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餐飲經營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餐飲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積極應對、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控制并最大限度地減少餐飲食品安全突發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楊凌示范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示范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及啟動條件
1.3.1本預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系餐飲服務環節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1.3.2本預案適用于在楊凌示范區行政區范圍內餐飲服務環節(含學校和單位食堂、農家樂、農村自辦酒席等,但不含食品攤販)發生的群體性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損害的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3.3凡在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環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即啟動本預案。
1.4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
1.4.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設區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1.4.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縣,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評估,依法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示范區統一領導下,全局統一組織,科室既分工負責又聯合行動;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并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成立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局長
副組長:副局長
成員:各科(室)、所、隊負責人。
2.2應急工作機構主要職責
組織全區餐飲業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局內資源進行總體協調和保障;負責向示范區管委會和省局報告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及采取相關措施的處理情況的重要信息;控制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檢查,應急監督檢驗,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緊急應對措施;落實示范區管委會和省局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要求;掌握全區餐飲業食品安全形勢,針對隱患制定有效對策。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下設信息發布、組織指揮、現場處置、物資供應、檢測協作等5個工作組:
2.3工作組職責
2.3.1信息發布組:
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匯總信息,向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和省局報告有關情況,準確下達領導小組決定;發布應急預案啟動信息;把握食品安全事故宣傳工作的正確導向,協調、溝通新聞媒體,綜合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2.3.2組織指揮組:
由食品安全科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應急演練;貫徹落實局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指揮、協調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督辦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檢查、督促局各科、所、隊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采取有關控制措施。向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2.3.3現場處置組:
由食品藥品稽查支隊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深入事故發生現場組織開展調查和現場取證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提出事故防范意見。責令發生或疑似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或個人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督促發生或疑似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或個人及時安排好病人救治;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2.3.4物資供應組:
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做好必要的技術、裝備、車輛準備和相關設施設備的儲備,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正常使用;組織應急處置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2.3.5檢測協作組:
由食品藥品檢驗所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負責被監管單位食品安全事故的現場快速檢測調查和取證工作,對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原輔料及其成品依法采取控制措施;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完成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工作。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在餐飲行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舉報電話(12331)。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3.2.1加強日常監督。加強對餐飲經營服務制度是否健全、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餐具飲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儲藏、設施設備、集體食堂等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場所的食品報告系統建設,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通報范圍: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通報方式: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楊陵區衛生局電話:通報,并報告示范區管委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3.2.3建立舉報制度。對任何單位和個人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應當及時組織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本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3.3報告
3.3.1報告程序
食品安全科為局內責任報告科室,局辦公室為對外信息報告(通報)科室。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單位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當30分鐘內報告我局,我局按規定向示范區管委會和省局報告。
食品安全科要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其他科室及工作人員要密切關注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一經發現,立即報告,不得瞞報、遲報。
3.3.2報告時限要求
在獲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必須2小時內向省食品安全辦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按規定作出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防范和處置建議。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由國家響應;Ⅱ級由省級響應;Ⅲ級由示范區本級響應;Ⅳ級由縣區級政府響應。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啟動Ⅳ級響應進行處理。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陜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通報衛生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4.2應急響應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在示范區管委會、示范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省級相關部門對我區應急救援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2.1前期處置
獲取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在報告信息的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到達餐飲單位事故現場。
(1)分析事故性質,初步判斷是否屬于餐飲經營行為導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2)分析事故危害性,初步分析已經發生的危害或可能發生的危害;
(3)分析事故原因;
(4)采取初步措施,例如:控制事故食品及區域、標記污染范圍等。
4.2.2應急處置
(1)控制現場,對已經營的涉嫌食品實施封存、扣押等措施,嚴防流入市場;
(2)確定危害程度,根據專家和技術機構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的分析,與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隊伍密切配合,確定危害程度;
(3)及時抽樣檢驗,對相關食品協助進行抽樣檢驗,掌握第一手資料;
(4)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如中毒人員的醫療救治等;
(5)及時移送相關案件。
4.2.3信息通報
在處置食品安全事件時,發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其他地區、執法部門的,應立即按規定程序通報相關地區和執法部門。
4.2.4對外信息發布
全區因餐飲經營環節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示范區應急機構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相關信息。
4.2.5響應終結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解除后,應急處置終結。由局組織召開情況分析會,對事故處置情況進行分析論證,經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后,報管委會批準,終止應急響應。
4.2.6獎懲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事故重要信息的,有玩忽職守、臨陣脫逃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及防范處置不力造成事態擴大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應急保障
5.1人員保障
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相關科室人員、專家參加餐飲經營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5.2信息保障
局所有涉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人員要確保聯絡方式暢通,保障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對媒體發布的信息,要嚴格實行“信息歸口、統一發布”的原則,由示范區應急機構統一向社會發布。
5.3裝備和技術保障
