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精選1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
近年來,全市高層建筑發展迅速。這些建筑高度高、體量大、功能和結構復雜、人員密集,發生火災風險等級高,尤其是一些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安委辦、省委、省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關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相關要求,通過三年時間,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精準治理,深入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建立完善從根本上消除高層建筑火災風險隱患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火災防控體系、監測預警機制,推動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發展。xxxx年底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
二、工作時間
即日起至xxxx年xx月。
三、工作范圍及內容
本次工作范圍是xx市各縣(區)高層建筑。其中高層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高層住宅建筑);高層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場、賓館、公寓、醫院、辦公或者集購物、娛樂、餐飲、文化等消費功能于一體的城市綜合體等)。
工作內容如下:
(一)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是否破損開裂、脫落,是否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設施。
1.室內消火栓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壓不足等問題。
2.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存在故障、損壞或癱瘓,是否建立了維護保養制度。
(三)安全疏散設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問題;
2.防火門是否存在損壞或構件缺失等問題;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的設置位置、數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標準。
(四)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檢查門是否采用丙級防火門并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是否存在堆放雜物、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五)電氣燃氣管理。
是否存在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等問題。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單位或小區是否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是否在高層建筑醒目位置懸掛消防安全責任人、樓長姓名及其職責公示牌。
3.單位或小區是否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并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是否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隊伍。
5.單位或小區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七)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
1.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是否被機動車輛或其他障礙物占用。消防車道上已有門的,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且能隨時正常開啟。
2.消防車道和救援場地與建筑之間是否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
各級消防救援部門依據管轄權限,協調相關部門督促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按照“工作范圍及內容”的要求,對每棟高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并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單階段(xxxx年xx月x日—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單位和整改時限,進一步細化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表x)。
(三)監督抽查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門要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雙隨機”高層建筑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在xx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達到x%,在抽查過程中,要聯合物業管理單位和高層建筑使用單位,對自查自糾中未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補充完善。同時消防救援部門要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下達法律文書督促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
(四)整改隱患階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區產權人、物業服務企業、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要對前期發現的火災隱患自行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盡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消防救援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督促整改責任單位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xxxx年底前,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明顯減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火災事故得到明顯遏制,消防安全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并保持總體穩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采取措施,扎實推進綜合治理。要加強調度指揮,層層傳導壓力,切實壓實責任。
(二)合力整體推進。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機制,切實形成執法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筑綜合治理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市安委辦將不定期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查暗訪基層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開展綜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2
為切實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問題,經辦事處同意,決定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處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關于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社會綜合治理原則,全面摸清我處高層建筑基本情況,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有效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切實推動高層建筑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全處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整治范圍
高都辦事處范圍內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11月29日前)。成立全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辦事處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綜治、民政、建設、安監、派出所、供電等單位為成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對全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步驟和措施,細化相關部門、單位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排查階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組織各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認真填寫《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自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切實整改存在的問題。各有關行業部門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成立聯合檢查組,逐個區域、逐棟建筑開展排查。
(三)重點整治階段(12月11日至20xx年1月20日)。全面梳理、分析研判排查結果,根據隱患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類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逐個督促整改。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督促盡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單位和業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31日)。辦事處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全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情況納入年度平安工作考核內容。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進行專題研究,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層建筑火災隱患要緊盯不放,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消除。
四、整治內容
(一)建筑外墻外保溫和裝飾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3.高層建筑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外墻裝飾材料。
(二)建筑消防設施
1.高層建筑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未委托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機構對消防設施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功能檢測。
4.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設施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和形式不符合標準。
2.避難層(間)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避難區內穿越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3.疏散走道、樓梯間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
4.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識缺失、損壞等。
(四)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封堵不嚴密,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2.電纜井、管道井防火門設置不符合標準。
(五)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
2.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未落實任何情況下不得切斷消防電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4.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5.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六)影響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違章建筑、隔離樁及違停汽車等,違規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2.高層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七)電動自行車管理
1.高層住宅建筑未落實電動自行車“三集中”措施(集中管理、集中停放、集中充電措施)。
2.新建住宅小區未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八)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
2.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3.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4.未按標準組建微型消防站,未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5.未落實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五、工作措施
(一)組織開展聯合檢查。
綜治、派出所、民政、建設、安監、邀請區消防和供電等部門抽調專業技術監督人員成立聯合檢查隊伍,根據高層建筑分布情況,制定詳細工作計劃,逐棟建筑開展“兵團化”集中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如實登記,及時下發法律文書,建立工作臺賬,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3),移交所在村居和管理單位,并及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二)嚴格執法鐵腕整治。
對排查發現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依法上報區相關單位實施責令“三停”、吊銷執照、行政拘留、臨時查封等處罰和強制措施,強力督促整改。開展集中約談,11月30日前,統一集中約談存在突出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督促做出整改承諾;12月31日前,集中約談整改進度緩慢的單位,以及工作推進不力、治理成效不明顯的村居、管理單位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在隱患嚴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醒目位置張貼警示牌,推動隱患整改。
(三)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高層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明確專人擔任“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高層住宅建筑明確責任片區的網格員或物業服務企業人員擔任“樓長”,負責本單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組織實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高層小區檢查驗收情況要簽字負責,形成臺賬,逐級存檔備查。
