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征地通告(大全2篇)
村征地通告1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步伐,實現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政策的規定,xx縣人民政府擬征收位于xx鄉村x村、x村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征地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地面積、地類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368畝。(具體面積及地類以國土部門勘測定界為準)
二、征地用途、位置擬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及文體娛樂用地,位置:xx縣大路鄉x村、x村(具體征地范圍以國土部門勘測定界為準)。
三、征地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擬征收土地面積1368畝,征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xx)4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按照我縣制定的相關標準執行。
四、其他事項
1、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xx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被征收土地實施征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
2、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被征地范圍內突擊搶搭搶建的建(構)筑物、搶栽搶種的地面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登記,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xx縣人民政府
二〇xx年六月十八日
村征地通告2
金華市婺城區20xx年度計劃第二批次建設用地需征收婺城區羅店鎮上張家村集體土地5。9407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浙土字A[20xx]—0051號),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村:婺城區羅店鎮上張家村。
二、被征土地四至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
三、征地補償標準按《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金華市區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辦發〔20xx〕69號)的文件規定執行。
四、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金政發〔20xx〕45號)、《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補充意見》(金政辦發〔20xx〕11號)有關規定執行。
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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