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薦)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交通管理應急工作,確保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確保轄區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交警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各科室隊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二)規范運作,加強管理。認真調研,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管理,針對天氣變化情況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加強以轄區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道路擁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氣信息的預知和路面交通狀況的掌握。局指揮中心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加強聯系,建立天氣信息聯系機制,及早預知天氣狀況和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對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事故預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動,爭取工作主動。
(二)嚴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對雨雪霧天,交警大隊要根據天氣和流量情況,采取警車前導壓速領駛、在路口發放警示卡、低速巡邏、開警燈喊話等措施,加強交通管控。對惡劣天氣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路段,要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會公告,同時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車輛的分流工作,防止發生交通堵塞。
(三)加強對駕駛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交警大隊要組織民警深入各有車單位,采取多種形式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一次惡劣天氣下安全行車知識教育,提高其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技能,增強處理各種路面交通情況的能力,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加強宣傳誘導。通過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播發實時路況信息,播放有關惡劣天氣條件下的駕駛知識,為缺乏駕駛經驗的駕駛人提供幫助。
(五)做好值班備勤和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局屬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備勤,要做到一呼百應,服從統一調遣和指揮,要建立搶救傷員的“綠色通道”。對可能或已經結冰的路段,特別是橋梁、坡道、彎道,要提請交通局、公路局等有關部門及時設置警告標志,并采取撒鹽、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組織力量及時清掃路面積雪和碎冰。
(六)事故現場處置。交警大隊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導組,如惡劣天氣條件下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處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導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達位置,正確保護現場,快速勘查現場,快速疏導交通,嚴防二次事故發生。在未恢復交通前,民警絕不允許撤離現場。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備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器材,反光背心、頭盔等。并加強民警安全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養成注重安全的自覺性。巡邏過程中要警燈長亮,警笛常鳴。勘查現場,疏導交通,要規范執勤,全部著反光背心,嚴防民警發生意外傷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民警要以對黨、對人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本職,發揮職能,切實把這項預防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大事來抓,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實責任,明確分工。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嚴格落實責任制。一旦遇有惡劣天氣,要按照職責分工,快速反應,協調一致,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序、有效地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責任心不強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會影響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值勤和報告。要密切關注惡劣天氣條件下的交通管理動態,及時掌握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緊急情況立即上報。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為給人民群眾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范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為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
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員:全鎮干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
成員:xx(安辦主任)xxxx(派出所所長)xxxx(派出所民警)xx
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并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
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xx(安辦工作人員)xxxx(交管站)xx
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并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
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xx(黨政辦主任)xxxx(財政所所長)xx
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后工作及后勤保障。
三、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為人民群眾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3
為了提高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轄區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范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轄區周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后,交警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范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轄區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布于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轄區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轄區應急辦視情況報告轄區安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并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情況。
3.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后,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并嚴格保護現場,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實地堪查,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后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盡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后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后滾動,然后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并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后,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轄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事故救援
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5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確各部門應急處置職責,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妥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員工可能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總經理室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梁桂鳳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尹道陽同志、職能部門事務部主任王建華同志擔任,成員由各部、辦負責人擔任。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度。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公司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9、組長:負責組織相關成員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0、副組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組長不在本公司的,由副組長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綜合辦: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事務部:負責向公安機關、安監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部門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發生事故的部門、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情況。(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重(特)大事故發展生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和分管治安安全的領導,由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按本《預案》規定,迅速組成工作小組,同時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三)公司有關成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四)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并按要求移送上級事故調查組。
五、事故應急措施
1、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公司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和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3、在搶救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六、各成員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絡、相關職責及通訊聯絡方法;
2、事故發生后迅速到達現場的保證手段;
3、到達現場后應急救援系統立即運行的措施;
4、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①現場保護;
②維持秩序;
③處置險情;
④搶救傷員;
⑤疏散人員。
5、應急救援的.隊伍、物資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公司針對可能發生的員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四)本《預案》所涉及的部門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部門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6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本鎮境內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中敖派出所電話02343300037或向鎮政府(02343301021)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43721120)向區人民醫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上報。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聯系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文書室接到報告后,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人武部部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鎮政府交安辦、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醫院、民兵應急分隊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副職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交安辦、衛生院組成,組長由中敖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交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沿線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綜治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綜治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五)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交警大隊事故科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鎮派出所、安監辦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交安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7
