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安全崗位職責(精選2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崗位職責是指工作者具體工作的內容、所負的責任,及達到上級要求的標準,完成上級交付的任務。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師安全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電腦課、綜合實踐課、科學課等強實踐性課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F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報告教導處,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教育,一旦出現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并進行有效的救護。
3、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事先報告學校,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
5、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學校班級工作的安全規定。
6、如需到專用教室上課須將學生整隊后帶至專用教室,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學生安全,保持隊伍的安靜有序;下課后可讓學生自行回教室,叮囑學生注意安全。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
1、體育教師認真落實“三課、兩操、兩活動”要求,每節課應嚴格按照教學計劃上課,穿好運動裝及球鞋。
2、課前體育教師必須檢查課中應用運動器械安全性。
3、開始上課時,體育教師必須檢查每位學生是否按規定穿好了服裝、鞋子。還要檢查學生身上是否有不應該佩帶的.各種標志、和硬東西,請學生把這些物品放在一旁專用處。
4、教師及時了解、安排好體育免休與身體不舒服同學體育課休息工作。
5、課中準備活動必須做充分,有特殊內容的課還要做好專項性練習。
6、體育教師一定要在課中隨時教育學生做好安全預防措施,對運動量大、有危險性的項目要加強相應保護措施,并教會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7、課中體育教師不得隨意交談,更不能擅自離崗。
8、課中合理安排運動量,多采用目標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
9、平時在游戲中多觀察、多提醒學生行為規范,特別是安全教育。
10、課中一旦發生傷害事故,及時送醫務室處理。(能處理的醫務室老師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衛生保健教師要陪同及時上醫院)。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3
1、及時傳達學校和上級有關安全的文件精神,經常督促指導學生共同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發揮班級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2、對學生進行防盜、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防傳染并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防暴雨、防汛、防震、防侵害等多方面的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身保護能力,做到安全教育的經常、及時和有針對性。每周的安全教育材料、記錄必須整理好,期末上交教導處。
3、每天做好本班學生的晨檢,統計學生出勤情況,及時了解未來校上課學生的情況,上報教導處;一旦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采取措施送醫院治療,并與家長聯系;一旦發現學生患有傳染病,及時報告分管領導或值日領導,并配合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4、每天做好教室的`開窗通風和清潔工作。班主任應對本班教室內各類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定期進行檢查,如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學校,并提醒學生注意。加強班級財產安全管理,防盜竊、防破壞。要督促學生做好關燈、關門、斷電工作。
5、要認真負責地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班級活動,做好活動前的專項教育,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做好防范措施,保證活動中的學生不因違紀、操作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在組織學生參加全校性等必須帶隊,并按規定進常緩步上下樓,注意安全。
6、班主任應關心愛護每一位學生,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并與相關學科教師聯系,切實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和身心健康。
7、班主任要掌握學生的思想、情緒、行為狀況,與學生交流積極調解和減少學生間、師生間、家校間的各類糾紛,化解突出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并作好記錄及時向學校報告,杜絕校園暴力,避免意外傷害的發生。
8、班級學生在校內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或傷害事故,班主任必須及時送到附近醫院就診,并上報學校,同時與家長聯系,必要時應進行家訪,了解或說明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9、班主任要按時間、按要求召開家長座談會,指導家長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家長溝通,發動家長共同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10、對重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學校應急預案操作流程實施。學生因事外出的,由班主任出具請假條。
11、配合學校及相關人員做好學生攜帶利器、刀具、危險爆等物品的清理。
12、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一學期補簽一次插班生的安全協議書)。
13、組織學生練習防火、防震等逃生自救和外來侵害及特殊情況下的學生疏散工作,按學!稇鳖A案》要求配合學校搞好應急演習。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4
1、室內授課教師對學生課堂上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人力無法抗拒的安全事故除外)。
2、任課教師要在本科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協助班主任搞好跟班學生的安全。
3、教師要準時進教室上課,按時下課,上課期間,不能隨便離開教室;上課檢查學生人數,對未到學生要查清原因,填好相應記錄并報告班主任;觀察、詢問學生精神、身體狀態,對精神、身體狀態不佳的學生要給予盡可能的幫助,必要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并填好相應記錄。
4、負責室內課堂上的紀律和正常學習秩序,不允許任何人在上課期間擾亂課堂,禁止任何人隨便進入課堂從事與課堂無關的活動,確保每位學生不受傷害。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在實驗過程中要全程指導和監控。
