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集體資產變價收入;回收債權收入;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村干部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村級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
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條 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
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條 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條 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條 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條 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條 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條 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條 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條 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條 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條 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條 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條 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條 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條 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條 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條 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條 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 條 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 條 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條 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條 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條 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3
一、日常行為規范管理:
1、考勤、晨會、日常行為規范等規定按公司相關制度標準執行;
二、部門績效考核及管理辦法:
(一)、每月由業務管理部負責人根據部門內部填寫的部門條線報表中的情況對相應的責任人員作績效考評打分;
(二)、對扣分情況要有事實根據,憑借公平、公正、務實的態度;
(三)、部門內部所有員工參與考核和監督,如有違背前面兩條原則的給予打分人50元/次的處罰決定;
三、車輛管理制度:
配有工作車輛的崗位車輛管理辦法按以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四、GRP管理制度:
1、調查崗:調查員在跟接單員交接資料時,次日上午10:30前將其GRP發送至接單員處。(如遇下午交接資料的情況,需在當天下午18:00前將其GRP發送至接單員處).
2、接單崗:發送到總公司業管部審核的資料,需在當天下午18:00前將其GRP處理完畢。如因特殊情況需在次日10:30之前處理完畢,并保證客戶信息(姓名、車型、車價、貸款)的準確性。簽訂合同以后應在當天下午18:00前將當天完成公司合同簽訂的GRP處理完畢。在收到客戶上戶資料,并檢查齊全送達銀行放款,當天下午18:00前將其齊全資料的GRP處理完畢.
如違反以上規定者將給予每人每次扣除績效1分的處罰決定。
備注:如遇GRP中無客戶信息時,應主動詢問上一節點或該組其他同事,并督促其及時處理,(調查員應督促業務員補登GRP),如遇資料有所更改時,應在當時節點所在處備注更改,應對GRP待辦事項進行跟蹤,如有退單情況,需在備注里注明終止原因。
五、業務管理部會議出勤管理辦法
1.每周各分公司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開晨會,因公外出的員工需在晨會開始之前填寫外出單,并在前一天電話知會業務管理部負責人;請病假的員工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2.如無故缺席晨會的員工,每人每次予以扣除績效1分的處罰決定。
3、部門其他會議遲到者罰款20元,缺席者罰款50元。
六、各崗位制度及管理條例:
調查員管理制度
(一)、安排調查后1-3個工作日內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并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安排調查后30分鐘內與客戶聯系并確定調查時間;
2、實地調查內容:
1)單位情況調查:
A.行政事業單位調查內容及調查報告必須包含:所任職務、職務級別、工作職責、收入情況等;
B.企業、個體工商戶調查內容及調查報告必須包含:公司規模、員工人數、產品類型、所任職務、職務級別、工作職責、公司經營及盈利狀況、市場前景分析等。
2)居住環境調查:
調查內容及調查報告包含:小區環境、房屋結構、住房面積、室內裝修情況、房屋購買情況、居住人數、供養情況等。
3)購車用途及用車地點調查。
4)到客戶住址及工作單位照相。
5)正確收集客戶資料并核對客戶原件(收集資料明細見附件一);
6)預收調查費(預收客戶占個人總調查客戶80%以上);
7)調查完成后及時反饋調查情況與相關業務人員。
(二)、調查完成后第二個工作日早上9:30前出具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內容全面真實,無任何虛假或者個人修飾內容;
(三)、按時、正確交接調查資料:
調查完成后第二個工作日9:30分之前完成資料交接手續;10:30前完成GRP處理;
(四)、接到工作安排后原則上1-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工作,如因客戶原因未完成調查需及時與業務員溝通,并落實調查時間;
(五)、每日登記調查統一使用筆記本便于被查。
(六)、調查員在當天沒有調查工作的情況下應在公司協助部門完成當天其他的工作,擅自離開公司者算脫崗,脫崗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1-10分/次的績效處罰,情節嚴重者部門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等處理措施;GRP處理時效按業管部《GRP管理制度》執行。
接單組管理制度
(一)、資料整理;
1、每日接收的新資料及時登記;
2、一次性列明所差資料,并通知相關業務人員;
3、做好相關資料交接登記,確保資料無遺失;
(二)、資料初審;
1、證件審核:核對客戶三證是否一致且無邏輯性錯誤;
2、資料完整性審核:檢查公司及銀行所需資料是否完整且無誤;
3、資信標準審核:檢查資料是否符合公司及銀行要求;
4、熟悉公司審核標準;
(三)、資料齊全后確保兩個半小時內整理報送銀行資料;
1、按銀行要求出具調查報告,報告內容需準確無誤,無邏輯性錯誤;
2、正確填寫銀行所需資料;
3、檢查客戶簽名是否正確及齊全;
4、對客戶資料資信審核,確保客戶資信符合公司和銀行規定并將風險控制在最小化;
5、核對購車合同及首付款收據是否正確;
6、檢查送行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7、資料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審核;
8、所有送行資料建立交接記錄;
9、檢查公司留底資料是否齊全;
(四)、合同填寫正確率達100%;
(五)、跟蹤上戶情況并及時整理歸檔資料,確保歸檔資料及補充措施完善;
1、跟蹤上戶情況并檢查上戶資料是否齊全、正確;
2、歸檔資料必須齊全完整(包括GPS安裝完畢、反擔保資料齊全完整、其他補充資料補充齊全等);
(六)、業務疑難問題解決;
1、熟練掌握公司相關審批制度及政策;
2、熟悉各行審批政策;
(七)、合同簽訂
(1)安排客戶簽定公司合同及相關協議;
1、準備客戶簽定合同所需資料;
2、檢查客戶所有證件,確保客戶所有證件真實、齊全;
3、核實客戶身份,確保無銀行冒簽情況;
4、正確、及時填寫合同;
5、對所有客戶履行告知義務,確保客戶清楚合同條款;
(2)送行資料交接;
建立交接手續,確保送行資料交接的時效性及準確性;
(八)報表出具
1、每日5點半以前完成報表,并上發至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內勤處;
2、報表數據準確率98%;
3、每月月末與分公司財務室、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內勤核對當月出單數據,數據必須真實、準確反映業績動態。
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1-10/次的績效處罰,情節嚴重者部門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等處理措施;GRP處理時效按業管部《GRP管理制度》執行。
上戶員管理制度
(一)正確辦理客戶上戶抵押手續;
1、核對抵押合同信息與上戶資料是否相符;如因上戶員造成無法正確辦理抵押給與扣除績效3分/次的處罰決定;
2、正確辦理上戶抵押手續,如因上戶員造成上戶抵押辦理錯誤給與扣除績效3分/次的處罰決定;
(二)正確辦理客戶購買新車購置稅
需要上戶員帶客戶購買購置稅的需提前與客戶聯系。
(三)確保上戶資料收集與交接的準確無誤;
1、核對新車上戶后資料(登記證書、行駛證)信息是否完整準確,核對客戶所購車輛保險的險種是否足額、齊全以及受益人是否與所辦抵押一致。如出現不完整不正確的情況,上戶人員應立即與客戶聯系,并在次日內將資料補齊;如需要業務人員協同處理的情況,需在當日與業務人員聯系,并跟蹤業務人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補齊;
2、準確收集銀行和公司所需抵押資料,告知客戶銀行和公司所收資料的用途及注意事項,如因上戶員造成上戶資料無法及時放款扣除績效5分/次的處罰決定;
3、上戶資料于次日交回公司(銀行)相關人員;如因上戶員疏忽造成資料遺失造成無法及時放款扣除績效5分/次處罰決定,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補齊,同時承擔公司對其的其他相應處罰;
4、如遇資料無法收齊,先了解所缺部分缺失原因,并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及相關業務人員,以落實追收人員責任;如因上戶員故意或有意拖延并造成公司無法及時放款的扣除績效5分/次處罰決定;
(四)確保交警分局的信息及政策變化匯總反饋的及時性;
1、上戶員應積極保持及維護與上戶相關機構及工作人員的良好關系;
