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制度1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條會計檔案管理根據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實際,建立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組卷、歸檔工作。平時逐月做好記帳憑證、報表的裝訂工作并加蓋有關人員的'印章。按照檔案標準要求,年度終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報表、帳簿的立卷、裝訂工作,按報表、帳簿、憑證順序排列,編好案卷號,抄寫案卷目錄一式三份,一份會計部門保存,一份存入檔案箱,一份隨同檔案移交檔案室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由財務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移交時,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明確責任。
第四條會計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必須辦好移接交手續后才能離職。
第五條會計檔案應做到科學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條非財務人員查閱檔案,須經財務部及檔案管理人員同意;財務部人員查閱,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外單位查閱應憑該單位介紹信,經檔案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查閱檔案應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可提供復印件。
第七條會計檔案保管到期,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部門審查鑒定,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同時將需永久保存的有關憑證抽出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條銷毀檔案時應由會計機構、檔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參加,參加人員應對批準銷毀的會計檔案進行清點、核對,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并將監銷情況報告總經理。銷毀清冊列入會計檔案作永久保存。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原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事業發展需要和教育經費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效益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加強對財務機構、財務人員的領導和管理,要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規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五條、學校依據辦學規模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學校的財會人員必須是堅持原則、廉潔奉公、有一定專業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并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才能擔任。
第六條、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校負責人對學校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根據《會計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強化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錢帳分開,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鑒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負責,有人監督。
第八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對重點項目和工程,嚴格進行可行性論證,經學校領導班子和職代會集體研究,通過后上報。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
第九條、強化資產管理。
一、嚴格按現金的使用范圍(個人勞務報酬、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和福利、在職人員的差旅費等需要支付現金的開支)執行支出。
二、發生的現金收入須當日繳存財政專戶,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三、庫存現金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0000元。
四、嚴格按財政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開設帳戶,辦理銀行結算業務,按月與銀行對帳,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保證帳款相符、帳帳相符。及時與市財政部門核對預算外資金、往來資金的繳、撥、存情況。
五、對發生的應收及暫付款項,學校應嚴格控制其額度及收回償還時間,不得長期掛帳。因公事借款,在公事辦完后,經辦人必須在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辦理的,會計人員有權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還借款,直至清帳。
六、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統一使用資產管理軟件進行管理。每年六月份,學校組織人員對本單位財產物資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并按規定匯總上報給市教育局規劃財務處。
七、財務部門須重視并認真做好財產物資的核算管理,設置總帳和明細帳進行核算;總務部門負責實物管理,明確專人專職或兼職對財產物資進行管理,并作明細核算。各部門也應設立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的財產物資管理。
八、對各類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處置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和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條、加強學校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規模(年終負債總額一般不得超過下一年度預算外收入總額的50%);確因學校事業發展需要舉債的,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經批準后實施。學校將根據收入情況,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逐步降低負債水平。
第十一條、加強收入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做到應收盡收,并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事業收入中,學校收取的學雜費、住宿費、擇校費等預算外資金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條、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一、學校所有收費項目按規定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審批手續,嚴格按核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于開學前在校園內指定的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
二、按時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年檢手續。
三、學校“一把手”是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財會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處(室)、年級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提高收費標準,進行各種收費。
四、學校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申報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所收各項代辦費用,及時辦理好結算業務,財務部門在學期結束后按規定向學生家長公示使用情況,并結算有關費用。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均由學生簽字,由班主任負責結退到學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該補收的費用按規定報批后,由班主任負責按實收齊后繳給學校財務部門,辦理相關票據手續。凡經批準或按文件規定收取的所有費用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執行。
五、學校所有收費統一使用浙江省財政廳制發的正規收費票據;學校財務部門應加強票據管理,落實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建好票據臺帳和收費檔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據存根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進行保管。
六、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于自立項目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
七、學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園商店等三產承包金收入統一納入學校大帳,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學校獨立設置的工會帳目,一律設在本校財務機構。
第十三條、勵行節約,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學校全體教職工要增強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要牢固樹立長期過緊日子的思想,科學安排好教育經費支出。
一、要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將節約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二、學校業務招待費必須按照“小額、合理、節約”的原則,招待原則上應為工作餐,并盡可能在學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學校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閱卷活動,一律不安排用餐。學校發生的招待費,包括組織參加的各類活動以及召開會議等用餐費用均須在招待費項目中列支。
三、學校業務招待費實行嚴格控制,凡需學校招待的,必須請示校長室同意后方可批報。
四、學校的經費支出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凡學校預算中沒有安排的學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門預算中凡設備采購在5千元以上,基建維修工程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學校在實施前將書面報告市教育局,經批準后,再按有關程序進行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投標。公用經費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實行定額管理。日常公用經費按市財政部門規定的定額執行,專項業務費根據教學需要,本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的原則合理使用。
五、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規定,規范獎金、福利的發放,發放總額嚴格控制年初預算和學校的財力范圍內,不巧立名目突破預算,濫發獎金補貼。
六、嚴格執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審簽和機構負責人、經辦人會簽制度。學校領導按照有關規定把住審批關,會計人員根據財務制度把住報銷關,做到“三不”,即:不辦理無預算的開支,不辦理超標準的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
第十四條學校各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及財產物資管理、使用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嚴格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和監督。學校民主理財小組每學期對單位收支進行一次財務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校務公開欄上公布。
