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5篇[優選]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機械設備管理,發揮其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做好保質、保量、節能增效的工作。根據本公司的相關精神,結合我公司各項目的目前施工現狀,明確設備租賃各環節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機構:公司物資設材部為機械設備租賃主控部門,對公司租賃的機械設備進行管理、使用和調配,并要求具備詳細的管理臺賬。
第二章機械設備租用
第三條:機械設備租用目的:根據各個項目施工生產任務內容、地域、時效等的不同要求之處,在必須優先使用公司自有機械設備的準則下,可以租用公司之外機械設備,從而滿足施工生產任務。
第四條:機械設備需求計劃:根據施工生產任務安排,由項目負責人編制 《機械設備需求計劃》,明確機械設備名稱、數量、規格、各類技術指標、進場時間及使用周期。項目經理簽字審核后,報送物資設材部。
第五條: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
1、個人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機動車輛需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車輛保險單、銘牌照片和車輛照片。特種設備需提供設備所有人身份證、設備合格證,設備銘牌和設備照片。
2、公司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合格證、車輛保險單、銘牌照片和設備照片。(特種設備不需要提供行駛證、駕駛證和車輛保險單)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該種機械設備相符的特種設備操作證。
4、要滿足機械設備施工生產正常使用,以及維修、保養及提供必要檢測設備。
5、機械設備供應商結算時必須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三章機械設備租賃管理
1、公司物資設材部負責設備租賃管理、合同管理和設備臺賬。
2、各項目部負責人要對機械設備進行管理,每月要由項目負責人進項專項檢查,對機械設備安全性能和機械性能進行系統檢查,留具檢查記錄,并要求在期限內整改完成。
3、機械管理人員要做好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工作,做好機械設備動態管理臺賬,如實詳盡記錄機械設備的每日運行時間、工作內容和地點、運行狀況、維修保養記錄、燃油使用記錄及操作人員情況。
4、機械設備租用結算:機械管理人員要做好機械設備結算工作,每月 25 號為結算日。分別根據合同約定,計工作量或工作時進行結算,填具機械設備結算單,經辦人、項目負責人、供應商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送到物資設材部簽字審核。
5、機械設備租用終止:按照機械設備租賃合同約定,在租賃期已滿時,為該機械設備終止。
如因項目施工生產任務需要繼續租用該機械設備,則由項目經理提出延租機械設備申請,申請中必須標注新的.租賃期限報公司設材部備案。
第四章機械設備出租
1、機械設備出租目的:是為了盤活公司固定資產,提高機械設備利用率,增加公司機械設備經營收入,從而使公司機械設備的固定資產保值、增值。
機械設備出租必須在機械設備空置期內,以不影響公司正常調配使用為準則。
2、機械設備出租準則:公司出租的機械設備,必須由公司指定特種機械設備人員操作,堅決不允許其他人員操作。
3、租用機械設備方:應具有一定單位或個人:具備租用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能力;具備費用支付能力;具備機械設備損壞賠償能力。
4、機械設備出租管理:
公司設材部負責機械設備出租合同管理。
公司機械設材部每月必須排專人去機械設備使用處,檢查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
公司委派該機械設備的特種設備操作員,負責出租機械設備日常運營管理。
做好機械設備動態臺賬、運行狀況、維修保養記錄、燃油使用記錄及操作人員情況。
在出租機械設備退場時,公司設材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退場機械設備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出場。如機械設備有損壞情況,應按照合同或實際情況與承租方協商維修。維修完成,再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機械設備出場。
第五章附件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2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的職責、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范圍內的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過程。
2職責
2.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的歸口管理,負責對沖、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沖、剪、壓機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對沖、剪、壓機械設備及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沖、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和維修。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對沖、剪、壓機械的管理要求
3.1.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各沖、剪、壓機械使用部門對各種沖、剪、壓機械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3.1.3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參加沖、剪、壓機械的安裝、大修后試運轉的驗收、定期檢查工作。
3.1.4沖、剪、壓機械經驗收合格后,使用部門方可投產使用,并對沖、剪、壓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維修。
3.1.5沖、剪、壓機械應按相關法規、標準規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沖、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設計、制造、安裝與維修由其使用部門負責。
3.1.6沖、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同主機一同經過驗收合格,并同主機一樣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3.1.7沖、剪、壓機械及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無連沖。
b)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應靈敏、可靠。
c)傳動裝置的外露部分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d)腳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腳應有防滑措施。
e)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可靠、有效。
f)電氣系統應有接地(零)裝置。
g)沖壓模具、胎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1.8沖、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裝置提出合理化建議時,應取得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實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3.2.3兩人以上集體操作的沖、剪、壓機械,必須規定一人開車、一人指揮,互相協調進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過大,造成無法使用防護裝置時,使用部門應制定臨時安全措施,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操作。
3.3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對有關部門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等情況時,應按q/sz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4形成文件和記錄
4.1設備臺帳
4.2安全檢查記錄
4.3安全檢查表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設備均登記并做好臺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后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鏟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松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松開纜風繩一米后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并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均噴涂“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便于管理。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3
一、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設備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鑒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設備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