2、如政策發生變化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并積極提出相應解決辦法供公司參考;
(五)確保上戶過程中與業務人員溝通及時性;
1、詳細告知公司及業務人員在上戶過程中應注意的各類事項;
2、如遇客戶因自身原因造成無法上戶,第一時間通知業務人員及公司并提供解決辦法以供參考;
3、對未能及時辦理上戶手續的上戶資料,每日進行跟蹤記錄,及時通知相關業務人員進行跟蹤協同。如因上戶人員記錄疏漏造成客戶無法正常辦理上戶抵押手續的'情況,由相關上戶人員負全部責任;
(六)確保客戶及業務人員無投訴
1、上戶員應以飽滿的熱情及良好的工作狀態接待每一位客戶,嚴禁將生活情緒帶入工作;
2、對于客戶的疑問上戶員應予以耐心仔細的講解;應詳細準確告知客戶上戶流程及注意事項;
3、帶領客戶準確高效快捷辦理上戶及抵押手續,使客戶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4、應與業務人員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
5、對于業務人員提出的咨詢疑問,必須仔細耐心的予以回答;
對于業務人員提出的合理要求應予以滿足并落實;
6、如遇工作上與業務人員產生分歧,應在保證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上級崗位接到客戶及業務人員投訴,一經核查落實,視情節輕重給予上戶人員每人扣除績效1-5分/次處罰決定;
銀行聯絡崗管理辦法
(一)準備工作
1、每日將新資料信息(客戶姓名、車型、車價、貸款金額)準確無誤地登記在銀行聯絡員資料交接本上,無一遺漏;
2、檢查審批資料是否齊全、符合銀行的審批標準,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銀行審核標準的資料進行登記,需要補充或修改資料應及時向公司匯報;
3、報送銀行客戶經理審批,隨時跟蹤審批進度,及時協調審批過程中發生的分歧,并及時向公司匯報審批中出現的問題;
(二)客戶協助工作
1、認真仔細地指導客戶簽訂合同(擔保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據等相關資料),并檢查簽字和手印無一遺漏或誤簽,準確登記客戶貸款卡號;如由于工作疏忽發生合同簽訂錯誤的情況,給予銀行聯絡員扣除績效5分/次處罰決定,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補齊;
2、指導客戶在貸款銀行開辦還款卡,準確收取開卡詳單或將客戶貸款卡號準確無誤地填寫在借款合同上,并將客戶簽訂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在一個工作日內返回公司,做好交接臺賬,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客戶未開還款卡或者無客戶卡號的情況,給予銀行聯絡員扣除績效5分/次處罰決定,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補齊;
(三)銀行協同工作
1、每日檢查放款資料是否齊全、符合銀行標準,若發現有問題的及時向公司匯報需要補充或修改資料,并跟蹤修改、補充資料進度,督促相關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完善資料,不得耽誤放款進度;
2、協助銀行人員將放款資料準確無誤地錄入銀行系統,如出現輸機錯誤造成放款延誤或放款錯誤,銀行聯絡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罰款,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事宜的處理;及時跟蹤銀行人員機審情況;
3、按銀行要求認真仔細整理放款后續資料、完善合同、裝訂整理。如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資料遺失,給予銀行聯絡員扣除績效2分/次處罰決定,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補齊;
4、放款后2個工作日內將還款明細交回公司,如由于工作疏忽造成還款明細遺失,給予銀行聯絡員扣除績效2分/次處罰決定,并在2個工作日內補齊資料;
(四)其他工作
1、每日及時向公司匯報銀行審批進度;
2、放款后2個工作日內將放款回單返回公司,如由于交接工作失誤造成資料遺失,給予接單員扣除績效2分/次處罰決定,并在2個工作日內補齊資料;
3、每日將客戶簽訂的合同交接給公證處,做好交接臺賬,并在放款2周內將公證書返回公司無一遺漏;
4、銀行聯絡員須協調、處理并維護好公司與銀行之間的關系和各項工作,及時向上級反饋對公司業務有影響的相關信息;
5、協助辦理公證,并保證按時返還公證書。如有未按規定完成則給與扣除績效3分/次的處罰決定。
輔助規定
為加強對分公司風險的把控,對于公司先墊款再上戶和銀行先放款再上戶的分公司需在辦理上戶抵押第二天下班前將登記證書照片上傳至總公司復核存檔。如照片逾期未上交的總公司業管部有權停止對分公司業務的審批,直到資料補充齊全為止。
附件一:客戶資料明細
1、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卡式身份證需復印背面);臨時身份證及正式身份證領取通知單;
2、夫妻雙方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需有戶口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3、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借款人本人離婚證明(含離婚協議)復印件一份;如未婚需未婚證明原件一份(由工作單位、居委會、派出所等出具);
4、房產證復印件一份,需有房產首頁(若為按揭房需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單等);
5、居住證明原件一份(由居委會、村委會、物管、街道辦事處出具);
6、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原件各一份(銀行固定格式);
7、申請人或配偶駕照復印件一份;
8、私企業主或有限公司法人、股東需提供以下復印件:
(1)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近三個月稅票;
(4)驗資報告與公司章程(企業為零申報的需提供近期進出貨票據及銷售合同);
(5)近期銷售票據;
9、其他補充資料,如:項目經理證、工程師資格證、工程合同、教師證、律師證、會計證、銷售合同等
10、借款人或配偶流水;
11、其他能證明收入情況的資料;
產品管理部業務管理組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
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 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發生的支出。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縣的有關規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相關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 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
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一)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縣財政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范、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
財務管理制度5
一、學校財產要嚴加管理,詳細登記,合理使用。
二、財產添置遵循保證教學,經濟適用原則。
三、保管員要對物資進行登記,會計上固定資產登記帳。
四、出庫物資,嚴格按審批程序領取,嚴禁先領物品后出庫及多發冒領。
五、固定資產應統一編號,實驗室、圖書室、體育、音樂等固定資產較多的室應建立固定資產分帳;辦公室、教室、學生宿舍要建立固定資產登記表,每年應清點一次。
六、對應報損物資由學校集中統一報損。
七、教職工調動等要將個人使用的公用物資交回學校,對損壞物資按價賠償。
八、保管室要分類管理,做到擺放有序,場地干凈,防水、防盜,并且上賬及時,結帳及時,賬物相符。
九、易耗物品本著節約原則,按學校規定登記發放。
十、對較貴重物資實行借用制,學期結束歸還。
十一、公物不予外借,特殊情況需報學校批準。
財務管理制度6
為促進我縣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凡新入駐我縣現代服務業企業,除全面執行中央、省、市現代服務業相關優惠政策外,還享受下列優惠政策。
一、鼓勵投資商開發商務寫字樓宇。投資總額1億元以上、投資密度不低于1000萬元/畝的新建商務寫字樓,自開業之日起計算,其引進的縣外企業生產經營性稅收中的縣實得部分,第一年按30%比例、第二、三年各按20%比例獎勵給開發商;其引進的縣內企業新增生產經營性稅收(以上年度企業納稅數額為基數)中的縣實得部分,第一年按30%比例、第二、三年各按20%比例獎勵給開發商。
二、鼓勵開發建設創業中心(工業企業孵化器)。創業中心建筑三層(含三層)以下部分的報建費用按現行工業項目標準收取,三層以上部分的報建費用實行“先征后獎”(省、市部分除外),由縣政府給予等額獎勵;創業中心出租廠房或辦公場所,按其租金收入實際繳納稅收中的縣實得部分的80%獎勵給開發商,獎勵年限為三年;創業中心出售辦公場所或廠房,視同工業房地產項目辦理相關手續,收取相關費用。
三、鼓勵信息服務和軟件開發企業、創意策劃公司、咨詢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中介服務機構等經營投資主體入駐我縣。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新入駐后其生產經營性稅收總額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按縣實得部分的30%給予獎勵,獎勵年限為三年。
四、鼓勵各類品牌餐飲、酒吧、休閑娛樂、文化藝術等生活性服務機構進駐我縣。*年元月1日后在我縣注冊登記的,餐飲店年度經營性稅收總額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按縣實得部分的30%給予獎勵,酒吧、休閑娛樂、文化藝術等機構年度經營性稅收總額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按縣實得部分的30%給予獎勵,獎勵年限為三年。
五、鼓勵發展現代物流業。*年元月1日后在我縣注冊登記的'物流園年度生產經營性稅收(含其引進企業所產生稅收)達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縣實得部分,第一年按80%比例、第二、三年各按50%比例給予獎勵。物流園落戶在鄉鎮工業園區的,該獎勵資金納入年終縣鄉財政體制結算。
六、對新入駐我縣航空城的航空公司總部、分公司項目及航空產業項目按長沙縣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對待。自航空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縣政府按其繳納的航空運輸營業稅金中縣實得部分的50%給予獎勵,獎勵年限為三年;其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的縣實得部分,第一年給予80%的獎勵,第二、第三年各獎勵50%;對*年元月1日前已入駐的航空公司總部或分公司,以*年納稅數額為基數,對其年度上述稅種中增幅超出15%(不含15%)的部分,參照新入駐公司獎勵標準給予獎勵;對航空產業項目,自公司注冊成立之日起計算,按其生產經營性稅收中的縣實得部分的30%給予獎勵,獎勵年限為三年。
