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交通事故心得體會
我們心里有一些收獲后,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那么心得體會怎么寫才能感染讀者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
通過觀看此視頻,讓我進一步地認識到危險就在我們身邊,而且是時時刻刻地伴隨著我們。在今后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要處處小心,提高警惕。
首先,在日常工作中,要遠離叉車作業區域。嚴禁在叉車的盲區內穿越、活動。在指揮叉車作業時,要站在安全區域,以防貨物的傾覆、滑倒。
其次,在廠區道路行走的時候,要時刻注意身邊車輛的經過,及時躲避廠內車輛。嚴禁在行走的.時候看手機、聊天。
在車間、路口的地方,我們一定要做到停5秒,保安全。在車間門口的死角盲區是最危險的。我們應該要觀察確認好安全后再通過。
最后,要教育好叉車司機。做好叉車的每日點檢和定期的保養工作。嚴禁叉車帶病上路,導致車輛失控的情況發生。同時要提高叉車司機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2
平安,人生最基本的企望,人生最美好的祝福。
然而,在我們的生活中,令人遺憾地還有許多意想不到的事故……由于我們的年幼,缺乏生活知識,缺乏社會經驗,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各種意外事故就容易發生在我們身上,盡管今天我們還不能對每一個人或每一件事的發展過程中,是否會發生事故或災禍做出精確預測或推斷,但是,只要我們有了一份警覺,懂得一些知識和規律,掌握一些避難和應急的方法,做到“超前防范“和”臨危能應“,我們就會把天災和人禍可能造成的傷害及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就能在災禍發生時獲得最大的生存機會。
在我國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今天,我市城市交通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城鄉道路交通網絡進一步完善,逐步形成地面、地下、立交相結合的立體化城市道路交通體系。不僅方便了人們出行,也使我們美麗的家園盡顯出現代化大都市的風采。
但與此同時,天津這個千萬人口的大城市,機動車擁有量已超過90萬輛,自行車超過780萬輛,使我市道路交通已處于較為飽含的狀態。時有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重大傷亡事故,不斷為我們敲響警鐘。
翻開交通事故檔案,中小學生占了相當的比例。在事故的瞬間,家庭失去了孩子,校園失去了學生,每一起不幸的慘案都讓人們痛楚難當。
所以,我們要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顆威力十足的炸藥,一時大意,這顆埋伏在我們生活中的炸藥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
我們家附近有一個小女孩,她的爸爸就是因為一次交通事故而離開了她。小女孩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和爸爸媽媽一起生活得很開心。每天早晨起來,媽媽都會給她和爸爸做上一頓美味的早餐,一家人很溫馨。吃完早餐,爸爸騎車送她去上學。一路上,父女倆總是有說有笑。放學后,不管風雨多大,小女孩總是看見爸爸耐心地在等待著。回家的路上,小女孩總是開開心心地向爸爸訴說學校一天所發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像平常一樣到學校去接小女孩。然而,一輛迎面而來的大卡車由于違規行駛,把小女孩的爸爸撞倒在地,爸爸當場就死去了。一剎那間,死神就奪走了他的生命,他多么希望自己還活著,他多么希望陪在小女孩身邊,他多么希望能夠看著女兒長大……小女孩并不知道自己的父親已經去世了,她還是像平常一樣在學校門口等她的爸爸來接,等了好久,還是沒人來接她,小女孩心里想:為什么到這時候爸爸還沒來接呢?是不是出事了?還是家里有什么事?小女孩心里很著急。當小女孩得知自己的爸爸已經死去,她似乎傻了,她撲在爸爸的尸體上不斷哀求:“爸爸快醒醒!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她多么希望這場交通事故沒有發生,多么渴望爸爸能夠醒來,象平常一樣用自行車載著她上下學啊!
