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精品一久久香蕉产线看-国产精品一区在线播放-国产精品自线在线播放-国产毛片久久国产-一级视频在线-一级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7-12 15:38:13 生物/化工/環保/能源 我要投稿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品]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1.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種操作規程。

  2.工作人員在實驗室應穿工作服,必要時需帶防護眼鏡。

  3.工作人員手上有皮膚破損或皮疹時應戴手套。

  4.可能產生致病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以及處理高濃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應在生物安全柜(ⅱ級生物安全柜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設備中進行,并使用個體防護設備。

  5.應有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sop操作規程。

  6.在實驗室中應穿著工作服或罩衫等防護服。離開實驗室時,防護服必須脫下并留在實驗室內。不得穿著外出,更不能攜帶回家。用過的'工作服應先在實驗室中消毒,然后統一洗滌或丟棄。

  7.當手可能接觸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設備時應戴手套。如可能發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濺出,宜戴兩副手套。不得戴著手套離開實驗室。工作完全結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臺面,活性物質濺出后要隨時消毒。

  9.實驗室內嚴禁吸煙或吃喝。

  10.實驗室主任應制定規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潛在風險并符合進入實驗室特殊要求(如,經過免疫接種)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否則不得進入實驗室。

  11.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須進行健康狀況體檢,接受疫苗接種,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

  一、對有關人員每年培訓兩次,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術知識。

  二、經考核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方可上崗。

  實驗室人員準入規定

  一、實驗室技術主管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熟悉業務。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進行生物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三、實驗室人員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四、技術人員應有業績檔案。

  發現存在生物安全問題時的反饋和糾正措施程序

  一、發現有菌種、毒株的擴散,工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采取消毒隔離措施。

  二、立即通知部門負責人。

  三、封閉實驗室,以防造成危害。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

  一、對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采集、運輸、儲存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每年進行培訓、考核。

  三、對上崗人員的上崗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實驗室是否按照相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五、實驗室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六、實驗室應當按要求如實記錄,保存檔案、報告。

  安全保衛制度和措施

  一、實驗室主要負責人應按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保存一般菌種、毒株。

  二、發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應在2小時內向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三、嚴格執行各種消毒措施,應確保實驗室無病原微生物的擴散。

  四、按照相關規定,對實驗室的廢物進行合理處理。

  工作人員執行生物安全相關規定

  一、工作人員從事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

  二、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工作人員應該建立實驗檔案。

  四、工作人員應對廢物進行合理處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內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

  二、定期檢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檢查樣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檢查安全操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4

  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項目。

  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持續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污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后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銷毀。

  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并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并進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狀況,并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狀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微生物安全知識培訓。

  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并且定期對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狀況進行檢查。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

  1、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原則

  (1)在實驗室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時,都要遵循“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則。

  (2)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發現人應立即通知科主任或安全員以及醫院相關部門負責人,情況緊急者可直接撥打報警電話(如火警等),同時報告具體事宜: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的傷勢情況及損失情況。

  (3)立即通知醫院搶救小組迅速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的其他人員。

  (4)做好現場的消毒、清理工作,調查事故原因,將調查報告上報院里。詳細記錄意外事故處理的經過。

  2、緊急情況應急預案:意外刺傷、割傷和擦傷

  1)工作人員一旦被意外刺傷、割傷和擦傷,應脫去隔離衣,立即沖洗傷口、擠出局部血液,用碘酒和75%酒精消毒。

  2)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安全員受傷的原因及可能污染的病原,根據所污染的病原情況采取相應的醫學處理。如被HBV等病原污染的銳器刺傷,應注射乙肝疫苗和高效價免疫球蛋白及其它相關疫苗;如被HIV病原污染的`銳器刺傷應在兩個小時內服用AZT等抗病毒藥物。

  3)科主任向醫務科和院內感染科報告,院內感染科負責記錄備案。

  4)將其正確的醫療資料存檔,分析事故原因,記錄意外事故處理經過。

  3、打碎或濺出傳染性物質

  1)如不慎打碎污染了傳染性物質的容器或小瓶及包括培養物在內的感染性物質濺出,應先用一塊布或紙巾蓋上,再把消毒液倒在上面,至少作用30分鐘,才能把布或紙巾及打碎的物品清理走。

  2)玻璃碎片應用鑷子夾取,不能用手直接拿;污染區域應用消毒液擦拭干凈。

  3)將布、紙巾及打碎的物品放入盛污染廢棄物的容器里。

  4)上述操作均應戴手套進行。

  4、離心管碎裂

  1)當沒有密閉離心桶的離心機正在運行時離心管發生了破裂或懷疑破裂時,應關閉開關并保持離心機蓋子關閉30分鐘。

  2)通知生物安全員,在生物安全員的指導下進行清理。

  3)必要時,在一層手套外再戴一雙手套,夾取碎片時要用鑷子。

  4)所有打破的管子、玻璃碎片、套管、及轉軸都應放在無腐蝕性的消毒液里(10%“84”消毒液)浸泡消毒或高壓處理。

  5)離心杯應用消毒液進行擦拭并用清水洗凈,干燥后再使用。

  5、危險化學藥品溢出

  1)向生物安全員或科主任通報情況,同時上報醫院有關部門,疏散現場不必要的人員撤離現場。

  2)照顧可能已經受化學物質污染的人員并采取適當的醫療處理措施,較為嚴重的傷害者應立即被送至急救室或特定的醫院進行緊急的醫療處理,將其醫療資料存檔。

  3)如果溢出物是易燃品,熄滅所有明火,關閉可能產生火花的電器。

  4)避免吸入溢出物的揮發氣體,如果安全的話,需要進行通風。

  5)將溢出物清理干凈。

  6、實驗室火災

  1)實驗室一旦發現火情,發現人應立即用樓道中間位置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并迅速報告科主任或消防安全員(值班時報告保衛科和總值班)。