七、鼓勵建設專業市場。凡投資1億元(不含地價款)以上、經營性用房和倉儲用房總面積*0平方米以上的專業市場,開發商可享受以下獎勵:新建專業市場年度經營性稅收總額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按縣實得部分的40%獎勵給開發商,獎勵年限為三年。
八、本規定政策享受主體均需履行了立項報批手續和兌現了相關合同中所承諾的產值、利稅等目標和義務,否則取消享受資格。http://
九、各經營投資主體主要負責人可將戶口遷入我縣,在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享有長沙縣城鎮居民同等待遇;公安、工商、
財務管理制度7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管理。
2、工會經費各項收支符合《工會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辦理與工會工作無關的資金收付。
3、遵守《預算法》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對工會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編制預算報告,組織預算執行。
4、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5、根據上級工會要求和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做到格式統一,內容完整,項目明晰,依據充分,說明清楚,程序規范,簽章齊全,報送及時。
6、無重大支出項目的'年度,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7、預算收入按照規定的工會經費來源項目,充分考慮當年各項收入的變動因素進行編制,做到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切實可行。
8、預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根據本級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分輕重緩急進行編制。
9、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請本級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備案。
10、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嚴格按照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收入方面,做到應收盡收,不得隨意減免、不收或少收。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開支。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的,按照預算編制程序編制調整預算并經本級工會委員會同意后執行。
11、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強化預算約束力,確保預算貫徹執行。
12、每筆費用開支據實報銷,不得“以撥代支”、“以領代報”或“虛報冒領”。會議、活動、培訓、維修等較大開支附有具體開支明細清單及有關附件。
13、工會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及時分成和足額上解,不得擅自改變經費收繳渠道,不得少記、隱瞞、轉移行政撥繳經費,不得截留、挪用應上解經費。
14、各種專項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
財務管理制度8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李白河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進展,按《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依據《財政資金管理方法》,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固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掌握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公開,照實反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二)財務管理體制
4、切實做好“收支兩條線”這一財經制度。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在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管理學校財務活動,定期區財務結算中心報帳,由結算中心核帳、結帳。
5、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都嚴格根據街道財務管理規章規定執行。
(對于資金的使用,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結算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準時記帳,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預算管理
6、實行“核定收入,定額或者定須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方法。將全部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各項非財政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列預算,報經財政部門核定。而對于學校的大型修繕和設備購置等,則按桂城街道公物選購和工程招標的相應文件標準執行,學校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以后,則由學校自求平衡。
7、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數字指標必需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的確的'資料和收支的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和項數的真實精確,不任意編造。在編制預算時,要根據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優先確保支出重點,并妥當支配其他各項支出。
8、收入預算,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進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狀況,依據預算年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則依據學校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四)收入管理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嚴格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樂觀組織收入。(按一費制文件)
B、收費必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在執行收費時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張榜或發通知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按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同學,進行書雜費減免。
C、所得收入必需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費票據要指定人員保管,要建立嚴格領用制度。對票據的收款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名稱,收費依據,收費金額必需逐一填寫清晰,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經手人員印章(或簽全名)]
D、各項收入必需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10、我校的各項支出是為了保證學校完成教學、教育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資產的耗費及損失,必需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精打細算,厲行節省,使各項支動身揮最大的經濟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規章和財經紀律,即嚴格遵守《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章》及《中學校財務制度》的各項規定。
B、節省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確編制年度財務收支方案;其次,要精打細算,妥當支配,把有限的錢用在“刀刃”上。
C、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按實際支出數列報,不以方案數和預算代替。
(六)結余及其安排
11、結余安排要求:
根據桂城街道教育組的有關規定和__學校老師嘉獎方案進行計算,提取及其安排工作。
(七)專用基金管理
12、專用基金的管理應遵循“先提先用、專款專用”的原則,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方法,國家有統肯定的,根據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學校依據專用基金來源的額度,支配支出項目,量入為出,有多少錢辦多少事,并留意專用基金的積累。
(八)資產管理
13、學校在各種存款的管理上,必需嚴格根據桂城街道財政部門的要求,交由街道結算中心統管,其負責結帳、轉帳、對現金及各種存款進行清查、校對等業務。
14、學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應當按規定程序準時處理。
(九)負債管理
15、學校對不同類別的債務分別管理,準時清理并根據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債務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6、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狀況表專用基金變動狀況表,專用基金變動狀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狀況說明書,編制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幾方面要求:
a、真實性。
b、完整性。
c、精確性。
d、準時性。
17、學校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學校校事業進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十一)財務監督
