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后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泄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設備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范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提高我局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及原則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原因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組織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員調集和應急儲備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臺,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六、應急響應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了解掌握情況,預測后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布置的各項善后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七、工作機制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周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
(二)啟動應急預案后,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布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區域范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后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參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范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衛,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調撥、儲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公司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臺、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布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布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臺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后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采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后,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并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后,項目部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盡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6、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布事故信息,嚴禁夸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后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后,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盡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xxx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群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了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4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5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筑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扎實做好安全防范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范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采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后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范、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征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系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范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后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并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布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6
1、工程概況:
1)淳化縣冶峪中學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縣冶峪中學校園內,為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4333.8?,建筑總高度25.5m,腳手架為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現場使用機械主要有:40塔吊設立一臺,按照總高度30米,大臂長度48米選用,在開工以后即進行安裝。沖擊式打夯機、蛙式打夯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鋼筋對焊機、鋼筋調直機、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電焊機、電鋸、電刨、柴油發電機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產管理方針、目標:
(1)、管理方針:在施工中,我項目部將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建設部及陜西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安全生產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嚴防各類事故發生,以安全促生產。
(2)、管理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通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以下目標:①杜絕重大傷亡事故;②控制輕傷事故在3‰以內。
3、組織措施
(1)、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成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圖見下頁圖所示。
(2)、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建立與項目安全組織系統相配套的各專業、部門、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系統如下圖所示
項目安全組織及責任人名單
姓名
職務
職責
組長
總負責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組員
安全監督
人員職責:
項目經理: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生產中問題。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員和施工班組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保證一定安全投放,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查事故隱患,制定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生產,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安全員:
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勞動保護法,組織安全活動,定期安全檢查、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嚴重危險情況有權暫停施工,報告領導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各作業隊伍及班組負責人
電工
機械管理員
保衛員
材料員
安全員
質量員
施工員
財務組
行政組
技術質量組
材料、設備組
生產安全組
施工項目安全責任體系圖
項目經理
電工
其它有關部門負責人
材料員
消防管理負責人
機械管理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生產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1、保證現場臨時供電安全。
2、提供夜間施工必須的光照度。
3、經常檢查宿舍、辦公室的用電器具,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備。
1、監督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
2、配合有關部門排除障礙。
3、安全員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
1、制定項目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
2、負責安全技術交底。
3、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技術問題。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計劃。
2、組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1、保證項目使用的各類機械安全運行。
2、監督機械操作人員持證遵章作業。
3、配備各類機械的防護設施
1、保證防火設備設施齊全、有效。
2、消除火災隱患。
1、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儲存、按規定進行隔離,做出明顯標識。
