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精選11篇)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1
調查時間:
20xx 年8月3日至8月8日
調查地點:
xx省泊頭市文廟鎮
調查對象:
全鎮人民
調查方法:
實地考察、訪談、查閱相關資料
調查內容:
土地資源的使用情況,土地流轉現狀
調查目的: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所以解決土地問題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關鍵所在。
隨著我國生產力的逐漸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但是隨著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本村的外出務工經商的人員大幅度增加,致使出現了土地使用分散,閑置等問題,甚至出現了土地荒廢的現象,這一問題制約了農村經濟就的發展。因此我們應該抓好土地流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實施農業規模經營,降低生產交易成本,從而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發展。
為了了解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狀況,就文廟鎮的土地流轉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此次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 本鎮的基本情況
從統計數據來看,截止到今年七月底,全鎮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戶有4987戶20092人,13209個勞動力,承包耕地面積14883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受讓方53戶119起,本鎮土地流轉面積達1034畝,占承包耕地面積的2.8 %,其中耕地流轉面積達出624畝,林地流轉面積達410畝。全鎮流轉情況涉及10個村民委員會,39個村民小組,256戶農戶。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以5年以下為主。同時不少土地正面臨著被廢棄的現狀。由于本鎮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本鎮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1、 現有土地使用不規范
我國實施土地承包30年不變的.政策,農村現存的農用地管理模式落后,傳統的模式給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帶來了很多弊病。村里的人口變動使土地出現多寡現象,土地分配有失公平。還有一些人隨意改變土地的使用類型,在耕地上建房、種樹,嚴重浪費了有限的耕地。
2、法律意識較淡薄,農村土地流轉手續不規范,引發矛盾糾紛多。表現在:一些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法律、法規認識度低,知道有《土地承包法》的多,但通讀過全文了解精
神的不多,有的土地流轉未經村委會同意或備案。調查中發現多數流轉不簽訂合同或合同不規范,大部分土地流轉都沒有合同,更多的是口頭協議。有些人認為簽不簽合同不重要,以口頭協議代替合同,有的流轉后再簽合同,埋藏下矛盾糾紛隱患;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規范、不完善之處,不規范的主要因素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不知曉土地流轉的程序及相關手續;另外農戶間土地流轉期限較短,短期行為嚴重。農民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農民仍把土地作為經營風險的退路,土地轉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轉包的形式流轉土地,由于流轉期限較短,造成轉入戶在生產上的短期行為和掠奪式經營,導致土壤肥力嚴重不足;三是單家各戶經營的土地面積碎化;土地承包工作中,仍有一些村組干部對黨的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規領會不夠,為解決人地矛盾,搞“幾年一調”,土地打亂重分,給土地流轉造成了困難和障礙。
3、 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流轉機制不完善。
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愿意離開那塊能提供給自己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范。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運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本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親戚、鄰里關系不和諧,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4、土地流轉范圍窄,流轉收益少。調查中發現多數農戶土地流轉都是發生在親戚及鄰居之間,甚至有些是被動流轉。農戶因無力耕種,導致土地質量下降,有能力耕種的,因土地流轉渠道不暢通,轉入土地困難。土地無法向大戶和種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轉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農業稅、鄉統籌、村提留前,還存在轉出土地“倒貼錢”的現象,稅費改革后許多農戶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轉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順水村、趙米克村有這情況),就這樣守著、認著、規模窄小地經營著。
三、對策與建議
1、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采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2、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泊頭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3、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4、要健全制度,依法規范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具體指導幫助,及時幫助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規范引導農民依法、自愿、有償進行土地流轉,從源頭上化解農村土地糾紛,通過構筑縣、鄉(鎮)、村、組四級服務平臺,對農民自行協商達成土地流轉協議并要求主管機關給予變更登記的,要做到有人辦理、限時辦理、辦就辦好的工作程序流程。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范的流轉關系。使用省里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鑒證。
5、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于20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6、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采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愿申請,并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于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2
幾年來,xx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轉作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維護農村穩定的大事來抓,認真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從促進農村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的高度出發,積極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取得了較好成效。截止20xx年末,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達81574公頃,涉及55700個農戶,分別占承包耕地面積的10.8%和總農戶的11.2%。其中流向種養大戶和龍頭企業的為1907公頃,占流轉總量的2.3%;流向農民專合作組織的1980公頃,占流轉總量的2.4%;流向農戶的77687公頃,占流轉總量的95.3%。在土地流轉總量中轉包的61574公頃,出租的8143公頃,互換的389公頃,轉讓的7252公頃,入股的`1980公頃,其他形式的2236公頃,分別占流轉總量的75.5%、10%、0.5%、8.9%、2.4%、2.7%。流轉的土地中自發流轉的75873公頃,占流轉土地的93%;鄉村組織提供信息流轉的1461公頃,占流轉土地的1.8%;委托鄉村組織流轉的4240公頃,占流轉土地的5.2%。流轉出的土地主要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占流轉總量的80%以上,種植經濟作物和蔬菜占流轉總量的10%左右。流轉期限以中短期為主,5年以下流轉面積占88.4%,5~10年占4.3%,10年以上占7.3%。由于xx市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數糧大戶,搞土地規模經營,有力地促進了農村土地流轉,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發揮了規模效益。
一是促進了農村土地規模化經營。通過土地入股流轉,使農村土地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有能力經營的農民集中,實現了土地規模經營。
二是實現了轉移勞動力和農民增收雙贏。農村土地流轉后使一些會手藝、頭腦活、善經營的農民擺脫了土地束縛,或打工,或經商,服務于二、三產業。既增加了農民收入,又活躍和繁榮了城鄉經濟,加快了小城鎮建設步伐。
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通過成立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規范土地流轉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轉進程,采取公司+流轉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形式,吸引大量社會資本投向農業,促進了先進生產技術、現代裝備、現代管理在農業領域的運用和推廣。
主要問題
近年來,xx市農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市、縣兩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是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愿離開自己那塊有限收入的土地。
二是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范。各地沒有完全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運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本還沒有統一。還存在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象。
三是土地流轉的體制機制和流轉形式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換言之,以土地經營方式的變革為顯著標志的農村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協調。
對策與建議