  2)如是初起小火,在科主任的組織及保衛科協助指揮下,協同在場人員進行滅火;如情況緊急可直接撥打火警電話“119”,告之火災地點、時間、類型、事態、損害情況和報警人身份。同時報告醫院疏散指揮組(護理部)進行疏散。

  3)在保證疏散通道暢通的情況下,要“統一組織、鎮靜有序、避開火源、迅速撤離”火災現場。

  4)被疏散人員通過樓梯時應靠右側行走,留出左側便于搶救傷員和搶險人員通過。

  5)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盡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貴重儀器設備和重要資料。

  6)離開危險區域的人員不要圍觀,應迅速倒疏散指定集合地點集合以便清點人數及時匯報。

  7、實驗室斷電

  1)實驗室檢驗設備均配有UPS電源,防止瞬間斷電對檢驗工作的影響及對設備造成的損害。

  2)如發生瞬間斷電,對實驗室正常工作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但實驗室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在正常供電后,應對冰箱等所有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儀器設備運行正常無須采取措施;如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或持續報警,應立即通知配電室或器械維修組(夜班通知總值班)。

  3)如實驗室發生非瞬間的斷電,應立即通知總務科(夜班通知總值班),并詢問停電原因及時間,如被告之是醫院一路或雙路電停止的情況,會立即啟動“醫院防停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醫院恢復正常供電之前,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應將儀器設備的開關暫時關閉,待恢復供電之后,重新開啟設備。如儀器出現異常,采取同2的措施。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現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擴散,確保工作人員職業健康安全和周圍環境的生物安全。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各項相關工作

  3.職責

  (1)檢驗科主任職責

  ①負責檢驗科的日常管理;

  ②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制度、規程并組織培訓;

  ③決定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

  ④監督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糾正出現的違規活動并有權停止實驗;

  ⑤定期組織對實驗室設備各項技術參數的檢查和實驗室裝備的維護保養;

  ⑥負責實驗室緊急情況及事故的處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員會和生物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2)實驗室負組長職責

  ①熟悉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

  ②向生物安全委員會提交所開展項目的“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和“實驗操作規程”;

  ③負責項目相關實驗按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的執行。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①熟悉所有相關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了解實驗室安全原理和所從事實驗活動潛在的危險掌握預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處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訓;

  ②在科主任或組長的指導下,開展對病人的各項檢測工作;

  ③負責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護程序;

  (4)實驗室任何人員都有權拒絕執行來自任何級別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的指令。

  4.具體要求

  (1)實驗室設置和準入

  ①實驗室要合理設置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

  ②嚴格執行《實驗室人員準入制度》,禁止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

  ③實驗室內不得進食和飲水,或進行其他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2)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被告知實驗室工作的潛在危險,并接受實驗室安全教育,自愿從事實驗室工作;

  (3)相關工作人員須經檢驗技術操作和安全防護操作培訓,熟悉特殊生物檢測流程及防護標準;

  必須遵守實驗室的所有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嚴格按sop文件的規定對細菌室檢驗項目目錄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新項目要經進行生物危害評估后方可開展。不得開展超出二級生物安全防護要求的檢驗項目。

  (4)對違章操作造成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據情節追究其操作者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5)對于意外事故要能夠提供緊急救助措施,足以應付緊急情況。

  ①實驗室事故處理: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生意外,如針刺和切傷、皮膚污染、感染性標本濺及體表和口鼻眼內、衣服污染、試驗臺面污染等均視為安全事故;

  ②要填寫正式的事故登記表,并按規定報告給國家相應級別的衛生主管部門。

  ③人員暴露于感染性物質時,要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匯報,并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法。

  (6)各項檢驗只接收來自本院的臨床標本,不接收臨床背景不清楚的外來標本。外來標本檢、驗須經醫務科和檢驗科主任同意,方可檢驗。

  (7)嚴格執行《實驗室生物安全保衛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標本丟失、盜搶。檢驗后的尿液、便好體液等標本要用含有效氯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時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標本、培養基、廢棄物和血液標本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高壓滅活;用過的針頭必須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種檢驗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醫用垃圾處理,不得重復使用。

  (8)實驗室建筑條件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實驗室。

  (9)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設施、設備,工作中嚴格采用二級生物安全防護。

  (10)實驗室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先消毒,后維修。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安全,防止發生實驗室感染事件,保護實驗環境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同時包括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物安全委員會

  負責對管理體系文件的審定;負責病原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的論證及各類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處置指導、評估和技術咨詢;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技術的指導,生物安全重大事項的

  3.2單位法人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負總責,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批準與頒布,負責生物安全防護設備、防護用品的保障,負責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資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與監督檢査。

  3.4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

  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應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

  3.5人事管理部門

  負責實驗室新上崗人員的上崗培訓,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監護和個人健康檔案的建立,負責實驗人員的免疫接種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3.6教育培訓管理部門

  負責實習進修人員及課題項目合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3.7實驗室主任

  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生物安全、專業技能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落實部門生物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實驗室人員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開展實驗活動;負責實驗室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的安全管理。

  3.8實驗人員

  應自覺遵守相關制度,自覺學習和接受相關知識培訓,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展實驗活動和操作儀器設備,有做好個人防護和對他人安全負責的義務。