(四)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在高層公共建筑和高層住宅小區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在商業部分逐樓層設置消防應急執勤點,配齊人員和必要裝備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測試。推動高層建筑廣泛安裝電氣火災監控裝置,老舊高層住宅在建筑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簡易噴淋系統,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推廣應用“智慧消防安全服務云平臺”系統,加快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逐步將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高層建筑聯入系統,對重點部位、關鍵設施和電氣線路運行狀況實行24小時監控,提升高層建筑火災預警能力。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
定期向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單位電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等推送消防安全知識,提示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宣傳高層建筑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在樓棟入口處、電梯內張貼消防安全宣傳提示標語,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櫥窗。利用戶外視頻、樓宇電視等不間斷播放高層建筑火災警示片,提倡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刻制火災警示光盤免費贈送居民。開設消防知識大講堂,向高層建筑住戶、服務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指導社區居委會和物業企業制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演練,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六、任務分工
(一)辦事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解決專項整治期間重大問題,開展督導檢查。西高都派出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定期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調度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全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落實。
(二)街道辦事處是專項整治活動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落實各項整治工作措施。
(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要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成立聯合整治工作機構,認真履職,密切配合,依法依規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綜治辦負責把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內容,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居民委員會,全面排查高層住宅,消除動態火災隱患。
派出所要依據《山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檢查高層住宅建筑消防設施和管理使用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民政所負責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住宅建筑檢查排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建設辦負責檢查在建高層建筑、節能改造工程等外保溫材料使用情況,引導產權單位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更換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外保溫材料。加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降低標準,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降低外保溫系統安全性能,違規施工作業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組織開展高層建筑燃氣設施安全排查,落實燃氣使用安全措施,降低燃氣安全風險。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與具備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委托協議,開展高層建筑疏散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的督導,對不依法履行合同規定的物業服務企業,采取計入物業服務企業誠信檔案處理措施。
安監辦負責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列入安全生產巡查內容。對部門提交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提請本級安委會或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檢查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建設及日常消防管理情況。做好專項整治協調工作,加強會商研判、信息共享,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農電所負責高層建筑產權范圍內電力設施安全、使用、維護等環節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做好重要用戶電力保障,加強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居、管理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開展這次綜合治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要專題研究,分管領導要進行督辦,加強調度指揮。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有關部門、單位治理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級級壓實責任。
(二)密切協作配合。
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協作配合,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嚴格督導考核。
辦事處將組織成立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察暗訪各村居、管理單位治理工作開展及任務落實情況。對高層建筑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的村居、管理單位進行集中掛牌督辦,對發現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履責不力、工作敷衍的,約談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并在全處進行通報。整治工作期間,對因工作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各村居、管理單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情況請于11月25日前報西高都派出所。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3
為扎實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工作任務,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經開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經經開區管理委員會同意,決定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按照經開區領導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單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風險隱患,使本單位高層建筑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二、時間安排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三、治理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
四、工作步驟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分五個階段:
(一)部署發動階段(x月xx日前)。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重點針對《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xxxx年“集中攻堅”階段工作實施方案》相關內容,統籌研究、部署開展工作,進一步細化整治工作職責、任務和措施,迅速開展工作。
(二)摸排上報階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發揮屬地監管部門網格效能,按照《市高層建筑檢查記錄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基礎工作臺帳》內容,開展摸底排查,確保數據全面、準確。
(三)自查自改階段(x月x日至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按照《火災防控工作指導手冊(高層建筑)》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方案進行自改。
(四)治理階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按照排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梳理,分級、分類對單位風險隱患自查、自改情況進行落實整改。
(五)總結固化階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根據開展“回頭看”活動要求,將排查有遺漏、整改不到位的風險隱患及時匯總,并實施清單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定加強改進措施,建立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五、整治重點
(一)消防責任。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風險研判;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保障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將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納入網格化管理內容,實現日常管理全覆蓋。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單位消防責任人負責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確消防管理責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設置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滅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車取水口等明顯的提示性、警示性標識。
(三)建筑防火。重點檢查外墻外保溫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樓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暢;
(四)消防設施。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聯動控制系統、消防水泵、滅火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煙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預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防火門、窗和防火卷簾、消防應急廣播、消防專用電話、滅火救援窗、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定期維護保養、能夠正常使用。
(五)電氣安全。定期檢測電氣線路的連接敷設、電氣設備安裝或容量負荷、消防用電負荷符合標準要求;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按消防技術規范標準設置電氣、燃氣火災監控系統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應急準備。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臺微型消防站隊員優撫優待、激勵保障等配套政策;開展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及時組織培訓、演練。
(七)宣傳教育。推動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落實;,開展多維度消防宣傳服務;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疏散演練,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災撲救技能。
六、任務分工
(一)經濟開區消防救援委員會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細化職責分工,加強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對集中攻堅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問題,要專題研究解決辦法,并作為重點督查督辦項目狠抓落實。
(二)落實管理責任,消防救援委員會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全面排查轄區內高層建筑,集中整治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內消火栓無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風險;
(三)經濟開區管委會辦公室、經濟局要按照“管行業管安全”的要求,根據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重點排查本單位場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籌協調。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的重要性,緊緊抓住本地區高層建筑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通過政府協調、部門配合,落實組織實施工作。各級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推動重點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加強督導,嚴肅問責。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跟蹤問效,對集中攻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定期調度、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責任落實。
(三)及時上報、認真總結。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室要確定一名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況于x月xx日前報經開區消防救援委員會辦公室。從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和《市高層建筑檢查記錄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堅整治基礎工作臺帳》;xx月xx日前,上報工作總結,相關措施、作法可隨時報送。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4
為有效防范化解住宅小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風險,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關于住宅小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的有關部署要求,確保扎實有序、高質推進、高效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縣住建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開展住宅小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加強和提升防范化解住宅小區高層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筑火災事故。20xx年,完成50%消防隱患整改;20xx年,完成80%消防隱患整改;20xx年,完成全部消防隱患整改,住宅小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得到全面優化和提升。
