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安全生產協議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設計安全生產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設計安全生產協議1
為了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昆明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昆明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事故追究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ㄒ唬┮婪ㄉ暾堫I取施工許可證。
。ǘ┫蚴┕挝惶峁┦┕がF場相關資料。
(三)在建的建設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做好建設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ㄎ澹┰诰幹苹驅徍斯こ谈蓬A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坏妹魇净蛘甙凳臼┕挝毁徺I、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ㄒ唬┛辈靻挝粦敯凑辗伞⒎ㄒ幒凸こ探ㄔO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二)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三)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ㄋ模┰O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ㄎ澹┰O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捎眯陆Y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ㄆ撸┰O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三、違約責任
違反本安全生產合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本安全生產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乙方:
。ㄉw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20xx年 月日 日期:20xx年月日
設計安全生產協議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
鑒于乙方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聲譽,并取得了從事通信工程設計所必需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因此作為長期合作或合同伙伴,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的設計工作。為了加強通信工程設計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通信建設工程設計的安全生產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1條 概述
1.1本協議適用的范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工程設計工作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的工程設計的安全生產應當貫穿該工程的設計等全部區域范圍的全過程。工程設計質量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設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
1.2本協議使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原郵電部門、信息產業部及地方相關條例規定。
1.3本協議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于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簽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2條 甲方責任
2.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2 乙方在工程設計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3條 乙方責任
3.1乙方作為工程設計單位,在承接甲方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的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勞動安全生產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保證設計文件能安全規范的指導施工。
3.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設計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設計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3乙方的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乙方應負責為工程設計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設計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并處理善后。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3.6乙方因設計工作需要進入甲方機房,未經甲方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由此發生通信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4條 違約責任
4.1若在執行工程設計任務過程中發生的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2若甲方發現乙方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履行安全義務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工程設計合同。
第5條 其它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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