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審聯簽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一帳戶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后張榜公布,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并責令退款。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理解村民監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理解群眾的監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xx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范審批手續,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有關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督
經管站匯同鎮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現一齊查處一齊,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定執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除業務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政府和鎮經管站:
1、發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范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督,事后有結算,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后,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干部審核,遞交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后,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范,凡村集體發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投資、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街備案。預算執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街按村規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街具體規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街根據村規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規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票,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街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規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原始發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生的收支業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村級財務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地址:地址: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范票據管理,發生收入業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一監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一由村會計句鎮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管”,由鎮農服中心統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村賬鎮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定,鎮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務,報鎮紀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票必須正規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紀同意報鎮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管干部工資按鎮黨、政府規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放,并報鎮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約部分按節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的稅額票據,發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誰經手,誰承擔”。村級發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紀備案后執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農服中心村賬鎮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行。
四、及時結賬、記賬制度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五、理財及財務公開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做好我鄉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現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委會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鄉三資辦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九龍村村民委員會。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民委員會設置存款日記賬。
2、鄉三資辦設置總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鄉三資辦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村三資辦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鄉三資辦要嚴格財務手續,會計和報賬員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鄉三資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季度必須到鄉三資辦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最遲在下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以前。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財務監督小組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駐村干部簽字。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鄉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鄉三資辦支取,支取小于1000元以內,由村主任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村財務監督小組和駐村組長審核,5000元以上由鄉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財務監督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村級財務監督小組審核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不保留周轉金,所有資金全部上交鄉三資辦管理,村收入現金必須存入村三資賬戶。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鄉三資辦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從鄉三資辦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鄉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鄉三資辦人員、駐村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鄉三資辦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具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縣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鄉三資辦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實行“雙代管”制度
鄉村兩級財務人員,鄉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二、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的規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報鄉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三、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鄉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齊全,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監督委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分工干部、鄉分片聯系的'副鄉級領導審核后,報鄉長審批。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
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
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按時報帳記帳,并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二、如實反映村級經濟情況,定期公布帳目,編報各種會計、統計報表,及時提供張榜公開有關資料。
三、認真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年終搞好決算,遵守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掌握好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四、對村級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歷年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員會印章。
七、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村級代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三)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匯報收支執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村會計工作職責
一、負責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財務制度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對收支憑證的真實性和手續的完整性進行把關,履行好“雙核一批”手續。
二、負責按上級要求認真搞好種糧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基礎資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農業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等政策落實,搞好基礎資料的登記、農民自籌資金的籌集;指導規范村“三大合作”組織發展,協助有關項目建設的手續完善和資金使用監督。
三、負責轉移支付的“三項資金”、“一事一議”、河塘清淤等財政獎補資金、涉農項目的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協助負責本村“三資”管理工作,履行好財務報賬員職責,保管好相關章印,登記好資金撥付臺賬。
四、負責本村各項基礎資料的登記統計,對人口、耕地、水面等情況準確登記統計,并真實反映。
五、負責本村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對當年的上級文件,各類合同,各種報表等,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歸檔保管,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鄉黨委、鄉政府和村黨總支、農業支部、村委會及上級統計、農經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業務工作。
村級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督辦崗