二、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區住宅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三、整治重點
(一)消防管理。消防安全承諾制度未建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履行消防安全承諾制或履職不到位,以及堵塞、占用、鎖閉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等問題。
(二)消防設施。消防電源可靠性不強,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電梯、封閉樓梯間正壓送風系統,消防控制主機、感煙和感溫火災探測器等消防設施設備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未建立維護保養制度等問題。
(三)管道豎井。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內堆放雜物等問題。
(四)保溫材料。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等問題。
四、工作措施
(一)壓降致災因素。全面排查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等問題,逐項登記整改修復,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對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結合改建、擴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設立保溫材料性能等級及防火要求標識,嚴格落實防范措施。對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換。規范用火用電用氣,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燃氣線路設備和排查清洗油煙管道。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違規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充電。
(二)嚴密防火分隔。對疏散樓梯間,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防火門以及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故障、損壞或被拆除的,及時進行維修安裝。對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嚴密封堵。對動用明火的施工區域,嚴格落實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的防護措施。
(三)完善消防設施。督促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托管理單位、開發企業等按照規范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委托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開展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并確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測試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立維護保養制度,逐棟解決消火栓無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壓力不夠等問題,保障供水不間斷;排查解決消防電源可靠性不強等問題,確保消防用電設施設置專用供電回路,保障供電不間斷;定期測試消防電梯迫降、轎廂內消防電話、防水及排水設施等功能。
(四)暢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違規設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嚴禁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設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門或窗應能從內向外開啟;超高層建筑避難層(間)被占用或改變用途的,應恢復原有功能。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施標識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的路樁、架空管線等障礙物以及違章搭建的臨時建(構)筑物,規范機動車輛有序停放,確保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暢通。
(五)廣泛宣傳培訓。利用小區櫥窗板報等固定設施,設置消防宣傳永久性專欄,時刻提醒居民群注意防火。
五、職責分工
1.消防科加強對新、改、擴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源頭管控。
2.物業科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3.燃氣辦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督促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嚴格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
(二)集中排查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0日)。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對住宅小區高層建筑逐棟開展排查,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0月)。20xx年12月底前,完成50%隱患整改任務;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全部完成整改。20xx年,完成80%隱患整改任務;20xx年,完成全部隱患整改任務。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進行整治,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合力推進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作,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強化督導。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發生住宅小區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成效,切實有效解決高層建筑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堅決遏制高層建筑火災多發勢頭,全力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穩定,經市政府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全市集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風險,切實提升我市高層建筑火災防控水平,為新中國成立70周年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時間
20xx年8月至12月。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針對高層建筑普遍存在的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消防設施損壞停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重點崗位人員責任不落實、日常管理機制不健全以及宣傳教育培訓不深入等10類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結合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部署要求,對照前期下發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切實解決突出問題、消除火災隱患。
五、整治措施
(一)壓降致災因素。高層建筑進行改建、擴建、裝修時,對需要明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結合改建、擴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設立保溫材料性能等級及防火要求標識,嚴格落實防范措施;對外保溫材料破損開裂、脫落的,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對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換。規范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燃氣線路設備和排查清洗油煙管道。嚴禁在高層建筑內違規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充電。
(二)嚴密防火分隔。對占用高層建筑防火間距的違章建(構)筑物,予以拆除。對疏散樓梯間,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防火門以及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故障、損壞或被拆除的,及時進行維修安裝。對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井道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嚴密封堵。對避難層設備管道區與避難區以及穿越防火隔墻的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等處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極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進行封堵。對動用明火的施工區域,嚴格落實與其他區域進行分隔的防護措施。
(三)完善消防設施。督促高層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托管理單位、開發企業等按照規范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委托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開展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并確保完好有效。加強對消防泵組、水泵接合器等消防供水設施的試水測試和維護保養,保障供水不間斷;確保消防用電設施設置專用供電回路,保障供電不間斷。借鑒南京市將高層住宅建筑“固化水帶工程”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做法,結合實際逐步為當地高層住宅建筑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止回閥和供水接口等供水設施,提升滅火供水能力。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和應急廣播,鼓勵居民家庭配備家用滅火應急救援器材箱,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四)實施智能管控。推進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接入建筑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實時掌握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利用手機APP實時動態查看重點部位電流荷載及溫度數據并接收報警信號。在高層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按照標準規范要求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鼓勵居民家庭在廚房設置獨立式可燃氣體報警器,做到燃氣泄露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推動在高層住宅建筑室外安裝具備過載保護、充滿自停、高溫及故障報警的電動車智能化充電系統,實現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藍天工程”。
(五)暢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違規設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嚴禁鎖閉安全出口,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對疏散樓梯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疏散距離、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的,按照標準改造或增設。設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門或窗應能從內向外開啟;超高層建筑避難層(間)被占用或改變用途的,應恢復原有功能。對高層公共建筑外窗設置金屬柵欄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從內部開啟的防盜窗,倡導居民家庭采用可從內部開啟的防盜窗取代全封閉的金屬柵欄。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的路樁、架空管線等障礙物以及違章搭建的臨時建(構)筑物,規范機動車輛有序停放,確保消防車道及登高操作場地暢通。
(六)落實各方責任。高層公共建筑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托管理單位依法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分工協議,明確各自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高層住宅建筑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委托具備消防設施維保能力的單位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在高層公共建筑推行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依托物業等人員在高層住宅建筑推行“樓長”制度,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七)嚴格依法治理。對專項整治期間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市場等手段,必要時采取責令“三停”、臨時查封、行政拘留、強制執行等強制措施,提高產權單位、使用單位以及委托管理單位或業主、使用人的違法成本,促進守法自覺。對整改難度大、火災風險高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實施政府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計劃、方案、責任、措施和資金,落實臨時性防范措施,采取約談警示、抄告抄報、公開曝光、聯合懲戒等手段強力推動整改。加強對違規開辦經營的場所和違規設置的“群租房”進行監管,建立“負面清單”,并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搬遷。
(八)建強應急力量。按照“有站點、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標準,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全人員和必要的滅火、通訊器材以及個人防護裝備,實行24小時值班,不間斷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依托物業、社區用房以及門崗、值班室等場所,就近就便設置消防器材配置點。加強與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制定完善滅火應急救援預案,確保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要求,切實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九)廣泛宣傳培訓。持續宣貫《江蘇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構建完善有力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微博微信、戶外視頻等媒介,提示火災危險性,宣傳普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利用消防宣傳車開展“面對面”宣傳,引導居民群眾關注身邊的火災隱患;依托櫥窗板報等固定設施,設置消防宣傳永久性專欄,時刻提醒居民群眾外出前務必做到“三清三關”。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提高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十)強化警示曝光。在各級主流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定期向社會公開高層建筑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設立隱患曝光平臺,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掛牌督辦的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隱患。針對隱患嚴重、措施不力、逾期未改的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隱患,推動將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經營主體以及委托管理單位等納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職責分工