一是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采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二是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縣(區)、鄉村和農戶對xx市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全市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三是加強典型引導,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四是要健全制度,依法規范土地流轉。健立和實施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確保流轉主體和行為符合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流轉合同及有關資料進行歸案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轉情況登記冊,及時記載和反映流轉情況。對以轉包、出租或其它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相關備案登記;對以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及時辦理有關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建立和實施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制度,指導流轉雙方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穩定規范的流轉關系。使用省里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較大規模或涉及主體較多的流轉,必須由農經站指導流轉雙方簽訂流轉合同,進行合同登記、鑒證。
五是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該市各縣區于20xx年全部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六是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流轉形式。堅持以《土地承包法》及中央和省相關規定為準繩,鼓勵農戶依法采取轉包、轉讓、出租、互換等多種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探索土地流轉合作社等土地流轉組織形式。在保持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自愿申請,并以土地經營權入社的形式,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合作社,由土地流轉合作社進行集中統一規劃、統一經營。這種模式以股份制和合作制為基本形式,實行“三權分離”,即村集體擁有土地所有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權,土地流轉合作社擁有土地經營權,實行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模現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于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3
為全面了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同有關部門一起,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一、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現狀
去年以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土地流轉步伐明顯加快并趨規范。據統計,截止到目前,延州市土地流轉戶數達到23538戶,流轉土地面積34028畝,分別占總戶數和承包土地總面積的93%和21%。調查的46個村,有1140戶進行了土地流轉,流轉土地面積23904畝,分別占調查村總戶數和承包土地面積的94%和4%。從面上情況看,主要有六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延州市共有7030家農戶進行了土地轉讓,轉讓土地6805畝,分別占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99%和20%。
2、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互換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互換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延州目前有2689戶進行了土地互換,互換土地3743畝,分別占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14%和11%。林家村鎮西麻溝村張進富,為了種植方便,自愿以18畝與張樂玉134畝地級相同的地塊互換,建冬暖式油桃大棚。在他的帶動下,該村共有7戶農民通過互換土地建起油桃大棚。
3、退包。指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會。由于各種原因,農戶無力或不愿繼續承包土地,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會重新發包。退包后,退包戶在承包期內不再要求重新承包土地。退包的主要原因有農戶農轉非、務工經商、不愿或無力繼續承包土地、承包地自然條件差等。延州市退包戶有5784戶,退包土地7486畝,分別占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246%和22%。
4、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系不變。延州市共有轉包戶數4032戶,轉包土地6638畝,分別占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1%和195%。
5、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延州市共有3993戶進行了土地出租,出租土地9306畝,分別占流轉土地總戶數和總流轉面積的17%和273%。昌城鎮西河崖村,有123戶自愿將2906畝土地出租給本鎮東老莊日龍食品有限公司,由其組織種植出口蔬菜,期限2年,每年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方獲得。
6、入股。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枳溝鎮南老屯村王法茂等10戶農民,將50畝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實行股份制,由王法茂經營,種植花卉和苗木,每年根據經營的情況,按照入股股份分紅。
另外,由于工業園區建設用地,部分農戶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也隨之轉移。
二、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原因
當前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加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民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過去,多數農民不知道要依法流轉土地,農戶間土地流轉基本處于隨意和無序狀態,矛盾糾紛不斷。《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實施后,延州市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延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暫行辦法》,并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農民初步認識到了依法流轉土地的好處,依法流轉土地的意識有所提高,流轉程序趨向規范。去年以來,流轉土地的農戶大都簽訂了合同,部分過去私自流轉土地的戶,也紛紛要求補簽了合同。
二是農業結構調整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市34萬畝流轉土地中,僅用于經濟作物種植和擴大養殖面積的,占流轉土地總面積的50%。全市100多家農業龍頭企業,在農村建立種苗繁育、示范推廣和農產品生產基地,帶動了土地流轉。延州萬洋食品有限公司在昌城鎮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以租賃的方式,租用土地1300畝,平均每畝租金400元,全部由出租戶獲得。馬莊鎮龍宿村,有94戶種植大棚蔬菜,現有日光溫式大棚99個,其中28戶的33個蔬菜大棚就是通過互換土地建起來的`。
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了土地流轉。調查發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呈現鄉鎮(街道)駐地村莊流轉土地多于其他村莊,平原村莊多于山區和丘陵村莊的現象,這反映了二三產業發展是帶動土地流轉的重要因素。二三產業發展越快,務工經商勞動力越多,土地流轉力度就越大。我市424萬名農村勞動力中,目前從事非農產業的有22萬名,占農業勞力總數的519%。程戈莊鎮程戈莊四村,在本鎮木器廠、翻沙廠、織布廠和商業街經商的勞力,占本村勞力的70%,因勞動力不足轉讓土地的有38戶,轉讓土地面積81畝。
四是園區建設用地不斷增加。為促進招商引資工作開展,構筑加快發展的平臺,各地加大園區建設力度,使園區建設用地連年增加,成為拉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原因。
ヅ┐逋戀爻邪經營權流轉工作雖然取得較大成績,但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少數干部對土地流轉認識不夠到位,對土地流轉的形式、應把握的原則掌握不夠,對土地流轉指導不力;土地流轉還存有不規范的問題,特別是農戶間隨意流轉,不簽合同問題比較突出;個別村莊存有以土地流轉為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問題,等等。對這些問題,必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三、下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針對當前土地流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在嚴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的前提下,重點處理好四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被動流轉與主動流轉的關系。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流轉中,農民是土地流轉的市場主體,土地流轉應充分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政府“引導”不能變為變相“逼迫”,必須靠宣傳、引導、服務使農民由被動調整變為主動調整。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土地流轉成為農民的自覺行動,積極主動地參與土地流轉。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應遵循的原則、流轉的形式和應履行的手續,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鄉、村兩級干部要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學習與研究,熟悉和掌握土地流轉的政策和做法,爭當明白人,指導和幫助農民進行土地流轉。要注意培育土地流轉的好典型,依靠典型帶動引導和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
二是自發流轉與依法規范的關系。“依法、自愿、有償”是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自愿是前提,依法是保證。只有依法流轉土地,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使用權才能得到保障,流轉土地的收益權才能得到保護。無論采用哪種形式流轉土地,都應當依法簽訂合同。農村經管部門要發揮好職能作用,做好土地流轉的業務指導工作,幫助基層完善土地流轉手續,簽訂土地流轉合同,建立土地流轉登記制度,及時掌握土地流轉動向。鄉鎮(街道)要完善干部崗位責任制,把土地流轉納入考核村干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增強責任心和壓力感。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組織開展土地流轉工作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嚴厲打擊私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搞掠奪性經營的違法行為,保證土地流轉健康有序進行。