  3.9其他部門的職責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4管理要求

  4.1培訓要求

  所有實驗操作人員、實驗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必須經過傳染病防治知識、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培訓要有計劃性和可持續性,并有完整的培訓記錄。應對被培訓者和培訓者進行考核和評估。經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崗資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中途發生換崗的,上崗前應再次接受專業技術培訓,部門應做好培訓并記錄培訓情況,資料統一交培訓管理部門備案。必要時應對培訓工作的成效進行評估。

  4.2準人要求

  4.2.1人員控制

  只有在告知潛在風險并符合進人實驗室條件要求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在開展涉及有關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入實驗室。一般情況下,易感人員或具有免疫缺陷、過敏史或感染后會出現嚴重后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實驗室。實驗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是否有上述情況,應事先進行評估后再決定是否容許其進入實驗室工作,并負有最終責任。

  4.2.2項目準入

  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未經許可不得超范圍開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不得在低于防護要求的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開展實驗活動前實驗室應組織相關實驗活動項目的風險評估,并經生物安全負責人批準。

  4.3安全計劃

  實驗室必須制訂年度安全計劃,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査一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進行修訂。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

  實驗室負責人應定期對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況組織進行自行檢査,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后應形成書面的檢查記錄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并及時整理歸檔。

  4.5個體防護要求

  所有實驗人員必須經過個人防護的培訓,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使用前應仔細檢查,不使用標識不淸、破損的防護用品,按不同級別的防護要求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類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進人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必須按照規定要求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護用品。個人應根據從事實驗活動的性質、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進行相應防護,不得隨意降低防護等級。實驗人員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進入實驗區域從事實驗活動。嚴禁穿著實驗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到辦公區域和其他公共區域。

  從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時應當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參加(但建議不要超過3人),禁止單獨一人從事高危險度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以防發生意外。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4.6實驗準備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進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實驗準備工作,填寫實驗材料清單,禁止實驗過程中隨意頻繁出、入實驗室,而導致生物安全實驗室以外場所的污染及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

  4.7實驗清單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工作前應準備實驗清單,內容包括實驗操作內容、實驗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種類和數量及要求。

  4.8記錄要求

  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自覺按照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改變操作程序,同時做好相關的實驗記錄,包括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記錄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記錄要求字體工整、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記號筆、鉛筆等不能長久保存的筆記錄。

  4.9消毒要求

  實驗人員完成實驗后,在離開實驗室之前,要及時清理實驗臺面,并對實驗室臺面及空間采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劑進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詳見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范》20xx版,確保消毒規范有效。

  4.10廢棄物處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實驗廢棄物處理嚴格按《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規范處置,未經消毒滅菌處理的實驗廢棄物和實驗器材、設備嚴禁帶出實驗室。

  4.11設施設備要求

  實驗室應根據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類,對不同的病原微生物采取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實驗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柜安裝后或每次檢修后,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業人員對每一臺生物安全柜的運行性能和高效過濾器完整性進行驗證,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施和設備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對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測驗證。

  4.12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管理要求

  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按《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執行,相關材料應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相關部門應定期及時地將新近分離、采集的有保存價值的菌(毒)種、陽性生物樣本每季度辦理一次交存手續,按期交菌(毒)種庫、生物樣本庫統一保存,并做好交接記錄。接收部門應制備菌(毒)種和生物樣本清單,并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科(所)應加強對工作毒種的安全管理,應對工作毒種的去向進行監管,形成過程性記錄,定期歸檔備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個人名義接受、保存和饋贈、交換菌(毒)種和生物樣本。

  4.13責任落實

  單位每年應定期和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書,各實驗室和實驗人員簽訂生物安全責任書,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安全責任人和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來人員管理

  外來人員需要參觀、考察生物安全實驗室時,應事先經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持準入證在相關人員陪同下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進入實驗室。實習、進修人員應接受實習進修單位的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后,簽訂安全承諾書,在指導老師陪同或指導下進入實驗室開展工作,不得獨自從事髙風險檢測、研究工作,原則上不給予門禁授權,確實需要授權的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并以保證其生物安全為前提。

  物業保潔人員禁止進入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PCR實驗室、凈化實驗室、生物模擬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內部從事保潔活動。確因需要進入的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并在所在部門業務人員指導下開展工作,所在部門對物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外來設備維修人員需要進入實驗室時,應事先辦理準人手續,進入實驗室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并由所在部門派人陪同下進行。嚴禁營銷人員進人實驗區。

  4.15門禁管理

  實驗人員進、出實驗室應從更衣通道進入,走廊門禁止授權給所在部門負責人,嚴格遵照物流、人流分開,實驗廢棄物從污物電梯通道拿出實驗室。

  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時應隨手關門,使實驗室門禁處于正常關閉狀態,對于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的門應隨時關閉,以免使實驗操作區域受到外界影響而導致實驗結果的不確定性或實驗室操作區域氣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區域。

  4.16實驗人員能力評估

  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定期組織對從事實驗活動的檢測、輔助人員的專業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評估材料及時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4.17責任追究

  若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實驗室負責人的相應責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所在責任部門負責人、生物安全監督員的相應責任。

  4.18應對實驗動物及感染動物實驗室進行安全管理,實驗室、實驗人員應具備相關部門的資質才能從事相關實驗活動,嚴禁從事超范圍的動物感染實驗活動。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監督,未盡事宜由院長(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依據

  5.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2《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45號令)。

  5.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xx)。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8

  1.實驗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掌握相關學科的全部實驗技能,熟悉所管藥品、儀器、試劑、模型、標本的性能和保管、使用、維修的方法。