1.將本部所屬工作細分到各經辦人,落實本部門員工責任,全面完成財務部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2、負責本行會計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并督導事后監督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保證會計事后監督工作質量和人員的考核管理。
3、負責指導、管理、監督本行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對賬務不規范,不安要求執行的經辦人員有權給予處罰。
(二)資金管理崗
1、及時了解利率變動情況,了解我行每日頭寸,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配合經理完成資金上存和支取的具體實施。
3、負責本行同業往來、資金運營工作,及時匯報經理,做好同業往來、理財業務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崗
1、圍繞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擬定本行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費用列支等計劃,根據本行財力和發展情況,編制財務預、決算報表。
2、保存我行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同時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種分戶賬、登記賬、報表及憑證等會計資料。
3、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數額,監督有關人員對財產、物資的正確使用,參與對財產物質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嚴守財務機密,積極協助配合其他員工工作。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展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工程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承受群眾的監視。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行情況進展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展審核。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為進一步規范我鎮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定如下,希認真執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按有關規定執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適用規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生的一切收支業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生的'一切業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以下一年度春節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xx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xx年及以前年度發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xx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行為發生,違者視作違規舉債,按第20條規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督情況。
六、審計監督
24、鎮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定公布,接受監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級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村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的管理:
1、各種收入票據一律由村報賬員在鎮財政所領取、使用。任何人不得代領、代開。
2、村集體資金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議”資金;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上級部門拔款和獎勵;財政轉移支付村級的補助資金;各種代收、借款等其他資金;以資代勞;其他收入。凡村集體取得的各項收入都必須先全額繳入“村集體資金代管銀行專戶”內。
二、支出的管理
村級一切開支均應取得全法憑證。杜絕白紙條。凡從企事業單位、商業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購買商品或向有關部門繳款等須持正式發票報銷入賬;無法取得正式發票的,應使用由財政所統一印制的自制憑證。各種付款憑證要注明事由及其數量、單價和金額,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入賬。村級的'日常開支,由財政所根據各村經濟業務的'小,核給每村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季末或年末結賬,據實報銷。額開支須由村會提出申請,編制用款計劃,由鎮分工干部簽字,財政所審核后方可支出。
1、村級財務實行按季報賬。每季末由村報賬員收集合理、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送財政所,經審核后,由資金會計開據現金支票到所在開戶行領取現金。
2、村級招待費提倡實行“零”招待。確需安排就餐的,每人每次可按10元標準補助。
3、嚴格控制村級公務費支出。
4、專項資金(包括從外單位爭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按確定的工程支出,由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工程結束后憑工程決算及稅務發票列支。
5、村組干部工資由鎮財政所統一發放,實行一人一卡,分上、下半年兩次發放。
三、財務審批制度
1、村民員會財務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凡一次性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主任(書記、主任一肩挑的由支村兩另定他人〈下同〉)審批;在500(含500)元以上的須經書記審核后,再由主任審批。
3、所有支出的原始憑證,應當寫明用途,由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經理財小組蓋章后方可入賬。
4、村民員會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通訊、交通、報刊定閱、辦公費、差旅費等實行限額控制。
