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調研報告(實用15篇)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險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保險的調研報告1
前言: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今天,養老問題成為我們日益關注的問題之一,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使維權護老成為新世紀的一個社會性問題。二在老年人群中,農村老人約占80%,在農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出現了幾多不便,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嚴重。在當今金融危機的背景先,積極推動養老保險尤其是農村養老保險對于改善中老人生活水平及移動內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而當前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繼農村低保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后的第三大農村社保制度,將使農民也能夠和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此次調查,我們通過對農村相關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展現了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實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調查背景與目的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應該關注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老師要求我們在這個暑假期間做一些社會實踐調查報告,于是我對我們村子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調查。探究現階段十點的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對象
我在我的村子周圍展開調查,我對部分老年人進行尋訪調查,了解他們對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認識以及自己的看法。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每天我都和鄉政府的叔叔阿姨在去走訪周邊的老人,鄉機關人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過去的'勞農保較以前員告訴了我一些關于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基本知識,他們告訴我自從我國政府出臺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后,全國已有25個省、305個縣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新農保較以前主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首先,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勞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存儲的方式。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第二,勞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機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
此外,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幾率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存儲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養老金的待遇條件是只要年滿十六歲的人就可以參加投保,一直投保到五十九歲為止,在此期間參保人員每年只需選擇xx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這五個檔次中的一種繳費即可,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當年齡達到六十周歲時即可開始領取保險資金。
在外面走訪的兩個多星期中,訪問了不少的村子。尋訪的人有老人也有中年人,參與養老保險的人中以40~50年齡段最多。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人對養老保險知道比較清楚,而三分之二的人對其不太了解。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與普及度有待提高。根據調查的結果得知目前不買養老保險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這一項占很大的比例,而又少數的人是因為不太了解農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貿然參與,還有些人認為以后每月拿到的養老金比較少從而不遠參加投保。而已經買了養老保險的人中,不少人是為了減少子女的負擔才參與投保的,也有不少人是為了保證自己的老年生活,參保的人中大部分人都覺得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所要交納的保險金額比較合理,他們覺得政府實行的關于農村的養老保險的一系列措施對于農民的切身利益比較有利,也有人有其它的原因。
雖然現在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著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但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人們對于養老保險的預期很高。
通過我和叔叔阿姨一起走訪的各個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獲,其中有位爺爺很高興的對我們說:現在我們中國變的越來越好了,現在呀!我們不只不用交農業稅,而且還給我們補貼,還給我們這些有年紀的老人發放養老金,以前都是沒有的,可能補貼的資金不算很多。但至少可以減輕點家里的負擔。他還說了很多話,大多都是關于國家政策怎么怎么好的話。
盡管養老保險制度有很多的好處,但卻也存在某些不足之處。我
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制度的不穩定。有些人認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難,并且覆蓋面積小,而且,從整體來看,大部分農村居民仍然延續了家庭養老的現狀,只有少數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和商業保險等某一種或多種養老保險待遇。所以說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并不理想,農村養老保險現狀急需改善。
雖然只是一個簡短的實習,但我卻更那些叔叔阿姨學到了不少。以前我只知道有農村養老保險這一項惠民的政策,從爸爸的口中偶爾聽到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但都是些表面上的東西,沒有像這次一樣那樣深入的去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知識,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我除了更詳細的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還了解了其他方面的事,因為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所以認識很多的人也了解了更多的事,他們還教會了我如何為人處事,他們對客人的熱情感染了我,總的來說這次的實踐受益匪淺。
保險的調研報告2
社會保險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縣經濟生活發展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社會保險征繳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險種多,統籌管理的要求高,對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盼、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還有許多環節需要不斷改進、完善。
一、目前我縣社會保險征繳管理基本情況
1.應保人數分析。根據如東縣20xx年《統計年鑒》統計數據,全縣常住總人口104萬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的有14.1萬人,第二產業的有30.9萬人,第三產業的有17.3萬人。從以上數據分析,全縣應參加社會保險對象為48.2萬人(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考慮到20xx年參加城鄉居保繳費人數為24萬人,外出務工參保的約16.1萬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停繳費人員4.3萬人,實際全縣應保未保的約有8.2萬人。該數據屬保守統計,外來務工人員還未統計在內。這些應保未保的對象主要分布于5-10人小微企業以及餐飲、KTV、浴室、發廊等服務性的行業。
2.近三年養老保險擴面情況分析。20xx-2015年當年擴面人數分別為16477人、24433人、19731人,三年年末總參保人數分別為145651人、155760人、161107人,當年凈增人數分別為5562人、10109人、5347人,當年擴面人數從總數上看比較樂觀,但最終只有1/3轉化為凈增人數,其余的被退休、斷保等減少人數所抵沖。目前,我縣的養老保險贍養比為2.63:1,要維持此贍養比水平,每年的擴面凈增人數要達到11000人左右(按每年新增退休人員5000人,退休人員死亡800人計算),而實際上近三年平均每年凈增參保7000人左右,與當年新增領取養老金人員的比例約為1.6:1,必將導致養老保險贍養比會逐年降低。
3.近三年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情況分析。20xx-2015年當年基金收入分別為88505萬元、106571萬元、128709萬元,較上年分別增長13%、20.41%、20.77%;基金支出分別為111047萬元、131497萬元、145479萬元;省市補貼分別11321萬元、19195萬元、16803萬元,通過基數的調整、征繳手段的強化,基金征收幅度逐年增長,基金缺口有所減少,但剔除省市補貼,基金收支平衡的壓力仍然巨大。
二、社會保險征繳管理的矛盾與問題
1.任務指標與擴面空間的矛盾。從20xx年以來,我縣連續實施了四輪社會保險擴面(三年為一輪),所下達的任務指標均為剛性指標,各鎮區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下達的擴面目標任務。盡管目前還有近9萬人的擴面空間,但擴面對象基本分布在小微企業以及服務行業個體工商戶,人員流動性大,動態監管難以到位。部分鎮區在工作難度增大的情況下,認為局下達的任務指標不盡科學合理,思想上有一定的抵觸情緒。
2.經濟告別高速增長“新常態”帶來的問題。在當前我縣經濟發展下行的“新常態”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必然帶來規模性的崗位流失,就業總量增速緩慢。近三年全縣新增參保用人單位僅有1062家,共計新增參保5264人,新增單位數少、規模小、吸納就業能力弱,可擴面的.用人單位空間萎縮。而在這三年中,有82家用人單位因法定代表人逃逸等原因暫停結算,涉及職工875人,造成企業的欠費、大量工人的下崗或自謀職業,職工下崗后因無力繳費或糾結今后政策變化,斷保的現象持續加劇。
3.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問題。全縣絕大部分商貿、餐飲、住宿、維修等用人單位,使用的服務人員屬于社會保險應保對象,但這部分群體由于流動性大、工作時間不固定,工資一般以現金的方式結算,用人單位無賬可查,促其參保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另外,這部分群體由于就業技能不高,很多是外來務工人員,較為注重眼前利益,主動參保意識不強,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也是忍氣吞聲。
4.先保后即退保的問題。部分用人單位不愿承擔社會責任,想方設法不為職工參保或不按職工實得工資申報繳費基數。即使被查處后,也只是一段時間內為職工參保繳費,然后采取減員等方式逃避社保保險責任。也有部分鎮區為完成擴面指標,年末突擊辦理人員參保,然后停保不再續繳。目前在職暫停繳費人員中在單位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的有10260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4845人;靈活就業人員中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4502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3505人。這類人員一旦在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一樣可以享受喪葬費和撫恤金。有滿足享受遺屬補助條件的還可以享受遺屬補助,這必然會加重養老基金的負擔。
三、對策和建議
1.全力沖刺既定的社會保險覆蓋任務指標。20xx年初,在制定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目標時,經過多輪調研,綜合了縣公安數據庫各鎮人口數,國稅、地稅、工商、縣總工會提供的企業從業人數,以及已參保繳費的人數,采取統一的測算辦法,所下達到各鎮區的社會保險擴面任務指標是基本客觀的。20xx年,是全縣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的收官之年,要繼續堅持以“擴面、提質、增量”為總體工作要求,確保完成社會保險擴面不低于18000人,力爭20000人的既定目標,為“十三五”規劃開好局。
2.強化社會保險窗口稽核和實地稽核。嚴格執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在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申報時,要求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必須經過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在征繳管理過程中存在少報繳費人數,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一經發現及時移送社會保險稽查大隊處置。
3.建立人社地稅信息平臺。參保單位在地稅和人社部門都要申報用工人數和繳費基數,在地稅申報時為多支成本,會報高基數,多報人數。但在人社部門申報時為少參保少繳費,會瞞報人數、基數。為此,擬會同地稅建立了人社和地稅部門的信息平臺,即時比對同一單位的申報信息,用人單位在兩個部門申報的人數和基數必須一致,虛報、瞞報的情況必將得到有效遏制。
4.分步實施社會保險“五險同征”。一是依托“全民社保登記計劃”,摸清應保未保人數,努力做到參保對象全覆蓋。二是依托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征繳管理,分步實現五項保險同步,繳費基數足額的目標。此外,隨著職工養老保險擴面空間的持續萎縮,要大力提倡符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保參保人員轉入職工養老保險,這既能擴大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也能給廣大職工帶來實際利益,建議要大力推進這項工作。
5.加強經辦服務信息化建設。在繼續使用現有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開發網上申報模塊,減輕用人單位辦事成本,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實施這種辦法,窗口稽核的作用就會明顯減弱,實地稽核的工作量就會更大。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相對集中于年底繳費的實際,在第三季度通過媒體、手機短信等,告知其安排合理時間盡早續繳或就近到建設銀行網點繳費,避免年底出現擁擠、等待等現象。
6.考核機制進一步科學。目前我局對各鎮區和保障所擴面考核主要體現在參保人數和征收基金方面,建議對以上考核要建立正反兩方面的考核機制,完成任務是一個方面,屬加分的考核;轄區內如有職工舉報單位未辦理參保經查屬實的,或經稽查大隊稽查發現有單位職工未辦理參保的,根據人數,應建立扣分考核機制。此外對于轄區內的欠費總額占應征社保費總額的比例也要列為考核內容,目前雖然每個季度將欠費情況發送到各鎮區,但各鎮區黨委、政府可能只注重維穩方面的考慮,真正基金清欠方面沒有給予高度重視。
作者:宋一新 單位:如東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保險的調研報告3
尊敬的xxx醫保局領導:
在市勞動局以及醫保局的正確領導與指導下,我店嚴格遵守和執行醫保有關法律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醫保政策。根據貴局考核內容要求以及公司規定,于x年xx月xx日 ——x月x日對本店醫保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我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學習,完善醫保管理責任體系。我門店醫保制度健全,藥品種類齊全;多次組織全體員工學習醫保政策,定期對員工進行相關培訓,以優質、專業服務于顧客,杜絕違規操作,依法執業。
二、醫保刷卡電腦專人專機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員學習相關制度及操作流程。為確保醫保刷卡電腦系統操作安全,公司對醫保刷卡專用電腦進行了鎖定監控管理,禁止員工登錄互聯網站,確保了設施的.安全性以及數據及時準確地上傳。
三、本店嚴格遵守和執行GSP的相關管理規定,將藥品進行了“四分開”陳列存放。處方藥規范經營,并作了相應的處方記錄。四、針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不足之處,本店在公司領導的督促和監管下,及時進行了糾正和整改。感謝市醫保局各位領導蒞臨本店指導工作!
