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局薪酬管理,理順分配關系,優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管理目標
以企業戰略為導向,以科學的薪酬制度為指引,以績效管理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構建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薪酬分配體系,充分發揮薪酬激勵作用。
三、基本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效率與公平;
2、員工工資福利待遇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工作業績相掛鉤;
3、員工工資標準與人力資源市場價位相適應;
4、以崗(職)定薪、異崗(職)異薪;
5、工資分配制度與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結合。
四、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局及局屬單位直接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其他用工形式人員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2、本規定適用于二級主要生產單位及其直管的生產性分公司,深圳現代監理公司、武漢中建設計院、武漢建校、武漢中心醫院及基礎設施事業部的薪酬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五、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
薪酬制度包括年薪制、崗位能級工資制、計件工資制、包干工資制、協議工資制五種制度。以年薪制、崗位能級工資制為主,計件工資制、包干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為輔。
薪酬結構主要由崗位工資、績效獎金、福利津貼三大部分組成,在不同的薪酬制度中分別以不同的`薪酬單元體現。
(一)崗位工資:
是對員工崗位職責、工作強度以及勞動技能給付的報酬。分別體現為基本年薪、基本工資、能級津貼、包干工資、協議工資等五種不同的薪酬單元。
(二)績效獎金:
是對員工的崗位貢獻和工作業績給付的報酬。分別體現為績效年薪(獎勵年薪)、目標管理責任兌現獎(年終績效兌現獎)、過程預兌現獎、終結兌現獎、計件獎、專項獎勵及總經理特別獎七種不同薪酬單元。專項獎勵包括但不限于質量、安全、工期、科技、清欠、經營、結算、訴訟等獎勵。專項獎勵和總經理特別獎由各單位根據管理程序確定,并由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
(三)福利津貼:
包括基本福利津貼和選擇性福利津貼。基本福利津貼:包括法定福利、年功津貼、節日福利、女工津貼、獨生子女費、勞動保護津貼等。
(四)選擇性福利津貼:
包括通訊補貼、工作餐補貼、交通補貼、地區津貼、水電補貼、租房補貼、艱苦補貼、補充保險等,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執行,具體項目和標準報局審批后方可執行。員工選擇性福利津貼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崗位工資總額的40%。
在政策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局將統一建立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等福利制度。第七條不同崗位類型的員工執行不同的薪酬制度,實行不同的薪酬單元組合。
(五)年薪制
1、年薪制是以年度為單位,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和經營業績,確定并支付經營者薪酬的分配方式。
2、適用于局、二級單位(公司)及三級單位(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3、薪酬結構
年薪制人員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基本月薪乘12)、績效年薪(獎勵年薪)和福利津貼三個薪酬單元。
4、年薪確定辦法
局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按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二級單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由工程局另行制定。二級單位(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總會計師年薪兌現由局組織實施,其他副職年薪兌現由各單位提出方案,報局審批后組織實施;三級單位(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年薪辦法及兌現由各單位根據局有關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細則并組織實施,報局備案。
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年薪總額根據單位經營業績和個人工作績效確定各級單位副職年薪總額一般為該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年薪的50%-80%,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分層級確定。
凡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必須繳納風險抵押金,經審計后根據審計結果返還。
實行年薪制的人員,未經上級同意,不得在本單位或下屬兼職單位領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資性收入,不得在年薪外擅自增加個人收入,如有違規局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2
1、凡有停電作業必須按正規程序辦理工作票、操作票。
2、嚴格按照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范執行。
3、現場施工用氣管理、用水管理,通信管理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制度。
4、現場所用施工用氣應統一管理,并由專業班組運行、維護。
5、施工用水統一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管理。
6、各部門施工用水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工程部,批準后方可用水,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亂接水源。
7、施工中如需切斷水源時,必須向項目部工程部提出申請,寫明地點、項目原因、開竣工時間、施工負責人等,待項目部批準,并采用臨時補救措施后方可施工,嚴禁任何單位施工造成現場停水的情況發生。
8、任何施工單位用電須書面申請報工程部,待批準后由專業施工班組統一安排接線。
9、現場通信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管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3
1、領導層加強對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視,轉變建筑工程管理觀念
在建筑公司中要想創新建筑工程管理,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就要得到上層管理者的認可和支持。目前,中國的經濟發展日新月異,與其他國家的合作也越來越頻繁,更多更先進的管理模式不斷引入,建筑行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領域中有所建樹,得到高效的回報率,就要用工程來說話,公司名下的建筑要安全、高質量,這樣才能在眾多的競爭對手中持有優勢。
工程建設安全、質量有保障又高效離不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領導層必須加強對建設工程管理的重視。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快,知識的更新越來越快,建筑公司要想在建筑領域常青,公司管理者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在看到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前提下,轉變建筑工程管理理念,實時更新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與時代接軌。建筑企業必須實時學習和引進新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在具體的管理中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自身情況將與管理理念結合,創新創造出適合于自身的一套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2、引入管理人才,完善人才儲備
建筑工程管理專業具有管理學和工程學的雙重屬性,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復合型人才,由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復雜性,好的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千金難求,建筑企業要想構建創新高效的建筑工程管理體系,建筑工程管理人才是必不可少的關鍵因素之一。建筑企業要引進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完善企業的人才儲備。
