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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xx〕4號)和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xx〕3號)精神,更好地實現與新高考方案的銜接,充分發揮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對深化素質教育、推動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創新人才培養的導向功能,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和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于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以考試評價為導向,促進學生全面而個性發展。
2.堅持有利于實施新高考綜合改革。深化初高中教學銜接,突出語、數、外學科考查,增加物理、化學學科權重,引導學生提前做好高中學科教學規劃與指導。
3.堅持有利于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注重基礎教育學段銜接,促進課程建設全面推進。
4.堅持有利于普教職教協同發展。利于普教和職教人才選拔,讓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
5.堅持有利于科學規范管理。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建立并完善學業水平考試、體質測試、實驗基本技能考查、藝術素質測評、綜合素質評價為一體的綜合評價管理機制。
三、考試、考查方案
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評價繼續實行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兩考合一”,兼有畢業認定和升學選拔兩種功能。試卷卷面不分畢業和升學部分。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中考,否則不得畢業和升學。
20xx年中考總分為800分。
(一)考試部分
1.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政治、體育、音樂、美術及八年級地理、生物等。
2.分值及結構。語文、數學各150分;外語120分,其中筆試100分,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20分;物理、化學合卷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學60分;歷史、政治合卷120分,其中歷史70分,政治50分,體育40分,音樂5分,美術5分。八年級地理、生物合卷60分,其中地理30分,生物30分。
3.考試形式及時長。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政治及八年級地理、生物閉卷考試;外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執行,體育考試方案另發,音樂與美術考試方案根據《關于印發<宿遷市中小學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及<宿遷市音樂美術學科中考>的通知》(宿教體衛藝發〔20xx〕014號)執行。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數學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外語(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物理與化學同場考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歷史與政治同場考試,考試時間120分鐘;八年級地理與生物同場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二)考查部分
1.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基本技能考查。市教育局規定考查內容、標準和時間段,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蘇宿工業園區以及市直初中由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統籌組織實施。考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等級為“合格”的考生,方可被我市三以上(含)普通高中錄取。
2.信息技術和研究性學習考查。縣(區)教育局規定考查內容和標準,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考查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全部等第在C以上(含)方可畢業,升入高一級學校。
3.音樂美術學科考查。采取學校過程性評價和音樂、美術素養考試相結合的.辦法考核。過程性評價由各學校按照《宿遷市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實施,考查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學校過程性評價不達C等級的考生不能錄取四高中。音樂、美術素養考試成績各5分,共10分計入中考總分。
(三)日程安排
見附件。
四、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定包括:
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
②交流與合作;
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
④運動與健康;
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等6項內容。
2.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各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以必要的過程記錄方式呈現并進入學生檔案。
3.初中各年級各學科學期成績均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4.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統一安排并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等制度,采用學生自評與互評、班主任與任課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其它各項評定結果為C等級以上(含)方可畢業,升入高一級學校;綜合素質①②評定結果為合格、其它各項評定結果全部為A作為省四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的必要條件。
五、有關要求
1.考生必須在同一縣(區)參加考試、考查、外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體育考試、音樂美術學科中考等。本市轉學學生的地理、生物考試成績由轉出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轉至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外市九年級轉學學生及20xx年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應報名參加20xx年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各按卷面得分的30%計入中考總分(四舍五入)。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誠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評價制度,指導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申訴或舉報,糾正評價中的偏差或錯誤,查處違規行為。紀檢監察、教育督導等部門要嚴格監督評估制度,對學業水平評價、考查、綜合素質評定等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各學校要嚴格制定評價工作方案,確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監督班級評價工作。各地各學校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組織過程中出現的失職瀆職、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初中學校要嚴格執行省“五嚴”規定中關于課程管理的相關要求,切實加強課程管理,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要合理安排畢業班教學進度和復習工作;要重視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要重視對考生的心理輔導,消除考生考前焦慮心理,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4.各地要切實做好中考方案的宣傳工作,組織教師、學生熟悉方案內容,并通過召開家長會、櫥窗展示等方式讓家長、社會各界了解、理解方案內容,特別對轉學學生要講明相關政策。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2