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一剎那間,就奪走了人的生命。現在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馬路越來越擁擠,同時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奪走,有多少個家庭被破壞,有多少人要失去親人了。如果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交通規則,每個人都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慘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3
通過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學習,讓我深刻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幕幕的慘劇,無數條生命的逝去。違規駕駛的代價,無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帶來的悲歡離合。更多的是讓我深深地體會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交通事故的頻繁,直接帶來生命的安全、財產的損失。交通事故是人們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發生的,為什么交通事故就這么頻繁發生呢?這與違規駕駛分不開的。如: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等。這些都是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視交通安全法規,所帶來的.后果是不言而議的,雖然交通帶來很多方便,但也給我們帶來生命的危險。在生與死的關頭,生存的欲望迫使人們在生命線駐扎。
只要謹慎、小心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強行會車等嚴重交通違規行為。
只要我們做到 “安全” 這兩個字,我們的生命就會強大起來。 人人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走文明路,騎、乘文明車,做文明人
我相信我們的明天會更美好。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4
“生命”,一個多么鮮活的詞語;“安全”,一個多么古老的話題;
“幸福”一個多么美妙的境界。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為天;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構筑了我們美好的家園,成為連接親朋好友的紐帶。通過觀看《事故案例教育片》活動,我再一次深刻的體會到:在安全問題上,來不得半點麻痹和僥幸,在安全問題上,我們必須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須要警于思,合于規、慎于行;
必須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人人講安全,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
必須要筑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
也許不少人會認為,安全只是指身體的安全甚至是肢體的健壯和不受傷害;
認為只要自己的肢體健全、行動自如那就叫安全。我認為,這決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個具有健全的體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強,糊里糊涂攀兄弟、結姐妹,既有拉幫結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
如果他不明不白逞義氣、惹事端,不但喜好隨波逐流,而且希望出點亂子;
這表現出來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問題。無論是人身安全還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為安全,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結果的殘酷性觀看事故案例心得體會觀看事故案例心得體會。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體育活動意外傷害事故,課間游戲追逐打鬧偶發事故,輕者可以傷及體格,重者能夠危及生命,它們造成的后果是殘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殘缺、行為方式的越軌比體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詩中寫道:“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確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著的軀體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殘缺的產物嗎?這種“產物”充其量只能是沒完沒了地吸取消化父母親血汗的機器,只能成為社會發展長河中的廢物,甚至成為危害社會發展的危險物。
我們都生活在一個由親情、道德、責任、義務等等所交織的密切的關系當中。因此,個人就不僅只是個人。每一個人的現在都與未來相連,每一個人的自身都與家庭相連,每一個人的榮辱都與整體相連。為了個人的成長,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這榮辱相伴的整體,讓我們共同筑起思想、行為和生命的安全長城,做個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
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5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交通工具已經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隨著交通工具的普及,交通事故也成為了不可避免的問題。我深感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無助的感受,同時也感受到在事故中逝去生命的無法挽回。
我親身經歷了這樣一次交通事故。那是一次深夜,我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輛失控的.汽車撞倒。雖然我僥幸生還,但這次事故讓我深刻地認識到交通事故的嚴重性。在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時刻,我感到無比的無助和恐懼,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和珍貴。
從那以后,我開始更加關注交通安全。我了解到許多交通事故的原因,如酒駕、疲勞駕駛、違反交通規則等。我深感每個人在道路交通中的責任和義務。我開始更加重視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識。
回顧那次事故,我深感自己的幸運。我意識到,道路交通中的每一個行為都可能影響生命的安全。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我明白了,每一次駕駛和行走都應該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這次事故讓我深刻地認識到生命的脆弱和珍貴。我明白了,在道路交通中,每一個行為都可能影響到生命的安危。我希望通過我的經歷,能夠讓更多的人認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6
為期不多的安全培訓即將結束,作為公司的一員,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對自我的職責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這是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也是長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總結,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并且要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上升到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抓安全就是抓發展,抓安全就是抓穩定,抓安全就是保護生產力的道理,并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經營、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在正常生產組織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預防工作必須要經常化,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做好安全事故的隱患排查工作,進取鼓勵職工幫忙查找、發現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檢查是落實職責、規范管理行為、發現事故隱患、促進隱患整改和減少“三違”的有效手段,經過制度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進取有效地消除生產現場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加強宣傳培訓教育,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培訓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杜絕“三違”的有效途徑,以三級安全教育為基礎,從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識等方面入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有效的減少,甚至杜絕事故的發生。
