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權轉讓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林權轉讓合同 篇1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于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0____年,甲方從20____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須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征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時間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林權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林權林權的四至界限為:東: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林權的期限
上述受轉讓的林權的林地使用的期限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除現已經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權轉讓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現金、轉款、承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權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權涉及的債權債務及相關的抵押、擔保,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林權交給乙方,除應盡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XX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 m2轉讓面積:_______ 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批準建設期限:_______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甲方須在x年xx月xx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址: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簽名):
林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6
出讓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為規范農村林權流轉,切實維護林權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林權流轉的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
第二條 流轉林地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流轉林地隸屬_____縣____鎮____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稱:面積(畝):
合 計 西至 南至 北至 林木情況 說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條 林權流轉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__年,自_20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原則上雙方約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國家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第四條 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內,林地流轉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以此標準合計每年的費用為¥ 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流轉費用。以上費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時收取約定的流轉費。
2、可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具備合法和有效的流轉條件,提供有效的流轉文書,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手續。
2、維護乙方的林地經營自主權、林木使用和處置權。
3、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4、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流轉林地的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不得在山場內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期內在不改變流轉林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對流轉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享有完全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合同期內可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對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林業輔助設施、生產經營配套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費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間,有權阻止甲方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乙方有權停付相應流轉費用并追究甲方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維護項目規定的生產經營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粗放管理或過度開發。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自身原因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債權債務處理
流轉前所涉及的與林地相關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伍萬元。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內流轉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由雙方協商解除,甲乙雙方互不追究損失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國家投資建設的林業基礎設施、設備屬村集體所有;乙方對自主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合同到期后與甲方協商處置;乙方修建的臨時經營性設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處置。
(二)合同期內按國家規定辦理林地流轉手續應交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林地的優惠政策補貼,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內,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可以將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林地使用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權流轉管理部門(見證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權證編號為:xx,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河北省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11000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涿鹿縣河東鎮鷹窩溝村的林地11000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山鳥嶺
南至:楊木蔣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連溝梁
森林類別:用材,地類:林地。
2、轉讓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770萬元。現金支付。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1540萬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月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 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東:南___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___。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___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監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簽字的同時,加按手印)
林權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本著經充分協商,甲方將擁有的合法的`經營權的座落在_一塊林地(小地名分別是:廟溝南溝),林班為:_____林班、_____小班,主要林種為用材林,主要樹種為胡桃楸和紅松,共計_____畝,全林班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協商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林地四至:東: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注: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期限:林地使用期為40年,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乙方確認上述轉讓后,甲方的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的處置林木及產品的權益。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時間。
本協議林地轉讓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現金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四、其它條款。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定,依法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________,面積確定為________。(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________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
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________%,即________人民幣。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
________%即人民幣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
帳號:________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________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人民幣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并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并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 1
方長期保存。之后,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于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后續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元。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地界內所有的
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后,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了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__年__月__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xx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糖人民幣xx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二、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xx20萬元違約金。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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