2、控制各類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庫房的采光、通風和庫房安全
1、財務部門保證安全措施的經費。
2、后勤部門應提供必須的勞動用品、保證質量
班前安全
施工隊長、班組長、安全員、具體操作者
消防措施
電氣絕緣
保護設防
機具設防
勞保機具
操作規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為安全知識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知識教育:我項目部對全體職工進入工地后進行入場教育,定期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種工種結合培訓進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外來工務人員和新工人要進行上崗教育,工人變換工種,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安全教育每周對工人至少進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內容見下表:
類別
重要性內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產的思想基礎
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的思想教育,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與生產辨證關系教育、三熱愛教育、共產主義協作風格教育、職業道德教育
安全知識教育
安全生產的重點內容
施工生產一般流程、環境、區域概括介紹、安全生產一般注意事項、企業內外典型事故案例簡介與分析、工種、崗位安全知識
安全技術教育
安全生產的必備知識
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產法規和責任制度、法律上有關條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摘要介紹處分的.先例
安全紀律教育
安全生產保障
廠規廠紀、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
5、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組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部位、危險部位,根據檢查情況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內容檢查評比打分,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和違章現象,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安全生產組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若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問題,檢查組有權下達停工指令,待隱患問題排除,并經檢查組批準后方可施工。
6.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
(1)、定期的例行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檢查,由安全生產組實施,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對整個施工現場從安全意識、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組合“安全活動日”將檢查結果進行安全生產評講。每周進行安全活動,由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實施,檢查結果在班組長會議上進行評講。每個作業班組結合上崗安全交底,每天開展安全上崗檢查,保證操作機具及作業環境安全。
(2)、不定期的專業檢查:是按工程進展需要確定,由安全生產部按安全制度規定的項目,組織專人實施,也可由工程項目經理從安全生產的宏觀考慮時組織專門檢查。
7、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對具體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新工藝、新材料的使用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每一次下達任務時對工人班組同時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上班對全班工人要進行上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班組長每班上崗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項目部安全員每天上班前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對本作業范圍內存在的危險和防護措施進行針對性交底,提供必須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
8、本企業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項目經理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b)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技術主管部門領導審批簽字后實施,否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項目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
d)建立并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e)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聯合檢查,根據檢查情況按“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文明
施工檢查評分表”、“施工用電檢查評分表”、評分打分,對檢查中所發現的事故隱患問題的違章現象,開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各責任人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項目部主管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f)建立機械設備、用電設施等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g)行為控制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帶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
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將證件復印件報項目經理部安全組備案。
嚴禁在施工現場酗酒、賭博。
9、安全臨時用電方案:
(1)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2)臨時配電線路按規范架設,架空線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設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箱內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須統一式樣、統一配置,箱體統一涂色,并按規定設置圍欄的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結,采用外插聯結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的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定。
(7)手持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8)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混凝土墻板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定裝設施工照明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9)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接線長度小于5米,二次接線長度小于30米。接線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曬。
10、施工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1)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毫米、壁厚3.5毫米,無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每一層腳手板處設踢腳板,鋼管、踢腳板表面涂黃黑相間的警戒色.
(2)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3)腳手架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4)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并及時清理。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5)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須設置正反斜支撐。
11、臨邊洞口的防護
(1)基坑邊1米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基坑邊與建筑物、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況必須采用有效技術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邊立1.2米高的防護欄桿,刷成紅白相間的警戒色,防止人員靠近防護欄,必須按規定制定防墜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員窒息等安全防護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3)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立掛安全網封閉。
(4)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定。
(3)、塔吊重新安裝之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執體妥善連接。
(6)、塔吊基礎不得有下沉現象。
(7)、司機必須得到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司機必須按電鈴、發信號。
(8)、工作完畢,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塔吊應將吊鉤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動臂變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轉半徑處,小車變幅式塔吊的小車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須板到停止位,拉下電源總開關。
(9)、四級風以上應停止爬升。如爬升過程中突然遇到大風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塔身螺絲緊固。