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襄陽市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興趣愛好,為學生進一步發展打好基礎。堅持公平公正,為學生創造平等升學的機會。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使學、考、招有機銜接,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注重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實踐。
二、考試形式及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考試、考查全市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縣(市)區組織學校實施。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地理合卷)、體育與健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科單卷,每科卷面總分為120分;理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學40分、生物30分;文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考試科目滿分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以現場測試為主,信息技術能力考查以上機操作為主。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為30分,信息技術考查為100分,考查科目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
(三)考核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職教)、地方課程(含三防一獻、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環境教育、形勢與政策教育、人口理論教育、國防教育、書法教育、經典誦讀、《襄陽好風日》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筆試(開卷或閉卷)、成果展示、才藝表現等多種方式進行。考核科目成績按A、B、C、D、E五個等級進行評定。
(四)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內容,對學生進行全面紀實性評價。每個方面分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
三、成績呈現方式與運用
考試科目總成績以等級和分數方式呈現,即根據全市考生考試分數構成情況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考生總成績劃分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中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由各縣(市)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確定;各類高中招生錄取標準由市教育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結合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四、考試命題
1、考試命題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現行教材以及《襄陽市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確定考試內容。試題要充分體現新課程理念,力求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重視對有關學科教學實驗操作的考查。
2、試卷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試卷及其答案表述規范,用語準確。試卷結構層次清楚,各年級內容占有比例適當,難易適度。要充分發揮各類題型的功能,積極探索使用新題型,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適當,文科類科目要控制客觀題的題量,理科類科目加強實驗能力考查。
3、體育與健康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及信息技術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另文通知。
五、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0xx年6月20~22日(其中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為20xx年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時間為20xx年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時間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自行確定,20xx年4月底以前結束。
六、考試管理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有關單位分工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教科室負責制發《襄陽市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及考核科目、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考試科目的命題、考試、閱卷及考試、考查科目成績管理與發放。
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負責理化生實驗技能現場測試及信息技術能力上機考試;學業成績網上發布、查詢工作。
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縣(市)區統一管理。
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記入學生檔案。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3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初中畢業和升學實驗技能考試管理意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襄陽市20xx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2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xx年襄陽市初中畢業、升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考試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對象
20xx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報名時間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xx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5號)規定,實驗技能考試報名時間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考生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在中考報名平臺上完成。縣(市)區教育技術裝備站和市直初中在20xx年3月24日前將考生人數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
三、考試范圍和內容
考試范圍和內容為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物理課程標準》(20xx年版)、《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xx年版)、《義務教育生物課程標準》(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學》、《生物》教材規定學生掌握的實驗技能,包括實驗方案的構思與設計、實驗儀器的選擇與組裝、實驗現象的觀察與判斷、實驗數據的記錄與處理、實驗誤差的計算與分析、實驗報告的填寫與匯總等,突出考查學生實驗操作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科學探究能力。
四、 命題和制卷
命題工作在市教育局領導下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會同市教育考試院、市教研室組織,遵循下列原則:
1、命題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教科書要求學生掌握的實驗技能為內容,以熟練使用常規教學儀器設備為基準點,重點考查學生的基本實驗技能。
2、命題內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實驗內容為試題,適度進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聯系生活。難易適中,凡能獨立完成教材規定實驗內容的考生,均能通過考試。
3、命題將實驗器材選擇、操作步驟、實驗結果、實驗器材整理等過程進行量化,制定成評分標準和細則,便于監考評分教師把握。
4、命題考慮實驗技能考試的特殊性,使學生只有通過實驗操作后,才能得出數據和結論,注意不同輪次學生考試時實驗結果和數據的多樣性。注重物理、化學和生物三科試題的關聯度和難易度,科學組合,合理搭配。
