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財務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現金使用,管理明確使用范圍,加強財務監督,根據經濟法規和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任何部門、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負責人統一管理財務收支。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現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僅限于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
第二章 現金收入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部門的現金收入須及時送交財務部報賬,嚴禁各部門、貨場、門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現金。
第七條 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 ,財務部收入的現金、結算票據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 出納人員從銀行中提取現金,當填寫“現金支票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提取。
第九條 收取的代收款專戶存儲。
第三章 現金支出管理
第十條 公司大額款項及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支出,原則由部門主管、分管副總同意、總經理批準、經財務審核方可支付現金。
第十一條 現金付款業務應當依據公司的有關制度經過批準,須有經過復核會計人員復核的原始憑證,有經辦人簽字和符合審批權限的負責人員審核批準,并填制付款憑證后,出納才能付款,并在付款憑證上加蓋 “付訖”戳記后入賬現金付款所附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憑證,付款內容真實、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未經復核的會計復核,或違法、違規、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出納人員必須拒絕付款,否則由出納人員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下列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1、公司業務相關的運輸費、廣告費。
2 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福、副利費、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3、差旅費、培訓費、業務招待費。
4、司機的車油費、過路費、過橋費、行車費以及小型維修費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費。
5、員工工傷事故、生活困難、突發事件和臨時借款。
6、確需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因公外出人員攜帶必要的現金要填寫借款單,并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簽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員。外出人員返回后應在當月15日或25日前報銷,不允許長期借款否則會在工資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則。財務會計在報銷時必須按規定標準支付,同時,認真核實車船票和住宿費,檢查發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標準,未注明和發票填寫項目不全及超標準住宿的不予報銷,另對參加培訓和開會的人員,要有培訓和開會通知的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代收款的現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條 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嚴禁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備用金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按核定標準設立備用金,不包括在庫現金限額內其他部門因業務需要備用金的,應報總公司機關領導審批并報財務執行。
第十七條 公司財務代收款出納每人實行5000-20000元備用金,客服部的'備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庫存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庫存現金限額原則上以滿足總公司機關3~5天日常零星開支為標準,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過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并對每周二、周三適當增加現金庫存。
第十九條、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應由公司專車前住,否則出現的損失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二十條 庫存現金、現金支票及轉賬支票由出納人員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應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出納應將各種結算憑證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險柜內,保險柜應打亂密碼,鑰匙隨身攜帶,人離門鎖,防盜防失保險柜密碼:出納人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納人員調轉或更換使用新的密碼。對保險柜的鑰匙和密碼公司應指定兩個專人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 調動崗位,新出納人員對庫存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出納人員發現賬款不符應及時報部門經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財務經理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是否相符。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主管會計應經常與出納核對庫存現金情況,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行為。
第二十四條 每個季度財務負責人至少會同主管會計抽查一次庫存現金,對差異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庫存現金盤點報告,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人借用公款,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挪用現金。
第二十六條 財務室不準替私人存放現金,防止發生意外 。
第二十七條 財務室金庫實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條 代收款出納在前往工作地點途中,司機監負保安職能,確保資金的安全。
第六章 銀行賬戶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科應嚴格按照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及相關制度的規定開立存款賬戶,并由出納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出納應不定期或定期與銀行對賬,并于每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確保數額相符若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三十一條 不準擅自租借銀行賬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
