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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2 11:23:00 財務管理 我要投稿

(熱門)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財務管理制度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1)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村集體資金要及時上交鎮專戶管理。

  (2)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及時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票據及費用管理規定

  (3)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

  (4)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

  (5)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建設性支出要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完畢后由施工方開具發票,提供與發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賬號,轉賬處理。

  (6)勞務用工費支出,應召開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會議,審核通過并附參會人員簽名的會議記錄。

  三、民主理財制度

  (7)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簽字,加蓋理財專用章。

  (9)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村財務審批制度

  (10)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先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后加蓋村民理財小組專用章,再由村主任和村支部書記審批報銷(村書記主任一人兼任的必需兩人以上簽字審批)。

  (11)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報賬審批程序

  (12)500(含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和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轉賬付款。500元以上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書記審核簽字→轉賬付款。

  六、報帳時限

  (13)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月的20-27為財務審核報賬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農經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

財務管理制度2

  一、為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_____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______-______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

  (3)向社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員賬戶,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單獨核算。

  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十四、本制度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三條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本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本公司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本公司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七條委托人對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本公司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營業執照辦理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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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4

  下面是本站為您收集整理的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子公司規范、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變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并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5

  XXXX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圍和職責

  1、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開據工程及其他經營發票和收據,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4、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5、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配合好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

  二、財務管理制度

  1、資金審批制度

  ⑴、公司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可以由總經理簽字批準,但必須通過一切手段由董事長確認。

  ⑵、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網銀、增值稅發票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發票專用章、網銀錄入盾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網銀審核盾、增值稅發票、收據、財務專用章和由總賬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由工程部負責審核,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 ⑶、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80-12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10-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50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F項目工地長住人員出差補貼按每天1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綜合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的臨時性用款、差旅費和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發票),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三、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項目部于每月1到5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1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項目部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⑶、項目部及工程部根據項目完工情況,和發包方結算中間工程款,財務部根據項目部和工程部分部工程結算單,編制開票申請表,報財務部審核開票。

  ⑷、財務部根據工程部提供的完工情況和中標時工程毛利率,結轉已開票收入工程成本。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四、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⑷、單獨開列票據的計算機軟件列為無形資產。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綜合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綜合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五、材料管理制度

  1、公司材料的范圍

  公司材料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材料的會計核算。

  3、材料的采購、驗收、領用與調撥

  ⑴、凡公司購入的材料、由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度編制材料采購計劃,工程部并結合市場詢價報情況進行審核定價,編制材料采購申請表,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董事長審批方可采購。 ⑵、材料購回后,應填寫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發票及采購申請表辦理報銷手續,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項目各部門需領用材料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工程部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材料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工程部門作為項目核算憑據,一聯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材料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材料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材料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董事長,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負責審核。

  六、往來賬款管理制度往來賬款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應收、應付賬款以及預收、預付賬款,主要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六類。

  1、應收款項的管理:

  應收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銷售、工程服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⑴、對于因銷售產生的應收款項,業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因工程服務產生的應收款項,工程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外借形成的債權,財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

  ⑵、業務部、工程部負責對客戶資料調查,建立客戶資信檔案。公司對客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以確定資信額度和信用期限。

  ⑶、財務部嚴格按照銷售、工程合同和協議對業務部、工程部或往來客戶進行催款。

  ⑷、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收賬款明細表至業務部、工程部經理及相關領導。

  ⑸、業務部、工程部同公司財務部積極配合做好與客戶的賬務核對工作。 ⑹、回款形式以銀行轉賬為主,避免接觸現金,若有現金結款的,立即上交財務部,不得挪用和積壓收款。

  2、應收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確認收入時開具發票,在不確定收入時不得開具收入發票。 ⑵、開具發票價格或金額最終按照審定合同價格和金額執行。 ⑶、每月根據應收款項賬齡進行賬齡分析,確定壞賬準備金額,并做出收賬成本分析。

  ⑷、業務部、工程部做好對客戶資信檔案的管理,對于資信額度較弱的企業,公司嚴格從發貨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發貨。

  3 、應收賬款催款程序:

  ⑴、業務部、工程部與財務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財務部做好應收款項金額明細表并與業務部、工程部核對,由業務部、工程部對客戶進行催款工作。

  ⑵、業務部、工程部提供客戶聯系方式,財務部核對應收款項的回收,在每月月底與客戶核對應收款項金額。

  ⑶、收到應收款項時,第一時間通知公司財務部,經過財務部核對金額后入賬,沖回應收款項賬面金額。

  4、企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賬損失,并及時進行處理。屬于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屬于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賬損失處理后,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壞賬損失視不同情況確認:

  ⑴、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⑵、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⑶、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⑷、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應付款項管理:應付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采購、工程勞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務,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

  ⑴、采購形成的應付款項,財務部嚴格按照采購合同價格及付款時限執行,根據驗收實際入庫數量計算應付款項金額。

  ⑵、供應商開具與實際入庫數量、金額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⑶、材料管理人員在每月30日之前與供應商核對本月進貨數量與金額,財務部根據材料管理員出具的核對后的數量金額辦理相應付款賬業務。

  ⑷、業務部、工程部原則上應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簽訂協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合同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⑷、業務部、工程部申請付款時,需經公司業務主管簽字審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財務部核實后才能付款。

  ⑸、業務部、工程部申請向供應商付材料款時,需提供采購合同、增值稅發票、材料驗收單,及材料采購審批表。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⑹、工程部申請向工程施工單位或提供勞務單位付工程服務款時,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勞務合同、增值稅發票,工程驗收單。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⑺、應付賬款時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收款收據,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6、應付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付賬款明細表和應付款項賬齡分析表,分析資金安排和使用合理性,并交總經理、董事長安排有序支付。

  ⑵、應付賬款對賬,需董事長簽批。供應商、承包商、勞務公司只提供余額無明細賬目的,不予對賬;非財務部提供的對賬資料,不予對賬。

  ⑶、多年無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提供的對賬資料,無公司印章或財務專用印章的,不予對賬。

  ⑷、對余額較小,企業如果要求調低應付賬款余額的,應在對賬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據此確認收益;對于發票丟失又無法確認是我方責任的,不能確認該項債務,應要求調減債權。

  ⑸、對長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在取得依據后,按其賬面余額,報請董事長后,結轉營業外收入。

  附件:

  1、費用報銷單

  2、借款單

  3、用款申請單

  4、差旅費報銷單

  5、開票申請書

  6、工程驗收結算單

  7、工程(節點)毛利表

  8、會計科目表及使用規范表

  9、會計科目下對應原始憑證附件表

  10、采購申請表

  11、材料驗收單

  12、材料領用單

  13、資產(材料)盤點表

  14、應收賬款核銷會議記要

  15、固定資產(材料)損失認定審批表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規范服裝行業經費的使用,使服裝行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廣州服裝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服裝行業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服裝行業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秘書處負責編制服裝行業年度收支計劃,報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四)根據服裝行業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服裝行業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財稅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七)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使用。

  第三條

  本服裝行業經費的管理。

  (一)服裝行業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二)報銷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會長審批或秘書長審批。

  (三)審批權限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四)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四條

  本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服裝行業秘書處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任制的秘書長工資福利由理事會自行決定。

  (三)協會聘用專家的聘金參照相關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臨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秘書處擬定后報會長批準。

  第五條

  本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服裝行業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六條

  本服裝行業旅差費用的管理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七條

  凡應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經批準的專職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

  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 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發生的支出。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縣的有關規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相關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 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

  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一)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縣財政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范、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

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并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說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并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鑒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鑒,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并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鑒后,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并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管理制度9

  1、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居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居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目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居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居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10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財務管理制度11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四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董事長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五條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董事長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董事長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六條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董事長簽字。董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董事長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六)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董事長批準簽字

  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日期的,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七條: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2、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第八條:會計的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由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董事長批準。

  第九條: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

  簽訂一式三份的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持一份。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第十條處罰辦法: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范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接受財務、稅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系;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后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準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稅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帳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于各經營單位,人事關系屬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并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范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準。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并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注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后,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并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后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并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鑒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鑒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鑒不全、印鑒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12)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并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兌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復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兌避免出現延期承兌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兌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后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兌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后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兌,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兌及電子商業承兌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制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后于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后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后提交指令,并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后,檢查憑證及票據并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余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余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戶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并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于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范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并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采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并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并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臺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更好的適應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學校管理體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創建文明校園,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依據黨工委實行重大事項集體議事、決策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決策內容、范圍

  “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一)重大決策是指:學校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措施及實施方案;本單位管理范圍內干部人事工作;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決策;涉及向教師、學生收費的事項;其它需要由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

  (二)重要干部使用是指:領導班子成員后備干部的推薦上報;中層干部的任免、職稱評聘、評先樹優等。

  (三)重要項目是指:基建項目,需大額支出的改變及裝修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是指:3萬元(含3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所有對外借款、擔保。

  二、集體決策機構議事規則

  1、凡需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議決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

  2、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作出決定,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實行表決制。

  3、凡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須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等。根據管理權限,須報上級有— 5 —關部門批準的重大事項,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

  三、重大事項集體議事、決策的主要程序

  (一)確定議題,列入議程。需要列入校委會議討論的重大事項,由相關處室提出議題上報給校長室,校長在聽取各方意見后提出,列入議程決定。

  (二)調查研究,形成方案。對確定的議題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校長與黨組織負責人及班子成員充分醞釀,形成共識和主導性意見,但不得作出決定或影響集體決策。存在嚴重分歧的,暫不提交會議討論。

  (三)會議討論,形成決定。校委會議由校長主持,列入校委會議討論的重大事項,要事先告知會議出席對象,有決策預案的應將書面草案提前兩天發給與會人員。在討論過程中,應先由主要負責人介紹重大事項的方案情況,然后安排足夠時間進行充分討論。討論中與會成員均應發表個人意見,表示贊同、部分贊同、不贊同或緩議并說明理由,討論過程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討論結果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如討論意見不能達成基本一致或有嚴重分歧,應暫緩決策;對暫緩決策的事項,應繼續作調研協調,成熟時再安排討論決策;必要時也可報上級黨組織、教育行政部門裁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會議的其他負責人應在其他與會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發表意見。

  (四)明確分工,組織實施凡經校委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由校長明確分工,相關人員、部門負責實施。

  (五)結果報告,政務公開

  重大事項執行完畢,應由相關人員向校委會議作重大事項執行情況結果報告,確保重大事項決策的執行與監督。

  重大事項(除暫確須保密外)決定或執行后實行校務公開。

  四、決策的實施、責任追究

  (一)決策的實施

  1、經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集體決定的事項,由分管領導負責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向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匯報。

  2、相關部門負責人了解落實情況,并向校長和黨支部書記匯報。

  (二)責任追究

  l、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3、未向領導集體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5、其他違反本實施辦法的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節賬務管理

  一、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三、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四、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由會計簽名或蓋章。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五、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七、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節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支備用金,需填寫借款單,交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支。

  第三條、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五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六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八條、公司報賬程序:

  第三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節支票管理

  第一條、票由出納人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人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薄上注銷。

  第三條、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節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當月月薪的1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套取現金的;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人員經辦的每一筆業務,督促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特制定財務人員考核條例。

  一、原始憑證

  1、自制原始憑證漏填單位或個人名稱、日期、項目、計量單位、業務內容的每項扣1分。

  2、漏填、錯填數量或金額及金額大小寫不相符的原始憑證不準入賬,應重新開具違者扣10分。

  3、付款憑證無負責人簽字,堅決不準入賬,違者追究當事人10-50%的罰款。

  4、不按《財務手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業務,每發現一次扣5分。

  5、對外取得原始憑證丟失,應向原單位取得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原單位證明,則需本單位共同出差人寫出書面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無人能證明,則不能入賬報銷違者扣5分。

  6、銷貨退回時,要填寫紅字發票,并辦理退回產品的入庫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扣5分。

  7、報銷憑證中只能用發票聯報銷,不能用其他聯代替違者扣2分。

  8、發票、收據要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發票、收據要加蓋“作廢”章或寫“作廢”字樣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毀。如出現發票、收據丟失或撕毀,每份罰款100元(增值稅發票除外)。

  9、增值稅發票要有專人保管,存放于保險柜中,如有作廢,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如有丟失及時報案,聲明作廢,以免出現意外違者除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處罰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憑證不準涂改、刀刮、皮擦、違者追究責任人等額罰款。

  11、不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及出入庫手續不齊全每筆扣10分。

  二、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憑證編號、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張數等內容的每項扣1分。

  2、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數量、金額的每項扣2分。

  3、記賬憑證的摘要簡單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終結轉利潤的憑證為,其他所有記賬憑證沒有原始憑證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賬的原始憑證,不及時審核、記賬、打印記賬憑證,粘貼原始憑證的`扣5分。

