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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1
職業暴露是指醫務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等工作過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等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血液、體液(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腦脊液、滑液、陰道分泌物等)污染了皮膚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他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況。
一、預防
1、 醫務人員預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感染的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醫務人員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對于擇期進行手術、介入治療、內鏡檢查、及其他侵入診療(包括胸穿、骨穿等)的病人,手術前要進行手術免疫全套(HIV抗體、HBsAg、HCV抗體、梅毒血清學試驗)檢測,麻醉科醫師在術前查房時要檢查患者是否檢查手術免疫全套,如為HIV、HBV、HCV或梅毒陽性患者要及時告之參與手術的醫師和護士;對于急診手術,主管醫師要檢測手術免疫全套 (快速檢驗HIV、HBV、HCV、Trust)。檢驗科對于要求快速檢驗手術免疫全套應在2小時及2天內主動向臨床報告檢驗結果。
3、 醫務人員接觸病源物質時,應當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1) 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帶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 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 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的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 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 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專用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用銳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
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二、 發生職業暴露的處理措施
(一)局部緊急處理
1、 醫務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應當立即實施以下局部處理措施:
2、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3、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從近心端向遠心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沖洗時間大概為5分鐘),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4、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被暴露的粘膜,應當反復用生理鹽水沖洗干凈;眼睛受到血液或其它體液噴濺時,用生理鹽水沖洗,嚴禁揉搓眼睛和應用眼藥水滴眼(以上操作會擴張血管,增加進入血液的病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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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告部門負責人(醫生向科主任報告,護士向護長報告,清潔工向物業公司報告)。
2、部門負責人報告電話院感科,認真詳細填寫“職業暴露登記表”,待院感科科長、護理部/醫務科科長簽名后,復印一式三份,原版留院感科,復印件科室和護理部/醫務科各留一份。
。ㄈ┰u估與預防
院感科接到報告后應盡快(4小時內)評估職業暴露情況,并盡可能在24小時內采取預防措施。
1、立即給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開具HbsAg、抗-HBs、抗-HCV、抗-HIV、Trust檢驗單。
2、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況下,給患者檢驗HbsAg、抗-HBs、抗-HIV、抗-HIV、Trust。
3、患者HbsAg(+):
如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醫務人員需在職業暴露登記表上簽字“本人已了解輸用血液制品的相關事宜,同意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簽名作證。簽名同意后,由主治以上(含主治)職稱醫生開具處方單及注射單(診斷處注明“職業暴露預防用藥”),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個人繳費后到中心藥房取藥,并注射。
。1)醫務人員抗-HBs<10iu/ml或抗-HBs水平不祥,應24小時內注射乙肝
免疫球蛋白200~400u,并接種乙肝疫苗全套(由誰開單?????)。
。2)醫務人員抗-HBs在10-20iu/ml者,應應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200u,并強化注射乙肝疫苗一次。
。3)醫務人員抗-HBs≥20iu/ml者,可不進行進一步處理。
(4)暴露后半年內每個月應檢查HbsAg、抗-HBs、
4、患者抗-HCV(+):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抗-HCV(—),暴露后1個月、3個月、6個月應檢查抗-HCV,并根據復查結果進行相應抗病毒治療。