其次,我們還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查處并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相結合,確保各項工作能順利進行;二是宣傳教育要到位,經過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在火災事故發生時的施救和自救本事;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據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結合分廠實際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嚴格抓落實,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項工作能正常有序開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備要到位,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對到期的器材及時換藥,以備發生事故時能及時啟動,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供給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業的永恒課題,“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生產事關企業的穩定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僅有把各項工作長抓不懈,消除隱患以防為主,才能堅持安全生產良好局面的長期穩定。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7
透過這次學習,讓我們深刻體會到安全職責的重要性,每次事故的發生,都會對社會造成重大的影響,更重要的是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甚至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在這個社會高度發展的時代,在我們加大力度呼吁安全生產的這天,安全已是企業發展的主題,更是企業發展之根本,企業發展之命脈,沒有安全就談不上企業的穩定、發展,沒有安全就談不上職工的幸福生活。然而由于個別人不注意安全,不講安全,不懂安全,思想意識淡薄,把我們的操作規程、安全規程作為條條框框來擺設,使安全生產這句話在我們這兒成為一句空話,成為天方夜譚。一齊安全事故的發生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損失是慘重的,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損失更是無法估量的,它是一切無法彌補的災難,也就在這個噩夢般的日子里,一幕又一幕,催人淚下的情景,一個又一個慘痛的教訓,讓我們永遠無法忘懷。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安全工作作為重中之重,我們就應從零開始,從零發展,以足夠的信心去迎接它,去戰勝它,并且用心參加安全教育的培訓和學習,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努力杜絕三違操作,遠離安全事故,讓安全生產成為我們的一個習慣,讓我們的行為變得更安全。
生命誠可貴,安全職責大。安全工作每一天都是一個新的開始,都是一個新的起點,為了社會的發展,為了個人的安全,為了家庭的幸福,讓我們從個人做起,從小事做起,把安全工作作為每一天的頭等大事來抓,認真做到“從零開始,從零發展”,
讓安全時刻伴隨著企業興旺,家庭穩定,社會發展和進步,作為我們言行中永遠堅持的理念。
駕駛員交通事故心得體會四
通過觀看交通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誰能夠承載的起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為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去年以來,中國先后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后,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闖紅燈、搶黃燈、操作不當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幸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8
(一)我國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承擔主體的立法現狀
關于車主在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責任,存在太多的爭論。《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此條確立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我國的侵權行為法中的適用。按照目前的通說,機動車屬于高速運輸工具,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害,無疑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
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終止施行,車主的墊付義務失去依據,這是否意味著車主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無須再承擔任何責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主責任未作出明確的規定,并不是忽略了這個問題,而是因為確定承擔責任的主體較為復雜,在實踐中需要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規定,故而采用了“機動車一方”這樣一個比較寬泛的用語。顯然,“機動車一方”包括駕駛員和車主,甚至包括乘車人員(譬如車上人員與駕駛員爭吵、車上人員發生打架致駕駛員未能專心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也未排除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交由法官在個案中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再結合案件事實確定,以免產生因特別法作出硬性規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適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只解決了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責任分配,對于機動車一方內部及單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下的責任承擔,則須根據民事法律和具體案情認定。侵權行為法的基本原則是自己責任原則,即每個人只應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侵權行為人要能夠轉移責任,或者他人必須替侵權行為人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均須有法律的規定。針對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與車主的責任承擔,駕駛員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權行為人,如果沒有其轉移責任的法律規定,自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對于車主是否須為駕駛員的行為承擔責任,則須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審查車主對交通事故發生是否有過錯以及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的關系,確定其相應的責任,簡單的一概令車主承擔共同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
1、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基礎
我們知道,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歷史淵源來說,無過錯責任之所以產生,是因為:19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導致工業災害頻生、交通事故驟增、公害嚴重損害人們的生命健康以及產品缺陷經常導致消費者的嚴重損害。而且在現代工業事故中,基于工人過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試圖尋找一種較之傳統過錯責任原則更為嚴格的法律對策對受害人提供保護和救濟。于是在實行過錯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之后,進一步產生了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是從整個社會利益之均衡、不同社會群體力量之對比,以及尋求補償以息事寧人的角度來體現民法的公平原則的,它反映了高度現代化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公平正義觀,也帶有社會法學的某種痕跡。無過錯責任對于個別案件的適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體現的'是整體的公平和正義。無過錯責任其實就是一種危險責任,即因所從事的作業活動具有高度的危險而產生的責任。
2、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法理基礎
從危險責任的法理來說,侵權行為法中之所以產生危險責任這一歸責原則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風險開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造成損害的危險,因此作為危險源的開啟者,當然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風險控制與分散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對于這些活動或物品的性質具有最為真切的認識,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險的現實化,因此作為危險的控制者,其應當承擔責任。而且通過法定的強制責任保險以及商業保險,這些人完全有能力將風險加以分散;