18、學校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監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a、財務檢查。
b、實物檢查。
c、現金檢查。
財務管理制度9
1、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使用情況,以利學校領導采取措施,保證資金正常使用。
2、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紀律,進行財務監督。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納入預算。
3、審核每年收支原始憑證,原始記錄真實完整,原始憑證合法規范,及時結算記賬,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并向分管領導匯報。
4、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妥善保管。調閱、銷毀按規定手續辦理,交接手續齊全。按照規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種預算報表、統計資料,年終及時做好年報,做到表表相符,報表印章齊全。
5、配合、督促學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
6、對學校人員調進、調出及離退休人員進行核定,準確編制工資表。
7、協助總務處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月末,帳面現金和庫存現金相符,及時清理應付款,不長期掛賬。
8、使用合法票據,正確使用票據,執行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存根妥善保管。
財務管理制度10
1、目的:公司銷售業務人員能從大局出發,從部門間工作的協調性出發;通過財務管理能為銷售業務的工作效率、工作質量作出評價;為公司管理層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2、銷售業務前財務管理:
A)銷售對方的況狀的評估,主要是財政況狀因素的評估:(定性分析),其次是同行業競爭對手的情況(對手強則信用標準低,對手弱則信用標準高),再者是企業承受違約風險的能力(自身承受力),最后是客戶的資信程度(6S)具體為客戶的信用品質、償付能力、資本、抵押品、經濟狀況、持續性。
B)銷售對方信用標準確立:(定量分析)。首先估計客戶拒付賬款的風險即壞賬損失率,其次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以作為給予或拒絕客戶信用額度的依據,再者設立信用等級的評價標準,利用客戶的財務報表數據,計算各自的標準,并與標準相比較,最后對客戶進行風險排隊。總之是“自身的.眼光衡量銷售對方”。
3、銷售業務中財務管理:發貨由業務部通知倉儲部發貨,倉管部出庫單上必須注明合同編號。業務部合同管理明細表上標明已發貨數量、末發貨數量、發貨日期,以便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做好履行合同的生產工作。比如:離發貨期間時間、原料缺補時間的推算。倉儲部根據出庫單及時登記貨物出庫數量,將出庫單財務聯及時報財務部登記,以便應收賬款的確認。
4、銷售業務后的財務管理:
A)以客戶的交易量和交易金分析。該客戶在一年中在公司總交易額的數量和金額比例以及品種結構比例。
B)客戶占用資金情況分析。指客戶通過與公司的交易占用公司的實際資金,它對下一步公司資金的籌劃利用有重要的意義。一般情況下,客戶占用的資金越多,公司的效益就會進一步地下滑,以后經營籌資的風險越高。但對待新客戶或是為了市場占有率等原因除外。
5、銷售人員業績考評體系:
A)營銷能力考評,B)客戶發展能力的考評
C)銷售業績考評。
6、業務員個人的應發工資=(底薪+補貼+手機費補貼+伙食費補貼)
7、本制度由總經理簽字后即日生效并執行。
財務管理管理篇七
1、負責各部門費用預算組織、編制工作。
2、負責各部門費用報銷、統計、跟蹤管理工作。
3、負責公司總賬工作及全套財務報表的編制。
4、負責公司稅務相關工作。
5、負責公司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厲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需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需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需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老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狀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需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狀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幫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判。情節嚴峻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別狀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老師,其挪用款從老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老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掌握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別狀況在餐館進餐,參加領導必需寫清事由,同時要掌握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需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賜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與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來回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需有兩個以上領導參與,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需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幫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款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認真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我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我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本村實際情況,經村支兩委討論決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資金管理制度
1、按規定由財政所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堅持“八不準”原則:
一是不準白條抵庫;
二是不準墊支;
三是不準擅自出借公款;
四是不準以集體資產為個人和外單位貸款提供擔保;
五是不準挪用公款;
六是不準坐支現金;
七是不準公款私存;
八是不誰設立“小金庫”;
違反財經紀律造成村集體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的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在規定審批權限內的開支,由村委會主任負責審批,村監督委員會主任監督審核;超過審批權限的,在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做好會議記錄和表決簽名的基礎上,由村委會主任負責簽字后執行。
2、一切財務支出,都必須取得填制合法、內容齊全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注明用途并簽名、證明人簽字證明、村委會主任負責審批,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審核確認,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入賬。
三、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
1、村務監督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成員3名,每屆隨村委會同步。
2、開展民主監督,根據新《會計制度》財務收支情況實行先審核后入賬。報賬前由村報賬員整理好原始憑證,記好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交村民主理財小組進行審核,對審核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村委會提出,村委會對提出的問題應及時改進處理,并將結果反饋給村民主理財小組,經再審核通過后報鄉財政所入賬。鄉財政所會計記賬后將報表(公開)及時返還給村委會及民主理財小組備案。
3、民主監督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盡可能做到每月審核一次。
4、村財務開支情況每季公開一次。重大開支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廣大村民關注的開支,應專項向村民公布。
5、財務公開由鄉財政所按照要求,提供資料,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在村固定公開欄中進行張榜公布,并上報一份給鄉財政所存檔。
四、票據管理制度
1、統一使用鄉財政所要求正規的收據,嚴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據。
2、收據由鄉財政所統一管理,并建立收據領用登記制度,包括領用時間、數量、收據號碼、領用人簽名以及收回核銷等內容。
3、村按票據領用的先后順序開具收據,并將開具完畢的票據及時交鄉財政所登記核銷。
五、收支結報制度
1、村報賬員每季至少到鄉財政所報賬一次。
2、村財務收支票據,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報鄉財政所審核。
財務管理制度13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假,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
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________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xx,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五、存貨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貨申請