5、患者抗-HIV(+):應馬上通知院感科和分管院長,院感科通知三水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院感科工作人員帶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評估與預防指導,根據暴露級別和暴露源病毒載量水平決定是否實施預防性用藥方案。暴露后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傳染源陽性時隨訪時間應增加至一年)檢查抗-HIV。
6、患者Trust(+):
。1)推薦方案:芐星青霉素,120-240萬U/次,每周1次,連續2-3周。
(2)青霉素過敏:多西環素(強力霉素)100mg,2次/d,連用14天;或四環素500mg,4次/d,口服,連用14天;頭孢曲松最佳劑量和療程尚未確定,推薦1g/d,肌注,連用8~10天;或阿奇霉素2g,單次口服,但已有耐藥報道。
四、職業暴露后抽血項目僅限于: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和抗體、丙肝抗體、梅毒抗體、HIV抗體。首次驗單臨床任何一個有處方權的醫生都可以開,正常上班時間由當事科室報告院感科,非正常上班時間發生的職業暴露,由當事科室直接通知檢驗科檢測,第二天或待正常上班時間再報告院感科。隨診統一由院感科負責,驗單必須院感科蓋章確認,才能免費復檢。
五、職業暴露的費用:醫務人員在工作期間嚴格遵守職業暴露基本預防控制措施后發生的職業暴露,其中需要注射的預防疫苗或治療所需的藥物、檢查費用,均由醫院支付。支付方法是治療療程完成后,由當事人出具相關的(疫苗、治療藥物)發票,經科主任或護長簽名后,再由院感科科長確認簽名并登記后交主管院長簽名,最后報主管財務院長審批,到財務科報銷。
檢驗費用由檢驗科設“職業暴露”專項記賬,醫務人員不需要交費,檢驗科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工作量和檢測費用,年終報院感科科長確認簽名后交主管院長簽名,在相關經費中報銷。
六、隨訪和咨詢:
1、醫院感染科負責督促職業暴露當事人按時進行化驗和預防用藥,并負責追蹤確認化驗結果,定期監測隨訪。
2、在處理過程中,醫院感染科應為職業暴露當事人提供咨詢,必要時請心理醫生幫助減輕其緊張恐懼心理,穩定情緒。
3、醫院和有關知情人應為職業暴露當事人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職業暴露當事人情況。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院隔離技術規范》、《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血源性病原體職業接觸防護導則》、《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和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醫務人員的職業防護要求
1.建立工作人員的職業防護制度和相關措施,發現工作人員的醫院感染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和醫務處。一旦發生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放射損傷或事故立即報告本科室主任和醫務或醫院感染管理部門。
2.重點科室醫務人員應定期體檢,進行必要免疫接種。工作人員患傳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間應暫時離開直接觸病人和無菌物品的工作崗位。
進行消毒工作的相關人員應采取自我防護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
(1)熱力滅菌:干熱滅菌時應防止燃燒;壓力蒸汽滅菌應防止發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對操作人員造成的灼傷事故。
(2)紫外線、微波消毒時應避免對人體的直接照射。
(3)氣體化學消毒劑:應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氣體的泄露,按照國家規定定期檢測消毒環境中該類氣體的濃度,確保在國家規定的安全范圍之內使用。對環氧乙烷滅菌及低溫等離子滅菌還應嚴防發生燃燒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傷害事故。
(4)液體化學消毒劑:應防止過敏和可能對皮膚、粘膜的損傷。
(5)使用和處理銳利器械和用具時應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避免人體的刺、割等傷害。
3.醫院應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各類人員均應嚴格執行《醫務人員手衛生規范》、《醫院隔離技術規范》,做好個人防護,嚴禁工作時間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和外環境。
4.放射性防護要求:相關科室工作人員應該具備放射性防護有關知識,按照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和安全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醫務人員和患者的防護。一旦發生放射損傷或事故立即報告科室主任,按照醫院關于“放射事故醫學相關應急預案”要求進行處置。
5.生物安全防護要求:按照醫院關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堅持按需防護的原則
1.基本防護基本要求:適用對象:在醫院從事診療工作的所有醫護技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褲、隔離衣、工作鞋、工作帽和醫用口罩等。
防護要求:按照標準預防的原則,認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強防護基本要求:防護對象:進行接觸血液、體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視污染物操作的'醫、護、技人員;進入傳染病區的醫、護、技及相關工作人員;可能接觸傳染性或感染性病的人醫務人員;進行各種有創操作的醫務人員等。
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根據診療的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隔離衣:一般在進行有創操作或進入傳染病區時使用。
防護鏡:一般在進行可能被病人體液噴濺操作時或進入有特殊傳播途徑的傳染病區時使用。
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一般在進行有創操作或進入呼吸道傳染病區時使用。