(一)各級政府責任。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納入平安創建及基層網格化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推進,定期對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托物業管理的高層住宅建筑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組織加強消防管理或進行自我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部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
2.住房建設部門。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加強高層建筑中使用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3.市場監管部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筑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4.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住宅建筑檢查排查。
5.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城市管理部門。加強對高層建筑周邊違規設置的建(構)筑物的監管,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等設施的監管。
7.電力管理部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筑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燃氣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
9.市政、供水部門。加強對向高層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
10.其他有關部門。教育、文旅、衛健、商務、交通、國資、民航、郵政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消防救援機構責任。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及無行業主管部門的高層建筑的監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住宅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通過召開會議、發布通告等形式,動員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輿論聲勢。
(二)自查自改階段(9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關部門督促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按照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對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檢查要點》,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其職責,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防范措施,并向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保證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階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地區對高層建筑逐棟進行排查,逐棟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登記表》(見附件1),列出隱患問題清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排查期間,各地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查邊改,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國慶節前,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要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必須落實死看硬守措施。
(四)重點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照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專項整治期間,對存在重大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進行整治,檢查驗收情況納入各級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作為防范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地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各級黨政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齊抓共管,合力部署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努力營造“部門聯動、全員上陣,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消防監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各地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明確專人掛鉤指導行業部門和鄉鎮街道,大力提升工作質效。
(三)強化督導,狠抓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明查暗訪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督促整改。專項整治期間,對因履職不力導致發生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6
按照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高層建筑火災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現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物業按規履責、業主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三年持續整治,進一步摸清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切實解決一批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機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強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層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較大以上及有影響的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圍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點
(一)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筑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
(二)建筑消防設施
1、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設備故障,控制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
3、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樓層指示標識等不符合標準;
4、避難間(層)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
(四)滅火救援場地
1、消防車通道被封堵或被雜物、汽車、隔離樁、綠化景觀等占用,影響消防車通行;
2、架空電力設施、空中的管線、綠化景觀、戶外廣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場地,舉高消防車無法停靠作業,影響救援行動。
(五)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六)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
2、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3、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4、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實雙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員未取得初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值班人員不掌握消防控制室應急處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問題;
2、消防設施未處于自動狀態,自動滅火系統管道閥門未常開、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未處于自動狀態等;
3、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棟高層公共建筑和每個高層住宅小區未依托社區網格員、保安人員、管理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組織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未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裝備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實工作時間段和非工作時間段“定崗、定人、定責”的要求,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未按照“行業相近、位置相鄰”原則,建立微型消防站聯防機制。
(九)電動車火災防范
1、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等區域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
2、集中設置的電動自行車停車棚推廣配置火災報警、滅火器(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高層公共建筑產權單位、委托管理單位以及經營主體、使用單位未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分擔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等費用;
2、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未落實消防安全“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制度(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隱患、自主消除隱患、在單位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聯系方式,承諾本單位場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整改);
3、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或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保制度不落實;
4、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建筑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單位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五、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一)各片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要加強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部門、科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強化工作統籌,分轄區、分行業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2、要對轄區中的老舊高層民用建筑和無業主委員會、無物業管理、無產權單位的`高層民用建筑存在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納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安排專項經費,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災隱患。
3、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發動基層網格力量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要督促指導鎮辦加強對高層建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
4、鎮、街道負責組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對未委托物業管理的高層建筑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約,督促指導業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組織,加強日常消防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部門責任
1、公安局。公安機關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監管職責的指導、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強對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高層建筑的監管,督促、指導高層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逐個小區開展排查,發揮片區民警轄區管理優勢,指導督促高層民用住宅物業管理企業提示中小單位、小場所業主做好火災預防工作,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居民、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2、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新建、改建、擴建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高層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質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設、樓長制度建設)納入行業管理、信用評價范疇,加強高層建筑中使用外墻保溫材料的監管,推動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高層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導燃氣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對向高層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網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市政管網供水壓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高層建筑戶外廣告牌、招牌的監督管理,糾正并制止各類廣告牌、招牌遮擋建筑門窗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
依法查處高層建筑中的違法建設以及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問題。