三是土地流轉與社會穩定的關系。土地流轉政策性強,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工作中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把握政策。要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土地流轉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不得動搖農戶土地流轉的主體地位,不得改變承包合同約定的土地農業用途和土地所有權權屬關系。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強迫農民流轉土地,不搞“一刀切”,不下指標、限時間、限面積流轉土地,不準擅自截留、扣繳農戶土地流轉的收益。工業園區占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好減免和補償政策,維護農民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是土地流轉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土地流轉有利于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有利于提高土地經營效益,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要把土地流轉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放在加快發展、富裕農民上,既不能片面強調土地承包30年不變影響發展用地,也不能因為加快發展而隨意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充分發揮土地流轉的積極效應,通過健康有序地流轉,促進經濟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4
xx縣xx鎮xx農機專業合作社位于xx鎮xx村,XX年8月成立,現有社員69戶,帶動農戶1000余戶,在各級領導大力支持扶持下,流轉土地1400余畝。
一、土地流轉模式
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是解決村民耕作難,隨著外出務工人員增多,應廣大村民強烈要求,成立土地流轉辦公室。20xx年,承包土地200余畝,托管部分外出人員土地300余畝(100-200元/畝),流轉土地900余畝,流轉形式有合作社向農戶每年支付750-1800元,有合作社向農戶每年支付200-1900斤糧食,有部分農戶只種一塊,有合作社無償提供耕作收獲,下余土地交合作社經營。
二、主要成效
1、機械化率提高,促進了農業生產結構調整,提高了農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利用合作社優勢,改變單一耕作方式,從化肥種子使用到土地深松。
2、解放勞動力,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通過土地流轉和合作社服務模式,農民不需要參與勞動,徹底從繁忙的耕作、勞務中解脫出來,從事效率更高的工作,解除了農民離土離鄉的后顧之憂。農忙時空巢老人不用愁了,年輕人在外務工不用請假了,農民真正做到了省心省力。同時,有效減少了土地撂荒的現象,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3、促進了農村社會分工,提高了農民的素質。先進的理念、生產技術,為使合作社發展壯大成立了農業新產品、新技術推廣中心。20xx年,在省、市、縣農機、農業部門支持下,為我縣選定優良小麥品種2個,水稻品種6個,花生品種2個,玉米品種3個。通過合作社工廠化育秧、機械化插秧、花生機械化種植、機械化收獲、示范帶動,有效地促進了農村勞動力、土地等社會資源重組,進一步優化了農村社會分工。
4、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提高了農業經營效益、土地收入、就業、土地流轉,每年每畝可為農戶增加直接和間接性收入600余元。
一是統一經營帶來成本降低。由于合作社統一采購農資,統一使用機械,生產資料價格大幅下降,原農戶畝成本需700元,現為500元,畝節約成本200元。
二是節省勞動力,增加務工性收入,土地流轉可為農戶增加10個外出務工工作日,按每天60元計算,可增加600元工資性收入。如果常年在外收入更高,如xx組xxx等在外月工資平均4500元,年每人增收5萬元以上。
三是糧食增產帶來增收。流轉土地比分散經營土地每畝每年可增加產量180斤,按市場價格折算,可增加200余元收入。
5、推進了農業組織創新,有利于國家扶持政策的落實。20xx年,合作社在各級領導大力支持扶持下,進行土地深松、土壤測肥、水稻工廠化育秧、機械化插秧、先進優良品種推廣等,有效地解決了勞動力緊張、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合作社自身得到發展壯大,社會效益顯著增加,新農機、新技術得到較快推廣,農機、農藝完美結合。
農業的根本出路在于機械化,農機合作社通過機具、資金、技術等資源的整合,合理地調劑了農機具的有償使用,解決了農機部門包不了、村級集體統不了、一家一戶干不了的'問題。既滿足了合作社自身的發展,及廣大農戶對農業機械不同的需求,提高了農業機械化的使用率,又帶動了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農機合作社把分散的農業機械與分散的農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土地流轉、托管、代管,有效破解了集約化、規模化經營與分散型、消耗型、傳統農業之間矛盾,在農業生產發展、農民增收致富、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社區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制約合作社發展、土地流轉主要因素:
1、推動土地流轉困難。一是農民對土地固有情節,舊習慣根深蒂固,外出務工經營的農民大多對土地眷戀很深,寧愿土地撂荒,也不愿轉讓土地,制約土地流轉規模。
2、不連片、不集中。合作社所流轉土地,分布在各組,有些連生產路都沒有,致使規模成本增高,出現土地經營虧本。
3、風險大、效益低。農業是自然和市場雙重影響的弱勢產業,效益比較低,農產品賣難、自然災害突出、水利設施跟不上。20xx年,合作社工廠化育秧總計5000畝,本來是豐收年景,因天旱無雨或水利設施不到位,實際機插面積3000余畝,造成虧本經營。
4、金融部門支持力度不夠,合作社資金短缺,嚴重制約土地流轉規模。
如何發揮農機合作社土地流轉,實現土地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實現農業現代化作用,提一下幾條發展建議:
拓寬土地流轉的服務主體。目前,土地流轉面積較少的原因是有實力的農機合作社比較少,要拓寬服務主體,爭取大戶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創辦,龍頭企業聯辦,外來工商資本協辦的方式,拓寬服務主體,形成市場化多方聯動的格局。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5
為進一步摸清我縣農村土地流轉現狀,更好地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健康有序流轉,積極探索土地規模經營的新路子。縣委辦公室組織人員對我縣農村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通過調查基本摸清了農村土地流轉的總體情況、主要特點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促進農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轉的措施建議。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縣家庭承包耕地面積481654畝,承包農戶 83341戶。截止20xx年7月底,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16567畝,占家庭承包面積的3.4%。流轉出土地的農戶2466戶,占承包總戶數的3.0%,其中已簽訂流轉合同的1060戶,占流轉出土地戶數的43%。現對我縣土地流轉情況分析如下:
1、按土地流轉形式分:轉包的3985畝,出租12557畝,互換25畝,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24.1%、75.8%、0.1%;
2、按土地流轉受讓方分:流轉入農戶4864畝,流轉入企業的11703畝,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29.4%、70.6%;
3、按形成的規模分:形成規模經營11179畝,沒形成規模5388畝,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67.5%、32.5%;
4、按流轉的組織形式分:農戶自發流轉面積2834.7畝,委托鄉村組織流轉面積13732.3畝,分別占流轉面積17.1%、 82.9%。
5、按流轉的期限分:流轉期限30年以上10207畝,10年以下6360畝,分別占流轉總面積的61.6%、38.4%。
二、土地流轉的主要特點
(一)土地流轉以出租為主,轉包為輔。從調查情況看土地流轉有三種形式,出租、轉包、互換,分別占流轉面積的75.8%、24.1%、0.1%,由此看出我縣土地流轉以出租為主,轉包為輔。轉讓和入股等形式的'流轉還沒形成。
(二)流轉面積雖然不大,但已形成規模經營。盡管土地流轉面積僅占總面積3.4%,流轉面積較小,但土地大部分流轉給農業龍頭企業,形成了規模經營,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如xx集團租賃秦xx鄉10000畝土地從事種植和養殖。xx有限公司租賃xx鄉1394畝土地發展觀光農業。xx公司以每畝900元價格租賃xx鎮農民565畝土地建立蔬菜基地,產品加工后出口國外。
(三)土地流轉時間長期化。從調查情況看流轉期限30年以上的面積1020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61.6%,流轉時間出現長期化現象。
(四)土地流轉動機發生變化。前些年,一些村級組織和農戶為了完成稅費上繳任務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罰,把土地無償甚至“倒貼皮”轉包給別人,土地使用經營權不僅沒有收益,反而成為一種負擔。近年來,中央對新農村建設實行了“多給予,少收取”的政策,特別是取消了農業稅,實行了糧食貼補政策后,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高漲,加快了結構調整和土地流轉步伐,土地產出效益明顯提高,不論是村社集體組織規模流轉,還是農戶自主進行流轉,其動機都是為了增加收入,因此,農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比過去有所提高。
(五)土地流轉的范圍不斷拓寬。中央實行一系列惠農政策后,農民種田的成本進一步降低,惜地意識提高。流轉的土地由當初主要是撂荒地擴展到良田。土地流轉從農戶相互間的自發流轉向組織化、有序化流轉發展。土地流轉的對象由原來的村內進行,擴展到龍頭企業。經營內容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優質高效農業。
三、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一)流轉機制不健全。土地流轉處于初級階段,缺少有效的市場機制,還沒有形成市場化運作的土地流轉機制,缺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流轉信息不暢,鄉鎮辦農經人員缺少指導而忙于其他事務,思想上不夠重視,導至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大部分土地流轉沒有到村和鄉鎮辦備案。流轉以口頭協議為主,書面協議很少,雙方的權責利沒有明確約定,容易引發不必要的協議糾紛。
(二)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所有鄉鎮辦沒有建立流轉臺賬。即使有的簽訂了合同或協議,也沒到村備案,更沒有到鄉鎮辦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6
