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推薦)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稱) 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
第二條 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 工程造價計算:。。。。。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筑統一稅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 (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 結算。
2。 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系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系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系單。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
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并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 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后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后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并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 施工組織管理:
1。 甲方委派 為本工程管理負責人,委派 為本工程現場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 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指派 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管理,并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代表(或委托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 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筑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并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并作違約處理:
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
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于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
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
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后,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后,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余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并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承建的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工程總金額:元
四、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質量等級:
六、工程款支付:開工一月后付萬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特殊工種持證率100%,技工持證率85%,平工持證率60%。
八、分包工程質量必須全部合格,質量要求須由甲方現場項目部質監負責人按國家所規定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驗收和簽發。
九、分包工期:乙方進場后按項目下達的生產工期施工,每延長一天,罰款元,以此類推。
十、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等有關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納,并向乙方出具納稅證明。
十一、臨時設施水、電費由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與農民工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建設部關于《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資,工資發放應編制工資表,并將簽字發放后的工資表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驗后自然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現場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分包商: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項目經理部
承包方(乙方):
×××工程鋼筋豎向電渣壓力焊焊接分項工程于______年由甲方發包給乙方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分工負責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以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工程內容:鋼筋豎向焊接包括切割、除銹所需材料設備的轉運、電渣壓力焊焊接的全部工作內容、材料及現場的文明施工工作。
二、承包造價:單價按焊接接頭計算______元/每個(該單價包含乙方管理費及各類補貼費用在內)。
三、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甲方現場的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和電渣壓力焊質量標準及檢驗要求。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工人住宿條件,負責申報臨時戶口(進場的工人必須持有效證件并在進場時將證件交甲方存檔報戶,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2)負責工地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和管理。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建設單位及甲方的要求施工,遵守執行現行施工規范。尊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監督和指揮,保證工程質量;
2)嚴格班組自身的安全教育。每個工人進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和執行公司制訂的有關規定,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3)提倡文明施工,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宿舍與廚房紀律。不擅自留外來人員在工地食宿,不配女工。搞好班組及個人之間的團結,不吵架、不打架;
4)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現場監工,未經經理的同意,不準離開工地。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進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視甲方的進度安排,隨時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5)愛護甲方提供的一切機械工具,機械要固定專人并持有效證件操作,避免人為的機械操作。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工完退回;
6)嚴格按照甲方規定下料,不造成人為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盡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罰款幅度視情節現場確定,所罰款項在結算中一次扣除)。
五、工期: 根據甲方施工現場的需要或所通知的期限,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務。
六、付款方法: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進度支付給______%的工款,焊接工程完工且驗收通過后,十天內結算并付清所有工款。
七、其它:
1.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殘廢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為一次性______元封頂。
2.由于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但如乙方資金有缺口,為救傷員可暫借一定數額的資金和運輸工具,以搶救傷員急用。
4.傷者費用在______元以內,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
九、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驗收通過且付清所有工款時,本合同同時失效。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單位:興潤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筑四公司 (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將總包的 主體鋼筋部分以勞務分包的形式發包給了乙方施工,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下,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上海華府10#樓及附屬車庫