  6、記賬憑證的附件粘貼錯誤,張冠李戴的扣5分。

  7、記賬憑證不按期裝訂成冊,及時歸檔的扣5分。

  8、記賬憑證裝訂不整齊,憑證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9、記賬憑證裝訂線封簽處不蓋裝訂人章的扣1分。

  三、賬簿

  1、年度終了,不按規定設置、打印賬簿及時歸檔的扣5分。

  2、賬簿裝訂不整齊,賬簿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3、不按記賬憑證日期、順序登記賬簿的扣1分。

  4、錯記賬戶張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規定時間對賬(每月對賬時間不能超過次月5日),對賬后不及時調賬(包括單位與銀行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扣5分。

  6、賬實、賬證、賬表、賬賬不符每項扣1分。

  7、會計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報表

  1、不按規定日期報表扣2分。

  2、漏填或錯填報表日期、單位名稱、報表項目及欄次每項扣1分。

  3、報表印章不全的每個扣1分。

  4、報表字跡潦草,紙面不整潔每個扣1分。

  5、年度終了,不及時裝訂報表及歸檔的扣5分。

  6、報表裝訂不整齊,報表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7、報表數據與賬面數不符,而未作附注說明的扣5分。

  五、實物操作

  1、出納人員不每天清點現金,造成盈虧的,追究出納員等額之罰款。

  2、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存貨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記現金日記賬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違者按貪污處理扣20-80分。

  5、保管不當出現庫存現金失竊或丟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6、未經批準不得轉借銀行賬戶,違者,追究當事人等額之罰款。

  7、不按制度規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每次扣20分。

  8、存貨不按規定計提跌價準備的每次扣10分。

  9、購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沒有呈批手續的扣20分。

  10、處置報廢財產當月不錯財務處理的扣5分。

  1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攤銷費的扣5分。

  12、未設立檔案目錄、發票領購簿或登記不清楚、不整潔的`扣5分

  13、會計檔案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進行清查、盤點,造成賬實不符的扣5分。

  15、當天發生的業務不及時處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辦事必須請假并填寫外出事項登記簿、出發時間、事由、返回時間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執行并扣3分。

  2、嚴禁非財務人員操作電腦。

  3、對打印機缺乏愛護保養的違者扣5分

  為進一步健全委派財會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增強工作責任感,將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考核有機結合起來,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指遵紀守法、執行財經法規情況,思想覺悟,紀律觀念和職業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及質量,包括專業理論和單位會計制度建設方面;"勤"指工作態度,敬業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績"指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派駐單位的評價,獎懲情況。

  二、考核實行百分考核制,具體標準如下:

  ①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單位開展的各項活動,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賄、不揮霍、不浪費,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為違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時全面掌握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制度以及、政府和財政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現一次差錯扣二分。

  ③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和技能,熟悉財會知識,勝任財會工作,賬目清楚,數據準確,按時記賬、結賬、報賬,為領導提供好決策依據的得十分。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項扣二分。

  ④自覺鉆研財會專業理論,制定好本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則、會計崗位責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態度好,按時上下班,無曠工,得十分,累計遲到早退達五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1分。

  ⑥按時參加會計培訓,遵守會計例會制度,全年無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圓滿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好單位內部及與外單位各方面的關系得二十分,對沒有完成任務或完成任務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專項檢查及年度審計中,無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得十分,否則視情節輕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為優秀,六十分以上者為稱職,不達六十分為不稱職。

  四、考核兌現:

  1.對成績優秀者,給予表彰獎勵。

  2.考核不稱職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調離財會崗位。

  3.考核中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停職檢查、撤銷會計職務等處罰,直至送交司法機關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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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財務管理制度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定

  (1)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村集體資金要及時上交鎮專戶管理。

  (2)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及時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票據及費用管理規定

  (3)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

  (4)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

  (5)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建設性支出要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完畢后由施工方開具發票,提供與發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賬號,轉賬處理。

  (6)勞務用工費支出,應召開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會議,審核通過并附參會人員簽名的會議記錄。

  三、民主理財制度

  (7)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簽字,加蓋理財專用章。

  (9)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村財務審批制度

  (10)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先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后加蓋村民理財小組專用章,再由村主任和村支部書記審批報銷(村書記主任一人兼任的必需兩人以上簽字審批)。

  (11)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報賬審批程序

  (12)500(含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和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轉賬付款。500元以上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書記審核簽字→轉賬付款。

  六、報帳時限

  (13)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月的20-27為財務審核報賬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農經站,并辦理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入帳。

財務管理制度2

  一、為了規范合作社財務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會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成員出資、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國家扶持補助資金、他人捐贈款和其他資金。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合作社財務管理堅持“增收節支、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項支出必須用于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關事項。

  六、合作社費用支出由理事長負責審批,一般經費開支在_____元以內,由理事長直接審批;______-______元,經理事會集體審核后,由理事長審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項目建設、投資,由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理事長例行審批手續。辦理各項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入賬。經集體審核通過的,需有會議記錄或形成的決議作為依據入賬。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順序依次是:

  (1)彌補上年度虧損:

  (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

  (3)向社員進行盈余返還;

  (4)向投資者分利。

  八、合作社設會計和出納各一名,會計負責建立總賬和明細分類賬,作好財務收支、成本費用核算、會計報表編制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出納負責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合作社資金收支、賬款劃轉和支取。支票和印鑒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銀行帳號、賬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不得將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十、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監督”,每季度將財務收支情況張榜公布于辦公地點。每年1月底前向社員(代表)大會匯報上年度財務決算情況、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購銷產品的價格確定,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實行透明化管理。購銷價格的確定及變更要經理事會通過。購銷價格確定后,要將購銷價目表(如果有變化,原因要注明)張貼在辦公地點明顯位置,便于社員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員賬戶,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交易量和交易額。社員與非社員要單獨核算。

  十三、合作社財務要接受執行監事(監事會)的監督指導和業務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

  十四、本制度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公司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三條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終止委托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

  第四條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本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于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本公司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本公司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第七條委托人對本公司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本公司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自營業執照辦理之日起執行。

  xxx有限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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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為加強對成都xx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下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的管理,確保子公司規范、高效、有序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財務通則》、《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市屬監管企業財務管理的通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子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全資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為×××%)、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超過××%)及相對控股子公司(總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對該子公司擁有實質控制權)。

  第三條總公司各職能部門應依照本辦法及相關內控制度,及時、有效地對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導、監督等工作。總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辦法的有效執行負責。