進一步規范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程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城南街道境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或可能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培訓和裝備器材的配備,增強應急救援人員的自我防范意識和防護能力。
(2)明確職責,規范有序。明確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規范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學,注重實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級
根據《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事故分為I級、Ⅱ級、Ⅲ級三級。
2.1I級道路交通事故
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嚴重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級道路交通事故
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車失火、翻車墜河造成的群死群傷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已經或可能發生泄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級道路交通事故
I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國道、高速公路發生多車相撞事故造成交通嚴重堵塞;其他對人身安全、社會財產及社會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總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處置機制
4.1應急響應
4.1.1信息報告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由事發地村(居)委會有關部門立即報告街道,并及時核查、了解、續報有關信息。
4.1.2分級響應
I級響應。I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并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Ⅱ級響應。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并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并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一旦上級政府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總指揮部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安排,執行上級指揮部指令。
Ⅲ級響應。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于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報告總指揮部,征求處理意見。
4.2現場處置
(1)總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統一調集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
(2)接到總指揮部指令后,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3)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和決策。
(4)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并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4.3專業工作組處置
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業工作組,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4.4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處理完畢,由總指揮部或受上級應急指揮機構授權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并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事故救援結束后,事發地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盡力醫治事故傷員,對死
亡人員進行善后處置,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給予必要的幫助。因緊急救援需要臨時征用的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無法歸還的',按有關規定,根據事故損失評估報告,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它處理。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對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進行理賠。
5.2事故調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相關部門成立事故聯合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認定,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
5.3信息發布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報告
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以及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并向市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語音、數據、圖像等信息傳送、應急指揮通信暢通。
6.2裝備保障
街道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要配備、更新必要的勘查車輛、消防車輛、攝錄、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6.3隊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隊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6.4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要根據不同情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材,按照安全搶救技術方案進行搶救。
6.5宣傳、培訓和演練
定期組織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對應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7附則
7.1獎懲
對在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交通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事故處理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對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由于失職瀆職、玩忽職守,導致交通事故損害后果擴大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尚未構成犯罪的或雖然構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城南街道辦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本。各單位應遵照執行,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工作預案。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8
為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采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為緊急救援車輛,并攔截過路車輛、盡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后,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系方法,因為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系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系。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9
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我鎮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域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減輕損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快速反應,加強協作。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轄(屬)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下設6個工作小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站所室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應急辦、平安辦、周嘉衛生院組成,組長由周嘉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應急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村綜治專干任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積極協助公安部門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應急辦、平安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各部門職責:
(1)黨政辦;加強值班、值守,實時掌握交通事故實際情況,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2)應急辦:牽頭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開展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
(3)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4)民政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5)財政辦: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6)規劃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7)建管辦:負責及時清除城市主要道路的凍冰、積雪、積水;組織應急處置、搶險搶修等。
(8)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9)交警中隊:交警中隊承擔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以及應急指令,及時安排警力,實施交通管制,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啟動應急響應;快速接處警,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快速勘查處理;最大限度保障醫療、消防、環保等救援通道的暢通;積極采取分流、間斷放行等措施疏導分流車輛,盡量避免或有效減輕道路擁堵;
(10)義務消防隊:負責應急處置中防火、滅火、救援、危險化學品泄漏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11)派出所:負責應急區域內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12)平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群眾思想宣傳、維護穩定工作。
(13)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14)農業服務中心:開展拖拉機、農用車安全隱患檢查,嚴格檢測安全性能,減少事故隱患;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對拖拉機、農用車安全事故進行搶險、救援。
五、分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I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或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10人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II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或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六、信息監測
鎮各涉安職能部門要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瞞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七、預警
(一)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二)預警發布
交警中隊、派出所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I級)、橙色(II級)、黃色(III級)和藍色(IV級)預警。
(三)預警體系建設
