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師崗位職責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崗位職責,制定崗位職責能夠有效的地防止因為職位分配不合理而導致部門之間或是員工之間出現工作推脫、責任推卸等現象發生。那么相關的崗位職責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地理教師崗位職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理教師崗位職責1
1.負責授課、學科研究與教學研究.以及試卷出題、批改工作;
2.在授課期間因時制宜分階段組織測驗活動,以檢驗學生接受輔導的成效;
3.平時與本學科組內教師進行教研交流,教學研究,集中備課,參加教研中心組織的教學培訓與教學比武。
地理教師崗位職責2
1、承擔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相關學科的教學任務工作(包括教案公示的書寫、教具及教學PPT的準備等);
2、積極參加教研會,完成相關課程教學內容標準化,完善及課程研發升級等;
3、對教學區內部的管理進行充分的了解,按照教學教務管理人員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員的工作;
4、通過教學,對教材、師資培訓、教學過程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5、完成上級交辦的和同事要求協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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