第十五條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規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要求,對違反財務規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1、凡學校收入未按規定入學校大帳而轉移至其他部門(包括公款私存)及隱瞞或截留單位收入的,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而“坐支”的,其相關人員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違反規定亂收費的部門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所有評優資格,并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3、對違反其他有關財務規定的,按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處理。
第十六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容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高等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依照執行。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高等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模較大的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高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
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應設置總會計師,協助校(院)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高等學校,不設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校(院)長。
規模較小的高等學校,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院)長代行總會計師職權。
第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單獨設置財務處(室),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處(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八條高等學校校內后勤、科技開發、校辦產業及基本建設等部門因工作需要設置的財務機構,只能作為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其財會業務接受財務處(室)的統一領導。高等學校二級財務機構必須遵守和執行學校統一制定的財務規章制度,并接受財務處(室)的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高等學校校內設置財務會計機構,必須相應配備專職財會人員。校內各級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上一級財務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須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十條高等學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高等學校必須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由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高等學校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等原則。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方法
高等學校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必須各自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預算由學校財務處(室)根據各單位收支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最高財務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財政部門,下同)。高等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高等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收入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具體包括:1.教育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取得的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等。
2.科研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有關主管部門取得的科學研究經費,包括科學事業費和科技三項費用等。
3.其他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取得的上述撥款以外的事業經費,包括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
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學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費、培養費、住宿費和其他教學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作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業收入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高等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支出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高等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事業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為教學支出、科研支出、業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學生事務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學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各教學單位為培養各類學生發生在教學過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以及所屬科研機構發生在科學研究過程中的支出。
業務輔助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圖書館、計算中心、電教中心、測試中心等教學、科研輔助部門為支持教學、科研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學校行政管理部門為完成學校的行政管理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的后勤部門為完成所承擔的后勤保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學生事務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在教學業務以外,直接用于學生事務性的各類費用開支,包括學生獎貸基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學生物價補貼、學生醫療費和學生活動費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用于教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類費用開支。
(二)經營支出,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事業單位應在保證事業支出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并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高等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高等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高等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對校內各單位包干使用的經費和核定定額的費用,其包干基數和定額標準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條高等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六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條結余是指高等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五條高等學校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條專用基金是指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七條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學生獎貸基金是按照規定提取用于發放學生獎學金和貸款的資金。
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定從教育事業費和事業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以及困難學生補助的資金。
高等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八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資產是指高等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條高等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存貨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高等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三條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高等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高等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高等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六條對外投資是指高等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高等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
高等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九章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高等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高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高等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劃轉撤并的高等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高等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合并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財務報告是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高等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高等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高等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高等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財務監督
第四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高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高等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建立健全財務主管人員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四十九條高等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條國家對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獨立核算的高等學校校辦產業的財務管理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5
1. 維護幼兒園經濟秩序: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可以防止財務混亂,保證幼兒園的`正常運作。
2.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通過預算管理和收支控制,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
3. 保障幼兒園資產安全:嚴格的資產管理能防止資產流失,保護幼兒園的利益。
4. 增強公眾信任:公開透明的財務報告有助于提升幼兒園的社會形象,增強家長和社會的信任。
5. 防范法律風險:遵守財務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
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為了提高各部門及財務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明確各項開支的審