要進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檢測、監控技術裝備資源,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平臺,實現公安、交通、氣象、衛生等部門間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
八、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III級或III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二)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Ⅳ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Ⅰ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三)預案啟動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四)前期處置
相關單位發現較大以上事故案情后,要及時報告縣指揮部辦公室(電話:110、112),指揮部辦公室一方面向領導報告,一方面根據預案要求指令相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快速處置、清理交通事故、車輛故障、危險物品泄露等事發現場。鎮人民政府建立相鄰轄區邊界就近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搶救傷員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提高現場處置和施救傷員速度。
(五)現場處置
1.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疏散和警戒。
2.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3.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令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4.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指令。
(六)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鎮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同時,按要求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拍攝現場照片和對現場進行攝像,繪制現場圖,采集、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勘查事故現場,可邀請檢察機關參與。對載有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待危險消除后再勘查現場。對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對逃逸事故,應在接報勘查事故現場的同時,及時布置查緝和發出協查通報。清理、登記現場遺留物品,并妥善保管。現場勘查完畢,拆除現場,恢復交通。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現場搶救。鎮人民政府、派出所、衛生院迅速組織人員搶救人員,保護財產。
3.交通管理。交警中隊、交交安辦根據處置工作的需要,依法決定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人員進出交通管制區域,對進出交通管制區域人員的證件、車輛、物品等進行檢查。
4.治安管控。事故發生后,迅速趕赴現場,控制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保護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5.醫療救護。鎮人民政府、衛生院緊急派遣專業隊伍,為受傷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盡量減少人員傷亡。經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醫療救護人員應當將傷病人員及時轉送有關醫院搶救、治療,保障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6.調集征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鎮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和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7.應急響應
當事態難以控制或者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或者事態演變擴大到新的級別時,鎮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報告縣應急辦,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8.應急結束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應急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政府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九、事故后恢復
(一)善后處置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相關部門應當迅速采取措施,開展救濟救助工作,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3.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4.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調查與評估
處置結束后,鎮人民政府要會同應急辦、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做出報告。
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肇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肇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三)后勤保障
1.人力保障
鎮政府組建由應急辦、衛生院、民政辦等部門人員組成的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2.財力保障
各級各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確保資金投入,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3.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醫療衛生等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5.交通運輸保障
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交通部門要根據救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十、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瞞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警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行政區城內因惡劣天氣、道路通行條件缺失、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危險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發生時的應急處置。
(四)事件分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級)四級。
1級(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級(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級(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鎮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領導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組”)。
應急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由楊靖負責具體辦公。
(二)職責
應急領導組:負責對緊急情況下的全鎮交通安全工作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領導,作出應急處置決策。
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應急預案的日常演練;領導組啟動應急響應后,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既定預案處置;完成領導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政辦: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煤體“優先、快速、免費”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報道應急工作,并及時跟蹤、更新。
應急辦:負責調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問題,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負責及時清理管轄范圍內的縣鎮公路冰、雪、積水等,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及時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隱患;組織、協調緊急物資和應急人員的運輸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營運客車禁止通行路段執行情況和菅運客車規范營運情況;牽頭對運輸企業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監管。
財政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隊監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程度、范圍、時間,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衛生院: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監測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污染善后處置工作。
派出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組織、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參與交通事故的調處。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
鎮應急辦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以及邊查邊改”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隱患及時解決,對存在有重大隱患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路段進行關閉通行,提出專項整頓方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
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要經常深入路段進行監測,若發現有不安全事故苗頭發生,不得報、緩報、謊報,并立即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報告要準確,電話告知時間、地點及事故大小程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按照事故的報告規定及時上報縣應急指揮部。
(二)預警發布
鎮黨政辦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本級應急指揮部進行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黃色(Ⅲ級)和藍色(V級)預警。
(三)預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方除應立即撥打110、119、120求助外,還應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進入搶險狀態,并維持好事故現場,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報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隊接到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Ⅲ級或Ⅲ級以上級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報警后,在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的同時報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報告縣應急委員會。需報告上級機關的,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應急處置過程中,在第一時間續報有關情況。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等級標準,分別啟動不同等級的預案。發生一般事故(V級),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發生較大事故(Ⅲ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半小時內上報,由縣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預案,1小時內逐級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發生特別重大(1級)、重大事故(Ⅱ級),由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半小時內逐級上報至縣人民政府,并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二)處置措施
鎮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鎮應急委員會關于啟動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案的指令后,應通過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應急成員單位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全面地進行應急處置。
