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通知范文合集七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發增多,通知是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溫補貼通知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高溫補貼通知 篇1
**全體職工:
隨著夏日的來臨,高溫不斷的'來襲,為了全體職工的身體健康,經過公司領導的決議,從本月起開始下發“20xx年度職工高溫補貼",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如下:
1、自20xx年7月1日開始到20xx年9月31日結束,共計三個月。
2、高溫補貼金額:車間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門每人每月260元。
3、補貼金額和工資一并領取。
4、高溫其它處理措施將根據具體情況具體通知,望廣大職工隨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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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通知 篇2
各部門、分部:
鑒于目前我區的各地已進入高溫酷暑階段,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確保公司暑期的正常運作,報經總部批準,區部決定對部分外勤及體力勞動強度較大的特殊崗位按月發給高溫補貼,并購買一定數量的防暑藥品下發到各分部及點部,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20xx年7 ~ 9月,按月發放,發放標準均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溫補貼發放崗位:司機(含司機組長)、收派員、倉管員(含倉管組長,不含運作文員)、運作員(含運作組長)、理貨員、點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員(汽車維修員、食堂工作人員和保安)。
說明:以上崗位人員高溫補貼發放時以其實際在崗時間為限(新進人員滿20天的按全月發給,不足7天的'不發,其余按半月發給)。
三、結合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建議以部門(分部、中轉場或行政部)為單位統購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單位分別匯總購物發票和實際報銷人員名單(請參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寫),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填制報銷單據,并粘貼好后上交財務報銷(必須在規定標準范圍之內報銷;發票填開的要求請向財務部門咨詢)。
四、區部行政部將統一購買防暑藥品(包括藿香正氣水、仁丹、風油精等,為3個月用量)。在防暑藥品采購到位后將統一下發各分部或部門使用。
如分部07年防暑藥品仍有庫存(在有效期以內)的,應盡快下發使用。
五、防暑藥品要下發到各點部,以便有員工需要時能及時領用。建議藥品以集中保管為佳。
請各分部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執行,不得任意擴大范圍或超出標準發放。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溫補貼通知 篇3
公司各部門:
高溫季節即將來臨,為扎實做好20xx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務,經公司研究,決定發放20xx年度高溫補貼,具體發放辦法及標準如下:
一、發放范圍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間在冊在崗正式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因各種原因暑期不在崗人員(包括長期病休人員)、非正式員工不予發放。
二、發放標準
按每人每月150元標準發放,共4個月(6—9月),每人總計600元。
三、發放方式
根據當月實際考勤情況,按月隨同工資發放到帳。
高溫補貼通知 篇4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溫補貼通知 篇5
廣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10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哪些人群可領高溫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企業不依法發放將面臨處罰
《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措施》還對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發放辦法作出規定。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及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其他省份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山東
山東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江西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120元調整到24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高溫津貼由原來的80元調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發放時間:每年6月到9月;
發放標準:職工上年日平均工資的12%確定,實行動態調整。
陜西
陜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溫補貼通知 篇6
隨著炎熱天氣到來,為表示公司對員工的體諒和關懷,使員工在酷暑期間能更好的.工作,特向公司申請發放員工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擬為7月、8月、9月三個月,發放標準根據員工作業環境不同如下:
一、 人員范圍及標準:
經理級及以上級別:每人100元/月
辦公室人員:每人80元/月
生產部、物流部:每人50元/月
二、 執行時間 :
高溫津貼的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至9月
三、 發放形式:
高溫津貼隨7月至9月工資每月隨工資發放。
以上通知自20xx年7月起執行,請各部互相轉告,遵照執行。 請予以批示!
簽發:總 經 理
仙醇B2C電子商務運營中心
人事部 20xx年07月11日
高溫補貼通知 篇7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各單位:
為加強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項權益,確保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調整企業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2、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
各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3、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高溫津貼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督促企業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和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各項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與身心健康。同時,要把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作為推進“雙愛”活動的重要舉措,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以實際行動踐行對職工的關愛。
四、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高溫津貼標準自6月1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xx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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