的機械、設備或設備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設備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10 小型事故
> 10 < 2 一般事故
> 2 < 10 大型事故
> 10 < 30 重大事故
> 30特大事故以上
三、設備事故與防范管理: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設備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設備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設備隱患活動,并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設備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設備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設備事故與鑒定:
3.5.3.1、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30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分鐘之內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有關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設備管理領導匯報。
3.5.3.2:、設備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設備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
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設備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設備事故的調查、鑒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鑒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設備,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看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設備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設備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權限進行處理。大型設備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設備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設備責任事故,根據設備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查看,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于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3,設備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設備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5設備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設備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設備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設備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設備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設備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設備運轉已超過大修周期而發生設備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于設備事故造成設備報廢,按設備實際凈值計算。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運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設備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設備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監督檢查。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設備性能,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項目部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設備。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設備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必須組織自檢,并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設備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設備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6、施工現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并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并做好機械臺班運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設備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設備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運行嚴禁保養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作業。
12、施工現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分的照明。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5
為提高公司施工機械設備完好率、利用率,提高機械的作業程度,減輕作業人員的勞動程度,根據《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特制訂本制度。
一、施工機械的管理
(一)公司質量安全部負責全公司的機械設備管理,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制訂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指導、檢查公司各項目部的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公司機械設備供應商的審定,建立設備臺帳,定期組織設備檢查、審核設備報廢工作,負責機械設備的技術更新,開展技術培訓等工作。
(二)項目部機管員負責本項目部使用機械設備的管理。建立機械設備使用、運行臺帳,檢查機操工或維修工做好日常保養,故障修理、記錄等工作,參與公司機械設備的檢查。
(三)機械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接受公司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自身的安全保護工作,對所操作機械做好使用、保養調整,做好運轉,保養記錄。
二、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
(一)凡量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手續齊全,設備性能良好。進場檢驗合格后,由檢驗人員簽字,方能使用。
(二)作業區要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有關安全警示牌等標牌。
(三)使用機械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調換工作、經常出現操作原因造成事故的或不適宜繼續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應收回操作證。
(四)機械設備的保養和修理
1、塔吊的基礎施工和安裝、拆除應符合原制造廠規定,施工前要有書面交底,資料齊全、經驗收合格后方準安裝。安裝完成后對塔吊進行四方驗收,其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變幅限位和吊鉤防脫鉤保險)必須齊全可靠并經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使用前對塔吊司機信號指揮進行書面交底。
2、砼攪拌機:離合器、鋼絲繩符合規定要求,保險持鉤齊全,清潔潤滑良好,運轉正常,持證操作。
3、砂漿攪拌機:全機清潔潤滑,防護罩蓋齊全,運轉正常。
4、木工機械:外露傳動部分有防護罩,無帶病運轉。
5、鋼筋機械:外露傳動部位有防護罩,運轉良好。
6、電焊機:有防護罩,焊鉗及絕緣良好,有接線樁。
(五)機械設備報廢制度
凡超過期限的設備,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實行產品報廢制度。由項目部根據機械設備報廢單,報公司質量安全部審核后,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進行銷帳。
三、大型設備裝拆制度
由于塔式起重機機身較高,其穩定性就較差。操作不當或違章裝、拆極有可能發生塔機傾覆的機毀人亡事故。因此,塔機安裝、拆卸單位及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全面地掌握塔機的技術性能,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從業務上掌握正確的安裝、拆卸、操作的技能,保證塔機的安裝、拆卸安全進行。
(一)塔機安裝、拆卸的安全注意事項
1、對拆卸人員的要求