此致
敬禮!
XXXX藥店
xx年xx月xx日
保險的調研報告4
近年來,xxx市財產保險公司不斷增多,僅xx年就有永安、大地、大眾、太平4家公司的分公司開業,截至xx年上半年,已有財產保險公司11家。其中,保費規模小于8000xxx元的中小規模保險公司有7家,分別為華泰、天安、永安、大眾、大地、太平、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市場主體的增多,進一步完善了保險市場主體結構,提高了市場效率,標志著xxx市保險業已向多層次、專業化、市場化的方向邁出了重要一步。但從市場調研和檢查情況看,中小規模產險公司經營管理的理念尚不成熟,影響其發展的因素還比較多,迫切需要各方面積極采取措施,研究對策,促進其健康發展。
一、中小規模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現狀
(一)市場份額較小。xx年上半年,xxx市財產保險保費收入93685xxx元,其中人保股份、太平洋產險、平安產險三家保費收入之和為73892xxx元,占市場份額的79%;華泰、天安等7家中小規模財產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共16075xxx元,僅占17%;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山東省分公司保費收入3718xxx元,占4%。
(二)業務結構失衡。中小規模財產保險公司均將見效快、技術含量低的機動車輛保險作為銷售主導險種,業務范圍局限于企財險、車險、貨運險“老三樣”,導致業務結構失衡。從xx年上半年的情況來看,車險保費收入占全市財產險市場保費總收入的58%,車險、企財險和家財險保費收入占產險總保費收入的72%以上;大地、永安、天安等7家中小財產險公司的車險保費收入占79%,車險、企財險和家財險保費收入在產險中的占比為90%,遠遠高出全市產險公司的平均水平。
(三)盈利水平不高。目前中小規模財產險公司雖已成為xxx市保險業發展的新興力量,但由于創業前期投入大、規模小、展業能力有限、抗風險能力差等原因,普遍出現盈利水平低甚至虧損的狀況。以收入凈利率(凈利潤/營業收入)為例,上半年,人保、太保、平安3家公司的平均凈利率為2xxx元02%,華泰、天安等7家中小規模保險公司的平均凈利率為-25xxx元1%。因此,中小保險公司必須在增加營業收入的同時,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費用開支,增加凈利潤。
(四)發展前景看好。中小規模保險公司有著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差、品牌效應不強、內控制度相對滯后等不足,同時又具備競爭手段靈活、機制靈活、員工成長性強、工作積極性高、沒有歷史包袱等優勢。他們能夠有效地避開大公司的激烈競爭,以小額分散業務為主,積極拓展大額業務;以營銷滲透為手段,積極發展郊縣業務;以多渠道、廣代理為途徑,積極爭取優質代理業務,確保有效切入市場,實現平穩起步。
二、中小規模財險公司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目標市場定位不明確,缺乏自身特色。保險業是經營風險的行業,由于大數定律的要求,保險公司存在最低經濟規模要求,新進入者的初始規模如果太小,就不能進入。而要達到最低經濟規模,新生保險公司面臨著資金籌集、人才儲備以及因規模增大、產品增加而帶來的產品降價風險等方面的問題。雖然天安、華泰、大地、永安等各家中小規模保險公司的相繼成立,打破了xxx市由人保股份、太平洋產險、平安產險3家大型保險公司長期壟斷產險市場的`局面,但這些新生保險企業目前規模較小,創新性的優勢業務較少,在進入市場前,缺乏對市場的足夠了解,目標市場定位尚不明確,形成了“小而全”的經營格局,缺少特色,使今后發展具有一定的難度。
(二)專業化經營的基礎不牢。目前,xxx市中小保險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是市場、產品和客戶細分不足,專業技術和基礎數據積累不夠,核心技能水平低,簡單模仿多,獨立創新少,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嚴重,產生這些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小保險企業的專業化程度不高。
1xxx元人才、技術缺乏。一些工作人員未經專業培訓或者培訓不足就匆匆上崗,保險基礎知識缺乏、業務不精,從業人員總體存在技能單一、綜合素質不高等問題。目前在中小保險公司還存在從業人員特別是管理人員流動頻繁的現象,各新生中小保險公司還沒有形成人力資源的培養、儲備、使用機制,頻繁的人員流動給其業務發展帶來了較大影響。
2xxx元內控機制薄弱,基礎管理相對滯后。由于公司初建,人員少,部門機構不全,業務發展的壓力大,有些管理人員身兼數職,有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尚未真正建立健全,有的公司即使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但由于內控制度不嚴格或執行不力,也無法得到有效落實。從現實情況看,各公司已逐步認識到了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隨著內設機構的日益健全,內控管理有望得到加強。
(三)險種結構過于單一。傳統的財產險產品市場基本上已經飽和,潛在的新興保險消費市場尚無能力問津。社會認知度不高,品牌優勢不明顯,承保能力受限,在大項目上參與競爭的機會少,使中小保險企業在起步階段只能選擇那些標的小、風險分散、技術含量低和易上規模的險種切入市場,在個別險種上產生了
“過度競爭”。過度競爭導致企業成本居高不下,生存問題成了中小保險公司面臨的頭號問題,經營行為日趨短期化,被動跟著市場走,以價格競爭為策略,減少了利潤空間,給原本規模較小、實力不足的中小保險公司帶來了較重的財務危機。
(四)與中介公司的合作程度低。由于中小保險公司缺乏展業人員,一半以上業務是從中介機構獲得的,但中介市場的不規范給中小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一是合作層次淺,絕大部分的合作關系僅就代理險種、手續費支付標準等進行了簡單約定,然后視市場情況開展業務合作。個別代理公司利用保險公司間的競爭和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心理,憑借自身掌握的保費資源,索要高額手續費,并且不提供中介發票。二是合作內容少,按有關規定,保險中介的業務經營范圍可覆蓋保險產品營銷、服務、理賠的全過程,但目前的合作僅限于代理收取保費,甚至簡單介紹業務,并未實現保險服務和理賠查勘方面的全方位代理。因此應該推進保險產業價值鏈上不同環節的專業化,大力發展經紀公司、專屬代理公司、理賠公司、客戶服務公司、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主體,用市場交易取代內部分工,使市場主體更加關注專業化經營,更加注重技能培養,提高經營效率,增強行業競爭力。
三、對中小規模財產險公司發展的建議
(一)加快自身制度建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1xxx元確立經營理念,明確經營目標。中小規模保險公司要牢固樹立起市場觀念,憑借自身的敬業精神、專業水準、服務質量和良好信譽在市場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同時,積極研究市場需求,充分利用自身“船小好掉頭”的特點,發現新的利潤增長點,贏得特定市場利潤,避免與大保險公司在已成熟的領域相互競爭。
2xxx元完善公司內部制度建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一要健全組織框架,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有效的內控機制,確保公司內部責權分明、運作有序、規范經營。二要打造一支高素質的隊伍,用職業水準、職業紀律、職業操守和職業形象贏得投保人與社會各界的廣泛認知和認可。
(二)找準市場切入點,打造核心競爭力。保險企業核心競爭力是一個以信息技術為支撐、能夠為某個或數個特定保險市場提供核心專長的生產服務體系。中小規模保險公司具備競爭手段靈活、機制靈活、員工成長性強、工作積極性高、沒有歷史包袱等優勢,應進一步加強對市場的調查研究,細分險種、細分地域、細分業務渠道、細分客戶群體。首先選擇幾個效益好、且有前景的行業作為自己的發展依托,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在發展初期,中小保險企業一定要有所為有所不為,集中力量,從一兩個險種入手,實現突破,通過對核心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形成局部優勢,做出名氣,創出品牌,憑借其專業化優勢,搶占某些利潤較為豐厚的特定市場,迅速完成利潤、市場份額、經驗、技術、人才和無形資產的積累,實現高效快速的業務增長,然后再向其它險種或領域擴大戰果,最終建立全面優勢。
針對市場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建設專業化的核心競爭力是中小規模保險公司最為急迫的任務。做好、做專和做強是建立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基本原則,也是中小保險公司在發展初期應堅持的發展戰略。
(三)積極學習借鑒外資公司的先進經營管理理念。中國保險市場正處于全面對外開放環境下,新生中小財產保險公司應積極借鑒學習外資保險公司和較大規模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和管理經驗。一是在處理“規范和發展”關系問題上,先規范,后發展;二是在短期經營策略和長期發展戰略上,堅持效益第一,強調利潤最大化為開拓市場的原則;三是采取“品牌經營、服務競爭”策略,使公司在品牌和服務的差異化競爭中長期受益;四是在組織結構、管理流程上,注重專業化分工,強調分權制衡、分級授權,從制度上保證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五是在核算上強調營運細分,以信息技術作為業務、財務、行政管理的平臺,注重會計與業務統計的一致性,注重會計與精算互補利用。
(四)監管部門應為新公司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1xxx元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向專業化發展。在市場現有競爭格局下,應培養各市場主體的專業化優勢,注重在專業領域培育技術實力,增強核心競爭力。由監管部門推動、地方政府牽頭,建立推動保險業發展的協調機制。以產品創新為切入點,加強與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研究解決影響中小保險公司發展的問題,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監管部門要做好產品創新的引導工作,加強對金融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延長保險產品的保護期,鼓勵和支持中小保險公司通過應用信息技術,開發具有基于風險因素、業務特征、市場、營銷渠道數據的費率浮動的產品。定期開展市場調研,了解市場新增的保險需求,調查新險種的市場接受程度,并通過定期報告及研討會等形式將這些信息反饋給中小保險公司,為中小保險公司開發新險種、改進老險種提供參考意見和指導。
xx元積極進行監管思路和監管方式的創新。根據中小規模保險公司的發展特點,采取分類監管措施,規范市場行為,重點監管經營的合法合規性。保險公司及中介機構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持業務往來的票據真實完備,各項費用據實列支,對危害被保險人利益、擾亂市場秩序、危害保險體系穩定的誤導、欺詐和惡性競爭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以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確保中小規模保險公司打好經營基礎,實現整個保險業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保險的調研報告5
目前,中國農村信用社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農村金融市場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風港。中國農業銀行正式回歸農村金融市場,各大商業銀行紛紛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并有多家國外銀行從開始搶占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然而多年來形成的經營模式已經很難幫助信用社獲得更大的經營利潤,農村信用社若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從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為主要經營渠道的模式調整到與中間業務并重的發展方向上來。中間業務與傳統業務相比,具有風險小、成本低、業務量大、收益穩定、派生性強、附加值高等優點。中間業務種類繁多,傳統的中間業務包括匯兌結算、票據承兌、代理收付、代客理財、信托租賃及國際業務中的信用證、代客買賣外匯等。近二三十年來,銀行的中間業務得到了較快的發展,新興業務層出不窮。如,信用卡業務、電子轉賬系統、擔保承諾、代理融通、代理保險、債務互換、信息咨詢等業務。特別是近些年來,銀行業為了提高盈利能力,出現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業務。但是由于信用社大多地處農村,許多類中間業務并不適合農村的實際,所以信用社開辦的中間業務種類偏少。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消費者擁有的基本保障明顯不足,并且我國保險的普及率還非常低,客戶急需的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財產保險等產品所占比重較低,尤其是在農村,保險業務始終沒有普及到普通居民當中,這就為信用社在保險領域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機。
一、銀行保險的現狀
銀行保險一般指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網絡和客戶資源銷售保險產品。由于銀保合作可以通過資源共享提高經營效率、實現“雙贏”,銀行保險在海外得到了迅速發展,以國外銀行為例:,歐洲保險傭金占銀行總利潤的比例高達10%,20xx年這一比例將達到15%,500家大銀行中接近一半擁有專門從事保險業務的附屬機構。
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達到11137。3億元,同比增長13。8%,其中銀行代理保險實現保費收入3038.99億元,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27。29%。對于銀行來說,積極發展銀保業務不僅可以豐富銀行的服務內容,拓展銀行業務,降低銀行對利差收入的依賴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險公司的客戶,深挖保險公司擁有資源的潛力,實現資源共享;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利用銀行龐大的營業網絡銷售保險產品,不僅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營銷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銀行良好的信譽和客戶資源拓展市場。
二、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發展的現狀
在我國的大多數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收入只占各項收入的極小份額,以廊坊市某聯社為例,營業收入26265萬元,其中中間業務收入351萬元、占比1.34%,代理保險業務收入18萬元、占比0.07%;營業收入27553萬元,其中中間業務收入566萬元、占比2.05%,代理保險業務收入95萬元、占比0.34%。雖然這個聯社的保險業務收入同比增長了427.78%,但是在整個營業收入中占比依然不足1%,處于一個可以忽略的地位。
目前信用社和保險公司的合作還停留在淺層次的協議代理階段,合作方式主要有兩個方面:(1)信用社代理銷售儲蓄分紅型或投資連結型的保險產品;(2)保險公司為信用社的信貸業務提供配套保險服務,即提供抵押品保險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而且現在信用社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方式普遍采用的是“多對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社都與各家保險公司合作。然而從長遠來看,這種“多對多”的模式是一種很不穩固的合作模式,因為雙方都要為自己的利益考量: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不愿意進行長期投入,比如對信用社人員的培訓和對信用社代理保險業務進行宣傳,因為他們的投入有可能只是為他人做嫁衣裳;從信用社的角度來看,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保險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狀況、長期戰略等進行深入了解,只要比比保險公司開出的條件就行了。這種“多對多”的合作模式很容易誘使保險公司在保險費率及手續費提成上形成惡性競爭,而信用社在不斷提高自己的收益和更換保險公司的過程中必然會影響保險公司理賠意愿和服務水平,很容易損害客戶的利益,同時也降低了信用社的公信力和一致性,最終形成了信用社保險產品品種單一,各保險公司服務趨同。
三、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
根據我國銀行已有的經驗,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1)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2)保險公司選擇使用銀行的客戶資源、信息庫、資金匯劃系統和網絡清算系統;(3)銀行擔任保險公司的財務顧問,并為其提供資金結算服務;(4)保險公司為銀行信貸產品提供保險服務;(5)以儲蓄型的壽險保單作為銀行貸款的有效質押;(6)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的金融債權;(7)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進行拆借、債券回購、國債買賣等資金融通活動。
