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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信托的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托的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托的合同1
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受 托 人:xxx省xx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受 益 人:x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 所 地: 為委托人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信托事宜,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市 區 街道 村 街北側地塊〈溫土資掛20xx-1號宗地〉)信托給受托人進行經營管理,獲取收益。
第二條 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記
本信托在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記由委托人負責辦理。
第四條 信托資產的交付
本信托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在委托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予以交付。
第五條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為 月,自委托人取得關于上述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時起計算。
第六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委托人的權利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 委托人的義務
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人的權利
自信托期限開始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全權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籌集建設資金、房地產開發、對開發房產的維護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 受托人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第八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承擔下列義務: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權。
(2)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和繼承。
第九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本信托設立后,除本條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屆滿而終止。
第十一條 信托利益的分配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屆滿后第十個工作日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財產的歸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辦理審批、登記等。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信托的合同2
購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甲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丙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甲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丙方,由丙方通知和督促甲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乙方。
四、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甲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甲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甲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丙方,以備丙方按期兌付。如甲方不能按時交存,丙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甲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甲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丙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丙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3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
2.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相關信托文件的規定,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并提供信托資金_________元,并成為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托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托資金,由受托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托及相應信托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托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托受益權;
為此,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為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信托資金用于: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托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為原則,參與受托人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托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托人其它信托產品,以獲取信托收益。
3.信托資金所取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
第四條 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托人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三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資金專戶。
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成立;
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第六條 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托資金專戶以區別于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托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核算。
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托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托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受托人應當按照上述信托計劃和資金行托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托計劃和有關信托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托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托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和該信托計劃項下相關信托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受托人須將信托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托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托受益權后信托受益權確定
受托人受讓上述信托財產后,其繼受的信托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c類信托合同規定的信托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托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托合同規定,取得信托財產項下信托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托終止后,取得全部信托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托報酬
受托人根據其運用信托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托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托報酬: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0%;
(2)若信托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當年信托資金收益率-5%)。
受托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托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托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托人在信托存續期間,應當自信托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托項目報告》,并附送信托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托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尚余的信托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托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于本合同受益人。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現金的,由受托人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托終止后,尚余之信托財產為財產權益的,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并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托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4
立合同人: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 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 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 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簽X)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X)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財產信托合同4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_________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5
編號: 云信信20xx-351-()號
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認購風險申明書
尊敬的委托人(以下簡稱委托人):
感謝貴方加入我公司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并簽署《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以下簡稱“信托合同”)。在貴方簽署信托合同前,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盡管受托人承諾管理信托財產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在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仍存在法律政
策風險、流動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購買力風險、限售期間無法處置在押股票的風險和其他風險,請委托人仔細閱讀信托合同第十八條等內容。貴方投資于本信托計劃,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受托人既不承諾信托資金不受損失,也不承諾信托資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鄭重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信托公司依據信托合同約定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信托公司因違背本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特別風險提示:由于本信托的特定目的,存在信托財產不能按期變現的風險。
在簽署有關信托合同前,貴方應當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說明書,謹慎做出是否簽署信托合同的決定。貴方簽署了本申明書則表明貴方已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說明書,并已了解受托人運用信托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受托人: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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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司簽署本文件表示已詳閱本文件、信托合同以及其他信托文件,本人/本司對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風險表示自愿接受。
委托人簽署:
年月日
目 錄
一、前言 ................................................................ 4
二、釋義 ................................................................ 4
三、信托目的 ............................................................ 7
