《黑格爾哲學》讀后感(精選6篇)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總結呢?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后感了。怎樣寫讀后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黑格爾哲學》讀后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1
喬治·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爾(1770-1831)是18世紀末-19世紀初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的卓越代表,在近代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18世紀末,法國爆發了震動全歐的資產階級革命。這一重大歷史事件,對德國影響非常之大,它迫使德國各部(包括普魯士在內)的統治階級不得不進行某些不徹底的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
但是,軟弱無能的德國資產階級根本沒有力量用革命的手段從封建主手里奪取政權。德國國家政權仍然保持在貴族手中。當法國的無產階級和勞動群眾的革命行動愈趨激烈,斗爭規模愈益擴大的時候,害怕人民更甚于害怕封建勢力的怯懦的德國資產階級,立即嚇得匍匐于普魯士國王的座下,和封建貴族妥協,反對法國革命和本國人民革命了。這時的德國資產階級固然對封建勢力有些不滿,在政治上、經濟上有一定程度的進步耍求。但是,資產階級的軟弱性,對革命對人民群眾的畏懼和憎恨,對封建勢力、地主貴族的屈從和妥協,卻使得它變成一個愈來愈反動的階級了。在這種情況下,德國資產階級所走的道路,就只能是一種在貴族、封建主領導下,由君主政權實行的從上而下的改良的道路。在這條道路上,地主經濟逐漸轉變為資本主義經濟,農民更加痛苦。
黑格爾的哲學就是這種處于特殊矛盾地位的資產階級的意識形態。德國資產階級的兩面性,進步和反動相互交織的特征,在黑格爾哲學上的反映就是他的唯心主義體系和辯證方法的矛盾。
黑格爾誕生在斯圖加特的一個高級官吏的家庭,曾在圖平根大學讀書。大學畢業后,黑格爾當過幾年家庭教師,在班堡做過報紙編輯,在紐綸堡做過中學校長,后來做了海得堡大學教授。1818年應普魯士政府的聘請祖任了柏林大學的哲學講座。黑格爾成了普魯士王國的官方哲學家,他的哲學體系高踞著普魯士王國國家哲學的地位黑格爾對普魯士君主國家極盡其吹捧頌揚之能事,說“國家存在就是神在世界上的莊嚴的行進”,在普魯士國家中自由已經實現,理性已成為現實,因此,他認為普魯士君主專制制度和等級制度是最好的制度,應該永世長存。他認為貴族是社會上第一等級,國家政權應該交給貴族管理。
黑格爾又是私有財產的辯護者,他認為只有私人所有制才是合理的,法權應當保護市民社會的私有制。他認為資產階級可以參加國家管理,但是有限制的。
黑格爾一方面擁護資產階級的私有財產,容許資產階級參加國家管理;另一方面又維護等級制度,把貴族看做國家的第一等級,反對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正如馬克思說的:“黑格爾希望有中世紀的等級制度,但是要具有現代立法權的意義;他希望有現代的立法權,但是要披上中世紀等級制度的外衣。這是最壞的一種混合主義”。(《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一卷864頁)黑格爾的這種看法不僅反映了他在社會政治觀點上的矛盾,也是他的哲學思想上的矛盾的社會根源。
黑格爾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黑格爾認為有一種永恒存在的世界精神,是自然界和社會的一切現象的基礎。一切現實事物都是從世界精神派生出來的。他把這種世界精神叫做“絕對精神”或“絕對觀念”。黑格爾所說的“絕對觀念”,“絕對精種”不是別的,不過是把人由客觀現實中抽象得來的概念從人的'頭腦中獨立出來,加以吹脹、夸大,變成脫離物質的神圣的絕對物。
