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員工守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守則,好的制度守則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制度 守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服裝員工守則,供大家參考!
服裝員工守則1
一.店內任何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
表現:
1、與顧客爭吵,辱罵顧客。
2、與顧客打架、斗毆。處罰:第一次:罰款五十元。第二次:開除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于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準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五分鐘以內扣二元。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扣十元,超過三十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嚴重者予以開除。曠工罰款五十元,超過2次予以開除。
四.員工上班前應將工裝,工牌穿戴整齊,并隨時保持工裝整潔。(違者罰一元)
五.上班時可淺淡化妝,不可濃裝艷抹,不得披頭散發。 (違者罰兩元)
六.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志,不得吃零食(違者罰兩元),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五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五元。
七. 上班期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得會客。(違者罰兩元)
八. 賣場上員工盡量講普通話,
九.在賣場內確保正確站姿,,不準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損店面形象的舉止. (違者罰兩元)
十.員工應對自己負責的區位衛生進行打掃,并保持全天整潔,.每月末大掃除一次 (違者罰二元.)。
十一.員工上下班必須在考勤機上簽到簽退。
1:做全天班的員工前簽到一次,后簽退一次即可。因當天上班時間不能及時趕到而臨時請他人暫代一下班的,則本人來后必須先簽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簽退。
2:遲到(早退)超過一分鐘開始記遲到(早退)。
3:一個月內忘簽到(簽退)一次按遲到(早退)五分鐘內處理;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二次每次按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處理; 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當天工資。
4:因已遲到(早退)而有意不簽到(簽退)則另行處理。
十二.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十三.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1.針扎反應: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
2.小跑服務.
3. 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打招呼. (違者罰二元)
十四.店組長發現部屬有違規行為不予以及時糾正和不進行記錄的`,則與該員工承擔相同處戰略性員工關系管理戰略性員工關系...戰略性員工關系...罰,超過三次則撤銷店組長職務。員工必須服從店組長管理及安排,否則店組長可上報負責人進行處理,行為嚴重的可由店組長向負責人建議辭退。
十五.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斥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
十六.半班員工不得請假,員工每月換班不能超過3次,店組長不得與店員換班。換班需填寫《換班單》,經店組長同意并簽字,否則視曠工處理。換接班必須及時做好貨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
十七.收銀臺與倉庫除負責人員,他人不得入內.發現一次給予嚴重警告. (違者罰五元.)
十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責任班次所有導購工資中平均扣除。月底進行全場大盤,如有責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銷售價由全體導購賠償。倉庫失物則由倉庫負責人員按正常銷售價賠償。
十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二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二一.辭職:試用工應提前二天.正式員工應提前十五天、店組長需提前一個月向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且春節前后各一個月內不得辭職(以上違反則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履行以下手續方可領回工服保證金(xx元,收銀員xx元):
1.歸還員工牌;
2.歸還所領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裝損耗按規定從保證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滿半年扣除xx元).
二十二.店鋪于每天X點X分準時營業,晚X點X分打烊.
二十三.正式員工在本店購物憑指標可享受七折優惠,具體如下:
1. 工作時間滿1個月有購買一套當季服飾的指標,工作時間滿半年以上即擁有一年分四季各購買一套服飾的指標。
2. 指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他人,否則作廢并給予相應處罰。使用指標購物時需通知組長,并經負責人同意。當季指標未使用可累積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積不超過二套。
3. 特價和促銷商品不在優惠范圍內。
服裝員工守則2
一、招聘錄用及勞動合同的簽訂:
采取“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用人標準:重視學歷,不唯學歷,重在能力。
1、錄用新員工經過用人店鋪的考察與測試后確定。
2、體檢:導購人員在正式上崗前,須按照要求進行入職前的體檢,體檢合格后方辦理入職手續。
3、證件齊全(身份證)。
4、員工和佳麗服裝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二、入職培訓
1、新員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的入職培訓,未經培訓不得上崗。
2、入職培訓不合格的不能上崗。
3、所有培訓均利用業余時間,不計算上班。
三、人事記錄
所有員工都應向公司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員工個人基本情況,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點)、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子女情況等。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報公司更改;
2、提供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特殊工作資歷證明及身份證、戶口薄原件。
3、無論因何種原因被任何一品牌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者,將永遠不被公司其它品牌錄用。
四、試用期
1、試用期間公司和員工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一天通知對方。
2、試用期一至三個月,經考核合格轉為正式員工。
五、工作時間與假期
1、公司實行綜合工時的計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為每月01日至31日。
3、員工節假日加班,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4、加班工資、病事假工資基數計算方法(基本工資/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準權限、考勤規定及休假待遇見《佳麗時裝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六、工資待遇
1、員工工資按照崗位工資標準發放。員工工資執行的是公司工資管理制度規定,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執行員工所從事的職(崗)位的工資標準。
2、公司實行下發新制,當月工資于次5日以現金方式發放。
七、崗位調整
1、晉升:員工工作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經考核均晉升的機會。
2、調崗、降職:不能勝任或不適合現崗位工作的員工,公司可以進行職位、崗位調整。不能勝任或不適合現崗位工作或有嚴重過失的管理人員,可降職。調崗后,薪金按新的崗位標準執行。
3、職務、崗位變化后,工資待遇按照新的職務或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不負任何責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員工在合同期內(試用期過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繼續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三十日遞交書面辭職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4、合同終止解除變更后,乙方一年之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與本公司有競爭的各類品牌同行業的服務工作。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將支付公司人民幣違約金壹萬元。
【服裝員工守則】相關文章:
服裝員工守則05-14
服裝企業員工守則04-25
服裝賣場員工守則04-25
服裝賣場員工守則05-14
服裝門店員工守則04-26
服裝店員工守則01-26
服裝員工守則4篇05-14
服裝員工守則(4篇)05-14
服裝門店員工守則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