  2.建立并嚴格執行儀器、藥品、試劑、標本等的添置、采購、驗收、保管、使用、賠償等規章制度,嚴格領取手續,嚴防爆炸、燙傷、燒傷、腐蝕等各種事故的發生。

  3.加強儀器室、實驗室的規范化建設,合理擺放物品,保證兩室清潔、整齊、取放方便。必須做好儀器、標本、模型、器皿等的'整潔、保養工作,做到無塵、無銹、無蟲蛀,標簽分明,分類合理。

  4.實驗前要認真為教學人員準備好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標本等,實驗時,協助任課教師輔導學生按操作規程做好實驗,防止學生損壞儀器或發生事故。

  5.適時督促教師按教材要求完成實驗教學,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理化生三科任課教師利用儀器、實驗設備開辟第二課堂活動和特長興趣小組的各種活動。

  6.每學期開學前對生物學科一學期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缺少的儀器、藥品、標本等制定購置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后勤部門應及時采購、補充。

  7.教育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特別注意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對劇毒、易燃、易爆藥品妥善保管。

  8.實驗管理人員要自覺堅守崗位開展工作,保證教學需要,接受教務處領導,期末做好實驗工作總結。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9

  1、實驗室生物安全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生物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應急裝備、報警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傳染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情況、廢物處置情況等。

  2、科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檢查、督促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每周進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記錄、樣本的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情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情況、生物安全設備的'運行、維護情況、防護物資的儲備情況。

  3、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情況、實驗室人員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規范等,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6、將自查發現的問題作為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計劃輸出。

  7、將自查結果上報醫院相關部門。

  8、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一)人員管理

  1、科室主任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2、實驗室除輔助工作人員外,從事實驗室活動的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正規院校學或生物學教育經歷,具有醫師或技師等專業技術資格。

  3、必須經過較系統的生物安全技術專業培訓,并經實驗室所在單位考核合格。

  4、實驗室要對固定的工作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必要的預防接種。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采取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安全防護。不應穿著實驗室工作服離開實驗室。

  (二)環境、設施管理

  1、在實驗入口處應粘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和負責人電話。未經許可,非授權人員不應進入實驗室,實驗室門應保持關閉狀態。

  2、實驗室必須是獨立的實驗區域,實驗室內嚴禁設立生活區和辦公區。

  3、實驗室出口處應設立專用的感應式或手柄式開關的洗手池、干手器。

  4、實驗室內應設有適當的空氣消毒裝置,可進行良好的通風換氣;配備合格并滿足實驗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并按期檢查驗證合格。

  5、實驗室需配有專用的工作服,常備乳膠手套,消毒劑。

  6、實驗室需配備專用于保存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保存明確含有病原微生物標本和菌(毒)種的冰箱需配備雙鎖。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類、采集、運輸管理

  1、實驗室按照《人間病原微生物分類目錄》進行病原微生物分類。根據實驗室活動的性質、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種類,從事與本實驗室相當的實驗活動。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應當具有:

  ①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當的防護水平;

  ②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

  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措施;

  ④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⑤采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做詳細記錄。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轉運證》后方可運送,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運轉。

  (四)操作管理

  1、實驗室應圍繞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標本的接收、登記、保存、實驗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壓蒸汽滅菌器的使用與維護,菌(毒)種運輸、保存等環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術規范、應急預案。

  2、指定專人對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標本、菌(毒)種的一切實驗活動進行如實的、可溯源的記錄。記錄內容應使用客觀計量指標,記錄者簽字確認。

  3、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范、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4、微生物室標本接種、培養、鑒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戴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采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膚。不得戴手套離開實驗室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7、嚴格禁止用嘴吸痰。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8、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應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后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9、防治接觸用于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10、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銳器盒內。銳器盒應在內容物達到3/4前置換。

  11、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12、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每天的工作結束后,應消毒工作臺、生物安全柜臺面。

  13、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安全水平。

  14、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封存標本及培養物,向院內感控處報告。

  15、在進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體液以及其他有潛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時應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以及離開實驗室前都應洗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項目。

  3、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保持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污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后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銷毀。

  6、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并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并進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7、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并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8、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微生物安全知識培訓。

  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且定期對醫院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后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4

  1、實驗室內各種設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關規定,所使用的所有儀器應經過安全使用認證。病理科科供電線路中必須安裝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

  2、科內大型儀器、設備、精密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登記、建檔,儀器設備的使用者,需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3、科內儀器設備應在檢定和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并按照檢定周期的要求進行自檢或強檢,對使用頻率高的儀器按規定在檢定周期內進行期間核查。

  4、主要儀器設備應建立使用記錄,有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相關技術參數和維護記錄,并置于顯見易讀的位置。儀器使用者必須認真遵守操作規程,并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定期維護儀器設備。

  5、儀器設備所用的電源,必須滿足儀器設備的供電要求。用電儀器設備必須安全接地。電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斷路保護時,必須在查明斷電原因后,再接通電源。不準使用有用電安全隱患的設備(如漏電、電源插座破損、接地不良、絕緣不好等)。

  6、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異常,隨時記錄在儀器隨機檔案上,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并做維修記錄。

  7、儀器設備使用結束后,必須按日常保養進行檢查清理,保持良好狀態。

  8、所有儀器設備應加貼唯一性標識及準用、限用、禁用標志。

  9、在壓力容器、大功率用電設備、高速旋轉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人看守,并有處理事故的相應措施及設備。長期用電設備(如冰箱、培養箱)應定期檢查,并記錄運行情況。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誤可能產生某種危害的儀器設備,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11、使用直接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前,必須確認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能正常啟用。實驗工作完成后,必須對接觸污染物的儀器設備進行相應的清洗、消毒。

  12、科內應指定專人對安全設備和實驗設施/設備維護管理,保證其處于完好工作狀態。儀器設備較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定期通電、除濕。有記錄,保持設備清潔干燥。(例如每年應對生物安全柜進行一次常規檢測,須特別關注高效過濾器。定期對離心機的離心桶和轉子進行檢查)。