5、制卷工作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
五、考點設置
(一)考點設置原則
實驗技能考試考點學校需要達到《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JY/T0385-20xx)規定,建有標準化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并且儀器設備達到教育部頒布的四個教育行業標準基本類配備要求。不具備設置考點條件的學校,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點參加考試。
(二)考點具備條件
1、學校實驗室水、電、通風、消防等設施齊全,實驗儀器、藥品、器材能滿足實驗技能考試需要。
2、學校實驗室管理人員配備符合規定,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3、實驗室管理制度健全,設施設備、儀器器材、藥品耗材管理規范。
4、學校實驗教學組織機構健全,按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開齊、開足、開全實驗課程。
(三)考點組織管理及工作人員
考點設主考1人,由考點學校校長擔任,領導和組織本考點考務工作;設副主考2人,由縣(市)區實驗技能考試小組組長和考點學校副校長擔任,協助主考開展考務工作。
考點配備如下工作人員:司鈴1人,負責發出考試開始及終止信號;實驗室管理人員2-3人,負責準備、補充、調換實驗器材及藥品;領考員若干名,負責引導考生進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況;醫務人員1名,負責對考生突發疾病進行救護;保衛人員1名,負責維持考點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
設置考點由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負責審定,審定情況與《襄陽市20xx年中考實驗技能考試考點設置情況匯總表》(附件)于4月1日前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備案。市直初中設置考點,由學校提出方案,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審定。
六、考點布置
1、考點布置規范,環境整潔、安靜,周圍無噪音干擾,安全保衛條件好。在學校門口懸掛20xx年襄陽市中考實驗技能考試xxx中學考點橫幅,考場(實驗室)里黑板上書寫或張貼端正考風、嚴肅考紀、沉著冷靜、精心操作標語。
2、考點設置考務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考試的組織、管理、后勤、安全、衛生和保障工作。
3、考點設置考生備考室、點名抽簽處、醫務室、飲水處、存車處等,并有明顯的標志。
4、考點在醒目位置設立考務信息欄,張貼考室安排示意圖、《考生須知》、《考生違紀行為處罰規定》等信息。
5、考點要實行封閉管理,在考場(實驗室)周圍設立警戒區,并設有明顯標識,在平房和一樓設置考場(實驗室),要在5米以外設置警戒線。
七、考試時間
全市考試統一時間為20xx年4月16日-18日。
上午8:00點開考,12:00點結束;
下午14:00點開考,18:00點結束。
八、考務工作
(一)考試組織實施。理化生實驗技能考試工作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具體負責,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監考小組的組成和人員配置。以縣(市)區為單位抽調教師組成若干監考小組,到考點進行監考評分。市直初中的監考工作,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統一抽調教師,組成監考小組,實施監考評分工作。每名教師最多同時負責4名考生的監考評分工作。每個監考小組設組長一人。組長的.主要職責是安排、管理監考評分教師;組織協調監考評分工作;負責試卷、試題的保密安全工作;擔任考點副主考,參與考點考務工作的領導,協助主考抓好有關工作。
(三)試題編組。考試試題為六套試卷,分別為試題一、二、三、四、五、六,分別對應4月16日、17日、18日上午和下午考試。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試題。每套試題含物理、化學、生物各一個題目,每個考生需要單獨操作物理、化學、生物題目。
(四)分組與抽簽。考前,各考點根據考試人數、考場(實驗室)數以及實驗室儀器、藥品配置情況,將考生劃分為若干大組(每半天參加考試人數為一大組)。通過抽簽方式,確定每大組考試題號和考試時間。
(五)考場設置。每個考場(實驗室)設12個考試實驗臺(桌),物理、化學、生物各4個。每場同時安排12名考生參加考試,按照四縱三橫模式擺放。每個實驗臺(桌)前后、左右應保持適當距離,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師監考評分。
(六)成績評定。試題滿分為90分,其中物理、化學、生物題目各30分,包括若干個操作步驟和相應的分值,監考評分教師按照評分標準、細則,觀察判斷考生每個操作步驟的規范程度和實驗結果,現場評定考生分數,并簽名。
(七)成績登錄。成績登記表一式三份,兩份留存,分別供縣(市)區教育技術裝備部門和教育考試管理部門使用;一份于5月30日前報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匯總全市考生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送市教育考試院。
(八)監考評分教師的選派和培訓。各地在選派監考評分教師時,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監考評分教師要由思想過硬,業務熟練,經驗豐富的理科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和教學研究人員擔任。選派監考評分教師要實行回避制度。
九、培訓
監考評分教師及考務工作人員,必須接受業務和紀律兩個方面培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培訓應注意考慮學生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重點把握每個操作步驟的規范程度,熟練掌握評分標準,評價評定成績做到客觀、公平、公正。
十、考風考紀與試卷保密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社會事務)局要高度重視中考實驗技能考試工作,端正考風,嚴肅考紀,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工作機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加強正面引導,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試工作紀律教育,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
試卷保密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接運試卷必須做到專人、專車;試卷必須進入保密室保管;試卷保管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原則,遵守紀律,工作認真負責;試卷進入保密室、領出和回收必須執行規定程序,辦理手續。
對發生考風考紀問題和試卷保密問題的考點學校和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點學校,取消其考點設置資格,兩年內不得設置考點。
十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實驗技能考試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襄陽市20xx年初中畢業、升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具體負責考試的安排、組織、協調、考務和考紀工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考試工作的領導,嚴密組織,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工作順利、平穩、正常進行。考試期間,市教育局派巡視組,對各地中考實驗技能考試工作進行巡查。縣(市)區也要派巡視員,深入到考點,加強巡查工作。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4
中考是初中畢業升學最為關鍵的學業水平考試,是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為保證今年我校中考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考試期間學生的健康安全,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讓每位考生能順利完成考試,并取得較好成績,圓滿完成中考組考任務,根據縣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中考送考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考務:
帶隊教師:
安全工作:
二、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1、簽訂安全責任書,凡領隊及帶隊教師均須簽訂責任書。
2、責任承擔時間為20xx年6月14日—6月17日。
3、具體人員安排及主要職責:xxx、xxx、xxx
三、乘車、就餐、飲水安排
1、飲水安排:每生每天發放礦泉水一瓶。
2、就餐安排:統一交費至東湖中學考點,由考點負責中餐及餐具。
3、乘車安排:
6月15日上午6:30從學校發車(7:10左右到東湖考點)
下午16:30到東湖考點接考生
6月16日上午6:50從學校發車(7:30左右到東湖考點)
下午16:30到東湖考點接考生
6月17日上午6:20從學校發車(7:00左右到東湖考點)