其三,報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從這一活動中獲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擔風險的原則,其應當承擔責任。具體到交通事故中,一個人購買了一輛車,他就能夠支配該車的運行,并從該車的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可以多種形式體現,用于生產經營、出租可獲取經濟利益,自用則獲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擁有車輛的同時也為社會增添了一個合法的危險物,給社會帶來潛在的危險,因此,作為車輛的保有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危險責任。
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可知,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負擔以法定義務為依據,是一種“危險責任”,其責任主體應包括機動車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車的所有人(車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況下,車主對其車輛握有支配權,運營的利益歸屬也歸車主;其次是車輛使用人,車輛使用人如果從駕駛車輛這一高度危險的活動中獲得了便利或者運營利益,也應當成為承擔危險責任的主體。作為雇員的機動車駕駛員,其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獲得的只是謀生的工資,沒有獲得高風險作業下的高利益,雖車輛的具體操作是自己掌握,但運行支配受車主的控制,運行利益歸屬車主,因此,法律規定雇員的責任由雇主承擔。
(三)我國司法實踐對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
我國司法實踐對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明確采取了運行支配說與運行利益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答復“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法理基礎在于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愿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運行支配權和運營利益,因而不承擔責任,該答復未排除車輛在正常運營下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則認為:“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該復函基本上反向明確了車主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要承擔責任,只是要確定誰是真正車主。負責起草該批復的楊永清法官對該批復的解讀為:“根據危險責任思想和報償責任理論來確定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具體操作就是通過‘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兩項標準加以把握。所謂運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領機動車之運行的地位。而所謂運行利益,一般認為是指因機動車運行而生的利益。換言之,某人是否屬于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要從其是否對該機動車的運行于事實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從機動車的運行中獲得了利益兩個方面加以判明。進一步說,某人是否是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以該人與機動車之間是否有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的關聯性加以確定。”
(四)、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和理論,按照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說,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范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系,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對于上述分類中的自己責任、雇主責任、連帶責任和不承擔責任,已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應沒有爭議。司法實踐存在較大爭議的是出租車輛與出借車輛兩種情形下的責任承擔。
(五)正確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車輛出租與純友情的車輛出借,合理劃分車主責任承擔。
確定車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損害中應承擔何種責任及數額,應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車輛行為與不具有營利目的的純粹的友情借用車輛行為。
1、以營利為目的車輛出租的車主責任
車輛所有人將其車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經營,顯然屬于從事高度危險作業,具有典型的運營經濟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將車輛出租給租用人后,就喪失了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讓其承擔責任似有不公,其實不然。車輛的所有人對出租車輛負有維修保養,確保車輛保持適于運營的良好狀態的義務;對租用人負有謹慎審查,確保將車輛出租給駕駛技術熟練的駕駛員,以盡可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的義務。而實際上,車輛出租人為追求營利目的,對車輛租用人的審查僅限于表面形式審查,只審查有無駕駛證,對租用人的駕駛技術熟練程度無法審查,更無法對出租車輛的轉借轉租進行控制,無疑大大增加了汽車這種合法的危險物對社會可能造成損害的風險。車輛所有人失去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營利目的的主觀故意行為,與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愿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車輛出租人對因追求營利目的而主動放棄約定時間內車輛支配權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潛在危險應承擔無過錯的危險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盜車輛案批復及連環購車案復函兩案中的亦反向確定了車主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于出租車輛的車主應承擔責任的限額,一概讓車主承擔連帶責任是不合理的,這樣會扼殺了整個租車行業的發展,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但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這會造成出租車輛的車主只享受從事汽車營運這種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利潤,而不需承擔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風險,助長唯利是圖,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業事故發生的投入,加大整個社會的交通公共安全隱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讓出租車輛的車主承擔無過錯責任,也并不是要將車主置于清家蕩產的地步,而是為了促進出租車輛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為彌補或減輕車輛運營高危作業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的風險,同時也降低和分散車主經營車輛出租的風險,車主可通過積極、主動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來降低和化解車輛運營風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人的損害,可通過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獲得賠償,對于本車上人員所造成的損害,可通過投保車上人員險來獲得賠償,亦即從事車輛出租運營的車主,由于其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加大,比純粹個人使用的私家車主應當負有更多的投保義務,除投保交強險外,還應當投保適當金額的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以增強自己的償還能力,負起與通過高度危險作業獲取運營利益相對稱的社會義務。