黑格爾認為,“絕對精神”不是靜止不動的,而是處于運動、發展之中的。絕對精神的發展過程可分為三個基本階段,即邏輯階段,自然階段和精神階段。最初,“絕對精神”完全處在自身之中,以純粹抽象概念的形式完成了自身的邏輯的發展;然后,它
使自己“異化”,即向外轉化為與自己不同的物質性的東西——自然界,在這個階段上,“絕對精神”沒有意識到自己;最后,“絕對精神”在人的身上達到了自我意識,于是它就擺脫了“弄化”的形式,而回到了自己本來的形式——精種的形式。因此,“絕對精神”的發展,就是“絕對精神”自己認識自己的過程。黑格爾哲學的整個體系也就是按照“絕對精神”的發展階段而分為三個部分:“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
由上可見,黑格爾的“絕對精神”象宗教上的“上帝”一樣,是世界萬物的創造主,實際上,它就是用哲學語言來稱呼的“上帝”。費爾巴哈曾說黑格爾哲學是“理性化了的神學”,這是完全正確的。
黑格爾哲學的唯心主義體系是他哲學的保守的反動的一面;不過在他的唯心主義哲學中,也貫穿著一種極有價值的東西,這就是辯證法。黑格爾哲學之所以有辯證法這一重大成就,不僅是因為它反映了德國資產階級的進步要求,而且也由于黑格爾擁有的自然科學材料比他的前輩要多得多。
從18世紀下半葉開始,自然科學上的許多新成就,不斷地沖擊著舊的形而上學的世界觀。康德和拉普拉斯關于大體形成的星云學說在形而上學的自然觀上打開了第一個缺口,隨后地質學、胚胎學、動植物生理學,拉馬克和哥德的進化思想,無不向人們表明:事物是運動變化的。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2
一、黑格爾的哲學思想
(一)堅持客觀唯心主義的世界觀
由于黑格爾的哲學思想受到柏拉圖等古希臘唯心主義哲學家的深刻影響,在對這些優秀的哲學家思想的批判與繼承過程中形成了自身的唯心主義哲學體系[2]。黑格爾在其整個的哲學體系中始終堅持客觀唯心主義的世界觀,在這一世界觀中,他認為“絕對精神”是唯一的永恒存在之物,外界事物的一切變化都與我無關。這種客觀唯心主義是與因我的存在而存在,因我的變化而變化的主觀唯心主義是不一樣的,認為理性是這個世界的唯一主宰。
(二)辯證法
辯證法是黑格爾哲學思想體系中最具價值,同時也是對后世影響最深的一部分內容。正是在黑格爾的辯證法思想的深刻影響下,馬克思等人才開拓出了辯證唯物主義的道路,為我們今天的生產、生活和實踐指出了前進方向。黑格爾的辯證法觀念認為,任何事物都不是獨立存在和發展的,而是需要一個參照物來為我們的發展提供參照,也真是因為有了這個參照,我們才能夠更加清楚地認識我們自己。辯證法理論框架的發展一共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黑格爾的辯證法思想是處于第一階段的,即人在整個社會現實中占據完全主導的通知地位,科學等技術是受制于人的。
(三)美學思想
黑格爾將辯證法的思想貫穿到了他的美學思想當中去,他認為藝術中既包含感性因素,又包含了理性因素,二者之間的完美契合構成了美的藝術。而黑格爾這里所說的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也就發展為我們現在所說的主觀與客觀。
黑格爾除了上述這些哲學思想之外,他的思想中還包含法學、自然哲學、邏輯學等重要的思想,這些哲學思想又被相應的領域所繼承和進一步的發展,為眾多哲學分支奠定了思想基礎,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二、黑格爾哲學思想對后世產生的重要意義