上午11:40到東湖考點接九年級考生
下午13:10從學校發車(八年級考生)
下午17:00到東湖考點接考生
四、具體措施
1、考前動員會議。
學校先召開考生動員會,進行考試紀律、考試常規和安全的教育。會后,班主任也要根據會議精神再次召開班級考前動員會,向學生講清應注意的問題,進行安全教育、一日常規教育,強調紀律,嚴禁打架斗毆、與外界接觸等嚴重違紀現象發生。集體食宿學生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車下車,均要按照規定時間,做到準確無誤。
2、關于交通安全。
(1)學校統一聯系車輛,車輛必須合法,車況良好,有營運資格,司機證件齊全,駕駛員優秀。集中安排考生必須乘坐學校統一聯系的車輛,確保路途往返安全和準時接送。車主必須對車輛進行嚴格的檢查和“84”消毒。要求車主及駕駛員提供相關證件及復印件。
(2)各送考老師認真清點考生人數,每輛車上人員要有詳細名單和學生聯系電話,在本項安全方面做到四保證:集合要有保證,講解交通安全知識要有保證,列隊行走要有保證,送考老師跟隊要有保證。
(3)各考點送考教師負責監督學生往返考場,確保學生順利進考場,安全回校,對不遵守行走紀律的學生要重點監控,說服教育。
3、關于飲食安全。
考試期間統一在指定地點就餐,送考組織學生有序就餐,和考生同吃同住,確保學生飲食安全。考前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食品,不買不食色素較重的食品,特別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飲、吃冰塊、吃未洗凈的水果,購買礦泉水等飲料一定要檢查生產日期和保持期。
4、關于就寢、午休安全。
送考老師督促考生按時休息,遵守就寢紀律,睡前認真清點人數,教育考生不要用冷水沖澡,防止感冒等病發生。
5、考前、考后管理。
每場考試前帶隊教師發放準考證,清點人數;考后回收準考證,清點人數,統一帶到食宿地點,講注意事項。中考結束后,各帶隊教師和班主任立即清點好學生統一組織返校,確保不落下一人,并教育考生注意安全。
6、精心安排,仔細排查。
在考試前,學校組織送考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班主任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檢查學生是否攜帶危險物品(刀具)參加考試。全部考試結束后,班主任及時組織學生上車,做好總結并做好路途安全教育。要嚴防考試完畢之后學生之間及學生與社會閑雜人員之間發生斗毆,班主任要及早察知苗頭,及時上報并進行針對性教育。6月17日考試完畢之后,待全體學生離開,送考老師才能離開學校。
五、幾點要求
1、在考試期間,學校送考領導小組均必須堅守崗位,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考生服務的思想,時時處處把安全意識、安全責任放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落實好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確保考試安全順利的進行。
2、各送考教師負責組織學生,在規定的.地點按時收發保管好學生準考證,負責檢查學生午間休息,不得使學生有一人掉隊,及時處理學生間存在的可能影響考試的安全隱患,發生意外事故或傷害,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領導,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響中考。其他相關教師要各負其職,以身作則,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順利完成中考任務。
3、有關工作人員,因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將追究其責任。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①學校中考送考工作人員負責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②發出緊急集合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及時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①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
③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④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⑤積極配合交警搞好事故處理。
3、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①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就近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若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和處理等工作。
4、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①發現不良分子對考生進行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要采取積極措施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或疏散。同時及時報警110請求援助。
②將受傷學生及時送醫院就診救治,及時上報教育局。
③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工作。
④通知受傷者的家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報告程序:
①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責任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公布送考工作小組所有人員電話,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②考生在中考時發生以上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③上報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等。
七、請全體工作人員共同努力,努力實現平安中考,確保20xx中考工作的圓滿結束。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5
為認真做好長沙市20xx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事項的通知》、《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穩步推進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和高中教育協調健康發展,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二、考試與評價
(一)學業評價
1.書面考試
(1)考試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級的書面考試科目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20分)、文綜200分(含道德與法治、歷史,卷面分各100分,錄取時折合為各60分),理綜200分(含物理、化學,卷面分各100分,錄取時物理折合為70分,化學折合為50分),文綜、理綜均實行同堂分卷測試。
初二年級書面考試科目為生物和地理(卷面分各100分)。
(2)考試時間
(3)考試形式
繼續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結果“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切實減輕學生負擔。道德與法治、歷史和地理三科實行開卷考試,其它各科實行閉卷考試。書面考試科目的試卷和答卷按照網上閱卷的標準印制。
聽障學生的英語聽力科目可實行免試。聽力殘疾鑒定為四級及以上的聽障學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較好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的聽障學生,可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申請免試英語聽力。符合英語聽力免試條件的聽障學生要求參加英語聽力考試,可向學校申請備案,由學校向區縣(市)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申請在考試中使用助聽設備。區縣(市)教育考試中心(招考辦)匯總學校申請表后報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院在編排考場時根據情況就近安放播音設備。言語殘疾學生的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參照聽力科目免試方案執行。
(4)成績呈現方式
初三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和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科目成績均以分數形式呈現。
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20xx年起,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總分為72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6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體育中考40分。