5、組織落實課堂教學規范,教育教師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幫助,不歧視學生,不諷刺挖苦侮辱學生,損害學生人格。不準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辱罵傷害學生。學生因故遲到,問明情況后應立即讓學生回到座位上,不得把學生拒之門外。凡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活動,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
6、處理好自己教學中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并對學生進行教育。
7、遇到學生有病或受到傷害要及時送醫院救治,并聯系班主任、家長。
8、處理自己遇到的.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及其它涉及學生安全的問題,單獨解決有困難的,要立即阻止事態擴大,迅速聯系相關班主任或政教處工作人員共同解決。
9、完成學校安排的安全工作任務。如:學生心理疏導、留守學生和其他特殊學生的關心照顧工作,惡劣天氣護送學生回家,平時查問自己所負責路隊的學生路途情況等,隨時作出相應記載。
10、學生上操、放學等上下樓梯時,做好自己所負責區域學生上下樓梯的指揮、疏導工作。
11、積極學習消防、衛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學習各類安全應急預案,以便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出現安全事故后有能力按應急方案操作。
12、積極給學校提出安全管理方面合理化建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政教處、總務處、校務辦公室、校長等有關人員報告。
13、注意自身安全。全體教師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對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5
1、全體教師積極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宿豫區教育局關于加強學校政行風建設、安全法制建設的要求,模范履行教師職業規范,遵守師德要求,處處維護教師群體形象,不說無原則的話,不鬧無原則糾紛,不參與不健康的活動;
2、所有教師對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預防為主、措施有力、常抓不懈”。全面了解學生的狀況,建立特異體質學生登記表及防護措施,在教學中及時關注他們的表現;定期檢查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
3、高度重視課堂安全教育工作。不隨意調課,調課的必須做好交接工作,并向教導處申請;早、中、晚輔導要按安排表準時輔導;入班上課,首先對管制刀具進行排查收繳,再核實學生到校情況,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并與家長取得聯系,妥善處理。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等課,任課教師要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凡因工作失職造成后果相關責任由上課教師承擔;
4、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辱罵學生,不用教師忌語、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對方法不當造成后果的,相關責任由責任人全部承擔。
5、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被檢查組發現的,每人次扣班級2分;凡因教育不力引發安全違紀事故的,由相關同志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參加值班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不玩不正當的游戲、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對檢查中發現教師脫崗的,每次從月考評中扣5分;學生不及時離校,每人次扣班級2分;凡因值班不力,造成公物損壞、遺失、被盜的,均由全體值班人員照價賠付,造成安全責任的,值班同志負全部責任;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凡被學校檢查發現的,每次從月考評中扣5分;凡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關同志承擔全部責任;
8、所有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急救知識和應急預案,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組織救護,及時上報;
9、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時,首先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衛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預先向學校申報,待審批后方能執行。在活動期間,教師要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對不報告學校而私自組織校外活動出現事故的,所有責任均由組織者全部承擔;
10、實行“首遇負責、首問負責”制度,遇到學生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對遇事躲避,無責任心,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6
1、班主任:作為本班學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負責本班學生在校期間各項活動的安全(課間活動、所任學科課、班隊會、升旗、早讀、大掃除及組織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公益活動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疾病的防控、晨檢、考勤及疾病上報與追蹤等),以及學生校外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等安全教育。
2、科任教師:
負責科任課期間的學生安全及代班主任時班主任應承擔的職責。
4、值周教師:
負責學生早讀、課間、午休學生的安全。
5、體育教師:
負責學校各項體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體育課、課間操及大型活動(運動會等)安全。
6、各教室、辦公室負責人:
負責本室、舍各種設施(如桌椅、門窗、教學儀器、教具、電燈、電路、實驗設備、室舍內各種使用物品)的安全檢查、維護、防盜。
7、所有教師
負責本校校舍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報告,負責學生在校安全。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7
1、體育課是學生安全事故易發時段,體育教師是體育課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整堂課的學生安全組織工作。
2、體育教師在開展教學活動前,應檢查運動器材的安全可靠性。發現器材有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后勤處檢修并采取措施防止學生繼續使用。
3、體育教師在體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狀況,并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4、必須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和上課過程的組織管理。引導學生課前、課后在操場上文明休息、娛樂、鍛煉。