手套:一般在進行有創操作、醫務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血液可能污染時使用。
面罩:一般在有可能被病人體液、血液、分泌物噴濺面部時使用。
防護要求:醫務人員認真評估醫療活動的危險性,采取以上適當的防護措施,注意利器的安全使用與收集,有效防止傷害,堅持標準預防,認真洗手和手消毒。
3.嚴密防護基本要求:防護對象:給呼吸道傳染病病人進行有創操作如進行氣管插管、氣管理切開或吸痰時;或給不明原因死亡患者進行尸解時。
防護配備: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可使用全面型呼吸防護器;
防護要求:嚴格執行所有防護程序,堅持標準預防,認真洗手和手消毒。盡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及時按要求收集,嚴密防范利器傷害,用后規范收集。
三、對感染性疾病防護具體措施:
按照醫院下發的“預防感染性疾病造成院內感染的控制措施”的具體要求執行。
四、醫務人員遭受銳器傷害后的報告處理:
根據衛生部《血源性病原體職業接觸防護導則》的通知要求,對照醫院制定的關于“經血傳播性疾病職業暴露防護制度、處理原則、或措施流程”,當醫務人員在醫療操作、護理過程中遭受銳器傷害后,應及時報告醫務、護理部門、醫院感染管理科,并按照醫院相關規定的處理流程進行處理。
五、防護用品規范使用:
口罩、護目鏡、防護面罩、手套、隔離衣與防護服、鞋套、防水圍裙及帽子的使用和穿脫順序按照《醫院隔離技術規范》要求執行。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3
一、職責
1.感染管理科、預防保健科共同負責青醫附院感染性疾病相關的職業防護管理工作。
2.醫院應為醫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消毒與防護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醫院有關科室與部門應加強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防護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員獲取和使用。
4.醫務人員應掌握相應的職業安全防護知識與技能、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預防控制措施、避免和減少職業暴露的發生。
5.醫務處、護理部、門診部、后勤保障部等負責相應人員與部門的職業安全防護的培訓與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關的職業防護的概念及發生職業暴露的處置規定
1.感染性疾病相關的職業防護是指預防針 刺傷、血液體液暴露等導致感染性疾病發生的相關防護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關的職業防護涵蓋的人群包括:青醫附院工作人員、在青醫附院工作的`實習學生、進修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3.上述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銳器傷、血液體液暴露時按照“醫務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的處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適宜的處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時報告,并到相應的業務科室或機構就診、隨訪。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將職業暴露的相關信息進行報告。
4.節假日及夜間發生職業暴露時報總值班室。
5.上述人員發生針刺 傷等可能導致感染性疾病的職業暴露后,在初診及隨訪期間產生的檢查費、預防性治療費由相關人員持有效證明材料,經預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長簽字后到規劃財務部報銷。
三、醫務人員職業安全防護措施
1.醫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病源物質,接觸這些物質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2.醫務人員接觸病源物質時,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⑴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帶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⑵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轻t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3.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4.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5.使用紫外線消毒時,不得使紫外線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損傷。
6.干熱滅菌時勿與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觸,滅菌后要待溫度降到40℃以下再開箱,以防炸裂。
7.壓力蒸汽滅菌設備的具體操作步驟、常規保養和檢查措施應按廠方說明書的要求嚴格執行。
8.接觸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時應戴橡膠手套、防止濺入眼內、吸入體內或皮膚粘膜上,一旦濺上,應及時用清水清洗。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4
1.消毒劑、麻 醉 藥的接觸 由于手術室工作中消毒隔離非常重要。因此護士每日必須與大量化學消毒劑打交道,而這些消毒劑不論是揮發到空氣中還是與皮膚黏膜的接觸,都可以對人體造成慢性傷害。手術室消毒劑的使用應盡可能以新型低毒、無毒的消毒劑取代老式的消毒劑。配置消毒液應了解其理化性質,戴口罩及手套,定時通風,積極做好防范措施。規范麻 醉 藥品的使用方法,減少麻藥的外泄。
2.血液體液的污染 手術室的工作性質使得手術室的醫生和護士過多地與患者的血液體液接觸。手術患者中存在較多的傳染病患者,如肝炎、結核、艾滋等,手術中又存在較多的利器、銳器,手術節奏快,稍不留意就可能出現刺傷,進而被感染。必須規范手術室內的各項防范用品的使用。將一次性手套多處放置,在可預見于患者體液、血液接觸時候及時取用。正確地使用利器盒,安取刀、針等使用針持,用過的注射器不回套。在進行可能發生血液噴濺的手術時,醫生要戴防護眼鏡。