此種加重的義務雖然法律尚未作出規定,但法院可以通過個案的判決逐步引導確立某些社會關系的建立所應遵循的公平的行業規則,分散不確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給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或難以彌補的損失的風險,而車輛出租人為承擔此投保義務增加的費用則可通過整個車輛出租行業的普遍適當增加租車費用轉嫁給車輛承租人,其實質仍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對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險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險賠償的,出租車輛的車主仍應當在與交強險、三者險或車上人員險相適應的限額內與使用人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并不得以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而免責,以促使車主在從事車輛出租運營中盡到最大謹慎注意義務,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此亦即法律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無過錯責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車輛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損壞甚至報廢,或許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再讓車主承擔對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無過錯責任有失公允,其實是合理的。因為車主的財產損失與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健康權損害是不可相比的,車輛財產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獲得賠償或向事故責任人索賠,即使在向保險公司或事故責任人索賠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過先前或以后的車輛租賃收入得到補償而修復,但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卻是無法挽回的,即使受傷者通過治療身體得到康復,其所受到的心靈創傷也是難以撫平的。
2、純粹友情行為出借車輛的車主責任
對于純粹因友情行為而借出車輛的車主,由于現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轎車已非高消費產品,已有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漸發展成為日常交通工具的趨勢,親友、同事之間一時之需借用車輛成為可能,但私家車車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礙于情面、維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絕大多數私家車的車主在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時,都會盡到非常謹慎的注意義務,具有不良嗜好或駕駛技術生疏的借用人一般會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相對要低得多,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對車主課以較重的損害賠償義務,無異于禁止友情借用行為,這將導致社會人際關系的冷漠,妨礙同事之間、親友之間關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應當對友情借用車輛行為課以較重的賠償義務。但友情借用行為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畢竟這個合法的危險物是車主的,而且車主保有車輛獲得了生活與工作的便利,不承擔責任與《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精神不符,而且也會導致車主對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險物不能盡到最大的謹慎注意義務。
友情借用車輛情形下車主的賠償責任,應較以營利為目的出租車輛的車主責任要輕得多,除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之外,還應適用公平原則,其性質應為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因車主相對于受害人而言應具有一定的經濟承擔能力。賠償限額在車主已投保交強險和車上人員險的情況下,僅應以保險金承擔賠償責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險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賠的情況下,車主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車上人員險可獲得賠償的一半。
參考文獻:
1、中國法院網《試論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問題》任衛利周瑞生
2、中國法院網《新交法在當前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對策》高海鵬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法律精神解析張新寶
4、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主體之研究(程嘯)
5、論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及其立法應然狀態于敏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9
通過觀看交通事故狀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誰能夠承載的起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為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很多多暖和的家庭支離破裂,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瞬間中沉醉在哀思之中。
去年以來,中國先后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劇烈關注。發生車禍的緣由許很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后,結果卻永久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沉重車禍,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便利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學問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憊駕駛、闖紅燈、搶黃燈、操作不當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珍貴,生命只有一次。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消失,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肯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糊涂的.頭腦把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掌握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憊駕駛、不酒后駕駛,不超載、超速,避開心存幸運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苦痛和圓滿。多一份當心,多一份關懷,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絕望。
遵章守紀,就是敬重生命,敬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妙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0
4月30日下午14:10,我部門領導組織全體員工在東河作業區的住宅處,召開了一次安全經驗分享。會議的內容是吊裝事故安全經驗分享,是十分痛苦的,更是作為一聲驚人的警鐘,敲醒著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視安全的人們。
曾經在新聞中、報紙上、書本里、乃至宣教課堂上看到、聽到過無數起因為藐視安全而喪命的悲劇,這些教訓觸動著我的心靈,并一直在告戒我,要時時刻刻牢記安全。回過頭來想想,我的心中又生出許多的疑問。是怎樣的原因導致這樣的悲劇呢?他為什么會站在吊裝物品旁邊手扶吊裝物品?吊裝重物為什么會突然傾斜?種種的疑問讓我一時間無法想明白?然而,讓我們感覺到了安全的重要性。我們下步應該做的是,以此事例來提醒我們,告戒我們,無論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這個就發生在我身邊的鮮活的`事例更加警醒我們,安全對于我們就是生命,安全對于我們就是幸福。
我們仔細地回顧一下這起事故,如果他當時能夠按照操作規程執行操作,如果他當時不站在吊裝重物旁邊,如果他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如果他能在工作崗位上積累更多的經驗……這些假如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給我們深刻的警醒。一句話,假如我們每一名鉆井工人都能夠樹立安全意識,時時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勝任崗位,堅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企業負責,對家庭負責,更對自己負責,那么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悲劇。這起事故教訓足以讓我們深刻地意識到: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我們年輕的工作者們,特別是在一線的石油工作者們,我們又該怎樣地去做呢?面對安全這個不容忽視又不能回避的答卷,我們又是怎樣填寫、怎樣回答、怎樣對待的呢?