①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②裝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格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③裝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施工單位,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按裝拆塔機的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應的塔機;
②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配備起重工(裝拆)、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
③進行塔機裝拆,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總監理工程師審核。
④塔機裝拆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操作技術的書面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3、裝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①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
②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界區域,派專人值班。
③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④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6級時停止作業。
⑤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是否有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4、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方能使用。
(二)塔機的安全使用
1、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2、塔機各操作人員應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方可上崗;
3、起吊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顯無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細長物件單點和綁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鋅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裝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不吊;放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起吊前,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電源等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6、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四、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采購或租賃起重機械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的產品,特種機械安裝完畢后,在使用前,應到當地的安全部門備案,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的安全操作證。
(二)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經常檢查起重機械,包括年檢、月檢和日檢,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應做全面
檢查。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6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堅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限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勻稱,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樣狀況,應馬上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需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堅固牢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平安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需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7
一、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二、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三、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后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四、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五、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8
1.目的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設備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設備管理提供資料,技術信息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設備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選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3.建檔要求
特種設備檔案盒由我局統一發放,按一臺設備一個檔案的要求建立,每一臺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3.1特種設備出廠資料(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3.2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6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4.管理要求
4.1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檔案的編目、整理,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4.2特種設備檔案的應有專門的檔案柜集中存放,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游樂設施等分類存放,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室。
4.3每個特種設備檔案應有便于查閱的檔案號;
4.4建立特種設備檔案的查閱、借出和調入登記制度;
4.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特種設備購入開始建立,到特種設備報廢注銷為止。(公司可視具體情況延長保存時間)
4.6檔案柜須清潔,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蟲。,每季度查點一次;年終對所有檔案查點一次。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產機械設備租賃管理,發揮其在生產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證質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項目部對外機械設備租賃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業。
第二章管理
第二條、項目部機料部是項目主管生產機械設備的職能部門,在項目經理和分管副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應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三條、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項目部機料部管理機械設備的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公司頒發的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有關通知、決定、意見,結合自身實情,制定相應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2、對本部門使用、管理的機械設備進行分類編號、登記、設帳立卡,建檔立案;負責設備進出庫清理與驗收,運行中資料發放與收集;編寫大修理報告和修理項目審核及資料整理。
3、實施、協助、參與公司生產工程管理部組織的設備對外租賃,對內承包工作。
第四條、經核定劃撥給項目部的在用、庫存機械設備及配件屬集團公司固定資產,所有權屬集團公司,項目部有使用權,但不得自行調出、轉讓、出售、報廢、報損。
經集團公司批準的設備調動、調劑,其上繳折舊費,由新使用方承擔。
第五條、機械設備檔案是科學使用設備的依據。它主要有:隨機的技術文件、驗收報告、履歷書。項目部在管理過程中,應認真填寫設備檔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資料。
第六條、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設備,屬本規定所稱謂的機械設備范疇。一般不同時具備上列兩個條件的,視為易耗品,特殊情況下,單位價值低于標準,但更換頻繁,易于損壞的,可不列入機械設備。