5、必須堅持財務公開,理財的原則。村級財務要逐步做到年初有計劃,每季公布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布各項財務、債權、債務、專項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對群眾映強烈和村干部發生變動的村,財政所應及時對此進行審計。
6、對違本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收支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運轉,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預算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發對浪費條 例》、《湖南省鄉鎮財政管理條 例》、《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的通知》、《雙峰縣規范鄉鎮經費支出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和“保運轉,保民生,保發展”的底線,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集中支付”的原則。各群眾工作站、站所室(以下簡稱各單位)都屬報帳制單位,按月向財政所辦理經費報帳手續,所有財務收支都必須納入財政監管,實行“統一賬號、統一審核審批程序、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做到陽光操作,民主理財。
第三條 堅持“預算管理、按項目開支”的原則。全鎮所有資金必須納入預算管理,嚴格實施單位項目預算控管。
第四條 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在保障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嚴禁大手大腳,堅決抵制奢侈浪費等現象,確保“三公經費”在上年度基數上節減10%以上。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 成立甘棠鎮財務管理領導小組,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常務)、副書記、人大主席、政協聯工委主任、主管財貿負責人、紀委書記任副組長,財政所長、黨政辦主任等為成員,下設辦公室,由財政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財政所。其職責是:討論研究全年財政收支預算方案,決定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分析每月的財政收支情況,擬定下月財政收支計劃,如中途需調整預算,理財小組向黨委、政府、人大報告調整預算計劃方案。財政所按季向書記、鎮長、理財小組報送財務收支報表,“三公經費”支出報表,按季向縣鄉財局、縣紀委報送“三公經費”支出報表。
第六條 成立甘棠鎮經費審批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主管財貿負責人、紀委書記、財政所所長為成員,負責單位經費支出和專項工作經費支出的集體會審。
第七條 成立甘棠鎮財務監督領導小組,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監察室主任、紀委委員、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支部書記為成員,負責全鎮經費支出和專項工作經費支出的監督。
第八條 成立甘棠鎮公物采購小組,主管財貿負責人任組長,成員:財政所所長(負責詢價)、黨政辦主任(負責申報)、監察室主任(負責監管)、財政所采購負責人(負責發放)、機關事務辦主任(負責采購)。職責:負責政府公物采購的計劃申報、經審批人批復后組織采購、采購后由專人負責發放管理。
第九條 各群眾工作站、委室站所要明確一名財務結算報帳員(單位負責人不得兼任),各群眾工作站要成立3人以上理財小組。各單位報帳員和理財小組名單報財政所備案,由理財小組和結算報帳員負責本單位財務結算,經費支出監管,收入上繳、小額現金管理及其他財務方面的相關工作,各單位的支出報帳統一由明確的財務報帳結算員進行辦理。
第三章財政收入的組織和管理
第十條 年初下達各單位的預算收入任務必須完成,列入季度和全年的目標考核,年終沒有完成預算收入任務的按缺一少一扣繳,且單位不能評先評優。同時強化收入任務均衡入庫,一季度應完成全年任務的20%,二季度40%,三季度65%,四季度100%,每年公歷12月24日為財政收入結算截止日。收入任務的完成嚴格與單位經費支出指標掛鉤。
第十一條 各執收單位必須嚴格按政策標準執行收費,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標準收費。
第十二條 各執收單位必須使用財政規范票據,不得使用自印票據、過期票據收費,嚴禁收費打白條 、大頭小尾、收錢不開票。所有收費必須按票據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解入財政專戶。對金額較大的收費可使用一般繳款書,對金額較小的收費可使用定額專用票據,取得的現金金額達到500元的必須當日繳入鎮財政“結算專戶”,金額不足500元的必須在三日內存入鎮財政“結算專戶”。財政結算員于每月的20日以前將鎮財政“結算專戶”收入余額解繳縣級“結算專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挪用和坐支收入。
第十三條 暫時不能作收入的各種押金,全部由經管站統一管理,財政監管,票據由經管站提供,實行“限量領用,定期繳銷”的制度。
第十四條 上級對鎮財政、鎮屬有關部門及村級的專項撥款需要開具財政收款票據的,通過批準后,由財政所收入專管員開票繳入縣鄉鎮財政管理局帳戶。鎮政府主辦或承辦的有關公益籌資活動,所收募捐、贊助款統一由財政所代收代管。所有款項必須專項明細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五條 農村公益事業、城鄉小區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的收費,使用《湖南省農村公益金票據》,由經管站到財政所領取,加蓋本單位公章,實行村帳鎮管的原則。
第十六條 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下撥資金(包括未明確到人獎金、專項工作經費等)必須繳入財政專戶,有實際支出的通過財政審批程序報批列支。
第四章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條 規范財政資金審批報帳時間和步驟
(一)審批時間、地點:當月的發票當月報批,無特殊情況過期不予審批,每月25日經費審批領導小組在財政所進行集中審批,節假日順推或以通知為準。
(二)審批步驟: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所有開支按下列程序報批:
第一步:各單位的發票經經手人簽字后由結算員分類歸集整理,然后填寫財政所印制的原始憑證報銷匯總表。
第二步:各單位理財小組簽字確認,單位負責人簽字審核,主分管領導(群眾工作站的由駐片組長)簽字審批。
第三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財政所集中審批。財政所長審核發票,分管財貿負責人對用途、標準、范圍審定后,由鎮長一支筆審批。用于工作考核的經費、獎金、補助,及民政報批發放的資金必須說明標準、范圍和依據的文件,用于公務支出的發票必須完整、合規、有效,同時具有以下要素:
①單位名稱;
