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年終獎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銷售年終獎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銷售年終獎方案 1
一、適用范圍:
1.適用于所有正式員工,但不適用于以下人員:
1.1兼職、特聘人員;
1.2實習生;
1.3公司臨時工崗位;
1.4獨立核算部門(以部門經理提供的標準發放);
1.5年度累計不到崗超過1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的缺崗,例如: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等等)的員工。
2.當年度入職未滿1年的員工按以下標準發放(一個自然年為一個周期):
2.1入職滿半年不滿一年(即當年7月1日前入職)的員工將享50%的全勤獎/年終獎;
2.2入職未滿半年(即當年7月1日后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的全勤獎和年終獎。
二、發放標準:
1.銷售經理、銷售人員的發放標準:當年全勤獎金;
2.其他人員的發放標準:當年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3.全勤獎金和年終獎金的具體發放金額由公司管理層視當年的盈利情況確定。
三、考核辦法:
※ 全勤獎金的發放參照以下考核方法:
每年春節前,公司將為符合規定的在崗員工發放一定數額的全勤獎金,發放金額由公司視具體盈利情況及員工當年的出勤情況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1. 全年工作日內無病事假的,享100%全勤獎;
2. 全年工作日內有病事假的,先扣除10%全勤獎,病假每天再加扣1.5%x全額全勤獎,事假每天再加扣2.5%x全額全勤獎;
3. 入司滿半年不滿一年(即當年7月1日前入司)的員工將享50%全勤獎。
4. 在當年度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全勤獎金:
4.1工作年度內有曠工現象的;
4.2工作年度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15次的;
4.3工作年度內事假累計滿10天的;
4.4入司不滿半年的;
4.5 年度內公司書面通報批評2次以上(含兩次);
4.6辭職或解雇者,包括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4.7年度累計不到崗超過1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 年終獎金的發放參照以下考核方法:
每年春節前,公司將為符合規定的在崗員工發放一定數額的年終獎金,發放金額由公司視具體盈利情況及員工當年度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1.入職滿1年(含)以上的員工,享100%年終獎基數;
2.入司滿半年不滿一年(即當年7月1日前入職)的'員工將享50%的年終獎基數;
3.員工當年年終獎金=年終獎基數x績效系數
3.1績效系數為年度12個月績效系數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點,四舍五入;
3.2入職滿6個月未滿1年的員工取實際考核月份績效系數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點,四舍五入;
3.3未參加績效考核或特殊情況導致績效考核沒有考評的當月按1.0計算。
4.在當年度獎金發放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終獎金:
4.1工作年度內有曠工現象的;
4.2工作年度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15次的;
4.3入司不滿半年的;
4.4 年度內公司書面通報批評2次以上(含兩次);
4.5辭職或解雇者,包括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4.6年度累計不到崗超過1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四、發放時間與方式
年終獎金及全勤獎金在每年的1月20日---1月25日以現金形式發放。
五、申訴:
凡員工對全勤獎金/年終獎金數額或績效系數有異議時,應在拿到獎金后的十日內提出異議,首先應向部門主管/經理反應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員工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復,如過期申訴,人力資源部將不予受理。
六 附則
1.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銷售年終獎方案 2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三、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四、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五、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六、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銷售年終獎方案 3
一、職責
1、專案經理職責:
專案經理實行項目銷售全程負責制,全面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項目銷售任務、銷售合同的準確簽訂、房款的及時回收、房屋的順利交付等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督促銷售人員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2)督促銷售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合同簽約,并審核合同,確保準確率100%;
(3)督促銷售人員收繳房款。確保房款準時收繳率100%;
(4)參與樓盤銷售前的市場調研,提出銷售方案,營銷策劃建議;
(5)組織銷售人員參加促銷活動;