四、信用社發展保險業務的有利條件
任何一個好的合作模式都必須滿足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形成“共贏”,信用社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就可以形成這樣的結果。
首先來看對于信用社的好處:(1)最直接好處就是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擴大信用社的客戶群。(2)通過完善客戶的保險,加大了信用社客戶的抗風險能力,能降低信用社的信貸風險。(3)信用社通過增加各類中間業務可以逐步建立金融超市,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提高客戶的忠誠度。(4)通過推廣中間業務,可以延長信用社的經營鏈。(5)信用社通過保險公司的宣傳,可以增加信用社的美譽度。(6)經過保險公司的定向培訓,可以提高信用社人員的營銷能力和個人素質。
然后來看對于保險公司的好處: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軍,在農民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通過信用社這個平臺,可以讓保險公司直接進入農村新興市場,不但可以降低宣傳費用,而且可以提高農民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完善保險公司的服務種類,增加保險公司的贏利點。
最后來看對于客戶的好處:(1)由于農業及中小企業屬于風險大、收益不穩定的行業,增加合理的保險可以大幅度增強客戶的抗風險能力。(2)通過信用社大規模營銷客戶,可以使客戶形成消費集團,可以幫助客戶以“批發”的價格支付保費。(3)由于農村客戶對于保險知識了解比較少,信用社的保險人員作為農村的“本土專家”,可以為客戶設計有針對性的保險方案、定制真正適和“三農”的保險產品。
五、發展農村信用社保險的幾點建議
(一)關于信用社發展保險業務的模式選擇
目前,在國際上的銀行保險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銀行代理模式,即保險公司提供保險產品,由銀行提供銷售渠道收取手續費;二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結成戰略伙伴關系,即銀行與保險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簽訂較為長期的'合同,銀行在收取手續費之外,還分享保險業務的部分利潤;三是銀行入股保險公司,通過股權紐帶參與保險公司的經營。信用社現在采用的是第一種模式,而發達國家的銀行基本上都采用第三種模式。
雖然第三種模式可以使信用社獲得最大利益,但是由于我國的市場環境及制度的制約,以及保險公司利潤下降、保險密度虛增、保險公司潛在信用危機的存在,信用社在短時期內很難和保險公司實現利益均享、風險共擔。所以筆者個人建議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和保險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戰略伙伴關系。
具體地說就是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實行“一對多、主推一”的模式,即由省聯社牽頭和多家保險公司簽訂長期合作合同,每年在某一類具體的保險業務上只重點推薦一家(或兩家)保險公司。部分因客觀原因不能采用此家保險公司的信用社,在當年最好也只簽一家合適的其他保險公司(僅指在某一類的保險業務上,多類保險業務就有可能用多家保險公司)。
這種模式有多方面的優勢:一是作為省級聯社和保險公司談判具有規模優勢,足夠的業務量可以讓保險公司做出最大程度的讓利和支持。二是省聯社擁有人才優勢和領導地位,有能力調動足夠的資源研究開發適合信用社長遠發展的保險種類。三是可以充分提高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加大保險公司的長期投入力度。四是有利于多家保險公司在同一類保險業務中形成良性競爭。五是可以吸引保險公司適應信用社的特點增加保險品種,提高保險服務的針對性,加大保險產品的創新力度。六是信用社可以有效借助保險公司的智庫建立自己的開發戰略,滿足農村客戶不同層次的金融保險需求。
(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模式
由于保險業屬于開放程度比較高的行業,同業競爭激烈,而信用社因其網點作為稀缺資源在談判過程中處于強勢地位,所以信用社就必須全面考量與客戶和保險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挑選模式,杜絕腐化現象的發生。
筆者個人建議可以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挑選保險公司,即省聯社建立一個招標平臺,公開向國內外的保險公司投遞標書,利用競標的方式選擇最合適的保險公司;而基層聯社也可以建立一個招標平臺———即一方面面向有保險需求的客戶、一方面面向保險公司,作為橋梁為企業和保險公司提供中介的服務。這樣做好處很多,既可以幫助鄉鎮企業找到費率合理、服務周到的保險公司,也可以為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市場提供一個方便的進入渠道。
(三)充分調查客戶的需求,開發適合城鄉的保險產品
在保險產品的開發上,信用社必須充分調查客戶的共性需求和個體差異。信用社應當和保險公司聯手,在借鑒國外保險公司和其他銀行的經驗、充分考慮農村實際的基礎上,研究開發出滿足城鄉需求的產品。
就近期而言,首先可以加強對意外險、信貸險、財產險、工程險、長期壽險等現有保險品種的整合開發,根據城鄉的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重點開發養老、醫療、護理、教育等集保障、儲蓄、投資功能為一體的保險產品和適合中小企業的財產保險;就長遠來說,應采用重點產品的動態設計流程,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消費市場需求。
(四)確定信用社保險的服務方式
(1)信用社和保險公司應采用多種方式加強合作,為客戶提供有附加值的服務。例如:可以在信用社的基層網點推廣儲蓄型保單的質押的貸款,在信用社辦理保險業務的客戶可以享受貸款利率優惠等……
(2)在推廣保險業務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考慮農村客戶群的理解能力,為他們提供簡單易懂、標準化的保險產品,避免保險公司利用文字歧義和文字陷阱逃避風險。
(3)根據鄉鎮企業抗風險能力比較弱的現狀,信用社應該在財產險業務方面有所突破,多考慮一些適合中小企業的新型意外險,如雇主責任險、運輸險、爆炸險……
(4)信用社應加強與保險公司的推廣活動,逐步培養客戶控制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努力把信用社打造成保險專家的形象,提升信用社的公眾信任度。
(5)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必須聯手探索城鄉客戶的新情況、新發展,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改善服務環境,提高客戶的滿意度。
(五)打造專家型的保險人員
由于信用社的保險業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信用社的教育工作就必須注重個人特性和方式方法:一是可以按照“學習有目的、學好有動力、學會有用處、人人都參與”的要求,多層次、大范圍的開展保險業務培訓和學習。二是通過正向激勵積極資助業務人員自我開發,將教育方向與員工自身利益相結合,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競爭機制,從根本上調動業務人員的學習積極性。三是努力提高業務人員的學習興趣,因為“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盡量聘請有經驗的專家,通過豐富多彩的教育方式讓員工渴望學習、渴望工作。四是根據學習對象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學習需求調查和學習效果評估,逐步形成自主學習、集中培訓、考察交流“三結合”的學習體系,從而成功的將學習成果轉化。逐步組建起一支有親和力的專家型隊伍。
對于保險代理人員必須做到認證上崗:一是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參加培訓和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二是要對營銷人員進行保險知識、營銷服務、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改善傳統的工作方式,建立良好的新形象。三是加強信用社和保險公司雙方的理解和文化融合,把保險公司的營銷理念、管理規程、職業操守傳輸給信用社的員工,帶動柜員和客戶經理從只管操作向主動為客戶提供服務方向轉變,進而從根本上杜絕誘騙、誤導行為的發生。
(六)發揮客戶經理的積極性,培養復合型的營銷人才
就現階段而言,信用社的主要營銷人員還是客戶經理,他們直接面對企業和個人客戶,是信用社里面最了解客戶保險需求的人。但是由于部分客戶經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信貸工作上,所以他們還不能為自己的目標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且由于信用社主要面對中小企業和農民,許多客戶對于保險的認識還停留在模糊的初級階段,對于自己的保險需求缺少全面考慮。針對這些實際情況我們可以邀請保險公司對客戶經理提供新式培訓,利用先進的營銷經驗增強客戶經理的經營能力,教會客戶經理從信貸客戶中發現商機、幫助客戶控制風險,例如客戶經理可以從改善客戶原有保險方案入手,為信貸客戶或存款大戶設計保險套餐等,教會客戶控制風險……逐步把客戶經理培養成會營銷、會經營的復合型人才。
目前農村信用社的保險業務還處于開發初期,作為現階段的主要任務還是如何發展客戶、培養客戶控制風險的意識和能力,逐步培養農村的保險業務市場。我相信在眾多同仁的不懈努力之下,不久的未來我們信用社一定能在農村建立起一個保險業務服務網絡,為“三農”的發展撐起一柄保險之傘。
保險的調研報告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效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構建和諧社會,從20xx年起,我市正式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農保)工程,通過近幾年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擴大參保范圍、提高保險待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
一、基本情況
截至20xx年10月底,本年新增參保繳費16.47萬人,累計參保繳費達29.88萬人,完成泰州市交任務的111%,基本實現參保全覆蓋。享受養老待遇5.17萬人(其中60歲以上3.83萬人),有10.81萬60歲以上老年居民從20xx年5月起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100%。
本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67億元,其中個人繳納保險費1.82億元,省級預撥財政補助4519萬元,地方財政補助3956萬元,基金支出0.92億元,當期結余1.75億元。基金滾存結余6.95億元。
二、主要做法
(一)緊密結合實際,構建好“一活二高三接四補助”的政策體系
今年年初,按照國務院、及省市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基礎和經濟發展狀況,出臺了《**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新的辦法在制度設計可概括為“一活二高三接四補助”。
“一活”,繳費標準靈活。我市繳費標準除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規定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和600元六個檔次外,還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設定了600以上檔次,最高每人每年可繳納6000元,即參保人可根據家庭當年的經濟收入,在100-6000元之間自主選擇繳費金額,多繳多得。
“二高”,養老待遇提高。從今年5月起,我市基礎養老金領取標準已從每人每月30元或41.06元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三接”,新老制度間實現無縫對接。為保證各類參保人群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失,我市明確規定了老農保人員、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向現行制度轉移過渡的具體辦法,基本實現了人員、基金的平穩過渡。
“四補助”,補助所有參保人員。一是補助個人帳戶。市財政對所有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二是補助困難群體。市財政對低保家庭中的人員和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三是對基礎養老金的補助。每人每月60元的基礎養老金全部由財政投入,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各承擔一半。
(二)堅持“六到位”,搭建起市、鎮、村三級聯動的服務平臺
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各級服務平臺都承擔著重要的工作職能。我市通過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工作和制度“六到位”,努力搭建市、鎮、村三級聯動的服務平臺,確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目標的提前實現。
機構到位。我市鄉鎮、街道人社保障公共服務工作機構早已建立,并掛牌正常運轉。在村級平臺機構建設上,從20xx年開始,采取“先試點后展開、先啟動后完善、先易村后難村”的原則,逐步推進。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339個行政村(居)“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站”已全部掛牌運行。
人員到位。全市16個鄉鎮人社服務所共有工作人員77名。村級平臺設專兼職勞動保障協管員,5000人以上規模的行政村(居)各增配1名專職協管員;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居)明確一名村干部負責勞動保障工作。
經費到位。鄉鎮人社服務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財政每人每年定額撥款12000元,其余由鄉鎮財政承擔。街道保障站工作人員和鄉鎮人社服務所勞動保障協理員等企業性質人員工資收入為每人每月1000元,均在市財政撥付的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場所到位。16個鄉鎮人社服務所、6個街道保障工作站都具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在村級平臺場所、設施建設方面,全市339個行政村的電話、電腦、網絡全部安裝、聯通到位,確保基層平臺的辦公條件,為全面推進村級平臺建設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制度和工作到位。根據工作要求,各鄉鎮人社服務所、街道保障工作站都建立健全了工作職責、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文明服務等規章制度,并張貼上墻,做到制度有公示,行為有監督。
目前,市、鎮、村服務平臺全部使用泰州市統一開發的農保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化、網絡化、數字化管理,統一管理模式、統一保障代碼、統一操作規程,杜絕手工操作。同時,為方便農民繳納保費,我們還與信用聯社合作,搭建繳費快速通道,參保人只需持繳費證就可到最近的信用網點繳納保費,保費實時進入農保基金專戶,繳費信息實時記入農保信息系統數據庫。操作過程中,各級信息管理網絡相互協助、相互配合,登記錄入、審核確認、繳費到帳、待遇發放等工作整體劃一,實現了“人在網上保,錢從銀行走”的參保、繳費、領取全程信息化管理模式。
(三)圍繞“四輪驅動”,基本實現“全覆蓋”的目標任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面對千家萬戶,涉及方方面面,紛繁復雜,推進工作難度大。我市上下大力弘揚“厚德開泰,奮發圖興”的新時期**精神,突出重點,四輪驅動,僅用70天的時間就全面完成了省、市下達的“全覆蓋”任務。
一是依靠行政推動。在5月初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任副組長,16個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推進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也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人社局作為這項工作的主管部門,由4名局負責人牽頭,成立4個工作小組,實行劃片包干,對鄉鎮進行業務指導,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強化考核促動。5月18日,我市召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動員大會,市長高亞梓作動員報告,部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推進工作,提出“大干100天,實現全覆蓋”的總體工作目標。會上,市政府與鄉鎮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各鄉鎮“一把手”對推進工作負總責。我市還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目標任務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對各鄉鎮、園區“6+1”實事工程考核內容。鄉鎮也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獎懲辦法,將目標任務分解到村組,落實到責任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包保體系。