千里長堤,潰之蟻穴!警惕與安全共存,麻痹與事故相連。朋友,當您籌劃著新的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時,你是否想到了安全,當你對他人的提醒與忠告不以為然的時候,您又是否會想到,這一時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誤都將會給您個人帶來痛苦,給家庭蒙上陰影,給國家造成損失。作為年輕的工作者,作為一名管理者,我們不僅要讓自己牢記安全,懂得安全操作,向老師傅們學習并積累經驗,做到以身作則,更應該提醒他人做好安全工作,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讓身邊的每個人都從心中明白失去了安全就等于失去了生命的道理。對于我們一線工作者來說,只有保障了安全,就是幸福的最大最根本的來源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1
最近,我在一場交通事故中深刻地體會到了安全駕駛的重要性。這次事件讓我深感痛心,不僅因為我目睹了事故的發生,更因為我作為駕駛員,需要承擔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責任。在這次事故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以下幾點:
首先,我認識到自己在交通安全方面的不足。在駕駛過程中,我沒有充分考慮到天氣、道路狀況以及其他車輛行駛情況等因素,導致我對道路交通的判斷出現了錯誤。這也讓我深刻地意識到,駕駛員需要具備扎實的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才能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其次,我對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事故發生后,我沒有及時報警,而是選擇了自行處理。但是,這次事故讓我明白,如果遇到交通事故,應該及時報警,讓專業人員來處理,自己應該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通過這次事故,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我意識到,作為駕駛員,我們應該時刻保持冷靜和警惕,認真分析道路交通狀況,合理規劃行車路線,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時,我也意識到,我們應該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技能,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最后,我從這次事故中獲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教訓。我意識到,駕駛員需要具備扎實的駕駛技能和安全意識,同時也需要注重日常的駕駛經驗積累和自我提升。此外,我們也應該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總之,這次交通事故讓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也讓我學會了如何更好地處理交通事故。我相信,通過自身的努力和社會的支持,我們一定能夠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避免類似的交通事故再次發生。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2
今天的心情也因為他們而變的很差,雖然他們是藝人,但是他們更像是我們身邊的朋友一樣,無時無刻想要去關心,了解!
最近車禍的報道接連不斷,真不知道是怎么了?
對于車禍來說,每一次的報道都對人們是一種打擊,因為車禍就是一瞬間的'事情,那么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不把交通事故放在眼里呢?往往最重要的卻是人們最容易忽視的問題!這次的事故對于我們來說也是不小的打擊,他們是那么的優秀,那么的受歡迎,聽到這種消息真的心痛極了!
不過還是一句話,希望他們盡早康復,重新回到他們的舞臺上!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3
交通事故猛于虎,不要以為事故離我們很遙遠,對于掌握一些發生交通事故后的的應對措施及方案,防患于未然還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決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后 “怎么說、怎么做”的問題---即怎樣向交警敘述事故經過、怎樣向保險公司報險索賠、怎樣應對事故處理?
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馬上停車,以免你的停車距離遠而交警判你車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查看傷者的情況,尤其要判斷是否屬于“碰瓷者”,然后向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險。如果此時對方要求你送傷者進醫院的話,那么你得看好情況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車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堅決不能送傷者進醫院,要么等救護車來要么等你的親朋趕到再做處理。
應急預案:準備一個電話卡,上面記錄你個能幫助你及時處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師電話號碼,以備咨詢;另外準備汽車救援公司、保險公司等的電話號碼。
2、交警到了事故現場會進行拍照和處理,此時一定要看準交警如何判定責任,如果是判你全責你一定要據理力爭。不過交警經常會問你:“你有保險就判你全責吧,到時候保險好賠。”記住了千萬不要聽信交警和保險公司的話,一定要堅持該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因為保險而自己全攬上,否則惹了麻煩到后面你吃不了兜著走。
應急預案:在等待出警的這段時間里,一定要想好怎么應對警察和保險勘驗人員;如果你還沒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樣子,呆在路邊想清楚了再說。自己不會想可以咨詢律師。
3、拖車的問題。一般拖車都會到,那么你就要看情況而定了。不過只要給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車,給拖了車很麻煩的,而且花費也大。