1、1分公司的庫存管理應堅持"庫存合理、加快周轉"的原則,盡可能降低庫存風險。
1、2分公司在要貨時須根據銷售計劃,結合實際需求,合理安排訂貨次數及數量,在合理庫存內保證銷售的需要。
1、3根據上述要求,分公司計劃員要填好《要貨申請表》,《要貨申請表》經分公司財務經理審核、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并通過傳真給大連分公司銷售部,經銷售部和財務部審核無誤后,辦理發貨程序。
2、存貨入庫流程。首先由申請人填寫入庫申請單,入庫單至少有下列內容:
產品品種貨位號數量( )單價金額(元)備注
申請人持填寫好的入庫單,填寫好由檢驗員(或庫管員)檢驗后簽字,并由庫管員核實入庫數量登記。入庫單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聯、存根,第二聯、庫房留存,第三聯、財務核算,第四聯、申請人留存。入庫時要求嚴把質量關,做好各項記錄,以備查用。財務部門根據入庫單財務核算聯和其他相關單據入賬。
3、存貨出庫流程。存貨出庫的方式主要有3種:客戶自提、委托發貨和公司送貨。第一種:客戶自提。是客戶自己派人或派車來公司的庫房來提貨;第二種:委托發貨;第三種:公司派自己的貨車,給客戶送貨。無論采用哪種出貨的方式,都要填寫出庫單。出庫單(或銷售單)至少有下列內容:發貨單位、發貨時間、出庫品種、出庫數量、金額、出庫方式選擇、結算方式、提貨人簽字、成品庫主管簽字。如下表:
發貨單位:出庫日期
產品品種產品數量金額備注
出庫方式選擇 1、客戶自提 2、委托發貨 3、公司送貨
運費結算方式 1、公司代墊運費 2、貨到付款
出庫單(或銷售單)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聯,存根;第二聯,成品庫留存;第三聯,財務核算;第四聯,提單,提貨人留存。提貨的車到達倉庫后,出示出庫單據在庫房人員協調下,按指定的貨位、品種、數量搬運貨物裝到車上。保管人員做好出庫質量管理,嚴防破損,做好數量記錄,核實品種、數量和提單。
4、存貨盤點。分公司財務部每月底要協同庫管員對庫存商品進行一次盤點,對于盤盈、盤虧、毀損等要查明原因,上報股份公司財務部進行相應處理。
六、銷售分公司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在人事關系上屬于股份公司總部,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和解聘財務人員。下屬各銷售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經理提名,報股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屬各銷售分公司核定財務人員的工資福利等相關待遇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統一管理和發放;財務人員為銷售分公司辦公或出差等而發生的費用由各銷售分公司承擔;財務人員的培訓及其他相關費用由股份公司總部承擔。
3、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股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在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總部財務審計部的指導;總部財務審計部對其財務活動進行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專項核查,對于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公司總部將對其作出相應處理,對于違返國家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下屬各銷售分公司的財務人員必須協助所在公司領導搞好經營管理,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信息,積極為分公司領導的經營決策出謀劃策。
5、下屬各銷售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定期向總部財務審計部述職,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中要不斷創新,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水平,鼓勵多提合理化建議。
6、股份公司總部將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以此作為年終獎金和工資標準的考評依據。
七、崗位職責
分公司財務崗位責任制是一種管理制度,現關于分公司每個財務工作人員的職責、任務、權限、完成任務的標準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分公司財務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優劣作為對財務人員的晉升、獎懲依據。
1、分公司財務經理的崗位職責
1、1在股份公司財務部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與股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要隨時檢查各項制度在分公司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給予制止,并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
1、2審核分公司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法規及股份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1、3審核上報股份公司的財務資料,確保上報資料的真實性、規范性和準確性。編制分公司經營費用的預算,并就經營費用預算的執行差異進行分析,然后報分公司總經理及股份公司財務部。
1、4復核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核對明細賬、編制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審核分公司的會計報表,并在限期內寄回股份公司財務部。
1、5嚴格審核分公司物料收發憑證,堅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對分公司的實物(包括庫存商品、物料、固定資產等)與貨幣資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并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1、6在堅持股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積極地配合銷售分公司總理推動分公司銷售業務的提升,做好分公司總經理的參謀。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資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分公司內、外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1、8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協調好與當地稅務部門的關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規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簽訂的所有合同的審核、備案工作。
1、10協調好分公司的財務崗位工作,并組織好分公司財務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分公司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書面上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財務內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節假、雙休日財務人員的值班,堅持服務與監督并重的原則。
1、11按時完成股份公司財務部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分公司財務隊伍,將分公司財務工作做好。
2、分公司會計的崗位職責
2、1按照國家會計法規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編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明細賬(不包括現金日記賬與銀行日記賬)和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應拒絕編制記賬憑證并及時報告分公司財務經理。
2、2登記好有關備查賬簿;定期和不定期對賬,使賬賬、賬實相符。
2、3與庫管員共同驗收分公司物料入庫,并填制入庫憑證。
2、4根據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的附表。
2、5月初裝訂分公司上月的記賬憑證、物料收發憑證并歸檔(財務資料歸檔管理)。
2、6負責稅務申報及稅控系統的維護。
2、7按時完成分公司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3、分公司出納的崗位職責
3、1嚴格、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
3、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的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貨款,不能白條抵押現金,堅持貨款現金與費用現金分管的原則。必須是堅持"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3、3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須經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兩人簽同意后方可開出。出納員辦理每一筆收付款業務的依據,必須根據會計(財務經理)編制的,并經審核無誤的憑證。
3、4建立、建全現金、銀行存款的各種賬目,出納員每辦理一筆收付款業務前,必須堅持復核每一筆收付款憑證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和金額,對不完整、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分公司財務經理或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要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上的余額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3、6為了確保安全,分公司向銀行提取或存入現金時,應由分公司財務經理配備人員同行,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同時保險柜密碼嚴格保密,鑰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不得交給他人。
3、7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確有原因離崗時,必須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續雙方必須清楚。