機械設備折舊費提取標準依照其形成時間、類別確定。一九九六年合并以前購置的,年綜合折舊率5%;合并以后添置的,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內,運輸機動車輛年折舊率為15%。
第七條、機械設備因操作正確,精心保養,使設備性能完好,延長修理間隔時間,節省修理經費,對管理人員、使用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八條、凡經保養和維修的機械設備,必須符合質量標準。中小修由項目部管理部門驗收,凡合格的,項目部機料程部出示報銷修理費證明文件;否則,其返工費,不予報銷。因修理損壞零部件,視情況由當事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第三章租賃、出租和處置
第九條、租賃的設備確實為項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項目部暫時無力購置或從成本上考慮目前不宜購置的設備。
第十條、欲租賃設備的項目部填寫《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報集團公司生產工程管理部批準后,項目部根據公司批準的《生產設施配置申請單》,應積極聯
系設備租賃商,并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職責。
第十一條、在設備到達項目部前,我方人員必需對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并在租賃合同中注明該設備當前的實際狀況。以避免在歸還設備時的糾紛。
第十二條、租賃合同中應含有以下內容:
1、租賃物名稱、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質量技術及當前的狀況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超過部分無效)
3、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賃物交付期限、時間、地點及方式
6、租賃物的維修
7、租賃物損壞后賠償方式
8、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出租集團公司的機械設備,必須事先向生產工程管理部申報,經分管經理審核,獲得批準后方能執行。
第十四條、如未經允許出租機械設備,造成機械設備損壞的,當事人需按相同機械設備的現行市場價賠償,還要追究領導的責任。
第十五條、機械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報廢。
1、燃沒消耗高于原出廠標準20%,又條件通過技術改造降低沒耗的;
2、設備嚴重損壞,技術上無條件修復,或雖可修復,但一次修理費超過設備原值50%
3、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型號老舊,且無配件供來源的;
4、技術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證安全的;
5、由于工程基項目停建或施工工藝變更,無法使用的專用機械設備。
未經批準報廢之前,應妥善保管,不得將零部件,輔機等應加以利用,并折價入帳,作變價收入處理;報廢部變現資金上交公司,作殘值入帳。
使用限期未滿,而又不宜使用的設備,經批準后可以處理,其差額部分由使用單位用發展基金補充。
第四章使用
第十六條、我方項目部必需為設備提供場地、電源及適宜的工作環境,以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十七條、項目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堅持持證上崗的原則,每月應堅持填寫《設施管理卡》。
第十八條、投入生產的機械設備,應按其使用說明書要求和工程建設設計要求布置與安排,并采取防護、保衛措施。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的上崗人員需有相應的操作證,非持證人員和不熟悉設備性能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上崗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多班輪班作業,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條、愛護機械設備,按設備出廠說明要求經常進行檢查、檢修,保持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第二十二條、機械設備使用的燃油、潤滑油、液壓油,應按機械設備出廠說明書規定選用,若無規定油種,可按性能接近的代用品牌號選用。
加注的油料,在加注前應經過沉淀、過濾,不同品種的油料不得隨便滲混,牌號不清或者再生油料未經鑒定,不得使用。第二十三條、嚴禁帶病、超負荷和危及安全的運轉,新工人及調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經測試合格,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十四條、機械設備由于使用、維修、保管不當和自然災害等原因,引起其本身非正常性損害、人身傷亡、財物損壞均為機械事故。
1、機械事故按下列規定劃分等級一般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元以內。大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10000元。
重大事故:直接損失費在10000元以上或者造成人身重大傷亡。
2、處理職責范圍劃分:
一般事故,由項目部處理。賠償原則按集團公司行政管理執行。處理結果報公司生產工程部備案。
大事故或者重大事故,由公司生產工程部調查并寫出報告,總經理審批。
交通事故:由交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事故一旦發生,應及時逐級上報,認真調查,公正處理。凡責任人的行為造成的事故,應當依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除經濟賠償外,有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有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查實后,從嚴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如與國家有關法規抵觸時,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機料部對本規定有解釋權。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0
為了促進本公司加強機械設備管理,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規定。
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中的臨時用電、技術試驗、使用安全和技術保養均勻遵守下列規程的規定:
1、行業標準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2、行業標準JGJ34-86《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
3、行業標準JGJ33-8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4、按照甘建施1998年253號文件《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的通知及甘肅施1998年277號文件《甘肅省建筑企業機械設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5、國家和行業其他標準與規定。
二、施工準備
1、公司材料設備科負責機械設備的管理、調動、統一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機械管理責任制由項目經理統一負責管理。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參與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審查,提出有關機械設備優化選擇、合理配套和施工平面布置要適合機械作業等方面的意見,促使施工組織設計既能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又能發揮機械效能,降低機械使用費用。
3、公司應加強機械設備的計劃調配工作。項目施工需用的機械設備應主要在公司內部的機械設備租賃站去租賃。
4、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總平面圖,在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之前,做好下列施工準備工作,為機械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
(1)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水通、路通(架設到位),停放機械的場地平整;
(2)機械設備中需要的臨時設施應事前構筑完工。如固定式塔式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必須符合驗收標準,混凝土攪拌機、卷揚機、電焊機等的機棚搭設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3)施工現場配電裝置、輸電線路、低壓電器等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設置和使用,并要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和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安全電壓。夜間作業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4)設有適當的機械修理點,小型料具庫和操作人員休息室。
三、機械使用
(1)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應當佩戴胸卡。
(2)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完好,附件齊全,按照施工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安裝,經技術試驗和安全檢查
合格,由機械管理和安全人員在進場交接單上簽證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經過檢修仍達不到完好標準的應退場更換。