(10)、爬升過程中,嚴禁回轉,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步驟操作注意撐腳和銷子的到位,塔吊的升節必須有專職安全監護。
(11)、附著形式和位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進行,垂直偏差須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內。
(12)、每次附著升節后必須按規定驗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終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理》,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法規,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使防火工作與生產任務緊密結合,有效地落實防火措施,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強化消防工作管理,實現杜絕火災事故,避免火警事故,盡量減少冒煙事故的發生。
(2)建立防火責任制,項目部主要人員均負責一定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開展日常的消防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下發通知單,并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予以解決。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并根據不同季節和工程進度,制定出分階段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對發生火災后包括報警、滅火疏散、搶運物資、搶救傷員等項工作,應詳細分工,明確職責,使滅火工作忙而不亂,有序有效,把損失減少到最底程度。
(4)現場要設立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季度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
(5)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陷部位,應配備足夠的干粉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干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換干粉。
(6)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在寒冷季節應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7)加強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設備,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別進入裝修階段后動用明火,須經項目經理部開具用火證后方可動火。消防人員必須對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門、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對用火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8)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9)施工現場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0)施工現場內和辦公區,未經消防部門批準嚴禁使用電爐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現場施工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是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針對性。
(12)冬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進行冬施保溫。
14、施工機械管理
(1)固定機械設備應搭防曬、防雨操作棚,使用前應固定,不得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保險鏈、防護罩應齊全完好,完全可靠。從攪拌機停止使用到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必須掛好上料斗的保險鏈。維修、保養、清理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專人監護。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據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內容和特點,提前編制有針對性和切實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報請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審批同意后及時落實,確保以先進的措施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保證質量目標及整體施工部署的實現。
(2)根據該工程特點,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資準備工作,冬季防寒勞保用品、防護用品應及時發放。
(3)冬季、雨季應根據天氣變化,氣溫情況適當調整工作內容及作息時間。環境溫度達到-50C時即為“低溫焊接”應嚴格執行低溫焊接工藝。嚴禁焊接過程直接接觸到冰雪、風雨雪天氣時,必須對操作部位進行封閉圍擋,使焊接部位緩慢冷卻。
(4)雨季施工應注意機具、材料的防雨保護工作。雨中配合電焊機等其他電動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電造成安全事故,預埋管預留時應主意防護管口及預留套管口,防止雨水進入管內銹蝕管道,冬季施工應有防凍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員摔傷凍傷。
(5)冬雨季中搬運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試水應在00C以上的環境中連續進行,并且要有防凍措施,完畢后應及時將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對倉庫、室外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做相應的保養和防凍保護。車輛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車規定執行;現場或生活區的用水管道要有過凍保護措施。
(7)冬雨季施工應對職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強職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責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倉庫及生活區應配備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檢查。
(8)加強現場工程防護工作,確保已安裝的設備、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現砸傷、碰傷、凍裂現象。
(9)加強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對施工質量和進度造成影響。
(10)安全警示標志布置方案:在危險地段、部位、臨邊四口等部位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7
為了確保我國生產安全的穩定性,保障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響應機制
1.建立職責責任體系,并明確總負責人、應急指揮部指揮人、應急小組成員的職責。
2.按照國家標準建立應急庫房,統一儲存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制定應急儲備計劃,確保庫房的儲備物資和器材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建立各種應急聯絡手段,并且實現與環保、安監等部門的聯通,確保信息及時傳達。
二、危險源防控措施
1.針對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分類管理,根據不同的級別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并加強危險預警、監測措施,迅速發現問題進行處理。
2.加強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并定期對關鍵崗位進行培訓和交流,確保關鍵崗位人員的技能能力符合安全要求。
三、應對措施
1.賦予總負責人和應急指揮部指揮人在事故發生時獨立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和行政命令的最終決策權。
2.制定應急預案,根據事故類型分為四個級別,并為不同級別分別制定不同的處置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到位。
3.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制定人員組成方案、培訓計劃及各種應急器材的保養計劃等,并與當地應急救援中心等單位建立聯系,確保協調配合。
4.建立應急災害評估制度,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污染、財產損失等進行評估,確保對事故后果的評估及時準確。
四、應急演練和檢查
1.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包括防范和應對不同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開展評估分析,發現問題并及時改進。
2.定期進行應急檢查,巡視應急物資、設施器材的數量、質量是否符合標準,對應急狀態如指數、響應時間、交通疏導情況進行核對等,確保設備、器材的完好可用。
以上即為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實施,達到預期目標,確保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實際生產中,因為各種規章制度的不健全,甚至是無視規章制度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頻發,不僅給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也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產和經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我們必須認真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管理和監督。
首先,我們應該建立良好的應急響應機制。應急響應機制應該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和資源基礎上。我們應該加大設備和人員投入力度,確保所需物資和器材儲備完備。應急響應機制應該明確各級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以確保危急時刻人員能夠迅速響應,并進行有效處置。
其次,我們應該加強危險源防控措施。危險源是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事故的潛在因素,防控危險源對于預防事故的發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應該盡可能地將危險因素降到最小程度,通過采取標準化、規范化的生產安全管理,達到更好的控制效果。