5、嚴格按體育課的操作規定上課,遵守體鍛原則。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合理安排運動量,組織學生認真做好準備工作后方可加大運動量,活動中要加強保護措施。
6、組織體育教學、競賽,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游泳、跳水、器械項目的教學、競賽,應當配備足夠數量、具有專業救護能力的人員現場看護。
7、對學生意外的輕微傷及時處置(或直接送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醫務室人員及時救治。對不能處置的學生意外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并向學校安全管理小組作出書面報告。
8、履行法律規定的其它安全管理義務。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8
1、執行學校信息技術課管理規定,負責計算機室的日常管理,完成教學任務,對計算機室的安全負責。
2、保管、維護計算機和多媒體等各種設備,保證硬件設備的安全、可靠。
3、執行上網保密安全制度,安裝、運行計算機防毒、殺毒軟件;禁止制作、安裝、轉錄、播放淫穢及不健康的軟件、錄像。
4、本室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挪用、轉借;貴重設備要有財產賬目,專人負責保管,校內借用要有手續。
5、教師、學生上完課后要及時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追查,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匯報。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
7、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8、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后及時斷電。
9、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10、熟悉計算機室安全規則、應急措施、急救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1、熟悉滅火器、水暖電的基本操作方法并能熟練操作。
12、按照規定每周進行安全自查,做好安全臺帳。
13、對自己辦公室的設施安全履行自查責任,每旬認真填寫《辦公室設施安全自查表》,自我存檔,保留一年。
14、辦公室的`廢舊書報紙張應及時處理;正常使用的紙品要放置在離電源和熱源較遠的位置,以減少潛在的火災隱患。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9
1、教師是所任教課堂的安全具體責任人,負責本堂課階段學生的日;顒拥陌踩M織落實工作。
2、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教師在第一時間送醫救治,并及時向學校安全管理小組報告,告知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妥善協調事故的處理。
3、任職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日常的學校生活中,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進行活動安全和學具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特別要突出自我保護和同學間相互保護(主要指不在廊道、拐彎處奔跑,相互不打鬧,不擁擠、有序進出校門和教室,不在校園內玩弄電器設備,不帶危險物品到;虿煌媾J利的教具和學具等)的訓導。
4、在專用教室上課的教師必須組織學生列隊進出專用教室,加強對學生在專用教室上課的安全管理,并對教學用具做到勤檢查、勤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后勤處修理。
5、學生在校園內打掃衛生,不得參與擦二樓及其以上非走廊外側的窗玻璃。學生打掃衛生時,負責教師必須在場護導。
6、上實驗課時必須對學生進行實驗器材安全使用的教育,對危險的器具、藥物等必須嚴格操作規程,禁止學生自作主張。課前必須對器材等實驗用品事先做好安全檢查。
7、任課老師在體育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情況,并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8、學校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生理或者心理異常的,應當給予幫助并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并向醫務室人員匯報。
9、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義務。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0
學校音樂室管理人員,應熱愛音樂事業,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盡職盡責做好音樂室的管理工作。
一、執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二、根據教育和教學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關書籍。
三、有責任對進入音樂教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監對損壞室內設備的行為及時制止。
四、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室內軟硬設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塵、防蟲、防毒和清潔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學校音樂室的絕對安全和整潔。
五、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嚴禁不經批準將教室內器材借出音樂室外。
六、積極主動地協助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七、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處理交接手續。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1
1、上課教師必須對在實驗實訓室上課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必須停止其實驗,教育后再做實驗。
2、使用空調、電熱器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3、實驗實訓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4、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5、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實訓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6、建立儀器設備教臺帳,領用、歸還必須履行相關的登記手續,教學用具不準私人借用,發生問題由管理人負責。
7、每學期必須按程序和相關規定核對清理一次危險物品。
8、其它人員(常規使用除外)使用實驗實訓室必須經校長室、教導處同意方可使用。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2