(一)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的誕生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是黑格爾哲學思想重要的發展者和踐行者,從馬克思提出的政治經濟學思想中就可以很好的體現出黑格爾的哲學思想[3]。馬克思是對黑格爾思想的批判繼承人,從黑格爾的思想中提取出了合理的內容加以繼承和發展,對于其中錯誤的、不符合實際的觀點加以剔除。他不僅僅通過自身提出的觀點和理論來解釋這個世界,而且致力于通過他提出的觀點來改變我們生活的世界。但不管怎么發展,馬克思主義哲學觀念的主核都是黑格爾的哲學思想,在這一思想基礎之上,才使得馬克思主義進一步發展,進而發展為我們今天所熟悉的辯證唯物主義。
(二)強調了精神的重要作用
在黑格爾的哲學思想體系中,他認為絕對理念是我們這個世界存在的本質,但是這一絕對理念不是一成不變的,相反的,它是不斷地運動、變化、發展著的。從這一角度來看,黑格爾的哲學思想中又包含了矛盾的思想。矛盾觀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同時具有統一性和斗爭性的,是一個對立統一的矛盾體,斗爭性和統一性二者相互制約、相互發展,最終推動著事物不斷地向前發展。對于我們當今社會而言,黑格爾強調精神的觀點也給我們帶來了重要的啟示,讓我們以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面對我們生活中出現的'問題,在這一思想的影響下,也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事業的建設。
(三)催生了辯證主義方法
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思想體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觀念,而這一思想得以在今天發展成熟,深刻的受到黑格爾辯證思想的影響。黑格爾的辯證思維讓我們對世界有限、無限的認識產生了質的飛躍,從而形成了如今的主觀與客觀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的思想。
結語:
在黑格爾的哲學思想體系中,雖然有堅持唯心主義的錯誤傾向,但也正是因為有這種錯誤的哲學傾向的存在,才能夠持續的引導我們去對正確的哲學思想進行不斷探究,從而使得馬克思主義哲學這一二十一世紀最為先進、影響最為深遠的哲學思想的出現。因此,我們也應該從中認識到,任何思想的產生、發展都具有很強的時代性,在時代性的束縛下,也就使其思想成果具有了很強的局限性。所以我們應該積極的肯定黑格爾為我們的哲學世界帶來的這種辯證思維方法。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3
從炎黃五帝至二十一世紀,上下五千年的中國歷史,從未間歇。在這淵源深遠的歷史長河中,各時代的文人騷客、帝王將相乃至販夫走卒流傳下來的只字片語或巍峨巨制,或是經歷秦火的摧殘而湮滅無跡,或走上世世代代人都敬仰膜拜的神壇而千古流傳,或是經歷時間的考驗而成為后人研究不盡的經典┈┈浩瀚如海洋讀之不盡,璀璨如明星掇之不完。
說到讀書,想必作為研究生的我們已經有深刻的體驗。繁忙的研究生生活,課程雖少,但每一門課所要求我們需要做的課后工作卻是完全不同于本科的,再也不可以隨便背背筆記便可以輕松通過考試。這時候我們需要看大量的書目才可以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或者跟上老師的進度。讀書,專業書,幾乎成了我們現在生活的常態。
近期我所讀的一本書,是一本哲學類的,名字叫做黑格爾的《歷史哲學》。這本書在黑格爾的作品里面,在哲學類里面,可以算是一本非常容易讀的一本書了,雖然只是相對的。這本書分為緒論和主體兩部分。緒論部分幾乎是理論,是最容易讓人打退堂鼓的部分,但就這部分而言,講社會制度的部分卻極其有趣。他說在開化程度較低的國家,各種政治與道德的限制被看做是客觀安排的,就像自然世界的事物一樣,是人類不得不接受的東西。舉例子的話,就像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制度,天下是皇帝一個人的天下,掌握世人生殺大權,雖然我們現在看來是難以接受的,但在相當漫長的一個時期內,都被世人無條件接受,且認為理所當然,再正常不過,相反地,在制度文明的國家,個人便會追求正當的.各種法律和制度,懂得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利益。黑格爾此書的觀點多被人批評,但此點還是比較正確的。