第三十二條 對網上銀行的支付須經兩人以上確認才能支付款項。
第七章 賬目管理
第三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照國家財政部規定建立日記賬。出納在電算化中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嚴禁登記總賬。
第三十四條 出納在根據業務票據,編制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時,做到賬目日清月結,確保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出納應予每月月末核對未達帳項,并及時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條 記賬時應再一次嚴格審核憑證,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登記入賬。
第三十七條 出納與會計應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結賬日核對現金、銀行日記賬與總賬,確保賬賬相符。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公司損失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關人員行政處罰和經濟賠償。
第三十九條 凡超出規定范圍內限額使用現金,用不符合制度的憑證充抵庫存現金,未經批準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公款私存的,除給有關財務處分外,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違紀金額10%~30%的罰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本制度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批準通過后執行。
財務部管理制度2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9.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賬戶和輔助賬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
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財務部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淀,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后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采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應在填制憑證時注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并在工資中扣繳。
財務部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作。
三、根據學校的計劃,正確編制年度預算和月計劃額度。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各種決算報表。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匯報學校的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學校財務室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原始憑證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財務人員處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報銷。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每月核對銀行存款,發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款相符。
九、嚴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或到銀行取現金時,學校要配備專車并有2人以上陪同,確保人員及資金的安全。
十、學校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小均須校長簽字。
十一、做好原始憑證、賬本、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財務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財務部管理制度5
1、倉庫管理是酒店存貨管理的重要工作。
倉庫是企業各種物資、原材料的周轉、儲備環節,擔負著驗收、保管、發放、儲備、回收利用等多項業務管理職能。
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使用效率,保證物資周轉流通,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倉庫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采用科學的方法,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損耗少,節約費用,保證安全,提高效益。
3、倉庫管理的原則是:
適量、及時、準確、經濟、安全。
4、倉庫的存量管理
(1)倉庫實行存量管理。
倉庫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財務部和成控部、采購部研究制定并報酒店管理當局批準后,交倉庫執行。
(2)所有倉庫物資均應在存貨帳,存貨卡上標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月末,倉庫應編制“超存量庫存表“,詳列所有超過最高存量的存貨明細情況,報財務部經理、采購部經理和成本控制經理。
5、倉庫的請購
(1)庫存倉物資達到最低存量時,倉庫應及時填制“請購單”,交采購部購買;沒有及時提出購買以致存貨供應中斷的,有關倉庫人員要承擔工作責任。
(2)不超過最高存量的請購,由采購部直接受理。
(3)超過最高存量的`請購,須按酒店“流動資金管理制度”的審批權限,批準后交采購部購買。
6、倉庫的驗收入庫
(1)酒店的入倉實行倉庫驗收制,檢查采購計劃,物品的數量、價格、質量,遇下列問題時,倉庫應拒絕收貨,或另行堆放,并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系。
(2)沒有經批準的請購單。
(3)所購物品的規格數量價格及有關要求與請購單不符。
(4)發現品質問題。
發現(2)、(3)問題時,在與采購部/請購部門聯系并取得處理意見前,所收物資不得使用。
7、物資驗收入倉后應編好庫位、貨位,堆垛號碼,整齊堆放,辦好登帳建卡手續。物資的保管和發放
(1)倉庫實行分區、分類、分貨位編號保管方法。根據各類物資的自然屬性,理化性能,體積大小和倉庫設備條件的不同,分別加以妥善保管。做到不短缺、不損壞、不變質、不混號錯位,物資存放要考慮便于收發,便于檢查和盤點。
(2)倉管員要熟悉物資的特性,認真做好在庫存物資的養護工作,根據倉庫的溫度、濕度、通風、光照等條件,考慮存放期限,采取通風、降溫、防潮、密封等措施。
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銹、防變質;防水、防塵、防爆、防漏、防高溫等“十防”工作,注意經常檢查,確保物資財產的安全完整。
(3)倉管員對所保管的物資,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倉庫時間較長的物資,要及時填列“超期存倉物資報告表”;發現霉變、破損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填列“物資殘損(變質)處理報告”,向部門主管和財務部經理作出報告。
(4)存倉物資,要執行“先進先出,定期翻倉“的管理規定。
發料要從最早存倉的物資開使;
定期翻倉可結合倉庫的盤點進行,翻倉的目的是檢查存貨的品質保管狀況,同時,為存貨“先進先出”的操作提供方便。
(5)嚴格執行倉庫安全操作規程。
倉庫內禁止吸煙,不得會客,不得存放私人和其他單位物品,做到人走燈滅,離庫鎖門,防止發生火災和盜竊事故。
(6)倉庫是物資保管重地,除責任倉管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