要發揮監督技術、裝備優勢,聯系組織、維護好相關設備,以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之需。
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受委托檢驗機構應當立即采集樣品按國家規定標準要求實施檢驗,為食品安全事故性質界定提供科學依據。
5.4教育培訓
要不斷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餐飲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其風險和安全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第一條為及時處理和控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如皋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餐飲服務(下同)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轄區內2個以上村居,給消費者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報告的;
3、如皋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村居以內,給消費者飲食安全造成較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100(不含)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1個村居,給消費者飲食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不含)人以下,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由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牽頭或會同、配合有關部門、村(居)處理。
第五條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綜合、技術指導、后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陸蔭同志兼任組長,由辦公室人員和餐飲監管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有關情況;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與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或發布有關情況。
(二)技術指導組:章衛東同志兼任組長,由食品安全專家和餐飲稽查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性質、發展情況提出技術性處置意見。
(三)后勤保障組:劉康同志兼任組長,由辦公室人員和財政局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經費保障、車輛調度等后勤服務工作。
第六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報24小時值班制度。稽查人員或值班人員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做好記錄,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系電話等有關內容,并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
第七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逐級報告(通報)制度。
(一)一級、二級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發生在學校或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于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二)三級食品安全事故應當于1小時內報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通報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必要時同時通報農業、市場監管等部門。
(四)其它需要報告(通報)的,要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通報)。
第八條嚴格報告(通報)程序和內容,實行統一報告(通報),不得擅自、越級報告(通報)或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第九條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隊伍,按照網格化監管原則,各網格監管負責人為本轄區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第一責任人,應當保持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令,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發生現場。需其他人員參與時,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其他人員接到指令,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發生現場。
第十一條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現場應急處置時,執法人員應向有關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對可疑餐飲服務經營情況進行調查,詢問進餐者進餐情況,并做好詳細筆錄;
(二)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工具及用具并立即進行檢驗;
(三)配合市疾控部門和醫療機構,開展相關調查和進行人員救治。
第十二條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完畢,第一責任人要寫出調查、處置報告。
第十三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過程中和應急響應終結后,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需要由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發布、解釋、說明的,報請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發布、解釋、說明。
第十四條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對違反本預案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范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6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床癥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校長(楊麗華)
副組長:
成員: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師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信息,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并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8、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調度,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
為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我校加強對食品衛生工作管理,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維護學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認識加強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按照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學校突發事件“沉著應付、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做好學校食品進貨、加工、消毒、留樣等工作的基礎上,盡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旦發生學生食物中毒,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協調開展工作。
(三)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工作措施:
1、學校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學生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購、存儲、加工和供應、銷售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和監督。
2、定期組織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進行食品衛生、營養知識、食品加工知識的培訓,使他們了解《食品衛生法》等法規的.基本精神及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嚴格落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后上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證和未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3、安排專人管理校內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定期召開食堂承包人會議(作好記錄),對發觀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平均每學期聯系衛生防疫部門檢查1—2次;經常征求師生對食堂飲食衛生和食品質量的意見,督促食堂不斷改善食品加工條件,提高食品質量,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4、學校與師生灶每年簽訂安全責任書,特別強調食品衛生及食品購入渠道,不得以盈利為目的而忽視食品安全。
5、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學校食堂就餐條件,減少師生外出就餐次數,防患于末然。
6、學生出現食物中毒現象,迅速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由班主任聯系家長,同時,政教處、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并報學校和派出所備案。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
一、食品衛生安全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和企業的生死存亡,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餐飲消費環節突發事故的危害,為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衛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實際,制訂該預案。
二、成立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以上相關成員對各相關部門負責,并在組長領導下密切協作。
三、工作要求與工作職責: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成員要以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指導原則,認真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消費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應急能力。制定本農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各部門成員結合實際,按照《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熟悉掌握分級報告、人員救助、原因分析、責任追究等應急處置的具體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職責與應急措施:組長負責召集組織協調成員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保持與衛生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密切溝通與聯系。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相關成員必須立即報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等級由組長報縣衛生局以及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同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政府應急機構實施應急增援。
四、應急措施:
1、加強日常監測,根據就餐規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員狀況,如出現就餐人員出現異常,相關人員應第一時間報告組長。