本書的主體是分別講述東方世界、希臘世界、羅馬世界和日耳曼世界的歷史。有趣的是,作者認為,東方世界對應的是歷史的幼年時期,為什么呢,因為他認為在東方世界中,一切的光榮都只屬于一個人。希臘世界對應的是青年時代,因為這里漸有個性的形成,羅馬世界則被認為是世界歷史的壯年時代,因為一切活動既不由君主任意,也不由自己任意,而是大家一起來實現一個普遍的目的。至于日耳曼世界,想必聰明的你已經猜到了,對應的正是老年時代,但這種老年意味著完滿的成熟和力量,是一種滿的境界,而不是衰老
我還想和大家分享一下這本書中幾個有意思的點。比如苦行僧的故事。印度的階層分化非常嚴重,分為四個等級,而婆羅門則是處于頂層的階級。苦行僧為了修到最高階級,需要怎樣做呢?分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連續站立十二年,不坐不臥,如果你能成功堅持,好,可以進入下一個階段,將雙手緊握,高高舉過頭頂,連續十二年。如果前面兩個階段都能成功挺過,還有第三階段,在火上炙烤三時三刻,第四階段,埋入土中,如果能活著出來,恭喜你,闖關成功。似乎沒聽說有人成功過。再比如埃及的動物崇拜,講一個羅馬人殺死了一只貓而引起了叛亂,于是羅馬人也被埃及人殺死了。他們是寧可餓死也不會與動物爭食的,更別說殺掉動物充饑了。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4
在黑格爾的時代,法學是哲學的一個部門,至于前者從后者分離出來并形成獨立的一門學科,則是十九世紀末的事情。法哲學是一門綜合學科,它從哲學角度和運用哲學方法來研究和思考法學,正如黑格爾所述:“法的概念就其生成來說是屬于法學范圍之外的”。
法哲學作為一門學科,并不是黑格爾的首創,它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在它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不斷出現新的不同的學派,每個學派都秉承了不同的理念與觀點,“有的從神、有的從精神、有的從物質中尋找(法的根據和本質)”,而“黑格爾則是從精神的發展中找到了法的本質”并形成為一個新的完整的學派。
一、黑格爾法哲學:抽象法、道德、倫理
黑格爾認為,法是自由意志的體現,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觀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實現。他把這種法的發展分為抽象法、道德、倫理三個環節。
(一)抽象法
抽象法就其本身而言,只是一種單純的可能性,是一種形式上的、人格上的東西。抽象法借助外在事物實現主體的自由,就直接體現在對物的所有權(Property)方面上。
黑格爾認為,物在被占有后大致有三種歸宿:第一種是占有的喪失;第二種是物本身的喪失;第三種是物的所有權的轉讓(Relinquishment),與前兩種歸宿不同,物沒有消亡,而且仍然保持著被占有的狀態,只不過物的所有權通過某種形式從一個人轉移到另一個人手中。
所有權的轉讓或轉移的發生,不僅僅涉及一個個人的特殊意志,也會涉及到其他人的意志。根據個人與個人的特殊意志之間的關系,可以將所有權的轉讓方式歸為兩種:一種是契約(Contract);另一種是不法(Wrong)。不法是特殊意志與普遍的意志相抵觸所產生的矛盾與對立,不法所表現的欺詐和犯罪必須通過刑罰予以懲戒和糾正,在這一過程中,普遍的意志對特殊意志進行否定和揚棄,最終使前者回到自身并從而成為一種現實的意志,這種現實的意志不再是抽象的、潛在的自由,而是一種建立區別的、分化對立面的、與之前所不同的自由,這種意志將自身作為反思的對象,使抽象法走向道德領域。