  13、冰箱應定期化冰、清洗,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實驗區冰箱內禁止放個人物品及與實驗無關的的物品。

  14、所有儀器設備在維修和維護保養前運出實驗室前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加強實驗室科研管理,是實驗室科學研究符合生物安全規范,對實驗室師生身體健康負責,根據衛生部“關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醫科大學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等,參照國際公認的生物安全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相關廢棄物等可能導致安全損害的內容。

  第二章 管理責任

  第三條 實驗室負責人對所有研究人員和實驗室來訪者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 各課題組負責針對實驗室的特點制定、維護和監督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五條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課題組負責人人應按照“生殖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不降低其設計性能;及時阻止不安全的`活動。

  第六條 實驗室員工安全管理

  所有人員上崗前均應系統地接受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培訓。

  要求所有人員根據可能接觸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預防感染。

  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及免疫應包括運輸和清潔員工的特殊工作人員。

  第七條 實驗環境的安全標記及要求

  實驗室內應系統而清晰地標示出危險區,且適用于相關的危險;在某些情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屏蔽標識出危險區;應清晰地標識在實驗室或實驗設備上使用的具體危險材料;通向工作區的所有進出口都應標明存在其中的危險。

  應使涉及的非實驗員工(如維修人員、合同方、分包方)知道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險。

  實驗室的每個出口和入口應可辨別,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志(如:生物危險標志、火線標志和放射性標志)以及其他有關的規定和標記。

  應設緊急出口并有標記以和普通出口區別。

  應急撤離路線應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實驗室入口應有可鎖閉的門。門鎖應不妨礙緊急疏散。

  第八條 實驗室運作的管理程序

  實驗室須根據實驗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內容、設施特點、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 1)員工的健康監護;

  2)實施危害評估,采取措施的安排;

  3)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確認(包括適當的標識要求)、安全存放與處置及監控程序;

  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為的程序;

  5)防止高風險和污染材料失竊的程序;

  6)確認培訓需要和教材的方法;

  7)獲得、維護和分發實驗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數據單的程序;

  8)實驗室設備安全去污染和維護的程序;

  9)緊急程序,包括漏出處理程序;

  10)事件記錄、報告及調查;

  11)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應包括:對涉及的任何危險以及如何在風險最小的情況下,開展工作之詳細的作業指導。

  負責工作區活動的管理責任人每年應對這些程序至少評審和更新一次。

  第九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行為

  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者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實驗室工作行為的設計和執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溶膠;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為應盡量降低污染的風險;執行污染區內的工作行為應注意預防個人暴露;如果樣本收到時有損壞或泄露,應有穿著個人防護裝備且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啟樣本以防漏出或產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柜內開啟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為樣本由不可接受的損失,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啟,禁止口吸移液。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含有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量控制和參考物質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應在有蓋安全罩內離心;所有進行渦流攪拌的樣本應置于有蓋容器內;應能在產生氣溶膠的大型分型設備上使用局部通風防護;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制的排氣罩;可能出現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采取局部排風措施。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第十條 實驗室內生物安全的設施與使用

  按研究所需合理設置、使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柜。

  所用生物安全柜的放置、設計和類型應符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風險防護級別。

  實驗室應時常監測生物安全柜以確保其設計性能能符合相關要求。應保存檢查記錄和任何功能性測試結果。在安全柜上應有作為檢查證明的標記。

  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危害等級I和II的場所,生物安全柜內的空氣在排放前只要通過高效過濾器可以再循環;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可能有危害等級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場所,禁止將空氣再循環。動物實驗室禁止將空氣再循環。

  對于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柜和安全罩及高效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安裝或更換后應按照經確認的方法進行現場生物和物理的檢測。

  第十一條 樣本的運送

  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為所有向實驗室提交樣本的地點準備適當的指南和指示。

  所有樣本應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員、患者或環境的方式運送到或送出實驗室。

  樣本應置于被承認的、本質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樣本在機構所屬建筑物內運送應遵守該機構的安全運輸規定。

  樣本運送到機構外部應遵守有關運輸可傳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規。

  第十二條 廢棄物處置

  實驗室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應符合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相關要求。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及處置廢棄物的危險減至最小;將其對環境的有害作用減至最小。

  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生物學安全可通過高壓消毒處理或其他被承認的技術達到。

  實驗室廢棄物應置于適當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運出實驗室。

  有害氣體、氣溶膠、污水、廢水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后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要求。

  動物尸體和組織的處置和焚化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要求。

  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危害評估、安全調查記錄和所采取的相應行動記錄按有關規定的期限保存并可查閱。

  第十三條 記錄

  除前面要求記錄的內容外,還應有機制記錄并報告職業性疾病、傷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采取的相應行動,同時應尊重個人機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

  目的:確保實驗人員生物安全,樣品質量不受影響,環境不受污染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人員準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了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于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后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后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5、盡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范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并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于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XX醫院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劃分、職責、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關鍵事項考核說明等,以到達此項工作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之目的。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醫院檢驗科、理化實驗室、病理科和輸血科等實驗室生物安全的標準化管理。

  3、術語和定義

  生物安全:按照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定義,生物安全是指“避免由于對具有感染力的有機體或遺傳改良有機體的研究和商品化生產而對人類的健康和安全以及對環境的保護帶來的風險”。

  本辦法中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包括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和化學危險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4、職責

  4.1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4.1.1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為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職責人。

  4.1.2負責審批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流程和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

  4.1.3負責監督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4.1.4負責對醫院發生的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和隱患的處理決策。