  第四條各子公司可遵循本辦法規定,制定符合自身行業特點及管理要求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備案后實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應參照本辦法的要求逐層建立對其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總公司的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級核算、層層負責”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以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為中心,對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進行業務管理及指導,各下屬子公司財務部在本單位總經理領導下依法對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進行有序管理的財務管理體系。

  第六條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實行由總公司派駐管理,對其實行雙重考核,即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考核其綜合業務工作能力,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關領導了解其工作表現,二者相結合得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其具體考核辦法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實行輪崗制,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輪崗意見。

  第七條每月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子公司財務負責人需向總公司財務融資部經理述職,述職內容由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規定。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定期召開公司財務工作會議,以指導子公司的財務工作。

  第三章會計制度

  第八條公司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補充規定。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庫存現金管理

  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日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坐支和以白條抵庫。現金支取必須依照合法票據并通過公司審批程序,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應通過銀行劃轉。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開設和使用,且僅供本公司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變現。

  (二)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開立與撤消必須經總公司批準,本辦法執行前已經開立的需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資金計劃管理

  (一)公司實行資金使用計劃管理,總公司根據各子公司具體經營特點及管理要求,下達各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子公司預算內資金的使用由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經理簽批,預算外開支及超出子公司總經理審批權限的資金使用,須經過總公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子公司月度資金使用計劃須結合當月財務預算在年度預算范圍內按部門和項目編制,子公司財務部匯總平衡上報總公司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應收款項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適合本單位財務特點及管理要求的應收款項及預付款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將其報總公司備案。

  (二)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賬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籌管理

  第十三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籌資項目是年度資本項目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慮自身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礎上,確定下年度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并編制下年度籌資預算及籌資方案(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還款來源等)上報總公司。總公司對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進行總體平衡后,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四條子公司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各項對外投資管理。

  第十五條總公司實行投資項目審批和備案制度,子公司對外投資的`相關事項,按照總公司相關制度執行。公司對外投資行為統一由總公司戰略投資部負責,對外投資必須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投資申請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總公司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七章對外擔保行為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擔保法》及市國資委的相關規定,經總公司審查并報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七條貸款擔保是企業的潛在負債,預期可能會給公司帶來一定風險,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擔保。

  第十八條總公司財務融資部建立對外擔保登記、跟蹤檢查制度,定期對子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核查,并跟蹤其發展變化。各子公司財務部應建立本單位擔保項目明細檔案,并進行跟蹤監督。

  第八章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具體內容見總公司相關文件),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批準子公司財務預算方案,協調預算的執行、調整、檢查、考核工作,總公司財務融資部負責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財務部為本單位預算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子公司預算內容和編制要求

  (一)子公司預算內容

  子公司預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預算體系包括業務預算、籌資預算、資本預算及財務預算(利潤預算、資產負債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二)子公司年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編報下一年度預算草案;

  ×、總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確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標利潤、資產負債率、資產回報率、壞賬損失率和投資收益率等預算指標,并下達給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批復的各項預算指標,對預算草案修訂后,于××月××日前上報總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預算編報時間要求

  ×、各子公司在預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總公司編報月份預算草案;

  ×、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在每月××日召開預算審核會議,確定各子公司預算月份指標,并在每月××日下達。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與考核

  (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子公司財務部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按季度進行分析,對當期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之間存在的差異,不論是有利還是不利,都要認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寫明擬采取的改進措施。

  (二)預算執行情況考核。總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預算完成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具體考核辦法總公司另行下發。

  第九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每年應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財產清冊和債權債務清單。總公司對子公司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的小額物資及辦公用品在核定預算內自行購買,但必須雙人經辦。對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須辦理出、入庫手續,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存貨及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包括壞賬損失、存貨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擔保(抵押)等損失,應及時予以核實,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按照現行財務制度做好賬務處理工作,并報總公司備案。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總公司審批的具備資產核銷條件的資產,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章中介機構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聘用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評估、提供咨詢及法律服務等,統一按照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注冊資本變動、重大投融資、對外擔保、固定資產處置、工資總量及分配原則、財務預算、利潤分配等),報總公司審核確認后,再按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批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由于關聯交易行為不存在市場競爭性的自由交易條件,其交易可能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故各子公司在關聯交易發生前須專項報告總公司,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依法審定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財務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各下屬子公司須定期向總公司進行財務匯報,其具體要求如下:

  (一)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編表說明。會計報表應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編表說明應對表列項目顯示的重要和重大變動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權益結構比例的主要項目做出明確注釋。對于資產抵押、擔保、訴訟、票據貼現等或有事項作表外事項隨同會計報表一同報送。

  (二)子公司會計報表應包括如下幾種:

  ×、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利潤表(年、季、月)

  ×、現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銷售利潤明細表(年、季,商業企業填報)

  ×、主要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工業及服務型企業填報)

  ×、企業資金運用月報表(年、季、月)

  ×、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

  (三)會計報表月報必須在月度終了××日內上報,季度終了后××日內上報,半年報、年報在半年度、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四)各子公司財務部在季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后,須編制相應的財務分析報總公司。季度財務分析應隨同財務報表同時上報,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終了后××日內上報。

  第十四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對各子公司違反本辦法的相關經營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具體罰則見總公司相關考評制度文件。涉及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制定、解釋、修改權歸總公司財務融資部。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5

  XXXX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工作范圍和職責

  1、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開據工程及其他經營發票和收據,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4、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5、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配合好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

  二、財務管理制度

  1、資金審批制度

  ⑴、公司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可以由總經理簽字批準,但必須通過一切手段由董事長確認。

  ⑵、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網銀、增值稅發票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發票專用章、網銀錄入盾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網銀審核盾、增值稅發票、收據、財務專用章和由總賬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由工程部負責審核,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 ⑶、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如遇特殊情況可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80-12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10-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50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F項目工地長住人員出差補貼按每天1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綜合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綜合辦公室(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的臨時性用款、差旅費和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發票),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三、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項目部于每月1到5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每月1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項目部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⑶、項目部及工程部根據項目完工情況,和發包方結算中間工程款,財務部根據項目部和工程部分部工程結算單,編制開票申請表,報財務部審核開票。

  ⑷、財務部根據工程部提供的完工情況和中標時工程毛利率,結轉已開票收入工程成本。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四、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⑷、單獨開列票據的計算機軟件列為無形資產。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綜合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綜合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五、材料管理制度