3、8出納員使用的各種印章,如支票印鑒、"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等都要妥善保管。為了分清責任,支票印鑒必須堅持分管的原則。任何時侯都不能一個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鑒。
3、9加強有價證券的管理,有價證券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并設立備查賬,保護有價證券安全、完整不受損(要轉回股份公司的必須及時辦理手續轉回)。
3、10出納人員不能兼任會計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賬簿登記工作。
3、11按時完成分公司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注:銷售分公司未設會計崗位的,由財務經理兼任會計工作崗位。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本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稅務申報資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種會計資料。
3、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本制度第七條。
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股份公司財務部批準,并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單上簽名或蓋章。
4、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公司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5、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6、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分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公司。
7、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二)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九、附則
1、本制度從二零_年一月一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屬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規范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市直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市直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所屬教育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按規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增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規范教育經費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學校收費和資金使用行為;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監督,維護學校正常經濟秩序。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管理體制要求,學校的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布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后,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管理制度。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于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布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托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復同意后才能實施,批復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注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于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制的建筑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采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精神,對照有關使用標準和規定,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學校食堂、商店等部門發生的如水電費、管理費等與教育教學無直接關聯的支出,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中小學校因教育教學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辦公用具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政府采購批復單作為采購業務報銷入賬列支的附件。
第二十條支出票據要求。一是票據合法,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發票或正規收據;二是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詳細內容,不能只寫大類;三是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商品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四是審批手續齊全,按上述規定的程序簽批;五是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第五章幫困助學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各學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料審核、保管工作,要嚴格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不得任意擴大或縮小幫困范圍和提高或降低幫困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嚴格執行《麗水市直學校助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教計〔20xx〕128號)的規定,加強對助學資金的管理,對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及時發放,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類資金發放表需由學生本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因流生、轉學、或其他原因引起獎助學金等款項有節余的,必須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章代辦服務費和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為學生代辦服務過程中獲取任何利益,確有折扣,應按實進入學校賬戶,與學生按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代辦服務性收費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明碼標價,未經告知和書面征詢,不得收費;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據實結算。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學校食堂要開設銀行專用賬戶,設置會計賬薄進行財務核算;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學校食堂應堅持收支平衡原則正確核算盈虧,對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采購價格等學生、家長關心的熱點,學校應(每周或每月)公示并形成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確保向師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務,切實維護好學生的合法利益,嚴禁學校將食堂作為侵占學生利益的“平臺”。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酒店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一、貨幣管理制度
1、酒店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信用證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2、酒店對外付款一般采用轉帳結算方式,如采用現金結算,應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3、酒店管理當局,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牽制、控制制度;
1)現金內部控制,實行分工負責制,相互牽制,實行錢帳分離,現金收支出納,會計核算憑證,通過會計相互監督;
2)空白銀行憑證和預留印鑒要分開保管,不得一個人兼任;
4、建立健全嚴格的開支審核、審批制度:
1)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現金限額待定),所有超限額的支出,必須以支票或其它轉帳結算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須總經理親筆簽字批準,方可付現;
2)所有開支必須經過授權審核人審批,報送總經理批準,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
5、出納應根據酒店制定的付款和費用核銷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每筆業務,是否辦理了相應的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應退回;如出納憑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付款的,由出納負責追回,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6、出納收取各營業點的現金,必須于當日16:00時前全部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和挪用現金,違者按偷竊論處;