  4.2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職責

  4.2.1負責統籌、監督、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2.2負責依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具體組織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流程和編寫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

  4.2.3負責實驗室各類手冊、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的評價和審核。

  4.2.4負責檢查和考核實驗室各項安全制度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范落實狀況;

  4.2.5負責組織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反映的重大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處理和解決;并對各實驗室上報的重大安全問題及隱患及時向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報告。

  4.3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小組職責

  4.3.1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小組組長為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一職責人。

  4.3.2負責本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冊的培訓工作;

  4.3.3負責檢查、督導本實驗室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流程和安全手冊的落實工作;

  4.3.4負責本實驗室員工生物安全相關考核工作;

  4.5.5.負責處理本實驗室發現的一般性安全問題,對檢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或推薦,并檢查整改落實的狀況。

  4.6.6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及隱患及時向實驗室安全管理委員會匯報。

  5、工作程序

  5.1制定或修訂文件

  5.1.1每年12月初,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組織委員會成員,參照國家、地方、行業有關標準及醫院實際狀況,提出制定或修訂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年度工作計劃和生物安全手冊的計劃;

  5.1.2委員會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制定或修訂工作,并報送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5.1.3審核批準后,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辦公室秘書負責將文件下發至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小組。

  5.2培訓

  5.2.1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監督小組收到文件后,立即組織本實驗室員工學習、培訓并保存培訓記錄;

  5.2.2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在文件發出后兩周內,檢查文件的培訓效果。

  5.3實施

  5.3.1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監督小組在日常工作中依照《生物安全手冊》要求,督導員工做好生物安全防護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5.3.1.1及時發現工作中遇到的常規性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組織相關人員討論,根據發生事件的實際狀況以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制定最終的解決方案并組織實施。事件處理結束后,保存《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處理記錄》備查。

  5.3.1.2如果屬于本實驗室無法處理的十分規性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尋求解決方案。在其指導下盡快處理好安全問題或預防安全隱患的發生;并在事件解決后一周內完成《實驗室十分規性生物安全事件解決方案暨事件處理報告》,提交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備案;

  5.3.1.3每月末第四周周五對本實驗室員工進行檢查和考核,檢查安全防護是否規范,考核員工對實驗室各項安全制度的知曉度。將考核結果納入KPI管理。

  5.3.1.4每月第四周的周一在科室晨會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5.3.1.5每月月末召開一次工作總結會議,對當月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狀況進行總結反饋,提出整改措施,按照PDCA的管理模式持續改善工作。

  5.3.1.6每季度末向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交本季度工作總結報告。

  5.3.2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在例行工作中中按照工作職責,做好下列工作:

  5.3.2.1對各實驗室安全管理監督小組上報的十分規性安全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討論制定《實驗室十分規生物安全事件解決方案》并向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報批。透過審批后,立即配合相關實驗室具體實施,并要求實施過程安排得當,操作規范,按時完成解決方案的目標。對實施過程中中產生的相關資料由實驗室生物安全委員會秘書負責分類、妥善保存。

  5.3.2.2每季度末第三周進行檢查和考核,檢查各實驗室工作計劃和工作流程的執行狀況,考核各實驗室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范落實狀況;

  5.3.2.3每季度末第四周的周一下午召開一次工作總結會議,對當季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狀況進行總結反饋,提出整改措施,按照PDCA的管理模式持續改善工作。

  5.3.2.4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作總結報告的撰寫工作,文件提交醫院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核備案。

  6、支持性文件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20xx年11月12日起實施《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定

  7、記錄

  7.1下列文件由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訂、修改、保存。《文件簽收單》、《文件歸檔記錄》、《考核記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處理記錄》

  7.2《會議記錄》由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訂、修改;由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各實驗室監督管理小組分層保存。

  7.3《培訓記錄》由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制訂、修改;由各實驗室監督管理小組保存。

  本制度由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負責解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1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資料載入中...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項目。

  3.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持續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污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后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銷毀。

  6.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并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并進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7.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的實施狀況,并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狀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8.組織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微生物安全知識培訓。

  9.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并且定期對醫院生物安全管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2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布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設備、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檢驗用品,用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一人一針一管一巾一帶;微量采血應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一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后應及時洗手。非打印化驗單要消毒后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后,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設備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堿、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于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以下稱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驗室及其從事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使人或者動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條例所稱實驗活動,是指實驗室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等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主管與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主管與動物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對病原微生物實行分類管理,對實驗室實行分級管理。

  第五條國家實行統一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實驗室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

  第六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驗室日常活動的管理,承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檢查、維護實驗設施、設備,控制實驗室感染的職責。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的分類和管理

  第七條國家根據病原微生物的傳染性、感染后對個體或者群體的危害程度,將病原微生物分為四類:

  第一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非常嚴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微生物。

  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嚴重疾病,比較容易直接或者間接在人與人、動物與人、動物與動物間傳播的微生物。

  第三類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但一般情況下對人、動物或者環境不構成嚴重危害,傳播風險有限,實驗室感染后很少引起嚴重疾病,并且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類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引起人類或者動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統稱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條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后制定、調整并予以公布;動物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后制定、調整并予以公布。

  第九條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相適應的設備;

  (二)具有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員;

  (三)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的措施;

  (四)具有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樣本的工作人員在采集過程中應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和感染,并對樣本的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作詳細記錄。

  第十條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應當通過陸路運輸;沒有陸路通道,必須經水路運輸的,可以通過水路運輸;緊急情況下或者需要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運往國外的,可以通過民用航空運輸。

  第十一條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運輸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單位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容器應當密封,容器或者包裝材料還應當符合防水、防破損、防外泄、耐高(低)溫、耐高壓的要求;