2、接報后應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根據實際情況相關成員按其分工,布置任務,在最短時間內按預定方案執行。
3、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關原材料、餐飲用具的留樣工作。
4、可使用緊急催吐方法盡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時做好嘔吐物留樣待查。
5、盡快將中毒病人送往就近醫院診治,并報衛生部門。
6、事后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
2、現場指揮人員: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癥狀,并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系,盡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實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批示應由在場最初級別的.賣力人擔任,并按照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建立姑且的救援小組。等總賣力任人到達現場后,具體匯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意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于(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污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污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采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采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添置設備。對照衛生、食堂設備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4、人員調度。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調度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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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準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突發大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大事工作應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力洪民族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務實求是,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于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成立機構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
突發大事的”主要處置措施
食品衛生安全大事發生,馬上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并準時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視治理局報告,以便取得上級領導的指示,便于實行下一步行動。學校領導小組召集成員會議,商議和布置處置方法,各司其職。
三、突發大事的詳細處置對策
集體食物中毒:
1、馬上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縣育局、縣食品藥品監視治理局報告。
2、組織人員仔細細致地調查中毒緣由,同時愛護好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視治理局供應第一手資料。
3、馬上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清樣及其。
四、防范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建立完善品衛生安制度。
2、校內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學生食堂飯菜留驗制度。
五、責任制度
1、學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第一責任人,各公寓樓治理教師及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
2、事故報告制度:必需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視治理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視治理報告事態進展狀況。
3、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氣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漫步事故狀況信息,造成嚴峻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新聞媒體,公布相關狀況與消息。
六、善后處理
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在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置工作并幫助上級部門作好責任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追究和報告總結工作。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
1、目的
為了有效的預防食品污染,有效的應對餐廳突發污染事件,保證應急事件的反應能力,保障所有人員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防止和杜絕食品污染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為了加強餐廳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餐廳食物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范、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餐廳及周圍用餐環境。
3、組織管理機構和人員職責:
3.1領導小組: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各現場主管
組員:
3.2成員職責分工
在領導的統一指揮下,負責落實,指揮餐廳突發事件現場和調查處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事故發生和財產損失。
3.2.1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的全體成員開展日常督促檢查實驗室污染預防與應急處理的組織建立、人員培訓、技術和物資等的落實,指揮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的現場和調查處理工作。
3.2.2副組長負責防止實驗污染的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規范措施、責任到人和檢查督促,按科室統一安排辦好一切防止實驗室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3.2.3組員加強預防工作,每個人都要認真負責執行實驗室的各項制度,特別是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各種有毒有害易污染實驗室和其周圍環境的物品及廢物的管理制度等的執行;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對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排除,對可能突發的實驗室污染事件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采取快速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實驗室污染預防及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報告;同時期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2.4發生突發事件后,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的國家財產損失。
4、應急處理程序
4.1放射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1.1發生或者發現放射事故的工作人員,必須盡快逐級向科主任、預防科、公安機關報告,最遲不超出2小時。
4.1.2當工作人員發生照射事故后,應立即進行醫學檢查,同時對危險源采取安全處理措施。
4.1.3發生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積極配合對放射事故的調查,做好善后工作。
4.2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2.1一般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4.2.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皮膚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采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4.2.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后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后用清水沖洗。
4.2.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啟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4.2.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復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堿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4.3嚴重化學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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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廣大餐飲消費者的生命安全,保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根據《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意見,結合我單位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飲食安全應急預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要認真貫徹執行《滄縣餐飲服務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食品的污染: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出售過程中的污染。食品須低溫貯藏,用專用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污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因而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
(2)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鑒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
(一)通報
發現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單位負責人做好搶救準備,同時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故嚴重的報醫院急救電話120。
(二)緊急處理
1、開展緊急救護工作;
2、負責車輛調度,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3、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三)原因調查
1、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
2、配合防疫部門對留樣的食物和現場取到樣品進行技術鑒定;
3、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四)情況匯報
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及時報上級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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