3.儀器設備的危害 手術室較其他科室的設備儀器多許多,如:電鉆、電刀、X線、腔鏡等。這些設備在極大提高手術水平的`同時,也為手術室的護士帶來了安全隱患,如電損失、噪音、輻射等。平時要注重儀器設備的保養以減少儀器出現意外。不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儀器(如老化的設備,一次性物品的反復使用)。孕期護士應避免安排參加造影,透視等含有放射線的工作。
4.提高醫生和護士的自我保護意識 學習關于乙肝、丙肝、HIV、結核等傳染病方面的知識,了解各種病毒的傳播方式及如何采取防護措施。重視洗手環節。如手破損應用防水敷料包扎并戴手套,防止開放性傷口被患者血液污染。掌握銳器損傷后的處理程序,同時注重上報,以得到及時的監測與治療。
5.減少不良習慣的養成 合理地排班,盡量避免長時間工作。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5
一、標準預防的概念:
針對醫院所有患者和醫務人員采取的一組預防感染措施。包括手衛生,根據預期可能的暴露選用手套、隔離衣、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處理患者環境中污染的物品與醫療器械。
標準預防基于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膚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則。
二、標準預防的內容包括洗手、戴手套、使用面罩、護目鏡、口罩和隔離衣,具體措施為:
1.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醫務人員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內,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6.醫務人員在臨床工作中使用合格的防護用品。
7.醫務人員若發生職業暴露后,嚴格按暴露的處理流程進行處理。
三、術語和定義
感染源:病原體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場所。
傳播途徑:病原體從感染源傳播到易感者的.途徑。
易感人群:對某種疾病或傳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空氣傳播:帶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μm)通過空氣流動導致的疾病傳播。
飛沫傳播:帶有病原微生物的飛沫核(5μm),在空氣中短距離(lm內)移動到易感人群的口、鼻教膜或眼結膜等導致的傳播。
接觸傳播:病原體通過手、媒介物直接或間接接觸導致的傳播。
感染鏈:感染在醫院內傳播的三個環節,即感染源、傳播途徑和易感人群。
隔離:采用各種方法、技術,防止病原體從患者及攜帶者傳播給他人的措施。
終末消毒:傳染源離開疫源地后,對疫源地進行的一次徹底的消毒。如傳染病患者出院、轉院或死亡后,對病室進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6
一、根據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技術規范》,要求如下:
1、工作人員上崗著裝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時戴口罩、手套、隔離衣、專用防護鞋、防護鏡、防護面罩)。
2、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嚴格禁止針頭回套操作,以防刺傷。工作人員發生醫院感染事件以及銳器傷,應及時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在進行消毒工作時工作人員應采取自我防護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當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
4、凡新來醫院的醫、護、技人員,必須檢測肝功及乙肝五項,化驗結果全部陰性者接種乙肝疫苗。
5、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儲存、處置等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須的防護用品,垃圾回收人員必須戴口罩帽子和膠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潔雙手、沐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防止其健康受到損害。
6、各類人員均應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個人防護和公共環境的`保護,完成操作或離開工作區域時及時摘手套。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進入食堂、宿舍和醫院外環境。
7、醫務人員對病人的排泄物、血液、體液無論是否被污染或接觸非完整皮膚和粘膜都必須采取防護措施。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傳播的隔離、空氣傳播的隔離和飛沫傳播的隔離。
二、醫院感染應按照標準防護實行分級防護的原則
1、基本防護(一級防護)
適用對象:
在醫院傳染病區、發熱門(急)診以外的從事診療工作的醫護技人員。
防護配備:
白大衣、工作褲、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
防護要求:
按照標準預防的原則。
2、加強防護(二級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接觸血液、體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視污染物的操作時的醫、護、技人員;進入傳染病區的醫護技工作人員;傳染病流行期間的發熱門診等。
著裝要求:
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根據診療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防護鏡(進入傳染病區時,進行可能被體液噴濺操作時)、醫用防護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手套(醫技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血液可能污染時)、面罩(有可能被體液、血液分泌物噴濺時)、鞋套(進入傳染病房或病區)。