②時間和用途;
③詳細品名;
④收款單位印章;
⑤必要的附件;
⑥經手人、審核人、審查人簽字。
1000元以上發票還需有證明人,基本建設工程要有工程結算人員核算簽字的結算單,凡要素不齊全的票據,財政所長和分管財貿負責人復核時予以剔除,不予報審。
第十八條 群眾工作站經費的支出管理
(一)群眾工作站的.預算經費主要用于群眾工作站日常辦公、接待、會議、鎮黨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計生、維穩信訪、糧食生產工作及蹲點駐村等費用。其中“三公經費”不準超過總支出的20%。
(二)群眾工作站經費的報帳:群眾工作站預算經費中基本辦公費用可按月支出,但須完成季度收入任務,每季不超過預算的20%,未完成任務的不能報批任何支出。群工站的經費支出,須由群工站理財小組集體商議,并簽字確認,在全體群工站干部中認可,報駐片組長審核方可支出,預算當月的支出須當月報批;綜合考核、干部績效管理考核、群眾工作考核、計劃生育、綜治、安全生產、整建工作等考核的獎勵標準、范圍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要求執行。
第十九條 專項支出管理
(一)專項支出是指黨委、政府因工作需要必須另行安排的專項工作支出。主要包括:項目建設支出、特殊維穩期間信訪維穩支出、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防汛抗旱救災支出、突發性事件處置費用、城建基礎設施配套支出及其他專項工作經費支出。
(二)專項支出的申報審批程序:事前由需要專項經費支出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向鎮長報告,再由鎮長召集經費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及主、分管領導集體商定。專項報批在3萬元以上的,報黨委書記審核,如需提交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審定的,應先報鎮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初審后,再提交。
(三)專項工作經費報帳先由申報單位經辦人分項按實整理并簽字,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查簽字后,連同批復的申報表按財政審批程序報批,屬政府采購的,按政府采購程序由采購小組統一采購。屬工程項目的,按工程項目管理程序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項目管理程序:由工程項目具體負責單位先做好規劃和預算,再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評審結果出來后按招投標程序進行公開招投標。然后與中標單位簽訂好承包合同書。在施工過程中項目具體負責單位、財政所、紀委要加強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項目具體負責單位及時填寫好現場監管記錄,在工程結束后填寫好工程驗收結算單。施工單位憑現場監管記錄、工程驗收結算單和發票,承包合同書及工程決算審計報告方能結算工程款。
(五)屬特殊維穩時期接訪支出的,赴省進京的接訪人員由綜治辦統一調度,并報主分管領導和書記、鎮長批準,接訪人員的差旅費按《雙峰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雙財行236號文件標準執行,但上級另有文件規定的按上級規定標準執行,接訪費用當月報批,逾期自負。
(六)對于需要緊急安排的專項支出審批:先由申報單位向主管領導報告,主管領導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同意后,由財貿負責人和鎮長批準后向財政所借款急辦。事后最遲在兩個星期內,由單位按專項支出申請審批程序補辦專項支出審批手續,否則所用經費不予報帳,所借用的資金由財政所在經辦人的工資及補助中扣回。上級或上級部門安排的專項工作,確需增加經費的同樣按專項工作經費審批程序報批。上級下撥安排的工作經費全部納作財政收入,確需追加經費的同樣按專項工作經費審批程序報批。
(七)專項支出報批時間要求:專項工作結束后兩星期內責任人必須按報賬的有關規定及程序報批。
第二十條 財政資金借用管理
財政公用資金嚴禁借于個人,因公務需要確需在財政先借用的或重點項目需借用啟動資金的,需先出具借用申請報告,報告借用的項目及額度,報分、主管領導同意,再報財政所長,分管財貿負責人審批,經鎮長簽字同意后在財政借支。嚴格執行誰借支誰打條 ,借支者必須是在崗干部,財政借款必須在一個月內還清,一個月未還的,由財政所出納每月清理一次,財政所發出還款通知單,并在還款通知單送達之日起記息,三個月仍未完的,從該干部的工資獎金中扣回,分、主管領導或項目負責人負有連帶償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三公經費”支出的規范管理
1、“三公經費”的基本范圍
(1)因公出國(境)考察費用、學習培訓期間的考察費用等列入“三公經費”的出國出境項目。
(2)單位公車(生產性車輛除外)以及租車費用,列入“三公經費”的公務用車項目。
(3)公務接待、其他接待物品等費用,列入“三公經費”的公務接待項目。
2、“三公經費”的管理
(1)接待費。所有上級領導及主管單位來鎮檢查工作需要用餐的,一律按招待標準在機關食堂就餐,由分線主管領導憑接待函或通知報鎮長同意后,由鎮長或主管財貿負責人簽發就餐單,憑就餐單提前通知機關事務辦人數和標準。陪餐人數按相關要求,不得超人數陪同。
(2)租車費。確因工作需要租車的,租車費報銷一律需填報租車申請單。
鎮全局性工作(含專項工作)用車,由黨政辦報請書記或鎮長同意,機關事務辦開出租車申請單,用車單位憑租車申請單租車。租車費結算由出租車司機憑租車申請單與黨政辦核對簽字,再到財政所辦理報銷手續。
鎮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租車,必須有單位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同意。開出租車申請單,租車費憑租車申請單報賬,在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
租車標準:小車本縣范圍內160元/天,婁底240元/天,長沙650元/天。以上標準包括稅費,憑租車發票報銷,報銷時必須寫明日期、用途。租車費由出租人拿來報批。一月一結,逾月不報。
(3)公車使用費。公車使用費用計入“三公經費”范圍,公車歸口黨政辦管理與調度。修理、保險及油費實行政府采購,黨政辦建立油耗與車輛里程行駛臺賬,采購領導小組每月月底審核一次。(公車改革后本條 規定同時廢止)
(4)會議伙食費。鎮安排的會議由機關事務辦確定人員、核定人數、標準,簽發會議伙食費通知單,部門單位會議需就餐的,由主管領導報鎮長同意,簽發會議伙食費通知單,報機關事務辦安排食堂辦理。會議餐不得在餐館用餐。
會議伙食費標準:一天兩餐的(早、中餐)15元/人/天;一天一餐的10元/人/天。
其他機關例會和日常工作不得安排伙食,黨代會,人代會等特殊會議標準由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十二條 差旅費的管理。根據《雙峰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雙財行政(20xx)236號文件精神,按以下標準報銷。
(一)城市間交通費:經領導批準因公出差的,要從嚴控制出差人員乘坐飛機和高鐵,緊急情況經書記、鎮長同意后才能乘坐。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等級標準:火車為硬席、高鐵為二等艙、輪船為三等艙、飛機為經濟艙、其他交通工具以實際票據報銷;未按規定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自理。