在實際的工作中,引入優秀的管理人才并且是適合本企業的.人才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建筑企業要具有長遠的戰略眼光,與全國乃至全世界的高校建立聯系,與建筑工程管理專業建立交流平臺。建筑企業要隨時關注各大高校的人才培養,從中篩選引入適合本企業的人才,與此同時,企業要建立一套人才儲備機制,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打下堅實的人才基礎。對于人才的培養,公司既要從外部引進,又要從內部培養選拔。
3、調整建筑工程管理組織機構
建筑企業在實際的工作中,要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調整建筑工程管理組織機構。工程項目是可以獨立出來的,一個工程設立一個項目,因此建筑企業要設計與項目配套的建筑工程管理組織,不能所有項目工程只運用一套和一個管理組織,這樣會造成人才的不配套使用,不能最大化的發揮管理效用,浪費管理資源。建筑企業有效調整管理機構,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建筑企業要進行人才檔案管理,熟悉公司管理人員的優缺點,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情況安排不同的管理人員。每個獨立的工程,建筑公司都可以設立獨立的管理小組,在總公司設立建筑工程管理總部并進行大方向的掌舵。
第二,要合理安排施工人員,每個建筑企業都有自己的施工資源,建筑企業要熟悉了解自家的建筑隊伍,對不同的施工人員進行不同的培訓,安排不同的工作,使施工人員各司其職,整個隊伍相互配合,保證工程的施工進度平穩進行。
第三,傳統的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獨裁制的現象,獨裁制不僅會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而且會直接影響到工程進程中的決策,影響管理者對信息及時準確的判斷,因此要避免出現獨裁制現象,管理者要學習先進的管理技術,認真聽取他人的建議,逐漸的探索出適合于自己企業或是團隊的管理模式。
4、在建筑工程管理中運用信息化管理技術
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復雜性和多變性,人才的縱橫流動也是常有的事情,為了完善建筑工程管理,高效運行管理模式,進行信息的快速傳播,在管理中運用信息化技術是當下信息時代必不可少的一種管理手段。在建筑工程管理中運用信息化技術要緊跟時代的步伐,要與軟件研發企業建立合作機制,設計開發出一套適用于本企業的信息管理系統。
在具體的工作中,建筑企業要完善建筑工程信息管理軟件,對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統要時常進行維護和升級,進行自己企業云建設。在研發和建立信息系統中,建筑企業要配合軟件研發公司,要與軟件研發公司進行交流,開發出新的信息系統時要先進行模擬使用,以保證軟件的運用與企業管理契合。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4
(一)物資的驗收
1、 物資入庫(進場)應及時驗收,認真填寫“物資入庫驗收單”。
2、驗收工作應對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逐項進行。
3、大宗物資的驗收,實行三級驗收制度:由倉庫人員、技術人員和項目部共同進行。
4、主要物資的'入庫驗收應具備合格證和材質證書。
5、 不合格物資應拒絕入庫,并通知有關人員聯系退換。
(二)物資的保管
1、 對庫存物質應采用標識、標記、標牌等方法分類存放,妥善保管。
2、及時做好建賬、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3、及時做好防火、防盜、防潮濕等工作。
4、做好物資盤點工作,做到月清月結,確保帳、卡、物、相符。
(三)物資的發放
1、物資發放應根據生產的需要,及時、認真、準確。
2、項目部領用消耗材料時,必須持各主管技術員簽發的領料單,注明材料的數量及規格,倉庫要按各項目部建立其領用、發放臺帳。
3、出庫物資要按照“先進先出,易損先發的原則,先發舊料后發新料,先發零料后發整料。”不再使用的工機具應及時清點入庫,做好回收登記。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5
1總要求
1.1公司按照gb/t19001-20xxidtiso9000:20xx、gb/t24001-1996idtiso14001:1996和gb/t28001-20xx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建筑產品的特點,通過識別過程和因素建立一體化管理體系,并形成文件。通過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管理體系,確保其保持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增強顧客、社會、員工等其他相關方的滿意度,不斷推進公司的持續發展。
1.2公司管理體系的建立和保持遵循過程方法模式,并依據pdca管理模式確定規劃、實施、驗證、改進等不同階段的管理活動。管理體系過程模式圖如下:
輸入輸出
圖勢
增值活動
信息流
1.3為滿足顧客要求,并爭取超越顧客期望,預防污染、保障安全健康,持續改進,公司對管理體系進行策劃、識別管理體系所需過程、以及每個過程順序與其它相關過程的相互關系。開展初始環境評審和職業健康安全初始狀態評審,不同的過程產生相應的環境因素和風險因素,有的過程還產生重要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因素。
1.4編制一體化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相應的支持性文件,以確定有效控制過程的準則和方法,使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實現規范化、標準化和程序化。
1.5公司提供一體化管理所需的資源和通過獲得充分必要的信息以支持管理體系過程的有效運作。
1.6根據顧客、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要求,確定公司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規定保證目標實現的方法。
1.7公司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和有關人員按照管理體系文件要求管理、實施和保持所有過程,確保一體化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1.8通過對過程按要求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和檢驗,獲得足夠的信息,并進行分析與評價,以實現對過程的監視,同時對重要環境因素和風險因素進行控制。
1.9公司定期評價管理體系現狀,通過管理體系審核和管理評審等對管理體系現狀進行系統分析,針對分析結果對過程實施必要的措施,確保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
1.10公司需要外包的過程包括:
a)勞務承包;
b)防水施工;
c)樁基施工;
d)電梯安裝;
e)幕墻工程;
f)物資采購;
g)外委試驗;
h)其他需要經過識別后確定的外包過程。
公司將對a~h外包過程按照本手冊7.4條款的規定進行控制,外委試驗過程的控制執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1.11保存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中產生的記錄。
2文件要求
2.1總則
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包括:
a)形成文件的一體化管理方針、管理目標;
b)一體化管理體系手冊;
c)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清單見附錄1);
d)確保一體化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作業指導書及其他運作文件,包括合同、相關技術性、管理性文件、項目管理計劃以及適用的質量、環境和健康安全法規;
e)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的記錄(記錄總目錄見附錄2)。
2.1軟盤、光盤等其他媒體的文件的有效性均需以書面受控文件為依據。
2.2一體化管理手冊
本手冊概述了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的結構、范圍、過程控制要求。
a)本手冊以過程圖的`方式描述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的管理過程、支持性過程、產品實現過程、測量、分析和改進過程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
b)本手冊明確了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各個過程的管理要求共36個程序,規定了各個過程的順序,是公司一體化管理的綱領性文件。