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劃定警戒區和疏散區,指揮現場處置組、傷員搶救組快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交通管制組、后勤保障組、治安管控組快速進行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的散和警戒。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的發展及時報告縣應急委員會,報請啟動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預案等應急處置措施,進行事態的控制和險情的排除。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調今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依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指揮部及時向縣應急委員會匯報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執行縣應急委員會的應急急處置指令。
(三)應急終止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辦、交警中隊等部門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東應急狀態的建議,報鎮應急委員會決定,并撒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宣布應急狀態結束后,鎮應急處置成員單位和相關的部門單位應按照處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放援物資和設備,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六、后期處理
(一)調查處理
鎮黨政辦、派出所、應急辦等單位,及時進行調查統計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急委員會、市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實;事故發生后接警、出警及組織施救、現場處置情況;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損機動車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和受損機動車的情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間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對交通事行為人、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刑事或黨紀、政紀責任的情況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做好喪葬撫恤工作。
2.由經辦機構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子以補償。
3.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導致傷殘或者死亡的,其撫恤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責任與獎懲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構和事發單位由于玩忽職守,導致漏報、遲報、謊報、嗬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礙、延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預。
信息傳送或應急處置行動,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致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子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瓦室鎮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鎮應急辦負責解釋。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1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即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四、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彭安元(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曹江洪、江洪平、劉衛江(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成員:劉小平、許仕偉、許仕杰、李斌、陳素利、周小艷、各車隊專(兼)職安全員。
主要職責是:盡快開展事故搶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后處理,并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1、現場施救組。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
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并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3、后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了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五、預警機制
(一)分級指標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別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預測與預警發布
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六、應急處置
(一)預案啟動條件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并進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報告
1、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并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并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并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四)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后,駕乘人員應當: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
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盡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后,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后,配合公安交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
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搜集相關證據。
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五)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組長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布公告。
(六)善后處置
1、事故現場施救后,趕赴醫院安撫傷員并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2、向保險公司索賠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并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3、調查與評估
(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范、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恢復與重建
(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2)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5、應急保障
(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3)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4)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5)公司值班電話0734-。
6、監督管理
(1)宣傳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2)培訓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
(3)演練
a、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b、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c、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d、演練評價演練結束后,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責任與獎懲
1、對于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2、對于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八、附則
1、預案修訂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并負責解釋。
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預案實施本預案于二○xx年四月修訂執行。
祁東縣運輸總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采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并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后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后,根據傷者的傷勢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壓法,加壓包扎法,止血帶止血法),并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癥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癥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系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并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并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系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范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采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后,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后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后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后,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建立高效應急響應機制,有序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危害后果,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忻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縱橫聯動、快速響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因極端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道路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嚴重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情況,按照《忻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執行,本預案作為配合預案執行。
2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五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
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體系由縣指揮部及辦公室組成。
2.1.1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副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五寨分局、縣交運局、縣衛健體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工信局、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的突發事件影響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任。(縣應急指揮部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縣級指揮部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的主體。
2.1.2其他
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點所在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2現場指揮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如事件影響程度達到應急響應級別,政府在接到報告后,要協調各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工作組和專家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公安部門可先成立案(事)件調查組,開展案(事)件原因調查。(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3風險防控
各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職責:
公安部門:嚴格劇毒化學品、民爆物品的購買審批和備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路面巡查及重點車輛管控,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行駛,消除隱患風險。
交通運輸部門:做好道路巡檢維護,健全各類道路安全附屬設施,減少路面安全隱患;嚴格客、貨運特別是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運輸押運人員的審核準入門檻,對道路運輸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管理部門: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做好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開展應急培訓、宣傳,加強隊伍應急處置能力訓練。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檢查,避免存在問題的罐式集裝箱、汽車罐車等“帶病”出廠上路。