第三,我們應該加強應急處置措施的建立。在預防措施做到位后,仍然需要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時進行有效的應急處置。我們應該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預案,避免因出現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時其應對方案不合理、不合規導致事故進一步發展。同時,我們也應該培養一支應急救援隊伍,為遇到緊急情況時,提供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方案。
最后,我們需要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和檢查,為應對突發事件做好充分準備。這對于提升員工的應急處置技能,縮短應急響應時間,提高生產安全度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總之,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維護企業生產穩定的必要手段。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生產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制定和實施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生產環節的安全措施,確保事故不再發生。在現代社會中,各種危險因素不斷增加,生產安全問題也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重點。許多企業已經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列為必備的一項制度,并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首先,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該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例如,對于化學制品生產企業,應急預案中應詳細列出有毒、易燃、易爆等常見危險品的特性和處理方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對于鋼鐵生產企業,則應將防火、防爆、防雨等因素納入應急預案,以確保生產過程中安全穩定。
其次,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注意保障人員的安全。通常情況下,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人員的生命安全往往是最首要考慮的問題。因此,應急救援人員在處理現場問題時,應時刻關注自身安全,并合理分配資源,盡可能將人員從現場帶離,降低風險和傷害。
再次,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企業應該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確保員工對應急預案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此外,企業還要加強對現場情況的監測和數據分析,發現安全風險和不良預兆及時處置,為工作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企業還要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持續改進應急響應機制。事故處理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工作,只有不斷完善預案和技能,加強設備物資儲備,才能夠應對更加復雜多變的安全事件。因此,企業應不斷總結經驗,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
總之,制定和實施應急預案是企業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必備措施。企業需要全面認識生產安全的重要性,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不斷完善預案和方法,確保企業安全穩定發展。相信在不斷的努力下,生產安全事故將減少到最低水平。生產安全事故給企業員工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制定應急預案成為了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應根據不同場所的特點和不同類型的危險源進行制定,針對不同場景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在實施應急預案時,應保障人員的安全,盡可能將人員帶離現場,降低風險和傷害。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生產安全管理體制,督促員工全面落實應急預案。同時,企業還需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持續改進技能和設備物資儲備來提升危機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水平。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讓企業得以安全穩定發展。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8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區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信息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并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系;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匯報并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信息數據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網絡;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并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隊、社區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后,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持。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后,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發布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發布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立即處置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提高本公司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能力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意識,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發展創造安全和諧的環境,特編制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6)、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
8)、《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xx年11月15日起實施)
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發生的、或可能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2)、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并指導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培訓、演練與應對。
3)、各類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火災、觸電、機械傷害、坍塌倒塌、電梯困人以及防臺防汛等突發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公司下屬生產管理部門分綜合應急預案組成。
本綜合應急預案由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組織編制和修訂,經有關專家評審,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
綜合應急預預案體系如下圖所示。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
綜合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在本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的總體框架下,依靠本公司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功能,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2. 本單位危險性分析與事故的預防
2.1 單位簡況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位于**區**路**弄*號,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資依法設立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屬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有職工***人,公司設有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物業管理部、置換部、工程部等職能部門,承擔著******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業等管理工作,主要經營范圍為物業管理、房屋代理經租、代辦動拆遷、業務咨詢和房屋日常維修、中、大修、小區綜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場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業施工現場、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災事故:房屋場所、物業小區、建筑工地等。
3)、防臺防汛:建筑工地、物業小區、房屋場所等。
2.2.2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