近年來,全縣各地在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引進業主,不斷探索和創新土地流轉機制,推進土地集約化經營,有效地促進和帶動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為深入了解全縣土地流轉和經營狀況,對全縣土地流轉情況進行了調查,并就目前土地流轉中還存在的問題及對策進行了探討。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7000畝,占全縣耕地總面積的 %,涉及29個鄉鎮112個村314個組8500余戶33940余人。全縣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的業主共有108個,其中土地承包經營規模達1000畝以上的業主共有 個,承包經營面積達5000畝的 個,業主共投資1326萬元,年創造產值5060萬元,年收入3100萬元,農戶年獲益896萬元,年人均增收29元。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為30年,短的二、三年,最長的達到50-70年(主要是荒山、荒坡),其中,土地流轉年限30年以上的約占土地流轉總面積的 %。
二、主要形式
1、轉包。經村社同意,在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以不超過剩余年限轉包給第三方,自己仍保留承包權,轉入方擁有使用權,雙方簽訂契約,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而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雙方的權利、義務。這種方式目前較為普遍,涉及農戶1500戶,5000余人,土地面積20xx余畝(主要是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2、租賃。集體經濟組織或承包農戶,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給社外的業主從事農業開發,并與之簽訂相應的土地租賃協議,由業主向農戶或集體支付租金。全縣最具代表性的是xx鎮南陽片區的南陽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鳳陽村,土地被成都桃園實業有限公司租賃,現租賃面積 畝,公司規劃三年間在xx%片區租憑土地1萬畝,獨資經營50年,發展伏季水果、種草養畜和發展旅游業。當地農民不但可以直接從土地上每畝收入100-300元租金外,還可在該公司務工,人平年勞務收入可達3000--5000元。該種流轉形式涉及農戶6000余戶,20xx0余人,土地面積14000畝,約占流轉面積的82%。
3、借用。承包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無償借給他人使用,借用人無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使用費,農業稅仍由原承包人承擔。涉及農戶500余戶,1500余人,土地面積1000余畝,約占流轉面積的6%。
4、入股。承包農戶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與其他生產要素相結合,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業。如雙河鎮銅鑼、佛頭、大佛、筆架、犁頭、楊柳等8個村社,通過土地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茶場,經營收入在扣除應交稅費和成本后,按股分紅,農戶還可應聘進企業務工,獲得勞動報酬。
5、拍賣。主要是對那些閑置的“四荒”地,由鄉鎮、村社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年限的使用權進行拍賣。如竹海鎮益心村集體有荒山40畝,原以每畝10元/年的價格分戶承包給農戶經營,由于農戶經營能力弱,效益低下,承包費從未收齊過,后村兩委經批準對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招標拍賣,每畝25元/年,30年一次付清,既壯大了集體經濟,盤活了閑置資產,農戶又可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換。農戶為方便耕種或流轉,與集體或其他農戶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對各自的土地經營權進行交換。目前全縣互換土地涉及農戶100余戶,200余人,100余畝土地,約占流轉面積的12%。
三、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情況看,我縣土地流轉機制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總體上是健康、有序的,對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效益起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土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當前在一些地方仍然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不到位,群眾思想認識有待提高。一些鄉鎮政府沒有把推進農村土地流轉放到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增加農民收入這個大局來認識。對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不夠深入,群眾對土地流轉的認識還存在誤區,主要表現為一些農戶和部份土地承包業主對推進土地流轉還存在“三怕”:
一是部份農民怕土地轉包出去后,自己喪失了土地經營權,沒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線”,因此部份農民外出打工后,寧愿土地荒蕪也不愿轉包出去。
二是部份業主怕政策不穩,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賃權,不敢大膽投入。
三是部份業主怕市場前景不佳,承包無效益,不敢大規模搞開發。
(二)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不健全,制約了土地流轉的進程。當前土地流轉大都是群眾的自發性行為,缺乏約束力和規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轉上缺少應有的管理、引導和服務,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和速度。一些鄉鎮和村社沒有認識到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在工作中還存在錯位、越位的現象,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采取“一刀切”的簡單化操作方式,個別村社強行要求農民退出承包地統一轉包給業主,群眾對此不滿意,甚至引發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成片流轉難,業主開發難成規模。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下,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由于推行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不能談妥,而使土地規模化流轉難以成功,從而導致土地流轉比較分散,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
(四)融資困難,業主開發資金匱乏,制約了土地流轉的規模。大面積承包土地從事高效農業開發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戶一般沒有一款擔保單位,又不能將土地使用作為一款抵押,因此很難從銀信部門貸到一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礎設施和自然基礎條件較差,更難籌集資金或引進資金,致使部份業主在土地開發上存在嚴重的資金困難,規模難以擴大,效益難以提高。
(五)部份土地流轉合同不規范,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影響農村社會、政治穩定。突出表現為一是合同的主體不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家庭承包經營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集體“四荒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業社,而部份業主承包土地時不管是何種土地,一律與村社直接簽訂協議,致合同的主體不合法,不能生效。二是合同承包期限不合法。協議中簽定的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的剩余期限,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三是部份業主借土地流轉改變了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致使合同不合法。這三種表現形式都會造成維系農戶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土地承包關系的協議無法生效和履行,加之農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趨利性、排他性的影響,使作為農民最后生活底線的土地,必然是農民的最終選擇,從而形成農民與承包戶間的矛盾,嚴重的甚至會造成新的社會矛盾,阻礙土地流轉進程,影響農村穩定。
四、對策建議
(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切實解決好認識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內容,是實現規模農業、效益農業,推動農業產化經營的前提和基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產要素,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因此,解決好農民的思想認識問題,打破阻止土地適度規模流轉的思想桎梏尤為重要。首先,要打破傳統的小農經濟意識,摒棄“搞土地流轉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資本主義”等思想觀念,牢固樹立發展的觀念、創新的觀念、市場的觀念、效益的觀念。其次,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要把土地流轉放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發展農村經濟這個大局來認識,正確引導規范,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方法,切實將農民的積極性保護好、發揮好、引導好。
(二)加強引導和規范,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的問題。
正確引導和規范是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的關鍵。為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管理機制、服務機制,促進土地流轉的健康快速發展。一是要政策引。要加大土地流轉政策的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土地流轉示范工作。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下,通過公司加農戶、業主加農戶等方式,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大膽試點,以點帶面,滾動發展,進一步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同時,要堅決杜絕“一刀切”、“運動式”、簡單化的操作處置。二是要環境促。加強軟硬環境建設,對運用土地流轉進行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立項開發的,給予資金、技術、稅費等方面的傾斜。同時,要抓好市場建設,疏通流通環節,縮短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距離,讓農民、業主有想頭、有干頭。三是要服務幫。加強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為農民、土地承包戶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動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詢和指導調解工作,引導土地流轉步入正軌。
