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試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考試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考試應急預案1
為了搞好馬集鄉中心校組織的小學期末質量檢測,確保我校考試期間的安全工作,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做到“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考試期間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及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自然災害、交通安全、溺水、食品衛生、治安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二、時間起止
6月28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責任
加強對學生的食品衛生、道路交通、防溺水、防火、防雷電、防意外傷害等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大安全隱患的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考試期間安全應急預案,當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在第一時間組織應急搶險和救援。
四、組織領導
成立春季學期期末考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突發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二)事件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必須做到:
1、立即將突發事件情況報告馬集鄉中心校。
2.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3、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簡要經過、意外傷害人員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件救援處理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必須立即采取保護措施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并嚴格保護事件現場。
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在校人員要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件處置應急預案,并隨時將情況報告校長。
(二)及時協調聯系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處置救助工作順利進行。
(三)協調聯系公安部門加強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防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并對肇事者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突發事件發生初期,事件發生單位或現場人員要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七、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一)成立事件調查組,調查組由校長任組長、教導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班班主任組成。
(二)調查組應認真進行事件調查處理,并寫出事件報告。主要任務是:查清事件的經過、原因、性質、意外傷害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意見和下一步的安全防范措施。
學校考試應急預案2
為保障興大中學業考試信息技術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術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絡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系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并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后,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絡管理員先參照信息技術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布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絡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并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并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匯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信號發出后,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衛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并向考點主考匯報。
學校考試應急預案3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并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堿類、有機酸等可采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采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脫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癥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盡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戶,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癥狀,一是向主考報告,并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盡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著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高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