  1、公司材料的范圍

  公司材料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材料的會計核算。

  3、材料的采購、驗收、領用與調撥

  ⑴、凡公司購入的材料、由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度編制材料采購計劃,工程部并結合市場詢價報情況進行審核定價,編制材料采購申請表,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董事長審批方可采購。 ⑵、材料購回后,應填寫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材料收入驗收單,材料發票及采購申請表辦理報銷手續,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項目各部門需領用材料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工程部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材料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工程部門作為項目核算憑據,一聯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材料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材料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材料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材料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材料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董事長,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負責審核。

  六、往來賬款管理制度往來賬款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應收、應付賬款以及預收、預付賬款,主要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六類。

  1、應收款項的管理:

  應收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銷售、工程服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等。

  ⑴、對于因銷售產生的應收款項,業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因工程服務產生的應收款項,工程部為主要催收部門,對于外借形成的債權,財務部為主要催收部門。

  ⑵、業務部、工程部負責對客戶資料調查,建立客戶資信檔案。公司對客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以確定資信額度和信用期限。

  ⑶、財務部嚴格按照銷售、工程合同和協議對業務部、工程部或往來客戶進行催款。

  ⑷、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收賬款明細表至業務部、工程部經理及相關領導。

  ⑸、業務部、工程部同公司財務部積極配合做好與客戶的賬務核對工作。 ⑹、回款形式以銀行轉賬為主,避免接觸現金,若有現金結款的,立即上交財務部,不得挪用和積壓收款。

  2、應收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確認收入時開具發票,在不確定收入時不得開具收入發票。 ⑵、開具發票價格或金額最終按照審定合同價格和金額執行。 ⑶、每月根據應收款項賬齡進行賬齡分析,確定壞賬準備金額,并做出收賬成本分析。

  ⑷、業務部、工程部做好對客戶資信檔案的管理,對于資信額度較弱的企業,公司嚴格從發貨程序控制,做到先收款后發貨。

  3 、應收賬款催款程序:

  ⑴、業務部、工程部與財務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財務部做好應收款項金額明細表并與業務部、工程部核對,由業務部、工程部對客戶進行催款工作。

  ⑵、業務部、工程部提供客戶聯系方式,財務部核對應收款項的回收,在每月月底與客戶核對應收款項金額。

  ⑶、收到應收款項時,第一時間通知公司財務部,經過財務部核對金額后入賬,沖回應收款項賬面金額。

  4、企業在清查核實的基礎上,對確實不能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應當作為壞賬損失,并及時進行處理。屬于經營期間的,作為本期損益;屬于清算期間的,應當作為清算損益。壞賬損失處理后,應當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進行核算。壞賬損失視不同情況確認:

  ⑴、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⑵、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⑶、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判定、裁定其敗訴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⑷、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應付款項管理:應付款項指公司擁有的因采購、工程勞務、預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債務,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

  ⑴、采購形成的應付款項,財務部嚴格按照采購合同價格及付款時限執行,根據驗收實際入庫數量計算應付款項金額。

  ⑵、供應商開具與實際入庫數量、金額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到財務部辦理結算。

  ⑶、材料管理人員在每月30日之前與供應商核對本月進貨數量與金額,財務部根據材料管理員出具的核對后的數量金額辦理相應付款賬業務。

  ⑷、業務部、工程部原則上應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簽訂協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合同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⑷、業務部、工程部申請付款時,需經公司業務主管簽字審核,總經理、董事長審批,財務部核實后才能付款。

  ⑸、業務部、工程部申請向供應商付材料款時,需提供采購合同、增值稅發票、材料驗收單,及材料采購審批表。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⑹、工程部申請向工程施工單位或提供勞務單位付工程服務款時,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或勞務合同、增值稅發票,工程驗收單。財務部原則上按照發票所填單位名稱、銀行賬號轉賬結算。

  ⑺、應付賬款時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承諾通知、收款收據,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6、應付款項內部控制管理:

  ⑴、財務部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最新的應付賬款明細表和應付款項賬齡分析表,分析資金安排和使用合理性,并交總經理、董事長安排有序支付。

  ⑵、應付賬款對賬,需董事長簽批。供應商、承包商、勞務公司只提供余額無明細賬目的,不予對賬;非財務部提供的對賬資料,不予對賬。

  ⑶、多年無業務往來的業務單位提供的對賬資料,無公司印章或財務專用印章的,不予對賬。

  ⑷、對余額較小,企業如果要求調低應付賬款余額的,應在對賬單上簽字并加蓋公章,據此確認收益;對于發票丟失又無法確認是我方責任的,不能確認該項債務,應要求調減債權。

  ⑸、對長期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在取得依據后,按其賬面余額,報請董事長后,結轉營業外收入。

  附件:

  1、費用報銷單

  2、借款單

  3、用款申請單

  4、差旅費報銷單

  5、開票申請書

  6、工程驗收結算單

  7、工程(節點)毛利表

  8、會計科目表及使用規范表

  9、會計科目下對應原始憑證附件表

  10、采購申請表

  11、材料驗收單

  12、材料領用單

  13、資產(材料)盤點表

  14、應收賬款核銷會議記要

  15、固定資產(材料)損失認定審批表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規范服裝行業經費的使用,使服裝行業的各項經濟活動有章可循,依據《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廣州服裝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服裝行業財務工作職責和管理。

  (一)服裝行業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

  (二)秘書處負責編制服裝行業年度收支計劃,報會長辦公會議審議,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會計核算和監督以及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全面反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四)根據服裝行業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秘書長;半年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服裝行業登記管理機關。

  (五)負責應收款、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財稅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七)負責保管會計檔案以及固定資產等資料,負責電算化系統的使用。

  第三條

  本服裝行業經費的管理。

  (一)服裝行業經費開支按照預算在先、開支在后的原則進行。每年的費用開支情況須向理事會報告。

  (二)報銷手續。凡一切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會長審批或秘書長審批。

  (三)審批權限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四)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四條

  本會人員工資及福利

  (一)服裝行業秘書處專職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任制的秘書長工資福利由理事會自行決定。

  (三)協會聘用專家的聘金參照相關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臨時聘用人員的`聘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秘書處擬定后報會長批準。

  第五條

  本會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購置、維修與改良、調撥、移交、報廢、處置及盤點等。

  (二)服裝行業秘書處是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與財務人員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是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直接責任者,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資產,避免人為損失。

  第六條

  本服裝行業旅差費用的管理由協會理事會審議核定。

  第七條

  凡應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經批準的專職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發給假期工資。