4、傷者如果需要住院觀察的話,一定要叮囑負責的醫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況辦;也就是按醫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貴的自費藥我有權告你(現在醫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斷建議你用自費藥)。這樣醫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費藥了。不過在傷者面前醫生如是說的話,你可以說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險法》辦的,該用什么藥你傷者不用問我,你問醫生。醫生說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這樣就把決策權推給了醫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經和醫生說過前面的一段話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樣。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傷勢處理開藥什么的,當然道義上應該你先把錢墊付了,不過要有個度。比如先墊付20xx或更少一些,記得要裝窮。還有如果判定責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話,那就按責任判定來墊付錢。所以前面我說的一定要堅持責任不要自己全攬了,那么傷者用藥和住院就有所顧及了,因為你是有保險賠的,而他沒有。時間長了,費用越大他越虧。如果判了你全責那對方就占了主動,而你卻很被動。
6、在住院期間醫療費用的消耗是相當厲害的,你根據情況適當墊付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要再墊付下去了,就說沒錢。讓對方暫時先墊付。反正到時候保險公司會把我所負責的部分賠的,到時候再給你就是。這樣可以杜絕對方繼續無休止的住院下去,我處理這件事的時候遇到醫院里有的傷者死賴著不出院的,到時候就很麻煩。
7、在其住院期間可以考慮商談是否可以一次賠款了解此事,如果雙方能談妥就最好。寧愿花些錢私了了更好,但必須是要其出院后到交警大隊結案后才能把錢給他。
8、記得醫院的單據要拿在手上,如果對方不肯給,你可以在出院時到交費處再打一份詳細的清單,并且在出院時叮囑醫生出院通知單和傷勢證明必須給你,不能給傷者。因為這兩份東西是只有一份的,結案和到保險公司索賠需要這些單據。
9、交通事故處理雙方協議一般有三次機會談。如果三次都談不成,你可以拿著所有的單據到交警大隊處申請強制結案,那么你就可以拿到兩份證明,此時你也可以到保險公司索賠。
10、事故發生后,記得大家要以和為貴。好好談,對方是傷者肯定在態度上比較蠻橫一些。你記住了,只要對方一住院你就得忍。堅持好好談,但不代表要讓步。只是口頭上好好說,只要他出了院。呵呵,那就好辦了。
11、關于保險公司的賠款項目:
(1) 修車的費用;
(2) 傷者住院的`費用和藥費;(其中有一定的自費部分是無法避免的,所以盡量能不住院就不要給他住,如果實在要住也要想辦法讓對方快點出院,這樣可以減少你自費的那一部分的損失)。
(3) 關于傷者賠償的費用:誤工費---保險公司會根據對方出具的工資單進行賠付;生活補貼---按地區的不同,交警部門有規定,保險公司也是按規定賠付;交通補貼和營養費:---這兩項要看各保險公司而定,一般營養費是按照傷者傷重情況而定的,雖然很多保險公司都沒有這一條,不過如果對方和你協議不成功后上述到法院的話,法院是會判要賠營養費的。
12、另外說說法院方面對于處理這些事故的判定原則,首先法院會根據事故情況考慮勸說雙方庭外和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法院則根據事故性質判定雙方各負的責任和賠款。注意了雖然起訴到法院營養費是有,但是也是要根據你的傷勢的。還有精神損失費一般是沒有,精神損失費是要根據事故是否對對方造成心理損害而判定的,比如:對死了兒子,母親因為這件事而瘋了什么的!那就可能會有精神損失費,不過這還是有官司可打的項目。
13、如果要請律師打官司的話,一般費用是涉案金額的5~20%。當然訴訟費另算,不過誰輸了官司的話,對方的訴訟費也要負責出。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4
1月3號上午xxx駕駛xxx車由銀湖開往鳳凰當行駛至xxx時,車速過快,《估計在60碼左右,剎車拖印23米,違反了車隊的規定:輔道行駛不得超過35碼。沒有及時觀察,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以僥幸的心理駛過有行人亂闖的危險路段,終于車頭與路邊闖出的趕車行人董某相撞造成的傷人事故,《已知傷者3—11節肋骨斷裂,其余傷情還要進一步觀察》經損較大。
運用系統工程觀點方法分析可知,每一次事故發生都取決于一些基本的因素即;人《人的失誤和不安全行為》,物《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管理的漏洞和欠缺》環境《復雜多變的道路環境,氣候等不良環境》四個要素。軌跡交叉論認為在一個環境中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形成過程中一旦發生時間和空間的運動軌跡交叉就會造成事故,可以認為這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的欠缺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我認為1月3號這起事故是由于車隊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加強對竹子林————白石洲事故多發地點的監控管理,沒有對入職不久的新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加強教育和培訓。司機彭香蓉的不安全行為,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識差,存僥幸心理行車,1沒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行車指引《輔道行駛速度不能超過35碼》違章操作,3在經過車輛。行人混雜的危險路段時沒有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如:“一慢,二看,三通過”。沒有提前減速,觀察和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沒有想到萬一有人亂穿馬路怎么辦。由于車速過快,剎車不住終于和慌慌張張急著橫過馬路,而沒有注意有車輛經過的行人董某相撞,造成傷人事故。給傷者帶來痛苦,給公司帶來負面的社會形象和經濟損失,給自己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我們要在這次事故中分析原因,吸取教訓,經驗。確保以后的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首先車隊應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行為環境和工作環境,關心員工生活,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使員工有集體凝聚力,團隊合作精神。實行有效的談話機制,關懷員工,充分觀察和了解每一個員工的素質;思想;安全心理特征;性格特點;行為動態;工作績效。發現員工的長處加以鼓勵,增加員工的工作信心。加強對員工安全知識;文化素質和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培訓和教育。加強對員工不安全行為的`監督管理,主要方法有“心理調適法;激勵措施;紀律措施;組織管理措施;行為抽樣法”等。對這次事故依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車隊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車隊危險路段的路查路控力度。