1、任科教師對本堂課教學中學生安全直接負責,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實驗實訓課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挖掘本學科教材中有關安全教育的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普及和培養學生抵御自然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3
1、在每節課都應該嚴格按照教學計劃上課,穿好運動裝及球鞋。
2、課前必須檢查課中應用運動器械安全性。
3、開始上課前,必須檢查每位同學是否按規定穿好了服裝、鞋子。了解教學班學生的身體狀況,做好免修、病休記錄。
4、在準備活動中,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學生的'準備熱身活動。
5、在課中隨時教育學生做好安全預防措施,對運動量大、有危險性的項目要加強相應保護措施。
6、課中體育老師不得隨意交談,更不能擅自離崗,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7、課中合理安排運動量,多采用目標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
8、課中一旦發生傷害事故,應及時送至學校衛生室處理(能處理的,衛生室老師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衛生室老師陪同學生及時上醫院)。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4
1、每位老師應認真鉆研教材,更新課堂組織教學,認真備好每堂課的教案,上好每堂課,“安全教育”要始終貫徹在課中。
2、按照體育教學的七個原則,合理、規范安排教學的組織手段、教學內容與合理安排運動量,對危險性大、運動量大的體育項目要加強保護措施。
3、教會學生科學的'鍛煉方法和學生保護措施,運動前準備活動一定要充分,并根據自己的能力選擇參加體育活動。
4、在開學前,及時了解每個學生健康狀況,在課中要經常留意每位學生身體狀況。不組織學生進行非體質能力的運動,不讓非正常體質學生參加劇烈活動。
5、教師不但要鉆研業務,學會一些簡單的救護方法和應急措施。對意外事故要果斷處理,迅速救治。
6、上好“三操”和體育課,積極鼓勵、支持學生經常參加一些體育鍛煉,達到增強體質目的。
7、經常檢查體育器材,確保使用安全,真正做到人員落實,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5
學校音樂室管理人員,應熱愛音樂事業,認真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盡職盡責做好音樂室的管理工作。
一、執行學校有關音樂室的工作計劃,負責音樂室內設備的具體管理工作。
二、根據教育和教學需要,配合學校訂購必要的`音樂器材及相關書籍。
三、有責任對進入音樂教室內的一切人員進行登記及監對損壞室內設備的行為及時制止。
四、嚴格遵守學校音樂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音樂室內軟硬設施的防火、防盜、防潮、防曬、防塵、防蟲、防毒和清潔衛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學校音樂室的絕對安全和整潔。
五、嚴格遵守音樂室及音樂器材的借用手續,嚴禁不經批準將教室內器材借出音樂室外。
六、積極主動地協助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活動,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七、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處理交接手續。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6
1.教師要注重自身美術理論的進修與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
2.努力學習《美術學科課程標準》,掌握各年級的要求,弄清各年級教材之間的銜接,突出美術輔導的'特點。
3.教師應注重美術常規工作的訓練:①預先通知學生準備好美術用品。②注重優秀作業的留存,定期更換美術室的布置。
4.教師要不斷掌握和改進活動方法,課堂中注重調動學生多種感官的參與活動,加強行為規范及基本功的訓練。在此基礎上提高學生繪畫的技能技巧
5.注意精講多練的原則,啟發學生自己提出問題,通過組織討論解決問題。
6.調用各種教學手段,多種渠道提高學生的修養。
7.負責好活動課紀律,督促好值日生做好衛生值日和關鎖好門窗。
8.備好每一堂課,有計劃地完成所教課程,鉆研繪畫技法,了解、研究學生進步情況,做到因材施教、因時施教。
9.教學目的明確,恰當處理處理重、難點,講解詳細,示范易被學生接受,講究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完成預定的教學計劃和任務,注重提高學生的悟性。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7
1、負責制訂班級安全管理崗位職責,落實班級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每天班級的例行檢查,發現特殊情況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年級組織匯報,重大問題直接向校長室或教導處匯報。根據學校或年級組的安排,具體負責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和逃生演練。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特點,做好各種集體活動之前的安全宣傳教育。健全班級聯系網絡,便于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通知學生與家長。主動加強與任課教師、值班教師、家長的聯系,妥善化解同學之間、學生與家庭、學生與社會之間發生的非原則性矛盾。
2、班主任要貫徹《上海市中小學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上海市中小學生生命教育指導綱要》,對班級學生的安全負總責,各班主任要利用午會課、班隊會,針對不同年齡的學生特征,從不同的側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富有實效的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教育貫穿于學校教育始終。要把消防、交通、衛生、治安安全等納入教學內容,使學生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建立班級學生安全網絡,健全家校聯系制度。各班級要登記好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對學生無故曠課的要及時同家長或監護人聯系。當天學生無音訊的要向校長室報告。負責本班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現場處置,聯系家長等事宜。
4、以學科教學、主題宣傳、社會實踐和應急演練為載體,組織適合學生年齡特點、興趣愛好的安全教育活動,加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教育及安全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同學之間自救互救的能力。
5、尊重學生人格,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加強思想品德教育、行為規范教育。隨時聽取學生和家長意見,關心學生身心品行、思想學業和家庭經濟等變化,及時給予關心、幫助和教育。對行為偏差、心理偏差的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重點關心,做好耐心細致的糾正疏導工作。
6、加強學生自律他律意識,學會尊重,增強社會責任意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與維護公共場所的規定和秩序,不未成年人不應進入的場所,教育學生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的活動。善于樹立典型性教育的案例,引導學生初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8
