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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1
1、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機械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實施細則,負責檢查執行情況,加強對機械管理工作的領導。
2、制定機械管理的計劃、目標、措施等,并由領導組織實施。
3、負責對本項目機械管理和維修機構、體制的設置,合理配備有關人員。
4、負責機械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貫徹安全監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機構事故的分析處理。
5、負責組織機械管理人員的`技術、業備培訓,不斷提高機械管理人員的素質。
6、組織機械設備的定期綜合檢查,定期向上級匯報機械管理工作情況,提出改進方案和建議。
7、組織機械設備經濟承包和租賃制,推行機械經濟核算,保證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8、協助租賃單位對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使用、維修的管理,對租賃機械設備做使用前初驗認可。
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2
一、機械設備維護與保養
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制動輪的問題,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至1.0毫米之間。在磨擦面上,不應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須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減速箱、變速箱、外嚙合齒輪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
3、要注意檢查和部鋼絲繩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更新。鋼絲繩的維護、保養應嚴格按(GB5144—85)規定;
4、凡開式齒輪傳動必須有防護罩,行走開式齒輪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經常檢查軌道的.清潔,使砂粒、泥土等不致進入齒輪,而損壞齒輪;
5、經常檢查各部連接情況,如有松動,應預擰緊。塔身連接螺栓應在塔身受壓時檢查松緊度(可采用旋轉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壓狀態)。所有連接銷軸者必須有開口銷,并需張開;
6、經常檢查各機構動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現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7、安裝、拆卸和調整回轉機構時,要注意保證回轉機構行星減速器的中心線與齒輪的中心線平行,其嚙合面不小于70%,嚙合間隙要合適。
二、液壓爬升系統的維護和保養
1、使用液壓油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和更換,并清洗油箱內部;
2、溢流閥的壓力調整后,不得隨意變動,每次進行爬升之前,應用油壓表檢查其壓力是否正常;
3、應經常檢查各部分管接頭是否堅固嚴密,不準有漏油現象;
4、濾油器要經常檢查有無堵塞,檢查安全閥在使用后調整值是否變動;
5、油泵、油缸和控制閥如發現滲漏應及時檢修;
6、安裝和大修后初次起動油泵時,應先檢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轉動方向是否正確。吸油管路是否漏氣,然后用手試轉,最后在規定轉速內起動和試動轉;
7、在冬季起動時,要開開停停往復數次,待油溫上升和控制閥動作靈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屬結構的維護與保養
1、在運輸中應盡量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
2、在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以防銹蝕;
3、經常檢查結構連接螺栓,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變形和松動等情況;
四、電氣系統的維護與保養
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是否有無損傷,要及時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
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3、各部分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調整電刷壓力,使其接觸面積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閉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6、每年搖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于4歐姆。
五、塔機維修時間的規定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
2、塔機工作1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小修;
3、塔機工作4000小時后,對機構、電氣系統進行中修;
4、塔機工作8000小時后,對機械、電氣系統進行大修。
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3
一、每天檢查:
1、檢查外籠門上的安全開關:打開外籠門,吊籠應不能啟動;
2、檢查上、下限位開關、減速限位開關、極限開關及其碰鐵可靠、有效;
3、逐一進行下列開關的安全試驗,每次試驗吊籠均不能起動;
(1)打開吊籠單開門;
(2)打開吊籠雙開門;
(3)打開吊籠活板門;
(4)觸動斷繩保護開關;
(5)按下急停按鈕。
4、檢查吊籠及對重通道應無障礙物;
5、檢查齒輪與齒條的嚙合間隙,保證間隙0.2~0.5;
6、檢查籠頂電控箱及籠內頂部的電阻的散熱風扇是否轉動,電阻是否異常發熱;
7、檢查變頻器是否有異常發熱;
8、檢查變頻器電流是否超出額定值。
二、每周檢查:
1、檢查傳動底板螺栓緊固情況;
2、檢查各潤滑部分,應潤滑良好。檢查減速機潤滑油,如有漏油或油液不足等情況,應補充潤滑油;
3、檢查小齒輪、導輪及滾輪、所有的'附墻架連接,所有標準節的連接螺栓以齒條的緊固螺栓連接應牢固;
4、檢查電纜托架及電纜保護架應無螺栓松動或位置移動;
5、檢查天輪轉動靈活,無異常聲音,連接部位緊固;
6、檢查對重導向輪應轉動靈活,對重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等情況,繩端連接是否牢固。
7、檢查電機及減速機有無異常發熱及噪聲。
三、季檢:
1、檢查滾軸,各個滑軸及導向軸的軸承,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及更換;
2、檢查滾軸的磨損情況,調整滾輪與立管的間隙為0.5,先松開螺母,再轉動偏心軸校準后緊固;
3、檢果電動機和電路的絕緣的電阻及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金屬結構的接地電阻;
4、做墜落試驗,檢查限速器的可靠性;
5、用塞尺檢查制動盤或制動塊磨損;
6、檢查變頻器外部端子,單元的螺釘,接插件是否松動;
7、檢查散熱電阻是否有灰塵堆積,用4~6/2壓力的干燥空氣吹掉;
8、檢查變頻器印刷基板是否有導電灰塵及油膩吸附,用4~6/2壓力的干燥空氣吹掉;
9、檢查各冷卻風扇,是否有異常聲音及振動,進行時間累計是否超過2萬小時;
10、檢查變頻器工率元件是否有灰塵吸附,用4~6/2的干燥空氣吹掉。
五、年檢:
1、檢查電纜隨線,如有破損或老化應立即進行修理和更換;
2、檢查減速機與電機間連軸器的橡膠塊是否老化、破損;
3、檢查對重鋼絲繩有無斷絲、變形等情況,繩端連接是否牢固;
4、全面檢查各零部件進行保養及更換;
5、檢查變頻器的濾波電介電容是否有異常,如變色、異臭等。
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各項機械設備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負責檢查本項目施工中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2、協助分管經理編制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方案、規章制度。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復審工作,對違反機械操作規程的作業人員提出處理竟見。
4、嚴格執行公司的'機械設備修理、保養、檢查制度,掌握現場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及保養計劃的執行情況,并積極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
5、定期對現場機械設備實行安全運行檢查,切實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6、負責參與現場中小型機械的入場、安裝、檢測、驗收工作,并做詳細的文字記載。
7、監督檢查機械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落實安全交底、安全檢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各項原始記錄。
8、積極協助處理現場機械事故,組織落實“三不放過”的措施。
起重機械維護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鳳臺淮河公路二橋建設工程項目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特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373號令);
(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搶險目標
1、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2、快速疏散人員。
四、工作原則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以及項目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體系力求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五、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一)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制定。