2.3文件控制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文件管理的主控部門。企業策劃部負責一體化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法律法規和管理標準的管理;工程項目管理部負責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工法、環境/職業健康管理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等文件的管理,經營部負責合同文件的管理,各部門負責本系統所屬文件的管理。文件的管理執行《文件控制程序》以確保:
a)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文件是充分與適宜的;
b)對文件進行評審與更新,更新的文件需再次得到批準;
版本/修訂狀態:a/0一體化管理體系
發布日期:20xx.8.25管理手冊第4頁共4頁
c)文件修改修訂后,其狀態有相應標識;
d)凡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影響的場所和關鍵崗位,都使用文件和資料的有效版本;
e)文件和資料易于查找;
f)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g)外來文件做好相應的標識,控制發放范圍;
h)作廢文件從所有發放和使用場所及時撤回,防止非預期使用,需保留的作廢文件做好適當的標識。
2.4記錄控制
2.1公司建立并保持《記錄控制程序》,規定了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期限、處置所需的控制,以提供產品實現過程、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行為符合要求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2.2企業策劃部是公司記錄控制管理的主控部門。負責建立并保持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記錄的總目錄,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的記錄清單。記錄管理執行《記錄控制程序》以保證:
a)記錄形成的文件清晰、詳細、影響環境、工程安全性能的記錄應具備可追溯性;
b)記錄的整理與工程同步;
c)各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按《記錄控制程序》對管理體系運行的記錄、工程質量產品記錄、日常管理的記錄、供方記錄實施控制。
2.3一體化管理體系記錄實行分類、分級控制:
a)運行記錄;
b)工程產品質量記錄(包括施工技術管理資料、工程保證資料、工程質量驗收資料);
c)日常管理的工作記錄;
d)供方提供的記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6
柏莊置業集團流程管理文件
編號:
版號:A/0頁碼:第
集團材料設備供方選擇與管理流程
1.目的
1.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材料設備供方的選擇過程實施控制,選擇符合公司業務要求的采購合作伙伴;健全材料設備供方的履約評價機制,逐步形成穩定可靠的外部資源伙伴。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集團采購管理部主持的材料設備類合約:電梯、入戶門、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電纜及以后時機成熟時經集團相關領導審批增加的項目。
3.招投標組織
3.1集團采購招標小組:組長由總裁擔任,集團采購管理部負責人或其授權人任執行組長,成員來自于集團財務管理部、集團技術管理部和成本部人員各一名、集團采購管理部1-2人、集團風險管理部1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或指定代表、項目公司采購部經理或經執行組長同意的授權人、外部專家根據需要參與,原則上不超過9人,成員總數原則上應為單數。
3.2集團采購定標小組:組長-董事長,執行組長-總裁,成員分別為集團采購管理部、技術管理部、財務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分管領導、項目公司總經理、外部專家根據需要參與、成員總數原則上應為單數。
3.3招標小組和定標小組為非常設機構,在每次招標前集團采購管理部上報成員名單,總裁確認。
4.職責
4.1項目公司采購部
4.1.1提出單項材料設備采購計劃申請(對象、進場時間、技術、經濟要求);
4.1.2組織材料設備供方的履約評價。
4.2項目公司總經理
4.2.1參與定標。
4.2.2審批供方履約評價。
4.2.3審批本項目材料設備采購計劃。
4.3集團采購管理部及分管領導(每次審批回復時間為2天)
4.3.1集團采購管理部按項目公司提出的單項材料設備采購申請編制單項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并及時匯總為集團采購工作計劃;
4.3.2集團采購管理部組織集團采購范圍內的材料設備供方采購,包括入圍供方考察、編制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技術與商務要點談判、協助供方與項目公司簽訂合同等;
4.3.3集團采購管理部對材料設備供方等級評定進行確認,并組織年度等級評定調整;
4.3.4集團采購管理部審核項目公司合同金額20萬(含)以上的'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文件和中標單位。
4.3.5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核入圍供方名單及招標文件;
4.3.6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核評標結果;
4.3.7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批合同;
4.3.8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批招標小組會議召集、出差考察、交流學習等組織工作。
注:集團采購分管領導未到崗時,其職責由集團總裁履行;
4.4集團風險管理部
4.4.1風險管理部成員可列席招標評標會議,風險管理部監督招投標工作的合規性和公平性,但不參與具體評標意見。
4.5集團總部成本管理部、財務管理部、技術管理部、招標小組其他成員:
4.5.1配合完成集團采購范圍內入圍供方考察、招標文件編制、開標與評標、合同談判等。
4.6集團總裁
4.6.1審批入圍供方名單;
4.6.2審批招標文件。
4.6.3根據集團定標小組意見確認中標備選單位。
4.7集團董事長
4.7.1審批中標單位,對定標結果具有一票否決權。
現有項目公司部門設置與標準項目公司部門設置對應關系:
5.工作程序
5.1單項工程項目招標工作計劃的提出
5.1.1項目公司采購依據《材料設備總體合約工作計劃》結合開發計劃和工程計劃的需求,提出單項材料設備采購計劃申請(對象、進場時間、技術、經濟要求),并報集團采購管理部。
5.1.2集團采購管理部管理部按項目公司提出的單項材料設備采購申請,編制集團采購范圍內的單項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計劃;
5.2招標
5.2.1確定入圍單位:
1)集團采購管理部負責收集供方信息,選取企業資質,業務范圍、業績及人員配備均符合要求的供方單位進入入圍名單(不少于三家)。對于供方庫中的合格和試用供方,不需要入圍考察,直接進入入圍名單。對于非供方庫的單位,需綜合考察后入圍。其中進行綜合考察選擇入圍投標單位原則上力求每次招標均有新入圍的投標單位參與投標。
2)(CP點-關鍵控制點)綜合考察分為公司考察、項目考察或作品考察。集團采購綜合考察由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組織進行,可要求其他招標小組成員參加。
3)考察結束后,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集團采購)組織填寫《材料設備供方實地考察評估表》),參與考察人員簽字確認。
4)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組織填寫《材料設備供方資質預審表》,得出考察結論并推薦入圍供方,連同《材料設備供方信息表》、供方考察報告/《材料設備供方實地考察評估表》一起報審。其中,《材料設備供方實地考察評估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方考察報告評定不合格的供方,視為考察未通過,不予以準入。
5)入圍供方由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5.2.2編制招標文件(編制時,應符合《采購類總體合約工作計劃》的要求):
1)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組織編寫招標文件,項目公司設計部和工程部配合完成技術部===分,集團成本管理部配合完成商務部分。招標文件內容應至少包括:
a)投標邀請書;
b)投標須知;
c)投標格式;
d)合同文件(主要條款);
e)材料設備技術要求;
f)材料設備計價規則及單價說明;
g)評標、定標標準及方法;
h)其它應當說明事項。
(備注:如果招標文件有集團范本,需參考范本編制,改動處須加紅標注;招標文件中需注明集團風險管理部聯系電話)。
2)(CP點-關鍵控制點)招標文件集團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5.2.3發放招標文件及接收投標文件:
1)集團采購管理部負責向投標單位發放招標文件;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收取招標文件工本費、投標保證金。
2)集團采購管理部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組織招標答疑會(可組織現場答疑,也可采用書面收集問題及書面回答的方式)。答疑會會議紀要經集團采購分管領導審批確認后發給所有投標單位,并存檔。
3)集團采購管理部負責接受投標文件。原則上,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回標單位少于3家時,需再次組織投標單位投標,回標單位達到3家或以上后才能開標。