(6)檢查銷售人員臺帳等基本資料記錄、保存、運用情況,收集、閱簽、上交銷售人員周報;匯集銷售資料,編報銷售情況分析月報;
(7)協調、處理銷售人員之間及與客戶的矛盾;
(8)搞好銷售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9)組織、督促銷售人員密切配合有關人員搞好見證、按揭、收款、交房、辦證等工作;
(10)帶頭執行并督促員工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行為規范,維護、發揚公司形象。
(11)按時完成總經理下達的其它工作。
2、銷售代表職責:
銷售代表實行銷售全程負責制,對本人所售房屋銷售合同的準確簽訂、房款的及時回收、房屋的順利交付等方面負責。
主要職責是:
(1) 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2) 按時簽訂合同契約;
(3) 按時收繳房款,按時收繳按揭資料,按時完成預交付房屋驗收工作;
(4) 主動協同有關人員做好見證、按揭、收款、交房、辦證等工作;
(5) 積極參加市場調研、促銷活動;
(6)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并和客戶保持良好的聯系,做到零投訴;
(7) 認真做好來電、來訪記錄;記好工作臺帳,按時填報周報;
(8) 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銷售技巧,熟悉樓盤規劃、周圍環境、交通、房型面積、裝修標準等;學習房產、稅務、金融等政策;做到有問必答,百問不厭;
(9) 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行為規范,保持良好的儀表、形象;
(10) 發揚團隊精神,維護公司形象。
二、具體工作程序
1、客戶接待
按公司業務規范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看房后有意向的應及時交納意向金,并在三天內補齊定金,簽定認購協議。
2、簽訂認購協議
簽定認購協議書,請客戶在按揭、付款須知上簽字,并確保在認購協議簽定的當天交納足額的定金。
3、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
在認購協議簽定后的十日內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簽定契約時應嚴格按照范本填寫,不得在價格、金額、房號、日期、合同主體的姓名等條款處涂、刮、改。原則上不增加補充協議,客戶有特殊要求的,須請示專案經理和總經理,個人不作任何超出規定范圍的承諾。
4、收繳首期房款
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當日,必須收齊首期房款。
5、收繳貸款按揭資料
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當日收齊按揭所需資料,并交按揭人員辦理按揭。
6、催款
催款分兩類:一類是按揭,一類是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款。
按揭:銷售代表收齊按揭所需資料后,催款工作主要由按揭辦理人員負責,但銷售代表有責任協助催款;
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款:主要由銷售代表按合同規定催款。
7、臺帳、資料填寫、整理
銷售各個階段中及時做好相關臺帳的記錄,及時整理有關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8、交房
預交付房屋時,銷售代表首先必須提前做好合同,尤其是補充協議的自查工作,對照合同、補充協議仔細檢查內容和實際情況的一致性,如發現出入必須向專案經理、總經理匯報,并主動與發展商相關部門聯系,在客戶發現之前及時解決問題。其次必須做好交房時期客戶的接待和解釋工作,密切配合發展商相關部門及時解決交房過程中客戶提出的一切問題。
三、客戶接待規則
1、客戶接待順序由專案經理根據排班表排定。原則上由值班的銷售代表接待,若值班的銷售代表正在接待客戶,則由專案經理代為接待,事后及時移交。當客戶到來時,銷售代表必須立即迎上前熱情問候并接待,不可任由客戶等待而無人上前,并問明客戶是否來過及以前曾接洽過的銷售代表,避免銷售代表之間重復接待客戶。
2、已由銷售代表接待過的客戶再次前來時,由原銷售代表繼續接待,未經原銷售代表同意,不得遞名片予他人的.客戶;若遇原銷售代表不在,值班銷售代表必須與原銷售代表聯絡,得到同意后方可幫助接待,成交后傭金歸原銷售代表。
3、接待過的客戶帶新客戶來訪,已約好的由原銷售代表接待,未約好如銷售代表在案場可繼續接待,如不在案場可以算做新客戶,由值班銷售代表接待。
4、在其他銷售代表接待客戶時,除非得到邀請,一般不可自行上前介紹或發表意見。
5、接待時要根據客戶性別區別對待,要不卑不亢,恰到好處。
6、介紹情況時可以靈活掌握介紹的深度,根據客戶的個人偏好有重點地介紹。
7、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后,重點推薦2-3套房源,推薦房源不宜太多,而且檔次要稍微拉開。
8、任何銷售代表不得在客戶面前爭搶客戶,對于接待客戶而發生的意見分歧或投訴,由專案經理在詳細調查后,召開會議,公布調查結果,決定處理方案。
9、客戶離開時不管多忙,都要起身送客至大門,目送客戶離開;回來后桌椅必須歸位,并收拾干凈茶杯、雜物等。
10、每日做好《客戶來訪登記表》交給專案經理歸檔,資料必須詳細(姓名、電話填寫清楚),并且該資料作為一旦發生銷售代表之間接待客戶沖突的憑證,一般情況下確認給先接待記錄的銷售代表;另外,如果由于銷售代表登記后未及時跟進,致使客戶忘記其姓名,則經專案經理核實后,根據銷售代表各自工作量判斷客戶歸屬。
11、每周日下班前完成《銷售代表工作周報》交給專案經理統計,要求將成交客戶情況、客戶反饋意見寫清,專案經理根據銷售代表工作態度可以在每月業績考核中評分。
12、抓緊客戶催款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專案經理。接待客戶時不做夸大不實宣傳,不對客戶做不當承諾,不越權降價,嚴格服從專案經理的領導。
13、客戶有特殊要求,盡量學會自行解決;如有困難,必須上報專案經理協同解決;銷售代表無權自行為已簽約之客戶私下轉名,在折扣上必須明確回答客戶沒有額外優惠,不得暗示、啟發客戶另外找關系打折。如果發現銷售代表有上述行為,將嚴肅處理。
14、客戶看樣板房及工地必須由銷售代表陪同前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安全帽。
四、考評