批權限及流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嚴格遵循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制度,使各項財務支出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財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第二節公司財務管理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節財務管理工作要本著請見節約,精打細算的原則,在企業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中嚴禁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收入。
第二章財務機構與人員
第一節公司設財務部,下設財務經理,會計,出納,采購員,庫管員等職位。
第二節財務部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還要負責從業務上對各部門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節財務部經理,對公司所有股東負責。嚴格按照制度主持財務管理工作。第四節財務部門必須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和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五節財務部門人員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六節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必須確保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七節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物中,必須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于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及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的事項,有權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拒絕執行,并及時上報。
第八節財務人員調度工作或因故辭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包括憑證、賬目、款項、印章、實物及其他未了事項。移交交接必須監交。
第九節財務部經理的主要職責:
1、主持財務部的全面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財務各項工作。
2、執行公司總經理有關財務各項工作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審核及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董事會及總經理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編制各項財務報表,主持公司財產清查工作。
4、參與公司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節會計的主要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節出納的'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會計核算與報表
第一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盒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第二節財務核算管理:
1、財務核算規則及要求
(1)公司采取借貸復式記賬法、權責發生實現制記賬。
(2)公司會計核算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記賬本位貨幣采用人民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的這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4)財務會計核算科目執行國家《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定的會計科目。
(5)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6)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7)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指定的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8)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公司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9)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10)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財務經理或主管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監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
(12)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原則。
(13)公司的收益與費用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類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工資、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14)公司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15)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16)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支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7)公司對外的所有投資或購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8)公司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部門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9)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分為5大類: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如電腦、復印機等);運輸工具;其他設備。
(20)公司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房屋及建筑物(含室內裝修)30年;大型機器設備10年;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21)購入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的定價的價格為原價。
(22)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報批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A、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充值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B、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C、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額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D、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23)公司主要會計報表有:A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財務管理制度7
在校長的領導下,與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于學期初認真做好學校財經收支頂算。并根據預算情況,制定本年度切實可行的《財經管理細則》。與相關部門群策群力,有指導性的幫助轄區學校制定有關財經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杜絕盲目的隨意性的開支,如先開支后立項;實際開支與報批發票名稱不符等。要最大限度地壓縮開支,要將有限的資金合理地應用。盡最大努力改善教育教學基礎設施。控制包車費和生活招待費。
本年度繼續借鑒以往成功經驗,組織成立教職工超過半數以上的學校理財小組,實行民主理財。
嚴格票據審批制度,規范票據的審批手續。成立專門的`財務公開辦公室,定期張榜公示帳目收支情況。
開支管理細則:
一、物品購買
學校購買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購物前總務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后,按《壽縣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的暫行規定》購買。教師教學所需的資料和設備,由教導處列清單,經校長審核同意后,派專人購買。
二、開支數額
學校實行民主理財,支持開支集體研究,一支筆審批原則。開支款500元以內,由各部門審定;500元—3000元,由中心校校長審定;3000元以上,由中心校校長召集中心校民主理財小組研究審定。
三、招待規定
從嚴控制來客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縣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每餐都要向縣局監察室匯報備案。
四、出差規定
校長出差,由辦公室審核;班子成員出差,由校長審核;教職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未經審核批準,任何人出差不予補助。出差補助標準:
①到城關,車費限報30元(含打的),生活費每天25元;住宿費40元以內(午休減半)。
②出縣辦事,每天補助100元。其他按國家相關規定補助。
五、用車制度
縣內鎮外,100—140元;出縣,140—300元。車費報批要附用車稅務發票。
六、發票報批
需要報批的發票,一律使用稅務發票。特殊情況如雜工補助,在200元以內,在上級審核能過關的情況下,才能報批,發票報批前,要注清經辦人、驗收或證明人、審核和用途手續,才能報批。
財務管理制度8
1、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別制定本制度。
2、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3、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4、實行預算管理,每年初,財會人員根據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根據年度預算,做好季度、月份的實際用款計劃。
5、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6、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國家和本校制定的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并從嚴掌握。在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盡量節約開支。精打細算,能少開支的盡量少開支;能不開支的決不開支。把錢花在有用之處,必用之處。堅持勤儉辦學,勤儉辦一切事業。
7、財會人員要經常、及時向財務主管及校長匯報財務開支情況;記好帳,做好月份、季度、年中、年末的結賬和報表工作,并按期上報。
8、財務收支實行由主管校長“一支筆”審批的`制度。
9、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不經請示批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
10、負債是指我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財務部門應根據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責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11、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力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加重處罰。
12、財會人員要當好領導參謀,協助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并做好群眾工作,經常開展勤儉辦學和愛護公物的宣傳教育。
13、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了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征求群眾意見,積極采納合理化建議。
14、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做好會計檔案的建檔、存檔工作。