2、工程地址: 肥桃路以北,沙窩居民公寓以南
第二條:合同工期
1、本工程正式施工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施工期為 天,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順延。
第三條: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鋼筋工、機械工。
2、承包方式:勞務清工。
3、建筑面積
第四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
第五條:承包價格:工程款支付與結算
1、承包單價:基礎筏板以上/㎡(按建筑面積計算),基礎筏板以下 元/噸,(以上價格包括乙方的管理費、利潤、醫療保險、勞保費及各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全部費用,該價格為固定單價,不因市場、勞動力價格等因素而變動)。
2、如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扣乙方元/㎡。
3、結算方式:
結算時基礎筏板以上按一次性包干的固定單價乘以建筑面積,計
算總造價(建筑面積按山東省建設廳文件魯健標字(20xx)18號文中建設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則計算,計算時按外墻結構尺寸),另外基礎筏板以下部分依據實際計算數量乘固定單價據實結算,最終結算時工程量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5、付款方式:0.00完工驗收后付所完成工程量的 %的人工費,以上部分每六層砼澆筑完驗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 %,主體結構封頂驗收后付總工程造價 %,余款作為質保金,在主體竣工封頂驗收后兩年內付清,甲方付人工費時,如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后,乙方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六條:安全生產
1、乙方應提高安全意識,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持證上崗,特殊工種須持證上崗,杜絕無證上崗,否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場,甲方應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以及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標準,做好安全防護、杜絕違章作業,正確用好安全三保現場五不準。
2、乙方保證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工傷、病、殘、死亡等,或因違章施工,或因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人身傷害,及往返途中駕乘機動車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牽連,甲方因此承擔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日做日清,如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將指派專人清理,清理費用按180.00元/工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具有管理、指揮權,負責對乙方完成施工任務的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項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2)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整的.圖紙一套(藍圖),技術資料交底,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為乙方提供滿足工程施工用水、用電條件。
(4)甲方負責整理技術資料,對乙方技術進行指導,解決施工中遇到的難題,確保正常施工。
(5)甲方為乙方提供定位線(放大線),配合乙方施工放線,及時提供材料及大型機械設備,并保證機械設備的正常使用。
(6)因甲方原因需停工時,甲方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人員。
2、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執行甲方的工程技術,安全管理
及各項管理規定,嚴禁帶非現場人員及小孩住工人宿舍。
(2)乙方必須組建有建制、有經驗的施工隊伍,協調各施工隊伍、各施工班組的配合,嚴禁管理施工人員,不得招童工、病殘以上不適應從事建筑的人員進場。嚴禁在工地打架斗毆、、偷盜及一切有損甲方形象的不法事件發生,一經發現對乙方處以500元-3000元的罰款并由乙方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3)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現場由甲方統一協調管理,達到文明施工條件,材料堆放有序、現場保持整潔,如施工現場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改或派人進行整改、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按甲方實際發生工日*180元/工日扣除)。
(4)工程施工中發現有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合理的整改,乙方無權拒絕整改,如出現乙方人員不配合現象,將對乙方處以500元-3000元的罰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繼續整改。
(5)乙方所需小型工機具及工人的勞保用品全部自行解決。
(6)乙方接到圖之后三日內按總體施工進度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實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每層(進度控制點)施工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應賠償損失5000元,乙方應在后續工程施工中采取措施,保證按批準進度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因各層(進度控制點)工期拖延造成主體工程竣工驗收時間拖延,每拖延一天對乙方處以總造價萬分之三的罰款。(甲方撥款時扣除)
第九條、工程項目對勞務分包人應制定的相關罰則:
(1)不按標準佩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帽、安全帶等),每發現一人次,對乙方罰款100元。
(2)隨意高空拋物,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
(3)不按規定使用電氣設備,私拉亂扯電源,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
(4)違章操作,違章指揮,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
(5)分包人應定期保養機械設備,因保養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使用機械設備,造成設備損壞的,由分包人承擔損失,并對分包人處1000元罰款。
(6)鋼筋不按圖紙合理搭配下料或下錯料,每發現一根次對乙方罰款50元。
(7)鋼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應先自檢,自檢合格后報項目質檢人員檢查驗收,然后報工地監理人員驗收,項目質檢人員檢查不合格的部位應及時整改,監理人員檢查或主體驗收不合格的,每發現一處次對乙方罰款1000元,返工所用工料機械由分包人承擔。
(8)鋼筋工、電焊工等應合理使用消耗性材料(電焊條等),不等隨意丟棄或偷盜,如有發現,每一根(個)對乙方罰款50元。
(9)工種間交叉施工,因前面的工序拖延影響后續工序施工,造成的窩工損失由前面工序的分包人承擔。
以上款項甲方有權在人工費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權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如甲方代表認為進度不能滿足建設總工期的要求時,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趕工措施,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滿足工程要求,經整改后也不能達到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乙方清除出施工現場,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解除
1、乙方無論什么原因擅自停工超過一個月的。(不可抗力除外)
2、乙方施工力量嚴重不足可能影響工期的。
3、乙方工人上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
4、乙方施工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拒絕返修的。
乙方違反上述任一條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款的20%執行。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各種罰款甲乙雙方現場管理人員簽字方可生效,拒簽視為默認。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執行完畢自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現場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日期:
年 月(簽字) (簽字) 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承包方經發包人同意,將‘………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各自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經充分協商,特意簽訂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工程
2、工程地點: …..