考評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業績考核;第二部分根據業務規范對規章制度、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第三部分銷售提成考核。
1、業績考核
(1) 銷售指標由公司按月下達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根據各位銷售代表的情況將指標分解落實到人。銷售代表以下達的指標為保證數,另加10%作為個人爭取數。
(2) 公司新招聘的銷售代表,實習(試用)期間的工作,業務考核安排如下:凡未從事過房產銷售工作的,由專案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業務指導。在三個月實習期間,一個月在售后服務部熟悉見證、按揭、交房、辦證等業務;一個月協助業務指導接洽業務,所成業務算業務指導,期間業務指導必須指導辦理至少一份全過程銷售手續;一個月自己接洽業務,業務指導負責指導,所成業務歸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沒有業務考核指標,實習期滿正式錄用后,兩個月內下達平均業務指標的50%,第三個月80%,第四個月起100%。凡已從事過房產銷售工作的,由專案經理負責業務聯系,試用期間第一個月不下達業務指標,第二個月起下達平均業務指標60%,三個月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下達平均業務指標100%。
(3) 銷售代表銷售指標完成的時間按月計算。
(4) 銷售代表銷售指標完成額度按季計算,季的平均月完成額度達到月銷售指標的,視同完成指標。
(5) 退房則相應減少銷售代表完成的銷售額度。
(6) 銷售代表完成銷售指標,按月發給基本工資及銷售提成(提成按銷售到帳款額提取),成績突出者由公司給予精神、物質獎勵。
(7) 銷售代表未完成銷售指標者,給予下列處罰:
凡當月未完成銷售指標者,當月工資扣除200元,并自我檢查,找出差距,繼續努力。
凡連續3個月未完成銷售指標,其中一個月為空白者,應自動辭職或予以解聘。
2、規章制度、工作執行情況考核。
實行月考核,百分制。考評分值見附表。考核辦法參照考評總則。
3、銷售提成考核。
(1)銷售代表的銷售提成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三,其中千分之二按房款到帳金額計提發放,萬分之五年終發放,另萬分之五留待房屋實際交付之后發放。
(2)銷售代表在房屋實際交付之前離開本公司(包括自動離職及公司辭退),其客戶后續工作將由公司指定的其他員工負責,所余萬分之五計獎金額無權領取;如銷售代表被調至公司其它部門,客戶后續工作仍應跟進,其萬分之五計獎金額可以領取。
(3)亞東公司員工及公司關系戶購房,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負責簽訂合同及跟進工作的銷售代表銷售提成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二,按房款到帳金額計提發放。
(4)客戶購房凡通過中介人介紹,在客戶購房契約已見證且全款付清后,經銷售代表填表,專案經理確認并報總經理書面批準后,可發給中介人一次性中介傭金,金額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一,其中萬分之五由專案經理承擔,另外萬分之五由銷售代表承擔。
銷售年終獎方案 4
為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建設,客觀、準確地評價各部門的工作績效,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發展中的激勵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跟據本酒店的特點,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周期
績效考核以月份為周期,按月考核,次月兌現。
二、考核通用內容
利潤考核和綜合指標兩個部分
三、利潤考核
上繳利潤指標
完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對經營者績效提成為基薪的1倍;對職工兌現核定的人均績效工資。
超額完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對經營者每超1%增加10%基薪,以基薪的50%為限額。對職工,超繳利潤在5%以內,每超1%增加10%績效工資;超繳利潤在5%以上,其超繳部分(即5%以上部分),另按超繳額的20%增加職工績效工資。
完不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每欠1%扣減5%經營者年收入,累計扣減至基薪為止;對職工按每欠1%扣減5%職工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50%為限額。
應收帳款指標
以油田下達的應收賬款控制限額為基數,對經營者,按期末應收賬款節(超)比例,同比例增加(扣減)基薪,以基薪的15%為限額;對職工,按期末應收賬款節(超)比例,同比例增加(扣減)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15%為限額。
經濟增加值(EVA)指標
當年實現EVA大于零,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6%。
年度實現EVA超過上年水平(△EVA>0),增加經營者績效工資2%。
當年實現EVA大于石油工程單位平均數的,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2%。
四、綜合考核
主要包含精神文明建設指標、“三基”工作指標(“三基”指的是:基層建設;基礎工作;基本功訓練)人力資源管理指標、財務預算符合率指標、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指標、安全管理指標。具體權重如下:
(一)財務預算符合率指標考核權重10%(10分)
財務預算符合率沒差一個百分點扣減當月10%的績效工資。
(二)基礎工作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確保按照酒店領導班子的要求對各項目標任務,準確,及時傳達酒店各項規定,對自己部門員工100%了解。如未完成領導班子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或在推行酒店各項規定中,執行過程中有重大失誤,給各項工作的推行帶來了負面效應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三)工作效率考核權重10%(10分)