1、班主任:作為本班學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負責本班學生在校期間各項活動的安全(課間活動、所任學科課、班隊會、升旗、早讀、大掃除及組織參加學校集體活動、公益活動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疾病的防控、晨檢、考勤及疾病上報與追蹤等),以及學生校外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觸電等安全教育。
2、科任教師:
負責科任課期間的學生安全及代班主任時班主任應承擔的職責。
4、值周教師:
負責學生早讀、課間、午休學生的.安全。
5、體育教師:
負責學校各項體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體育課、課間操及大型活動(運動會等)安全。
6、各教室、辦公室負責人:
負責本室、舍各種設施(如桌椅、門窗、教學儀器、教具、電燈、電路、實驗設備、室舍內各種使用物品)的安全檢查、維護、防盜。
7、所有教師
負責本校校舍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報告,負責學生在校安全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9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鉤,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他行為。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0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事業部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管理工作,是安全監管的主體。
2、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實施、考核;參與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編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績效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的考核工作。
3、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規程等,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按照國家、地方及企業相關規定,組織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查出的隱患,責令有關單位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完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5、組織各種安全會議,研究和解決有關生產中的安全問題,傳達組織貫徹落實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
6、參與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工作。
7、負責制定全年事業部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新入廠員工的廠級安全教育,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新老員工安全教育、安全活動開展情況及考核工作。
8、負責做好安全票證管理工作。主要負責審核動火、高處、受限空間作業票,并監督檢查其他動土、斷路、檢維修、臨時用電、吊裝作業證的管理工作。
9、負責檢查各單位有關壓力容器、工藝管線、安全設施附件和儲運系統等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10、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有關規定審核職工勞動保護用品和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其發放和合理使用情況。
11、組織有關部門對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做好事故和工傷上報工作。
1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考核違規違制現象。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做好安全臺帳檔案管理,依據安全責任狀內容做好各單位年底安全生產考評工作。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1
工作職責:
1、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
2、熟悉所教學科的教學常規,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習)課、信息技術課、自然課等實踐性課程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并報告班主任和學校;
4、在課間操、放學時要協助值班值日教師組織學生上、下樓梯,若出現擁擠現象要及時組織疏散。尤其晚自習要待學生下樓后方可離崗;
5、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用諷刺、挖苦、譏笑等侮辱性言語來批評學生;
6、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活動的,必須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事先要報告學校,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
7、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8、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9、職校實訓課上課前必須檢查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嚴密組織實訓實習教學,認真指導學生嚴格按規范操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2
1、各科任教師要根據季節特點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
2、上課時間,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課堂。教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
3、上課期間,必須實行“點名制”,如有學生遲到、早退、缺課、曠課,要及時了解原因,必要時要告知班主任或上報學校領導。學生出現未及時完成作業、沒有當好值日生、與同學打架等現象,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引導,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學生忘帶課本、作業等,科任教師不能強求學生回家取課本或作業。
4、學生的活動必須在教師的視控下進行,發現安全隱患,科任教師要及時控制,
并配合班主任排除隱患,重大安全隱患上報學校。
5、學生因打架受傷、不慎跌傷、病癥突發,教師應先實施搶救或送醫院,并及時報告學校和家長。
6、科任教師嚴格遵守“請假調課制度”,防止因空課、空崗出現安全事故。
7、科任教師上實驗課時,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藥品的'管理工作。