四、信托類別 ............................................................ 7
五、信托計劃的要素 ...................................................... 7
六、信托單位的認購條件和方式 ............................................ 8
七、信托計劃的推介與成立 ............................................... 10
八、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 11
九、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管理 ............................................. 14
十、信托財產的保管 ..................................................... 15
十一、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 16
十二、信托利益的計算和分配 ............................................. 17
十三、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 18
十四、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 ............................................... 22
十五、信托計劃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 23
十六、信托單位的登記、轉讓與贖回 ....................................... 24
十七、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義務 ......................................... 24
十八、受托人的權利義務 ................................................. 25
十九、受益人大會 ....................................................... 26
二十、受托人的職責終止和新受托人的選任 ................................. 29
二十一、違約責任 ....................................................... 30
二十二、稅收處理 ....................................................... 31
二十三、通知 ........................................................... 31
二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處理 ............................................. 31
二十五、信托文件的組成和效力 ........................................... 32
二十六、信托文件的解釋和說明 ........................................... 32 二十七、填寫事項 33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編號: 云信信20xx-351-( )號)。
信托合同是規定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與本信托相關的涉及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為準。投資者自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交付認購資金,并于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即成為本信托的受益人,其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信托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投資者作為信托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信托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信托合同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受托人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并不保證信托財產的運用無風險,也不保證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托的信息,其內容涉及界定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應以信托合同為準。
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受托人或云南國際信托:指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2、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編號:云信信20xx-351-( )號)以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3、本信托或信托計劃:指受托人根據信托合同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4、信托計劃說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
信托計劃說明書》以及對該信托計劃說明書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5、認購風險申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認購風險申明書》。
6、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的統稱。
7、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權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財產。
8、信托受益權或受益權:指受益人在信托計劃中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權利。
9、信托單位:指信托受益權的份額化表現形式,是計算各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計量單位。
10、信托單位總份數:指信托計劃成立日信托單位的總數。
11、委托人:信托計劃推介期內,指認購信托單位的投資者;信托計劃期限內,指持有信托單位的投資者。
12、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單位的投資者。
13、認購資金:指各委托人因認購信托單位而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14、信托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的貨幣資金。
15、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財產(含損失)。
16、信托財產總值:指信托計劃項下的各類財產按信托文件規定的估值方法計算的價值之和。
17、信托財產凈值:指信托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后的余額。
18、信托單位凈值:指信托財產凈值與信托單位總份數之比。
19、認購:指在信托計劃推介期內,投資者購買信托單位的行為。
20、信托利益賬戶: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
21、信托財產專戶:指受托人在保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為本信托開立的信托專用銀行賬戶。
22、標的公司:指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信托項下,王忠軍(身份證號:)將其持有的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
信托的合同6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稅金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7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8
貸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1)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于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于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為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于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9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10
合同編號:
委托人:
信托人: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
二、信托商品的規格、數量: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費率: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委托人(簽章):
信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委托方有意將資產用于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受托方愿意對委托方的信托資產以自己名義進行管理,同時,雙方亦對信托資產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夠信心,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委托人得以自己擁有完全所有權的資產托付受托人進行投資、管理。
第二條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對信托資產進行投資、管理,并不得將自己的財產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資產相混同。
第三條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義將信托資產投入擬設立的投資管理公司,并以該公司股東的名義進行管理。
第四條 受托人不得以該信托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對他人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五條 信托資產的任何法律形態均不構成受托人的遺產。受托人的繼承人不享有該信托財產的繼承權。
第六條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資產用于償還自己或他人的債務。
第七條 委托人與受托人均認可本合同記載的信托資產,其受益人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繼承人。
第八條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權指定信托財產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經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變更受益人或終止委托,也不得處分受益人的權利。
第九條 委托人與受托人、受益人之間的信托關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當委托人為受益人時,若受托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則信托關系終止。
第二章 信托資產
第十條 本合同所指信托資產當前為元現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將該資金投入投資發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態的資產。可以是現金、股權、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條 受托人破產時,信托資產不屬于其破產財產,受托人死亡時,亦不屬于其遺產。
第十二條 受托人的任何債權人均不得對信托資產強制執行。但基于處理信托事務所發生的權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條 信托資產的管理方法,得經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變更。
第十四條 信托資產之管理方法因情事變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時,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請法院變更之。
第三章 信托權利
第十五條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棄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權利。
第四章 信托資產管理方法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載的信托資產,由受托人將法律形態的現金全部投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第十七條 受托人成為該公司股東后,應推舉或委托委托人作為股東代表以受托人名義行使股東權利直至該公司終止或受托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八條 受托人應推舉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參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報酬
第十九條 受托人之信托行為得享有報酬,計算標準為信托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后所獲紅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監督
第二十條 信托資產的監督機關為擬設立的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關系人為信托事務申請公司核查,公司應選派必要人員進行檢查,并就信托資產的`狀況出具證明。
第七章 信托的終止
第二十一條 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現,信托關系即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信托關系終止時,信托資產的歸屬按下列順序處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繼承人。
