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
(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安全科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專(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體驗。
3、定期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培訓。
4、向勞動者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改善工作條件。
5、安全科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計劃的下達。每年主動聯系有相關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其結果由安全科向勞動者公布。檢驗人員負責內部檢測,并及時記錄上報存檔,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
6、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7、依法履行職責,向勞動者提供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
8、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
(二)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為了提高非煤礦山職工的預防意識,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特制訂本制度。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噪音、振動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粉塵、物理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職業有害因素。礦山企業應配備有效的通風、除塵、消音、防振等職業病防護設備和應急救援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防塵毒口罩、耳塞、防護服(鞋帽、手套、眼睛)等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1、企業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確定的職業病危害類別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2、企業應有專人負責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經常性的維護、檢修,保證其性能和效果。
3、企業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治措施)。
4、企業應主動聯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檢測評價項目,檢測評價的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專人保管。內容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施工工序或工藝流程、生產人數、職業病防護設備運轉和個人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檢測時的氣溫、氣壓、風速、相對濕度。
5、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企業應當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使其達到標準和要求。
6、企業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7、企業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并組織勞動者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的定期(每年一次)職業衛生培訓,學習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及時報告。
8、應當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三)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3、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本公司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1)經理職責
①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②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③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④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⑤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預評價。職業危害預評價報告送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⑥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⑦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企業分管職業衛生的副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在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①組織制定(修改)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②根據企業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③制定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④直接領導本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⑤組織對全廠干部、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由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指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⑥經常檢查全廠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⑦經常聽取各部門、車間、安技人員、職工關于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采取措施。
⑧對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⑨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3)企業技術部門(職業衛生領導小組)的職責
①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②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③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④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4)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安全員)職責
①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匯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并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②組織對職工進行職工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③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④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⑤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⑥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⑦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⑧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5)車間主任職責
在分管副總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①把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②組織對本車間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③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④定期組織本車間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
⑤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對本車間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四)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公司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2)公司與已進、新進公司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3)公司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公司安全科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4)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公司環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所屬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6)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每年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
(五)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為了規范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加強對本單位職業健康工作的監督管理,根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在識別職業危害因素的基礎上,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規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進行申報,按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報好各種申報表。