三是加強宣傳發動。電視臺、有線臺、廣播臺及**網積極主動配合,聯合設計宣傳方案,做到電視上有新聞、廣播里有聲音、報紙上有文章、網絡上有消息。全面、立體解讀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擴面推進的工作典型。同時,成立政策宣講團,4個工作小組按照責任區劃分,聯合鎮村干部,按“村不漏組、組不漏戶”的要求,深入農戶家中,發放《政策問答》20萬份,與老百姓面對面講政策,說好處,擺道理,算細帳,引導群眾積極參保。我市還在革命老區黃橋鎮的雙橋村舉行了領取證的集中發放儀式,市長親自走進農村為參保人員發放待遇領取證,宣傳農保政策,傾聽群眾呼聲,大大激發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四是通過服務拉動。為圓滿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任務,今年我市在提高服務效能上做文章,以服務促參保,以服務求實效,以服務出成績。面對幾何倍增長的工作量,市人社局舉全局之力充實經辦力量,從街道抽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管員和臨時聘用部分應屆大學畢業生20余人,騰出大會議室,配齊辦公設備,分行政區域進行業務包干,開通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綠色通道,保證各類人員及時足額享受養老待遇。
三、主要問題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社會保障工程,雖然我市進展順利,成效顯著,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但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在鞏固和推進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個人繳費標準偏低。經統計,今年我市選擇按最低標準(100元/年)繳費的人員占同期繳費人員的90%左右,對基金而言,影響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及抗風險能力;對參保人員而言,選擇按最低標準繳費,難以維持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發揮不了養老保險應有的保障作用。
2、集體補助難覓蹤影。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采取“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相結合”的籌資原則。但通過近一年的宣傳發動,基金中除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外,未能見到集體補助的身影。主要是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狀況和經濟水平的限制,養老保險基金中集體補助部分很難落實。
3、基礎建設需進一步加強。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全市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基礎建設還比較薄弱。主要表現為:一是經辦機構人員不足。市社保處是城鄉民民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承擔著保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個人帳戶管理、基金管理等項工作,但其專職人員只有5名,遠跟不上業務發展的需要。二是村級專(兼)職協管員待遇偏低,且大多兼職,年齡偏大,業務水平差,積極性不高。
4、相關社會保障制度需有效銜接。比如說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
四、幾點建議
實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市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實現農村老有所養、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標的重要舉措。在深入分析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要通過完善政策,引導農民多繳保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適當提高最低繳費標準,同時將財政參保補貼與個人繳費金額持鉤,調動農民按較高標準繳費的積極性。
二要全力籌措資金,確保財政補貼到位。既要主動向上最大限度地爭取資金支持,保證政府補貼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又要積極引導農村集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對農村居民參保繳費給予適當的支持和資助,真正建立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三要強化基礎建設,確保經辦服務到位。整合基層服務資源,加快建立健全“鄉鎮有機構、村級有專人、覆蓋無死角”的經辦服務網絡。在經辦人員上,建議招錄一批工作人員充實市、鎮、村城鄉民民養老保險隊伍。
四要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安全運行到位。人社、財政、金融、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加快制訂和完善城鄉民民養老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籌集、預算、劃撥、發放等環節進行全程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嚴格運行程序,確保基金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
五要建立部門聯動,確保制度間有效銜接。人社、財政、國土、民政、殘聯、計生要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快完善各項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時,應注意兩點問題:方便和公平。方便,即銜接過程不應太復雜,應方便操作。公平,即銜接過程不應出現轉換保障的不公平現象,應盡可能的滿足大部分人的要求。
保險的調研報告7
在進行保險調研報告撰寫時,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驟和結構,以確保報告內容全面、準確,下面將介紹撰寫保險調研報告的基本步驟和要點。
1、選題確定
在進行保險調研報告之前,首先需要確定調研的具體主題和范圍,比如汽車保險市場的競爭情況、健康保險消費趨勢等。選題應當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和研究價值,有利于解決實際問題或提供決策支持。
2、信息搜集
在確定調研主題后,需要收集相關的信息和數據。這些信息可以來自于官方報告、統計數據、行業研究報告,也可以通過訪談、問卷調查等方式獲得。信息搜集的廣度和深度將直接影響到報告的可信度和說服力。
3、結構安排
報告的結構安排通常包括摘要、引言、問題陳述、調研方法、調研結果、分析討論、結論和建議等部分。合理的結構安排有利于讀者對內容的理解和吸收。
4、數據分析
在報告中,需要對收集到的大量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包括描述性統計、相關性分析、回歸分析等。通過數據分析,能夠更直觀地展現研究對象的特征和規律,為后續的結論和建議提供支持。
5、案例分析
為了使報告更具有說服力,可以引入實際案例進行分析。通過具體的案例,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研究的結論和觀點,增加報告的可信度和實用性。
6、結論與建議
最后,需要對調研結果進行總結,提出合理的'結論和建議。結論應當準確反映調研的結果,建議應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指導意義,為相關決策提供參考。
在整個報告撰寫過程中,嚴格遵循學術規范和論證邏輯,對信息來源進行準確標注和引用,保證報告的嚴謹性和可信度。同時,在撰寫過程中要盡可能客觀公正地呈現調研結果,避免主觀臆斷和夸大解讀,確保報告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綜上所述,保險調研報告的撰寫需要經過選題確定、信息搜集、結構安排、數據分析、案例分析、結論與建議等步驟,具體內容要符合學術規范,注重客觀性和可操作性,以提供決策支持和實際指導。
保險的調研報告8
一、我國農業保險陷入發展困境的制度根源
(一)農業保險法律制度的滯后影響了農業保險的規范化、制度化發展
1、農業保險身份不明。農業保險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其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經營手段及管理規則與商業性保險有本質的區別。但由于農業保險立法的滯后,而現行《保險法》又忽略了農業保險,因此我國農業保險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而在實踐中則由商業性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實行商業化經營,得不到政府應有的支持,導致目前“農民保不起,公司賠不起”,農業保險整體發展水平低的局面。
2、農業保險依法不當。由于對農業保險實行商業化經營,農業保險也被視為商業保險行為,在實踐中則運用《保險法》進行規范。但商業化經營模式并不能改變農業保險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來規范商業保險行為的《保險法》,從根本上來說并不適用于農業保險。另外,《農業法》的有關規定不利于農業保險發展。因為農民收入低而農業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購買農業保險的經濟基礎,強制保險成為發展農業保險的一個重要手段,而《農業法》則規定“農戶在自愿基礎上參加保險,任何組織不得強制”,這又進一步加大了現階段我國發展農業保險的難度。
3、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主體作用不能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具有政策性,客觀上要求政府參與并在農業保險中起主導作用。從國外農業保險發展實踐看,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有的職能和作用通常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確。但我國由于農業保險法律的空白,政府應在農業保險發展中發揮什么樣的作用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等都沒有明確,這增加了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影響了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主體作用的發揮,更直接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二)農業風險分散機制缺位使保險人經營風險增大
農業風險由于其時間和空間的`高度相關性,一旦發生可能會在短時間內使跨越幾個縣甚至幾個省的保險對象同時發生災害事故,遭受巨災損失。這使得保險公司不能通過集合大量標的來分散農業風險,保險公司承保的標的越多,風險越集中,保險人的經營風險越大。因此各國在開展農業保險時都建立有效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通過再保險或農業風險基金等形式來分散農業保險經營者的風險。但我國還未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也沒有相應的再保險機構。一旦遇到巨額風險或巨災風險事故發生,保險人只能自己承擔全部承保責任,導致保險公司經營利潤減少甚至出現虧損,從而影響保險公司承保能力的擴大和經營穩定性。
(三)農業保護制度忽視了農業保險、抑制了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農業具有弱質性,面臨著很高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各國政府都采取農業保護政策來保護本國農業、增強其國際競爭力。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對農業的保護程度不斷提高,但一直以來,實行的是以直接的農業補貼和價格補貼為主的保護制度,發生農業自然災害時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救濟災民,忽視了農業保險。這種農業保護制度具有短期性和隨意性,影響了農業保護政策的穩定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國現行農業保護政策的實施,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對農業保險的重視程度不夠,支持力度小;另一方面,長期以來實行的直接撥款救濟災民的政策導向影響了農民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的提高,直接抑制了農民參加保險的積極性。
(四)財政支持乏力,限制了農業保險的擴展
表現在:一是財政補貼少。目前,除個別試點地區對農業保險有少量補貼外,全國沒有出臺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從國外來看,大多數國家對農業保險保費都給予財政補貼,一般來說為農作物保費的50%-80%。二是缺乏經營主體。全國各地試點經營模式雖多,但仍處于探索之中。三是再保險體系不健全。
二、發展我國農業保險的幾點建議
(一)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必須建立在發展現代大農業上
從我國開展農業保險的發展歷程來看,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建立和發展遭受落后小農經濟生產方式的抵抗。我國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只要風調雨順就有好收成。許多的地區,特別是農業欠發達地區,農業保險的意識還相當淡漠,沒有自覺運用社會化保障手段來分散農業經營中的風險認識。我國現代化大農業就是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調整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突出發展畜牧業、特種水產業、生態農業,大力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
(二)政府要在農業保險市場上準確定位
農業保險必須建立在發展現代大農業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應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一致。長期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有困難,找政府”的思維定式,使他們無須去尋求保險保障方式,在遭到自然災害損失后,政府不得不動用納稅人的錢去進行力不從心的無償救濟;即使是參加了保險的農戶,在出險后獲得保險公司的經濟補償時,仍然把這看成是政府的恩賜,或是民政部門的救災款,而沒有認識到這是他們投保受損后應有的權利。
政府過多干預市場運作,對市場經濟的完善起負面作用。不利于對小農經濟的改造,也不利于農業保險市場的建立和健全。在這方面,政府應下決心,在農業保險市場上準確定位,確立農業大市場經濟觀念,利用立法和市場競爭等方面的手段,清理各種法規和制度,搞好服務,搞好市場監管,把市場的事情交給市場。
(三)應建立產品豐富、市場繁榮的現代農業保險市場
我國農業保險開展以來,我國農業保險市場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農業保險市場缺乏合格的市場主體,農民參加農業保險熱情不高,商業保險公司參與不多,保險產品奇缺。國家在設計農業保險市場時,必須兼顧市場中各方的利益,平衡收益與風險,鼓勵最多的商業保險公司進入。在現代農業保險市場中,運用利益驅動,使商業保險公司迸發出極高的熱情,根據我國農業的現代化進程,分階段推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多種多層次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市場,吸引廣大農戶進入農業保險市場,購買商品,投資保險。
(四)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承擔大災損的經濟補償服務。在農業生產中,經常會遇到各中自然界災害,有些自然災害發生后,影響是大面積人,區域性的,災重面廣,損失巨大。對這種大軍巨損的賠付靠那些資金實力有限的商業保險公司和保險合作社是力所不及的,有必要由中央財政出資金組建苦干家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也要區別于民政救濟機構,力爭做到保本微利,自負盈虧,獨立核算。
(五)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在農村設立基層網點機構。
商業保險公司對農村市場不作為或作為少,有歷史政策的原因。在今年中央明確提出:“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我們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年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強農業、支持農業、保護農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統籌城鄉發展
,增加農民收入,逐步取消以二遠經濟政策,中央這一系列對農村的經濟傾斜政策,為商業保險公司進入農村市場打開了大門,盡管各地區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造成農民保障需求多樣化、風險較高,同時農民收入低,保險意識差,目前為農民提供保險費時費力,造成保險成本可能比城市高。但農村市場大,發展潛力大,如果能為農民量身定做其需要的保險產品,就定會取得良好的業績。
