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考試作弊通報
考試作弊通報1
唐____(學號:__________),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____級(化工應20____-01班)學生。20____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____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做出。
特此通報。
____科技學院教務處
年3月28日
考試作弊通報2
在今天上午英語考試中,查到八年級張和熊兩位同學利用紙條相互傳遞答案舞弊,上述二位同學嚴重違反學校考試制度及考場規則,造成了不良影響。為了教育他們,警示他人。對二位同學英語學科以零分計算,同時給予警告處分!望同學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學校考試制度,做到誠信考試。
特此通報
xx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3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并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制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xx學院教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4
初一年級1xx班李、初二年級1xx班汪,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歷史時,無視考場紀律,公然作弊,被監考教師抓獲。其弄虛作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179班、163班汪全校通報批評、該科成績以0分論處的處理。
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平時努力學習,培養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
初級中學
xx年一月六日
考試作弊通報5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xx學校×年級xx系xx班xx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xx月xx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打開時偷看,其不斷打開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并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xx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6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220134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核查。
調查發現,220134班劉xx、秦xx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劉海、秦曉東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張彥明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吳會琴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為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xx年6月15日
考試作弊通報7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______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核查。
調查發現,______班劉____、秦____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劉海、秦曉東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張彥明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吳會琴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為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____年6月15日
考試作弊通報8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220xx4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核查。
調查發現,220xx4班劉xx、秦xx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劉海、秦曉東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張彥明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吳會琴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為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工作,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年6月15日
考試作弊通報9
初一年級179班李xx、初二年級163班汪xx,在20xx年1月6日下午考歷史時,無視考場紀律,公然作弊,被監考教師抓獲。其弄虛作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179班xx、163班汪xx全校通報批評、該科成績以0分論處的處理。
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平時努力學習,培養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
xx初級中學
年一月六日
考試作弊通報10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學校×年級××系××班××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月×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打開時偷看,其不斷打開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并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二OXX年X月X日
考試作弊通報11
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蘭,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并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制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xx年12月24日
考試作弊通報12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xx班學生蘭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并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制作在聽
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小偉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年12月24日
考試作弊通報13
在4月x日地理考試期間,x同學翻看地理書。 對于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xx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栗曉衛同學被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4月x日化學考試期間,互相傳抄答案。
對于該二人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各自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在4月x日化學考試中,扭頭看后面同學的試卷。
對于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扣除李明陽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高一年級部
20xx-04-23
考試作弊通報14
在本次畢業班期末考試中,電氣系吳老師閱卷時發現,xxxx班的.一份試卷上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筆跡,隨即將此情況報告教務處,教務處立即會同電氣系、機電系進行了核查。
調查發現,xxxx班xx、xx在《工廠電氣》期末考試中,將試卷相互交換進行作弊,兩位同學已承認作弊事實。據此,學院給予xx、xx兩位同學行政記過處分,該門成績作零分處理;該場考試監考老師xx因監考失察給予教學告誡;對及時發現問題的xx老師予以表揚。
期末考試在即,為嚴肅考風考紀,希望各位老師做好試卷保密工作,考試中教師要嚴格執行《考場規則》,學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如發現違紀現象將從嚴處理。
教務處
xxxx年xx月xx日
考試作弊通報15
xx(學號:xxxxx),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xx月xx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后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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