  第八條

  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

  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 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為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 上級補助資金支出,即事業單位用上級補助資金發生的支出。 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從上級主管部門和縣級財政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按照國家、省市、縣的有關規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相關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相關報表;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級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的實際需要,實行內部成本核算辦法。

  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開發區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

  第五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條 結余是指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

  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

  (一)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財務收支的監督工作;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預算、收支計劃、業務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

  第二十四條 縣財政局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切實做好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的重點是:事業單位依法設帳情況;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預算編制、執行情況;收支管理的規范、合法情況;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等。定期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事業單位應根據加強財務監督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自覺接受監督,認真整改。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指事業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

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認真執行新《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適應村級財務指導中心執行“村帳鎮代理”工作的`有關精神和村財務管理的需要,結合本村村民委員會章程和村實際情況,經研究充實修訂如下:

  一、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預、決算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預決算的主要內容包括年度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的綜合預算和專項預算,重要的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專項預算,專項決算;年度終了,必須編制綜合決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業(如村間道路等項目),均不得另設臨時組織,其籌資款等一律列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核算。

  4、預算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預算方案須在每年一月底前編制完畢,報鎮農經站審核后,經村民(代表)會議議論通過,張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報“中心”、鎮農經站備案(附年度收支預算方案)。

  5、要做好財產清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據村年度實際收支情況會同村雙委詳細編制收到決算,并將決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說明,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接受群從監督。

  6、實行離任審計制度。村委會屆滿時,應及時結報財務賬目,按時辦理移交手續,并送交審計單位進行離任審計。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開設一個基本賬戶,杜絕多頭開戶,嚴禁開設存折戶。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額開支和差旅費、支付給個人的工資、報酬、補貼、福利、資金、向個人購農副產品及其它物資外,原則上實行支票轉賬結算;嚴格按照賬、款、印鑒分開保管原則,具體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財務負責人印鑒由村報賬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中心”會計保管;

  (2)資金轉賬、支取現金業務,先由村報賬員填制好資金使用計劃單,經村財務負責人簽字,再由報賬員開具支票加蓋村財務負責人、報賬員印鑒,附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中心”會計審核并加蓋村財務專用章和會計印鑒后,到天銀信用社辦理相關手續。

  3、現金收入由村報賬員按規定負責管理,并及時將現金存入天銀信用社。

財務管理制度9

  1、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居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居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目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居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居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財務管理制度10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財務管理制度11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三)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五)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董事長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四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批準。

  (三)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董事長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第五條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納或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董事長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二)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董事長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六條現金管理: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董事長簽字。董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二)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董事長批準后提取。

  (三)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四)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五)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六)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董事長批準簽字

  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日期的,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七條:報銷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

  2、審批流程:主管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

  3、財務付款:借款憑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4、還借款:出差人員應在返回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5、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還借支者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二)日常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培訓費等。

  1、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2、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3、報銷流程:報銷人先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票據)→會計復核→總經理審批→出納支付現金→審批后的報銷單及原始單據(包括結賬小票)交財務部,按日常費用報銷流程付款或沖抵借支。

  第八條:會計的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由董事長指定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董事長批準。

  第九條:會計交接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確定準確無誤后

  簽訂一式三份的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持一份。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負責人進行監交。第十條處罰辦法: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本財務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根據企業實際參考制定。

  第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 本制度是規范總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子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四條 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五條 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公司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4、接受財務、稅務、審計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職責:

  1、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選派,對董事會負責。

  2、主持本公司全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及一般財務人員;

  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組織領導清產核資工作;

  4、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情況;

  6、協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管理部門的關系;

  7、審查各子公司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8、審核公司的重要財務報告,確認其準確性后上報;

  9、參與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監督檢查公司各級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第七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各部門經理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及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提出財務會計等制度。

  第八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

  2、如實反映所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4、參與子公司經營決策,向總公司按月申報資金計劃,根據股份公司核準的資金計劃安排資金支出,統籌處理子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5、協助財務負責人、子公司總經理做好財務工作,對財務負責人直接負責;

  6、負責子公司資金調動的審核簽字;

  7、按子公司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作為子公司資金運用的依據;

  8、修訂子公司財務會計等制度,報股份公司備案;

  9、根據子公司年度預算,對各項費用支出加以控制;

  10、按總公司要求組織完成子公司年度財務審計、稅務審計。

  第九條 公司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督,主要內容: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公司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應分3個環節對本公司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及投資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管:

  (1)事前環節: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節: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帳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節: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第十條 各級財務管理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 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公司財務負責人須經公司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總公司所屬控股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總公司聘任、委派或解聘,控股公司財務負責人獨立于各經營單位,人事關系屬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其成本年底考核時直接計入子公司成本,其工作對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直接負責。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所屬控股子公司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監交;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監交;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經理交接由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的工作交接由總經理監交。

  第十二條 財會人員的后續教育制度: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每年將組織財會人員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業務培訓,及時更新知識,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原則

  第十三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第十四條 記賬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十五條 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項必須一致,非經股份公司董事會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的資本金由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十七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用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據以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九條 公司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股東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發展,經董事會提議并經股東大會決議,可進行增資擴股,并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

  2、向原股東配售新股;

  3、派發紅利股份;

  4、公積金轉為股本。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方案,經股東會議決議,報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 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管理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20000元以上的,公司必須專車專人護送。

  3、凡能用轉帳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范圍:發放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出差人員回企業后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報銷清賬,超過七個工作日,財務人員不予進行處理。借支金額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逐級審批。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第二十四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股份公司各事業部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批準。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并用制,不準壹人統一保管。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建立嚴格的支票領用、注銷手續,設立“支票使用登記簿”對支票逐本、逐號進行登記。

  (2)支票領用后,因填寫錯誤或因故未用造成支票作廢的,應及時將該支票交回,與原票頭粘貼在一起并加蓋“作廢”章,在“支票領用登記簿”的該號碼支票后注明“作廢”字樣予以注銷。

  (3)支票的使用必須做到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

  (4)領取的支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因發生支票丟失而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5)支票經管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或被盜,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同時積極查找,并迅速辦理掛失手續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6)嚴禁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將支票作抵押。

  (7)加強支票、印鑒管理,實行內部牽制和審核。不準一人保管簽發支票的印章。支票和印鑒要妥善保管,嚴防遺失或被盜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業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9)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人員在銀行支票存根及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10)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遠期支票。不得簽發印鑒不全、印鑒不符的支票;不準簽發與付款憑證實際內容、實際金額不符的支票,一旦發現上述情況,誰審批簽發誰負全責。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但不得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11)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管理部門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12)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入庫單等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并按照公司“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5、應收票據的管理