(3)施工現場各類塔式起重機的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持有省建委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的專業隊伍負責完成。嚴禁無證單位擅自拆裝。
(4)施工現場在用的各類塔式起重機,必須經過檢測合格,并在塔身明顯部位掛示省建委、省技術監督局統一制發的《塔式起重機準用證》標牌。無證的塔式起重機禁止使用。
(5)施工單位應負責保持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牌良好的使用狀態,隨時清理建筑垃圾,維護場容場貌的整潔,土石方機械、起重機械、運輸機械等的車輛、行人通行地方施工時,應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單位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將機械施工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音、振動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對周圍居民的騷擾控制到法定限度之內。
(7)施工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必須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責任制,班組共同使用的必須實行班組負責制,多班作業的必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8)施工現場主要機械設備應在機棚或機體明顯部位,掛牌標明機長或機組長姓名,簡要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9)施工現場的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現場安全制度,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保持作業區域場容場貌的整潔和安全標志圍護設施的完整,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密切配合施工生產,但對有可能引起事故的違章指揮應當拒絕執行。
(10)機械管理人員應當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提出施工要求,項目經理應當協調施工生產和機械使用,保養中出現的矛盾,支持機械操作人員的正確意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拼設備等現象的發生。
(11)施工現場一般不配備機械工操作的簡單電動機械,如混凝土振搗器、打夯機、水磨石機等應當實行班組負責制。
機械管理人員應對這些機械加強管理,對使用人進行操作和保養的技術指導和安全教育,要配備漏電保護器和勞動保護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員巡回檢查機械使用和保養情況,發現缺陷立即排除。
(12)施工現場的機械管理人員每天應對在使用機械設備巡回檢查一遍,發現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保養不良、安全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
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檢查記錄。
(13)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盜措施,防止燃潤油料、材料、機械零部件和隨機工具的丟失或受損。
(14)施工現場機械發生設備事故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重大機械事故應在兩天以內報省建委。塔式起重機發生傾復、摔臂、折臂、脫軌、塔帽脫落等事故,不論有無人身傷害,不論經濟損失大小,必須按重大事故處理。
四、機械維護
(1)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機械維修組或維修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計劃檢修和臨時故障的排除工作,并應有維修記錄。
(2)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規定的保養分級、間隔周期和作業內容,嚴格進行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工作,并作好保養記錄,實行定檢維修制的機械設備必須認真做好日常檢驗和月度檢查,作出檢查記錄并附有檢測化驗數據資料,發現漏保、失修和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保養修理。
(3)現場機械設備的保養(定檢)計劃,由公司機械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公司每半月進行一次,項目部十天進行一次)。
(4)現場暫時不用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單位妥善保管,做到上有蓋、下有墊、有防曬、防雨、防腐措施,禁止隨意亂放、附件散失。
五、基礎工程和其他
(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必須在機體的明顯部位噴涂本企業機械統一編號。
(2)主要機械設備(除建設部統計年報規定的22種外另加本企業施工生產用的重要機械設備)必須建立機械履歷書,由機械操作人員及時準確的填寫,月末將運轉時間、小修保養、油料消耗和更換配件等原始記錄上報機械管理部門匯總、整理和統計分析,作為機械取費、單機或班組經濟核算和操作人員考核的依據。
(3)公司每季度組織開展紅旗設備競賽活動,重點是施工現場有專人操作使用的機械設備,建立考核評比辦法,定期進行檢查、總結、評比和獎勵,以調動機械操作人員愛護機械設備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公司應加強對施工現場機械管理人員、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要有計劃地利用施工停歇時間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技術學習,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術操作水平,結構新穎、技術先進、價格昂貴的國產或進口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使用之前,必須慎重選定機長并經過培訓和實習,掌握安全操作和保養技能后,才能投產使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2
1. 總則
1.1 為貫徹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設備管理辦法》,實現機械設備的合理裝備、安全使用,防止和減少機械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堅持“尊重科學、規范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完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大型機械設備,特別是特種機械設備的管理,防范機械設備事故的發生。
2.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2.1 機械設備使用的日常安全管理由項目部物資設備部負責,即貫徹“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項目和使用單位機械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設備管理人員應具備機械設備基礎知識和一定的設備管理經驗。
2.2機械設備所有人及操作人員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管養和檢修。
2.3項目部應建立健全設備安全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負責設備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3. 機械設備操作手要求
3.1 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設備性能特點和維護、保養要求。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方可上崗操作。
3.2 機械設備使用應按規定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及維修人員)。
3.2 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地掌握機械設備性能特點 并具有一定的設備維修保養經驗和能力。機械設備使用中一定要做到 “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系”。
3.4 機械操作人員每年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待崗、轉崗、換崗的操作人員,再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
4. 機械設備的選用
4.1 機械設備的選用應保證:滿足工程使用需求、符合安全要求,優先選用本質安全型機械設備。
4.2 機械設備型號的選擇應確保一定的安全系數。起重設備的額定起重量應大于最大起重荷載,并保證一定的安全系數。發電機組容量應大于擬用電設備的總功率。
4.3 嚴禁使用下列機械設備:
a.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b.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制造廠家規定使用年限的;
c.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d.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e.存在嚴重缺陷和質量隱患的機械設備。
5. 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