(7)物資出倉,必須先辦妥出倉手續,倉庫只憑出倉單、領料單、調撥單發貨,嚴禁先發貨。后補單,嚴禁白條發貨。
(8)倉管員應及時記錄物資的進、出、存動態,做到“三對”,即貨、卡、帳核對相符。發現問題須及時檢查糾正,確保存貨、存貨卡、存貨帳結存準確無誤。
8、倉庫的盤點
(1)倉庫物資流動性大,為保證貨、卡、帳核對相符,隨時掌握物資變動情況,避免短缺丟失和超儲積壓,必須進行經常和定期的清倉盤點工作。
(2)經常的盤點由倉庫領班和倉管員在日常進行,針對收發頻繁和容易變質的物品,需增加盤點和察看的次數。
(3)定期的盤點每月25日進行一次,由成控部組織,財務部派員參與,發現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填制“存貨盤點報告”,上報酒店處理。
(4)對于盤虧/報損的物資,須查明原因,屬保管人員工作責任的,應由有關人員承擔經濟責任。
經常發現失職行為的,應調離工作崗位;發現偷盜等違法行為的,交酒店保安部處理。
財務部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及各部門同各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凡達到支票起點的,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屬下列范圍的可支付現金。
2.1職工工資、津貼。
2.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2.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2.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2.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2.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結算起點為1000元)。財務部門現金的`存放必須使用保險柜,并做到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時鎖好。存放保險柜的房間無人時,需將保險柜的密碼調亂報警器開關打開。當保管鑰匙的人員有特殊情況請假時,需事先向領導請示,請假獲準后,鑰匙要由部門領導責成專人代管。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每發生一筆現金收(支)都有要及時在“收”、“付”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時記帳,逐筆記載現金收支。結出每日余額,月末做出月結和累計收支發生額。5購買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現金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現金)”經總經理審批并簽章后由出納員付款,所借現金必須當日歸還,遇特殊情況當日不能歸還的,財務部門憑“借款單”及時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將本部門經理導審批意見及簽章的借款憑證交總經理審批,然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先編制采購計劃,否則出納人員不予付款。外埠出差歸寧的人員,必須在返寧后的三日內報帳。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必須核對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金,做到每日現金、帳相符。對超過現金限額的部分及時送存銀行。送交款,提取現金必須保證安全。每次到銀行交大額現金款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使用報警安全包,有保衛人員同行,以確保安全。有關現金管理的其他幾項規定:
9.1不準超出規定限額范圍使用現金。
9.2不準以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
9.3不準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9.4不準私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9.5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和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
9.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9.7財務部門存放現金過夜,不準超過一萬元(待定)。因特殊情況超限,應有主管領導同意。
財務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現金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現金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第三條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第四條現金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的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如轉業、復員、退伍、退職、退休費和其他按規定發給個人的費用。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支付各單位間在轉賬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庫存現金管理
第五條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公司按國家規定保留一定數額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X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需要。
第六條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超過部分必須于當日存入銀行,每日下班前結余現金必須放入保險箱。庫存限額不足時從銀行存款賬戶提取。
第四章現金收付業務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公司現金收付由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收付必須根據合法的憑證由出納人員認真核對后辦理。
第八條對于違反規定的收支,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九條對于內容不詳、手續不全、數字有誤的憑證,應當予以退回,要求補辦手續,更正錯誤;遇有偽造、涂改憑證等虛報冒領的,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十條收付完畢,出納人員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
第十一條現金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按開戶銀行確定的時間送存。
第十二條公司支付現金,只可以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公司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條公司提取現金,應注明用途,經有效審批后,出納人員方可提取。
第十四條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購,應通過銀行簽發匯票或將款項匯往采購地開立采購專戶。
第十五條不準挪用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取現金,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套取庫存現金,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十六條出納人員進行現金收付時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經稽核人員審核的有效記賬憑證收付款,并按記賬憑證逐日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業務終了,應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賬當日余額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應定期將總賬的現金賬戶余額與現金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第十八條為了及時發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額,財務部經理或指定的其他財務人員每月終了必須會同出納人員盤點庫存現金一次,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第十九條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第二十條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第二十二條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無預借款直接報賬的,由
