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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酒店員工考勤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員工考勤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員工考勤制度1
第一條作息時間:
酒店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1)行政人員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員工按部門制定的作息時間工作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班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50%的績效工資。
3)曠工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崗位工資及各項補貼。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2)酒店實習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10)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的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不得以如何借口不予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經理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三天內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由人事部核準,六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
2)主管、領班請假,假期一天由部門經理核準,1-3天由分管副總批準,3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3)經理級人員,假期一天內由分管副總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4)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5)假期審批: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
元旦(1天)
春節(3天)
婦女節(限女性)(0、5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法定假日若適逢休息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法定假日上班者,由部門日后按排休息;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息的,發放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兩倍計發。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
d)全年事假累計超過5天(含5天)扣除年終獎金的50%;
全年事假累計超過8天(含8天)扣除年終獎金的100%。
e)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須及時交所在部門審核。
b)員工在工作年度內,可享受三天全薪病假。如員工工作未滿一年,則按比例享受。
c)如員工的有薪病假休完。則按員工在本酒店的工作年限,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資。
病假期在第4-30天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d)一年內,員工的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70%;超過60天者,扣除年終獎金100%。
e)病假請假醫療費用另行規定。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分管副總批準,方可生效。
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享受婚假10天。
5)產假:
a)女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請產假。
b)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員工,按照與俱樂部簽訂的《計劃生育合同》規定執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給予產前15天,產后75天共計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產假員工須在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崗。
d)如配偶分娩,可憑有效證明申請1天假期,并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e)女員工在產假期間的待遇:崗位工資享受80%,績效工資不能享受,年終獎金享受50%。
f)女員工做產前檢查,給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喪假:
a)員工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喪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員工祖父母、兄弟姊妹喪亡可請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7)計劃生育假
a)施行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工流產、引產手術的女員工,給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續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
8)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醫院的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9)年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年假。
a)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期滿一年,當年出勤天數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內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齡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長不超過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請年假者,須于兩周前填寫申請表并辦理審批手續。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折算為補貼,標準為日崗位工資的50%計發。
f)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內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年假:
※事、病假積計逾15天者。
※曠工達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大會、勞動模范大會等政府活動的,酒店給予有薪特別休假。
b)員工如脫產參加會議、學習、出差、從事社會活動、工會活動等可享受有薪特別休假。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20天者免職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c)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按國家及酒店相關規定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酒店員工考勤制度2
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記錄
1.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負責人將考勤表交到經理處。
1.2考勤表是財務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2、處罰
2.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罰款30元。
2.2早退:凡未向領導請假,提前30分鐘離開者,罰款50元。
2.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均按曠工處理。
2.3.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2小時曠工按曠工1天處理。
2.3.2未經批準擅自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2.3.3曠工采取扣除2倍日工資罰款辦法。
3、事假
3.1員工因事假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無工資。
3.2審批權限:
3.2.1員工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核,酒店經理審批。
3.2.2員工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酒店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2.3酒店經理請假需報總經理審批。
4、全勤獎勵
當月員工出勤達到規定天數,且無遲到、早退、曠工等違紀現象的,發放全勤獎50元/人。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干凈舒適的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2、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3、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打鬧、影響他人休息。
4、不得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拉亂扯電線。
5、嚴禁在宿舍內亂貼畫,亂釘釘子。
6、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7、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8、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9、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不得偷拿錢物。
10、不得損壞宿舍內公共設施,違者按價賠償。
11、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吸煙、做飯等。
12、住宿員工每晚不得遲于22點返回宿舍。
13、以上條款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20—200元罰款。
14、每間宿舍設宿舍長一名,負責宿舍的安全、衛生等管理。
15、員工下班后離開酒店應返回宿舍休息,否則在酒店和宿舍之外的地方發生意外,酒店概不負責。
盤點管理制度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意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一、盤點范圍
1、存貨盤點: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2、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等。
3、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盤點。
3.1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3.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后結賬的物品。
3.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二、盤點方式、時間
1、年度盤點
1.1存貨:由各部門、采購員會同財務部門于年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每年12月30日、31日。
1.2財務:由財務會計盤點。
1.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2、月度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三、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1、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于每次盤點前,事前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實施。