(二)道德
普遍的意志對特殊意志進行否定形成了一種現實的意志,這種意志揚棄了抽象法階段中的抽象性、自在性和直接性,取而代之的是意志的自為性。意志把其自身作為了反思的對象,從而把自身規定為一種主觀意志,并通過主觀意志實現自由。這種主觀意志的自由就是道德。
當人的行為與他的主觀意志相適合時,他的行為就可以被理解為一種道德行為。黑格爾認為,主觀意志應對道德行為的發生負有責任,但他同時也指出,如果行為結果超出了意志的界限,那么意志就不應承擔責任,因為道德行為的結果會受到偶然性的影響,而人只需對必然的結果負責,也就是對他的主觀意志之中的結果負責。
黑格爾用善與惡判斷主觀意志的質量,并將人用善來規定和確信自身意志的內部活動稱為良心。他進而將良心劃分為形式的良心和真實的良心,前者是片面的、主觀的、形式上的自我確認,不包含任何客觀內容,屬于道德領域范疇;后者具有固定的原則與內容,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屬于倫理領域范疇。
形式的良心必須將普遍的意志作為自己的原則,也就是將權利與義務——即做法允許做的事,并關心自己與他人的幸福——賦予給自身作為內容,才能走向真實的良心。
(三)倫理
無論抽象法還是道德,都具有片面性:抽象法缺乏主觀性的環節,而道德僅僅主觀性的環節,所以兩者都沒有實現的可能性。唯有兩者的統一體即倫理才具有全面性和現實性,它是抽象法和道德在自我意識中反思自身的結果。
在倫理領域中,形式上的善與良心被賦予了固定的內容和規定性,從而成為了具體的實體,這種實體即為法律與權力。
1、家庭(Family)
倫理的第一個發展階段是家庭,家庭是一種直接的倫理精神,是個人的統一體。婚姻是家庭的基礎,而婚姻形成的根本依據是愛,而非契約。黑格爾認為,由于婚姻是倫理性質的,因而非常崇高,其它一切在婚姻面前不僅顯得微不足道,還應受婚姻的支配,因此,婚姻本身不能離異。
家庭的歸宿是解體,一種原因在于婚姻的結束,另一種原因是家庭中的兒女長大成人,從原有家庭中分化出來形成新的家庭,而原有家庭退居次要地位并最終解體。分化出的每個家庭都具有差異性和排他性,因為它們“一般都以獨立的具體的人自居,因而相互見外地對待著”。這些以具體的人自居的家庭以滿足個人自身需要為目的,自由意志就進而上升到了市民社會階段。
2、市民社會(CivicCommunity)
作為倫理發展的第二階段的'市民社會,存在了兩個原則,即特殊性原則和普遍性原則:前者是指市民社會中每一個人都以利己為目的,其他一切對他來說都不存在;后者是指盡管每個人都是利己的,但他必須要通過和其他人建立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樣,他的目的的達成,也同時滿足了其他人。因此,只有受到普遍性限制的特殊性才能更加有效地達到自己的目的,滿足自己的需要。
3、國家(State)
國家是倫理發展的最高階段,是倫理的概念與實在化的統一。與專注于私利的市民社會不同,國家中的個人的任何欲望、思想和行動都必須以國家的客觀精神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是為私利而結合,而是為了結合而結合。在談到國家起源于哪里,國家是以什么方式從之前的社會形態過渡來的,黑格爾以“所有這些問題都與國家的理念無關。這里,我們僅僅在談對國家的哲學上的認識問題”為由,避而不談。
黑格爾將國家理念的發展劃分為三個環節:國家法,國際法,以及世界歷史。
(1)國家法(InternalPolicy)指的是內部機體具有聯系的個別國家。在國家中,普遍性與特殊性是統一的,權利與義務也是統一的,人對國家所負的義務同時就是國家給予人的權利,權利與義務的內容完全一致,使人在國家中實現了自由。黑格爾認為,國家來源于絕對精神,絕對精神即為上帝,故國家是神的意志,是最至高無上的,人們必須尊敬國家。他將國家與宗教相分離開,指出宗教是一種主觀性的、特殊性的東西,而國家則是普遍性的,因而國家超越了教會,宗教應當與國家相一致,教會的教義應服從于國家。