要求員工工作積極主動,提前完成任務給予適當的獎勵,對于工作效率較低,工作不積極或在部門領導的催促下才能完成工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四)設備養護考核權重10%(10分)
對于衛生,服務,設施設備維護質檢過程中被發現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扣分。
(五)基本功訓練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有效,準時的做好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且培訓效果需達到優良效果。對未進行培訓或培訓效果不好的部門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六)部門配合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并及時完成與之相應的工作,對于不能與其它部門合作,工作相互推諉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七)員工穩定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重視員工隊伍建設,積極與員工溝通,部門員工流動率控制合理。對員工溝通不良,員工抱怨較多,出現越級反映情況的現象的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較為重視員工隊伍建設,能與員工溝通,部門員工流動率基本正常。
(八)行為規范考核權重10%(10分)
對于部門員工出現違反公司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扣分。
(九)內控考核權重10%(10分)
在內控檢查中對扣分單位給予取消獎金出發外,與員工上崗掛鉤。上級內控檢查扣分員工作下崗處理。
(十)安全管理考核
安全管理考核為否決項,對出現安全問題的部門和員工,除講處以相應紀律處分外,將取消一些評優資格,對產生經濟損失的追究賠償及法律責任。
五、各部門特色考核項目
機關部室及輔助部門包括: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資產部、經營管理部、服務質量監督部;輔助部門包括采購供應部、安全保衛部、鍋爐房、洗衣房。此類部門不直接承擔內部利潤指標,重點考核綜合考核項目(占權重的70%),利潤考核項與上級對本酒店的綜合考核得分為依據(占權重的30%)。注:工程部自20xx年起,納入輔助部門進行管理。
生產經營部門包括:客房部、餐飲一部、餐飲二部、餐飲三部、外部項部。以對上繳內部利潤指標考核為主(占權重的70%),綜合考核為輔(占權重的30%)。注:旅行社自20xx年起,納入生產部門管理。
全面完成承包指標,對經營者績效提成為基薪的1.2倍;對職工兌現核定的人均績效工資。
以成本為基數,費用節余,對經營者每節0.5%增加20%基薪,以基薪的40%為限額;對職工每節0.5%增加20%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40%為限額。
完成內部利潤指標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40%。
其他單位,以經費為基數,經費節余,對經營者每節1%增加20%基薪,以基薪的40%為限額;對職工每節1%增加20%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40%為限額。
對社會化服務單位,超額完成上述限額指標的,另按超繳(節余)額的15%增加職工績效工資。
利潤(經費)欠繳(超支),每欠(超)1%扣減5%經營者年收入,累計扣減至基薪為止;對職工按每欠(超)1%扣減5%職工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30%為限額。
六、考評計分方法
單位的綜合考評得分等于各職能部門對其考評得分之和除以參與其考評的職能部門之和,即:
A級:考評得分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
B級:考評得分達到80分—90分(含80分);
C級:考評得分達到70分—80分(含70分)。
D級:70分以下。
年終考評結果為A級、B級、C級時,對單位職工(經營者)分別增加20%、10%、5%績效工資(基薪);考評結果為D級,對單位職工(經營者)扣減5%績效工資(基薪)。
年終評價結果為A級、B級、C級時,對單位職工分別按年績效工資額的25%、15%、7%增加績效工資;年終評價結果為D級時,對單位職工既不增加也不扣減績效工資;年終評價結果為E級時,對單位職工按年績效工資額的5%扣減績效工資。
七、管理指標
(一)考核等級:
分為主管層、領班、員工層三個層面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主管級以上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并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周期,各部門月內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匯總,上報人事部進行統計。
4、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匯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余分數匯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5、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5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八、考核權限
1、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人事部經理;
3、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人事部經理;
4、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部門經理
注: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九、獎懲細則
(一)個人獎勵部分