  (三)容器或者包裝材料上應當印有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生物危險標識、警告用語和提示用語。

  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運輸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或者運往國外的,由出發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后,分別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檢驗檢疫過程中需要運輸病原微生物樣本的,由國務院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批準,并同時向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通報。

  通過民用航空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除依照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取得批準外,還應當經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批準。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關于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即時批準。

  第十二條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應當由不少于2人的專人護送,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通過公共電(汽)車和城市鐵路運輸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

  第十三條需要通過鐵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公共交通工具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承運單位應當憑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批準文件予以運輸。

  承運單位應當與護送人共同采取措施,確保所運輸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安全,嚴防發生被盜、被搶、丟失、泄漏事件。

  第十四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指定的菌(毒)種保藏中心或者專業實驗室(以下稱保藏機構),承擔集中儲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的任務。

  保藏機構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儲存實驗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并向實驗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

  保藏機構應當制定嚴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進出和儲存的記錄,建立檔案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應當設專庫或者專柜單獨儲存。

  保藏機構儲存、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其經費由同級財政在單位預算中予以保障。

  保藏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保藏機構應當憑實驗室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的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批準文件,向實驗室提供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并予以登記。

  第十六條實驗室在相關實驗活動結束后,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就地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保管。

  保藏機構接受實驗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應當予以登記,并開具接收證明。

  第十七條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在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時內分別向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護送人所在單位和保藏機構的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發生被盜、被搶、丟失的,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的容器或者包裝材料,應當及時向附近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實驗室的設立與管理

  第十八條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第十九條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并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二)經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三)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五)生物安全防護級別與其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

  前款規定所稱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制定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布局、資源共享的原則,并應當召開聽證會或者論證會,聽取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投資管理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條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應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認可;實驗室通過認可的,頒發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

  第二十一條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三)具有與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四)工程質量經建筑主管部門依法檢測驗收合格。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三級、四級實驗室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

  第二十二條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應當向原批準部門報告。

  實驗室申報或者接受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關的科研項目,應當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經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同意。

  第二十三條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動物防疫機構在實驗室開展檢測、診斷工作時,發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需要進一步從事這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經批準同意,并在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實驗室中進行。

  專門從事檢測、診斷的實驗室應當嚴格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證實驗室生物安全。

  第二十四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需要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為了檢驗檢疫工作的緊急需要,申請在實驗室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開展進一步實驗活動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時起2小時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2小時內未作出決定的,實驗室可以從事相應的實驗活動。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為申請人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提供方便。

  第二十五條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實驗室,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每年將備案情況匯總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

  第二十六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匯總并互相通報實驗室數量和實驗室設立、分布情況,以及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三級、四級實驗室及其從事相關實驗活動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已經建成并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的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廢氣和其他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對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病原微生物,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從事相關實驗活動。

  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需要從事前款所指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應當經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批準部門指定的專業實驗室中進行。

  第二十九條實驗室使用新技術、新方法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應當符合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保證生物安全和操作者人身安全的要求,并經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論證;經論證可行的,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需要在動物體上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應當在符合動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三級以上實驗室進行。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負責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制定科學、嚴格的管理制度,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定期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其符合國家標準。

  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實驗室日常活動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負責人為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實驗室從事實驗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實驗室負責人應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三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采取安全保衛措施,嚴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保障實驗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報告。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接受公安機關有關實驗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實驗室或者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其掌握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并進行考核。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每半年將培訓、考核其工作人員的情況和實驗室運行情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應當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共同進行。

  進入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實驗室應當為其提供符合防護要求的防護用品并采取其他職業防護措施。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還應當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每年組織對其進行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必要時,應當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預防接種。

  第三十六條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第三十七條實驗室應當建立實驗檔案,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第三十八條實驗室應當依照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對廢水、廢氣以及其他廢物進行處置,并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第三十九條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在明顯位置標示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生物危險標識和生物安全實驗室級別標志。

  第四十條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制定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向該實驗室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病原學、免疫學、檢驗醫學、流行病學、預防獸醫學、環境保護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與運行的生物安全評估和技術咨詢、論證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病原學、免疫學、檢驗醫學、流行病學、預防獸醫學、環境保護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本地區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本地區實驗室設立和運行的技術咨詢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感染控制

  第四十二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應當指定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承擔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

  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應當具有與該實驗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關的傳染病防治知識,并定期調查、了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第四十三條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與本實驗室從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癥狀或者體征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當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同時派專人陪同及時就診;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將近期所接觸的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如實告知診治醫療機構。接診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救治;不具備相應救治條件的,應當依照規定將感染的實驗室工作人員轉診至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接診治療,不得拒絕救治。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并同時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

  第四十五條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接到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報告,并同時采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第四十六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關于實驗室發生工作人員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報告,或者發現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造成實驗室感染事故的,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以及其他有關機構依法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一)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三)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四)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五)進行現場消毒;

  (六)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采取隔離、撲殺等措施;

  (七)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發現由于實驗室感染而引起的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或者患有疫病、疑似患有疫病的動物,診治的醫療機構或者獸醫醫療機構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報告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通報實驗室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接到通報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采取預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八條發生病原微生物擴散,有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進行處理。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分工,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的采集、運輸、儲存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是否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條件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實驗室或者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培訓、考核其工作人員以及上崗人員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實驗室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主要通過檢查反映實驗室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標準和要求的記錄、檔案、報告,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擴散現場調查取證、采集樣品,查閱復制有關資料。需要進入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的,應當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一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對實驗室認可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十二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履行職責,做到公正、公平、公開、文明、高效。