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2)、火災事故;3)、觸電事故;4)、機械傷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電梯困人事故;7)、防臺防汛人身傷害事故。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組、救護送醫組、疏散引導組、警戒保衛組、物資保障組及信息聯絡組組成,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上海**物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李自勇(總經理)、副總指揮:胡振邦(副總經理)、高文祥(副總經理)、黃怡靖(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組員:鐘志平、盛敏堅、陶象锠、施培惠、陳蓉、王罡、酈振成、姚宇華。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安全事故、事件時,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協調機構
崗位與職責人員組成,現場搶險救援6個小組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名單
4. 監測和預警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1)、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對重點目標和重點部門的安全運行監測,及早發現和排除隱患。
2)、公司要與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集團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加強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及時提出應急處置計劃和建議,對可能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險情信息及時上報。
4.2 生產事故的預防
4.2.1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職工的安全保護意識教育,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⑵重點部位、危險作業嚴格執行安全管理人員旁站監控制度。
⑶各類房屋維修應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并經常巡視,發現危險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蓋,有臺必有欄。現場臨邊臨洞口必須設置符合規范,防護設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設施遭損壞和被位移。
⑸各類腳手架按規范和施工方案搭設,空隙應設防護,滿鋪旦設置穩固,禁止隨意拆除、損壞、架子和建筑物拉結點牢固,未經驗收合格、未掛驗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⑵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讓施工人員明白發生火災事故時,不僅要沉穩自救,還要冷靜地配合消防人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場地內不得儲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場地內嚴禁吸煙。
⑸各種明火作業、割焊作業應按規定要求辦理動火證審批手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防火責任人,并設專人監護。
⑹作業現場要按規定要求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動火時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由飛濺、下落火花引起火災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防止車輛發生火災。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蔭涼處或定時對車輛灑水降溫。
4.2.3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電氣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件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作業。電工未經批準嚴禁帶電作業。
⑵建立施工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⑶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規范敷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亂拖亂垃。
⑸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用電方案。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二級防觸(漏)電保護。施工現場內所有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識。電箱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絕緣防護和接地保護。
⑻工地內所有配電箱都要標識箱的名稱、電氣線路的編號、用途等。
⑼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纜、導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有絕緣破損、老化、裸露、機械損傷、電氧化腐蝕和漏電等隱患,以防發生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的同時,必須設置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要符合有關規定。
⑿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設置。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饋電,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嚴禁一閘控制多臺用電器;開關箱內電器應完好,帶電部位無裸露現象。
⒁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材料和雜物,應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間。特別潮濕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⒂各種超高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相距不得超過5M.
⒄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臨時照明電路應穿管布線,按規定要求裝設燈具,并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⒆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的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嚴禁在雨中或特別潮濕的地方進行電焊作業。
4.2.4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護和防護裝置方能使用。
⑵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未經培訓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裝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齊全、有效,⑷改裝設備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善和可靠,嚴禁拆除機電設備上的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⑸機電設備運轉到保養到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
⑹嚴禁機電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運轉中維修。
⑺電氣設備和線路修理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明顯標志“有人操作,不準合閘”字樣的警告牌。
⑻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或接零,設置電獨開關,嚴禁一閘多用。
⑼機電設備的報廢,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已報廢的機電設備。
4.3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應對方案,采取相應的預警行動。
1)、準備及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規程。
2)、組織相關的應急隊伍和專家進入待命狀況。
3)、調整救援所需的裝備、機械設備、通信工具等物資。
4)、請求上級單位部門采取其它有針對性的措施。
5. 應急響應和處置
5.1信息報告程序
5.1.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在一小時內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向集團應急救援中心(總值班室)報告。
5.1.2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發生事故的`險情及傷亡情況,必要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和120救護電話,發生火災時撥打119消防報警。撥打電話時,必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路名、門牌號碼,簡要講清突發事故性質及危害情況。
5.1.3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救援處置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現場控制情況,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應急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系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5.1.4相關領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
5.2 先期處置
5.2.1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本公司制定的應急救援的預案,即時開展處置和自救,并迅速報告。
5.2.2 應急救援指揮部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故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5.2.3 當生產安全事故的態勢或次生災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地的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上報政府部門,提出啟動相應等級應急措施的建議。
5.3 應急響應
1) 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人員即時到位,根據災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調動、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實施事故應急具體實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