  (1)出納人員在收到各事業部結算人員帶回的承兌匯票要建立應收票據備查簿,在備查簿中錄入票據相關信息。

  (2)出納人員應將收到的票據復印交至會計做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定期核對應收票據做到到期承兌避免出現延期承兌現象。

  6、應付票據的管理

  (1)銀行承兌經銀行辦理成功,商家領票時需辦理付款審批,經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后帶收據及本公司在出納處簽字領票。

  (2)商業承兌經商家辦理付款審批后會計編制付款憑證,出納人員按會計的付款憑證向各商家開出電子商業承兌,防止出現錯開、多開等現象出現。

  (3)票據一經辦理出納人員要將所開出的銀行承兌及電子商業承兌錄入K3票據備查簿,出納人員要定期核對備查簿票據防止漏登記和錯誤登記。

  7、財會人員辦理電匯、轉帳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同一項目(或業務)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8、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第二十五條 網銀支付的管理

  公司網銀支付由制單和審核兩部分組成,出納和財務管理部門經理分別保管網銀制單盾與網銀審核盾,任意一個盾單獨使用均不能完成業務。

  支付程序:

  1、按照固定付款時間,資金會計根據辦理完成的付款審批單據錄入財務賬套系統,打印憑證后于交資金室出納進行付款(特殊事項或緊急付款除外)。

  2、出納根據資金會計的付款憑證進行付款,核對單位名稱、銀行信息及金額后進入網銀界面插入制單盾辦理付款業務;

  3、出納錄入完數據后提交指令,并將原始憑證一起交網銀審核盾持有人進行復核;

  4、網銀審核盾持有人拿到原始憑證后,檢查憑證及票據并登錄網銀界面核對付款憑證與網銀錄入信息,如核對一致正確,插入審核盾,提交銀行指令,款項付出,此筆業務結束。

  5、若審核盾持有人因公外出,書面交接相關責任人,代理授權審核。

  銀行對賬:

  1、每月上旬資金會計完成上月銀行余額調節表,裝訂成冊交財務負責人查看審核。

  2、資金會計將財務經理審核完的銀行余額調節表交出納,出納登錄網銀對賬中心,查看網銀是否生成對賬單,如生成對賬單與銀行余額調節表進行核對,點擊對賬單是否相符,完成對賬。

  第二十六條 現金支付的管理

  現金支付嚴格按照“備用金管理規定”。超出備用金管理規定的,按支付金額的2倍對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給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 應收款項的管理

  1、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合同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客戶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并且符合《會計法》處理相關規定。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1)分管應收賬款的財務人員在次月10日前對上月賬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合同及公司應收賬款規定進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對拖欠款項(技術服務、勞務合同超過1個月,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交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催收。

  (2)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賬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3)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

  4、對于預付賬款應嚴格管理。

  (1)預付貨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2)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3)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第六章存貨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存貨的管理范圍包括: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第二十九條 存貨計價:

  1、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2、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3、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并取得的存貨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 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 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第三十條 公司所購存貨必須在購入當月入庫,已取得發票的,按照發票價格入庫,對未取得發票的存貨按暫估價入庫,在第二個月進行紅字沖銷,待發票到時,再按發票價格入庫。

  第三十一條 發出存貨的成本

  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出庫按先進先出法計價,產成品的出庫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領用采用一次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

  第三十二條 存貨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設置存貨金額式明細賬進行核算,數量及金額核算在各事業部、子公司。各事業部、子公司庫房設置存貨數量、金額明細賬,各單位按月組織本單位對存貨進行盤點,公司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年度決算前進行一次全面清點。盤盈、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應分別情況按規定權限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存貨基礎管理

  公司物資管理部門應不斷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制度,加強存貨的基礎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存貨非常管理

  1、做好存貨的市場行情預測工作,以便確定存貨的購銷計劃;

  2、超過半年儲存期的存貨,倉庫管理人員應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并做好壓庫清倉工作。

  3、貶值的存貨應及時清理并恰當處理;

  4、滯銷積壓的存貨應努力處理;

  5、變質的存貨,可以削價處理。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一)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二)單位價值超過5000元、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四大類。

  第三十七條 財務管理部門按固定資產的類型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財務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明細賬、實物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臺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就賬賬相符。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確定。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1、固定資產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1)房屋、建筑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等,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2、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項目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新要求,更好的適應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不斷完善學校管理體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創建文明校園,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依據黨工委實行重大事項集體議事、決策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決策內容、范圍

  “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

  (一)重大決策是指:學校發展戰略、發展規劃、重大措施及實施方案;本單位管理范圍內干部人事工作;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決策;涉及向教師、學生收費的事項;其它需要由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

  (二)重要干部使用是指:領導班子成員后備干部的推薦上報;中層干部的任免、職稱評聘、評先樹優等。

  (三)重要項目是指:基建項目,需大額支出的改變及裝修項目。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是指:3萬元(含3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所有對外借款、擔保。

  二、集體決策機構議事規則

  1、凡需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議決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

  2、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作出決定,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實行表決制。

  3、凡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須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事項,應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決策評估等。根據管理權限,須報上級有— 5 —關部門批準的重大事項,要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

  三、重大事項集體議事、決策的主要程序

  (一)確定議題,列入議程。需要列入校委會議討論的重大事項,由相關處室提出議題上報給校長室,校長在聽取各方意見后提出,列入議程決定。

  (二)調查研究,形成方案。對確定的議題進行調查研究,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校長與黨組織負責人及班子成員充分醞釀,形成共識和主導性意見,但不得作出決定或影響集體決策。存在嚴重分歧的,暫不提交會議討論。

  (三)會議討論,形成決定。校委會議由校長主持,列入校委會議討論的重大事項,要事先告知會議出席對象,有決策預案的應將書面草案提前兩天發給與會人員。在討論過程中,應先由主要負責人介紹重大事項的方案情況,然后安排足夠時間進行充分討論。討論中與會成員均應發表個人意見,表示贊同、部分贊同、不贊同或緩議并說明理由,討論過程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討論結果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如討論意見不能達成基本一致或有嚴重分歧,應暫緩決策;對暫緩決策的事項,應繼續作調研協調,成熟時再安排討論決策;必要時也可報上級黨組織、教育行政部門裁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主持會議的其他負責人應在其他與會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最后發表意見。

