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代理合同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
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雙方委托單位(甲方),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將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范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
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2
合同編號:125553
甲方:(委托人)河北XX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XX公司
甲方作為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乙方作為具有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代理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1.工程建設項目概況如下:
項目名稱:____市____區南花園商貿區金世界項目拆遷B區。
項目地點:____市____區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東,裕園廣場規劃路以北,永安XX以南。
項目內容:商品樓及回遷樓。
項目規模:建筑面積約10萬平方米。
總投資:約30000萬元。
2.委托范圍
2.1委托代理招(議)標范圍:
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點設備和材料采購。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內容:
(1)代擬發包方案,辦理項目登記;
(2)編制工程招標方案,發布招標公告;
(3)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并負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4)對投標人有關資質證件,社會信譽及工作質量、能力和其他內容考察;
(5)組織評審機構,按評審標準和辦法確定資格預審合格單位,并發放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6)編制招標文件,并辦理招標文件的備案工作;
(7)編制工程量清單;
(8)根據甲方委托編制標底并負責保密;
(9)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對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并做好會議紀要,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在規定時間內發至各投標人;
(10)組織開標、評標;
1、協助甲方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發放中標及未中標通知書;
2、草擬工程合同,可參與承包合同的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中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的各項承諾,組織關于合同條件各項談判;
3、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將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系列文件及時裝訂、整理、存檔并報工程招投標督管理機構備案;
4、將所有備案資料在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通過,完成承包合同的備案;
5、與發包有關的其他事宜;
3.代理費用的負擔及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甲方的權利
4.1甲方有權確定招(議)標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有權確定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交招(議)標代理工作階段性的工作報告,及招標備案資料。
4.4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招(議)標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工作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5甲方可自行編制標底,也可委托乙方負責編制標底。
4.6甲方有權審閱乙方編制的招(議)標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見。
4.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議)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招(議)標工作的組織、招(議)標工作的人員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進度安排、招(議)標工作的階段性會議、向甲方應作的階段性匯報,并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4.8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
4.9在代理業務中,乙方應充分聽取甲方的意見和要求,并且將甲方意見和要求深入地貫徹到招(議)標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確保完全實現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時保證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實現甲方在本熱門合同樣書.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泄露招標的秘
密,給招標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投標活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有關法律、法規索取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11自擬定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必須經甲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5.甲方義務
5.1項目招標前甲方根據招標工作的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確的基礎資料、相關文件及便利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報建手續、場地條件等)。
5.2甲方授權熟悉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6.甲方的責任
6.1甲方按雙方商定的內容、時間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相關文件和要求,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時限性負責。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導致乙方不能收到應得代理費,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賠。
7.乙方權利
7.1在審查投標人資質中,遵照招(議)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的授權,有權提出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確認與否的建議。
7.2對甲方要求的投資、質量、工期目標內容有進行改進的建議權。
7.3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8.乙方義務
8.1針對甲方的委托,乙方應成立專門的招標代理項目組,并
任命經甲方認可的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注冊資格(高級職稱)的專業人員為項目組組長,專職負責甲方委托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并將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標中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解釋國家、省、市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內,乙方應運用合理的專業技能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關于招標人的各項義務,公正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4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做好招(議)標前期的準備工作,提供有關咨詢服務,并嚴格履行招(議)標工作的全部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議)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8.5乙方應對招(議)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
8.6乙方不得與被代理招(議)標工程的投標人有隸屬關系或著其他利益關系。乙方的工作人員如與本項目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參與任何可能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
9.乙方的責任
9.1按時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議)標工作內容,對招(議)標有關的各項數據、技術經濟分析結論等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9.2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要求終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9.3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因乙方過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及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標單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標單位的任何禮品及宴請。
10.招標代理業務時限
自勘察設計招標至拆遷B區整體工程驗收投入使用。
1.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
2.1投標擔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議)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方式,具體方式和數額由甲方在招(議)標工作開展前確定。
2.2完成招標代理工作中費用承擔的約定:
合同生效期間發生的通知費、打字復印費、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包括外埠專家的差旅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過錯而導致的工程項目不可實施,或本合同無法執行時,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有權終止合同。1
2.4根據《招標投標法》之規定須重新開展招(議)標代理工作時,乙方不再重復收取代理費。
2.5補充條款: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3
委托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并結合___省_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托乙方對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愿將委托乙方招標代理。委托招標范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托招標范圍
(一)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二)招標類型:工程類
(三)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工程
2、地址:___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__萬元
三、委托內容
㈠組織報名、審核投標單位資質
㈡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文件、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
㈢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㈣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托代理期限:
至工程開工之日止(不能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時間要求)
五、委托代理事項及職責
㈠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系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4、甲方提出招標范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