2、各部門將應用于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2.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2現金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2.3各項財產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2.4各項財產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并將有關單據如:入庫中、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酒店員工考勤制度3
為加強紀律性、嚴格考勤制度,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實行員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實行對嚴格勞動管理,控制員工遲到、早退現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為了加強員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從而達到規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對客服務質量,特制訂此員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總經理特別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在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體員工必須提前5分鐘打卡上班,打卡后,無特殊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酒店,下班后不許無故在酒店內逗留,必須推遲5分鐘打卡下班。
3、所有辦公室人員,各部門總監/經理及上兩頭班的員工,中途若需離開酒店,必須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時再打卡就崗。
4、酒店所有人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經發現將依照《員工守冊》第六十五條給予書面警告進行處罰。
5、由于酒店打卡機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員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壞破損導致電腦無法顯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員工,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由當值保安員負責考勤),并由當值保安注明詳細原因。在未辦理好新卡之前,憑人力資源部的有效證明,可在打卡室簽到、簽退。
7、由于忘記帶考勤卡或遲到、早退等類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簽到、簽退;酒店將根據不同級別給予不同處罰。
注:此制度請酒店保安部協助并嚴格執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運作的特性,許多崗位的員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當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許多員工均需加班加點工作,由此而制訂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組織的'各類活動以及酒店或部門、班級例會等,占用員工非工作時間或公休時間的`,均不計為加班。
2、除國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級以上人員超時工作均不計為加班。
4、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經領班以上管理人員認可,加班后次日應填寫好加班條,并注明加班起止時間、原由等,領班(或主管)簽字,報部門經理審核,每人累計加班超出3天的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凡是無正規審批程序的,均不計為加班。
5、各部門對員工的加班時間應嚴格控制,盡量不安排員工加班,如若員工月加班三天以內的應盡可能安排時間調休或補休。
6、超時工作
酒店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超過9小時,若遇大型團隊或宴會接待時,需延遲上班時間1個小時上,才算加班。
7、節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業特性,大體員工不能在節假日當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員工,酒店將會在其加班之后給予同等時間之補休,若是節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還將給予各級員工一定的加班補貼。
三、管理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1、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將上班時間及本休日統一報至人力資源部
2、管理人員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寫補休單,報總經辦同意;
3、各管理人員按上報的正常上班時間上班,如上班時間有調整,需及時知人力資源部與總經辦。
4、所有五級(含五級)以上人員因打卡機故障或考勤卡故障無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時在打卡室簽到、簽退外,還須到總經辦簽到、簽退。
5、管理干部在晚間與客人應酬到較晚,次日需申請推遲上班的,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的上班時間推遲一小時上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在上班后及時補休單到總經辦審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會總經辦,請假時間只限一個小時(即按正常下班時間提前一小時下班),超過一個小時以調休半天來計。并于次日補休單到總經辦審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為了準確無誤的核對各級員工的考勤,規范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員工的自覺性,特制訂考勤抽查制度,詳細規定如下:
1、二次簽到制度
各部員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達崗位時,必須進行二次簽到以確保各級員工能按月初排定時間表準時當值工作,酒店人力資源部、總值有權對各部門的二次簽到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資源部將各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打印好后,發至各部門,各部門經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應對各部上交的考勤進行重新審核,確保無誤后,方能輸入電腦進行匯總。
五、考勤獎罰制度:
1、部門于每月3日下午五點前將部門《員工考勤匯總表》及下月《員工排班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送達人力資源部,逾期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造工資表。
2、遲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時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下班即為早退。如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每月超過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二十分鐘以內,每次扣罰20元,并處以口頭警告。
·遲到、早退二十分鐘以上四十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罰5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次扣罰100元,并處以書面警告
3、曠工
凡遲到、早退四十分鐘以上以上又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二十分鐘以上四小時以內按曠工半天計,達到或超過四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計)。曠工除扣除員工當日工資外,另還將視下列情況予以處罰:
·曠工半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20元;
·曠工一天,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
·連續曠工二天,給予最后警告,并罰款200元;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合計曠工2次,給予即時開除。
4、員工未打卡次數每月不得超過3次(要由部門負責人簽證的《未打卡記錄證明書》;若月超過3次每次罰款10元。
六、請(休)假制度
1、審批程序:
①普通員工:員工申請→部門領班(主管)確認→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谥鞴茴I班: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鄄块T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芊彩侵鞴芗壱韵氯藛T休假未超過酒店月休假規定天數的,由部門審核批準,次月初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連續請(休)假超過3天的(含3天),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7天以上(含7天)由總經理批準。
⑤部門負責人請(休)假一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總經理批準。
2、各類請(休)假單應提前兩天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嚴禁先斬后奏;凡是未經批準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并追究部門有關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
3、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的,部門可先口頭(電話)上報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請假手續隨后補辦。
4、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病假三天以內(需持醫院有效證明)的扣50%日工資,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資。
5、員工因工受傷,在出具縣級以上醫院提供的有效醫療證明,經審核批準后可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帶薪工傷假(發放基本工資);如若治療時間超過三個月,將根據實際情況按酒店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七、換班制度
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換班或替班,如員工確有急事需換或替班的,雙方應向部門申請,征得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部門領班或主管換班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執行,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八、補休制度
1、業務旺季時,各部門不得批準員工補休。
2、業務淡季時,在不影響酒店正常工作情況下,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適當補休;補休必須本人提出申請,審批程序參照上述請休假制度執行。
酒店員工考勤制度4
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當出勤率在%以上,次可享受有薪假(不含節假日),從二起每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個工作日工作日
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齡并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后,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