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合同范文集錦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木地板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木地板合同 篇1
一、供銷雙方:
甲方:(供貨方)
乙方:(經銷方)
地址:(經銷方)
身份證號碼(經銷方)
二、供銷協議:
1、甲乙雙方經商榷,本著公平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供貨協議。
2、甲方授權乙方在 區域內經營其產品。
3、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在區域內經營甲方產品,甲方按照雙方約定提供樣板,乙方需繳納樣板費 元。
5、乙方銷售 平方并結算完畢后,甲方以貨款方式退還乙方樣板費。
6、甲方提供產品報價清單(如有價格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按照報價清單執行結算。
8、甲方提供的價格清單在同一區域內保證一致。
9、工程單數量較大的,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價。
三、產品質量: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供貨:(注明事項)
A級地板(A級地板內有一定比例的B級地板,常規比例為南美材3﹪,國產材5﹪)若B板超出常規比例,可采用幾種方式處理:
1:超出部分換貨。
2:超出部分甲方按照報價清單五折結算。
3:超出部分安裝時:(起頭、收尾、切邊)。
B級地板(B級地板是具有一定的瑕疵的,如裂紋、蟲眼、結疤)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況不滿意的,甲方不承擔質量責任。
甲方提供的地板產品,若因產品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貨,非質量問題(如產品運輸、地板安裝、存放不當、人為損壞)出現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定貨:
1、乙方訂貨后,須及時將訂貨單標注清晰傳真與甲方。
2、乙方訂貨后,須及時將定金 %,匯入甲方指定賬號。
3、乙方訂貨后,若因乙方單方面違約的,甲方不予退還定金。
4、庫存地板品種訂單后,提前六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5、非庫存或非常規品種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訂貨周期十五個工作日。
6、乙方若是按照“色樣”定做的,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并需繳納總額 ﹪的貨款。
7、乙方若是按照“特殊色樣、板材、規格、包裝”定做的,須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再訂單,并需繳納總額 ﹪的`貨款。
8、定做地板不予退貨,定做地板數量要求準確,若需補貨價格另議。
五、提貨:
1、乙方提貨數量在20平方以上的,甲方負責送貨(敦煌市區內)。
2、乙方提貨數量在20平方以下的,甲方收取相應運費(敦煌市區內)。
六、結算方式:
1、甲方收取訂單定金后,開始備貨或生產地板,貨到付清余款。
2、乙方未付清貨款前,此地板產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
2、協議到期甲乙雙方有意續簽的,甲乙雙方在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重新簽定。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履行條款。
注明: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仔細閱讀,協議內容清楚明白后,予以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均需按照協議內容執行,責任、權利、義務明確到位。
甲 方: 乙 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木地板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有關規定, 為明確需方 (甲方) 和供方 (乙 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標的物名稱
規 格
計量單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以下稱“合同總額”: ) 大寫: ¥:
2、生產廠家及商標
3、供貨時間 以甲方通知進場日為準。
4、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標的物的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 方標準) ,具體質量標準為: 。
5、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將所有標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
6、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負責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及 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標準 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及期限
9.1 結算方式及時間:
9.2 乙方指定其員工(須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為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 當該代理人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 知甲方。 9.3 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稅務部門認可的發票為依據,乙方不能按 甲方要求提供合法發票的,甲方有權拒付貨款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如未按時向乙方付款, 逾期每日按元/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貨物的, 逾期每日按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交付的產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給予更換, 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 成的經濟損失。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同等法律效力。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
13、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 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 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委 員會并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關于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 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14、其他條款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木地板合同 篇3
甲方: 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裝飾材料市場×××建材商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與經濟責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及地點
1.1、工程名稱:上海“××國際大廈”公寓樓地面木地板裝修工程
1.2、工程地點:上海市閘北區×××路×××號
1.3、工程規模:約×萬平方米。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第二條 工程內容
公寓樓7-26層樓地面鋪設復合地板(厚12mm)及pvc踢腳線工程,甲方已售出的45套毛坯房及25層已裝修的7套樣板間除外。
第三條 工程總價
人民幣暫定為××萬元整(rmb:××萬元)。
第四條 工程結算
4.1、工程造價的計價標準,公寓樓室內房間地面復合地板的鋪設(含pvc踢腳線、收邊條)以實鋪樓地面面積每平方米68.00元,一次性包死;工程竣工以實際完成工程量按實結算;即:實鋪面積×68.00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的工程定金;
5.2、當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3、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柒萬元工程款;
5.4、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提交結算報告且工程交付甲方后,雙方進行結算,工程結算值確定后十日內,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結算值的97%;
5.5、余款3%(即人民幣貳萬元整)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如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一年后無息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和其他在施工中所發生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檢測、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協助、配合等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工程期限
6.1、開工日期:××××年11月10日;
竣工日期:××××年12月31日;
工期天數:51日歷天(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時間)。
6.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使停工或無法正常施工的,經甲方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七條 項目設計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乙方應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方案施工,乙方在此基礎上,合同簽定后2日內,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議;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但甲方的確認并不視為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材料設備
