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篇1
20xx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將于3月11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別為: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報考初級中學類別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學科參加考試。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別為: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報考高級中學類別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學科參加考試。
考點設置與考試地點
考生參加筆試的地點以準考證上的為準。3月6日開放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錄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場規則
1.考生開考前30分鐘,經“安檢”后持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如簽字筆、2B鉛筆、尺子、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書籍、資料、移動電話、手提電腦等物品進場。
3.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本人的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角。
4.考生拿到答題卡、試卷后,先在指定位置處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并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類別、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
5.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
6.如遇特殊原因,需經監考員同意后方可提前離開考場。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
7.考生遇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的問題應立即舉手與監考員聯系。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題卡時,姓名、準考證號用簽字筆書寫,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
9.作答時,選擇題用2B鉛筆填涂信息點,填空題、論述題用鋼筆或黑色字跡簽字筆書寫在答題卡指定位置。
10.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11.考生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舉手向監考員示意,待監考員收卷后,經允許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的考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考試結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卡翻放在桌面上,經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
12.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如有違反后果自負。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威脅監考員等考試規定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處理,并記入考試誠信檔案系統。觸犯刑律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違法違紀處理
考生應詳細閱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誠信參加考試。 如果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作弊,我局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單位或學校。違規考生應配合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檢查和處理,簽署并接受《海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違規行為告知書》。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節選)
第五條 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篇2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xx年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考院函〔20xx〕106號)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渝教師〔20xx〕21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我市20xx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重慶市20xx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詳細了解相關要求再開始報名。考生須判斷自己是否具備報考資格,不具備資格的不能報考。如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造成面試、認定等后續環節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的`高等教育學歷是否有效,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結果為準,報考前應自行查詢。
一、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1月12日至1月15日;
(二)網上審核時間:20xx年1月12日至1月16日(17時審核截止);
(三)網上交費時間:20xx年1月12日至1月17日(24時交費截止);
(四)考試時間:20xx年3月9日;
(五)成績發布時間:20xx年4月12日。
二、考試科目安排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各學段考試科目的具體時間,如表1所示。
表1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
(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紙筆考試,具體筆試科目及科目代碼詳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附件1)。
(三)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四)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科目一、科目二兩科考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結合面試進行考核。
(五)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學科,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暫不進行筆試,將結合面試一并考核。
(六)中小學的筆試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碼:201、202、301、302)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實行單獨編碼(相應科目代碼:201A、202A、301A、302A)。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績報考面試,只能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考生可以用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績,相應認定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績為合格。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績,則不能用來認定201、202、301、302科目成績合格。
三、報考對象
申請報名參加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符合下列任意一項均可。
(一)戶籍在重慶市或持有重慶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非暫住證或者居住證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生;經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定合格的中等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在校三年級學生;重慶戶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學生。
(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渝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篇3
各市(區)考試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
依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陜教規范〔2016〕7號)精神,從2017年開始,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含筆試、面試)均安排一年兩次。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精神和《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現就2017年上半年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須知
1. 考生報名、考試實行屬地化和就近原則。考區設在市(區)政府所在地。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在陜西省的申請人在所屬市(區)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駐陜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就讀學校所在市(區)考試機構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2. 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由市(區)考試機構通過網上對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進行規范性審核,考生現場資格審查在筆試通過后面試報名時進行。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照屬地化和就近原則選擇考區。
3. 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對個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擔全部責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寫錯誤、提供材料不真實而影響后續面試或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自負。
4.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按照《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一)身份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在陜西省的申請人以及駐陜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暫不受理在陜港、澳、臺籍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品德條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符合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考試當年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學歷條件:
1.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2.報考中等學校(含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報名程序
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審核考生信息、網上繳費三個環節。報名流程為:考生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選擇考區→選擇類別→選擇科目→提交審核→等待網上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報名成功。網上審核由市(區)考試機構負責。
1.網上報名
時間:1月13日8:00--16日18∶00。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冊賬號,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提交報名信息等待審核。
考生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不允許帶頭巾、發帶、墨鏡;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為JPG/JPEG格式,大小為200K以內。
2.網上考生信息審核
時間:1月13日--17日18∶00。
市(區)考試機構對考生網上提交的照片等個人信息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則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審核未通過的,向考生反饋審核意見,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審核。
3.網上繳費
時間:1月13日--18日12:00
審核通過的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完成報名流程。未在規定時間內成功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考試費為: 70元∕科次。
4.準考證打印
考生于考試前一周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提示的時間、地點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時間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日程安排表 時 間
類 別2017年上半年筆試時間:
3月11日(星期六)上 午
9:00-11:00下 午
13:00-15:00下 午
16:00-18:00幼 兒 園綜合素質(101)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小 學綜合素質(201)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初級中學綜合素質
(301)教育知識與能力(302)學科知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中職文化課專業課 實習指導
《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可通過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五、成績發布
筆試成績可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查詢。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市(區)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市(區)將匯總的成績復核名單上報省考試管理中心,省考試管理中心統一報教育部進行成績復核。成績復核時僅對登記分數是否正確進行查詢。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篇4
一、海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安排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別為: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報考初級中學類別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學科參加考試。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別為: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數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信息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通用技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報考高級中學類別的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學科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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