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審核乙方編制的評標文件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托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托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后,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㈡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項目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系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后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并裝訂成冊(一式兩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
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20____]1980號文標準的_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后,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4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范圍: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月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沖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后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托人的義務
3.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3.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托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托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托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布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托人的權利
5.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修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托人應作的階段性匯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并有權要求受托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托人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托人的權利
6.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托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托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后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招標咨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托人損失,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托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咨詢公司或者下屬咨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托該咨詢公司承擔相關咨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擔,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托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托人應賠償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托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應承擔責任,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于受托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托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托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賠償委托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托人:
受托人:
簽約日期:
工程代理合同5
委托人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一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以實際工程量計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 開始實施,至20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6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范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系人:
姓名: 路杰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15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傳真:
甲乙雙方基于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原則,就乙方作為甲方工程代理商的相關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代理權的明確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區域負責甲方____工程的推廣(即零售市場外的工程銷售),并授權乙方成為____地區工程代理商,甲方頒發授權代理證書給乙方。
2、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將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開拓該地區的市場,乙方作為甲方的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自己在當地市場已形成的較成熟的承攬工程項目渠道,為甲方的產品進入工程項目市場開辟道路。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全國工程代理商最優惠的供貨價,代理權受甲方保護。
2、乙方在合同期內免費享受甲方提供的.技術培訓和技術咨詢服務。
3、本合同簽署后,乙方將從甲方處正式獲得工程代理授權牌匾、證書,并在其工程洽談場所(或樣板展示中心)展示。
4、乙方有義務對每次工程項目向甲方進行及時報備,接受甲方監督。
5、乙方施工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工藝要求進行施工作業,接受甲方工程師的技術指導與監督。
6、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經銷范圍內(指工程市場)經營產品,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將其銷售到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范圍(指零售市場)。
7、乙方必須遵守雙方之約定,不能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跨范圍銷售,有責任維護好當地市場秩序,一經發現惡意違規現象,即取消代理權。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及原材料價格變化進行供貨價格調整。
2、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約定銷售范圍內的合法經營權益。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產品說明書、價格單、質檢報告、產品所獲榮譽證書等宣傳資料,以方便乙方對工程項目洽談之需,并及時把本企業的新產品、新價格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掌握。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資料、技術和人員等方面的支持。
四、貨物的供應
1、乙方將訂貨單的內容填寫齊全,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足額款項后,按訂貨單上規格、數量、顏色和到貨地址發貨。
2、整車發貨(貨值達到____萬元/次),全部運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每次給乙方的發貨清單中將當次全部運費以銷售折讓方式優惠給乙方;不足整車(貨值達到____萬元/次),全部運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方在每次給乙方的發貨清單中將當次運費的____%以銷售折讓方式優惠給乙方;零擔發貨(貨值低于____萬元/次),全部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辦托運,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3、乙方購貨,每車設____個卸貨點,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指定的送貨點發貨;乙方收貨則以實際收到的貨物驗收,并在____天內將驗收單簽名后郵寄給甲方。乙方收貨時,如發現到貨與訂貨單不符的,應在貨到__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商處理。超過____小時,怠于通知甲方的,視為驗收無誤。
4、整車運輸途中的重大意外損失由甲方承擔,零星破損則由乙方負責。
五、廣告宣傳及費用承擔方式
1、甲方采用統一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即針對路牌廣告、電視廣告、模板展示中心、宣傳單張、禮品等統一設計),原則上不允許乙方擅自使用甲方商標,自行設計宣傳方案。
2、經營過程中直接宣傳費用的投入,要求乙方將廣告費用預算局面報甲方批準,費用按甲、乙雙方以____比例分別支付的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的全年最高廣告投入為:各投當年銷量回籠額的____%,憑發票及有效憑證核實報銷。
六、銷量要求與墊款細則
1、乙方保證在其代理區域內,全年完成甲方建筑涂料產品總銷量____萬元,若乙方連續____個月內達不到進貨額____萬元,則甲方有權在乙方區域內增設工程代理商或取消乙方在該區域內的工程代理資格。
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要求,考慮向乙方提供墊貨款____萬元,要求乙方提供房產并為甲方辦好他項權證后,甲方按抵押金額提供墊款。同時,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天____%的欠款利息。
3、甲方提供乙方的墊貨欠款采用分批執行方式。第一期墊款____萬元,以后每批墊款按乙方當次匯款額____(比例)執行墊款,直到墊完為止。
4、乙方如出現狀況不良(如欠款太多、資不抵債、信譽降低、涉及犯罪等)。甲方可行使不安抗辯權,提前收回墊款。
七、違約責任
1、所有款項必須在合同到期或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結算清楚。乙方所欠甲方各類款項必須在合同終止前歸還甲方。拖延還款則按每天____%罰交滯納金。此合同到期后至下一個合同簽訂前必須款到發貨。
2、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守約方為實現權利發生的鑒定、檢驗、差旅、律師代理等費用),同時守約方有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權利。
八、其它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乙方尚未與甲方發生業務往來,本合同自行作廢。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3、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發生不能協商調解的糾紛,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托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筑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范圍和內容
1.服務范圍:
2.服務內容:
□發布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范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托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范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托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托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托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托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于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復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托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于并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托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應采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托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并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范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托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咨詢。