各各部門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采納、成效突出者;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贊揚者;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二)部門獎勵部分
1、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2、年度匯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三)處罰部分
1、月考勤匯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2、年匯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3、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后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4、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5、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6、年度匯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7、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十、員工考核
1、月薪制員工的薪資結構由原來的工資總額分為固定部分、績效考核、營業額考核、利潤考核四部分。
(1)固定部分占60%(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企業補貼179元)
(2)績效考核占10%(每季度根據上級主管對其績效考核的成績)
(3)營業額考核占5%(每月根據連鎖店完成營業額進行考核)
(4)利潤考核占25%(每月根據連鎖店完成利潤進行考核)
2、月薪制
(1)績效工資按崗位績效考核的成績執行(新進員工本季度按100%計算)
(2)營業額考核工資
完成當月預算營業額考核工資的100%
未完成預算營業額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例如:某店預算月營業額為240000元,如完成240000元以上得100%。
如完成221000元則得221000/240000=92%
則得營業額考核工資部分的92%
(3)利潤考核工資(含減虧)
完成上月預算利潤指標得利潤考核工資100%
未完成預算的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如完成50000元得100%
如完成45000元得45000元/50000元=90%
則得利潤考核部分的90%
3、超額利潤的分配(含減虧)
A、每季度核算一次,按超利潤部分的50%返回門店,分配比例按以下工時計算:
B、完成當年預算和利潤,而年度員工工資總額(按預算百分比)有節余的,節余部分的70%按以上辦法分配。
C、每年的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考核發放上一季度的超額利潤(含減虧),獎勵發放時以當日在冊人員為準,不論何種原因離店都不列入發放范圍。
十一、相關規定及說明
1、各部門在次月2日前,將各種考核表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每月必須將考核結果向被考核人公開,向員工反饋,重點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幫助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3、考核申訴:如員工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本部門申訴,對于解釋工作雙方未達成共識的,員工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執行的績效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5、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銷售年終獎方案 5
一、考核基本情況
(一)考核目的
為了提供銷售經理與員工雙向溝通的有效途徑和有效評價房地產銷售人員的工作業績,及時改進和提升工作品質,激勵成績突出的員工,鞭策落后員工,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形式
以業績考核為主,多種考核形式綜合運用。
(三)考核周期
銷售人員采取月度考核的辦法,由銷售部經理統一進行考核。
二、業績考核操作辦法
1、業績考核的原則對銷售人員實施考核。
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與部門銷售業績和個人銷售業績雙向掛鉤,個人銷售業績決定自身收入,對銷售人員進行綜合評分制度。
1.1每一個月一次的銷售部綜合考評,按銷售部實際人數排名的前10%(不含主管)和后10%(不含主管)做出升降級評定,實行末位淘汰制度。
1.2內部人才競爭采取公平公正的“賽馬制”,提撥優秀銷售人員為中層干部,根據企業內部評分來提撥人才。
2、評定時間:
評定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個月5日進行。
3、評定標準:
銷售業績(60%)+業務水平(20%)+綜合素質(20%)=綜合分數(100%)
4、評分標準:
銷售業績=(實際銷售面積/2個月內銷售部總銷售面積)x100
業務水平=(專業熟悉度+項目熟悉度+業務熟悉度)x100
綜合素質=(接待禮儀+工作態度+表達能力+親和力)x100
備注: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考評由各項目主管與營銷經理各占50%做出考評。各項滿分100,于每次測評前5天做出。
5、定期公布優秀銷售人員在公司內部板報上,同時對評分末位的兩位銷售人員亮“黃牌”。
三、相關獎懲規定
(一)獎勵規定
①受到客戶表揚,每次酌情給予獎勵。
②每月銷售冠軍獎500元。
③季度銷售能手獎800元。
④突出貢獻獎500元,每月一名。
⑥超額完成任務獎250元。
⑥行政口頭表揚。
⑦公司通告表揚。
(二)處罰規定
①銷售人員不按照公司規定填寫相關表格的,每次酌情扣發10元到20元的獎金。
②銷售人員完不成銷售任務的,按10元/m’扣罰,至每月工資不低于400元止。