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第二十三條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X天內報賬,對過期未報的通知該部門報賬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
第二十五條業務人員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業與其他單位在使用現金時的注意事項
第二十七條現金支出必須有合法的憑證,借款必須持有效的借據,不能以“白條”代借據。
第二十八條單位之間不得互相借用現金。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財務部管理制度8
公司名稱:
盤點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1、現金實點數(A):
盤點結果:
面值
數量
金額
1角
異常情況: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計:
2、加:其它項目支出(B=C+D):
未入賬報銷單(C):
保管人簽名:
未入賬借支單(D):
3、實存數(E=A+B)
4、賬面數(F):
5、盤盈(盤虧)數(G=E-F):
盤點人:
監盤人:
會計主管:
財務部管理制度9
一、工作及處罰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10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50元―200元罰款或調離。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300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0。5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0。5倍罰款。
11、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帳或未能及時入帳,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1倍罰款。
12、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10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財務部管理制度10
財務部管理實務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與財務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財經制度,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定本條例。
第二條 酒店財務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授權管理原則。
第三條 酒店財務管理的.根本目標是實現利潤最大化,確保資產保值與增值。
第四條 酒店設立財務機構,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真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上繳各項稅、費,保護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五條 酒店應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制度。
第六條 本條例僅包括會計人員、固定資產及其折扣、成本核算與費用方面的規定。
第二章 財務部機構與會計人員管理
第七條 本條例所稱的是酒店財務部工作的財
財務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和加強四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不斷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嚴格財經紀律,防范財務風險、確保公司資金及財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財會法規和制度、特制定《公司基本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和辦法的基礎和準則,是公司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根本制度,從宏觀層面對公司在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其職責、財務審批權限及流程、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貨幣資金的管理、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核算及報告、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
第三條: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制定較為詳細的有關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和細則,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及細則不得與本制度相沖突。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四峰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各部門及其下屬公司和各開發項目組,各部門、項目和全體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財務機構和人員設置及職責權限
第五條:公司設財務部,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財務部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向董事會和全體股東負責,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和股東及股東委托的代表有權檢查、指導公司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門必須配合。
第六條:財務部有權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的法規、制度來相對獨立的開展工作,總經理和董事會成員或股東及股東代表不得強制要求財務部開展違反制度規定的工作。財務部應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情況。財務部的職責權限范圍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財務部設財務總監崗、會計崗、出納崗。財務總監全面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全面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核,調度安排公司貨幣資金,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公司日常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代表公司財務部定期向董事會匯報財務工作;會計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及報告的編制等工作;出納員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及核算工作;財務總監、會計和出納員的具體職責按《公司財務部及各崗位職責》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財務審批流程及權限