我們在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入鄉進戶開發開辦農業保險業務的同時,必須承認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和高成本的特征。因此,建議國家對各種所有制成份的保險企業開辦農業保險業務,應從財政政策、稅收政策和再保險政策上給予適度支持,以實現農業與農業保險的共同繁榮。
(六)加強農村保險監管,防范保險風險
為了促進農村保險商場的健康發展,有效防范保險風險,必須加強對農村保險市場的監管。加強對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策教育和實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利于防范職業道德風險;加強對保險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審查和行為監管,有利于防范決策風險;加強對保險企業的監管,有利于促進市場秩序全面防范保險風險。
保險的調研報告9
我國農業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的發展過程,從1982年開始由民政部門、農業部門、保險公司等陸續開辦了一些農業保險業務。1982年到1992年農業保險業務呈上升趨勢,到1992年當年農業保險費收入達到8。62億元。但保費快速上升的同時是居高不下的賠付率,1991年農業保險的賠付率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減弱以后,過高的賠付率導致農業保險業務逐步萎縮,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不得不調整農險結構,對一些風險大、虧損多的農險業務進行戰略性收縮,而其他保險公司則是退出農業保險的經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香港上市后,由于經濟效益的原因,不再經營大部分的農險業務。
自以來,專業農險公司開始浮出水面,9個省區市的農業保險試點也已經全面鋪開。,保監會頒布了發展農業保險的指導性意見,提出農業保險發展的五種模式:一是與地方政府簽訂協議,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農業險;二是在經營農業險基礎較好的上海、黑龍江等地區,設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三是設立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四是在地方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嘗試設立由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五是繼續引進像法國安盟保險等具有農業保險經營的先進技術及管理經驗的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
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仍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適應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一方面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不高,農業保險的發展面臨資源短缺、技術薄弱、人才匱乏等問題。另外,傳統風險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礙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一)有效需求不足
農業生產和經營風險的客觀存在,必然形成對農業保險的巨大需求,但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明顯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超小規模的土地經營客觀上弱化了農業保險的經濟保障功能,窄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險成本;我國的農業保險主要以商業形式經營,國家支持和補貼較少,相對農民收入而言,保險費率較高,抑制了農民對保險的需求。
(二)缺乏專業性保險從業人員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發展呈現多次起落,保險人才斷層,目前我國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數人是從其他行業轉來的,沒受過專門保險教育。而農業保險經營的復雜性、艱苦性,更是導致人才奇缺。因此,從業人員現狀是經驗型多,知識型少;保守型多,開拓型少;單一型多,復合型少;粗放型多,效益型少。數據表明,我國保險市場人才供需比例約為1:4。人才的極度匱乏,個人簡歷特別是核保、核賠、精算等技術型人才和管理、營銷、培訓等復合型人才的嚴重不足,已成為制約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農業保險險種減少,發展滯后
我國保險業在經歷了最初十幾年的快速增長后大幅下滑,除了一些外部因素外,保險產品的結構不合理,險種可選性少,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這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產品缺乏創新,一方面產品雷同多,細分度不夠,達不到不同人群、不同需求的組合效應。另一方面產品開發能力弱,更新換代慢。由于長年虧損、業務萎縮。
(四)保險中介機構缺位
規范化的保險中介機構活躍在保險市場上,是現代保險市場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對保險的供求雙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橋梁作用。特別在農村保險市場中,保險中介人可以將保險公司的經營觸角延伸到農村的各個角落,節約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也能起到服務于廣大農民的作用。然而,以往我國保險公司幾乎全部依靠自身的展業隊伍承保農業保險,沒有充分利用農村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公司這一中介形式。
(五)農民投保意識不高
農民對農業保險既力不從心,又心有疑慮。首先,由于農業保險風險大、農業保險項目經營經常入不敷出,保險公司對其要求較高保險費率,而高保費又令更多的農民買不起保險。其次,許多農民對保險認識不足,風險管理意識差。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農民對保險存在認識上的偏差:一是不相信保險的作用,許多農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農意識的`影響,很難相信保險對生產和生活的保障作用;二是依賴保險,許多農民買了保險后,高枕無憂,不積極參與防災防損,導致損失擴大;三是道德風險嚴重,由于農業生產分散,保險公司監督力度不夠,范文參考網少數農民法律意識淡薄,利用保險進行欺詐活動,把保險當作“搖錢樹”,失去了保險的意義,觸犯了國家法律。
(六)我國農業保險的再保險機制和再保險市場尚不完善
我國農業保險由于缺乏適當的再保險安排,使得風險過于集中在保險經營主體自身、難于分散,影響經營主體的經營效果。而國外農業保險經營普遍有再保險機制的支持,特別是避免特大自然災害對農業和農民的影響。例如,美國聯邦政府農作物保險公司負責在中央建立再保險基金,向開展農作物保險的保險人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再保險責任按賠付率分段確定,目的是既向各私營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超額損失再保險(不超過115%),又限制農作物保險公司的盈利水平(不高于15%)。而我國,由于再保險市場有效需求不足,市場主體數量少且不健全,導致我國的再保險市場一方面供給主體償付能力嚴重不足,心得體會另一方面技術與服務遠遠落后于國際水平。
當前,我國農業保險面臨著“供給短缺”和“有效需求不足”的雙重問題,保險經營和發展的兩難困境。結合我國農業保險的特點和國外農業保險發展經驗,為了推動我國農業保險市場的發展,我國應從以下幾方面采取對策: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市場。主要通過以下途徑:一是完善農業保險供給體系,一方面商業保險公司要改變經營方式,轉變經營作風,以增加農業保險的供給;另一方面,要完善和拓展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的職能,克服農業保險中的逆向選擇。二是提高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水平。要大力開展農業保險的宣傳工作,提高農民的風險管理意識,培育農業保險意識,鼓勵農業的規模經營,增加農民收入,以增強農民對農業保險的動機和能力。三是培育農業保險人才。培育具有專業知識和開拓創新精神的農業保險人才,提高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的多層次需要。
(二)加強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加強農業保險立法和完善的制度環境,政府應制訂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農業保險的順利開展;二是實行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和再保險政策,支持保險業的發展;三是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很多優惠政策支持農業再保險市場,擴大風險分散面,達到風險分散的目的。
(三)利用資本市場分散巨額風險。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國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財政撥款或補貼方式建立巨災專項風險基金;二是發展保險衍生產品。
(四)加強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農業風險的特殊性、復雜性決定了農業保險經營技術的特殊要求。技術是保險經營的重要要素,而發展保險技術的關鍵又是人才。但長期以來,我國保險業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干擾,農業保險更是呈萎縮趨勢,導致農業保險人才奇缺。因此,為了農業保險事業的順利發展,一定要重視和開展對農業保險技術人才的培養,通過代培、委陪、函授等多種方式培養基層農業保險業務骨干,同時,要在大專院校培養具有農業保險系統理論的高級專業人才,確保農業保險業務的快速發展。
保險的調研報告10
辦事處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著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占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著農業生產,農民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為避免自然災害后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于盡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一、辦事處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以xx年為例,##辦事處農戶保險投保面積共計83401。78畝,保額共計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戶2387戶,面積59849。56畝,保額119699。12元;水澆地玉米投保戶414戶,面積7655。83畝,保額26795。4元;葵花投保戶968戶,面積10339。12畝,保額15715。46元;大豆投保戶669戶,面積5557。27畝,保額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積占耕地面積的95。14%。xx年保險公司共分兩批對農戶進行了理賠,第一批理賠各類農作物畝數為921。1畝,占投保面積的1。1%,賠付金額為69257。6元,占保額的40。67%,第二批賠付金額10萬元,兩批共賠付金額為169257。6元,占保額的99。43%。同時,保險公司將農戶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轉到xx年,為農戶繼續參了保。
二、存在的問題
1、保險公司強行將農戶上一年的保費轉到下一年,在部分農戶中產生不良影響,剝奪了農戶自主投保的權力。
2、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在辦事處開展種植業保險,無競爭,勢必導致其服務質量上存在問題,與農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農業保險的理賠程序不透明,諸如:災年農業年成是怎樣界定的,理賠標準是什么等等,參保農戶都不清楚,導致農民反響很大。
4、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過長,與農業生產周期不相適應。
5、理賠數額應嚴格按農業保險理賠標準實施,不能各鄉平均分配。這樣嚴重破壞了公平原則,也會使保險部門公眾形象大打折扣,影響農業保險業務開展,制約保險業發展。
三、幾點建議
1、強化政府引導。農業是高風險的產業,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農村、農民造成巨大損失,而個體農民自身抗災能力極其有限,對于農民的損失以往主要靠財政補貼和社會救濟這兩種辦法來解決。由于政府資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窮”,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農業保險則是化解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由于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高成本、高價格、低收益的特點,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都不愿意經營農業保險,農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數人缺乏為其農產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讓他們自愿購買農業保險一時很難做到。因此,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必須加大政府引導,但也要走出政府包辦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與財政補貼力度。農業保險的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純商業化經營的路子也難走通,這就客觀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對農業保險這個準公共性產品給予財政補貼。除對農戶的保費補貼外,還要對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費用給予補貼,另外在稅收、貸款利率、再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國家政策扶持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保障。
3、實行“三低”原則。“三低”即低保險、低保費、低保障。由于農業因災受損經常發生,有時損失還較為嚴重,如果將各種自然災害損失都納入保險范圍全部給予補償,收取保費高,農民不愿也無力接受,因此,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這樣既幫助農民抵御農業風險,防止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又解決了農民和地方財政經濟承受能力問題,將政府災后補助資金前移為災前保險費補貼。
4、強化競爭意識。一個地區應形成多家保險公司參與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格局,引入競爭機制,給農民參加保險選擇機會,才能使保險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5、公開保險程序,增加保險理賠透明度。參加保險后,一旦受災,農民對農業災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樣界定,保險公司如何理賠,理賠的比例數額多少,標準是什么,理賠的時限長短,農戶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6、擴大風險保障范圍。農業保險比較復雜,風險控制較難,應根據自然生態條件特點和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目標開展工作,逐步增加農業保險產品種類,擴大風險保障范圍,例如應把馬鈴薯種植納入農業保險范疇,實現農村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穩步推進。
保險的調研報告11
工傷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工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的重要途徑,其覆蓋面廣、涉及職工職業領域之大以及其社會保障功能,是其他社會保險險種所不能比擬和替代的。也正因為其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前提下,對保障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為重要。我國自20__年1月1日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來,形成了以《勞動法》為核心,以《工傷保險條例》為基礎的工傷保險法律體系框架,行政法規所具有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為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20__年6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保護農民工傷職工這一特殊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政策依據。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現狀