7、出納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個人財物,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8、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錢找零,支付客人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轉借他任;
9、各營業點收銀員在收取錢,物品等需在帳單,報表上加蓋私章,以示責任;
10、出納報帳完畢后,須在原始單據上加蓋核銷印章或現金付訖,轉帳付訖印章,以示原始單據已報銷;
11、收銀員,出納員在操作運作中,收取的假幣及現金的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
12、核定庫存現金,收銀員周轉金限額(收銀周轉金,實行三班交接),庫存現金,周轉金最高限額,一般只保留3000元(待定),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周轉金;
13、嚴格執行各營業點收銀員,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認真記錄好每班交接情況,嚴格登記;
14、酒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往來結算而收到的款項,應及時入帳管理和核算,任何人不得拖延,禁止保留帳外公款,公款私存,嚴禁白條抵庫;
15、實行對庫存現金、周轉金和銀行存款經常性的檢查和突擊性抽查制度(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杜絕弊端發生;
16、會計人員、收銀員如因工作調整或不需周轉金,必須辦理相關的交接及退款手續,交接時,應有監交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由移交人編寫移交清單,經接交人核對后,必須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一式三份;
17、嚴禁將客人給予的小費私人占有,若客人給予小費,應將小費投入小費箱中;
18、嚴禁采購物品及辦理其它業務索要回扣(包括禮品),若供應商、客戶執意要給予回扣(包括禮品),應如數交公;若私自占有,按貪污論處;
19、嚴禁私賣不屬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一經發現有此情況,追究當事人及部門經理的責任,并按所持商品或物品物料價格的十倍罰款;
二、外匯管理制度
1、外匯的收入支出必須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外匯管理條例'執行,嚴格收支管理工作。
2、每天營業收入中的外幣,收銀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證一并繳交出納進帳。
3、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帳憑證,在收到憑證的每二天即委托銀行轉帳。
4、外匯現金必須當天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通過銀行辦理。
5、賓客交外幣結帳,一律按當天中國銀行兌換現鈔的匯率折算人民幣,不得擅自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人民幣,必須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
6、嚴禁套取外幣,也不得違章代辦兌換手續,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兌換外幣。
三、借支款項規定
1、借款包括采購借款、工程借款及業務借款;
2、酒店各部門凡因零星采購、修理,因公出差等需用款項(包括現金、支票),由用款人填制借支單,詳細說明用途及需借款金額,經部門經理審批,并按借款審批權限,逐級送審;
3、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原借款單一律存放在財務,會計憑單入帳,借款人須在借款事由完成三天內或一周內(待定),辦理報銷沖抵手續,還款或報銷抵帳時,財務將借款單返還借款人,逾期未辦理的,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4、借款人第一次借款尚未報銷,原則上不予辦理再借;
5、一律不準私人借用公款;
6、超越審批權限的借款,出納有權拒付,倘若出現越權的借款,出納要承擔全部責任;
四、發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發票的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安全保管和正確使用發票,制定如下規定:
發票的使用
1、各經營部門只要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收銀員已經收取款項,才能提供稅務發票,沒有發生經營活動,原則上不能對外提供發票;
2、對于發生經營活動要求多開發票,收銀員應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并規定如下:
a)房務部:住宿客人要求多開發票,原則上不多開,特殊情況(金額較小不超過10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按10%代扣稅金;
b)餐飲部:客人消費結帳要求多要定額發票,原則上不能提供,但金額較小(不超過5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并按10%代扣稅金;
c)沒有消費,客人要求虛開不應給予,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并到財務部辦理;
發票的領用
1、發票內部領用由收銀領班統一領用保管,營業點收銀員到收銀領班處領用和注銷;
2、收銀領班根據所需發票的領用數額,到財務部核單員處領取和注銷;
發票的保管
1、發票存根聯由收銀領班集中統一交由財務部核單員;
2、不能缺頁;
3、開票錯誤必須連同存根聯一起,三聯同時作廢,并注明'填錯作廢';
4、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五、收銀業務周轉金管理規定
1、收銀業務周轉金的發放:財務部經理根據業務需要擬定收銀業務周轉金數額(),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并掛前廳收銀處往來;
2、收銀業務周轉金的使用:收銀業務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款找零、支付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如有緊急情況需用于其他用途,須經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
3、收銀業務周轉金的內部控制:由財務部和各使用部門共同控制;
a)各營業點收款崗的.業務周轉金,日常管理由各使用部門收款員負責,并報財務部備案;
b)各收銀點收銀員需建立業務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設立交接登記簿,記錄每班交接情況;
c)各部門指定專人須定期檢查核對本營業點業務周轉金,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d)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各營業點周轉金,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檢查,每月至少檢查四次,月末須將檢查情況向財務部經理匯報;
4、業務備用金的交回:
a)如因業務量減少而減少的周轉金,須經財務部經理核準后,應立即通知各收銀點將多余的款項及時交回財務部;
b)如因業務調整或不需周轉金,收銀員應及時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需2名監交人在場);
六、收銀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2、嚴格遵守酒店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3、嚴格按規定的收銀、投幣程序進行操作;
4、嚴格遵守保險室的管理規定;
5、嚴格按規定發放鑰匙,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6、嚴禁私自兌換外幣,不得挪用周轉金或將周轉金借給他人;
7、快速、準確地為客人提供結帳服務;
8、認真做好每一班的交接記錄,并做好相關的信息傳遞;
9、嚴格按實際消費開具發票,不得多開、虛開發票,不得將空白發票聯撕給客人;
10、負責填制有關報表,整理營業單據,以便稽核;
11、對于超出自身職權的事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不得擅自處理;
12、對本班未能完成的工作應清楚地交于下一
班完成;
1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班、改班;
14、對假幣及現金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不得長吞短缺;
15、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共設備設施,按正常程序操作電腦,積極參加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及專業技能;
16、未經許可,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和包裹帶入工作崗位;
17、按時參加財務部及所在部門例會;
18、尊重上級,服從分配,按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1、應收款項是指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和預付款,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和其它應收款等;
2、酒店一般采用現金結算方式,避免應收款的發生,如遇特殊情況需賒銷的,應嚴格按照酒店審批程序和權限,并根據購貸方信用確定其賒銷的限額和期限;
3、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款,應積極催收,貫徹誰經辦、誰追款,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保證應收款項順利收回,做好資金回籠;
4、未經批準擅自給客戶賒銷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5、擔保掛帳,只有部門經理以上的人員才能擔保掛帳,擔保人應在單據上親筆簽字,方可生效;
6、擔保人對自己擔保的掛帳應在一個月內由其本人負責催收結清,財務人員予以配合;
7、收銀員根據掛帳協議,將帳務作相應處理,及時催收,收到帳款時,將帳款及時交于財務,不得坐支和挪用;
