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專賣店員工守則實用(2篇)
服裝專賣店員工守則1
1、店內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2、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準不正常上下班),遲到、早退五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內扣20元,超過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超過2次嚴重者開除。
3、員工不得隨便請假,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允許與員工換班,如本店需要加班,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
4、上班時應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煙及一切有損店鋪形象的行為。不得無故串崗擅自離崗,不得睡覺或看報紙,不得吃零食。有顧客在場不得在賣場聊天,違者罰款10元。
5、上班期間不得接聽私人電話聊天,不得用手機玩QQ游戲,不可坐在沙發上、柜臺上或貨架上,手機應調為靜音或振動,切記手抱著雙臂或手插在口袋里接待顧客,違者罰款10元。
6、上班時可化淡妝,不許濃裝艷抹,不得穿拖鞋,違者罰款5元。
7、店內任何員工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應面帶微笑,熱情服務,不得與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吵和辱罵顧客,違者罰款50元。
8、員工每天應保持店內整潔,地面隨時保持干凈,無紙屑、無污漬,貨架上、玻璃上無灰塵、無膠帶痕、無死角,每月進行一次大掃除。
9、在銷售過程中,導購應主動服務,不得相互推托,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服務,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做到以客為先,違者罰款5元。
10、員工之間應有團隊意識,要把每個人當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同苦同樂,風雨同行,尊重或幫助店內每個員工。
11、每天店長和店員要對店鋪進行形式分析,查出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工作心得及月總結。店長應協助店員經常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在導購員工資中平均扣除,每月盤一次底。
12、陳列:賣場貨品保持干凈整齊,熨燙平整、無褶皺。同一貨架的衣鉤方向保持一致。正面點掛要突出搶眼,里外搭配協調美觀,貨品尺碼盡量為小碼,對于已售出的商品,應及時出樣,避免有漏版現象。出樣衣物的吊牌需放置在衣物內,并經常檢查扣子拉鏈是否系上。
13、辭職:員工就提前一個月,店長應提前40天向負責人提出申請,并且春節前后各一個月內不得辭職(以上違反者半月工資不得退發)。
14、店長發現員工有違規行為,不予及時糾正和不進行記錄的',則與員工共同承擔,相同處罰,超過3次,撤銷店長職務。店員必須服從店長和管理及安排。
15、店長職責:
(1)督導員工積極性,維護店鋪正常運作。
(2)帶動貨場營業氣氛,貨場速度、貨場音樂、貨場燈光及員工的精神狀態。每日報表填寫完整,數量、金額、庫存準確無誤,進退貨單及時上賬,保持帳貨相符。
(3)率領員工積極完成店鋪下達的銷售指標和其它各項任務。綜合評估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作好每日評估。對下屬員工應做到嚴格要求及公平管理,不可帶有私有感情管理方式,熟悉店鋪有各規章制度,專賣店服務規范,督導員工努力學習,提高員工工作能力,服務水平及業務知識。
服裝專賣店員工守則2
一、 開店三步驟
(一) 開店第一步 基本準備
1. 開燈、開電腦。注意門口射燈或門廊燈等晚上才開啟的燈白天不得開啟。
2. 簽到。電腦設備開啟后第一時間要簽到,開門負責人為最后簽到者,凡在負責人簽到時間之后簽到
的,均屬遲到。
3. 開店負責人查看當天當值員工情況是否屬實,并及時予以糾正。
4. 精神狀態調整。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收拾心情,不允許無精打采,或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崗位。
5. 儀容儀表整理。
1) 上班不得濃妝艷抹或頭發凌亂,注意個人形象,不在店內穿著居家拖鞋。
2) 夏天保持身體干爽,衣服干凈、整潔,注意不要發出異味、汗味或體味。
3) 不得留過長指甲,每天檢查指甲是否有破損,以防勾破衣服。
6. 衛生檢查。檢查地面、桌面、衣架、服裝道具、洗手間的衛生情況,發現臟污馬上處理,擦桌子,掃塵。
7. 工作用品的`檢查。檢查每天工作的必備用品,如膠袋、銷售小票、日報表等是否充足。
(二) 開店第二步 店長或店務長組織早會,明確目標。
1. 首先店長要以身作則,精神奕奕、笑臉迎人,除監督所有店員做好以上工作外,自身更須要保持良
好情緒和精神面貌面對與感染員工。嚴禁帶著個人情緒和臉色面對員工,影響他人心情和情緒。
2. 檢查以上基本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并作出指導和要求。
3. 根據當月目標、月度計劃和業績統計表的銷售情況,檢討問題,然后對所有店員進行激勵、指導與
安排。
(三) 開店第三步 商品檢查與陳列
1. 檢查所有商品的完好、整潔情況,發現線頭馬上處理;發現衣服皺褶馬上熨燙平整;發現污漬和破
損馬上處理或收起,并按照“商品管理辦法”處理。
2. 檢查陳列情況,商品擺設和懸掛是否間隔、顏色、分類明確,整齊有序;模特著裝是否整齊且搭配,模特必須3天換一次。
3. 檢查其它設備、工具、道具的完好,確保不會損壞到商品與使用的方便。
4. 查看上日銷售日報表或訂單,對之前關于客戶未跟進、未處理的事宜或問題進行了解與跟進。
二、 營業守則
1. 營業中不得隨便外出,除《出勤制度》規定的正常情況外出外,均不得隨便外出。
2. 銷售過程
1) 無時無刻服務至上、以客為尊,耐心對待每位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
2) 不得過分夸大商品的價值,或完全歪曲商品本身性質,錯誤引導顧客購買。
3) 不斷學習商品知識,與銷售話術,有問題積極提出,不斷提升自身專業水平促進銷售與成交率。
4) 用心地了解顧客的需求,為每位顧客做好服務、引導與介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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