4)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指揮應急突擊隊人員快速到位,及時切斷事故現場的電源、水源(視事故性質)、煤氣等,對事故進行控制和消滅,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必要時請求上級增援。
5) 應急救援組: 應急救援隊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應急和救援工作;優先搶救受傷人員,盡力搶救貴重物資,把有毒、危險、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統一指揮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區域內。
6) 救護送醫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急送醫院救治。
7) 疏散引導組: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區域,引導被圍困人員疏散并撤離到安全地區。
8) 警戒保衛組:清除路障,保證道路及通道的暢通,對危險地域設置標志和警戒線并實施警戒,引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破壞。
9) 物資保障組:提供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
10)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聯絡、協調各有關人員、物資的調配;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處理和匯報。
5.4 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搶救措施
(1)到場的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所在位置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 查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存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1)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
2)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急救車或送距現場最近的醫院,并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送傷員。
3)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2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臺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支配、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狀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詳細負責學校各班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揚、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削減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老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需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老師應準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同學發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同學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后待全部同學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覺老師馬上掌握現場,組織搶救,并馬上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育處、班主任,若遇緊急狀況可直接報警懇求搶救。
3、在5.6班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擔心全行為。
4、同學有病有事須請假,遇狀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需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同學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掌握,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同學碰傷、撞傷后,任課老師必需馬上送往醫院治療,準時通知同學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并按《同學損害處理方法》條例快速處理。
6、同學發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需在半小時之內準時報告校長,并準時報警懇求救治,同時實行必要的搶救措施。
7、同學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同學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同學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育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大事,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并在2小時內準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緣由引起火災,馬上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同學撲救),班主任老師快速組織本班同學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大事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揚教育,確保安全:
1、仔細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堅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搶救力量。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同學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隊常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同學學會生存,把握自救本事。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系,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老師必需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3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進一步強化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和突發事件應變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設施,我司定于20xx年03月25日下午在公司舉行了“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活動”。特制定消防演練計劃。
一、演練范圍:
本公司范圍內員工、應急救援小組及救援人員。
二、演練類型
疏散、消防等實地演練。
三、演練所需物資
滅火器10個、廢鐵箱2個、廢柴油3KG、燃料、自制點火棒1支、喊話器1個,消防水帶2條。
四、演練地點
廠區前空地
五、演練時間
XX年03月25日14:00-16:00
六、應急演練組織體系和職責劃分:
1、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總指揮:XXX
職責:負責根據事故的性質、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和啟動級別。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 分項指揮:XXX
職責:與總指揮一起負責應急演練期間總體工作的安排或受總指揮委托行使總指揮職責。 技術負責人:XX
職責:具體負責應急現場結構物評估以及應急措施技術性決策和協助滅火指揮工作。 信息聯絡負責人:XX
職責:應急預案期間保證項目部內、外通訊的正常。 安全負責人:XX
職責:對應急預案演練期間各項滅火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分析、評估,保證各項應急工作的安全、有序進行。
2、參演人員:生產車間區域全體員工(包含工藝人員、品質人員和車間管理人員)。
七、應急演練實施步驟
1.消防物資準備組檢查倉庫消防器材和物資,并上報消防演練指揮中心。
2.下午14時,消防演練開始,演練總指揮發布緊急疏散通知,員工進行緊急疏散集合,各車間員工5分鐘內到達指定安全區域集合。
3.參加緊急疏散演練人員集合完畢后,各班組清點人數,由演練總指揮講述演習的目的和內容。
4.由XX安全科技公司的工程師為大家講述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及消防水帶的使用方法,并進行現場操作演示。
5.參演人員對滅火器的使用進行實際操作,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使用前要將瓶體顛倒幾次,使筒內干粉松動;
(2)除掉鉛封,拔掉保險銷;
(3)左手握著噴管,右手提著壓把,在距火焰兩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壓下壓把,左手拿著噴管左右搖擺,噴射干粉覆蓋燃燒區,直至把火全部撲滅。
6.參演人員進行“拋水帶”的實際操作,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水帶連接。消防水帶在套上水帶接口時,須墊上一層柔軟保護物,然后用鍍鋅鐵絲扣緊;
(2)水帶的使用。使用消防水帶時,應將耐高壓的水帶接在離水泵較近的地方,充水后的水帶應防止扭轉或驟然折彎,同時應防止水帶接口碰撞損壞。
(3)水帶鋪設。鋪設水帶時,要避開夾銳物體和各種油類,向高處垂直鋪設水帶時,要利用水帶掛鉤,通過交通要道鋪設水帶時,應墊上水帶護橋,通過鐵路時,水帶應從軌道下面通過,避免水帶被車輪碾壞而間斷供水。
7.總指揮對消防演練進行點評,請觀摩的領導講話,最后由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
8.消防演練結束后,由本次演練的安全負責人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整理。安委會根據演練情況寫出演練總結,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預案進行優化、補充完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7 為加強和推進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工作,根據x安監應函〔20xx〕x號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會關于開展20xx年全市“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六安行”活動的通知》(x市安〔20xx〕x號)要求,現就我市深入開展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安全生產應急演練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發現和改進應急管理薄弱環節的重要抓手,是提高政府和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線。各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應急演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工作領導,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落到實處。 二、落實責任,扎實推進