5.1 每臺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制造許可證(復印件)(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保險,設備須經項目部、安裝單位、使用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項目部必須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對不滿足使用要求、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5.2 新購、自制或經過重新安裝、大修、技術改造的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 檢驗,未經技術試驗或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以及試驗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5.3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須經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報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并按規定定期保養、維護、檢驗。
5.4 進入施工場所的機械設備,必須保持技術狀況完好。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有效,設備編號和技術標牌完整、清晰。
6. 大型機械設備的安拆
6.1 大型設備及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特種設備的安拆和使用要確保“六證到位”:產品出廠合格證、生產廠家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安拆隊伍資質證、安拆人員特種作業證、特種設備驗收合格證和操作人員特種作業證)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安全專項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按程序經公司審批后方可進行安裝拆卸。
6.2 特種設備在安裝前必須辦理告知手續,安裝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項目部應留存安裝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特種設備的安裝及使用須符合環保要求。
6.3 項目總工及項目物資設備管理人員應向現場機械管理、操作、起重指揮、維修人員等進行技術交底并提出施工要求。
6.4 參與安裝、拆卸的所有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指揮人員、維修人員等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6.5 大型設備和特種設備的安拆,項目部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7. 機械設備的使用
7.1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項目部都必須進行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對現場所有設備均應履行驗收手續,建立設備臺帳,并健立健全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及崗位責任制。
7.2 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本著安全、經濟的原則,嚴禁使用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失效的機械設備。各種機械的傳動部分都應安裝防護裝置(包括液位的保護罩),不準隨意拆卸,如因檢修拆卸,檢修完后必須恢復。
7.3 對于容易引起絞傷、碰傷、燙傷等的危險部位,要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并加設防護欄。起重作業時,應在起重作業半徑范 圍外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醒人員注意安全。
7.4 機械設備應執行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簡單機械應執行班組負責制,主要機械應執行專人負責制,重要機械 應執行機長負責制。
7.5 每臺機械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汽車式起重機和各類廠駕設備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 掌握。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并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 進行針對性的安全交底。
7.6 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設備狀態危及設備和人身安全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時,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 控制處理。由于指揮人員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7.7 所有機械設備的使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進行,嚴禁帶病運轉、超負荷運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或需要頂升、加節的,項目部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
7.8 設備出租方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做好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 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使用方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9 當遇大雨、大雪、大霧、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嚴禁夜間、酒后作業。惡劣天氣或雨雪過后,應先經試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7.10 多班作業的設備,應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操作人員應對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開機作業。作業結束后應將開關撥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及設備門。
8. 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
8.1項目部和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機械設備保養制度,所有機械設備在使用期間要按《設備保養規程》 的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小修、中修等維護保養工作,日常保養必 須遵循“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 止設備帶病運轉,杜絕只用不養或以修代養。
8.2 項目部和使用單位的設備管理部門應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 的年度、月、周、日的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 時間及完成日期,并督促操作人員對機械設備日常進行維護保養 工作,按期完成計劃內容。
8.3 設備檢修和清理必須停車進行,罐內和機械傳動部分檢修清理時,均要將電源切斷,取下熔斷器,掛上“正在檢修,禁止啟動”的安全警示牌并設監護人。
8.4 維修保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 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設備管理部門(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 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9.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檢查
9.1 項目部和使用單位必須組織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具體可參照《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對危險作業內容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并建立 機械設備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設備使用情況和性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
9.2 項目安全管理部每月組織一次針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機械設備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機械設備進場驗收情況、特種設備報檢情況、操作人員教育交底情況、機械設備日常安全管理情況、機械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大型機械設備及特種設備運轉情況等。針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督促相關單位和人員落實整改。
9.3 項目部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a.檢查設備維護保養是否到位,外表無嚴重的銹蝕磨損,連接螺栓是否松動。
b.電氣保護裝置:相序、過欠壓、過流過載、繼電器、漏電保護器等是否齊全有效。
c.基礎是否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是否有排水措施,基礎是否存在雜物亂堆亂放,是否進行支護圍擋。
d.鋼絲繩是否存在嚴重的斷股斷絲、扭曲變形等且已達報廢標準。
e.各傳動裝置是否有漏油、振動、異響,運行平穩,相應防護措施齊全可靠。