  第五十三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出示執法證件,并依照規定填寫執法文書。

  現場檢查筆錄、采樣記錄等文書經核對無誤后,應當由執法人員和被檢查人、被采樣人簽名。被檢查人、被采樣人拒絕簽名的,執法人員應當在自己簽名后注明情況。

  第五十四條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不依照規定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或者其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五十五條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發現屬于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需要處理的事項的,應當及時告知該部門處理;下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不及時處理或者不積極履行本部門職責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直接予以處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三級、四級實驗室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或者已經取得相關資格證書但是未經批準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停止有關活動,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資格證書的,應當吊銷其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七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準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由作出批準決定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撤銷原批準決定,責令有關實驗室立即停止有關活動,并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違法作出批準決定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作出批準決定的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實驗室不頒發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或者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為了檢驗檢疫工作的緊急需要,申請在實驗室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開展進一步檢測活動,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是否批準決定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不符合相應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停止有關活動,監督其將用于實驗活動的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實驗室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

  (一)未依照規定在明顯位置標示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和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生物危險標識和生物安全實驗室級別標志的;

  (二)未向原批準部門報告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的;

  (三)未依照規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樣本,或者對所采集樣本的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等未作詳細記錄的;

  (四)新建、改建或者擴建一級、二級實驗室未向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備案的;

  (五)未依照規定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或者工作人員考核不合格允許其上崗,或者批準未采取防護措施的人員進入實驗室的;

  (六)實驗室工作人員未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

  (七)未依照規定建立或者保存實驗檔案的;

  (八)未依照規定制定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并備案的。

  第六十一條經依法批準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衛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導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被盜、被搶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該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該實驗室設立單位的主管部門還應當對該實驗室的設立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未經批準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或者承運單位經批準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未履行保護義務,導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托運單位和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實驗室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有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活動,監督其將病原微生物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實驗室在相關實驗活動結束后,未依照規定及時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就地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保管的;

  (二)實驗室使用新技術、新方法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未經國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論證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在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

  (四)在未經指定的專業實驗室從事在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

  (五)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同時從事兩種或者兩種以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的。

  第六十四條認可機構對不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予以認可,或者對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實驗室不予認可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撤銷其認可資格,有上級主管部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該實驗室從事的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癥狀或者體征,以及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時,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的專門機構或者人員未依照規定報告,或者未依照規定采取控制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設立單位對實驗室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拒絕接受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法開展有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的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等活動或者依照本條例規定采取有關預防、控制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實驗室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有許可證件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有關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發生病原微生物被盜、被搶、丟失、泄漏,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和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報告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實驗室的設立單位或者承運單位、保藏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保藏機構未依照規定儲存實驗室送交的菌(毒)種和樣本,或者未依照規定提供菌(毒)種和樣本的,由其指定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收回違法提供的菌(毒)種和樣本,并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明確實驗室人員的資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出實驗室或承擔相關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實驗室檢驗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1、實驗室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實驗室人員準入工作的監督和實施。

  2、進入實驗室所有人員必須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褂)的情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工作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和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中毒疲勞狀態不得進入。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相關生物安全知識、法規制度培訓并考試合格。

  2、從事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體檢,由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實施。

  3、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及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范圍的技術標準、方法和設備技術性能。

  4、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規程,能獨立進行檢驗和結果處理分析和解決檢驗工作中的一般技術問題,有效保證所承擔環節的工作質量.

  5、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常規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6、外單位人來參觀學習,進入實驗室工作要經過相關領導批準并遵守實驗室相關規章制度。

  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2

  一、根據國家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法律和本院特點,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范,定期評價和更新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二、評價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險程度并指導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文件、生物安全法規,開展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實驗室相關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培訓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五、組織、指導生物安全工作,對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對臨床試驗工作進行生物安全危害評估、生物安全審查及核準。

  七、查處實驗室生物安全違規事件,對生物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整改檢查。

  八、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緊急救助及保健治療措施,并報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九、指導、監督各部門安全員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著裝: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3.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4.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5.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二.洗手

  1.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3.實驗室應為過敏或對某些消毒防腐劑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應的工作人員帶給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基于乙醇的“無水”手部清潔產品是可理解的.替代方式。

  5.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后務必洗手。

  6.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動物后,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務必進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經典】05-21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4-29

(經典)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7-03

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12

【合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5-21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推薦】06-02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07-06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品】07-06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集合】07-06

【推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7-04

主站蜘蛛池模板: 日本国产成人精品视频 | 诱人的护士5中文字幕 | 一本到在线视频 | 午夜影剧院 | 日韩在线视频播放 | 麻豆一区二区 | 久久综合视频网站 | 午夜激情一区 | 天天爱夜夜做 | 欧美成a人片免费看久久 | 欧美在线成人午夜影视 | 欧美日韩一区二区在线视频 | 香蕉国产人午夜视频在线观看 | 99er精品| 男女男精品视频网站 | 狠狠操狠狠干 | www亚洲色图| 日本羞羞无遮挡免费漫画 | 午夜成a人片在线观看 | 亚洲国产欧美另类 | 久久精品国产大片免费观看 | 国产黄色福利 | 你懂的手机在线视频 | 人人人人凹人人爽人人澡 | 免费777my性欧美另类 | 狠狠操视频网 | 国产毛片一级国语版 | 亚欧成人 | 免费一级毛片在线播放 | 波多野野结衣1区二区 | 99国产超薄丝袜足j在线观看 | 成人动漫视频观看免费 | 日本午夜精品一本在线观看 | 免费看大片视频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看 | 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 | 98精品| 久久精品国产清白在天天线 |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在线视频 | 婷婷亚洲综合五月天在线 | 成人免费在线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