3、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匯總等工作,將高層公共建筑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督監管范圍,加大抽查頻次。制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開展針對性技、戰術研究,組織實戰演練,承擔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4、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消防救援機構通報的高層建筑消防產品質量問題,依法處理相關生產、銷售企業。
5、應急管理局。加強對高層建筑中違規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行為的監管。
6、氣象局。負責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7、發展改革和統計局。督促、指導電網企業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安全的檢查,加強高層建筑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8、教體、民政、衛健、交通、工信、財政、文廣旅、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履行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職責。
(三)社會單位主體責任
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管理單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備從業條件的消防設施維保檢測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定期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經理人(樓長),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要按規定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的裝備器材。
六、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廣泛動員部署,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組織本轄區、本系統、本行業的高層建筑對照自查、檢查要點和整治重點內容,深入開展“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并填寫《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諾書》(見附件2)。
(二)集中排查階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單位按照職責任務分工,分行業、分領域對高層建筑逐棟開展排查“回頭看”,逐棟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問題清單》(見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況,為后期精準整治提供依據和基礎。排查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高層建筑的隱患整治,做到邊排查邊整治,逐項消除隱患,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和亡人火災事故。
(三)持續整治階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單位對照“兩個清單”,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責任和資金,緊盯隱患不放,跟蹤督促整改,確保隱患清零。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要集中組織掛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處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確實不能整改的,屬地政府要書面說明情況并報防火委辦公室備案,同時,納入屬地政府督察督辦重要事項,持續跟蹤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賬隱患整改任務;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賬隱患整改任務。期間,各單位要同步開展隱患排查,將新增隱患問題納入“兩個清單”,持續實施整治。
(四)總結驗收階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組織進行專項驗收,對各單位的整治驗收情況納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內容。同時,要認真總結、固化經驗,健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提升火災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治理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科室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堅決整改突出風險隱患。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消防救援機構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和專業優勢,加強業務指導,提升工作質效。
(三)跟蹤問效,落實責任。市防火委、各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整治情況納入督查檢查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進行通報。專項整治期間,凡在高層建筑領域發生亡人和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逐起實施“火災事故延伸調查”,嚴肅追責問責。
八、材料收集和報送
1、各單位請于xxx年1月10日前報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動員部暑情況;
2、xx年12月1日前報送階段工作小結,xx年12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3、各有關部門工作經驗做法(信息、簡報)可隨時報送。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7
為切實加強轄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按照《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順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西府專議〔20xx〕194號)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全面摸清辦事處轄區內高層民用建筑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強力整治突出的火災風險和隱患,普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推動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
二、整治范圍
已經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層民用建筑。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決定成立西秀區南街街道辦事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重點
(一)普查摸清底數情況。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部門)要選派監督執法干部開展排查整治,對轄區內所有高層建筑進行排查,切實摸清高層建筑基本情況。
(二)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各地要結合普查的情況,對高層建筑存在的問題進行初步篩選分類,按照火災隱患嚴重性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整治以下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1.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和登高操作場地,占用防火間距;
2.占用、堵塞、鎖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3.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因維修等需要停用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落實防范措施;
4.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未進行公告、未落實現場監護措施;
5.違規在電纜井堆放可燃雜物;
6.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牌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破壞建筑立面防火結構;
7.違規在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8.未按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9.其他嚴重危及高層民用建筑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五、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6月16日至7月31日)。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西秀區南街辦事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立即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摸清高層建筑基本情況,并對照此工作方案依法督促物業和管理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自改,確保風險管控到位,隱患整改有力。
(二)重點整治階段和督查階段(8月1日至9月30日)。對排查發現的高層建筑火災隱患的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進行分析研判,逐個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個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對整改難度不大的.火災隱患,督促盡快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配合消防部門督促產權單位和業主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難、分步實施的方式,逐項消除隱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將對各部門開展相關業務指導,對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通報調度。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為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整治的重點工作來抓,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周密安排部署,切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隱患排查一線,把風險隱患消除在成災之前,全力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齊抓共管,合力推進。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切實形成執法合力,有效推進高層建筑綜合治理工作開展。
(三)依法履職,失職追責。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對轄區高層建筑、分管的行業領域開展全方位、無死角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辦事處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能督促整改的,必須堅決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的,向專項行動辦公室報告。確保風險管控到位,隱患整改到位,對未按要求開展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嚴肅責任追究。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8
兩節將至,農村用火用電驟增,農村消防安全面臨嚴峻挑戰。為落實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火災防控能力。現根據黃文旅文物(20xx)41號文件精神,在全鄉開展文物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圍
具有火災風險的古建筑、傳統村落、宗教活動場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護工程工地。
二、整治重點
對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規程》《文物建筑防火設計導則(試行)》《文物建筑電氣防火導則(試行)》《古城鎮和村寨火災防控技術指導意見》以及有關文物消防安全的標準規范和政策文件等,重點排查整治下列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
(一)電氣安全隱患
1.電氣線路未穿金屬導管保護的;
2.不安全使用電熱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單位內為電動車輛充電的;
4.違規使用鹵素燈、白熾燈、高壓汞燈等照明設備,空調等用電設備老舊現象嚴重的;
5.使用刀閘開關,電氣線路老化、敷設不規范,虛接、拉和負荷過載的;
6.配電柜(箱盤)、用電設備、線路接頭的危險距離范圍內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電器散熱空間不符合散熱要求的:
7.可移動式插座或電器設備直接設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電箱沒有正確安裝,存在漏電危險,以及插座串聯或者級聯使用的;
9.在文物本體上敷設安裝用于亮化的電氣線路和設備的;
10.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場所后不拉閘斷電的。
(二)用火安全隱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產功能的文物建筑內,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氣、炭爐的;
2.文物建筑單位施工現場違規動火,未落實現場看護措施的:
3.在禁煙場所吸煙的;
4.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內違規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燒紙隱患
1.在辟為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建筑保護單位燃燈、燒紙、焚香違反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或者構成火災隱患的;燃燈、燒紙、焚香等場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建筑保護單位燃燈、燒紙、焚香的。
(四)危險物品安全隱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擺放不符合規定,現場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1.文物建筑毗鄰區域和保護范圍內擅自擴建或搭建建(構)筑物的;
2.消防設施、設備老化破損,或者將消防專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狀態指示的消防設施、設備,其指示燈的工作狀態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壓等不能滿足滅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暢通,防火間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問題
1.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職責不清,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員未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的;
3.文物建筑內僧侶用房、員工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用火用電、消防設施器材配備等火災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不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的;
5.微型消防站隊員不能熟練掌握處置初起火災方法的;
6.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防火滅火能力不強的;