(2)國際法(InternationalLaw)。黑格爾指出,國家之間之所以形成國際關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都要在國際關系中謀取并保存利益,因此利益是國家間關系的最高法律,也是國家間交往的最高原則。民族精神發展的最高階段是世界精神,世界精神是國家間關系的最高裁判官,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權利之國際關系之上。國際法作為國家之間“應當”遵守的法則,必須體現世界精神,才能成為調整國際關系的真正的普遍準則。
(3)世界歷史(World-History)。黑格爾將世界歷史視為法的發展過程,他認為,在世界歷史發展的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民族成為那個階段的統治民族,統治民族“具有絕對權利成為世界歷史當前發展階段的擔當者”,而當世界精神發展進入到更高的原則中時,當前的統治民族必然衰頹,而總會有其他的民族與新的原則相適應并成為新的統治民族。黑格爾進而將世界歷史發展過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即東方王國、希臘王國、羅馬王國以及日耳曼王國。他認為,日耳曼民族所具有的世界精神是最完整、最崇高的,因而日耳曼民族應當是居于世界領導地位的民族,其他民族起到從屬作用。
二、對黑格爾法哲學的幾點評析
作為黑格爾政治思想的完美體現,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是他在客觀精神領域的經典著作。一百多年來,對黑格爾法哲學的爭論一直持續,后人在黑格爾的基礎上又進行了繼續發展,形成了各具時代特征的黑格爾主義的各個學派。對黑格爾法哲學的評價應本著辯證的態度,我謹將他的政治思想評為三對矛盾而又統一的特征。
(一)保守與激進
黑格爾在他的著作中大加贊頌英雄對國家和歷史的促進作用,并將國家君王視為這種英雄。他在論述國家時,將國家定義為絕對精神的體現,也就是上帝意志的產物,而君主作為國家領袖就具有神的權威,是至高無上的。同時,他也極力為封建王權的腐敗作辯解,將君主的昏庸和武斷看作是國家內部機體沒有組織完善。此外,他試圖從思辨的角度調和人民與王權的矛盾,他說,人民與君主不存在對立關系,因為只有人民與君主統一起來,人民才是真正的人民,并且妨礙王權和君主人身的行為是最嚴重的犯罪。從這些對王權維護性言論中,足可見黑格爾保守的一面。
黑格爾激進的一面體現在他對戰爭的強烈推崇,他通過論證國家間存在的關系是否定性的,進而提出國家間的矛盾無法調和,而戰爭成為解決矛盾的有力手段,并且戰爭是無法避免的。同時,戰爭又能給國家內部帶來好處,一是振奮民族凝聚力,二是加強國家內部的權力,有利于防止內亂發生。他還指出,統治民族的更迭主要是通過戰爭,同時日耳曼民族具有最崇高的世界精神,理應成為統治民族。這實質就是從哲學角度為普魯士的擴張戰爭尋找理論依據。
(二)革命與妥協
黑格爾在他關于法的理念的論述中,突出了意志與自由的地位,他說,“法的理念即是自由”,“法,因此就是作為理念的自由”,法哲學的研究對象即是自由意志及其發展。對自由的追求,可窺見法國大革命對黑格爾的強烈震撼,他在所有權一節中論述了每個人都生來具有將外在物據為己有的權利和自由,進而每個人都應當在財產上享有平等的權利。這些都或多或少地體現了黑格爾晚年尚且保存的一點革命態度。
而他轉而又辯稱,他所討論的財產上的平等權利,指的是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力去占有財產,而不是追求在財產數量上的均等,并且他在市民社會一節中將貧窮的原因歸結為“偶然的、自然界的、和外部關系中的各種情況”。在國家立法權一節中,他指出,產業等級人數眾多,只能派出代表參政,而等級會議具有局限性,因為等級代表團成員往往缺乏執政能力和經驗,因此只能起到可有可無的輔助作用,最終決定權仍在于君主。他還指出,民主制和其他歷史制度一樣是片面的,民主議會容易受到情緒影響,因而只有君主立憲才是最理想的制度,這又將他的思想返回到了向封建制度妥協的地步。
