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于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2014最新政策
2014年有關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有哪些具體內容?討論、研究這些新的政策有什么意義呢?我想對這感興趣的人肯定不會少。改革開放發展幾十年以來,我國社會保險方面的管理制度在逐步完善。
全面了解掌握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在2014年出臺的新政策,以及深層次理解這些相關政策的內涵和外延,到底有什么用啊?在此回答用處確實很大。它關系到我們人民群眾的生活福祉,與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關的。養老相關政策以及相關配套法規、規定的制定和實施程序都需要我們深刻理解,以便我們妥善解決自己、親朋的養老問題。
2014年國家出臺了最新的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這一舉措意義重大。體現著黨和國家對社會民眾養老問題的高度重視和關切。這一舉措不僅對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較大貢獻,而且對于促進社會富裕勞動力再利用、閑散人員再就業,社會財富價值再生產、再消費等環節具有積極的作用。該政策及有關配套措施的實施具有一舉多得的效果。不僅促進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而且使得閑置勞動力人員再就業,促進人民群眾生活的進一步提高,民生生活水平進一步改善。
新時期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政策的頒行實施將惠及數億人民,將給數億個家庭帶去幸福和歡樂的福音。尤其是對于靈活就業的人員,這類群體朋友往往因為工資不高,更加是沒有養老保障了,對于新時期國家出臺的新政策將更大限度的惠及這類朋友。不僅,使得他們能夠安心工作,而且能夠保障養老。使得個人每月繳納很少的一部分費用,就能使得老年生活有保障。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新政策內容是什么?
享有權利:
1、靈活就業人員與城鎮企業職工享有同樣的養老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同時和企業職工一樣享受喪葬費、撫恤金,死亡后個人賬戶未領取完的,個人賬戶余額中屬個人繳費部分應連本帶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2、靈活就業人員與城鎮職工享受同樣的醫療保險待遇《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使靈活就業人員與城鎮職工享受同樣的醫療保險待遇,尤其是35種特殊疾病門診和20類重大疾病險列入醫保,解除了靈活就業人員的后顧之憂。
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需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的4.9%和9%兩種,一經選擇,不能變更。
按9%費率繳費的建立個人賬戶,按4.9%費率繳費的不建立個人賬戶。
在辦理退休手續后,按9%費率繳的不再繳費,但個人賬戶繼續按照本人退休工資的3.5%返還,46周歲及以上按3.2%返還,46周歲以下按2.8%返還;按4.9%費率參保的,因不建立個人賬戶,故退休前后不返還,但其他待遇像住院、特殊門診報銷還正常享受。
參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社保部門均會為其辦理一張醫療保險IC卡,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零售藥店刷卡購藥時使用。
參保人員住院每日醫療費由醫療機構錄入并上傳到社保系統,出院時在醫療機構通過網上結算方式進行費用結算,符合規定應由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社保局向定點醫療機構支付,個人只需支付自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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