15、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法規、制度、財會工作條例、財會人員條例等文件,加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16、做好財務工作的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結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XXX大學生社團結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結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范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準繩,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早兩周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后,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同等。
第七條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且應注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右上角填寫序號,并附經手人簽名。具體要求如下:
1)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XXX”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于背面。
3)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劃定的均不予報銷。
5)正面不得擅自涂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競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競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周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0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
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
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財務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中小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二)中小學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規范會計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三)中小學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辦法,在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
學校年初根據要求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編制要考慮到教育學年制的特殊性,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二)收入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事業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學校不準隱瞞、轉移收入,不準將單位收入轉移其他賬戶;學校要設置收入臺帳。
2.學校收費堅持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校長是學校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收費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要加強票據的領、銷、存管理。票據由會計人員登記管理,負責發出、回收、檢查及定期辦理核銷手續。
4.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收費,必須開具浙江省財政部門監制統一的非稅收入票據或稅務部門監制的稅務票據。
(三)支出管理
資金支出應當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支出標準,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票據報銷要有經辦人、審核人和審批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學校對大宗設備的采購,要按照“合理、節約、有效、實用”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嚴格履行報批和驗收手續;大宗物品采購報銷時,還要有驗收人簽證,附有合同、協議及清單等附件。
3.學校應該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范圍,嚴格按照《關于印發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關于核定全省中小學教師培訓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x1〕258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x4〕10號)及有關問題解答等標準執行。
4.學校專項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或挪作他用。
5.學校要嚴格控制工資、獎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準巧立名目亂發獎金、補貼或實物;績效工資按照《關于x年開始非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4號)和《關于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5號)標準進行發放。
三、資產管理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參照《蒼南縣預算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三)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4.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5.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6.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處理,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四、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一)會計檔案
學校應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會計交接
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應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并填寫移交清冊;學區管轄的義務學校由學區負責監交,直屬單位和學校由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監交;交接雙方要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五、財務監督和財務人員管理
(一)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政法規,維護財經紀律和執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保證。
1.強化教育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開展財務收支常規審計檢查和清產核資工作,凈化財務管理環境。
2.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學校要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狀況。
3.對于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學校法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財務人員的管理
1.按有關回避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的親屬不能擔任本校的會計、出納。
2.財會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更換;若要更換,必須征求教育局計財科意見,以保證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穩定。
3.財務人員職責:
出納負責學校現金保管,對原始憑證、自制憑證、外來憑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證、報銷;負責遠程報賬錄入工作,網絡審核,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申請,直接(授權)支付錄入等工作。
會計負責預決算、財務報表,獎金及補貼發放造冊;負責遠程報賬票據送審,憑證制單、記賬,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審核、支付復核,票據送審等工作。
總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報銷憑證審核、財產管理等工作。
4.學校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規范會計核算,認真履行職責。
5.縣教育局將定期舉辦學校分管財務領導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班,提高財務后勤管理水平。
六、其他
(一)有開辦食堂的學校,應開設食堂專用賬戶,按規定實行獨立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學校食堂旨在為師生服務,應做到保本經營。
(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會經費主要用于開展教職工教育與活動方面,不得用于發放補貼,不得用于個人資金拆借等。
七、檢查與評比
(一)學區財會人員負責對轄區內學校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管,經常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學校財務工作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要真實反映財務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學區財務人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規范財務工作行為。
(二)年終縣教育局將開展學校財務后勤工作評先評優活動,表彰學校后勤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系統和個人,不斷提高教育系統后勤保障能力。
八、附則
(一)學校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2
1 .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3.管理內容:
3.1公司給校園店、體驗店各1000元備用金,咖啡廳1000元備用金;以備店面找零周轉。此筆款一直放在店里作為長期找零的周轉資金。各店長負責備用金的保管,部門負責人監督檢查備用金的使用。 3.2店鋪收銀人員在下班之前結清當日貨款,并整理好單據和款項,于次工作日上午11點前將前日銷售款上交財務。校園店將《銷售日報表》發公司財務后將銷售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體驗店和咖啡廳的營業款和單據直接交財務出納處。
3.3體驗店和咖啡廳必須將銷售款項和單據核對一致,并將單據和款項全額上
交財務;校園店可根據營業額取整存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校園店當日累計未上交的前日營業款最多不超過500元。
3.4店鋪收銀人員要做到營業款和銷售憑證或銷售小票上的金額一致,如人為
原因造成現金短款,其責任由收銀員自己承擔。
3.5所有銷售憑證和銷售小票上的售價必須與公司的相關銷售價格文件相一
致;折扣、特價等必須有經審批的'相關的文件支持。
3.6當天現金銷售款達到5000元時(含伍仟元),需當日存入指定銀行或上
交出納,其余款項第二日上午11點前存入指定銀行或上交出納。
4.7周末或節假日等出納崗位非正常上班時間內,小額營業款可先由店長保
管;當累計未上交營業款達到3000元時,需存入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1.目的:為了加強對公司店面資金的管理,使公司貨幣資金更好的流通運轉。
4.8店鋪內累計不超過200元的零星開支由店長統一用備用金進行支付,月未到公司報銷;累計未報銷金額超過200元(含兩佰元)時及時向公司財務報銷。
4.9銷售憑證和銷售小票是公司收入的標志,銷售憑證要求聯號。店鋪管理人
員要嚴格對票據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撕毀。銷售憑證或者銷售小票需要作廢的,要將此號碼的全部票據聯寫上作廢兩個字,并有店長簽名注明作廢原因后交財務部。 4.10當商品入店鋪時,店鋪導購根椐公司倉庫配貨出庫單進行數量型號等清
點驗收,并確認無誤后簽收。
4.11各門店每月月未進行庫存盤點,對滯銷貨、丟失、破損的貨品進行清理,將盤點結果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上交公司財;如有差異,需查明其原因,確定處理方案,并經公司領導同意后,交財務進行調帳處理,做到帳實相符。
4.12各門店于每月月初3號(節假日順延)前將確定好的上月銷
售報表和庫存月報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傳遞公司財務,以便公司財務進行管理和核算。
4.13店鋪內所有財產物資,由店長進行清理并出具一份清單,落實到相關責
任人,店面財產物資清單由店面保管一份,公司財務一份。
4.14此規定一經發布,希望各門店遵守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3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管理基金收入,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所有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必須每月核對現金和賬目。發現問題一定要及時發現,一定要保證現金和賬實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