2、按規定對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并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
3、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①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②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④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⑤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⑥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⑦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4、職業危害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文書兩種方式,通過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加蓋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
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如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時,應按規定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
①新建、改建、擴建、技改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進行申報。
②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③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六)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普級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知識,增強職工自我防護能力,現根據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的有關規定,制訂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1、新工人入廠職業健康安全三級教育制度:
凡公司新招收的工人,分別由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職業健康安全教育,車間進行二級職業健康安全教育,班組長進行三級職業健康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
(1)公司教育:
①講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②講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勞動、職業健康安全紀律,危險源辨識。
③講“三不傷害”即:遵守操作規程不傷害自己,講究職業道德不傷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傷害。
④講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反對違章操作。
⑤講公司內、外工傷故血的教訓。
(2)車間教育:
①講職業健康安全、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與獎懲制度。
②講崗位生產特點,危險地段,應注意的事項及存在的危險源,防范措施與方法。
③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職業健康安全、勞動紀律。
(3)班組教育:
①講各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職業健康安全、勞動紀律。
②講生產現場應注意的危險源,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
③講使用生產工具(設備的性能,用途和構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講勞保用品的使用與保管,愛護和保管生產工具(設備)和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職業健康安全標志。
公司及車間兩級教育,對教育內容要進行考核,造冊登記。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簽字備查。
(七)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保證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的作業安全,避免職業病和其他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審批、購買、驗收、發放、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制度。
2、安全科會同人事管理部門統計各工種從業人員數量,根據國家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年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報請主管副經理審批,財務部門根據計劃從安全費用中落實資金,后勤供應部門根據計劃進行采購。
3、所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必須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和產品合格證,由安監科驗收后方可入庫。
4、使用者憑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卡》到安全科開具出庫單,后勤供應部門根據出庫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領取時須做必要的質量檢查,一旦使用后出項質量問題不得退庫,由個人負責。
5、使用者嚴格按照規定方法使用、佩戴、維護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滿后,到安全科辦以舊換新手續。未到期損壞或丟失勞動防護用品者,須寫出書面說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再到安全科申請補領,并應當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價款,試用期限順延。
6、安全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綜合管理。統一建立管理臺帳,實行每人一卡制,詳細記錄姓名、工種、品名、發放標準、領用時間等事項。發放標準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不得降低標準或減少勞動防護用品種類。
7、從業人員調離原崗位或離職,公司人事部門須開具工種變更證明,報安全科備案。一人從事多工種作業的,只執行高標準勞保待遇。離職學習或外借期間,勞保用品停放。
8、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由企業負擔,統一購買,不得以實物或現金代替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9、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經發現核實,由安全科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①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無“三證”,或屬偽劣產品的;
②故意損壞勞動防護用品的;
③不按規定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
④弄虛作假騙領勞動防護用品的;
⑤個人私自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
⑥使自己損壞或失效勞動防護用品的。
(八)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安全科負責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管理,由專人負責作業環境、應急及其它監測聯系工作。
(1)制定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計劃,確保監測正常運行,建立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包括以下內容:
①監測點分布圖
②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③監測的周期
④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
(2)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
①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②向勞動者公布。
(3)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時的處理原則:
①及時向所在部門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
②在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③進入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場所配備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
④對超標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制訂治理計劃并加以落實;
(4)實施部門及經費保障
每年安全科提出經費計劃,保證必要的經費來完成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
(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
①監測點分布圖;
②監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
③監測的周期;
④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
(2)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①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
②在崗期間每年一次職業健康體檢;
③離開企業職業健康體檢。
(3)建立員工職業健康培訓檔案;
①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檔案;
②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培訓檔案。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2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公司安全委員會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相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以培訓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事故調查分委會處理,相關部門按期落實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做作業人員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本企業作業場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有害因素,這些有害因素對人的生理功能會產生不良效應,或對健康造成損害而導致職業病,為減少和避免職業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本企業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主要有生產車間、倉庫、試驗室,作業過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噪音危害、中毒等。