聽障考生申請免試聽力的英語聽力成績按照其英語非聽力部分得分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免試聽力學生英語聽力成績=英語聽力部分總分×非聽力部分得分÷非聽力部分總分。
2.學科考查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及《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精神,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設定的全部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堅持全開全學、全科開考,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達到合格要求,確保初中教育基本質量。
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藝術和實踐課程實施,強化音樂、美術考查,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科考查包括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語文口語交際考查,英語口語考查,理科實驗考查,綜合實踐活動考查(含勞動技術考查、信息技術考查)等,各項學科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其中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理科實驗(含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考查、信息技術考查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勞動與社會實踐”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藝術(音樂、美術)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藝術素養”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體育平時成績、出勤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情況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身心健康”維度評價的依據之一。
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考查、語文口語交際考查和英語口語考查,信息技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采取由學校按要求進行組織。藝術(音樂、美術)考查采取“統一制卷、分校組考、人人必測”的方式進行。由學校統一組織。
3.成績管理
初中學業水平書面考試、學科考查成績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實行網絡化管理。初中學校要將畢業生的學業成績、學科考查成績導入長沙市綜合素質評價系統。
4.命題管理
(1)命題原則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優化命題導向,關注核心素養,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科學素養和人文精神,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
(2)命題要求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強調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等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掌握的內容,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優化情境設計,增強試題開放性、靈活性,充分發揮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引導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適當降低考試難度,嚴禁超標命題,嚴禁與奧賽內容掛鉤,不出偏題、怪題,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建立并不斷充實以教研員和骨干教師組成的長沙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專家庫,中考命題教師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下從專家庫隨機抽取。所有命題人員必須簽訂誠信書和命題保密協議,進一步完善命題、審題、制卷、評卷等各個環節工作制度,確保考試質量,杜絕差錯。
5.考試管理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市教育考試院、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具體實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導、命題原則、考試標準及內容形式等由基礎教育處牽頭。試卷命題、評卷標準與質量、試卷評析與反饋等由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基礎教育處把關。命題點管理、試卷印刷、考務實施、安全保密、掃描評卷等相關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并承擔區縣(市)考試組考的協調工作。
(二)綜合素質評價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堅持“五育”并舉,堅持正確的評價導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1.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要求,全市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五個維度對學生進行評定。
2.評價實施
市教育局統一制定《長沙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包括具體評價內容、評價方式、評價程序、評價標準和有關要求等,統一組織抽樣評價,進一步加強綜合素質評價的過程管理和結果監督。學校結合實際,完善指標體系,規范評價過程,及時指導做好學生過程性資料的收集和遴選,利用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和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實時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結合全市抽樣評價結果,通過自評、互評、師評等綜合確定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結果使用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五個維度分項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作假者,記入其初中畢業生誠信檔案,并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等處理。
三、畢業及升學
(一)初中畢業
1.畢業標準
取得我市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統一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以下標準準予畢業,頒發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初中畢業證書:
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卷面總成績達到總分60%或以上;
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各維度達到C等或以上。
2.補考
初中畢業生書面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由畢業學校組織一次補考,補考成績不能作為高中錄取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未達到C等的學生,學校可安排補測或充實其實證材料。補考達到上述畢業標準者,可頒發初中畢業證書。
(二)高中招生錄取
1.組織實施
高中階段學校通過統一信息化平臺進行錄取,提供高中階段學校公平、公正、規范的招生環境,維護學校、考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初中畢業生的合理分流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協調發展。城區高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中招辦負責組織實施,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的高中招生錄取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市教育局中招辦相關方案組織實施。
2.計劃下達
城區高中由市教育局統一下達招生計劃,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高中由各縣(市)教育局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要符合國家對高中階段普職分流的總體要求,普高和職高招生計劃大體相當,教育行政部門將不低于60%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并完善操作辦法。
