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自主選擇外出培訓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教師自主選擇外出培訓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教師自主選擇外出培訓方案1
為了推進教師素養(yǎng)提升工程實施,并加快建設名師群體,建設有效、有序、相對公平的外出學習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外出培訓的原則:機會均等,總額包干。
二、培訓總額包干標準:
1、以2個學年時間為界限,從上一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第一個時間段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之后再以2學年為時間段。
2、經費標準:
(1)每位在編在崗教師(每周任教語文、數(shù)學10節(jié)以上,其它15節(jié)以上)為1800元;
(2)因個人原因課時量明顯不足的教師,沒有兼課的行政職員,原則上不享受培訓經費;
(3)經學校批準參加區(qū)級以上研修班培訓的學員,如果經費超過包干額的,超出部分酌情給予報銷;但該學員參加其它培訓的,不再安排經費。
3、包干經費用可用于有學分的培訓,也可用于沒有學分的培訓、教研會、學術報告。
4、教師外出學習后,憑規(guī)定發(fā)票填寫差旅單按學校規(guī)定程序辦理手續(xù)后到財務人員處報銷,按上級規(guī)定的要求,在規(guī)定總額內的按實報銷,超出標準的部分或不符合上級要求的項目經費由教師自負;若報銷時總量超額,在2個學年結束時由財務主管統(tǒng)計報銷額,超過部分在該教師的績效工資中扣回。
5、在2個學年的時間段內,如果經費使用不了,屆時將清零,不轉入下個時間段使用。
6、參加90學時培訓經費報銷另行商議。
三、教師外出學習的'類別:
1、上級指派,經學校研究同意外出;
2、學校提供外出學習的信息,由各組報名,經學校研究同意外出;
3、教師自己了解信息要求外出,經學校研究同意;
4、學校培養(yǎng)教師需要,指派教師外出;
5、教師可以選擇在假期外出參加培訓(非培訓項目類不能報銷)。
四、下列情況,原則上限制外出:
1、需要調課3天(不含3天)以上者;
2、自行調課有困難,經學校協(xié)調仍困難者;
3、外出培訓不對口或經學校研究對該教師成長無多大作用者;
4、申請當日上溯一年時間,該教師因各種原因請假已達2周以上者;或者有曠課記錄者;或者對培訓學習態(tài)度不認真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外出學習程序:
1、學校委派教師外出程序:
(1)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等相關科室通知;學校委派若不想出去,可當場說明原因;若已答應,必須認真參加培訓;
(2)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經校長批準。
2、自選申請外出培訓程序:
(1)提供學習文件、通知,報校長審批;
(2)辦理請假手續(xù),自行調課將調課清單交予教導處,并安排好相關工作。
六、其他說明:
1、教師參加的各類學習均包括在包干經費中;教師應在外出回來一月內辦理報銷手續(xù);超過一個月未報銷者,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須由校長簽字;
2、與學校榮譽相關,經學校研究同意參加的各類比賽、公開課、會議講座等,相關經費由學校另外支付,不算入包干經費;凡上級行政部門和教科研部門組織的各類會議我校必須派人參加,經學校研究特別指派代表學校參加活動的人員,不算入包干經費。這些經費報銷,填寫非包干培訓經費申請表,由派出科室負責人簽名,由財務人員審核票據(jù),報校長簽字后辦理報銷手續(xù)。
3、教師外出學習期間的調課、代課相關情況,按學校請假制度實施。
小學教師自主選擇外出培訓方案2
為了推進教師素養(yǎng)提升工程實施,并加快設建名師群體,設建有效、有序、相對公平的外出學習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外出培訓的原則:機會均等,總額包干。
二、培訓總額包干標準:
1、以2個學年時間為界限,從上一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第一個時間段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之后再以2學年為時間段。
2、經費標準:
(1)每位在編教師為1000元,每周任教語文、數(shù)學10節(jié)以上,其它15節(jié)以上的非在編教師(在本校代課未滿一年、臨時機動代課的教師不享受)為1000元;
(2)因個人原因課時量明顯不足的教師,沒有兼課的行政職員,原則上不享受培訓經費,若情況特別,需由校區(qū)校長在1000元范圍內審批經費;
(3)校名師共同體導師加1000元,學員加500元;
(4)語文兼任兩個班、數(shù)學兼任三個班的教師,加1000元(若2個學年內只兼任一年,按500元計);
(5)有效制訂個人發(fā)展規(guī)劃并著力實施的教師,加500元。
(6)經學校批準參加區(qū)級以上研修班培訓的學員,如果經費超過包干額的,超出部分酌情給予報銷;但該學員參加其它培訓的,不再安排經費。
(7)班子成員外出培訓,統(tǒng)一由校長審批經費。
3、包干經費用可于有學分的培訓,也可用于沒有學分的培訓、教研會、學術報告。
4、教師外出學習后,憑規(guī)定發(fā)票填寫差旅單按學校規(guī)定程序辦理手續(xù)后到財務人員處報銷,按上級規(guī)定的要求,在規(guī)定總額內的按實報銷,超出標準的部分或不符合上級要求的項目經費由教師自負;若報銷時總量超額,在2個學年結束時由財務主管統(tǒng)計報銷額,超過部分在該教師的績效工資中扣回。
5、在2個學年的時間段內,如果經費使用不了,屆時將清零,不轉入下個時間段使用。
三、教師外出學習的類別:
1、上級指派,經學校研究同意外出;
2、學校提供外出學習的.信息,由各組報名,經學校研究同意外出;
3、教師自己了解信息要求外出,經學校研究同意;
4、學校培養(yǎng)教師需要,指派教師外出;
5、教師可以選擇在假期外出參加培訓(非培訓項目者不能報銷)。
四、下列情況,原則上限制外出:
1、需要調課2天(不含2天)以上者;
2、自行調課有困難,經學校協(xié)調仍困難者;
3、外出培訓不對口或經學校研究對該教師成長無多大作用者;
4、近期班級學生思想波動較大者,或者多名家長反映問題者;
5、申請當日上溯一年時間,該教師因各種原因請假已達2周以上者;或者有曠課記錄者;或者對培訓學習態(tài)度不認真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外出學習程序:
1、學校委派教師外出程序:
(1)教導處、名師辦、德育處、教科室、信息處等相關中層科室通知;學校委派若不想出去,可當場說明原因;若已答應,必須認真參加培訓;
(2)向校區(qū)校長請假。
2、自選申請外出培訓程序:
(1)提供學習文件、通知,報校區(qū)校長同意;
(2)辦理請假手續(xù)。
六、其他說明:
1、教師參加的各類學習均包括在包干經費中;教師應在外出回來一月內辦理報銷手續(xù);超過一個月未報銷者,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須由校長簽字;
2、與學校榮譽相關,經學校研究同意參加的各類比賽、公開課、會議講座等,相關經費由學校另外支付,不算入包干經費;凡上級行政部門和教科研部門組織的各類會議我校必須派人參加,經學校研究特別指派代表學校參加活動的人員,不算入包干經費。這些經費報銷,填寫非包干培訓經費申請表,由派出科室負責人簽名,由財務人員審核票據(jù),報校長簽字后辦理報銷手續(xù)。
3、教師外出學習期間的調課、代課相關情況,按學校請假制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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