(三)理智與荒謬
黑格爾的理智最為顯著地表現在他對契約論的否定,他批判契約主義者認為國家是由人們締結契約而結成的觀點是錯誤的,他指出契約的建立是個人自身的特殊意志與他人的特殊意志之間達成一致并上升到共同意志,而這種契約的共同意志相對于普遍意志來說仍是特殊的,同時契約的達成也存在著任性和偶然性,而國家是普遍意志與特殊意志的統一,更不可能是偶然出現的。
他的思想同樣也帶有荒謬與偏頗,例如,他否定了女性參與政治,涉足科學領域的自由,甚至等級會議也不需要聽取女性和兒童的意見。再如,他提出國家來源于上帝意志,實質就是將人與國家相分離,是客觀唯心主義的鮮明體現。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5
當我們提及起“思維”便能知曉它是人憑借其本性就能有的能力,它承認了人之為人的真實本性,使得人自身與動物得以區分開來。思維是一種主體性的活動,而“我”作為這個主體,以思維為對象,通過細密的研究掌握概念如何是其所是,揭示世界的規則與規律,使思維的主體通過外在的行動與心靈進行一種在深度與廣度上的回復,使這個“我”在自身之中是其自身,與自己應該所是的自我得到同一。
一、一般思維與哲學思維
人能夠自稱為“我”,這是人與動物和自然事物的區別,“平常我們使用這個‘我’字,最初漫不覺其重要,只有在哲學的反思里,才將‘我’當作一個考察的對象。”黑格爾在《小邏輯》導言的開始部分就說道了人之為人在于思維,但如同那個人人都能自稱的“我”和在反思中作為考察對象的“我”來說,一種特殊的思維方式即哲學思維和那個使人之為人的思維也是有所區別的。
二、對思維的思維
一般說來,我們意識到的情緒都被表象為表象,而之所以哲學思維不同于表象便是在于,哲學是一種對思維的思維,也就是說,是以概念去替代表象。因此,一種“不慣于作抽象的思維,亦即不能夠或不習慣抓住純粹的思想”的困難便足以解釋哲學的難懂性。而另一種觀點則站在“人憑其本性就能夠思維”之上,認為哲學“似乎沒有研究、學習和費力從事的必要”。這種對哲學的態度最終的落腳點實則是放在了對于哲學知識我們應該如何思維和把握。哲學思維是對現象背后的本質的發現,而這個被發現的內容便是哲學思維的內容,即是那些意識所形成的內在與外在的世界,是一種精神性的世界。這樣的一種有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之所以可以作為哲學的內容,是因為它并非是純然的內在活動,它能夠對現有的經驗表象進行改造,內外滲透,從而造就世界。思維的作用不斷的通過自規定與自否定,將意識納入到主體和主體生活的構架之中,使其產生意義,最終能夠冠以“現實”之名,從而可供哲學以思考。
往往我們所認為的這樣一種以“現實”為內容的思考活動是經驗性的行為,因為不管是任何一種意識或是精神性的活動,我們都需與對象事物有密切的接觸,根據具體的經驗和見解,“對當前的實況進行考察,尊重現象,承認現象;睜開眼睛觀看存在的東西,并且尊重和承認這種直觀”從而使內心的意識活動與對外在事物的先前直觀相對應以此來把握真理。然而,這樣的以經驗的方式來尋求事物真理的思想又是不同于一種哲學的思辨。哲學思辨的意義通常是在于把經驗性的思考內容的空洞性與不確定性給予彌補,而不是總是停留在一種直接的被給予的事實和材料之上,通過對經驗科學中的普遍性和規律加以應用分類,以哲學思維的方式通達到真正必然性的反思,以把握自身內容的概念與現實性。
三、思維的自我回歸
思維應該如何在“我是我”的同一狀態下去尋求一個不同一的狀態呢?思維看似與感覺、直觀等諸多的精神活動相并列,但是與這種彼此外在的個別性的感情事物相比,思維有著能動性。“思維活動的產物,思想的形成或規定性一般是普遍的抽象的東西。”思維對外物進行掌握和統攝,并于他物之中取得自身的確定性。作為能思的主體的“我”來說,當我說出“我”時,這個“我”即是指排除了一切他物的“我”,但是這樣的一個“我”又是任何一個排斥了別的事物的.“我”。我所擁有的這個“我”是和別人所共有的,因此“我”是一個自在自為的普遍性,這樣的一種大家所共有的“我”就如同是個人的情感、表象所共有這一個“我”一樣,而作為抽象的“我”來說,“我”則是純粹的自身關系。這里的純粹何以得以純粹之名?當我們在特定的情況下說出“這一個”時,我們將其保留,但是這個被保持下來的“這一個”已經不是當時所說的“這一個”了,它從一個直接的指示變成了間接的,而它之所以可以被保留用來指稱,是由于它不是別的東西,即不是那個作為特定的“這一個”,這樣的經過否定作用得以持留下來的即是那個單純的、純粹的“這一個”。