我縣截止20__年3月底,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850戶,除去約170戶停業戶外,其余680戶共有職工約38000人,其中各類參保單位約350戶,參保職工約24500人,在參保單位總戶數中破產停業戶約200戶,職工人數約11300人,未參保單位約330戶,職工約13600人。在參保單位之中,基本能夠正常營業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單位約60戶,占參保營業單位戶數的40,占營業單位總戶數的12.5;職工人數約7000人,占參保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53,占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26.2。在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所有職工人數中,農民工約有19000人,占全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總數的50,而參保農民工僅約2700人,僅占農民工總數的14.2;且約86未參保的農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礦、鐵礦、磚廠、石料場以及冶煉、制造等勞動密集型、工傷高風險的行業。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占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7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安陽縣的建設過程中成為政府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縣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在維護其合法權益方面遇到的困難來看,造成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夠本”和“不劃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為,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的“近視”行為,只顧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帳,認為為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于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愿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2、農民工勞權保護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強制力度小,對資方違法的處罰力度和對勞動者應予補償方面的保護力度均較小,客觀上起了保護資方利益,損害勞動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以及在對拖延、拒絕支付工傷職工補償的處罰方面,強制措施和力度在資方面前顯得蒼白無奈。
3、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工傷保險政策缺乏足夠認識。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對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為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為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
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途徑和措施
鑒于安陽縣農民工工傷保險狀況和造成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具體情況,為了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作為政府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對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所享受合法權益的宣傳力度。政府應利用各種媒介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對農民工傷職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大對工傷保險工作的推進力度。政府通過調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和力量,加大工傷保險工作推進力度,例如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預,引導和迫使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通過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障案件的查處、制裁,使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應擔負的法律義務,提高它們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為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在從總體上抓好以上兩項工作的前提下,在當前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的各個環節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決好每一個環節上的具體問題。例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在積極為農民工傷職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同時,可協調勞動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名流,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處理農民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問題的權威機構,以便使在當前形勢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
20__年7月12日
保險的調研報告12
養老保險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大局。企業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欠保”)易造成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功能障礙、影響社會穩定等嚴峻問題。近日,筆者走企業、訪職工,對我縣企業欠保問題的基本情況、成因進行了實地調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現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問題
一是欠保現象由來已久。據調查,我縣從1994年開始就出現了參保企業欠保的現象。之后,欠保企業逐年增多,欠保金額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業欠保金額累計已達834萬元。二是欠保現象較為普遍。從企業數量上看,我縣已繳但未繳足保費的企業有51戶,占568戶已參保企業的9%;從企業行業上看,商貿、文化、農業、工礦等行業都有涉及;從企業性質上看,公有、私有企業都存在欠保問題。三是欠保問題較為嚴重。我縣目前正常納稅企業共1103戶,其中注冊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117戶。有58戶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業責任意識淡薄,“無心”繳納保費。部分企業領導受年齡、文化程度和地域條件的限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無所適從。他們認為市場經濟的核心就是一個字——錢,所有的工作都圍繞著“錢”轉,忽略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系,尤其忽略了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沒有把參保繳費工作擺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解決職工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去認識。基于這一認識上的錯誤,體現在行動上就是惡意拖欠養老保險費。個體私營企業老板認為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出于利益考慮,對繳納“養老保險金”持消極、觀望態度,得過且過,致使擴面征繳步履維艱。加之部分單位把應負擔的部分轉嫁到繳費職工個人身上,加重了職工的負擔,收繳過程中有一定的抵觸情緒。
原因之二:企業經濟效益滑坡,“無力”承擔保費。隨著市場化日漸深入,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一些企業難以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在發展中舉步維艱,企業效益滑坡,繳納保費壓力加大。我縣主要參保企業屬電解金屬錳行業,xxxx年5月31日環保整治至今,多數企業處于停產狀態,導致停保、斷保,直接涉及參保企業55家,參保人數XX多名,間接影響其它行業達10萬人。還有部分企業因市場減小、生產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經營困境,甚至面臨停產、破產,以致無力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我縣絲綢公司屬原蠶桑局下屬國有企業,成立于19××年4月,由于生產經營不景氣,于XX年8月宣告破產,企業負債2311.1萬元,無力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累計欠保約210萬元,涉及職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機制措施,“無法”征繳保費。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有部分職工沒有完全明白養老保險與自己老年生活之間的緊密關系和保險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對應關系。特別是部分效益較差企業的職工,由于工資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難,加之所在單位的誘導性宣傳,在繳納養老保險費上表現消極,甚至產生抵觸情緒。或認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資,只要暫時有錢收入腰包,哪還管得著以后有無養老待遇;或認為老板永遠處于主動地位,哪敢督促老板為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從思想上剝奪了自己應有權利,更談不上維權,甚至為了眼前多一點收入反而支持幫助欠保企業規避政策,千方百計拖欠養老保險費。另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企業有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義務,也有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處罰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目前,正值我縣大力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部分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鉆我們發展環境寬松的空子,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拒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部分企業法制意識淡薄,投機鉆營意識強,動則以增加企業負擔、企業生存環境差為借口,軟拖硬磨,拒不參保,導致征繳機構即使摸清了情況,納入征繳計劃,依然無法收繳保金,強制執行困難,局面十分被動。
三、工作建議
(一)強化政策宣傳,擴大養老保險影響面。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向社會公開咨詢和監督電話,對公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給予解答,切實提高廣大職工對相關政策法規的認識程度,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人社部門要加強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全面了解參保單位經營狀況,特別是對各單位負責人的宣傳工作要做實做細,增加參保單位的繳費自覺性。相關部門可以共同組織召開欠費單位負責人和勞資負責人座談會,擴大養老保險的影響面,協調保費繳納事宜。可以建立統籌地區養老保險指標定時通報制度,對繳費自覺性差和欠繳情況嚴重的單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通報批評,把各單位的繳費信息及時向社會反饋,利用社會監督來促進繳費。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清欠工作。摸清單位經營狀況,進一步了解欠費信息,全面開展企業養老保險清欠工作。堅持分類實施和重點突破原則相結合,對不同的欠費單位采取不同的措施,將工作重點
放在欠費數額多、欠費時間長的大戶、難戶上。對于一次性補繳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讓欠費單位作出清欠計劃,按計劃分期、分批補繳欠費;欠費單位當年應繳金額必須足額繳納,爭取把往年的壞帳、死帳盤活,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欠費時間超過6個月或未按計劃補繳欠費的單位,按規定收繳或暫時停供發票,待按要求補繳欠費后再予辦理。建立多項監督制約措施,把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列入各級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的考核內容,規范各參保單位的繳費行為。如:欠費單位不得參加各種先進評選,惡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等。采取多種措施、多管齊下,做到有針對性的清理欠費,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實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地稅部門要嚴格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法征繳,與勞動監察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對有實際繳納能力而屢催不交、繳納意識淡薄的單位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對欠費情節嚴重、惡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種阻力、納入法律程序,落實兌現滯納金制度,給欠費企業以應有的壓力。人力社保部門和稅收征管部門要大力開展執法檢查,對有繳費能力的企業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履行義務、行使職能,努力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也應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務工作,適時收回欠費。對暫無繳費能力的企業,不宜適用強硬手段,以免造成“殺雞取卵”的悲劇。面對這類企業,要在對企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可行的補繳費計劃,并要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盡可能的幫助,從各方面幫扶企業,使之盡快走出困境,恢復繳費能力。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社保部門要倡導為社會保險事業作出貢獻的敬業精神,深入實際了解所管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其經濟運行的規律性,變被動為主動,使保費的征繳做到有的放矢。促進企業繳費的實現,關鍵在于企業經營者。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采取切實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作為考核部門及相關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將保費繳納作為評比先進單位、優秀企業家和先進工作者,特別是優惠政策兌現與否的必備條件。落實養老保險費擴面征繳目標責任制等有效措施,使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勵和制約機制,確保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收繳。同時,從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保基本、廣覆蓋角度考慮,核銷破產欠繳企業的養老保險費,并簡化相應辦理程序給予及時辦理落實。