(三)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土地流轉的規模問題。
現代經濟越來越朝著規模經濟的方向發展。沒有規模,就沒有效益,也就沒有市場競爭力。加快土地流轉速度,突出規模效益的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難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規模的問題。解決土地流轉規模問題,首先,地方鄉村兩級在完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時要統一規劃,科學安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調查和統計,在此基礎上超前規劃,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開發,非耕地的廣度開發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農民自愿的基礎上,以土地托管為載體,對撂荒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和開發。建立土地信托服務中心,對擬流轉的土地集中統一管理,使之形成規模開發。政府要積極引導,健全土地流轉機制,充分發揮農民、業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依托資源優勢,發揮比較優勢,突出土地流轉的規模經營,體現規模效應,促進土地合理、有序流轉。
(四)加大資金扶持,切實解決好業主開發資金匱乏的問題。
生產啟動資金匱乏是阻礙土地流轉進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須從多方面加大對土地流轉所需資金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銀信部門的x款支持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規模開發,比較效益高,優勢明顯的項目,要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扶持,銀信部門要積極給予x款支持。二是積極向上爭取專項資金。政府要加大農業資金投放力度,對利用流轉土地搞高效農業、規模農業的優先投放資金。三是通過公司、業主的投入解決資金問題。采取承租反包、購買土地使用權、股份合作等模式,讓公司、業主和農戶共同投入資金搞高效農業、特色農業,從而降低業主和農戶風險,有效解決土地流轉資金難的問題。
(五)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切實解決好土地流轉契約不規范的問題。
當前,農民與承包經營戶、業主之間的承包關系都是用契約來維系,而且大部分契約又具有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和松散性。因此,在推進土地流轉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強對契約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明確承租雙方的責、權、利,引導承包方和農民遵守合同協議,積極做好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大《合同法》、《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規范雙方的履約行為,促進土地流轉健康有序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7
村位于中部,325省道穿境而過,距鎮政府3公里,距大峽谷旅游區7公里。全村轄6個村民小組,484戶,人口1607人,勞動力743人,外出務工224人,其中:鄉外縣內52人,縣外省內110人,省外278人。全村農用地總面積7427畝,其中:耕地1778畝,園地2697畝,林地2952畝。外出務工收入55萬元,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806元。主導產業為茶葉、蔬菜、旅游和生豬養殖,年農村集體經濟總收入為763萬元。
一、村土地流轉現狀
到年底,全村土地經營權流轉604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流轉土地農戶18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其中: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農戶153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流轉土地面積5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農戶之間零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30戶,占全村總農戶數484戶的%,流轉土地24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形式主要為為轉包、轉讓、出租、互換,土地經營權流轉后的用途為農業用地。
二、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特點
1、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已開始起步。從年至2022年村委會班子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出臺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解放思想,結合村情,以增加農民收入為目的,抓住機遇,深入到戶宣講土地流轉政策。先后引進現代農業展示園、御景園、脫景園和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等企業實體,落戶村,形成了“三園一社”以土地流轉為為基礎,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經營權流轉四起,流轉土地580畝,占全村耕地總面積1778畝的%。涉及農戶153戶,占全村總農戶484戶的口%。
2、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轉,使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凸顯。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轉,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業對土地進行平整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以及高效農業設施的引入,對土地的投入不斷加大。年,現代農業展示園入住該村,租地210畝,并對流轉的土地進行水、電、路、溝的綜合整治,并根據全縣經濟發展的要求,引進高農公司、赤誠生物、縣農科所等七家企事業單位入住展示園,進行花卉、優質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萬元,產值近1000萬元。二是土地經營權流轉戶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轉戶土地收益穩定。土地流轉戶每畝土地的租金為500元,加上國家的各項惠農補貼60元左右,土地流轉戶每畝土地的固定收入可達560元左右;土地流轉戶務工收入增加。農戶的土地流轉后,承租土地企業的用工都優先雇用土地流轉的農戶,使其在獲得穩定的土地收益的基礎上,又取得了相應的務工收入。年土地流轉戶在展示園務工收入戶平達17000元。其中最高的戶達20000元,最低的戶也有3000元。
3、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規模經營為當地農業持續發展起到了示范作用。一是土地規模經營的示范。年,隨著現代農業展示園在該村流轉土地210畝,土地整治、現代農業設施的引入,不斷發揮了土地規模經營的效益。隨后御景園、拓景園和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等企業實體分別與該村農戶簽訂了大宗土地流合同。年,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將總部遷往村,一期流轉土地80畝,建高標準的蔬菜示范基地,并逐步向周邊幅射,帶動全村、全鎮乃至全縣的蔬菜發展。二是新品種、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示范。土地經營權流轉,使企業實體加大了投入,共建高標準大棚22000平方米,封閉式育苗間700平方米,引進高科技農業栽培技術,對茶苗進行無性系繁植,運用浮法穴盤育苗技術進行煙苗、香蔥等經濟作物的育苗,為我縣支柱產業的發展起到了技術支撐,也使新的農業技術得到了推廣、示范。
4、土地經營權流轉,凸顯四大效應。土地經營權流轉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產業化經營,大大提升了土地流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蓄積了農業發展后勁,顯四大效應。一是促進了規模化、區域化經營,提高了農業產業化水平。通過土地流轉,打破了一家一戶的經營模式,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邁進。展示園成為我縣茶葉、煙葉、香蔥的種苗繁肓基地和新的農業技術的培訓示范基地。二是促進了農業標準化生產,發展特色生態無公害農業。借助業主投資農業生產,提高了農業的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為農業標準化生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興農蔬菜專業合作社建高標準無公蔬菜基地,其產品一直銷往上海、武漢等大中城市,今年將銷往香港市場。三是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加快了農業產業化進程。業主將流轉來的土地作為“生產車間”,將產品及時推向市場,實現了低成本、高效益的擴張。四是加快了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收入。成功流轉土地的農民,每年除了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以外,還可以到業主基地從事生產勞動,由農民變成產業工人。同時,隨著土地的流轉,農民也把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轉嫁到抗風險能力強的業主,獲得穩定的收入。
三、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1、宣傳工作不到位,制約了土地流轉。少數村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理解不徹底,在流轉過程中引導不力,方法不當。農戶對土地流轉政策不夠熟悉,思想認識不足,心存顧慮,怕土地流轉會失去承包經營權,影響自己的利益,加上農民的戀土情結,寧愿粗放經營,也不愿轉出去。
2、流轉行為不規范,增加流轉糾紛隱患。少數大宗土地的流轉,農戶雖然與業主簽訂了書面土地流轉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規范,內容過于簡單,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缺乏明確具體的規定;沒經農村土地發包主體的村委會鑒證、蓋章;也未報鄉鎮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備案。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多為口頭協議,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3、流轉后缺乏管理,導致土地改變農業用途,流轉期滿后很難如數退還給農戶。少數土地流轉后業主缺乏對耕地的保護意識,對土地實行掠奪式經營,導致土壤肥力下降,或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土地復耕困難。
4、流轉機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服務。土地流轉市場沒有形成,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的服務職能作用沒得到發揮,尤其是對協調流轉,指導簽訂合同等服務不能及時跟上,制約著土地流轉。
5、土地流轉補償制度不建全。未建立土地流轉補償制度,土地流轉費的確定沒有可操作的價格標準,未考慮物價上漲和土地增值因素,長期以固定價格支付土地流轉費,容易出現損害農戶利益的行為。
四、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建議