3、合同總價款:按照造價預(結)算書總金額:…...元(大寫:壹佰柒拾捌萬陸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三分)。
4、工程工期:…..
5、工程質量:合格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應提前向乙方提出每次要維修的路段、施工方案及材料需求等;
2、負責協調做好道路交通和安全等工作。
三、乙方責任
1、負責按預定維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范,文明施工規定。執行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應達到現場驗收合格標準。
2、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工程款結算等手續。
五、工程款及結算 1、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2、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到合同價款的95%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⑴、甲方確定乙方本次維修工程完工后。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2、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甲方逾期違約金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江苑支路道路改造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清維修道路工程款,乙方將維修工程交付甲方后條款終止。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貳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九、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甲方:xxx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第三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條 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合同條款
五、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六、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 通知與聯系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并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
第七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八條 監理方的義務和責任
1.監理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監理方的權利
1.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3.協助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8.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9.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13.對承包方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
1.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2.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4.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二條 監理費用計算與支付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六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9.獎罰
(1)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第十七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條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噴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及材料要求:
噴泉工程安裝,嚴格按照經甲方確認的動畫效果以及材料表清單驗收,設備的名稱、型號、數量、產地、品牌見附表。
四、工程計價方式:
本工程實行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稅費、包驗收通過等的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價:小寫:元 (大寫:)
六、工期: 天,開工日期為20 年 月 日,如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誤,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工程竣工調試完工后,甲方按相關規范和雙方認可的效果進行驗收。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預付款30%,設備材料進工地安裝五日內付工程款40%。完工后付20%,工程驗收后10天內付款5%,留5%作為質保金,一年保修期滿一周內付清。本工程不包含稅金。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款項,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誤一(壹)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計),違約金為延誤部分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此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延誤部分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5%)。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工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其支付方式是:每延誤一(壹)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計),違約金為延誤部分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
十、質量保證
產品質量保修期為1年,質量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乙力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到達,無償維修。保修期滿后,維修噴泉只收取材料成本費和運輸費,不收取維修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資質等級證書號: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
1.3 工程戶型: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應當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
3.1 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 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XX)的要求。
3.3 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予以簽收確認。
3.4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復制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 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 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定。
4.5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 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在室內鋪貼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墻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 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并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準。
4.8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 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5.3 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閱條件。
5.4 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當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2)應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并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一方對對方提供的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的,檢測費用由其先行墊付;材料經檢測確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則最終由對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4 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XX)的標準執行。
9.2 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XX);
(2)《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27-XX)。
9.3 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時,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并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 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電改造圖。
10.3 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 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工程款支付比率│應支付金額│
│ 第一次 │開工三日前 │ 50% │ │
│ 第二次 │工程進度過半│ 45% │ │
│ 第三次 │竣工驗收合格│ 5% │ │
11.2 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 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 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
12.4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2‰的違約金。
12.5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合同的工程全部價款;甲方對不達標也負有責任的,乙方可相應減少返還比例。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 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 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工程合同范本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個人工程合同范本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工程施工地點: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價向甲方計收。
2,工期: 天。
即自 年月 日開工至 年 月日竣工;
第二條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個人工程合同范本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期的相應費用。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四、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在約定時間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如甲方提出復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復驗,如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且工期順延。隱蔽及中間,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
二、乙方須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質量驗收整改通知單給甲方,以便對不合格項目提前維修完善。
第四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圖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如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畢甲方對原設計方案提出不同意見,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須在個人工程合同范本規定期間在
簽署個人工程合同范本地向乙方支付裝修費。
三、根據個人工程合同范本要求,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裝修任務,如甲方在裝修期間對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見,須及時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雙方認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驗收、結算。
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施工圖,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造成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畢后,做到人走場清,讓客戶滿意。
二、施工完畢甲乙雙方可按實際施工面積和項目進行工程結算。
第七條 保修的約定
一、乙方保修范圍是指因乙方施工質量或加工工藝不當等因素所造成的'質量問題(非竣工驗收后人為造成的損壞視為質量問題)的維修,如不屬于以上問題造成的維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購買外,乙方將收取相應的人工費。
二、本個人工程合同范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內容]
甲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戶 行:
帳 號:乙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戶 行: 帳 號:
電 話:
日 期: 電 話:日 期:
工程合同 篇10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范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系人:
姓名: 路杰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15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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