三、職責
職業衛生由企業安全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相關部門主管協助,企業安全委員會應為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建立職業衛生檔案。
四、操作規程
1.個人防護
(1)本部門根據崗位需要,給員工配置有安全帽、過濾式防毒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工作鞋、工作服等防護用品。
(2)員工上崗前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車間主任、班組長均有責任監督員工佩帶及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工作服弄臟時要及時更換和清洗。
(4)員工上崗前、下崗后,均應使用清潔劑洗手,嚴禁使用有機溶劑洗手及洗衣服。
(5)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員工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對檢查結果異常的員工必須立即調離該崗位。
(6)嚴禁員工帶病工作,身體不舒服或精神狀態不佳的員工禁止上崗作業。
2.公司區
(1)公司區道路應平整暢通,夜間生產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2)公司區應保持清潔,并做好綠化工作。
(3)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損壞、危險設施應及時修理。
3.工作場所
(1)工作場所應保持整齊、清潔、光線充足。當自然采光不足時,應打開照明設施,保證光線充足。
(2)生產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生產前應將車間內的'排氣扇及窗戶打開,保證有足夠的空氣流通,以免造成易燃蒸氣以及粉塵積聚。
(3)分散研磨時必須蓋上掛缸蓋,盡可能減少溶劑的揮發。
(4)當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生產時,應由食堂提供綠豆湯等,以防中暑。
(5)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實行8小時/天工作制,無特殊情況下,嚴禁加班加點疲勞工作。
4.生產輔助設施
(1)應保持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的充足供給。
(2)水源、水泵、儲水、水管都應妥善管護,保證用水不受污染。
(3)企業根據需要設置緊急沖淋設施和員工休息室。
五、相關文件
《職業衛生檔案》
《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4
為預防、控制和消退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管理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規矩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該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該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二、用人單位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可以與平安設施“三同時”工作一并舉行。
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采取分類監督管理。按照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分為職業病危害普通、較重、嚴峻三類建設項目。
(一)職業病危害普通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狀況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三)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應該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后,由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組織驗收。
四、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托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用人單位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真切性、合法性負責。
六、用人單位應該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三)用人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看法;
(四)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看法;
(五)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實(影印件);
(六)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涉及發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需提交建設項目發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審核同意后,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用人單位應該對變更內容重新舉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八、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托付具有相應資質
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九、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該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評審。
用人單位應該會同設計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舉行完美,并對其真切性、合法性和有用性負責。
十、對職業病危害普通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應該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十一、對職業病危害嚴峻的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該根據國家平安監管總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方法》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向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二)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三)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四)用人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看法;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資質證實(影印件);
(六)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復印件);
(七)法律、行政規矩、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5
1、煤礦年度內組織本單位人員深入、系統地學習《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管理范圍內的煤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力度。
2、積極參加市、縣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開展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強化對職工的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正確使用職業危害防治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年度內舉辦全礦人員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學習講座3次,舉辦礦級領導班子專題研討會4次,就深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流程,掌握職業危害預防知識。
5、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培訓檔案;
6、對職工職業危害知識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崗。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6
為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產主管經理為首,行政部、生產部、醫務室、總工會和各子公司生產廠相關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的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和培訓,使職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并掌握職業衛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項,杜絕和減少職業性危害。
四、按規定向職工
五、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由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7
一、目的:為保證生產作業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內容:公司所有生產場所及作業人員。
三、場所安全要求:
1、進入須配戴防護用品的.作業現場人員,必須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如防護口罩等。
2、作業前應按要求對機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危險部位設置必要的安全提示。
3、不得讓物品隨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
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5、臨時用電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健全的消防組織和人員,進行經常性巡查,不漏死角。
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備充足適用,布局合理,消防設施1米內不得堆放物品。