4監測和預警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開展監測預警,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要建立地質災害、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機制,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風險等級預警,及時推送相關部門。
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民警發現、群眾發現、技術發現”為主的全方位、全覆蓋、立體化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監測體系,實現氣象監測預警與公安交管應急處置互通融合,并通過各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引導群眾科學選擇出行方式,提前進行車輛分流。
當發生雨、雪、霧、霾等災害性天氣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到道路安全,氣象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危害重要國省道、重點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險情預計出現或已經出現,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已發布黃色以上預警;或公路運營單位在工作中發現上述隱患影響通行情況,各成員單位應互通信息,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相關變化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報送的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確定交通安全預警的發布和解除,加強所涉國、省道、景區(五寨溝、荷葉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路面情況等,先行應急準備并報縣指揮部。縣鄉(鎮)兩級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應急準備。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接報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接到報警或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后,應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運輸部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情況,根據事件性質及嚴重情況,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事發地指揮部辦公室。
5.2先期處置
公安或交通運輸部門在核實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后,應視情立即通知衛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門趕赴現場開展先期處置。公安部門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員和車輛,固定現場,收取痕跡物證,開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證據滅失;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戒標識,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態擴大、二次事故等,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距事發地最近的收費站要馬上啟用綠色通道,保障救援車輛、物資通行。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迅速調集裝備、人員投入應急搶險救援,減少和控制損害后果。突發事件達到響應條件,公安交警部門應立即通過公安機關報縣人民政府,請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同時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未達到響應條件,應按各自職責穩妥處置。
如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急管理部門在接到縣指揮部指令或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要協調、調動有關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并責成相關危險化學品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所載貨物的臨時存放。如涉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監測認定,提出應急措施和設備處置方案,并開展相應的應急救援和查處工作。涉及上述兩種交通事故,氣象部門要對現場周邊風向、風速、雨量等進行氣象監測和預報,生態環境部門要趕赴現場對事發地周邊進行監測,劃定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等次生災害的區域并發出預警,開展相關先期處置。
縣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積極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短時間內無法確定嚴重程度的,現場指揮部按初步預判的級別啟動響應,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超出事發地應急能力時,要及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
5.3應急響應分級及響應程序
根據道路安全突發事件影響的嚴重程度、傷亡人數和處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級,縣級應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級、二級、一級3個等級,分別對應相應應急響應程序。(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三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下失聯、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3個以上相鄰縣;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三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帶隊,派出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現場指揮處置應急工作。同時向縣指揮部報告,縣指揮部報告根據需要調派有關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參與工作。
5.3.2二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聯、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亡的,或可能造成較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5個以上相鄰縣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二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工作組,由指揮長帶隊趕赴事故現場,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情況,調派救援、增援隊伍力量,積極開展救治救助、現場勘查等工作,減少或減輕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車輛、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動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參與救援保障;加強對重點部位和危險源的排查和安全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時報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布會,做好輿情引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聯、死亡,或50人以上傷亡的;發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露、爆炸、燃燒,造成5人以上失聯、死亡,或30人以上傷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出現災害性天氣或自然災害,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斷交通,涉及全縣范圍或3個以上相鄰縣國省道的;縣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一級響應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指揮部要及時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縣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的基礎上,縣指揮部可利用各類信息平臺進行事故災情會商研判,作出決策部署,指導應急救援各項工作。同時,統一信息發布口徑,暢通信息公開渠道。當部、省級、市級工作組到達事發地指導工作時,縣指揮部按照指導意見開展應急處置。
5.4信息報送
信息報告要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已確認的傷亡人數、可能被困人員、涉事車輛、道路通行條件及運輸貨物等情況。涉及危險化學品要注明危險化學品名稱、性質、形態、運載量、危害后果,是否發生泄漏、燃燒或者爆炸,可通過電話、傳真、應急專用網絡等方式進行緊急情況信息報送。
公安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報警,應立即通知路面巡邏民警趕赴現場處置,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并通報當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處置相關規定,迅速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做到信息共享、按職責處置。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事件情況,緊急事項可越級上報。
5.5輿情管控與信息發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安部門應啟動網絡信息監測工作,全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及時采取措施應對處置,預防和消除不實信息傳播、輿情隱患產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由現場指揮部統一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做好相關工作。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有重要變化應隨時發布。涉密事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發地公安部門應成立案事件調查組,在應急處置中及時保護現場,發現、固定、提取現場痕跡、物證,進行現場調查訪問、調取監控錄像,制作現場勘查工作記錄,啟用技偵手段分析研判,嚴格排查線索,第一時間開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驗和涉嫌犯罪調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響應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結束,由現場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并報告市指揮部。縣指揮部指導各部門做好善后各項工作。
6 總結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對預警信息、應急響應、處置情況、應急保障、協同作戰等進行總結評估。公安交警部門形成事故專項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各成員單位應總結經驗教訓,健全應急機制,夯實基礎工作,完善應急預案。
7后期處置
7.1保險理賠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7.1.1保險理賠
市銀保監分局五寨監管組應組織、督促相關保險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開展事故查勘、搶救費墊付、代位求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積極協調其他縣保險監管部門及保險機構對非我縣的`事故車輛開展墊付、理賠工作。
7.1.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門應通知相關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墊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用、喪葬費用,協助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向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追償墊付的救助基金。賠償義務人未根據侵權責任全額償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交警部門應依法暫時保管有賠償責任的肇事車輛。
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員5人以上、或傷亡人員達5人以上等社會影響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時,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報告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省級救助基金管理保險機構應按照相關規定完成救助基金墊付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應監督醫療機構及時搶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申請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各醫療機構在收治道路交通事故傷員時,應啟動綠色通道,先行搶救傷員,搶救結束后,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依據,申請救助基金墊付。
7.2應急救援資金
根據現場情況調動和使用“動中通”衛星通信指揮車、無人機、直升機開展的應急救援費用,由現場指揮部與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協商,按照分級負擔原則予以保障。
7.3司法救助