f.施工升降機各部位滑輪、導輪是否完好、無嚴重磨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9.4 項目部安全員、設備管理員每天對設備安全巡查內容:
a.檢查設備操作人員是否到位,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是否交底到每個操作工。
b.實行多班作業時,是否按管理辦法填寫交接班記錄。
c.檢查設備空載運行時是否平穩,無異響,連接螺栓是否松動,日常保養、清潔衛生是否到位。
d.檢查設備電氣控制是否正常,設備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e.機械設備是否超負荷及帶病使用。
9.5 設備租賃安裝單位對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a.檢查是否定期(塔式起重機檢查維保周期為 1 個月,)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b.檢查垂直度、自由端高度和附墻間距(依據使用說明書和標準要求)是否超標;
c.檢查安全限位、保險裝置(如塔式起重機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超載限制器、上極限開關、防松繩開關;物料提升機防墜安全器、停層裝置、限位開關等)是否有缺損、失效現象;
d.檢查主要結構件是否有變形明顯、焊縫開裂,主要部件(如塔式起重機標準節、前后臂、回轉裝置等;施工升降機標準節、驅動齒輪、齒條、導輪等;物料提升機標準節、吊籠、導輪等)漏裝缺失;
e.檢查鋼絲繩報廢和固定(鋼絲繩出現嚴重磨損、斷絲、變形的或固定、編插連接等)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9.6 設備檢查中發現有違反安全技術規范及檢驗檢測后存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復查銷案。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或暫時停止施工。
9.7 當遇到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發生設備事故或停工 6 個月以上時,應對設備重新組織檢查驗收。
9.8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異常情況時,應當對其全面檢查,及時維修;維修前應先切斷電源,并設置醒目的警戒標志。事故隱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需要帶電檢修時,應做好防護措施。
10. 機械設備事故的管理
10.1 機械設備事故劃分:
a.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下的事故或 經濟損失不足以上數額15天內不能修復的事故。
b.較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0--50000元的事 故或不足以上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 銘牌規定和安全水平的事故。
c.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及以上的事故。
d.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雖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上調機械設備事故等級。
e.非責任事故:由于不可抗力導致的機械設備的損毀、損壞。
f.關于機械設備事故涉及人身傷害程度劃分按國家有關規定 劃分。
g.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按損壞的機械設備修復達 到正常狀態所需的工時、材料等修理費用。
10.2 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理原則
a.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保護事故現場,機械主管人員匯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損失情況,并組織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b.機械設備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均由設備所有人承擔。事故責任追究按公司項目相關規定執行。
c.機械設備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有權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相應的經濟 處罰。
d.項目部和使用單位機械設備事故要按規定如實上報,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1. 附則
11.1 本制度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為準。
11.2 附件
1、特種設備管理記錄表
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記錄表
3、機械設備標識牌示意圖
4、機械設備安全專項檢查記錄表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3
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配備專業設備管理人員,建立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2、采購、租賃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3、機械設備在安裝調試后由項目部設備技術、安全、施工以及監理人員共同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重設備安裝、頂升、附著、拆除應由相應起重安裝資質的單位組織進行,并簽訂合同。
5、進行上述作業時,項目設備管理人員及安全員應進行現場監護。
6、采購、租賃的起重設備應在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及產權備案手續。
7、起重設備安裝后,應按相關規定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安裝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8、設備管理員應對各種設備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9、禁止設備帶病作業,保持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標準化是組織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技術基礎,是加強技術管理、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國際貿易、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為了加強機械工業的標準化工作,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機械工業標準化的主要任務是在全行業范圍組織制定標準、貫徹實施標準和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指導和推動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運用標準化手段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合理發展品種,提高產品質量,組織配套協作和專業化生產,提高生產效率。
第三條 標準化工作是機械工業科學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主管部門和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要加強領導和管理,并納入科技發展計劃。
企業標準化工作是機械工業標準化工作的基礎,是企業發展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和搞好科學管理的重要技術基礎工作,各企業要加強領導并納入企業發展規劃。
第四條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是機械工業的一項重要技術經濟政策,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健全在技術上與國際標準基本協調,水平上與國際標準和主要工業發達國家標準基本相當的我國的機械工業標準體系,以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和對外技術經濟交流的需要。
要積極開展國際標準化工作,認真參與國際標準草案的討論,積極向國際標準化組織提出我國提案,爭取被國際標準化組織采納,以維護我國的利益。
第五條 制定標準應貫徹軍民結合、軍民通用的原則。凡直接為x的專用機械產品應制定軍用標準,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已能滿足軍用要求的,應直接采用。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機械工業標準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各級主管部門和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要建立和健全標準化管理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組織管理。
第七條 機械電子工業部負責管理機械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制定機械工業的標準化方針政策和管理辦法,并貫徹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標準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按規定組織標準的制訂和審批;
(四)組織標準工作的協調:
(五)組織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并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六)管理標準化工作經費;
(七)管理有關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