財務管理制度14
根據公司對物業管理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會計負責編制,經物業經理初審后,報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董事成員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董事成員審批后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1.2)、物業各小區財務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1.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1.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助理)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1.5)、收據填寫要求:
(1.5.1)、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1.5.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再另行開具。
(1.5.3)、全部聯次一次填開,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禁止拆聯使用。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通知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繳款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做出當月考勤表,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交財務部門,財務人員根據當月考勤表,計算當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制作工資表,復核無誤后交物業經理簽字,報總公司財務部簽批,董事成員簽名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物業各部門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經理,再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批,董事成員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將已報呈的維修項目按已審批的程序:物業公司經理→總公司財務部→董事成員簽章。財務主管核實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日常性開銷的費用。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物業經理批準,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同意,方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大小寫金額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經理同意后,報董事成員批準,董事成員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費按供水公司計收費用減去屬于小區業主應承擔的代收代繳項目的費用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水費。電費按供電公司計收的費用減去各業主電表應承擔的電費和分攤公共設施所耗電費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電費,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物業經理核準簽字,送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收銀員填報每日收款報表給物業公司出納,由物業公司出納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營業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小區收取的停車費;工本費等;;
(2)、營業費用: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折舊費,辦公費,其他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福利費、維修費、清潔費、電費,水費,社保費及其他。
(3)、財務費用:主要核算銀行托收,托付手續費,支票工本費,利息收入等;
(4)、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將會計報表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并將本月應繳的各項稅金明細報總公司審批,批準后才報稅。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存根聯辦理繳銷登記后由物業公司會計進行保管。
2、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資料由物管中心會計部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度全部財務資料移交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歸檔保管。
4、歸檔的會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或外借,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資料須經董事成員或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應手續,借閱人對檔案資料要嚴格保管,限期歸還。
五、檢查控制
1、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總公司財務。
2、出納應對各小區收銀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總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董事局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如因人為保管不力丟失檔案資料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年×月×日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6
一、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財務監督。實行財務監督,維護紀律。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工廠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并向投資者分配利益。
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①無實別結果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以下具體規定。
(一)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箱內,確保定安全。對指定的使用備用金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二)費用現金報銷制度。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差旅費、招待費現金報銷擬定嚴格的制度。
(三)往來賬目清理制度。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催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四)會計報表制度。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領導了解企業經濟狀況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二、會計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實整,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財務部門設置下列人員: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
(二)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三)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四)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加強會計人員的和培訓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15
總則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經濟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稅務籌劃、財務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
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準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及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
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資金使用原則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經理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行政部經理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核→預算工程師審核→工程總監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付款。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30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10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原則采取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⑵車輛易損備品備件由行政部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行政部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行政部統一采購、管理;
⑵行政部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行政部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行政部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無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洽談,及時、準確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行政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3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系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并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并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并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并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凈收入和損失、罰款凈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準: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準。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后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準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公司執行官
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后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匯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并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并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后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并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范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準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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