第八條:常規財務報賬付款審批流程:經手人填寫付款(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核會計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出納付款。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財務總監簽字即可。
第九條:借款審批流程: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借款由財務總監及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第十條:備用金審批流程:申請人填寫備用金申請單部門負責人核實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單筆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備用金由財務總監及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等實物資產的申請、購買審批及使用保管流程: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行政部門審核申購計劃總經理審批申購計劃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行政部門、使用部門及相關技術部門派專人參與驗收經辦人報賬、財務部門記錄資產賬并登記相關資產卡片行政部門發放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使用部門領用實物并登記相關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資產使用保管人領用保管實物并做好使用保管維修記錄。
第四章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審批權限及流程
第十二條:費用報銷的審批:報銷人根據業務實際發生情況和相關制度規定的標準限額填寫報銷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報銷。特殊費用報銷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三條:工程、廣告及其他合同款項的支付審批:由公司工程部、運營部等相關部門根據相關合同、工程進度及合同完成情況填寫工程業務類款項支付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實后按本制度第八條的規定審批后,由財務總監安排出納支付相關款項。特殊款項或單筆付款20萬以上的需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員審批; 第十四條:備用金、個人借款的審批:備用金和個人因公借款由借款人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填寫借款單按本制度第九條和第十第的規定審批后到出納處辦理借款。單位借款、非因公借款和金額十萬(包含十萬)以上的借款,還必須報董事長批準。
第十五條:各種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審批必須按前述審批簽字程序逐層審批,不得跨越或顛倒審批環節進行審批簽字。具體的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的規定按《公司費用報銷和款項支付結算管理制度》執行。
第五章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所有的貨幣資金收付款業務都必須由財務部統一辦理。除財務部或受財務部委托外,任何個人都不得代表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現金結算業務,銀行結算業務只能通過公司開設的結算賬戶辦理。
第十七條:貨幣資金使用實行分級授權批準制度:
1、正常的經營活動的資金支出,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2、非正常或重大事項的資金支出還必須報董事長審批。
3、對貨幣資金支付有批準權的總經理,應按授權制度的規定在規定范圍內審批,對于總經理超越權限審批的,經辦人員及財務人員均有權拒絕辦理。
第十八條:出納必須在財務總監的安排下辦理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所有支出的款項都必須是在手續齊備、簽字完整的情況下才能支付,在特殊的緊急情況下的手續和簽字不齊備不完整的支出、必須經財務總監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由財務總監安排出納支付,但事后必須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不含二萬)以下的貨幣資金支出、出納可根據簽字完整手續齊備的付款單據直接支付,一次支付金額在二萬元以上的貨幣資金支出,必須由財務總監統籌安排后出納才能支付,出納不得超越前述規定擅自支付款項。
第二十條:銀行支付票據和銀行預留印鑒應分開保管,由出納保管票據,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應由本人保管或授權他人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接觸、使用印章,印章的保管人員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印章保管人蓋章時,應履行審核責任。
第二十一條:銀行款項的支付不能由出納一人完成,通過支票、匯票或其他銀行支付票據支付銀行款項時,由出納填開支票、匯票等銀行支付票據,財務總監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人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其他銀行預留印鑒后,出納才能到銀行辦理付款業務;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的,其支付和審批必須分開、不能一人辦理,由出納負責支付,財務總監負責審批,相關支付和審批的密碼應由出納和財務總監分別保管。
第二十二條:收款員應準確及時的'收取各種營業款項,不得支付任何款項、特殊緊急情況下確需支付的、必須經財務總監同意并具備相應手續才能支付、事后應將相關單據移交出納
并辦好交接手續,收款員必須每天做好收款日報表并及時將報表發給財務總監和會計。出納員應及時收取收款員的營業款項,不得無故拖延,并與收款員辦理好款項交接手續。
第二十三條:出納員應及時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和銀行核對相符,及時掌握銀行存款賬戶內資金余額。每月底與會計賬和銀行賬戶金額核對相符,會計和財務總監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出納的庫存現金進行盤點或檢查,確保賬實和賬賬相符。具體的貨幣資金的管理按《公司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章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以下簡稱資產)等實物資產的管理統一歸行政部門負責管理,賬務歸財務部門管理,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以便做到賬實相符。行政部門應設專人作為資產管理員負責公司的實物資產的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立會計核算資產從購置投入使用到報廢清理及處置等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資產的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購計劃,報相關領導批準后由行政部門派專人采購。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以下的資產購置由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單臺或單次采購金額在一千元(含一千元)以上的采購計劃須經總經理審批,其中單位價值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的采購合同,應由相關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參與采購合同的協商和簽訂;單位價值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或一次采購金額在二十萬元(含二十萬元)以上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采購,并經董事長批準。