1、堅持原則,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事關農民切身利益,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三權分離的原則。即在穩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礎上,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經營者使用權三權分離,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使用權。只有明確了土地承包權對農民的法律意義,才能切實保障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合法性。二是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最重要的就是維護土地權益。農村土地流轉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規政策,依法簽訂合同,土地流轉必須堅持自愿,不論采取那種流轉方式,都應尊重農民的選擇和意愿。土地流轉必須遵循市場規律,堅持有償流轉。三是積極穩妥的原則。農村土地流轉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土地流轉必須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對流轉后的土地用途要給予產業發展方向上的引導,盡量符合本地農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布局的要求,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總之,必須使流轉的土地得到綜合利用和開發,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2、強化制度,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引導,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制度,推進流轉的規范化,提高流轉質量。一是明確管理職能。縣、鄉農村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要切實肩負起農村土地流轉管理的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和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制定工作規程,使之形成配套的`流轉管理辦法和經常性的工作制度,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二是完善管理辦法。農村土地流轉還處在自發階段,各方面的利益關系缺乏調整的法律依據。縣政府要制定、完善和出臺指導土地流轉的政策性文件和農村土地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使基層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盡可能避免農地流轉糾紛發生。三是培育流轉市場。建立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價格制度,以社會、經濟、生態綜合效益為標準,在充分考慮土地級差、質差、地區價差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類型農地流轉的指導性價格,成立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為農地流轉提供法律咨詢、政策宣傳、信息發布、流轉合同簽證以及流轉糾紛調解等。四是創新流轉方式。用好國家賦予的政策,積極探索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的流轉方式。如通過置換,把村社廢棄的廠房以及農民廢棄的宅基地在復耕的基礎上,按同等面積置換到鄉鎮周邊進行綜合開發利用。五是創造良好環境。首先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農業保險、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互助、農村社保以及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為土地轉出者解決后顧之憂。其次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加快農村勞動力的就地轉移。進一步加快鄉鎮的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服務業等非農產業,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使農村勞動力能夠得到合理轉移,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
3、組建農村土地流轉專業合作社。指導有意流轉土地的農戶組建農村土地流轉經營專業合作社,將土地依法集中流轉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對外發布土地流轉信息,將土地流轉給有資質、講信譽的業主,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效益和增加農民收入。
4、政策扶持,鼓勵農村土地流轉。一是加大財政投入。農業具有高風險特點,為激發企業、城鎮業主租賃土地從事農業開發的積極性,財政在安排農業專項資金時,對農地流轉扶持資金實行單列,并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二是信貸支持。資金短缺是制約農村土地流轉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門本著支持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為出發點,通過科學論證,對有效益的農業開發項目,允許業主用租賃的土地上的附作物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三是稅收扶持政策。對農業產業化企業在稅收上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優惠政策。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8
一、農村土地流轉的新形勢
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實現了農產品供需總量平衡,豐年有余。農村經濟發展進入結構調整新階段,家庭經營受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制約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受資金、技術、信息限制,產業結構趨同、產品單一、品質不優,商品化、產業化程度低,難以適應激烈競爭和瞬息萬變的市場。二是土地平均承包不能滿足農民增收致富需要,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有田無人種與有人無田種同時并存。尊重市場規律,按照效益優先原則,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基礎上,創新土地經營機制,探索土地使用權流轉是農業發展的客觀要求。
縣委、縣政府十分重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主管部門積極工作,發揮職能作用,使我縣土地流轉探索取得初步成效,從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后至2002年6月30日,全縣共有農村土地流轉143宗,面積20146.44畝(除水面、林地外),其中田3727.83畝,土2573.51畝,四荒地13845.1畝,涉及農戶5914戶,其中流轉的田土面積占全縣耕地面積的1.02%。這次統計范圍是指簽訂有流轉合同的部分,不含農戶間零星托管,即沒有簽訂合同的農戶間自愿協商的土地互換、轉包等不包括在內。流轉的土地主要用于農業規模經營,涉及油菜制種、水果、蔬菜、蠶桑、水產養殖等經濟項目。流轉的形式有反租倒包、轉包、租賃、互換等,全縣涌現了一批如“渝黃一號”、“三合水庫生態園”、新民藕魚工程、蔬菜、蠶桑、苗圃等農業產業化示范項目或龍頭企業。
土地流轉對改造我縣傳統農業,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一是創造了區域特色農業,形成布局合理,規模經營,特色突出的沙坪“渝黃一號”油菜制種基地、太平牡丹旅游區,七橋藕魚工程、三合生態農業科技園等名特優新稀專業生產區。
二是涌現了大中型農業龍頭企業,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利農一把手公司、猴王集團、桂溪生態園開發園、新民優質蠶桑示范園等一批經濟實力強、科技水平高、經營機制活的新型農業經營典型。
三是增強了可持續發展后勁。承接業主自籌資金,自帶技術、信息、人才投資土地綜合開發,修道路、興水利、建科研基地、商品生產基地、加工基地。僅渝黃一號基地投資上千萬元修建科研所、育種溫室、良種儲備庫。
四是營造了墊江投資環境和提升了墊江品牌,隨著利農公司落戶我縣,農業資源優勢、區位優勢、發展潛力和獲利環境被國內外客商看好,先后有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客商考察,相繼引進通和藥業、天力公司等一批品牌企業和廣州東區公司、宜昌開發公司等骨干企業。渝黃一號油菜居國際地位,成為中國農業的硅谷,創造了墊江優質油菜,良種銷往湖北、安徽等10多個省市,占鄰國內近半市場。
五是走出了農業產業化模式。企業與農戶以合同訂單把家庭經營過渡到公司+農戶、科技+農戶、基地+農戶,農民接受企業現代經營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農民按照市場信息、經營戰略、經營目標實施標準化生產,到時發工資,促進市場觀念、科技知識、身份、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和提高。
六是提升農業素質,增加了農民收入。特色商品生產基地生產出批量優質高效農產品,適銷對路。流轉土地農民不付種地成本,不擔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穩定獲取土地出讓金收入,更能從企業務工中獲取勞務收入。渝黃一號基地每年每畝支付勞工工資500元,計80余萬元;新民朱學平蔬菜基地60余畝一項今年支付勞動工資6萬元左右。據初步估計,每畝流轉地年平均支付勞務工資在200元以上,全縣流轉地20146畝,農民從務工中獲收入在400萬元以上。利用渝黃一號基地油菜花,今年產純天然蜂蜜5000余公斤,產值8萬元;畢橋村支書胡榮華,今年在油菜花盛開季節辦農家樂營業收入8萬余元,利稅近3萬元。
當前,土地流轉適逢良好機遇。近兩年的積極探索,積累了有益的經驗;進入WTO,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是大勢所趨;特別是中共中央專門下發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導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健康發展。我們應抓住機遇,制定積極的農村土地政策,積極探索土地流轉辦法,加快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步伐。
二、新形勢下的新問題
土地流轉是農業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深入發展中的新事物。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是事物發展的正常現象。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是部分基層領導和有關人員認為土地流轉是農戶自己的事,應由農戶和業主自由協商,與鄉鎮村社無關,不加強管理,對之采取聽之任之的態度;農民的戀土情結、小農經濟等意識較嚴重,有的農民甚至還存在金不調銀不換的思想,嚴重阻礙了土地的合理流轉。二是對土地流轉采取行政命令,有的鄉鎮或村社為了實施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或完成某項工作考核任務,對業主許以各種,不尊重農民的意愿和堅持民主協商、公開、公平的原則,采取強迫的手段,促成土地流轉的實現,以完成工作任務。