八、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酒店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內部核算和管理,并將其實物和價值分開管理,購置固定資產的原始憑證及其有關的合同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的正式文本酒店應至少有兩份,行政辦一份,財務部一份)。對實物的管理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詳細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單價、預計使用年限、折舊率等,并定期與財務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2、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分級是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酒店內部各部門或各人管理,歸口是指按照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確保其安全、完整,加強保養和維護,充分發揮其效用;
3、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使用部門內部調撥,應由調出部門填制'固定資產交接單',經調撥雙方確認,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辦理財產轉移手續,一份連同固定資產卡片交調入使用部門造冊入帳,另一份作為調出部門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及日后查對;
4、因個人責任造成固定資產毀損、丟失的,應根據情節的輕重追究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以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5、對于酒店固定資產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設施設備(如攝像機、投影儀等),應由工程部指派專人保管,進行日常維護,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6、使用部門因營業或工作需要,需購置新添固定資產應書面提出購置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申請表'(如屬更新,應同時提出原物品處理意見),填報新增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呈總經理審批;
7、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閑置需轉讓,應將轉讓固定資產處理報告連同轉讓金交財務部,而財務部根據有效審批報告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并作相關的帳務處理;
8、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并將盤點情況表報送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及毀損、轉讓和報廢的處理,由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或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基本情況及其有關說明送財務部、工程部批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九、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保管管理制度;
2、酒店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裝訂成冊,并編寫時間和編號;
3、會計檔案應為本酒店財務工作提供便利,外單位借用時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和總經理批準,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并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且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會計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損毀、散失和泄密;
十、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酒店所有物資應按類別分別管理;
2、倉管員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工作職責,保管好所有物資,并登記物資明細帳,做好進倉物資的驗收及出庫物資的發貨;
3、對所有物品帳卡都需設置'最高存量、最低存量',以利于庫存物資的存量管理;
4、所有倉庫物資需經財務部、使用部門、采購員三方同時在場驗收后方可入庫;
5、各類鮮貨、蔬菜到貨時,必須認真清點、過秤(安排專人監秤)并做好記錄;
6、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質量要求及規格、數量等與'申購單'上的要求,不符的物資,拒絕進倉,并及時向采購部經理報告;
7、任何一種物資出倉須憑申領部門經理、采購部門經理簽字的申領單'方可發貨,一并開出'領料單',領貨人必須在領料單上簽字;
8、存貨物資要貫徹執行'先進先出'定期每月翻堆的倉庫管理規定;
9、要節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根據物資的類別、特點分堆存放;
10、倉庫保管員對倉庫所儲存的物資,必須按固定堆存存儲,并在物資所在的貨位上設'貨品卡'凡出入倉物資,應予當天在貨品卡上登記并結出存貨數,以便與物資明細帳相核對;
11、存倉的物資必須做到物卡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每月末倉管員應根據物資明細帳記錄的收付發生額和余額數字,編制'收、發、存盤存報告表'報送財務部;
12、倉管員對所保管的物資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倉庫時間較長的物資,要主動向部門經理反映滯存情況,對倉庫物資,發現霉變、破損或超保質期的,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以便采購部及時調換;
13、建立健全倉庫盤存制度,每月盤點一次,盤點前倉管員應將本月入庫和發出的物品數量全部入帳,做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4、除按酒店規定辦理貨物出倉手續外,任何人不得私拿倉庫物品離開倉庫,違者按偷竊處罰;
15、倉庫對任何部門均應按正式出倉手續方可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的做法,嚴禁用白條作為出庫憑證抵作庫存,發現白條抵庫,一律由倉管員負責,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
16、保證倉庫物資安全,倉庫發貨必須在倉庫辦公地方發貨(門口),不得在倉庫內發貨;
17、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如屬責任事故,追究過失人的責任;
18、倉庫物資在發貨地點由領貨人點驗離開后發生的短缺,由收貨方自負,倉庫不負補償責任;
19、庫房要做到三無(無鼠、無蚊、無蟑螂),地面要干凈,無積水,無垃圾,貨架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無浮土、灰塵;
20、商品入庫時,廠家及供應商附送的贈品,應及時入庫入帳,不得私人占有;
21、凡倉庫包裝廢舊物資變賣時需有證明人在場,變賣款項應及時上繳財務入帳;
22、財務部有權對領用的物品物料進行追蹤檢查,各部門不得隱瞞拒絕檢查。
十一、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為商品和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管員的陪同下進行,不能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3、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5、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6、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7、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十二、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攜帶火種進入倉庫(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2、倉庫門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雜物,要保持通道暢通,周圍不得堆入易燃易爆物品;
3、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同其他庫房混用;
4、庫內物品要碼放整齊,不得過高、過寬,物資須距電線、燈泡50厘米以上,燈泡不超過60瓦,嚴禁亂拉臨時電線;
5、倉庫保管員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器材擺放位置及有效期;
6、如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7、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8、倉庫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隱患,切斷電源,鎖好門窗方可離開。
十三、酒店廢品處理制度
1、廢品的范圍:玻璃酒瓶、啤酒瓶、罐頭空殼、廢紙、紙盒、舊報刊、廢舊塑料紙、廢舊麻袋、破毛巾、破桌布、住客掉棄的舊爛衣物、以及餐廳的獸骨等;
2、各部門搜集的各種廢品統一交由倉庫處理,金額全額上交財務(需有二人以上為證);
3、倉管部在收到各部門送到的廢舊物品時,應做出登記,注明品名、數量,逐月按各部實交廢舊物品匯總數量;
4、各種廢舊物料(屬酒店設備方面)的處理收入,要沖銷營業成本,其余廢舊物料作廢品收入,作為全酒店統一分配;
十四、財務部例會制度
建立財務部例會制度是了解問題、解決問題、加強內部垂直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的必要措施,為使例會規范化,特擬定以下制度:
1、部門例會:
1)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周五17:00點(如遇到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由財務部經理主持,會計、出納、核單員等全體財務部人員參加。
3)內容:
a、財務經理傳達酒店例會有關會議精神。會計、出納、核單員匯報近期工作情況,交辦事情的落實情況以及工作中出現的有待解決的問題。
b、財務經理總結一周工作情況并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2、收銀員會議:
1)時間:原則上為每周五15:00(如遇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核單員、出納、收銀員及其所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
3)主題: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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