3、對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設有專用庫房和地點存放。存放領用專人管理,嚴格手續。
4、明火作業,采取專人檢查批準,實行“動火證”制度,現場禁止吸煙,必要時設置安全的吸煙場所。
五、場容、衛生、環保措施:
1、路平整暢通,無積水。
2、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
3、做到搬運物料等,不沿途遺灑及清掃維護。
4、生產區內外保持清潔衛生,生產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5、供應充足的飲用水,禁止飲用不清潔的生涼水。
6、隨時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現象。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8
1、資料與范圍
1.1.為貫徹執行《中國職業病防治法》,體現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方針,保證企業建設項目的設計貼合衛生要求,控制生產過程產生的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改善勞動條件以保障職工的身
體健康,促進生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粉塵、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定。
1.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1.4定義:
1.4.1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4.2職業危害作業人員:是指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勞動者。
2、職責
2.1公司主要領導全面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2.2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參與公司制度修改。
2.3安全生產管理部
2.3.1負責制定公司年度職業衛生目標和方策計劃。
2.3.2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事業部中心每年度進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確認,對外協調聯系檢測,結果數據分析、評價存檔,杜絕公司三、四級職業危害。
2.3.3負責指導各事業部中心正確識別職業病危害作業和特種作業人員,分別建立作業人員登記臺帳,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每年及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全健康檔案。
2.3.4負責組織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的觀察治療、診斷和處理。
2.3.5負責協調配合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及職業病診斷.負責上報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年報表、職業病病人相關信息、職業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驗收批復文件至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6配合工藝工程院實施公司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2.3.7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公司年度作業環境專項治理項目的立項、報批并監督完成。
2.3.8負責實施對各專業廠分管安全和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定期培訓;配合指導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崗前、崗中定期職業衛生專業知識培訓。
2.3.9負責審核發放平臺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的保健費。
2.3.10負責對各事業部中心上報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基礎數據進行審核、整理、匯編、匯總。
2.3.11負責填報公司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報批工作,電子版本報合肥市安全監督管理局,上報材料整理歸檔。
2.4事業部中心
2.4.1依據公司年度職業衛生目標方策進行分解,制定職業衛生年度工作計劃。
2.4.2負責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登記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組織實施現場檢測,數據存檔。
2.4.3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公告欄的設置,公布相關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設置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的安全告示牌、MSDS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告知牌。
2.4.4負責識別職業病危害和特種作業人員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組織實施定期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2.4.5負責組織實施從事職業病危害和特種作業的新員工上崗前、離崗人員健康體檢,結果分析并建檔,杜絕職業禁忌癥。
2.4.6負責承擔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所發生醫療費用,并按公傷審批程序上報。
2.4.7負責組織實施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的經常性回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并做好記錄.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職業危害防護設施。
2.4.8負責實施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保健費的審核、發放.(標準見附表)
2.4.9負責組織實施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定期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
2.4.10負責對職業病患者或職業禁忌癥者的調崗。
2.4.11負責為從業人員供給貼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2.4.1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2.4.13負責每年一次申報本單位的職業危害,提交《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景;
(二)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景;
(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景;
(四)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景;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景;
(六)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景;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2.4.1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采取電子方式,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2.4.15下列事項發生了重大變化,負責向安全生產管理部申報變更:
(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20日內進行申報;
(二)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資料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2.5技術中心工藝工程院
2.5.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新、改、擴建建設項目中職業衛生的設計、施工和評價驗收,投產使用須貼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并經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評價驗收。
2.5.2負責根據公司年度作業環境專項治理計劃承擔職責項目方案設計評審及實施移交。
2.6人力資源部
2.6.1督促各事業部中心職業病危害及特種作業人員體檢后,崗位禁忌癥、職業病患者的崗位調離工作。
2.6.2負責組織安排公司平臺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員工崗前體檢工作,杜絕發生職業禁忌癥者上崗。
2.6.3負責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3、工作程序
3.1職業病危害及特種作業人員體檢管理
3.1.1各事業部中心統計人員名單并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3.1.2安全生產管理部與合肥疾病控制中心、醫院聯系,確定體檢項目和日期,組織實施,體檢結果分析建檔。
3.1.3安全生產管理部輸出體檢結果處理報告,人力資源部及各事業部中心對職業病患者或職業禁忌癥者出示調崗證,安排調離原崗位。
3.1.4安全生產管理部安排職業病患者或觀察對象進行醫治或療養并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3.1.5人力資源部及各事業部安排將要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員工進行崗前體檢,醫院實施體檢,體檢結果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部及各事業部,并分析剔除職業禁忌癥,信息反饋人力資源部并組織安排新員工上崗.3.1.6各事業部中心安排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在退休、離崗或變換工種時到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報告各事業部備案并建檔.3.2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的監測、治理管理
3.2.1各事業部中心填報職業病危害作業登記表并制作平面布置圖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
3.2.2安全生產管理部與合肥疾病控制中心聯系,確定檢測項目和時光,組織實施,檢測結果存檔。