8.1、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負責供應,乙方應根據甲方以確認的材料及合同文件、采購計劃等規定進行采購;
8.2、對于乙方使用的材料,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在材料進場前的調整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若材料進場后調整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調整時,對于使用的材料以甲方確認的為準、任何調整均以書面通知乙方。
8.3、材料要求
8.3.1、乙方在簽訂材料供貨合同前,無償向甲方提供樣品并注明型號、規格、產地、計量單價等內容及材料質保書、產品合格證書、環保認證書,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以作規范及竣工結算標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對任何樣品的封存、認可,并不會解除乙方對材料的質量保證責任。
8.3.2、材料規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范和圖紙及上海市有關文件規定所說明的種類和標準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發現不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范或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時,乙方必須免費更換其他由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長工期期限。
8.3.3、材料試驗、復測
乙方應遵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所有材料的相關性能進行試驗、復測,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環保等;試驗次數與檢測單位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乙方需提供試驗用的材料按規格要求送到指定實驗室進行試驗,支付有關試驗費用(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合格后才可使用,若試驗結果被認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離施工現場。而該批材料采購、運輸、搬遷費用等均由承包商負責。
8.3.4、材料的地域適應性
乙方需考慮材料對上海氣候的適應性,尤應注意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變形。
8.3.5、材料的包裝保護
所有運抵工地現場的材料,必須是全新且完整無缺及有妥善包裝保護(凡需包裝的材料)。免受因搬運、天氣與其他任何情況引起的損壞。在可能情況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裝箱內或用其他覆蓋物保護。
8.4、所有材料,乙方應當在材料運進現場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質保書、環保認證書等品質合格證明以及安裝使用技術資料,并應當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復檢。否則,相關的材料不得使用,甲方發現使用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無論該材料是否質量合格,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甲方的核實、接受相關文件、報告,并不免除乙方對于材料質量的保證責任,材料的缺陷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8.5、材料的運輸、裝卸、保管保護。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負責運至倉儲場地卸車并保管保護,運輸、裝卸、保管保護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施工現場有倉儲場地,甲方可免費提供,沒有倉儲場地或不足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且不得要求延長工期或增加費用。雙方明確,凡運入甲方施工現場的材料設施設備,其所有權均轉讓甲方所有,施工完畢后,對于剩余的部分,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運出。
第九條 質量要求、竣工驗收與保修
9.1、本工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本合同中有關規定,工程質量必須同時達到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及本合同質量要求,前述標準不一致的,以高者為準。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決定增減施工項目,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圖紙施工。增減項目的部分工程結算,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結算。
9.2、如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可申請工程檢驗,檢驗費暫由申請方墊付;待檢驗結果確定后,如工程質量合格,所需檢測費用有甲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并應當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復完畢,達到合同約定標準,如需進行二次檢測,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無故拒不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合格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但下列情況均不視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本合同確定的工程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為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9.4、工程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第40條確定,沒有明確規定的工程項目,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內確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修復。凡屬保修范圍內經乙方保修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期為該應修項目或部位修復完好并通過甲方或業主驗收之日另行起算。雙方另行簽訂《建筑裝飾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
10.1、協助乙方辦理裝修有關手續(包括消防、水、電、暖氣、煤氣、改動結構等)。
10.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接駁位置,但到具體作業區的二次接線及計量表由乙方自費接駁、安裝,施工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的其他責任
11.1、組織富有經驗的施工隊伍,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國家裝飾、裝修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11.2、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表,經甲方審核后執行,但甲方的審核并不視為對該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表承擔責任。
11.3、乙方應在每周一向甲方提供上周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進度及下周的工程進度計劃表各一份。
11.4、乙方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直至乙方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時止,承擔成品保護所需全部費用。
11.5、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不得將工程轉包或轉讓、分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6、施工現場及材料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并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乙方須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
11.7、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代表檢查驗收,否則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11.8、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系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的批準,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
11.9、乙方所選購的材料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要求,保證工程的空氣質量驗收后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工程竣工交付時,承包方必須提交相應的環保及空氣環境質量合格檢測報告,保證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環境污染或空氣質量不合格情況。檢測時應當通知甲方派員到場。
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或未達到本合同要求的,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檢測報告或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付任何費用。
11.10、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并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余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工程交付標準,使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達到甲方滿意。