3.錄取依據
高中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是:考生的學業水平綜合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及享受政策性優惠的情況。
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按照學生填報志愿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結合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狀況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為:
(1)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入圍。
(2)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結果。
4.多樣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學校除劃線招生外,還實行指標生、特長生、推薦生等多樣化招生政策,促進高中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1)指標生:將區域內優質普通高中學校不低于60%的招生計劃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標生錄取實行低分數線控制,按照考生所報指標生志愿分校擇優錄取。
(2)特長生:在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資格范圍內,對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根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特長生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5%),在政策規定范圍內按標準錄取。
(3)推薦生: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對平時綜合素質特別優秀,但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因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客觀原因,造成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明顯失誤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可依據學生所在初中學校至少兩名資深教師提交的推薦信以及核實情況,在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范圍內由招生學校破格錄取。
職業院校(含五年制高職高專、高職高專中職部、城區中職學校、技工院校)根據專業發展和就業崗位需求,對考生專業素質有特殊要求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錄取前進行相關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進入學生檔案,不得另行組織文化考試。面試、體檢或術科測試等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一起納入職業院校的招生錄取依據。
5.規范優待加分項目
根據教育部規范加分的有關要求,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減少和規范高中學校招生優惠加分項目,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保留以下政策優待項目(如果出現同時享有多項優待,取高優待項目,不重復計算。):
(1)烈士子女;
(2)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
(4)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地區考生;
(5)少數民族考生;
(6)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其中,(1)(2)烈士子女、軍人子女按照市警備區、市教育局聯合制定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執行;(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級至二級英模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等參照軍人子女予以優待。(4)(5)歸僑、歸僑子女(不含僑眷子女)、華僑子女、臺灣地區考生及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參與錄取。(6)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建設創新創業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執行。
四、保障措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必須通過規范程序和制度創新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市和區縣(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建立嚴格的公示、誠信、監督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杜絕招生腐敗現象,全面推進陽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會公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和評價結果使用,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以及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等。通過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誠信制度
加強誠信教育,完善初中畢業生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對于違反誠信原則提供虛假證明或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作假者,按規定進行相關處理。對于參與命題、評卷、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的有關人員,簽定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采取獎懲措施,督促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三)監督制度
市、區縣(市)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及高中招生錄取等工作進行監督,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向社會公開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錄取辦法。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在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中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現象和行為,可向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舉報或投訴。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xxx,基礎教育處xxx,民辦教育處xxx,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xxx。公布網上受理舉報網址為:xxx,接受社會監督。
(四)責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對初中畢業生學業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一把手”負責制,將招生工作納入對區縣(市)和學校的績效考核。校長和紀委書記均為第一責任人,如有違規行為,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學校主要領導、紀委書記、分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個人年終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責任。對學校分別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年終考核降等處理。
五、其它事項
(一)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二)本方案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過去文件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執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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