5.2.4開標及評標:
1)開標: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集團采購)相關人員作好開標記錄;評標會上當眾宣布評審辦法,檢查密封狀況,啟封各參加投標單位的文件和補充函件,在會上向小組成員公布其主要內容。
2)評標:集團采購管理部組織評標會,集團總部招標小組成員全體參與,不得無故缺席,會上要求小組成員每人均要發表意見,評標過程保留記錄,匯總形成評標會議紀要。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根據評標意見填寫《材料設備評標定標審批表》,并與《評標記錄》一同報集團定標小組參考定標。
5.2.5定標:定標小組成員給出定標意見,由執行組長提議中標單位,中標單位最終由董事長審批。定標小組人數應為單數,遵從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但組長有一票否決權。
5.2.6中標單位經董事長審批后,集團采購管理部管理部負責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告知未中標單位,并公示。集團財務管理部向相應單位退還投標保證金。
5.3合同簽訂:
5.3.1中標單位應在接收中標通知書七個工作日內到項目公司到項目公司辦理合同簽定手續,逾期不簽訂合同則由定標小組另選中標單位或招標小組重新招標。招標完成后,招投標結果由集團采購管理部管理部通報各部門,并按規定公示。
5.3.2集團總部采購管理部應協助項目公司采購部完成與材料設備供方的合同簽訂,并對重要事項進行交底。項目公司采購部應按照《合同管理指引》組織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報集團采購管理部和風險管理部同步審核,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5.3.3如有集團范本,合同必須參考范本編制,改動處須加紅標注。
5.4供方履約評價
5.4.1(CP點-關鍵控制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完畢后,項目采購部需組織對材料設備供方的履約行為進行評價,基于評價結果,集團采購管理部在年底進行供方庫調整,具體詳見《工程項目與材料設備供方庫建立與管理指引》。
6.附則
6.1本指引未盡事項參照其它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指引由集團簽發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7.支持文件
7.1《項目工程合約框架管理指引》
7.2《項目工程合約策劃管理指引》
7.3《工程項目和材料設備采購招標管理指引》
7.4《工程項目與材料設備供方庫建立與管理指引》
7.5《合同管理指引》
8.相關記錄
8.1《單項采購招標計劃(模板)》
8.2《材料設備供方信息表》
8.3《材料設備供方實地考察評估表(模板)》
8.4《材料設備供方資質預審表》
8.5《材料設備技術標評審報告(模板)》
8.6《材料設備經濟標評審報告(模板)》
8.7《材料設備招標文件審批表》
8.8《評標記錄》
8.9《材料設備評標定標審批表》
8.10《合同約談記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7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監理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監理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監理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監理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監理隊伍,總監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征得總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部人員自行協商,否則總公司可隨時撤消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注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監理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并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監理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監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監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匯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監理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監理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監理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監理費。嚴禁私自收取監理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后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監理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監理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8
建筑施工企業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是企業管理的經營工作在建筑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
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完善經營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職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并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并在合
同批準生效后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臺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后,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后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根據概、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
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提出報價方案,分析、真討論、使之最后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不得高于標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范,要蓋齊縫章。
合同條款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
(六)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后,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加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
項目部無權對外直接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
加蓋總公司合同專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工程名稱和地點。
1.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2.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4.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5.工程造價。
6.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8.雙方協作的事項。
9.獎懲條款。
10.其它。
11.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1.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范和標準,時間應滿足
3.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建筑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