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力訴訟或者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和幫扶。
8應急保障
8.1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在分級負擔的基礎上,應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演練、宣傳培訓等工作相應納入應急經費予以保障。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征用的各種社會車輛、個人資產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8.2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物資裝備保障制度,加強各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縣鄉(鎮)兩級倉儲資源。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整合應急資源,加強搶險救援工程、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確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調撥使用,滿足應急工作需求。
8.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加強應急避險設施建設,規范和保障隧道內配套設施的正常使用。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作為危險化學品暫存和卸載備選點,消除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臨時存放困難和隱患。
8.4數據共享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應急聯絡人制度,及時更新手機、辦公、應急電話號碼,確保部門間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應急管理類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切實保障應急工作需要。
9附則
9.1預案管理
各鄉(鎮)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對預案的可操作性進行檢驗和評估,并根據預案管理規定和實際情況變化,適時組織預案修訂。
9.2說明
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3本預案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9.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實行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愛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愛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削減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馬上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支配和行車安全管理,詳細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修理、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幫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供應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根據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馬上停車,快速報警并愛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快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幫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簡單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懇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削減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協作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幫助司機快速報警,準時報告上級,并樂觀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解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馬上開啟危急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阻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急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快速報警。僅造成稍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領實清晰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馬上停車,愛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馬上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快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⑴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掌握時,應快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愛護,把車輛損失削減到最低程度。
⑴事故現場要做好愛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馬上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狀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狀況。當事人應當照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狀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依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狀況,打算實行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⑴稍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依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看法,妥當處理好各項事宜。視詳細情節可派員前往幫助調查處理。
⑴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馬上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需協作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馬上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⑴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準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依據交警的`指揮,要準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討論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準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托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準時恢復車輛;準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需準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幫助交管部門并參加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當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看法。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看法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養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力量。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揚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修理、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定期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盲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我鎮轄區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為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1.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可撥打君塘派出所電話或向鎮政府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向縣醫院或鎮中心衛生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
2.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居)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干部報告。
3.鎮黨政辦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鎮長和現場總指揮的指示,綜合分析匯總后在最短時間內按規定將有關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康楊同志擔任,副總指揮由鎮分管領導王小華同志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社區)及鎮道安辦、綜治中心、派出所、衛生院、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村(社區)、部門加大對事故盲點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力量,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道路安全領導擔任,成員由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氣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道安辦、衛生院組成,組長由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道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社區)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社區)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中心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鎮政府應第一時間報告公安部門,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責任,由鎮分管領導任組長,綜治辦中心、司法所協助。
6.善后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和輿情引導工作。
五、預案啟動
1.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2.緊急情況發生后,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3.啟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1.鎮指揮部現場總指揮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現場總指揮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2.派出所、鎮安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社會治安穩定。
3.鎮中心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4.各有關村(社區)、部門(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5.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縣交警大隊請求協助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縣級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范,并為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1.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在最大限度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情況下,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鎮道安辦要嚴格監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同時積極協調縣交運局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派出所、道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社區)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群眾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并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點。鎮派出所、道安辦要認真、詳細排查我鎮轄區交通道路事故盲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盲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有關村(社區)、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5.沿線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社區)、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鎮道安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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