3.2.3各事業部中心分析檢測結果,對不貼合國家《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的職業病危害作業場所,提出綜合治理計劃并立項報公司領導審批,技術中心工藝工程院和事業部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部監督實施并驗收。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9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想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維護公司職工的合法利益,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安全生產隱患,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2、術語和定義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及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
職業禁忌癥————是指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遭受職業危害和易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可能導致對他人健康構成危險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職責
(1)工會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2)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工作。
(3)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
(4)公司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
(5)員工(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在工作中穿戴齊備勞動防護用品。
4、一般規定
(1)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工會組織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
(3)各部門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
(4)嚴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
(5)各單位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生產成本。
5、職業病管理
(1)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初步診斷,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報告市職業病防治所,由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診斷鑒定。
(2)安全生產(監督)部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費是針對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營養需要,有助于增強抗毒害能力,預防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具體實施辦法按公司有關福利制度執行。
(2)在設備、容器及通風不足的場所配合有害作業者,可與直接從事有害作業人員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3)暑期時段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參照公司有關《福利制度》文件規定執行。
7、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設立
(1)鑒于本公司為生產性企業,為便于管理,本公司設立兼職衛生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從事和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2)公司將充分利用當地衛生醫療機構,承擔職工的疾病治療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職業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由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落實。
8、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1)每年為公司職工特殊工種安排一次體檢,其余職工每二年一次體檢,食堂炊事員每年安排一次體檢。
(2)凡體檢有疾病的職工,根據地區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安排病假,享受公司有關病假制度的規定,并根據疾病情況調任適當工作。經市級醫院確認為職業病的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享受相應待遇。
(3)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合格后,持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勞動衛生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4)食堂炊事員經體檢后,如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一律停止其工作,進行治療,經治療后,不具有傳染性疾病方可恢復其工作。如患有慢性的傳染病,將調動其工作崗位,本人在食堂就餐,將嚴格固定并限制其餐具,單獨進行消毒處理。
(5)公司強化身體素質,以便更好地服務于公司工作,鼓勵職工開展體育活動。
(6)公司員工被確認為有傳染性疾病的`職工本人應積極醫治,并嚴格控制傳染,有必要時調離工作崗位并及時報告疾病防控中心。
9、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衛生管理由公司綜合部和工會負責組織落實,其它部門應積極配合。
(2)公司職工體檢費用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體檢前由公司綜合部制訂相應的體檢計劃,報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4)春、秋兩季由公司綜合部組織服用感冒藥(以大鍋藥為主),積極開展預防工作。夏季高溫時段每年5月—10月組織供應綠豆湯。
(5)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見公司福利制度)。
10、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勞動者健康檔案的管理
(1)公司職工食堂炊事員體檢后其體檢結果由公司綜合部資料員負責進行整理和登記,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歸檔處理。
(2)體檢后,由綜合部將職工的健康狀況作出專門的總結報告,報公司領導。
11、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1)公司綜合部應將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年度比較,跟蹤掌握公司職工身體健康變化情況。
(2)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加強管理。公司確定防治重點工位為:1)生產車間;2)化磷;3)熔磷;4)化驗;噪聲為全公司范圍。
(3)對可能造成職工身體傷害的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公司加強管理,嚴格督促職工按照特殊作業場所的規定配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對上述作業人員,每年體檢屬于重點監控對象,實行雙重體檢,分別進行職業病危害健康檢查及常規體檢,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及時調整其工作崗位。
(5)大搞技術革新、改革生產工藝如以無毒或低毒的物質代替有毒或劇毒的物質;以低噪聲設備代替高噪聲設備等,生產過程實現機械化、自動化,從而減少工人與有害因素接觸的機會。
(6)采取通風除污、排毒、降噪、隔離等技術性措施來降低或消除生產性有害因素。
(7)加強生產設備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環境。
(8)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進行“三同時”審查,確保這些項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達到國家標準。
(9)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10)加強個人防護,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質進入體內。
(11)合理安排休息,注意營養,增強機體對有害物質的抵抗能力。
(12)對接觸生產性害作業的工人,進行就業前體格檢查和定期體格檢查,及早發現禁忌癥及職業病患者,及早進行處理。
(13)根據國家制度的一系列衛生標準,定期作業環境中生產性有害因素的深度或強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2、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公司對所有職工本著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跟蹤掌握職工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公司領導及相關衛生醫療機構處理。
(2)對急性的傳染病應本著急事急辦的原則,積極與當地的衛生防疫機構聯系處置。
13、本制度于20xx年3月3日起實施,20xx年4月18日修訂。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1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本廠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衛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衛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各種職業禁忌癥調離率達到100%,并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2、在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測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志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廠報、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通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的相關權利與義務等相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6、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為0,急性中毒發生率為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
7、認真做好突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診治和報告工作。
三、干預措施
(一)規章制度實行過程中進行效果評估
在企業通過ISO19000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現有的《某某廠企業管理標準》,由衛生所、技安科牽頭組織企業有關管理部門對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目的是檢驗規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進行綜合評定,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具體為:
1、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2、急性職業病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
3、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4、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5、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6、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制度
7、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9、職業衛生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與使用管理制度
10、職業病防治管理獎懲制度
(二)宣傳教育培訓和具體實施部門及進度
1、配合區衛監所對本廠有關管理人員和員工進行問卷調查;
2、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利用多媒體、《閘電通訊》、《安全雙周報》、宣傳欄、映像資料等宣傳工具廣泛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定期抽查學習各班組學習情況,結合第三季度班組規范化管理規定進行考核;
3、每年開展“安全職業衛生保健知識”競賽活動;
4、組織職工觸電、創傷急救和消防化救知識培訓;
5、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和考試;
6、開展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7、結合開展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活動,采取各種形式分批舉辦職工職業衛生、健康促進、營養膳食及醫學知識等知識學習講座,職工參與率每年遞增5%;
8、對在崗職工進行崗位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提高職工自防、互防技能,對接觸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書面告知其危害內容、后果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必要的防護措施和待遇,職工簽訂率要達到100%;
9、開展各種形式的體育鍛煉活動和比賽,職工參與程度達到80%以上;
(三)職工健康體檢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工作
1、衛生所負責落實接觸危害因素人員體檢工作,并建立全員職業健康檔案和特殊作用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做到每人一份檔案,并將體檢結果告知職工本人,職工知曉率要達到100%,同時對職工體檢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
2、衛生所負責完善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建立、完善工作;
3、生技科環保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各種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負責分析與評價日常監測結果。
4、生技科環保專職人員負責每年請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檢測部門來廠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及時公告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的結果,并負責將每年各種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報告歸檔。
(四)加強日常管理,改善作業環境,落實職業防護措施
1、生技科、衛生所、技安科和保衛科等職能科室負責有危害作業場所、崗位警示標識的設置工作;
2、技安科、生計科負責35KV母線室購置安裝的.SF6氣體泄漏報警、回收裝置并對日常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3、為了加強化學事故急救處理,在2號化水站酸堿區加設噴淋裝置;
4、對在外進行三產工作的職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由技安科和衛生所負責安全職業衛生教育;
5、定期對生產車間工人作業環境面貌進行整改,使生產環境、工人休息室等場所環境整潔、舒適;
6、做好綠化工作,增強企業綠肺功能;
7、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及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做好從業人員健康證(年度)的驗收工作。
(五)XXXX廠急性職業病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
1、預防措施
1、1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標準和規定。
1、2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實施。
1、3衛生宣傳普及防毒知識。車間內建立安全員和衛生員,并開展防毒培訓,增加急性中毒時的自救、互救知識。
2、職業衛生措施
2、1加強個人防護。
2、2做好就業前、在崗時、離崗前的職業衛生健康檢查。
2、3定期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進行監測,在危險崗位貼警求標志。
3、現場處理措施
3、1控制事故源,阻止毒物擴散,并迅速通知醫務人員到現場。
3、2吸入中毒:迅速將患者搬離中毒場所至空氣新鮮處,保持患者安靜,并立即松解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道暢通,并注意保暖。
3、3經皮膚中毒:將患者移離中毒場所,脫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凈皮膚。如眼睛沾染酸堿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清水沖洗并送眼科處理。
3、4休克病人在采取一定急救措施的同時送醫院搶救。
3、5參與搶救人員注意自身防護,疏散人員,設置隔離帶。用排毒設備通風。
4、報告制度
發生一般職業中毒,在6小時內向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發生重大或物大事故需在2小時內向當地疾病控制中心。發生慢性職業病需在接到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認后5日內上報。
5、本制度由衛生科負責解釋。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3
宗旨和定義:
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具體細則:
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設施責任制,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第一條(使用防護設施要求)
對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環境采取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溶度(強度)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二條(購置防護設施要求)
不得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第三條(防護設施效果檢測)
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
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第四條(建立技術檔案)
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一)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二)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三)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第五條(日常維護)
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條(知識培訓和指導)
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第八條(擅自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為加強本廠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切實落實各級人員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職業衛生管理的獎勵和處罰。
2管理職責
2.1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職業衛生管理獎懲歸口管理。
2.2本廠各行政部門負責所屬范圍內職業衛生管理獎懲的具體實施。
3獎勵條件和范圍
3.1認真完成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并取得良好績效的單位和個人。
3.2認真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和培訓,取得明顯效果。
3.3推廣應用職業衛生技術措施項目取得明顯效果的班組和個人。
3.4及時排查職業衛生隱患、糾正違章,杜絕職業衛生事故發生,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
4獎勵形式及獎勵程序
4.1獎勵采用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形式。
4.2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根據本廠各職能部門職業衛生管理目標實現情況,分別按月、季、年提出獎勵建議方案,報工廠審批后實施。
4.2.1對職業衛生項目實施效果明顯的`班組,每季度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填報《專項獎金審批表》報廠審批后實施獎勵。
4.2.2職業衛生獎勵按取得的績效和評比等級,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獎勵200-1000元。
4.2.3對發現職業危害隱患并杜絕了事故的發生,獎勵100-500元。
4.2.4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獎勵經費由工廠專項撥付,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5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處罰范圍及程序
嚴格執行職業健康管理處罰標準(項目、處罰金額等另行自定)。職業衛生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和責任人對事故的認識態度等情況,除給予相關經濟處罰外,也可對事故責任人4天停崗學習。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5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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