8、體育教師上體育課時,要注意場地器材的選擇,要嚴格按相關要求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活動,要教育學生掌握各類運動項目中的自我保護措施,上課必須做到紀律嚴明,組織安排得當,措施得力,確保學生安全,課后要及時收回有關器材。
9、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禁止使用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禁止對學生使用侮辱性語言。
10、經常性與學生家長溝通,特別是家庭困難和身處逆境的學生給予更多的人文關懷,嚴禁排擠后進生。
11、認真履行安全事故、隱患“首問制”,對學生在校內外存在的安全隱患,發生的安全事故,有責任匯報處理和第一時間陪同傷者前往醫院救治。
12、放學后確需學生留校的,教師要隨學生活動,活動結束后應安排護送,保證安全。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3
班主任安全崗位職責
1.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及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安全負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及時解決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排除安全隱患。
3.在班委會和團支部設立安全委員,在班級設立若干安全員。
4.保證晨(午、晚)檢專時專用,仔細查看學生精神和身體狀態,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5.充分利用晨(午、晚)檢、班會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注意根據季節變化提醒學生預防疾病,防范各種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6.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做好學生考勤統計工作,及時了解未到校上課或中途離校學生的情況,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班級內各種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年級組長和校領導匯報。
8.對有特異體質和心理異常的學生,應在家長的配合下及時做好記錄。在安排體育、勞動、大型活動等時予以照顧。
9.協助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并做好協議書回執留存。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開展家長安全教育,讓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監管工作,特別是保障學生校外安全。
10.組織班級集體活動必須征得學校領導同意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發現學生在校出現身體不適或危險情況時,要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家長、報告學校。
12.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13.認真準確采集學生及家庭相關信息。
1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任課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并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匯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教師應知安全法律
一、未成年人的概念
(一)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公民。各國法律對成年年齡的規定不同。我國的法定成年年齡為十八周歲,因此在我國,未成年人就是指十八周歲以下的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笨梢,從剛出生的嬰兒到18周歲以內的任何一個年齡層的公民,不論其性別、民族、家庭出身、文化程度如何,都屬于未成年人的范圍。
(二)未成年學生
未成年學生是指具有未成年人身份的學生。一般來講,我國中小學生的年齡都在未成年人的范圍內,個別高中學生的年齡雖然超過了未成年的標準,但在學校當中,對他們的教育教學也參照未成年人的標準來進行。
未成年學生正處在身心發育過程當中,他們大多數不具備自身發展成長所必需的自我生存和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所以對于他們的保護往往通過家庭、學校和社會來完成。其中,學校的作用最為重大。
二、學校不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一)《民法通則》對監護人的概念和范圍的規定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法定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保護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監護人擔負有維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護他們的姓名權、榮譽權的責任,同時,還擔負有排除來自于各方面的對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實施侵害的義務。監護人也負有對未成年人進行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培養和教育的職責。
2.管理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
監護人于監護職責范圍內管理好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財產權益。監護人應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財產權益的行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為的與其行為能力不相適應的處分財產的民事行為,并對不當得利人進行追索,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財產為處分行為時,必須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否則,監護人不得為未成年人的`財產處理行為。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同時,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監護人代理未成年人進行民事活動是其履行監護職責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根據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為民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外,為其他民事行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參加訴訟活動,也應由其監護人代理。在家庭保護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監護人除具備法定行使外,不得終止代理。
(三)學校不是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