③已轉正的銷售人員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銷售任務的,員工待遇等同于試用員工;如果試用員工不能完成銷售任務的,將被淘汰;臨時員工沒有底薪,時間自由安排,實行“三工并存”制度。
④銷售人員私下為客戶轉讓物業收取費用的.,做除名處理。
⑤銷售出現錯誤將視情況給予相關人員10元至100元的處罰。
⑥銷售人員不按順序接待客戶,并受到客戶投訴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20元的處罰,第三次給予50元的處罰。
⑦銷售人員涂改客戶記錄的,視為作弊行為,第一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公布人員名字處罰50至500元處理,第三次給予除名處理。
⑥銷售人員若因態度問題遭到投訴的,一經核實做除名處理。
⑨銷售人員因服務之外原因遭到客戶投訴的,一經核實,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二次給予50元的處罰。
四、績效反饋面談
1、目的:為了對考核的結果形成一致的看法,既承認員工的優點,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的協議;討論并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績效改進計劃等。
2、參與人員:
①普通反饋面談由銷售主管與銷售人員進行;
②特別情況可安排營銷總經理或總經理在場進行。
3、面談流程(具體操作由主管安排):
①首先告訴員工你面談的總體工作要求;認真聽取員工的自我鑒定;解決員工問題,調節好員工情緒。(主管在此步驟自行安排)
②制定行動方案,提出總結意見,落實工作改進計劃
③結束業績績效評估面談。
銷售年終獎方案 6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
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于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于進級標準
1、升降級標準:
1.1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后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實習置業顧問
工作滿一月
四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三月
三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六月
二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八月
一級置業顧問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項目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項目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周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銷售年終獎方案 7
一、考核時間:
20xx年10月
二、考核適用范圍
績效考評主要是對銷售員工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已轉正的正式銷售人員。新進銷售實習員工、見習員工、轉崗、晉升、降職等特殊階段員工的考評另行制定,不適合此考評,但可以引用績效考評結果的客觀數據信息,作為決策的依據。
第八年銷售人員安排計劃全年所需銷售人員數為20人,其中銷售主管2人,銷售業務員18人。
三、考核目的
1、為了更好的引導員工行為,加強員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績效,發掘員工潛能,同時實現員工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2、為了更確切的了解員工隊伍的工作態度、個性、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基本狀況,為公司的人員選拔、崗位調動、獎懲、培訓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信息依據。
四、適用范圍
績效考評主要是對銷售員工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已轉正的正式銷售人員。新進銷售實習員工、見習員工、轉崗、晉升、降職等特殊階段員工的考評另行制定,不適合此考評,但可以引用績效考評結果的客觀數據信息,作為決策的依據。
五、考評分類及考評內容
1、工作態度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15%)
遲到、早退、事假、加班等考評員工出勤、加班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動加班一次加1分,任勞任怨服從計劃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非曲直各項工作任務協作配合性尤其是臨時性工作任務主動積極承擔加1分,無故推卸減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2、基礎能力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15%)
3、業務熟練程度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20%)
4、責任感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25%)
星級服務規范履行情況、顧客意見調查結果匯總考評員工服務行為,顧客表揚加分,顧客投訴扣分。
6、協調性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25%)
六、績效管理和績效考評應該達到的效果
1、辨認出杰出的品行和杰出的績效,辨認出較差的`品行和較差的績效,對員工進行甄別與區分,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2、了解組織中每個人的品行和績效水平并提供建設性的反饋,讓銷售人員清楚公司對他工作的評價,知道上司對他的期望和要求,知道公司優秀員工的標準和要求是什么?