7.消防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的。
(七)可能引發火災的其他隱患和問題
三、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開展普查動員宣傳,將文物建筑火災是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各行政村。
第二階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鄉對轄區文物建筑單位開展排查,對發現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隱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責任清單,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照單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銷號。排查整改要填寫《文物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記錄表》,并存檔備查。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文化旅游體育局成立聯合檢查組結合各鄉鎮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縣級以上文物建筑保護實施重點檢查。
第三階段總結驗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鄉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認真查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分析研判,制定具體有效針對措施,加強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排查整治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取得實效。
四、檢查分組
第一組帶隊領導: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藍朋
檢查組成員:鄭燕萍、葉婧
負責祁山鎮、塔坊鎮、平里鎮、祁紅鄉、蘆溪鄉、溶口鄉、新安鎮、閃里鎮、箬坑鄉
第二組帶隊領導:縣文化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葉國興
檢查組成員:謝潔利、金曉
負責小路口鎮、渚口鄉、歷口鎮、古溪鄉、安凌鎮、大坦鄉、金字牌鎮、鳧峰鎮、柏溪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是防范和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的有效措施,是構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重要內容。各鄉鎮要將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隱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二)健全工作機制。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機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清單要準確具體,責任清晰,任務明確。隱患治理臺賬要逐項記錄,定期更新,動態監管。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9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規〔20xx〕212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將北京等10個城市列為第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的通知》(建規〔20xx〕245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契機,按照建設現代國際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現代化區域性中心城市發展定位要求,以問題為導向,全面系統總結我市在歷史建筑保護工作方面的經驗和實踐成果,凝練可復制、可推廣的保護利用新路徑、新模式、新方法,貢獻“美麗中國”的黃山經驗和范例。
二、工作目標
(一)建立保護體系。全面摸清我市歷史建筑家底,科學評估認定歷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歷史建筑公布、掛牌、建檔工作,編制《市域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形成全域覆蓋、應保盡保、活化利用的歷史建筑保護利用體系。
(二)健全工作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業主主體、專家指導、社會參與、多方監督的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社會、產權人和市場等力量,發揮科研機構、社會組織、社區鄉鎮的作用。
(三)完善相關政策。強化政策激勵,規范市場行為,加大資金投入,促進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續效應的政策保障機制。
(四)構建技術標準。全面提升我市歷史建筑科學保護利用水平,夯實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的技術標準體系支撐。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內涵,提高歷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類型多樣、影響廣泛的歷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三、試點工作任務
(一)筑牢應保盡保基礎。
1、全面調查市域范圍內歷史建筑資源。按統一標準評估認定歷史建筑,對歷史建筑基本信息、價值特征、保護利用管理狀況等進行普查登記,建立包括現狀風貌、產權情況、文史資料、修繕資料等內容組成的全面、系統、完整的歷史建筑檔案,在此基礎上完成歷史建筑名錄的公布和掛牌。(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2、加快構建徽派建筑數據庫。在已建設徽派建筑數據庫(一期)基礎上,將我市已認定公布的歷史建筑,已編制27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成果,已消失或瀕危的有代表性的歷史建筑,已發表有關歷史建筑論文、文獻、資料等基礎信息,全部盡快入庫。(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建筑設計院;配合單位: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3、及時發布歷史建筑有關信息。將歷史建筑保護名錄、基本信息、修繕使用情況等重要信息和保護動態及時通過政府新聞發布會發布,并在市、縣政府的網站以及規劃局、文化委等有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確保歷史建筑資源保護利用信息公開、透明、渠道暢通。(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信息辦)
(二)夯實科學保護支撐。
1、編制《黃山市市域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規劃》。基于《皖南區域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規劃》,開展我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深入探索歷史建筑區域網絡關聯性特征和保護方法,突出文化版塊的融合、綜合保護,提高整體保護利用水平。(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2、制定保護利用有關技術標準。制定《黃山市歷史建筑評估分類標準》《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與適用性改善利用規范》。編制集保護修繕技術、利用引導、管理要求等內容為一體,具有全面性、實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點的《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指導手冊》。(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圖則。一幢一策明確已公布歷史建筑保護控制范圍、措施、修繕、利用要求,作為規劃建設管理的基本依據。(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4、開展歷史建筑適用技術的研究推廣。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點開展針對歷史建筑木結構、高密集布局特點,進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蟲(白蟻、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處理,以及建筑結構加固,通風采光、外墻保溫、隔音等一系列新技術攻關與實踐。(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三)創新特色魅力樣板。
1、打造屯溪老街歷史街區保護利用樣板。依據老街保護規劃,加強歷史建筑的`系統保護和利用,融合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打造文化產業特色功能街區、傳承基地和創意產業集聚示范區。(責任單位:黃山文投集團、市城鄉規劃局;配合單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區政府)
2、打造一批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示范案例。結合我市全域旅游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在歷史建筑相對集中區域,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紀念館、特色博物館、文化創意工坊,以及研學旅游、休閑餐飲、養生養老、度假民宿等新型業態。(見附件1)(責任單位:黃山文投集團、各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隊)
(四)完善長效保用機制。
1、制定《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實施辦法》。依據《黃山市徽州古建筑保護條例》,制定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實施辦法,明確歷史建筑產權轉讓、轉移登記,認領、遷移,消防安全管理,專項資金使用等要求;完善歷史建筑流轉、租賃、經營等利用過程中所涉及的租金優惠、稅費減免等激勵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各區縣政府)
2、加大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態“三位一體”優勢,扎實做好歷史建筑項目策劃、包裝、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試點平臺,積極引入外來優質項目、優秀企業和優質資本參與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作。(責任單位:市招商局、黃山文投集團、各區縣政府)
3、建立集體土地上歷史建筑流轉平臺。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歷史建筑產權流轉平臺,鼓勵和引導歷史建筑產權所有人通過平臺進行交易。集體土地上的歷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聯營等方式流轉,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部署,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歷史建筑新型流轉方式。在簡化程序、爭取優惠政策、加強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各區縣政府;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總結試點經驗成果。
匯編我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成果。全面系統梳理我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成功經驗和做法,編輯《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文件匯編》《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試點成果,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黃山市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領導小組。以市長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房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消防支隊、各區縣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規劃局。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統籌研究推進“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市城鄉規劃局)
2、建立省、市聯動工作機制。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合作開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共建機制,研究解決試點工作重點難點問題;探索設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專職督察員,加強歷史建筑保護利用過程中的督查檢查。(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
3、加強部門聯動與協調。建立信息月報制度,各工作小組成員單位每月報送進度信息,辦公室匯總向領導組報告。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公開信息,公布聯系和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二)強化資金保障。
1、積極對上爭取資金。圍繞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現代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以及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城市等方面,策劃并全力爭取一批項目列入中央和省級專項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2、加大地方財政資金投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本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保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同時加強對新農村世行貸款、美麗鄉村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以獎代補等專項資金整合,合理安排,統籌使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3、鼓勵社會和民間資本投入。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歷史建筑保護基金,促進社會資金有效投入、參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各區縣政府)
(三)加強技術支持。
1、組建“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專家委員會”。邀請各大院校、設計院所、科研機構以及徽派建筑保護方面專家和學者加盟,在保護規劃編制、項目安排、技術標準、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支持社團開展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護協會”及其他志愿者團隊開展保護利用工作,支持幫助各類保護利用社團在組織、政策、資金、技術等層面協調解決一些問題,帶動社會形成“保護歷史建筑,人人都有責任”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區縣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
注重宣傳建立試點專欄。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和住建部“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宣傳平臺,提高社會公眾對“歷史建筑保護利用試點”工作的了解、認識和參與,為順利推進試點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委、各區縣政府)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0