我國民法的監護制度,是為了監督和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學制的年齡結構來看,我國幼兒園、小學、初中乃至高中的學生基本上都屬于法律上所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特別是幼兒園和小學階段的學生更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睹穹ㄍ▌t》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概念和范圍,通過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園)擔任監護人的是有前提的,其條件是:被監護人沒有父母和其他近親屬,或者其父母和其他近親屬沒有監護能力;被監護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法律允許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給他人,但應該注意的是“委托監護是監護人與受委托人之間關于受托人為委托人履行監護職責,處理監護事務的協議,因而實質上是一種合同關系!比欢鴮W校與父母之間既不存在這種合同關系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許這種委托關系,況且,“對公立學校而言,學生的入學行為和學校的招生行為都受到行政法規或政策的約束,自由選擇達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備構成合同關系的條件!碑斎,任何學校都應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自覺地履行法律賦予學校的職責,對學生負有保護、管理、教育的職責和義務,但這與“委托監護”無關。因而,學校不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也不是委托監護人,而是法律規定范圍內負責保護、照顧、管理、教育學生的特照管人。從這種意義理解,并不是說任何學校事故都需要由學校負全部責任給予賠償,而學校負責進行賠償的前提是基于過錯。
三、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自然人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并且能夠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它共分為三類: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公民能夠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
《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只能獨立實施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既言限制,意味著這種行為能力并不完全,就限制的范圍而言,只能獨立實施與年齡及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否則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法通則》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規定分兩類。對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即認定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采取年齡主義;對成年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采取個案審查制。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是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民事活動,須有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自己不能獨立參與民事活動,為民事法律行為。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認定方法,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相同,分別采取年齡主義和個案審查制。
四、刑事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須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客觀上危害社會的行為,也不能成為犯罪主體,不能被迫究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減弱者,其刑事責任也要相應地適當減輕。
(一)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刑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與知識發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完全責任能力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的,應當依法負全部的刑事責任,不能因其責任能力因素而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
(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
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為人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辨認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根據現代刑事立法的規定,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般指兩類人,一是未達責任年齡的幼年人;二是因為精神疾病而沒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人。
《刑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完全無責任能力人,為不滿14周歲的人和行為時因精神疾病而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
(三)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
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為人僅限于對刑法所明確限定的某些嚴重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情況。從設立這一責任能力層次的立法來看,這種相對無責任能力人都是已超過完全無責任能力的年齡但又未達到成年的一定年齡段的未成年人。
《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
(四)減輕刑事責任能力
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又稱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中間狀態,指因年齡、精神狀況、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時,雖然具有責任能力,但其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較完全責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減弱、降低的情況。
《刑法》明文規定的限制責任能力人是有四種情況:
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因其年齡因素的影響而不具備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