2、監督管理不力。2000年,為了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縣農業局通過廣泛的調查研究,根據《重慶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承包合同條例》,制定下發了《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用以指導全縣農村的土地流轉管理工作,并獲重慶市農業局科技進步二等獎。一年多來,土地流轉管理因為各種原因,試行辦法管理的力度不夠,鄉鎮基本上沒有按試行辦法操作。各鄉鎮農業服務站因體制原因,機構改革后農經站屬事業編制,鄉鎮承包合同管理機構沒有建立或及時調整,機構不健全;而農經站從事以農民負擔、土地承包、集體資產三大管理為主的行政管理、行政監督、行政執法工作,既無收費權利,也無經營項目,許多農經干部連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在為生計發愁,未主動介入土地流轉管理工作,現在的農村土地流轉基本處于無序狀態。
3、政府未及時出臺土地流轉的配套法規政策和制度性文件,政策宣傳和引導乏力,社會化服務滯后,流轉環境不夠好。土地資產評估、流轉知識培訓跟不上,信息、服務處于盲區,使一些地區土地流轉較為困難,土地撂荒嚴重。二是部分農民自發流轉,做法各異,弊端較多。農民口頭交涉,承讓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稅費負擔難以落實;有的將基本農田轉作非農產業用地;個別地方發動群眾不充分,干部包辦代替,流轉糾紛屢有發生。如合尤金錢村2000年3月流轉70余畝土地,期限25年,2001年初解除合同,給業主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
4、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不規范。
(1)、面積不實。據調查,有的鄉鎮土地流轉簽約時,是按照第二輪土地承包時的習慣面積計算的,而不是以實際丈量面積簽訂合同。一般而言,習慣面積都大于實際面積,但實際面積和習慣面積的真實差距一些業主和農民心中無數。
(2)、土地流轉期限。有的在簽訂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時,超過了第二輪土地延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縣委[1998]6號文件明確規定第二輪土地延包期從1998年7月起一定30年不變(集體所有的四荒地除外),而我們調查中有一個土地流轉合同是從2000年10月27日起至2030年10月26日止,超過了第二輪承包的剩余期限。
(3)承包費問題。許多土地流轉合同的期限較長,如以貨幣為對象支付轉包費,難以預料今后物價的升降情況,有可能給承包戶或農民造成損失,進而引起合同糾紛,因此以貨幣方式支付租金或轉包費應考慮物價因素的影響。如以實物方式支付轉包費或租金也應考慮生產力發展水平等因素的影響。有的鄉鎮在確定租金時沒有參考本縣其它地方的水平,確定的標準較低,損害農民的利益。如有一個鄉鎮將農民的田租給業主發展蠶桑,給農民的補償是每年每畝600年稻谷,并且是按習慣面積計算,明顯低于我縣其它地區的水平。
(4)合同條文的語意表達問題。一是合同簽訂中在關鍵字句上有涂改現象,并無雙方同意更正的任何標記。二是語意模糊,表達意思不清的現象較突出。三是有的合同雙方責、權、利不對等,顯失公平。如一旦發生合同糾紛,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將難以辯別合同雙方的真實意圖,給業主或農民帶來損失。
三、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
農村土地流轉的基本思路,以發展為主題,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培植龍頭企業;依靠經營體制和機制創新,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在流轉原則上,堅持維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長期穩定農戶承包權,依法流轉使用權。在流轉目標上,依靠各方面的優勢組合,實施耕地規模集約經營,發展優質高產高效農業。積極開發非耕地和低效益地,發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和可持續農業,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轉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用新技術運用,著力市場信息、資金、勞力和先進管理經驗有效對接,建設一批有特色、有優勢、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商品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示范區。在流轉方式上,堅持農民與業主自主選擇。
四、措施和建議
土地流轉問題實質上是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與現代生產經營方式、體制、機制等生產關系相適應,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問題。必須按照中共中央文件的要求,從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高度,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提高認識,掌握工作主動權。土地流轉歷來是黨在農村的重要政策,早在土地承包初期,1984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鼓勵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集中。1992年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中,再次明確把培育農村土地市場,促進土地流轉作為一項重要政策加以推進、實施。去年底,中央專門下發關于做好農戶承包地使用權流轉工作的通知,強調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
按照中央通知精神,各級領導重新認識“土地問題是農業農村工作的核心,是農村穩定的基礎。”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黨的農村政策的學習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確保農村土地的合理使用,為土地流轉提供法律政策服務,維護農民長遠利益。
2、修訂完善《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規范流轉秩序。土地流轉是集法制性、經濟性、社會性于一體的體制和機制創新。應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修訂《墊江縣土地流轉管理辦法(試行)》,確立其在我縣經濟社會改革中的.地位,與集體經濟組織、家庭承包經營之間關系。明確規定流轉的原則、形式、期限、工作程序、使用權的確認、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各方面的權利、義務、糾紛處理及法律責任。并對出讓費管理、流轉合同文書、檔案、鑒證等做出明確要求。真正使土地流轉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3、加強政府引導,著力政策推進。土地流轉處于起步階段,政府引導尤為重要。第一,以政策服務為中心,營造流轉氛圍。出臺專門文件,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宣傳貫徹黨中央土地政策,解除部分基層領導和群眾思想疑慮。結合實際,制訂鼓勵流轉的政策,特別明確土地開發利用政策,輕稅薄賦政策,權益保障、環境、信貸、服務方面政策。第二,綜合規劃,選好發展項目。按照區域化、特色化、產業化思路,進行規模經營、集約經營規劃,著力招商引資。第三,強化組織協調,明確部門分工,專門機構管理,一條龍服務。充分調動村社基層組織積極性,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依法完善前期流轉中的遺留問題,積極組織競爭流轉。
4、構筑流轉載體,催生市場體系。首先是培育承接業主,總結表彰一批示范典型企業,招商引資一批內外資業主。其次,建立一批流轉中介組織。從事土地信息收集、整理、廣告、政策咨詢、信用擔保,開展土地資產評估、物資供應服務。形成縱橫聯合、政策配套、信息共享、服務高效的配套體系。再次,建立市場規則,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秩序,防止下流轉指標、用行政手段搞拉郎配等現象發生。
5、加強土地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土地價值。農業基礎設施落后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改善土地生產條件,創造流轉優勢。一是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大力改造中低產田土,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設施,建設穩產高產農田。二是以生態建設為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強以道路、電信、電網、供水等為主體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增強綜合開發利用能力。
6、大力發展非農產業,促進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農村人口和勞動力轉移是合理調整生產力布局,扎實推進產業升級的重要標志,也是土地流轉的必然要求。一是著眼農產品多層次增值,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營銷業、儲藏、保鮮、包裝產業。重點圍繞龍頭骨干加工業擴規模上檔次,吸收大量農村人口轉移到產前、產后或二三產業穩定就業。二是積極發展鄉鎮企業,抓住西部大開發機遇,吸引一批企業和對口支持企業及項目落戶我縣,以東部資金、技術、設備、經驗建設一批新型龍頭企業和支柱產業。三是加快以產業為支撐的小城鎮建設,擴大規模,完善功能,吸引農村人口和勞動力安居樂業。四是開發旅游資源,發展配套觀光休閑服務產業。同時加強與發達地區及企業聯系,積極向國內外市場發展勞務輸出。
7、堅持市場導向,多種渠道流轉。以項目開發為著眼點,招商引資;核心企業為龍頭,實施特色資源開發;招標投標為基礎,競爭承包;使用權為紐帶,建立新型專業合作組織;以科技實體為主力軍,建設各型現代農業示范區;委托代耕,互相調換,子女繼承等都是適宜的流轉渠道。各種渠道流轉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關鍵是從實際出發,承讓雙方選擇最合適的渠道和形式,實現優勢互補,經濟雙贏。共同承擔可持續發展的責任。
8、健全機構,強化職能。縣上要及時調整充實縣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及其成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農村土地流轉的指導和管理工作。鄉鎮相應建立或調整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并落實專人辦公,報縣農業局備案。根據農經站履行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集體資產與財務的三大行政管理工作職能,將農經站納入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同時農經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研究、分析、匯報,密切注意發展動態;指導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的訂立,及時辦理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合同變更、解除、重訂和使用權的確認工作。搞好合同鑒證,建立流轉合同檔案,引導業主與農戶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及時調解和處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糾紛。在確保我縣農村社會長期穩定的前提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我縣農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9
一、引言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業現代化水平的提高,農村土地流轉問題日益受到社會的關注。本報告旨在通過對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以期為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參考。
二、農村土地流轉現狀