哲學的思辨是以一種純粹的思維形式和純粹自在的精神來進行活動的。思維和精神得以純粹便是自由的,一個純粹的思維主體也是自由的。因為自由的存在,一種對立統一的精神便得以可能,在同一與不同一的矛盾轉化中,對象物是自身,自身也是對象物,在忠實于自身的同時,又力求征服對方。自由的思維依靠自身的能力進行反思,自由的精神意識也依靠自身從而形成自我意識,一個自我面對另一個自我時,否定對方,并又在對方之中確定自身。思維的本性是自我做主,精神的活動在自身之中,我們是以自我否定的方式是我們應該所是的那樣,如此,便是黑格爾所談到的哲學思維的思維方式。
《黑格爾哲學》讀后感 6
按兩部分說吧,一部分涉及到馬克思寫這篇論文時運用的方法,另一部分是對馬克思無神論的一點不成熟小意見。對于馬克思具體的哲學觀點就跳過吧,我自己沒搞懂他在講什么。
這兩天一直在讀柳立言先生一篇有關分析歷史材料以及從材料中發現問題的論文。個人覺得很實用但是很無聊,因為按照“5w1h”畫表格、拆分大中小問題是非常瑣碎的工作,自己對技術化的學習方法本身興趣不大。相對而言,馬克思的這篇論文給我的啟發比較多。
1.做學問不能“人云亦云”(這個雖然老生常談,但做起來真的很難)。這體現在作者反對西塞羅等人所認為的“伊壁鳩魯的自然哲學是對德謨克利特的觀點的簡單剽竊”。作者認為不能僅就伊提出的“虛空”和德提出的“原子”是相同的就直接將二者等同起來。實際上他們彼此正相反對。
2.對問題的分析要在歷史中加以縱深。作者指出該文的寫作目的是要“找尋亞里士多德以后的哲學體系,即伊壁鳩魯主義、斯多葛主義、懷疑主義與古代希臘哲學的聯系”。在此基礎上還要深入探討“伊壁鳩魯主義是否是希臘化時代羅馬文明的獨特產物”。顯然作者是要把對伊壁鳩魯哲學的`分析放置到希臘化時代以前哲學的歷史中加以考察,而不僅僅是做邏輯的推演。大體上來說,邏輯的推演是不接地氣的,歷史能讓理論變得厚重。馬克思講,所有的哲學都是自己時代的產物。這種總結掩蓋了自己的時代是自己歷史累積的結果。總說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那是不是忘了,一切當代史都不能擺脫過去的左右。所以,誰雞誰蛋?
3.馬克思對二者的自然哲學差異的的闡述,按照“從普遍的相同中找細節差異,然后就細節差異指出他們在大輪廓方面的差別”的思路進行。作者剝繭抽絲,指出了三個差別:一則兩人在“人的認識的真理性和確定性”方面觀點相對,一方認為“感性世界是主觀現象”,另一方認為“感性世界是客觀現象”;二則二人對“科學的確定性和科學對象的真理性”的認識不同。一方主張經驗的觀察,另一方剛好輕視實證的科學;三則二人在“反思的形式”上也有差異。一方把必然性看做現實世界的反思形式,另一方則注重偶然性。具體到我最近寫論文的感觸,可能只讀某一個地區的方志不太夠,還需要再選一個地區比較著來讀,不知道會不會有新發現。
黑格爾不是一個無神論者,他解讀歷史的目的是為了證明上帝的存在,所以馬克思批判他。馬克思認為“對不同地區宗教差異的研究能破除有神論”。我覺得這個思路要接受兩個方面的質問:
1.宗教和神能不能等同視之。一切的宗教是人造的能不能等同于一切的神都是人造的。總說世界的本原是物質,那物質從何而來?
2.認為這一思路對,首先要承認“神是獨一的”。那憑什么神不能是多的?最近讀宋代地方志中有關“祀志”的記載,發現即便民間造神運動很鼎盛,但祠祀必然要滿足“祈而有應”的標準。無神論者把“有應”解釋為“偶然”“巧合”“臆想的聯系”。這個算是科學的論證呢,還是僅僅只是個似是而非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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