我們司機要把這次事故當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一樣去體會,不要有“別人開車會出事,不關我的事,我開車保證不會出事”的僥幸心理。事故存在偶然性也存在必然性,為了預防事故發生,因此我們要努力學習,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安全素質和技能,端正安全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出車前做好“三檢”工作,防止病車上路,行車中牢記線路的安全行車指引。不違章超車,不開快車,不開賭氣車等不安全行為,時刻保持正確規范操作,減少失誤和不安全的行為。要調整好心態,以平常心對待工作,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以飽滿的精神狀態進入每一天的工作,提高安全意識,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在行車中無論碰到什么緊急情況都有心理準備,關鍵時刻不慌張,規范操作,正確處理突發事件,防止事故發生。我們要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利益,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強烈的安全責任心,做到人人關心安全,時時注意安全,事事想到安全。
我們的行車道路環境,社會環境和氣候環境等因素不是我們個體所能改變的,我們只有適應環境,融于其中才不會和環境發生沖突,才會盡可能減少事故發生。車隊加強安全制度管理,加強對重點路段的路查路控,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安全態度提高,消除司機的不安全行為,建立完善的預防型安全管理體制。我想安全事故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15
最近,一位同事的嫂子因為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罹難。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間籠罩在一片陰霾之中。造成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醉酒駕駛的男子,此人曾因酒駕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了駕照,此次肇事屬于無證醉酒駕駛,駕駛一面包車下道后將騎電動車正常行駛的受害人撞成重傷后逃逸,后被公安部門抓獲,現已進行了刑拘。受害人因傷勢過重加之貽誤治療而死亡。近日,該事故已經公安交警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死者已按農村風俗辦理了喪事。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這樣的事故目前還處于多發的時期,安監部門通報的事故也大多數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但是,從這起交通事故中,我想到了很多。是不是我們的監管體制還有一些不盡完善的地方?我們應采取怎樣的措施,來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發的'勢頭,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讓每一個家庭少受意外傷害呢?
想法一,要進一步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法律懲戒力度。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對交通肇事者的懲罰仍然較輕,不足以讓交通肇事者畏之如虎,不少違法者頂風而上,我行我素,酒后駕駛、肇事逃逸的事情屢禁不止。所謂“亂世用重典”,欲改變交通事故多發的情形必須對違法者下重手打擊,打得他們肉疼、心疼,從而不敢再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推而廣之,則全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或變大焉。
想法二,要進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賠償力度。現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對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受害者的賠償標準還不一致,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低于城鎮戶口。從同等國民待遇和本著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經濟處罰兩點出發,應該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為基數,統一賠償標準,避免出現“同命不同價”的問題。
想法三,要加強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交通事故已成為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第一殺手”,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家庭全國是一個龐大的群體。每一起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都給受害者家庭及其親朋好友帶來不幸。為撫慰這一顆顆受傷的心靈,除了物質方面的賠償外,我們還應該在精神方面對他們進行“療傷”,通過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志愿者隊伍等多種渠道,開展心理咨詢、心理矯治活動,對受害者家庭予以精神撫慰,使他們盡快走出失去親人的陰影,更好地融入社會,讓我們的國家增添一份和諧,人民更加幸福。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相關文章: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04-27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5-23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3-12
(精選)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8-06
【經典】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8-06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范文05-30
汽車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7-30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范文06-25
交通事故心得體會(優選)09-10
(優秀)交通事故心得體會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