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餐飲酒店員工守則
餐飲酒店員工守則1
一、自覺遵守賓館管理制度,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填寫客房清潔日報表,要認真細致;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賓館經理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記交公。
七、不準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復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餐飲酒店員工守則2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點)、(前臺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后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周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準。事后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儀表:
1、工作時間應穿著規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潔、挺直、按規定扣好上衣扣、褲扣。
3、工作服上衣兜、褲兜內禁止裝雜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工作服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4、服務員上班時一律穿著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干凈。穿著襪子,要求男深女淺,襪子要完好無破損,不準赤腳穿鞋。
5、服務員上崗期間不準佩帶各種飾物,如項鏈、手鏈、耳環、戒指等。
6、工作期間應按規定將工號牌佩帶在左胸位置。
7、服務員著裝后,應自我檢查,并接受領班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餐飲酒店員工守則3
一、賓館要保持周圍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
二、必須設有消毒間或消毒設施,并要有健全的衛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要一客一換。
四、公用茶具應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五、客房內衛生間的洗漱池、浴盆應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貼已消毒封簽。無衛生間的客房,每個床位應配備有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各一個。臉盆、腳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換,用后必須清洗和消毒。
六、賓館的.公共衛生間要做到每日清掃、消毒、并保持無積水、無蚊蠅、無異味。
七、賓館要有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并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八、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毀。
九、店內自備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輸水管材衛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餐飲酒店員工守則4
酒店各部門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涉及員工(包括管理人員)的調整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由主管部門通過提出。重要的人事變動必須呈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具體執行。
一、員工的調整和晉升
(一)根據酒店管理需要可對酒店內部員工進行調整使用。部門經理或主管,可以根據部門工作的需要,對本部門員工(主要是同工種內的員工)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用。
(二)跨工種、跨部門員工的調動,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先填妥人事調動表格,經調動雙方部門經理加署意見,交辦公室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原則上,辦公室自接到部門提交的人事變動申請之日起,五天內向部門做出答復。
(三)部門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調動,需經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調動,由辦公室審批即可。
(四)各部門內部的正常調動,只要不涉及員工職級和工資的,可由主管部門經理批準自行調動,并報辦公室備案。
(五)員工的晉升,由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報告、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
(六)晉升后一個月屬試用期,試用期滿后如勝任該職者,則由酒店按級別正式聘任。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的聘任由總經理簽署發文。有特殊貢獻或成績優異的員工的跳級晉升,需經總經理批準,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晉升手續。
(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完成任務的情況,部門經理及主管有權對所管轄的'員工做出評估,向辦公室提議調整該員工工資,辦公室呈總經理審批。
二、員工的離職、退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時,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批準交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員工提出請求批準后,必須在準許的三十天后離職并辦理手續,提前申請是為了給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調整時間,否則辭職員工須交付相應的違約金,代替提前申請擅自離店行為的懲罰,申請離職員工在手續尚未辦妥之前,作為酒店之員工,工作要求及標準不變,否則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將嚴肅處理。
(一)辦理程序:
1、由員工本人向經理提出書面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并由部門填寫相關表格,經批準后備案(辦公室自收到申請之日起計算,三十天后準許離職);
3、根據辦公室開具的表格員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屬于酒店的財物歸還有關部門,并由接收人簽字;
4、辦公室確認交接并辦理離職手續;
5、員工持收據及辦公室開出的結算單到財務部結帳。
(二)裁員、辭退與除名處理:
1、酒店因業務變更或某些原因產生冗員、決定裁減時,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門及有關員工。
2、員工因違反酒店有關紀律及規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間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標準,部門可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意見,辦公室參照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規定做出處理。
3、員工因嚴重違反酒店有關紀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令,使用部門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向辦公室提出辭退或除名處理。
4、辭退及除名的處理程序:各部門對被辭退或除名的員工,按《員工手冊》的具體規定做出書面意見,報辦公室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按本《細則》第二章第二條辦法辦理。
餐飲酒店員工守則5
一、員工工資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技能津貼、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等四部分構成。
(二)酒店必要時可根據營業狀況考慮按年度調整員工工資。
(三)酒店聘請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干,其工資標準可通過協商擬定(原則上不超過規定工資標準的范圍)。但擬定的工資標準必須由總經理簽署認可。受聘人員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確定。
(四)考勤和員工工資發放程序:
1、工資應嚴格按照員工的考勤計發。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準確作好有關記錄,隨時抽查員工的考勤情況。每月末,由各部門匯總后報辦公室復審。
2、辦公室按各部門上交的考勤匯總后,按國家和酒店有關的工資考勤管理規定進行審核。
3、辦公室做好全店員工工資表后,經辦公室經理審核并在總表上簽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財務部復審,最后呈送總經理簽批。
4、財務每月十五日按鑒批制好的.《員工工資表》發放員工工資。
二、假期
(一)按照國務院規定,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春節三天)。
(二)休假詳見酒店《員工手冊》假期規定。
(三)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及慰唁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員工的病假須有區級以上醫院或由酒店指定的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和病假證明,并有所在部門經理簽字審批才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凡休病假者不發全勤獎金,具體由辦公室嚴格掌握。
1、酒店員工“急診”病假單在兩天以上者,酒店僅承認第一天病假有效,員工必須在第二天知會所屬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繼續休病假,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2、若有特殊情況請假兩天以上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一律當曠工處理。請假三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辦公室統一辦理。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3、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病假須報總經理批準。
4、申請各類假期,均需填寫“假期申請表”,按權限審批交辦公室統一辦理。
(五)除獲總經理批準外,年假不得積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當年受留用察看處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當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傷醫療期超過一個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從事酒店業工作的,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八)員工因工負傷,視傷勢送醫務室或有關醫院治療,并立即報部門經理、總監,及時填寫《工傷報告表格》,報辦公室審批備案。
(九)凡因工負傷或死亡之員工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和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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