保險的調研報告13
根據巴州區人大會工作安排,區人大會人事代表工委于20xx年3月至7月組織三個調查小組,對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開展了專題調研。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城鄉發展,實現我區城鄉居民病有所醫、醫有所保的目標,巴州區于20xx年3月全面啟動了統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將原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承擔的職能與原區醫保局履行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服務職能進行歸并整合,由新組建的巴州區醫療保險局全面履行,并將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整合,建立了統籌城鄉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機構、人員、制度、信息系統全面整合。
20xx年城鄉居民參保任務數為625000人,實際參保609537人,參保率為97.5%。
(一)抓政策宣傳。區醫保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進行宣傳。印制了8萬余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資料,在人口比較集中的場鎮、街道、社區、集市等地方發放,有力地引導了城鄉居民主動積極參保。多次深入鄉鎮、街道社區宣講政策、答疑解惑,同時加大對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的宣傳,為城鄉居民人人參保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做到應保盡保。開展業務培訓,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零售藥店的負責人和醫保經辦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及業務經辦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培訓人次達160人次,使他們全面系統地掌握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參(續)保辦理程序、待遇申領辦事流程、電腦軟件操作流程等業務知識,提高了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強化內部管理。一是規范業務經辦流程。按照省、市的操作規程,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了各項工作制度,規范了參保登記、繳費匯總、待遇發放等業務流程。二是規范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管理,嚴格執行醫保基金收支兩條線,確保醫保基金安全、規范有序運行。三是加強基金稽查和監督,建立內審稽核制度,嚴格對基金征收、待遇審核、基金撥付等環節的稽核。四是規范檔案管理。為確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檔案資料的規范和完整,建立了專門檔案室,增強了檔案管理的安全性和規范性。
(三)加強醫療機構監管。20xx年以來,共查核定點醫療機構39家,其中14家定點醫療機構存在違反醫療服務協議的行為,占查核定點醫療機構的36%,扣減定點醫療機構違約金15萬元,并暫停了6家定點醫院和5家社區衛生服務站收治參保患者住院。對29家存在管理不規范的行為進行了督促整改。按照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的醫療服務協議,在20xx年度考核中,扣減違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服務協議指標費用213萬元。通過有效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了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確保了醫保基金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醫保基金赤字嚴重,資金缺口大。全區20xx年至20xx年醫保基金累計虧損15875萬元,其中20xx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虧損6079萬元;同時20xx年至20xx年應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公務員醫療補助355萬元、離休干部醫療費102萬元、殘疾軍人醫療補助金100萬元,合計557萬元,至今未補助到位。因此區醫保局資金缺口較大,難以正常運轉。截止20xx年底,資金缺口為6500萬元,欠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就達5787萬元,其中城鄉居民醫保欠2369萬元。按照市醫保局給巴州區下達的醫保基金支出計劃,區醫保局每月都有近10天無資金撥付已審核的醫療費用。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任務繁重,工作經費嚴重不足。一是我區幅員面積大,城鄉居民人口多,居住分散,絕大多數又在外地經商務工,難以聯系,基金征收工作難度較大。二是我區是勞務大區,城鄉居民在外地住院較多,由于目前醫療保險沒有實現全國聯網監管,而各地醫療機構的管理、收費不同,特別是個別民營醫院的醫療費用較高,審核人員只能通過網絡查詢、致電醫院、函告等方式與當地醫保部門核實,工作效率不高,缺乏切實可行的監管手段。三是經費嚴重不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征收、印制宣傳資料、外傷調查核實、異地住院核查等需要大量的資金,特別是基金征收和外傷病人的調查以及對醫院的監管,年初預算都未安排專項業務經費,致使經費缺口大,不能保障醫保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缺乏手段。部分定點醫療機構將醫、患雙方利益捆綁在一起,增加了醫保經辦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難度。醫保部門勢單力薄,目前只能通過《醫療服務協議》來約束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對個人沒有任何約束力,缺乏有效的政策依據和監管手段。
(四)醫療監管力量薄弱,缺乏專業技術人才。區醫保局核定編制31名,實有36人,其中:參公管理編制16人,事業編制7人,工勤編制8人,外聘人員已達5人,專業技術人員僅5人。區醫保局所承擔的職能職責增多,服務對象增加,但缺乏醫療管理專業人才,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不能實施有效監管。
(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信息不完善。原新農合制度與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啟用新的網絡信息平臺時,原新農合藥品目錄中部分基藥未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實現對碼。在醫療費用審核中,造成這些基藥不能全額納入報銷,需要參保患者自付10%或全額自付,從而降低了實際報銷比例。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政策知曉率和參保覆蓋率。實行區醫保局、定點醫療機構、鄉鎮(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村(居)社區聯動,發揮各自優勢,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選用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形式,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讓廣大干部群眾對政策有全面、準確的了解,充分調動他們的參保積極性和主動性,逐步擴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建立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全面實現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二)進一步加大外傷核實和異地住院核查力度,控制基金支付風險。規范各地出具醫保患者外傷受傷經過證明,要求各地在出具城鄉居民外傷受傷經過證明時實事求是,嚴禁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出具虛假證明和相關材料。采取傳真、電話、信函等查詢方式,加大異地住院核查工作力度,防止基金流失。
(三)進一步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力度,確保基金安全。一是完善監管辦法,規范醫療保險服務。積極落實區人社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規范醫療保險服務行為。二是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協議指標管理,并對其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分類監管、考核。三是全面實行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和均次住院費用指標控制。根據年度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計劃和付費總額控制辦法,對定點醫療機構實行付費總額控制和均次住院費用指標控制,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四是建立信譽定級評定激勵機制,實行分級動態管理。五是加強監管力量,強化日常監管和重點監督,嚴格服務協議管理,逗硬落實獎懲制度。
(四)進一步落實完善相關政策,提高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水平。區人民政府每年應足額安排應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干部醫療費及殘疾軍人醫療補助金,保證全區參保患者和醫療機構報銷費用的正常支付。將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征收、醫療監管、檔案建設、“金保系統”網絡平臺建設與系統運行維護等所需專項經費納入年初預算,以確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正常運轉。
保險的調研報告14
新疆自治區災害種類多,屬于頻發易災區。多年來,農業保險事業一直伴隨著新疆農業發展。特別是20xx年以來,在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新疆農業保險實現了量的提升、質的飛躍,走出了具有新疆特色的農業保險發展之路,在支持新疆農業產業可持續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疆農業保險發展的基本情況
20xx年以來,新疆農業保險步入快速發展階段,業務規模快速增長,保障范圍逐步擴大,保障能力持續提升。
(一)業務規模快速增長。20xx年以來,新疆農業保險一直走在全國前列。至20xx年,農業保險業務規模達15.24億元(含兵團,下同),年均增長22.83%列全國各省、市、區第4位。政策性農業保險在農業保險中的占比始終在92.6%以上,20xx年業務規模達14.52億元,占農業保險總規模95.32%,商業性農業保險規模較小。種植業保險在農業保險中占絕對優勢,20xx年業務規模14.69億元,提供風險保障195.9億元,參保農戶282.79萬戶,分別占全疆農業保險對應指標的96%、95.67%、99.7%。棉花保險始終是農業保險龍頭險種,20xx年業務規模9.58 億元,承保面積2142.86萬畝,分別占當年農業保險業務總規模與種植業總承保面積的63%、51%。養殖業保險規模相對較小,20xx年奶牛保險、能繁母豬保險、羊保險承保數量分別僅有8.28萬頭、12.34萬頭、2.24萬只。
(二)保障范圍逐步擴大。一是保險品種逐步增加。20xx年以來,中央財政提供補貼支持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品種由棉花發展到小麥、玉米、水稻、大豆、油料作物、奶牛、能繁母豬等8個險種,商業性農業保險承保則包括蔬菜、糖料、葡萄等作物。二是參保面積與參保率持續提高。20xx年至20xx 年,新疆主要農作物中的小麥、玉米參保面積年均增幅分別為120%、81.5%,發展勢頭十分強勁。至20xx年底,棉花、小麥、玉米、油料作物等作物農業保險參保率分別為92%、61%、74%、59%,達到全國先進水平。三是林果業保險試點取得積極進展。20xx年,面對林果業已成為農民增收新動力的新形勢,新疆在XX市啟動了由地方財政單獨補貼支持的政策性林果業保險試點工作,承保蘋果、梨、棗等品種。至20xx年,林果業保險承保面積10.9萬畝,保費收入980.82萬元,單位保額為1000元/畝,費率為9%。自治區財政補貼保費總額65%,地區、市財政及場站補貼保費總額12%,果農自負保費總額23%,參保果農1.02萬戶。
(三)保障能力持續提升。20xx年至20xx年,棉花、小麥、水稻、大豆等作物保險保障程度年均增幅達8.3%、4.2%,11.9%、 5.3%。種植業險平均保障程度為451元/畝,高于全國平均水平46.9%,保險保障水平走在全國前列。至20xx年,農業保險風險保障總額達 204.76億元,保障服務覆蓋283.58萬農村家庭,覆蓋范圍包括4228.3萬畝農作物與117.44萬頭(只)大小牲畜家禽。五年間,新疆農業保險累計賠款支出38.31億元,農業保險成為新疆各級政府與受災農牧民抗災自救、及時恢復生產的重要手段。據統計,新疆農業保險賠款占農業災害直接經濟損失比重從20xx年至20xx年分別為11.33%、14.69%、23.77%、6.95%,在全國范圍內屬較高水平。
二、新疆農業保險主要做法
20xx年以來,各級政府、財政、經辦公司及監管部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強化政府引導為前提,優化農業保險發展政策環境。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對農業保險高度重視,20xx年以來連續多次召開農業保險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工作,王樂泉(時任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努爾·白克力等主要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給予農業保險工作具體指導。自治區人民政府分別印發了《XX區棉花政策性保險試點暫行辦法》、《XX區能繁母豬保險實施辦法》、《XX區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辦法,對棉花保險、能繁母豬保險產品及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資金分擔比例、農戶自繳保費繳納渠道、經辦公司經營管理費用比例等問題做出系統性規定。出臺政策,支持經辦公司成立三農保險服務網點,并給予農村保險服務網點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和稅收優惠。明確農業保險實行分級負責制,以縣(市)為單位開展,由縣(市)政府統一組織,整體推進,縣(市)政府是農業保險的第一責任單位,負責對農業保險的政策宣傳和組織引導工作。當前,新疆農業保險上下聯動、橫向協作的工作機制與制度指導、協調管理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
(二)以完善補貼機制為核心,鞏固農業保險發展資金基礎。自治區克服自身財力不足的困難,于20xx年底建立了農業保險自治區、地、縣三級地方財政配套補貼機制。當前,新疆種植業保險由自治區、地縣財政分別補貼保費總額的25%、15%,農民自負保費總額的20%,中央財政補貼保費總額的 40%;養殖業保險中,能繁母豬保險由自治區財政補貼保費總額的'30%,農民自負保費總額的20%,中央財政補貼保費總額的50%;奶牛保險由自治區、地縣財政分別補貼保費總額的30%、20%,農民自負保費總額的20%,中央財政補貼保費總額的30%。在人均gdp僅為全疆平均水平30%左右的南疆三地州部分縣(市)由財政全額承擔農業保險保費。從20xx年至20xx年,各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額度年均增幅達38.14%,補貼總額達40.82億元,財政補貼在農業保險保費中占比從20xx年的47.85%提高到20xx年的68.88%,五年來自治區、地縣財政累計投入分別達7.09億元、 3.57億元,合計10.66億元。
(三)以提升服務能力為根本,促使農業保險惠農強農功能落到實處。一抓提升理賠時效性。經辦公司暢通電話接聽服務,規范接報案流程,分別實現對交通便利的中心城市周邊農村團場與交通不便、路途較遠的邊遠農村團場,查勘人員在保險災害(事故)發生或接報案后24小時內、48小時內到達災害(事故)發生現場。經辦公司按照監管要求,原則上在保險災害(事故)損失金額確定后的30日內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二抓提高信息透明度。經辦公司在鄉鎮、村、團場、連隊等基層公眾場所對農業保險承保理賠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接受廣大參保農牧民監督、投訴與咨詢,針對少數民族被保險人還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文字進行公示。三抓確保查勘定損公平。各經辦公司對損失數量較大、損失程度較為嚴重的保險災害(事故),堅持被保險人、專業技術部門與經辦機構三方共同定損原則,定損結果由上述單位(個人)共同簽章確認。四抓技術裝備水平。經辦公司普遍配備gps定位儀等設備,提高查勘效率,有的公司還引進無人機協助查勘工作,增加了農業保險查勘科技含量。