4.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乙雙方關系,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2.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3.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5.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6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總工期的要求并確定獎懲條款,包單位,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如結構變更、備或其它原因,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9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用心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務必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推薦,并用心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務必有防火安全的資料,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貼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持續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務必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貼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齊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必須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潛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資料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狀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潛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狀況實際狀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必須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務必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狀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持續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務必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務必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取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必須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一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務必貼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務必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貼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持續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個性是灶間滅火器務必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用心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職責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的證書變更手續。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范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筑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并從事建筑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注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后,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筑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注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注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筑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并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于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于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筑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由中外建筑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筑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筑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與其他建筑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筑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范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筑業企業,從事建筑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布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布的《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種類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質可分成三大類。
1、基本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
2、工作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
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回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3、責任制。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內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是指答從事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的生產企業。
建筑施工企業產品按其性質不同,可分為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工程兩類。
二、公司管理制度的分類是什么
公司管理制度大體上可以分為規章制度和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內容、范圍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細則、行政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側重于規范責任、職權和利益的界限及其關系。一套科學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和職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數中小企業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時,多是參照樣本文檔稍加修改來作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三、公司管理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不少企業設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資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時拿出來讀一下,而很多員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實際意義,并形同虛設。
首先,并不排斥參照樣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為有了參照才能讓我們取長補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時,首先應確認以下幾方面,企業的行業性質、企業的工作性質、員工類別等等。
比如,廣告公司由于行業性質決定了他們多數采用彈性工作制,所謂彈性工作制是指每周達到一定工作時間,但這些時間是可以由實際情況而安排的,并非嚴格的朝九晚五工時制。新的一些網絡游戲開發公司也實施這種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會對員工的著裝及發型等都會做明文規定,但由于行業性質的不同,比如廣告、公關等等相關設計宣傳類的公司就比較注重形象的前衛時尚,不會對員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業、服務業等等就會對員工的儀表做嚴格統一要求。
每個公司的管理制度都會有所不同,一般會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以上內容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建筑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法律快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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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各部門成員應嚴格執行本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全體員工應愛崗敬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充許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按曠工計;
四、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應負起監督、管理、幫助的責任,對本部門員工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者,可上報總經理予以辭退;如有包痹袒護的,一經查出,將給予加倍處罰;
五、各部門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的領導,認真及時的完成部門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無故推卸責任、推脫工作,不可拉幫結派故意作對,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甚至辭退的處罰;
六、各部門在工作當中應及時溝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無故推脫或不按時完成其他部門交來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損失的,部門主管及員工均將受到經濟上的處罰;
七、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八、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建議一經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議的個人或部門將受到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主張腳踏實地的工作,杜絕浮夸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請、銷假均采用書面形式。事假應提前向本部門主管交假條,由本部門主管交由辦公室登記,電話請假的,事后應補假條;病假應及時出示醫院證明。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二、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要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統計、核對,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于每月25日報財務科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進行登記,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文印管理規定:
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八、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九、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一、公司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十二、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公司請銷假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后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準后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最后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后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準后方能生效,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準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后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后,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于曠工的處理
對于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5
一、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包單位有對分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管理的權力和責任。
(二)總包單位必須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對沒有安全資質的單位,不得發包工程。
(三)對分包單位承包的工程項目要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認真的監督檢查。
(四)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蠻干的分包單位,有權勒令停工,并進行有效經濟懲罰。
(五)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并按承包合同的規定,處理分包單位的工傷事故。
二、分包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分包單位領導一把手是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分包單位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標準、方針、政策及總包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分包單位領導第一把手是該單位施工生產的指揮者,當遇到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四)分包單位有權拒絕總包單位的不安全生產指令,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及時上報總包單位,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2、加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是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搞好安全生產的前提。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加強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與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才能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