3、幫助管理者們強化下屬人員已有的正確行為,促進上級和下屬員工的有效持續的溝通,提高管理績效;
4、了解員工培訓和教育的需要,為公司的培訓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5、公司的薪酬決策、員工晉升降職、崗位調動、獎金等提供確切有用的依據;
6、加強各部門和各員工的工作計劃和目標明確性,從粗放管理向可監控考核的方向轉變,有利于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有利于推動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銷售年終獎方案 8
為了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業績,不斷完善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并達到實際在工作中的效果,通過對員工在實際工作中的績效管理,使每位員工都很清楚的熟知自己的職責和工作目標,以及知道完成部門予以自己的工作目標完成的情況等,最終實現酒店的經營要求,使酒店達到最佳的運營狀態。行政人事部結合酒店的現狀,特制定月度績效考核方案,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過績效管理,提高部門工作業績及員工的工作能力,讓員工更好的履行工作職責,以達到最佳工作狀態,同時也使酒店達到最佳營運狀態。
二、實施時間
從20xx年xx月xx日執行
三、考核對象
酒店全體員工
四、考核辦法
1、為了簡單有效的實施績效管理,全酒店分三個層次進行績效考核,即基礎員工層、基礎管理層(領班、主管)、管理層(部門經理),考核比例為工資總額的30%。
2、員工工作考核和工作表現的評估分別為分值系數。
3、由行政人事部根據不同層級的績效結果設定統一的考核分值,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每個員工表現評估的結果,作為工作考核的.結果得到自己的分值,分值系數由兩部分組成,即100分的固定分值,20分的浮動分值,當員工當月表現十分優秀時,最高分值為120分。
4、員工獎勵和處罰直接對應分值的變化;
5、每月先由員工對自己本月的工作表現作出評估,然后由上一級領導作出評估,基礎員工層和基礎管理層評估結果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6、各個部門由于工作任務和特點不同,在工作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效果的評估中,允許部門添加具有部門特點的工作內容指標,但是必須上報行政人事部并總經理批準,不得任意改動。
7、部門經理的考核由兩個部分組成,即責任目標考核和管理目標考核(詳見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表)
五、評估時間及形式
每月 號前采取書面方式由酒店各級管理層進行績效評估。
六、結果應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選月度優秀員工的依據;
2、考核評分標準為:
120分為優秀,員工將得到績效工資1:1.2的績效獎勵(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119分—100分為優良;員工將得到績效工資1:1.1的績效獎勵(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2%);
99分—90分為良好,員工將得到100%的績效工資;
89分—80分為及格;員工將得到80%的績效工資(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80分以下為不及格,員工將得到70%的績效工資(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10%)。連續三個月考核不及格者,將給予降職、降級、勸退或半年內不得加薪;連續三個月考核優秀者,將給予晉升、晉級獎勵。
3、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調整(升遷、降職),薪資調整等有效依據;
4、考核結果將進入到員工個人檔案以備案。
5、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銷售年終獎方案 9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
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銷售年終獎方案 10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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