第二十六條:資產采購后,由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后應由采購員填寫資產驗收單,由使用部門、行政部門和資產管理員及供應商等分別簽字確認后才能投入使用,其中涉及相關性能技術方面的還應由相關技術部門會同驗收。資產驗收單作為報賬和支付款項的必要附件。
第二十七條:資產使用和保管實行部門負責制,由使用保管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資產負責,各使用保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資產的管理,建立資產保管使用臺賬,對本部門資產的保管、使用及日常維護檢查等進行管理。行政部門應按部門建立資產臺賬,登記各部門保管和使用的資產。公用或沒有具體到部門的資產的保管、使用由行政部門負責。
第二十八條:資產入賬、維修報廢和處置等方面管理及核算按《公司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財務核算及報告和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及時進行財務會計核算,正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如實的反映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為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公司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和方法,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第三十條:出納員應及時將相關收支單據移交會計做賬,不得拖延或月底一次交會計做賬,出納員移交給會計做賬的支付單據必須簽字完整手續齊備,否則會計有權不受理并退回出納員,會計應及時記賬和核對賬務。次月五日前出納應將上月的所有收支單據包括銀行對賬單移交會計,會計應在次月十日前完成上月的記賬核算和報表編制工作。
第三十一條:財務總監應及時匯總財務報表并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報告經總經理審閱后,由財務總監代表財務部在每月董事會上向股東和董事會成員匯報上月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后出具正式的財務報告,并經總經理和董事長簽署后報股東和董事會成員。
第三十二條:公司管理層和董事會成員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違反國家和公司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或出具不實及有失公允的財務報告,不應隨意指使、強迫財務部及財務人員修改財務人員基于職業判斷認為正確真實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全體人員均具有會計檔案保管的義務,會計檔案主要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所有合同、審計報告、財務軟件及資料等。
第三十四條:根據會計制度規定,一般情況下會計檔案的有效保管期為10年,公司財務部應該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潮濕、盜搶、火災等,以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十五條:銷毀會計檔案時,由財務部組織清點需要銷毀的資料及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行政部人員現場進行監督銷毀。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未列明的事項參照與本制度相關規定和各單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單項財務管理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七條:在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和實物資產采購過程等經濟業務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的,一經發現按違紀金額的二至五倍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任何人違反本制度不按規定簽字審批或支付款項的,每次罰款50-300元、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損失并罰款500-3000元,接連三次以上違反的作調離本職崗位或辭退處理。
財務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財務部部門職能:
(一)負責公司財稅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二)負責租金、稅金、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足額收繳工作;
(三)編制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及帳務處理;
(四)負責員工薪酬發放、出差報銷及日常帳務處理等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司外部財務環境協調處理工作。
(六)商戶日常費用的收取。
(七)公司庫房等購買用品的建檔記錄。
第二章、財務部部門職責:
(一)制訂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和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體系;
(二)負責公司內控制度建設、執行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三)負責公司會計核算,編報公司財務預算和決算;
(四)分析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
(五)負責公司資金調度和管理,辦理各類結算業務,辦理銀行帳戶、證券帳戶的開銷戶,辦理公司納稅申報和內部費用報銷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定期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
(七)負責接受審計、稽核、稅務和有關上級領導部門工作檢查;
(八)對公司經濟業務的決策提出財務或稅收籌劃建議;
(九)負責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購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財務部各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會計、報表、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物業收費方案及程序;
(四)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五)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二、會計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等財經法律制度,制止違反財經紀律、財會制度的現象,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確保企業各項財務活動符合有關規定;
(二)審核各部門編制的費用報表,辦理收入、成本、資金等會計核算,按時編制各種財務報表,使經營成果得到準確及時反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發票管理。并定期檢查發票使用情況;
(三)負責對公司調撥、庫管、出納等財務工作的協調與管理。協調各崗每月以報表方式對賬目做出結算;
(四)負責公司財務收支核算,即對各類報表的審核、監督及核銷工作;
(五)保管好各類財務資質證件、印章;
(六)編制并審核記賬憑證、錄入電腦、核對總帳、明細賬、登記帳簿、科目匯總表及財務報表;
(七)協調出納員進行資金業務管理;
(八)對進項發票進行登記,并及時到稅務機關認證;