建筑起重機械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二)工地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以確定應急區域和范圍。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二、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一)組長職責:
1、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操作控制;
2、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和救助;
4、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出安排;
5、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6、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二)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1、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3、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4、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三)通訊聯絡組職責:
1、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四)技術支持組職責
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2、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五)消防保衛組職責
1、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序。
2、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4、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六)搶險搶修組職責
1、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2、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3、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4、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七)醫療救治組
1、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八)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2、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第三章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一)起重機械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部應當按照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處、當地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最遲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直接報告上一級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
(二)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三)事故報告流程(詳附表2)二、分級響應程序
(一)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當立即啟動本項目部應急預案開展自救。
(二)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應迅速逐級上報,請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向當地政府管理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三、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二)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三)探測現場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的建筑起重機械的結構、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類型和特性,制定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四)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五)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六)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四、現場緊急處置與指揮
首先領導小組的組長或副組長蔣新聞,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壓電線,需查明觸電危險區域;如:建筑起重機械坍塌,需查明其構件部分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查明情況后立即組織實施救援行動:
通訊聯絡組負責人陳江艷,按職責規定負責上報事故情況,聯系“119”“120”搶救傷者等事宜。
技術支持組、搶險搶修組負責人徐忠偉,按職責規定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等危險的情況下,將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消防保衛組負責人蘭開良、薩龍泉,按職責規定負責安排人員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管理施工現場的大門,查驗進入施工現場人員的有效證件,對外來的相關人員注意禮貌用語。迅速查清事故現場目擊者和事故責任人。
醫療救護組負責人夏建明,
按職責規定負責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如情況特殊,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安排項目部的車輛將重度受害者盡快送到醫院。
后勤保障組負責人錢勇,按職責規定負責保障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五、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
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市政府有關規定參加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和現場取證,進行事故分析。
六、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現場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請公司和有關政府部門同意后,宣布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一)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四)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五)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第四章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一)發生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后,必須由有質監部門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安裝。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使用單位應當予以報廢。
(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中,涉及到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建筑主管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三)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后,項目部應當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二、事故調查報告
項目部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工作組和公司的事故調查工作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問詢筆錄、提供相關資料等工作,協助完成事故調查報告。
三、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項目部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應急救援的資源、物資、裝備、信息保障。
資源、物資、裝備、信息保障表(詳見附表1)二、資金保障
項目部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三、監督檢查
項目部應當依照《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每年對制定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并將演練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第六章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項目部每兩年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特大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二、獎勵與責任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項目部應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員進行獎懲:
(一)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安全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提出申請報公司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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