(四)以規范公司經營為抓手,提升農業保險總體服務水平。一是新疆保監局制定印發了《新疆農業保險承保服務標準指引(試行)》和《新疆農業保險理賠服務標準指引(試行)》等制度,對經辦公司農業保險的展示宣傳、信息收集、承保驗標、接報案管理、查勘定損、賠款支付、張榜公示等關鍵經營環節提出全面監管要求,督促經辦公司按照“五公開、三到戶”要求積極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二是分步驟推進以銀行卡支付為核心的農業保險賠款零現金支付制度。聯系新疆實際,在20xx、20xx年連續兩年試點基礎上,20xx年起全疆范圍全面推行農業保險賠款零現金直賠到戶。同時,不搞“一刀切”,考慮部分偏遠地區銀行網點少、受災農戶領取賠款不便等實際,同意喀什、阿克蘇兩地20xx年仍以現金方式支付農業保險。截止20xx年底,新疆農業保險賠款零現金支付金額已占賠款總額60%以上,有效防范人為擠占挪用農業保險理賠資金,減少違規問題發生。三是積極推進農業保險服務質量測評。深入開展“入戶式”調查,面對面與被訪農牧民溝通交流,查找經辦公司服務薄弱環節,鼓勵引導農牧民更加積極地監督經辦公司農業保險服務。四是開展農業保險檢查。新疆保監局與財政部新疆專員辦等部門多次通過外圍大規模走訪農戶尋疑點、落實資金走向查線索、內部財務業務對查找證據,認真查處農業保險領域違規問題,實現了對疆內農業保險主要地、州、市的檢查全覆蓋,對農業保險領域虛增賠款、假賠案等嚴重違規問題給予嚴肅處理。
保險的調研報告15
民生問題,是關系到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的重大問題,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緩慢,農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鎮居民,這已經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中央政府從“三農”問題到推進新農村建設,再到十七大報告首次單列篇章闡述“民生”問題,這些無不表明中國的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新階段,民生正成為我們黨工作的重點,而在當代中國,積極構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試圖從農村社會保障的三個主要方面即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出發,探尋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進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80%,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加快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農村經濟與社會相互協調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覆蓋面低、資金來源不足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如何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成為政府相關部門當前一項急需解決的重要任務。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各項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優化辦事環境,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服務技能,強化宗旨觀念,提升服務質量,有效做好各項社會保障工作,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不斷擴大社會保障工作的影響力,著力提高廣大農村的社會保障工作水平。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
首先是傳統的農村社會保障功能削弱。在以前的舊中國,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完全依賴著個人家庭的。"百善孝為先"。就是靠著這個"孝"字,靠著孝道,我們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個比較安穩的晚年。隨著社會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出現了一對中年夫婦將要承擔雙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個或兩個子女的撫養責任,這將使未來家庭不堪重負。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遠離家鄉,來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等現象。
其次是農村社會保障任務加重。農村人口老年化問題日益突出。有資料顯示,截止20xx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14億,占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 。目前,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較為突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增長速度快于預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續增長。人口老齡化導致社會勞動人口減少、社會負擔加重等一系列問題,客觀上進一步加重了農村養老的壓力。疾病問題
依然是困擾農民的瓶頸。雖然現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在農村實行起來,但那畢竟還只局限在某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地方,還不能全面的實行。在經濟落后的貧困地區依然數以億計的農民處于醫療無保障的困難境。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亟需保障,與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種種歧視,不僅就業機會少,而且就業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險待遇上也與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別。
最后是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有關社會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會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國是6.2%,城市是10.3%,農村是1.5%;至1994年,全國是6.0%,城市是10.8%,農村是1.3%。占我國總人口80%的農村人口,只享有社會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總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卻占有近90%的社會保障費用。從人均社會保障費用看,城市居民是農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實際水平遠遠低于適度水平,這種狀況至今一直沒有大的`變化。
二、現在農村社會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低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助制度。傳統的社會救濟方式一般不規范,不統一,實施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救濟方式以臨時救濟為主,定期救濟以集體救濟為主,而且只對五保戶和困難人口提供救濟。1995年國家民政部門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試點工作,改革了以往的農村社會救濟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難的農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紀末,全國農村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縣占全國總數的90%以上,覆蓋農村人口近四個百分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國家和集體籌集。但從目前來看,由于經費短缺,需要救濟的人很多,因此,該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標準提供待遇,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難以貫徹落實。
二是農民養老保險。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方式的改變以及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凸顯出來。計劃生育政策實行以來,農村家庭子女逐漸減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漸增大,家庭的養老功能相對弱化。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條件的改善,農村人口平均壽命也在延長,老齡化問題也比較突出。隨著近年來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步伐的加快,青壯年遠走他鄉,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絕大多數,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逐漸呈現出來。依靠土地養老面臨風險,農民基本上還是靠天吃飯,況且農民失去土地是近年來我國農村一個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近年來,在我調查的家鄉及其周圍,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大約可以領取90元左右,這個政策對農村的老人來說可以解決最基本的生活問題。
三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保險主要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險制度,從20xx年起,中央和地方財政不斷增加財政投入,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救助體系。但是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并沒有多大的改善,特別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空白點仍然較多。其主要原因表現如下:經驗不足、資金籌集十分困難、觀念難轉變、合作醫療管理操作難。
三、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一是范圍小,保障性差。現有的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均采取農民自愿參加、政府和集體適當扶持的辦法。源于農民自身對保障的認識差異、實際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級集體經濟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財政缺乏對農民社會保障的現實支付能力,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形式、保障內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較大差異,總體表現為保障意識區域差異大、保障內容和形式缺乏規范、保障水平低和覆蓋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鄉鎮企業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片面強調GDP和吸引外資,不考慮農民利益,在對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這種情況,損害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也影響了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二是保障水平低下。由于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于極低的發展水平,農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極其有限,所以他們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消費,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自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盡管民政部門和政府其他部門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但距離農民最基本的養老需求的滿足尚有相當距離。其次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也基本上處于同樣的境地。農民很多情況下都陷入缺醫少藥、療費昂貴、毫無醫療保障的窘境,農村集體衛生室基本承包給了赤腳醫生,同時政府鼓勵社會化辦醫,農村出現大量個體開業診所,這為方便群眾就醫、緩解就醫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已經從合作關系變成了競爭關系,縣鄉兩級醫院門診量下降,設備利用率低,特別是鄉鎮衛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專業人員膨脹。衛生資源在市場配置中更多地傾向了城市,有些地區農村再度出現缺醫少藥的局面,醫療價格大幅上升,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有調查顯示,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社會保障的11%,可見保障水平之低。
三是資金籌措困難。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的資金主要由個人或集體負擔,而由于國家長期對城市和工業的政策傾斜,導致農民收入水平低,多數農民沒有參保能力。有些經費緊張的地方,農村社會救濟工作處于停頓狀態,這樣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村參加養老和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所以我國應盡快改變目前這種資金來源方式,尋找適合我國農村地區實際情況的多渠道的來源方式。
四是社會保障管理混亂。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狀是城鄉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部分地區在國有企業工作的農村職工的社會保障統籌歸勞動部門管理,醫療保障歸衛生部門和勞動者所在單位或鄉村集體共同管理,農村養老和優撫救濟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地方的鄉村或鄉鎮企業也建立了社會保障辦法。但由于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系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監督,使本來已經夠亂的管理體制更加混亂。另外,農村社會保障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發展緩慢,對國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問題。
五是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尚未確立,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有的將社會保障基金借給企業周轉使用,有的用來搞投資,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職權貪污盜竊,致使基金大量流失,嚴重影響基金正常運轉。
總體看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的現實狀況存在著保障水平低、社會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蓋范圍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諸多問題。農村社會保障不僅滯后于城市,而且滯后于農村自身對社會保障的現實需要。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即使說農村目前尚未達到城市那樣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在農村也已經是當務之急。農村社會保障的發展和推進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關系到農村的社會穩定,也關系到國家的社會穩定。在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條件下,要一下子就實現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太可能,但我們國家和社會要正確認識農村的實際情況,在增強農業生產能力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更好地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城鄉融合和共同發展,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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