3、嚴密防護(三級防護)
防護對象:
進行有創操作如給呼吸道傳染病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時。
防護要求:
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可使用專用防護面罩。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7
一、職業防護原則
1、基本防護
防護對象: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工作的所有醫、護、技人員。
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觸傳染病人時要加穿隔離衣。
2、加強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務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隔離病區等區域的工作人員;轉運確診或疑似為傳染病患者的醫務人員和司機。
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加用以下防護用品:隔離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護眼罩、面罩等。
3、嚴密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如給特殊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等操作和作傳染病人尸解的醫務人員。
防護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全方位防護,應使用面罩、呼吸防護器。
二、基本預防控制措施
1、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掌握常見感染病的傳播途徑、隔離防護技術,減少職業危害。
2、遵照標準預防的原則,在接觸病原物質時,應當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1)在接觸病人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時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噴濺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面罩,穿隔離衣或防水圍裙等。
。3)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盡量減少創口出血,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4)處理針頭時不要太匆忙,手持針頭和利器時,不要讓銳器面對著他人,在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時,應取得他人的協作,使用的針頭不可再套回原針帽內,如果一定要套回,則采用單手復帽技術,不要將銳利器具直接傳遞給他人,使用后的銳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毀銳利器具等。
。5)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須戴雙層手套。
3、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飛沫隔離。
4、嚴格執行手衛生規范。
5、對手術前及輸血前患者必須嚴格進行“感染篩查”。門診小手術等有創操作前,應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則下做“感染篩查”,如病人不同意做,應在“告知單上”簽字,科室留存備查。
6、檢驗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標本后,應于24小時內報告“感染篩查”結果。對于HIV抗體初篩實驗陽性的標本,檢驗科應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負責人,醫院感染管理科指導科室做好防護工作,同時相關人員要保護患者隱私。
三、發生血液傳播疾病職業暴露后的應急處理
1、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用生理鹽水沖洗黏膜。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由近心端向遠心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被暴露的黏膜,應當反復用生理鹽水沖洗干凈。
4、發生艾滋病病毒的職業暴露后,醫務科及時組織院內相關學科專家依據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對其暴露的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進行評估和確定,確定是否預防性用藥,如需用藥,制定具體的預防性用藥方案。
5、發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傳播疾病的職業暴露后處理和隨訪。
四、報告、體檢和隨訪
1、職業暴露發生后,當事人在應急處理后,應盡快報告科室負責人(科主任或護士長);
2、職業暴露當事人填寫《盤錦市第二人民醫院職業暴露事件登記表》,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送交醫院感染管理科。
3、依據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和《血源性疾病職業暴露防護處置流程》,醫務處對發生職業暴露的當事人立即進行職業暴露評估并確定體檢項目和相關,體驗科協助實施體檢,預防保健科負責對發生職業暴露后的`預防用藥品和高效價乙肝免球蛋白的藥品保障及隨訪。
五、使用化學消毒劑的防護:
保證良好的通風環境,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戴手套、口罩,必要時穿防護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時更換,盡量選擇對空氣污染小的化學消毒劑,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容器加蓋,對化學消毒劑原液要正確貯存。
六、化學防護:配藥室經常自然通風,必要時安裝排氣扇。