11.11、乙方負責辦理工程所需的消防報批報驗等審批手續的辦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11.12、乙方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進行工程交接,并填寫交接清單,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后作為合同附件。乙方進場施工,即視為現場具備條件或雖有瑕疵但乙方自費解決并不要求延長工期。
第十二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2.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12.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12.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工程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500元的違約金。
13.2、乙方施工工程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并經甲方提出仍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包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乙方在售后服務期間未履行應負的責任與義務,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 5%的違約金。
13.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14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10%的違約金。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工程總造價10%的賠償金及甲方應付給第三方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應當無條件于七日內退場,雙方于乙方退場后結算(結算值的3%作為保修金暫扣):
(1)乙方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的,任何一項逾期達七日或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三日以上的;
(2)乙方的施工如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五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3)乙方項目經理及人員無法勝任本工程工作的,或無法與甲方代表維持正常的合作關系,雖經更換仍無法滿足甲方基本要求的;施工組織管理及技術力量不足,無法保證在規定期限內按質量標準完成施工任務。
(4)發生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違反承諾的情形。
13.6、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應付款額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13.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13.8、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當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二份。
15.2、本合同附件:
附件1:建筑裝飾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
甲 方: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木地板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通過協商,甲方向乙方定購建筑用木模板一批,相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 規格,數量及單價:甲方向乙方訂購的木模板規格為915mm×1830×14mm,乙方送貨到甲方洞口雪峰建材城工地的單價為57/張,乙方不開發票,數量暫定為貳萬張。
二、 付款方式:
1、 甲方地工±0以下的地下工程所需木模板由乙方全額墊資供貨,墊資最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 在甲方±0以上的第一層樓開始施工前,應將乙方所墊資供貨的貨款全部結清。地上一層以后的貨款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在每月30日將乙方當月所供模板貨款全部支付給乙方。
三、 共它約定事項:
1、 貨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
2、 每次送貨到工地,甲方必須給乙方辦理好完整的'交續手續,包括收料單,欠條等,注明數量、單價、金額。
3、 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給甲方,甲方每天應按拖欠貨款的千分之二支付利息給乙方。
4、 甲方在制模過程中如發現分層、開裂等時,應在24小時內提供書面材料及影像資料作為仲裁依據,不得隨意口頭指證。
5、 乙方承諾所購木模板能重復使用8次,如果在此過程中出現嚴重質量問題,乙方負責重換木模板;如果為甲方人為損壞,乙方不負質量問題的責任。
6、 未盡事宜,雙方 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懷化市洪江區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7、 乙方指定付款賬號為:
開戶行:工行
戶名:周開梅
賬號:95588870
四、 此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代表簽發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地板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復合地板,規格:_____,每箱片_____平,工程總面積約平(不含損耗),損耗 平,共計約_____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復合木地板價格_____元/平,此價格包括(包含運費、地板、地墊、平口壓條、踢腳線),不包含(安裝、上樓費用、其它輔料費用)。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_____元);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總金額50%(_____元)。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二)、乙方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 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木地板合同 篇6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產品的名稱規格單價數量及其它
產品按樣品收貨,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若出現質量問題(如模板大面積開膠起層等)或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由甲方負責包調包換并承擔因調換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二、甲方供應產品或原材料必須滿足:
1、達到____省相應的.質檢驗收標準;
2、按照乙方所需要的規格品牌商標(產地)和數量及時供應;
3、有產品合格證明書或相關文件,若因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三、供貨時間、運輸
1、乙方應提前二天將供貨計劃告知甲方,甲方得到計劃后應在乙方計劃二天內供貨。
2、由甲方負責貨物的裝車運輸,并運至指定地點,到工地由乙方負責卸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后,由乙方指定有關負責人對甲方物資數量規格質量進行嚴格的清點和驗收,確認無誤后,雙方負責人在發料單簽字后生效。
四、貨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1、雙方每月____日結算一次貨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結算書,并與乙方指定有關負責人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報乙方領導審批,經乙方財務掛帳。
2、經乙方財務掛賬后,乙方每月按雙方確認貨款的70%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在業主認定乙方工作量并向乙方支付相應工程款后,乙方及時支付給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甲乙雙方結算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后貨款付至80%,剩余20%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甲方余款。
3、乙方支付貨款時,應以甲方提供的銀行賬號及出具的甲方財務憑證作為付款依據。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任何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出具收條領取貨款,否則該付款行為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討損失,同時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要求的數量供貨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支付1000元天的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以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甲方供貨單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領人簽字生效,甲乙雙方經辦人簽字的供貨單和退貨單作為供貨結算貨款的憑證,乙方確認由簽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經雙方法人代表或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如發生經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貨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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