第二十三條 信托關系終止時,受托人應就信托事務之處理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監察人或其他歸屬權利人之認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委托人將信托資產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受托人將信托資產投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權證明構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與此股權有關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為的必不可少的書面證明。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監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凡因本合同所生糾紛,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協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12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為明確資金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職能,規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 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托。 1.4 信托計劃: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 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對信托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為設立本信托于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托人的資金。 1.11 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托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 信托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 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第二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授權受托人以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為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條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幣種為:人民幣(元),金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托計劃成立后歸入信托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第五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第六條 信托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為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 本信托終止后,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為:《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第七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后取得的股權; 7.3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 法律、法規規定可計入信托財產的其他財產。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將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計劃,與加入信托計劃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來,以受托人名義運用于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 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第五條5.2款規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第九條 信托財產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賬戶,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財產價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擔信托財產損失。 9.2 本信托
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托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一按信托計劃規定支付。
9.3 本信托損益的計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計劃規定執行。第十條 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2)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付信托本金;(3)保證信托本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托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受托人報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 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約定取得報酬;(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計劃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5)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6)根據本合同規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 受益人的權利(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2)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定轉讓和繼承;(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一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托受益權轉讓辦法》規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換發《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11.3 因繼承發生的信托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信托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托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2)信托期限期滿;(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按信托計劃規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托的信托財產歸屬人。(1)現金形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以現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采用劃付至信托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托財產歸屬人。(2)股權形態的信托財產,本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托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托人有權留置股權。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定的,受托人無需與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商,本信托及信托計劃視為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托期限內的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與受益人另行協商。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托人、信托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 通知、送達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系地址和方式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托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信托利益劃付帳戶
變更確認手續,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規定的送達為: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托人營業場所備查;(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
郵件送達的,收到回復日或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6.1 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1)委托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復印件。 16.4 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本合同與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沖突的,優先適用本合同。第十七條 特別申明 17.1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13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托單位(以下稱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為需向甲方訂購貨價 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國家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 年 月 日簽訂了 號合同。雙方確認買賣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買賣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 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 元,信托期限為 年 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 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 償還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 ‰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 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 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
第六條 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 ‰,共計 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2天內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 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 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方:
法定代表人:
財產信托合同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以下稱甲方):
信托的合同14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信托的合同15
_______國信 (xt)字第( )號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下簡稱《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托事宜達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托計劃:指由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書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托人確認
1.受托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準重新登記的信托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托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托人確認
1.委托人自愿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委托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與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托人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_______ 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國信)運用信托財產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賃的方式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從而獲取租金收益。在信托財產運用過程中,存在租賃物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其它風險。將信托資金以金融租賃方式進行運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 _______國信將嚴格按照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書的約定,履行誠實、信用、謹慎、高效的管理職責和義務,但并不意味著承諾信托財產的運用無風險。
_______國信依據信托合同和信托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托資金導致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_______國信違背信托合同和信托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托資金導致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_______國信負責賠償。不足賠償時,由信托財產承擔。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托人,將資金委托給_______國信,并由_______國信按照信托合同和信托計劃書的約定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是本人/本機構的真實意愿,表明本人/本機構已了解_______國信運作信托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托人,同時代表受益人簽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細閱讀了本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計劃書及其他有關信息。
委托人(簽署):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