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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文物、藝術品投資市場的行話、術語
1、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0年10月28日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細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
3、拍賣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4、定級標準:指《文物藏品定級標準》(中華人民人共和國文化部1987年2月3日)。
5、限出境: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標準。
6、31條:指《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1994年11月25日)。
7、26條:指《文物商店工作條例》(國家文物局1981年7月17日發布)。
8、紅樓:原國家文物局長期所在地,這里是國家文物局的意思。
9、沙灘:原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長期所在地。
10、東二環:文化部、國家文物局新址所在地。
11、總局:國家文物局。
12、X局:省(市)文物局。
13、文聯:中國文學藝術家聯合會。
14、美協:中國美術家協會。
15、書協:中國書法家協會。
16、影協:中國攝影家協會。
17、藏協:中國收藏家協會。
18、拍協: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19、玉協:中國寶玉石協會。
20、委員會: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