  (四)明確分工,組織實施凡經校委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由校長明確分工,相關人員、部門負責實施。

  (五)結果報告,政務公開

  重大事項執行完畢,應由相關人員向校委會議作重大事項執行情況結果報告,確保重大事項決策的執行與監督。

  重大事項(除暫確須保密外)決定或執行后實行校務公開。

  四、決策的實施、責任追究

  (一)決策的實施

  1、經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集體決定的事項,由分管領導負責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向校委會、黨支部支委會匯報。

  2、相關部門負責人了解落實情況,并向校長和黨支部書記匯報。

  (二)責任追究

  l、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

  3、未向領導集體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5、其他違反本實施辦法的情況。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節賬務管理

  一、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三、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四、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由會計簽名或蓋章。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五、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七、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節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支備用金,需填寫借款單,交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支。

  第三條、符合本規定第一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五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六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八條、公司報賬程序:

  第三節會計檔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節支票管理

  第一條、票由出納人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薄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人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薄上注銷。

  第三條、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節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當月月薪的1倍。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套取現金的;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規范公司財務人員經辦的每一筆業務,督促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特制定財務人員考核條例。

  一、原始憑證

  1、自制原始憑證漏填單位或個人名稱、日期、項目、計量單位、業務內容的每項扣1分。

  2、漏填、錯填數量或金額及金額大小寫不相符的原始憑證不準入賬,應重新開具違者扣10分。

  3、付款憑證無負責人簽字,堅決不準入賬,違者追究當事人10-50%的罰款。

  4、不按《財務手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業務,每發現一次扣5分。

  5、對外取得原始憑證丟失,應向原單位取得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原單位證明,則需本單位共同出差人寫出書面證明,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無人能證明,則不能入賬報銷違者扣5分。

  6、銷貨退回時,要填寫紅字發票,并辦理退回產品的入庫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扣5分。

  7、報銷憑證中只能用發票聯報銷,不能用其他聯代替違者扣2分。

  8、發票、收據要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發票、收據要加蓋“作廢”章或寫“作廢”字樣后,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毀。如出現發票、收據丟失或撕毀,每份罰款100元(增值稅發票除外)。

  9、增值稅發票要有專人保管,存放于保險柜中,如有作廢,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如有丟失及時報案,聲明作廢,以免出現意外違者除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處罰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憑證不準涂改、刀刮、皮擦、違者追究責任人等額罰款。

  11、不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及出入庫手續不齊全每筆扣10分。

  二、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憑證編號、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張數等內容的每項扣1分。

  2、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數量、金額的每項扣2分。

  3、記賬憑證的摘要簡單而不明了的扣2分

  4、除了月終結轉利潤的憑證為,其他所有記賬憑證沒有原始憑證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賬的原始憑證,不及時審核、記賬、打印記賬憑證,粘貼原始憑證的`扣5分。

  6、記賬憑證的附件粘貼錯誤,張冠李戴的扣5分。

  7、記賬憑證不按期裝訂成冊,及時歸檔的扣5分。

  8、記賬憑證裝訂不整齊,憑證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9、記賬憑證裝訂線封簽處不蓋裝訂人章的扣1分。

  三、賬簿

  1、年度終了,不按規定設置、打印賬簿及時歸檔的扣5分。

  2、賬簿裝訂不整齊,賬簿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3、不按記賬憑證日期、順序登記賬簿的扣1分。

  4、錯記賬戶張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規定時間對賬(每月對賬時間不能超過次月5日),對賬后不及時調賬(包括單位與銀行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扣5分。

  6、賬實、賬證、賬表、賬賬不符每項扣1分。

  7、會計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報表

  1、不按規定日期報表扣2分。

  2、漏填或錯填報表日期、單位名稱、報表項目及欄次每項扣1分。

  3、報表印章不全的每個扣1分。

  4、報表字跡潦草,紙面不整潔每個扣1分。

  5、年度終了,不及時裝訂報表及歸檔的扣5分。

  6、報表裝訂不整齊,報表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7、報表數據與賬面數不符,而未作附注說明的扣5分。

  五、實物操作

  1、出納人員不每天清點現金,造成盈虧的,追究出納員等額之罰款。

  2、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存貨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記現金日記賬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違者按貪污處理扣20-80分。

  5、保管不當出現庫存現金失竊或丟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6、未經批準不得轉借銀行賬戶,違者,追究當事人等額之罰款。

  7、不按制度規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每次扣20分。

  8、存貨不按規定計提跌價準備的每次扣10分。

  9、購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沒有呈批手續的扣20分。

  10、處置報廢財產當月不錯財務處理的扣5分。

  1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攤銷費的扣5分。

  12、未設立檔案目錄、發票領購簿或登記不清楚、不整潔的`扣5分

  13、會計檔案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等后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進行清查、盤點,造成賬實不符的扣5分。

  15、當天發生的業務不及時處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辦事必須請假并填寫外出事項登記簿、出發時間、事由、返回時間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執行并扣3分。

  2、嚴禁非財務人員操作電腦。

  3、對打印機缺乏愛護保養的違者扣5分

  為進一步健全委派財會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增強工作責任感,將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考核有機結合起來,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指遵紀守法、執行財經法規情況,思想覺悟,紀律觀念和職業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及質量,包括專業理論和單位會計制度建設方面;"勤"指工作態度,敬業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績"指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派駐單位的評價,獎懲情況。

  二、考核實行百分考核制,具體標準如下:

  ①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單位開展的各項活動,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賄、不揮霍、不浪費,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為違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時全面掌握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制度以及、政府和財政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現一次差錯扣二分。

  ③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和技能,熟悉財會知識,勝任財會工作,賬目清楚,數據準確,按時記賬、結賬、報賬,為領導提供好決策依據的得十分。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項扣二分。

  ④自覺鉆研財會專業理論,制定好本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則、會計崗位責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態度好,按時上下班,無曠工,得十分,累計遲到早退達五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1分。

  ⑥按時參加會計培訓,遵守會計例會制度,全年無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圓滿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好單位內部及與外單位各方面的關系得二十分,對沒有完成任務或完成任務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專項檢查及年度審計中,無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得十分,否則視情節輕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為優秀,六十分以上者為稱職,不達六十分為不稱職。

  四、考核兌現:

  1.對成績優秀者,給予表彰獎勵。

  2.考核不稱職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調離財會崗位。

  3.考核中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停職檢查、撤銷會計職務等處罰,直至送交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