2.又聾又啞的人;
3.盲人;
4.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4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強化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責任,確保我校學生的一切安全,營造穩定、平安、和諧的校園環境。作為教師兼班主任的我,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堅守崗位。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來自查自糾:
一、在班主任工作中,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不得有絲毫放松。廣泛宣傳,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意識。為切實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做到每天早、晚放學前都在班里進行三分鐘的安全教育。每天安排值日生管理好班的一切工作,班主任做到天天檢查、督促。課間亦派值日生進行巡視,監督同學的活動情況,若發現有違反紀律的同學要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時報告老師等。每周利用周會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讓學生明白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地珍惜生命。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交通的安全,上下落樓梯的安全,不在教室里、校園內追逐,不帶危險的物品回校;還教育學生防火、用電的知識,遇到危險時的一些應急、逃生的.自救方法等。以此同時,還教育學生飲食衛生的安全,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買擺在地攤上的食品等。并且教育學生從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如:勤洗衣服、手臉;勤剪指甲;男生不留長發,不理光頭;女生不能化妝,不能佩戴首飾,不穿奇裝異服上學。還有不能隨地扔紙屑、不在墻壁上亂寫亂畫等。
二、每個星期都做好值日工作,做到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一切。每次輪到自己值日時,都依時到校,做好迎接學生的工作,檢查學生的情況,做好晨檢工作,確保學生是否健康回校,若發現有生病的學生,就立即送去看醫生,確保每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其次是做好每天放學的護隊工作,每天放學時都組織學生排好隊,有序地出校門,橫過馬路,老師守住路口,讓學生安全地回家。第三是做好飯堂的值日工作,教育學生要排好隊,一個跟一個地打飯,不要爭先恐后,而且要做到飯前洗手,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吃,不挑吃,吃剩的飯不要隨地倒,教育學生要愛惜糧食。最后的是做好跟車工作,教育學生要注意乘車安全,不把手和頭伸出車窗外面,不在車箱內走動,車未停好先不要急著下車,總而言之,教育學生一切都要從安全出發。
我們在安全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達到了預期的目標,但我們深深知道,安全工作是一項關系到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的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按照安全各項制度和措施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堅持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方針,堅持把安全工作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總結,堅持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勤檢查、月月有總結的安全機制,力爭把我校安全穩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5
1、體育教師及負責各項體育運動的領隊教師對急救應有認識,應認識意外及緊急事故的安排和處理,更應能辨別事態,是否需要專業醫療的支援。當意外發生時,應立即通知校方;如需用救護車把學生送往醫院,教師盡可能陪同傷者前往醫院。
2、教師應留意體質較弱及需要特別照顧的學生,了解其學習困難之所在。上課時,教師應留意該學生是否繼續活動,或需要特別指導。
3、教師必須對教材有充分的認識,同時要分析該活動及其教學環境所潛伏的危機,積極上報和采取有力的措施,不應用不符合標準的設施和用具。
4、教師應防止學生參與超越身心能力之活動。
5、當進行劇烈運動或體能訓練時,教師應注意留意學生的身體狀況,并提醒學生如有不適立即報告,以便作適當安排。
6、劇烈運動前,必須作充分熱身準備。
7、教師應給予學生明確指示,使學生清楚明了教師的要求,在任何情況下,學生對教師所發出的訊號,應有及時的反應。
8、活動進行中,教師必須自始至終在活動場地組織、監護學生活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衛措施。
9、及時到操場組織學生上好體育課、早操、活動課。
10、無論在體育課、訓練課或運動競賽中,學生必須保持良好的秩序,任何粗鄙和喧鬧的.嬉戲,必須禁止。
11、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時,應穿合適的衣履、束起頭發、剪短指甲及縛穩眼鏡,禁止佩帶飾物及手表。
12、教學環境及器材須小心檢查,以確保安全。同時鼓勵學生當發覺場地及器材有任何不妥之處,立即向教師報告。損壞了的用具及器械,不要隨便放置。
13、使用地墊時,應小心放置,使學生有適當的保護。
14、應教導學生搬運及使用器械的正確方法。
15、準時下課,不得讓學生無組織地自由活動。
16、經常利用體育課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進行自救自護的常識教育工作。
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26
值周值日教師負責維護值周值日期間的學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做好早晨上學、課間活動、午間活動、傍晚放學期間的安全巡查工作,維護校園秩序,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反饋給值班領導處理,切實保證輪值時間內無責任安全事故;
2、負責維護出操、食堂就餐、晚自習等秩序;在課間操、放學時組織學生上、下樓梯,若出現擁擠現象要及時組織疏散;
3、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24小時開通手機,把值班記錄交政教處;
4、負責值班期間學生接送車的.監管工作;
5、切實加強課余時間滯留校園學生和住校生的管理。督促走讀生及時離校返家,組織住校生開展有益活動;做好住校學生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工作,協助生活教師管理學生就寢秩序,督促學生按時就寢;督促住校生管理員做好學生宿舍的衛生、防火、防盜和女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6、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建議,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妥善處理;
7、聽從值班領導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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