第十條對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咨詢服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托人應盡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托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委托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系,代表委托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托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復制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托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托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閱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并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托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托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托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托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盡快通知另一方,并應盡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采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托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范圍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議,由此委托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人授權_________為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托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稅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后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議,由此委托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為獎勵費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代理合同9
委 托 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地 點:
招標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內的'全部內容施工內容
總投資額:約 萬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 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中標價為人命幣¥ 元,其中包括暫列金額:¥ 元。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催化料車間4號庫
工程地點:皇馬工業園一區
工程內容:土建及鋼結構、不包括地坪、水電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_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8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幣)$:1070054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年10月26日
合同訂立地點:新隆市場C區58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鑒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代理合同11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2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標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范圍:
3.工程地點:
4.工程規模:________平方米
5.總投資額:________萬元
二.工程相關批準文件
xxxx
三.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明確評標及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 )公開招標(________ )邀請招標
2.計價方式:(________ )工料單價( ________)綜合單價( ________)優惠比率( ________)工程量清單價格
3.評標方式:(________ )經評審的最低價( ________)綜合記分
四.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1.擬定招標方案
2.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3.審查潛在的投標人的資格
4.編制招標文件
5.組織現場勘察和答疑
6.組織開標、評標
7.配合甲方參與開標、評標
8.草擬工程施工合同
9.編制標底
五.招投標代理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上述代理費用以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本協議簽訂并生效以后,甲方預付10%,余款在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以后一次性付清;
(2)全部代理費用應當于發出中標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3)全部代理費用由甲方與中標人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一次性付清。
3.付款時間的約定:
(1)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達到付款節點后,于當月31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具體表格請詳見附表1
《款項支付申請表》)提報至甲方;對未提報款項甲方無義務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經審核通過無異議后,應于次月10日-15日進行付款。
(3)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報款項申請,則視為乙方默認為該筆款項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委派人員參與工程招投標的一切活動(包括參與開標、評標與定標),并且提出合理的意見與要求。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員。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招投標階段及時提供詳盡的書面情況匯報。
七.甲方的義務
2.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與招投標代理工作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并對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予以及時回復。
4.甲方應當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對其中重大事宜進行變更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履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行為。
2.在授權范圍內,乙方有權全面代理甲方進行招投標代理工作。
3.有權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建議甲方更換乙方認為不稱職或不適合參與招標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員。
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工作。
2.乙方應當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履行自身的義務,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范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提供招標計劃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文件,并有義務向甲方作好有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約定,對涉及甲方商業機密的文件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努力、勤懇工作,不得與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若乙方人員與潛在投標人或甲方競爭對手人員有利害關系,乙方工作主動提出、回避,并及時更換工作人員;若甲方為有更換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作為本次的招標代理機構,應保證甲方保證,本機構及其附屬機構或與其有經濟利益關系的其他機構,沒有也不會在本次招標工程中承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主要設備、材料的供應等。若乙方違反本條內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市場禁入、賠償損失等),并自愿接受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
7.乙方應當保證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關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分析等的正確性和準確性,并對起提出的相關結論全面負責。
8.若由于乙方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費用、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義務的行為即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于代理費用
%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負責賠償。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與委托方若發生爭議,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xxxxx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終止本協議;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簽約地點:________)簽署完成。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1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
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托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8)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
(7)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 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6.合同份數
16.2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理合同14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范圍:
5、招標方式:
二、委托范圍
1、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制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托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擔,委托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代理合同15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將__________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
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當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簽名:
時間:
簽名: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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