為認真吸取省內外高層建筑火災事故教訓,全面排查整治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區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區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決策部署,積極推進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力解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推動高層建筑產權單位和管理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范圍
全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和高層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三、整治內容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分析研判本地、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形勢,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以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要求明確細化針對性整治措施,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礎上,重點整治以下10個方面問題:
(一)用火用電用氣方面。重點整治高層建筑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建筑內各區域違規給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公共建筑餐飲區域違規使用明火,廚房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等氣體燃料,燃氣管線敷設不規范,未及時對廚房灶具、排油煙罩設施、排油煙管道進行清洗,高層住宅建筑公共排油煙管道未定期檢查或未采取防火措施等問題。
(二)電纜井方面。重點整治電纜井內堆放雜物、違規住人、擅自改造變更使用性質,橫向電纜線路、橋架違規敷設、改造以及電纜井煙感報警探測器保護罩未摘除等問題。
(三)公共走道、樓梯間方面。重點清理公共走道、樓梯間、避難層(間)內堆放物品影響疏散以及占用、封閉、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問題。
(四)建筑屋頂和裙房屋頂平臺方面。重點整治建筑屋頂、裙房屋頂平臺擅自搭建建(構)筑物或堆放可燃雜物,陽臺可燃物清理不及時等問題。
(五)地下室和重點設備用房方面。重點整治地下室違規設置冷庫、雜物間,配電間違規存放可燃物品,地下室各類設備用房失控漏管、違規住宿,鍋爐房、變配電室、空調機房、自備發電機房、儲油間、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間、防排煙風機房等設備用房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防火標志或有效防水淹措施以及違規堆放雜物等問題。
(六)消防車通道方面。重點清理高層建筑周邊及內部消防車通道、登高作業場地等位置違規停放車輛,違章搭建構筑物或設置攤位,違法設置鐵樁、石墩、水泥墩、限高桿、架空管線等固定障礙物等問題。
(七)外墻保溫材料方面。重點整治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封堵不嚴、門窗洞口部位開裂、防護層脫落、保溫材料裸露等問題。對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要清理外墻內及周邊違規敷設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并在建筑周邊明顯位置設置警示提示標志(規格不小于400×200厘米,標明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防火要求,標牌顏色應與建筑外立面顏色有明顯區別)。
(八)防火分隔封堵方面。重點對防火墻上的開口部位,防火卷簾上方,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內存在的'井壁孔洞、豎向孔洞,電纜橋架外圍進行完全防火封堵。
(九)消防設施方面。重點整治因暴雨積水造成消防設施癱瘓,以及消防設施器材缺失、故障、損壞或停用,建筑內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等問題,規范各類消防設施、閥門、消防電源等標識。重點整治管理使用單位未按規定對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保養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等問題。
(十)施工作業方面。重點整治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未落實施工作業審批、安全公告、現場監護、防火隔離、作業結束巡檢等制度措施,以及違規施工裝修、違章進行電氣焊或切割作業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單位自查。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要全面組織隱患自查自糾,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對電氣線路和設備組織安全檢查,開展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演練,對公共區域堆放可燃雜物、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等問題組織集中清理。
(二)全面排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對轄區和行業領域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排查,指導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按期保質完成隱患問題整改。屬地政府、消防、住建、電力、燃氣等相關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所有的高層建筑開展聯合檢查。
(三)從嚴執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存在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實施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對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辦法》(GB35181-2017)的高層建筑,實施掛牌督辦;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單位,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臨時查封等措施。
(四)通報整改。治理期間,結合每月25日隱患曝光日,要定期通報問題突出、整改緩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筑。
(五)督辦函告。對隱患問題突出、整治進度緩慢的,通過函告、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推動整改落實。
(六)滅火救援能力評估。組織發展改革、財政、消防、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本地高層建筑火災應急處置能力進行全面評估,配齊配強高噴消防車、登高平臺消防車等專業車輛裝備。
五、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園服務中心要進行專題部署,明確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
(二)全面排查階段(9月6日至10月20日)。組織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并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情況登記表。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園服務中心、相關部門分別開展全面排查和重點抽查,建立臺賬并填寫《高層建筑排查登記表》。
(三)整治整改階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全面梳理排查情況,按照整改難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類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逐一督促整改。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日至15日)。各級各部門對排查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機制。區政府將結合2021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對各級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情況將進行全區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強化督導,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作成效。區消防救援大隊要聯合住建局、教體局、交通輸局、民政局、商務局、文旅局、衛健委等部門建立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聯席會議機制,由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統籌協調。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信息互通、會商研究、聯合執法的運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要立足源頭管控,從根本上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設防水平。消防部門要依法對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完善高層建筑滅火救援預案,開展實地熟悉演練和戰術戰法研究,提升高層建筑火災處置能力。公安部門要指導公安派出所加強高層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住建部門要加強節能改造工程使用外保溫材料情況的監督,嚴格高層建筑消防驗收標準。對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進行排查摸底,結合改建、擴建工程,逐步進行拆除和更換。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明確每棟高層建筑“樓長”或消防安全負責人。城市管理部門要組織對高層建筑燃氣安全進行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普及燃氣安全常識。電力部門要督促發電、供電企業做好產權范圍內高層建筑輸配電線路和供電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教體、衛健、交通、民政、商務、文旅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本系統、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筑開展消防安全排查并督促問題整改。
(三)強化主體責任。高層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和本方案明確的工作重點,對本單位高層建筑逐棟開展隱患排查,按照“誰排查、誰負責”要求建立排查臺賬,及時消除隱患;從嚴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自主評估風險、自主檢查安全、自主整改隱患,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承諾本場所不存在突出風險或已落實防范措施)要求。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團隊,承擔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檢查、隱患整改、宣傳教育等職能。要組織物業服務企業組織電工、水暖工、維修工、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等專業工種成立技術團隊,明確日常防火檢查巡查職責和應急處置程序,實施建筑內相關重點區域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據建筑結構體量實際,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器材和裝備,定期開展微型消防站人員業務訓練。
(四)強化責任落實。專項整治期間,區政府將組織開展暗訪督導,對未按要求開展綜合治理以及整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高層建筑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火災多發的,要進行掛牌督辦;發現履責不力、工作敷衍的,直接約談屬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并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產業園服務中心要于2021年9月10日前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情況報區消安委會辦公室。自9月起,每月15日、30日報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情況統計表》;2021年12月30日前上報驗收情況及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1
為加強在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提高社會大眾的防火安全意識,切實提高快速反應處置災害事故能力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安全意識及自防自救能力,為使我區在建施工現場發生特大火災后,區政府各相關和部門有機協調配合、快速、科學、有效的處置,確保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促進我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結合當前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特組織此次演練。
一、演練時間
20xx年x月x日8:30
二、演練地點
xxx區xxx號樓
三、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區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區城鄉建委區消防支隊協辦單位:x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參演單位:區政府應急辦公室、區安監局、區消防支隊、區城鄉建委以及相關新聞單位等。
四、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加強本次滅火救援演練的'組織領導,特成立應急演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副區長
副組長:xxx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公室主任xxx江津區建委主任、xxx江津區應急救援支隊支隊長
牽頭單位:
1、區城鄉建委。主要負責在建工程演練現場相關設置,組織,協調各參演單位的有關工作。
2、區公安消防支隊,主要負責演練過程指揮。
本次演練設火場指揮部,負責演練活動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總指揮:xxx副區長
副總指揮:xxx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公室主任
會議主持人:xxx區城鄉建委主任
執行總指揮:xxx江津區應急救援支隊支隊長指揮部成員:各參演單位負責人
五、各參演單位的職責和任務
1、區政府應急辦公室:負責跨區域滅火救援應急演練策劃和指揮各聯動單位。
2、消防部門:負責火災撲救、搶救和疏散被困人員,查找火災原因。
3、區城鄉建委;負責在建工程現場設置。
4、區安監局:查處“事故”原因等
5、區新聞單位(電視臺、報社):宣傳報道。
六、演練要求
1、各參演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2、各參演單位要服從火場總指揮的指揮調動,不得擅離崗位。
3、如遇突發事件,要保持冷靜,及時有效地處置并報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有效有序地開展工作。
4、參演人員如有制服的,一律著制服到場進行演練。
七、其它事項
1、參演單位人員集結時間為20xx年x月x日上午8:30分。(集結地點見附件)
2、參演單位車輛停于xxx小區靠左,車頭朝向xxx方向。停放順序為,消防支隊指揮車、消防特勤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2
一、演練目的:
為了提高酒店全員的火災防范意識,普及火災常識,掌握火災逃生自救知識和技能,有效預防各類火災事故,各部本著以直觀、規范的火災演練觀摩,使職工掌握基本的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常識。以此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小剛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特成立“一部六組”組織機構:指揮部、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信聯絡及設備保障組、安全防護救援組和后勤保障組。
二、危險性分析:
春季是火災隱患的高發期。進入春季以來,天干物燥,有發火災的各種可能因素逐漸增加。
三、參加人員:
酒店全體員工
四、應急演練組織體系和職責劃分:
(1)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總指揮:xx
職 責:負責根據事故的性質、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和啟動級別,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
副總指揮:xx
職 責:與總指揮一起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或受總指揮委托行使總指揮職責。
(2)滅火行動組
組長:xx
成員:保安部剩余員工xxx;后廚當班人員。
職責:立刻趕到著火現場,迅速隔離可燃物,使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進行有效撲救,并向指揮中心總指揮反饋火勢情況。
通知方式:用對講機向指揮中心報告。
集結地點:地下車場、起火部位集結。
(3)疏散引導組
組長:xx
成員:各部門員工。
職責: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引導人員有序疏散,在現場組織人員從背火方向消防通道逃生至室外。隨時掌握人員疏散情況及時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疏散情況,同時做好客人的安撫工作。
通知方式:發生火情的部門領導就近口頭通知。
工作時間各部門負責人在收到“酒店發生火險”電話通知后,通知各部門人員。
集結地點:員工通道門口安全區。
(4)設備保障及通訊聯絡組
組長:xx
成員:xx
職責:電工負責切斷著火樓層的非消防電源,啟動消防電源,水暖工負責查看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給水的`情況,并打開水泵結合器的井蓋,電梯工按照指揮部的指令,迫降電梯;消防中心人員正確操控制動消防設備,能根據火情隨時操控防排煙、消防泵等消防設施,為滅火和疏散創造條件提供各種保障;人力資源部負責演習現場現場的拍攝工作,并負責檢查各演習點人員情況,是否按要求執行,并負責演習結束后人員清點工作,并將檢查情況向總指揮報告。
通知方式:消防發出“酒店某部位發生火情”電話通知,再由部門負責人通知各成員。
集結地點:消防控制室。
(5)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xx
成員:客房前臺及客房部人員。
職責:按照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安排疏散人員在酒店西側空地集結,劃安全警戒區域,避免樓面跌落物品擊傷行人和無關人員,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將傷者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通知方式:有控制中心使用對講機、電話通知。
集結地點:酒店門口。
(6)通信聯絡
負責人:xx
職責:應急預案期間保證酒店內、外通訊的正常。
應急預案期間對各項應急工作所需人員、物資進行協調處理。
對應急預案演練期間各項滅火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分析、評估。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安全、有序進行。
(7)專業應急小組負責人及其職責
a)義務消防隊:xx隊長。
b)人員分配:A隊當班保安人員。
B隊當班后廚人員。
五、需要準備的物資
1、滅火器114個。
2、口罩2個。
3、手套2雙。
4、消防服2套。
六、消防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x月x日。
七、消防演練地點:
酒店。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3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建設施工領域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到20xx年10月10日,在全縣建設系統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為確保此項工作及時全面有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全縣建設系統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嚴厲查處消防違法行為,落實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設施正常運行,堅決預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現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任組長,住建局建管股、質安站、規劃建設監察的大隊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監督。
建筑市場管理股:負責聯絡小組成員單位及市消防支隊,針對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組織開展抽查,對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項目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對于未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的,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于未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和備案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質安站:負責全縣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對于檢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規劃建設監察的大隊:負責全縣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對于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依法嚴厲處理。
三、工作重點
(一)建設工程是否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企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將消防責任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到項目和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開展火災隱患檢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現場火災應急預案;是否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進行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培訓教育。
(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現場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情況;施工現場是否實行明火作業審批制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線路敷設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氣焊切割是否會引發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的彩鋼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臨時用房內配電線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使用明火,電爐、電熱毯等不符合規范和消防安全的電器產品;農民工宿舍是否建立專人值班制度;腳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現場特種作業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四)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布置和滅火器材配備。施工現場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顯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標識是否符合要求;辦公區、生活區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從即日起,動員和部署在建工程項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各部門要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做好部署和落實工作并主動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督促各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堅決消防火災隱患,打擊違法行為。我局將組織專項督查組,開展重點督查。
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密切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排查工作,針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情況,要組織精干力量,落實專人負責隱患整治工作,確保消防安全。
質安站、城建大隊于20xx年9月26日以前將全縣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檢查及處理情況匯總并上報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建設行業安全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單位務必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貫徹落實。力爭在20xx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將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市住建局、省住建廳。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實。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全面自查火災安全隱患,確保覆蓋到每一個工作,并對自查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督促落實到位。
(三)總結經驗,完善制度。要著眼當前,解決突出問題,又要立足長遠,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發展的長效機制。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篇14
12月12日17時07分,鎮名典咖啡語茶廳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過火面積360平方米,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傷、8人輕傷。根據市建設局《關于印發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建質安[]293號)和區安委《關于開展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深龍安[]12號)的要求,為認真吸取東莞“12?12”火災事故教訓,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檢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消除建筑工地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由區建設局馬國忠副局長任組長,劉雄、高強任副組長,各街道建設辦(城建辦)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三、檢查工作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檢查自1月10日開始至3月25日結束,由準備動員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及總結階段組成。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1月10日至1月15日)。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大檢查的準備、動員部署工作。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1月16日至3月20日)。一方面,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按照本方案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況記錄表》(附件2)對工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自查自糾消防隱患。另一方面,區建設局、各街道分別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我局大檢查由區安監站具體組織實施并按照《消防安全檢查情況登記表》(附件4)做好檢查記錄。各街道大檢查可結合實際和本方案予以實施,徹底消除本轄區土方工程、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設及各街道工程的消防安全隱患。
第三階段:總結階段(3月21日至3月25日)。各單位對今冬明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
四、檢查內容
(一)檢查各單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規章制度,落實防火責任制,劃分防火責任區,明確防火責任人,逐級落實消防任務,是否加強冬季防火管理。
(二)檢查施工生產單位是否根據各個施工階段(施工準備階段、基礎工程階段、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內部裝修階段)不同的火災隱患特點,落實消防工作措施。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是否將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一并結合考慮。
(三)檢查各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動火審批制度,對施工現場的焊接、切割作業,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是否開展消防知識宣傳。
(四)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氣瓶、乙炔瓶、炸藥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儲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五)檢查施工現場用電管理,防止電氣火災。特別是加強對電氣線路的安全管理,在電氣設備使用上,注意電氣設備正常檢修和維護,防止因電氣線路和設備老化短路漏電誘發火災。
(六)檢查施工現場生活區域的防火管理。臨時食堂、宿舍的規劃和搭建,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電是否亂拉亂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電壓,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場所防火是否重點管理、專人負責。
(七)檢查施工現場是否設有足夠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給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冬春季節,風干物燥,火災風險性較大,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按時完成大檢查工作任務。
(二)求真務實,注重實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跟蹤落實的責任人,逐條逐項整改,并及時報告消防部門,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
(三)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使廣大建筑工人掌握使用滅火器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努力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
(四)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總結工作。請各街道、區安監站在檢查結束后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區安監站指定專人負責,并于3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報告和《消防安全檢查情況登記表》上報我局質量安全管理科。聯系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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