(八)對本行業各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學術團體的標準化工作進行指導;
(九)組織管理本行業范圍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十)組織標準化科技成果評選和標準化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機械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的標準化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制定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具體政策和管理辦法,并貫徹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地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承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任務,督促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四)組織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并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五)按規定對企業標準化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
(六)組織對重要新產品和技術引進項目的標準化審查;
(八)組織標準化科技成果評選和標準化工作的表彰獎勵。
第九條 機械標準化研究所承擔機械行業標準化技術總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開展標準化法規、方針、政策和組織管理辦法的研究并提出建議;
(二)受部委托做好行業標準化的技術組織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行業的標準化工作進行技術業務指導和技術協調;
(五)組織和推動本行業對口的國際標準化工作。
機械標準化研究所承擔的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按第十條執行。
第十條 專業研究所承擔本專業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人員配置
項目部必須配備專、兼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1億元的項目部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合同金額超過3億元的項目部必須成立設備管理機構。對于大型設備直接影響工程工期、質量、安全的項目,設立項目設備副經理。
租賃公司必須設置安全總監并配備專職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過程控制。
設備租賃公司、勞務分包、專業分包、甲方指定分包、應根據設備的數量、特點,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單位施工范圍內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項目部設備安全管理體系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要按照國家行業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應的資格人員作業。所有作業人員要做到持證上崗。大型設備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機構及崗位職責
1、項目機械管理部室及人員
1.1項目經理對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負總責,是項目部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1.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以及各項管理辦法,負責制定項目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1.3負責本部室生產活動的危害因素辨識,并傳遞至項目施工技術部。參加項目危害因素評價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負責組織項目部施工現場所有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前的驗收、監督檢查、日常保養及維修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械安全操作規定,做到定機、定人管理。
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后。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1.6負責設備操作人員證件的審核及施工方案論證編制上報工作,實施完畢后進行驗收。在施工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護。
1.7對施工現場的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大型設備安拆過程及起重吊裝作業進行旁站式監督,及時檢查和糾正違章。
1.8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邊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機械設備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實現本質安全。
1.9定期進行機械設備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落實。做好維修保養、交接班記錄等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和檢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參與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施工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2.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發給機械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無操作證嚴禁操作機械。作業前要進行分專業、分工種的培訓、教育、考試,考試合格后。由設備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2.2設備操作人員使用機械必須實行“兩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操作人員要相對穩定。
2.3機械操作人員要做到三懂(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要正確地使用機械,按規定進行保養,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4凡使用機械均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機械應實行司機長負責制,小型機械可設專人兼管數臺。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確保機械正常運行。嚴禁野蠻使用和“帶病作業”。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證機械正常運轉的基本制度,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機執行,多人操作的單機或機組除執行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機長應進行全面交接并填寫機械運轉記錄和交班記錄。
2.6一班作業的機械雖然不進行交接,亦應做好機械的清潔養護和整備工作,填寫運轉記錄。
機械設備管理制度15
水質處理工作對保證熱水系統和管道的正常運行,延長使用壽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保證水質處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訂本標準:
一、運行人員為合同直接監管人,須熟悉有關合同條款及投藥、取樣、化驗等工作原理和工作過程,積極配合承辦單位人員的`工作,建立水質處理監管記錄本。
二、承辦單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劑一次,對管道做除銹處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態緩蝕阻垢劑,并于加藥前清洗加藥罐。運行人員須現場監督上述實施過程,并就工作時間、人員、過程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后在承辦單位工作單上簽署意見并簽名驗收,工作單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鍋爐房。
三、承辦單位每半年取水樣化驗,于一周內送交檢驗報告書,且主要指標值須在以下范圍:
PH值6.5~7.5
總硬度<200ppm(以CaCO3計)
總堿度<2me/l
總鐵<1ppm
運行人員對照以上數值進行驗收,化驗單位與工作單一同保存,并在監督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四、若發現承辦單位人員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規定程序工作或有關數值未在規定范圍內,運行人員有權拒絕簽收并及時上報班長和工程維修部主管。
五、運行人員每月自取水樣檢查,使用PH試紙,測試其PH值,靜置24小時后觀察其色度,并做好記錄。若發現PH值超標或水樣渾濁,有明顯銹色(微紅)應馬上通知班長,并由班長通知承辦單位及工程維修部主管,水樣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單及檢驗報告,均應在簽收5日內交行政后勤部部長或主任審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處呈工程維修部主管批準后送交檔案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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