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4、按規定,對入場的新工人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入場的新工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做好新工人入場前三級教育記錄入檔。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6、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7、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由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8、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9、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10、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11、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12、公司(項目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并做好會議記錄入檔。
13、班組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可在班前或班后進行。其內容是:學習國家、省和本單位隨時下達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分析班組工人思想動態及現場安全生產形勢,表揚好人好事。
14、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松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痹,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使之做到常抓不懈。
15、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或根據各自的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并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一是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二是利用安全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標準;三是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作業,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四是通過檢查,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交流經驗,吸取教訓;五是通過檢查深入了解安全生產動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對策,加強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基坑支護、模板工程、三寶四口防護、塔吊、傷亡事故的處理等等。
3、安全檢查的方法及要求:
A、公司對項目部施工現場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分,掌握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對檢查了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組織落實“三定”,即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評分記錄入檔。
B、項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對不能糾正解決的疑難問題,要采取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并作好檢查記錄入檔。
C、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環境和工作程序要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事故隱患。互檢:班組之間開展安全檢查,可以做到互相監督、共同遵章守紀。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長及其他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后或合格后,方能交給下一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
D、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內容、標準及要求。
E、每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立的“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質。
F、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細致。特別是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理由。
G、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評價。
H、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的最終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限期、整改、復查、銷項。
4、對事故隱患的處理:
A、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逐項登記,不僅是檢查整改情況的依據,也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況研究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B、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引起整改單位的重視,對凡是有限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受檢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C、對于違背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必須當場指出,立即糾正;
D、受檢單位領導對存在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
定措施)的要求進行治理,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E、整改完成后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員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后,進行銷項。
5、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龍門架(井字架)、施工機具、腳手架、“三寶”“四口”的防護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塔吊、外用電梯、打樁機、壓力容器、模板工程等項目,在施工前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完成后,在使用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有關作業班組長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報公司安全處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填寫《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驗收報審表》報工程所在地安全監督站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簽發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驗收合格通知書和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安全準用證,準用證要懸掛在機械設備的醒目位置,未經安監站檢查驗收合格簽發驗收合格通知書和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并履行好交驗資料入檔。
6、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通報。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7、安全處每月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限期整改。
8、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項目部的生產安排制度巡回檢查,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并上報公司安全處。
9、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10、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11、各項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項目經理帶隊,安全、機械、電氣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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