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范本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
合同編號:13746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市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試用期為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繳納工傷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2
用人單位(甲方):張家界華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為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
權力、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
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
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 證件號碼 :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家
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 乙方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以工作任務單進行結算。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增城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1)提供住宿;(2)提供必要的勞動生產工具。
第十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增城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增城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4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19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19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19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19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19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谧娓改、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茖W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鶞试略瓌t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_______元/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每月___日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工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5、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事檔案遷出;
第七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條第2款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后,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條所述情形的`,則按該條規定處理。
4、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5、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安排
1.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月薪
1.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協商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時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系方式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居民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應聘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公司地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乙方工作崗位為業務員,按甲方公司指定負責具體的銷售業務。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工作崗位。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 2、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并進行業務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3、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4、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5、乙方對于業務招待所需費用,應事先填寫招待申請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經理批準。報銷時,原始憑證必須有經理、經辦人兩人以上簽字并附清單,經財務部門核準后給予報銷。當月發生的業務費用當月必須結清。
6、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回扣、截留、挪用、侵占公司的業務款,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乙方在業務銷售過程中,不得私自壓價或抬高價格,不得同其他客戶、第三方串通、隱瞞、欺騙等一切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一經發現,即予開除。
四、勞動報酬
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并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并隨著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1、 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2、底薪計算方法:業務員工齡一年以內底薪為 元;工齡二年底薪為 元;工齡三年底薪為 元;三年升為業務經理。
3、崗位津貼計算方法:業務經理崗位津貼為 元;
4、業務提成計算方法:
5、業務員每月業務額定額為 元。完成定額可得底薪。超出定額部分的業務額,業務員按上述第4點方法進行提成。無法完成定額的.,按完成定額的比例發放工資。(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6、當月業務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 萬元以上,則次月可享受業務主管待遇;當月業務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或連續三個月業務總額累計達到 萬元以上,且業務總額為業務部第一者。則次月可享受業務經理待遇;業務主管和業務經理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或業務經理資格。(業務額以簽約為準)
7、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環境,乙方應在甲方的安排下負責具體工作,勤勉盡職。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如違反則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處置,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商業秘密的保守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八、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法律的相關規定予以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9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1、產品宣傳推廣
2、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三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用工合同,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0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1
甲方(建筑施工企業):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農民工):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第四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勞動合同范本注意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
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見習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具體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第____種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收入構成:
乙方的工資收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幾部分構成。
(二)工資標準:
1、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示范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制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的確定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其他條款和未盡事宜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一月內辦理合同鑒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下列材料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4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____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乙方(姓名):
__年__月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_______
(略)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合同鑒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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