一、要突出重點。
各地區、各單位要把應急演練工作與“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六安行”活動結合起來,做到同時部署、嚴密組織、認真落實。要結合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和應急預案修訂等重點工作,針對汛期和重大活動等重點時段,緊盯工業聚集區或高風險場所(崗位)等重點區域開展應急演練。
二、要強化演練。
各縣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至少要組織開展一次以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參與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演練。各有關行業圍繞監管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特點和重點,也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應急演練工作,特別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粉塵涉爆、城市燃氣、勞動密集型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活動。要督促其他企業結合本單位風險特點,全面開展車間、班組一線員工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演練。
三、要積極評估。
各地區、各單位要把應急演練評估作為應急演練的一項重要內容,在每次演練工作結束后,要參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9009-20xx)要求,積極開展應急演練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持續改進。
四、協調推進,確保實效
一要加強督促。各縣區安委會要把安全生產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納入安全生產月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范圍,加強情況跟蹤、督查考核,推動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扎實深入開展。各縣區安委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指導作用,積極推動各行業管理部門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演練,形成統一協調、各司其責的工作格局。要在組織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的基礎上,將應急演練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深入廣泛開展,不斷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創新發展。 二要強化宣傳。各地區、各單位要加大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宣傳力度,要邀請主流媒體,全程采訪報道典型應急演練活動;要收集整理應急演練視頻、圖片等資料,集中在主流網站、微博、微信平臺推送應急演練專題報道;要制作應急科普知識等宣傳資料,面向公眾開展應急知識宣教普及,使社會公眾了解防災避險知識,掌握自救互救能力;要以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為契機,開展應急演練理論、技術等方面的創新研究。
三要報送信息。各地區、各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應急演練工作信息報送,并于6月16日前將應急演練專題行活動聯系人及聯系方式、6月30日前將20xx年下半年應急演練計劃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月”期間,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將本地、本行業、本單位應急演練活動開展情況報送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材料包括活動情況電子文本、視頻、照片等。7月25日前,要將本地、本行業、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活動總結(含演練次數、參演人數、投入演練資金數以及宣教次數、培訓人數等情況)和演練影像資料等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4
一、編制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準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減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大事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峻、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削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根據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仔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納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猜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全都。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需馬上實行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狀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當視情臨機決斷,掌握事態進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五、組織保障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討論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看法;打算特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殊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大事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打算,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屬企業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準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3、參加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大事的應急處置力量。
4、發生突發大事時,作為指揮平臺,為領導供應信息、通信、預案、詢問等,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揚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啟動與實施
1、發生嚴峻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大事現場有關人員應當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馬上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與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掌握現場、搶救、搶險等救援行動,掌握事態擴大。
2、大事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大事初步狀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馬上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打算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依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看法,準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快速參與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幫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親密跟蹤大事進展態勢,把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狀況,準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急因素消退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大事必需記錄在案,要會同大事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力量、應急保障力量、預警預防力量、現場處置力量、恢復重建力量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閱歷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七、附則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依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5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7-06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1-12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9-30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05-20
生產安全事故演練應急預案07-01
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07-05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7-05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07-02
【熱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