(九)按時報稅、交稅。協調好稅務部門的工作;
(十)編制應收、應付、往來款項報表,每月傳達到公司各部門進行帳目核對;
(十一)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三、出納崗位責任:
(一)遵守國家規定的各項財經紀律及公司的財務制度;
(二)負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費用賬的登記工作,定期進行貨幣資金的業務核算;做到所有賬目日清日結、準確無誤;
(三)費用報銷嚴格執行總經理簽字、部門部長簽字、經辦人、審核人簽字手續,對每張票據嚴格把關,嚴格控制費用,做到有據可依;
(四)按時填報各種現金銀行、費用等月報表;
(五)及時辦理訂貨匯款、必須嚴格把關,手續齊全方可辦理,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與銀行核對每筆業務發生額及余額;
(六)保管好各種印章,按規定使用;
(七)保管好各類原始票據以備查找;
(八)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名譽不受到侵害。
四、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觀,做到眼勤、手勤、筆勤,心中有數;
(二)保管商品、賬目清晰、每月對賬盤點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三)商品入庫、出庫前嚴格檢查商品包裝、數量及破損情況、發現問題立刻匯報;
(四)經常查物點數、分門別類管理、定期盤點、做到心中有數、拒絕外人或其他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庫房;
(五)商品擺放井然有序,做到一目了然,學會分析冷背呆滯積壓庫存的合理調整,提出建議;
(六)嚴格按程序辦理出入庫,賬、物、表三對清,當天業務當日完成,不許他人代辦。
五、采購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報價原則進行對外報價;
(二)凡與經銷產品相關的廠家代理資質、培訓計劃、促銷政策、獎勵、返點、廠家資源的掌握、價格體系更新等必須做到了如指掌,落實到人;
(三)采購要嚴格按流程執行并每做到貨比三家,控制降低采購成本,對供應商進行管理及考評,每年按一定比例更新供應商(形成表單);
(四)綜合調配公司庫存資源,訂貨時必須要了解當前庫存情況,在有庫存的情況下要以先出庫存為主;
(五)樹立公司形象,保證公司不受到侵害。
第四章、財務部各管理規章制度: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財務部管理制度1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的要求配備財務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嚴格落實責任。
第二節會計機構與崗位設置
第三條公司的會計機構為公司財務部,財務部經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
第四條根據會計工作和公司實際需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財務經理、總賬會計、成本費用會計、稅務會計、往來會計、出納等。
第五條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工作。
第六條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實行定期輪換制度。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做到定崗、定員不定死,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以使會計人員能夠全面熟悉財會工作、擴大知識面、增強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水平,加強會計工作內部監督。輪換時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條會計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企業會計準則》,遵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會計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每年有一定時間的后續教育。
第三節崗位職責
第九條財務經理崗位職責。主持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2)主持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3)組織制定本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內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4)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5)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參與確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進與投資者的溝通順暢,保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7)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向總經理匯報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及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9)組織會計人員學習理論和業務知識;負責會計人員的考核;會計人員的使用和調配。
第十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2)指導監督各會計崗位的日常工作;審核記賬憑證。
(3)負責財務報表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負責年度審計工作的協調。
(5)協助上級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和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6)與財政、稅務、銀行和證券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7)向上級主管匯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具體情況,為公司管理人員提供財務分析。
第十一條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日常資金收付工作。
(2)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規定支付款項,及時準確編制記賬憑證并逐筆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3)負責相關票據結算,建立應收票據、應付票據備查簿。
(4)及時與銀行定期對賬,庫存現金余額符合管理制度規定。
(5)按周編制現金收支報表。
(6)配合會計人員做好每月的'報稅和工資的發放工作。
(7)負責管理員工備用金欠款事項。
(8)完成其他由上級主管指派及自行發展的工作。 第十二條往來結算會計崗位職責。
(1)建立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2)辦理往來賬款的結算業務;負責往來結算的明細分類核算;及時登記更新應收賬款、應付賬款臺賬。
(3)負責往來賬的核對工作。每年至少核對一次,如雙方余額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做好領導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條成本費用核算崗位職責。
(1)擬訂成本核算辦法。
(2)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負責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和項目成本分類核算。
(4)協助管理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
(5)編制成本報表,進行成本分析。
(6)擬訂費用管理與控制辦法。
(7)編制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報表,并對異常情況進行分析,加強費用控制。