流轉規模與速度: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規模逐漸擴大,速度也在加快。這主要得益于政策的推動和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將土地流轉出去,以實現土地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經營。
流轉方式:目前,農村土地流轉的方式主要有轉包、租賃、互換、轉讓等。其中,轉包和租賃是較為常見的方式。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和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流轉效果:土地流轉推動了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和集約化,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產出效益。同時,也為農民增加了收入,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三、存在的問題
土地流轉市場不規范:目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價格不透明、流轉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這導致了土地流轉過程中的糾紛和矛盾增多,影響了市場的健康發展。
農民權益保護不足: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的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農民在流轉土地時,未能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同時,流轉后的土地用途也可能發生改變,損害農民的利益。
土地規模經營程度不高:盡管土地流轉規模在擴大,但土地規模經營程度仍然不高。這主要受制于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足、土地流轉市場不完善以及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不高等因素。
四、建議
規范土地流轉市場:加強土地流轉市場的監管,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和政策,確保土地流轉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同時,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平臺,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對稱性。
加強農民權益保護: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應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和權益,確保農民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同時,加強對流轉后土地用途的監管,防止土地的非農化傾向。
推進土地規模經營:通過政策扶持和技術支持等措施,鼓勵農民將土地流轉給有實力的農業經營主體,實現土地的規模化和集約化經營。同時,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支持。
五、結論
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途徑。當前,雖然農村土地流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市場、加強農民權益保護、推進土地規模經營等措施,以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健康發展。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10
一、引言
隨著我國農村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農村土地流轉問題日益受到關注。土地流轉不僅關系到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也直接影響著農民的生活水平和農業生產效率。本報告旨在通過對當前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和分析,為相關部門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土地流轉政策提供參考。
二、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文獻研究相結合的方式。問卷調查主要面向農民和村委會,收集土地流轉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意見;實地走訪則深入了解土地流轉的具體操作和效果;文獻研究則通過查閱相關政策文件和研究成果,對土地流轉的背景和趨勢進行分析。
三、調查結果
流轉形式
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主要有轉讓、互換、出租、股份合作等形式。其中,轉讓和互換是較為常見的形式。轉讓多發生在農戶之間,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互換則主要是為了滿足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農戶之間互相交換土地。
流轉規模
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規模呈現逐年擴大的趨勢。隨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出去。土地流轉不僅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也促進了農業規模化經營和現代農業的發展。
流轉效果
土地流轉對于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提高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通過土地流轉,農民可以將土地集中起來,進行規模化種植或養殖,提高生產效益。同時,土地流轉也為農民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有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
存在問題
雖然農村土地流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土地流轉市場不規范,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其次,部分農民對土地流轉存在疑慮,擔心失去土地后生活無保障;再次,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法律保障不夠完善,農民的權益容易受到侵害。
四、建議
完善土地流轉市場
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市場體系,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加強土地流轉監管,確保土地流轉的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加大對土地流轉的宣傳力度,提高農民對土地流轉的認識和參與度。
加強法律保障
完善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糾紛調解機制,及時化解土地流轉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
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
鼓勵和支持農民通過土地流轉實現土地的集中連片經營,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和現代農業的發展。加大對農業規模化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市場競爭力。
五、結論
農村土地流轉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通過完善土地流轉市場、加強法律保障和推動農業規模化經營等措施,可以有效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的健康發展,為農村經濟的持續繁榮和農民的生活改善提供有力支撐。
農村土地流轉情況的調查報告 11
一、引言
土地流轉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環節,對于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具有重大意義。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農村土地政策的不斷調整和完善,土地流轉市場逐漸活躍起來。本報告旨在通過調查和分析,揭示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現狀、問題及發展趨勢,為相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二、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采用了問卷調查、訪談和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法,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參與者、流轉規模、流轉形式、流轉價格等方面進行了全面了解。
三、調查結果
流轉規模與形式
調查結果顯示,土地流轉規模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其中,轉包和出租是最主要的流轉形式,分別占到了流轉總面積的較大比例。此外,互換、轉讓等形式的流轉也在逐漸增多。
流轉參與者
土地流轉的參與者主要包括農戶、農業企業、合作社等。其中,農戶是土地流轉的主要供方,而農業企業和合作社則成為主要的受讓方。此外,一些外來投資者也開始涉足土地流轉市場。
流轉價格與期限
土地流轉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土地質量、地理位置、流轉形式等。調查結果顯示,土地流轉價格整體呈上升趨勢。同時,流轉期限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既有長期流轉,也有短期流轉。
四、問題分析
缺乏市場化機制
當前土地流轉市場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市場化機制。土地流轉主要依賴自發進行和政府推動,缺乏中介服務,導致土地流轉空間狹窄,流轉成本增大。
土地流轉信息不對稱
由于土地流轉信息不對稱,導致流轉雙方難以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條件,增加了流轉的難度和成本。
土地流轉法律法規不完善
雖然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法規,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諸多漏洞和不足,需要進一步完善。
五、建議與對策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轉市場體系
加強土地流轉市場的建設和管理,推動土地流轉市場化、規范化發展。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平臺,提供土地流轉信息發布、查詢、交易等服務,降低流轉成本。
加強土地流轉法律法規建設
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土地流轉的權益保障、流轉程序、流轉價格等方面的規定,為土地流轉提供法律保障。
促進土地流轉與農業產業發展相結合
通過土地流轉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引導土地向規模經營、高效益方向發展。同時,加強對農業企業和合作社的培育和支持,提高土地流轉的受讓方實力。
六、結論
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呈現出活躍的發展態勢,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和挑戰。通過加強市場建設、完善法律法規、促進產業融合等措施,可以進一步推動農村土地流轉的健康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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