在配制化療藥及為病人進行化療藥物的穿刺注射時,應戴口罩、帽子及雙層手套,配制化療藥后的垃圾按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蓋。操作中不慎將藥液濺到皮膚或眼睛,應立即使用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如果藥液溢出到桌面,醫用紗布吸附藥液,再用清水沖洗被污染桌面。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操作規程,減少各種危險行為。
2、強化職業安全意識,建議醫務人員接種乙肝苗。
3、嚴格遵循標準預防的原則,熟練掌握和正確使用防護技術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醫務人員傷害的操作,正確處理意外刺傷事件:
5、正確處理病人使用后的設備、污染物品以及醫療廢物。
6、當出現職業暴露傷害時,應遵循暴露后的處理原則,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評估、預防性和定期隨訪。
7、發生銳器傷后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銳器傷后傷口緊急處理:
。1)捏住傷口近心端,以阻斷靜脈回流
。2)立即用流動水沖洗,向傷口部位方向持續推擠,擠出傷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擠一松,避免將污血倒吸入血循環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傷口
其他處理
病人HIV(+)
(1)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后盡早服用雙汰芝,最好在4小時內實施,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即使超過24小時,也應當實施預防性用藥
(2)醫務人員抽血檢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蹤檢查Anti—HIV
病人HbsAg(+)
。1)醫務人員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苗或HBIG
(2)醫務人員HbsAg(—)Anti—HBs(—)未注射苗:24小時內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苗注射
(3)醫務人員HbsAg(—)Anti—HBs(—)已完成苗注射未產生抗體:24小時內注射HBIG并補一劑苗
。4)醫務人員HbsAg(—)Anti—HBs(—)正接受苗注射未產生抗體:24小時內注射HBIG并繼續完成苗注射
。5)暴露后六個月、一年,追蹤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醫務人員Anti—HCV(+):繼續追蹤肝功能
。2)醫務人員Anti—HCV(—):注射干擾素3天,暴露后3個月、6個月、7個月、1年定期追蹤肝功、Anti—HCV
病人TP(+):醫務人員預防注射長效青霉素,暴露后三個月追蹤TP
(一)標準預防
認定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黏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
2、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
3、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時,不論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須洗手。遇有下述情況必須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觸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環境或傳染其他人時。
2、戴手套:接觸病人的上述物質及其污染物品時,接觸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膚前均應戴手套;對病人既接觸清潔部位,又接觸污染部位時應更換手套。
3、上述物質有可能發生噴濺時,應戴眼口罩,并穿防護衣,以防止醫護人員皮膚、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質污染的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應進行清潔和適當消毒。
5、污染的床單及時處理,防止接觸病人的皮膚與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傳播。
6、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以防刺傷。
7、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清潔及環境表面消毒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8、污染環境或不能保持環境衛生的病人應隔離。
。ㄈ┽t護人員的防護要求
1、基本防護:
防護對象;在醫療中從事診療活動的所有醫、護、技人員。
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強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護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的工作人員;轉運疑似或臨床診斷傳染病的醫護人員和司機。
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
防護鏡:有體液或其他污染物噴濺的操作時;
外科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
手套:操作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或破損皮膚黏膜的操作時;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體液噴濺時;
鞋套:進入傳染病區時。
3.嚴密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對傳染病尸體進行解剖的醫務人員。
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應使用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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