第十四條稅務會計崗位職責。
(1)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
(2)積極協調與當地稅務的關系,及時關注稅務政策,對公司有利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3)每月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依法納稅;負責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4)負責保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通用發票,進項稅發票的勾選認證。
(5)關注增值稅進項稅與銷售稅的差異,及時催收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四節會計工作交接
第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十六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七條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十八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第十九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節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員工手冊應該包含那些內容?
《員工手冊》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的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應該包括的內容有:序言、用工管理、薪酬、福利、工作時間、職工培訓、溝通途徑、保密事項、獎懲及其它管理要求標準。 員工手冊和人事管理制度的區別
員工手冊,是告知員工應該知道的和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相關規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就是對公司人員的人事入職、升遷、獎懲、離(退)職等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兩者的管理范圍不一樣,員工守則面對所有人員的所有普遍性的行為。而人事管理制度是屬特定的專門的制度。
法律主觀:
需要員工簽字。員工手冊一般是公司制度的集合體,員工手冊上員工簽名對于員工和用人單位都有益處,既避免用人單位以莫須有的理由對員工實施處罰和辭退,也可以為管理員工提供依據。
法律客觀:
《勞動法》第3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員工手冊員工不簽字辭退嗎合法嗎
是合法的。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保留相關的辭退文件。離職證明亂寫的,可以不予簽字確認。因辭退產生爭議的,屬于勞動爭議,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財務部管理制度14
一、現金日常工作依據:
1988年8月16日國務院第十八次常務會議通過并實施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國人民銀行1988年9月23日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二、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針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如下規定:
1、禁止以現金支付供應商貨款。
2、轉賬起點一千元。
3、領款人領款時要簽署領款人姓名、領款金額、已領款、領款日期,否則不得付款。
4、不得白條抵庫。
5、零星采購中已經付款給供應商的,業務員要提交收款方提供的收款收據,收據要加蓋對方公章或財務章。或者要求供應商在發票備注欄中注明現金收訖字樣。
6、出納員要發揮“閘口”作用,堅持審核無誤后付款。
7、總裁出差期間急用現金,辦理正常簽字手續后,到總裁秘書處備案并與股份公司總經理溝通,總經理回來后補簽字。
8、各獨立核算單位總經理不得擅自動用金庫現金,出納員不得受理手續不完整的現金付款業務。
9、現金收付款業務須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章。
四、附則
1、本制度財務中心解釋。
2、本制度財務總監確認后生效。
財務部管理制度15
第二章鑰匙的使用與管理
1、前臺收銀負責酒店各處鑰匙的管理
2、將酒店所有的鑰匙按房間號碼編號,貼上膠紙
3、制作鑰匙登記表
4、將鑰匙保存在保險箱內
5、收銀員要掌握各部門交取鑰匙員工的簽名模式
6、當員工交、取鑰匙時要在鑰匙登記表上登記交、取鑰匙的時間、部門、用途、簽名,并核對簽名模式
7、收銀員應及時督促各部門交回鑰匙
8、“自動開倉”的鑰匙的領取,需有當值大堂副理,當值保安人員(領班級以上),用貨部門人員(主管級以上)共同簽名領取該倉庫鑰匙。
第三章收銀員崗位安全操作規則
1、收銀員上崗前清點上一班收銀員交出的備用金、發貨票,雙方并在備用金、發貨票交接本上登記時間、簽名。
2、收銀員必須掌握識別真假幣知識。
3、收銀員在營業過程中必須保證收到真幣,收取假幣收銀員自行負責。
4、收銀員不許給住店客人之外的人換零鈔、港幣、美元。
5、前臺收銀員每天17:00時、21;00時、0:00時押金和營業款必須投款一次,西餐收銀員每天21:00時必須投款一次,余款班次結束后再投。
6、收銀員必須保證帳實相符。
7、收銀員交款時,由大堂副理和保安部領班作為見證人,按交款報告的格式填寫清楚內容(時間、班次、交款人、交款額、見證人)
8、收銀員在交款袋上注明時間、班次及交款人,早班各收銀員相互清點并在信封上簽字確認,中班交款時由西餐收銀員清點并簽名確認,晚班交款時由夜審清點并簽名確認。
9、由見證人確認裝有現鈔時,收銀員將交款袋封好后方可將交款袋投入保險柜。
10、備用金分A、B、C三個柜,A柜收銀員下班將備用金交至下一班,B柜、C柜收銀員下班前將備用金交至保險箱中。
11、收銀員下班前清點備用金,BC柜收銀員存備用金時,收銀員致電保安部、大堂副理到存取備用金地點一同填寫備用金存取登記本后,將備用金投入保險箱中,收銀員保管母鑰匙,大堂副理保管子鑰匙。
12、取備用金時,收銀員致電保安部、大堂副理在取備用金地點一同填寫取備用金登記本,保安部作為見證人,由收銀員用母鑰匙、大堂副理用子鑰匙共同將保險箱打開,根據收銀員崗位取出所需取的備用金。
13、收銀主管領班在崗時,收銀員離開崗位,由主管\領班查看收銀臺抽屜內現鈔是否存在后由收銀員鎖上抽屜方可離開收銀臺,收銀主管領班離開時自覺要求在崗收銀員查看現鈔是否存在后,鎖上抽屜方可離開收銀臺。中、晚班收銀員在收銀主管、領班不在時需用餐或去洗手間須向大堂副理請假,大堂副理查看收銀臺抽屜內現鈔是否存在后,由收銀員鎖上抽屜即可離開收銀臺。
14、信貸會計每周抽查盤點備用金及營業款一次。
第四章貴重物品遺失的處理
1、當服務員發現有貴重物品遺失酒店,服務員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部門主管授權人員)及大堂副理做見證。
2、將物品做好登記,注明日期、名稱、數量、顏色、品牌、遺失物品客人姓名、房間號碼、入住登記時有效證件及號碼,拾者、保管人及大堂幅理簽名確認。
3、無論將遺失物品存放在保險箱內還是營業部門,客人憑住店時有效證件領取貴重物品,做好登記,注明日期,核對證件號碼,客人、大堂副理、營業部門負責保管之人及負責人簽名。
5、財務部資產會計每月對遺失貴重物品進行盤點。
6、如果遺留貴重物品超過三個月,由營業部門將遺留貴重物品上交財務部資產會計處,建立遺留貴重物品臺帳,交出部門當事人、資產會計或出納簽名(現金由出納保管,物品交資產會計保管)。
7、保管期限達到一年,客人還未領取,由財務部打申請報告,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處理,作為公司營業外收入或員工活動之用。
第五章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
1、如果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改用手工程序。
2、利用夜審后的夜審報告,加上當日消費帳單作為結帳依據。
3、事先得到通知需短時停機時,先打印一份“房態表”報告。
4、向客人解釋說明,并對由此給客人帶來的不便向客人道歉。
5、接班時需用手工結帳報告,將當日業務分類匯總平帳。
6、由于系統出現故障漏收的消費項目,填寫減扣單,做減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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