(二)住宿費:住宿開支標準上限(元/人/天):省外300元、省內外縣300元,無上述發票不能報銷。到縣城出差原則上不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確需住宿的報書記,鎮長同意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限額執行。
(三)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補助,到縣城出差的按每人每天補助20元,到其他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補助80元。
(四)伙食費補助:經領導批準因公出差的,不報銷招待費支出,只報伙食費補助,伙食費補助標準:到西藏、新疆、青海三省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20元;到縣外其他地區出差的,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100元;到其他鄉鎮和縣城出差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40元。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相應的伙食費。接待單位應向出差人員出具接收憑證(不作報銷依據),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接待單位的招待費支出。
(五)鎮干部離開鄉鎮或縣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會議或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或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鎮財政只報銷往返交通費用。
(六)凡經組織批準帶薪參加黨校、行政學院或社會主義學院等脫產培訓學習并在校住宿的,憑票據報銷往返交通費,在學習期間每天每天伙食補助標準為:縣內20元/天,縣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
(七)已列入年度預算單位差旅費報銷(包括學習培訓)在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差旅費審批單由主管領導審批。黨政辦、組織辦、財政所等無預算經費單位的出差、培訓、學習,先報書記鎮長審批,領取經鎮長簽字的出差審批單。其費用在鎮公用經費中報銷。
(八)報銷要求:差旅費報銷時必須提供出差審批單,與審批單和文件規定的時間相符的機票、船票、車票、住宿費發票及住宿入住單等憑證。
第二十三條 公共管理事務支出管理
1、日常辦公用品。由鎮公物采購小組統一采購,辦公用品實行采管分離,采購員只負責采購,保管員負責管理發放。需要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7天造具清冊報采購小組,經理財小組審批后由鎮采購小組統一采購,屬包干范圍的扣除包干經費。單位和個人在財政領取辦公用品時,需憑財貿負責人簽發的發貨單才能領取,保管員必須憑發貨單如實登記。全鎮性會議資料、文件、通知由黨政辦統一負責,各群眾工作站、站所室的文印資料原則上在各自辦公室打印。
2、黨報黨刊實行統一訂閱,部門報刊雜志一律用本單位包干經費或私費訂閱。
3、水電費。水電的管理及水電費的收繳由機關事務辦為主,財政所協助管理。
4、打印費。所有文件資料歸口鎮黨政辦文印室打印,按市場價的55%收款,作為文印室成本和開支(大型維修費、電費、紅頭文件和大型設備添置除外)。鎮財政不報銷其他打印費和文印室費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打印,須請示鎮長同意、辦公室登記后方能打印,鎮黨政辦按月將外出打印登記情況向書記、鎮長匯報,并移交財政所存檔。
5、宣傳費用。有宣傳需要的各個站所,需預先向鎮采購辦提出申請,經采購辦、黨政辦公室核準和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由鎮黨政辦牽頭,申請單位、鎮采購辦統一采購。
6,學習費用。組織上安排學習的,按縣有關規定報銷費用;干部自行讀書的,由鎮組織辦審核,憑畢業證復印件,一次性補助800元。
第二十四條 工資福利支出管理
1、財政供給人員工資性支出及其補貼一律實行“直達”,直接撥付到縣工資統發中心工資專戶等相關機構記入個人賬戶。離退休人員的津補貼由財政所按縣規定標準按月打卡發放。
2、特殊崗位津貼。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政策性規定,全鎮范圍內所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一律由鎮組織人事室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審核,再由財政所報送縣財政局審查后方能發放。
3、發放津補貼和財務收支管理做到“五個一律不準”;一律不準自行新設津補貼項目;一律不準自行提高津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一律不準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補貼、獎金和福利;一律不準發放有關證券和實物;一律不準在下屬單位領取任何津補貼、獎金或享受其他福利。
4、所有津補貼發放實行書記鎮長負責制。先由組織人事室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憑附件)造冊,組織委員審核,再由經費審批小組審批,書記簽字,上報財政局審核報賬,報賬后再發放,嚴禁先發放后審批。
第二十五條 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上級(到村)項目資金、上級補助(到村)資金、鎮獎投補助的村級資金管理
包括上級轉移支付的村干部工資,離任村干部補助、村級辦公經費、村級基礎設施建設費、上級項目資金(經項目管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核發的資金)、上級補助資金(包括上級追加單下達的、財政所開出收據或上級下撥已注明村別財政沒有開收據的撥款)、鎮財政補助及獎投村級經費、到村的其他專項資金,都歸口鎮經管站管理。財政所按月清理,由鎮對口單位、財政所和主管領導履行核對程序,確保無誤后再按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報批后,統一撥付到經管站設立的專帳上,按村帳鎮代管的規定審批、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對農補貼資金管理
包括種糧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油價綜合補助資金、農業水稻、油菜保險理賠資金、牲豬養殖大戶獎勵、庫區移民扶助資金、退耕還林補助、生態公益林補助、村一事一議獎勵資金等及其他對農補貼資金。各種對農補貼資金均實行“一卡通”發放。種糧直補資金、良種補貼資金、油價綜合補貼資金、農業水稻、油菜保險理賠資金等由財政所和農技站負責核定辦理;庫區移民扶助資金由水利站負責核定辦理;退耕還林補助、生態公益林補助由林業站負責核定辦理;牲豬養殖大戶獎勵由畜牧站負責核定辦理;村一事一議獎勵資金由財政所和經管站負責申報辦理,所有對農補貼資金的核定必須由鎮主管領導審定簽字,再申報財政所審查、分管財貿負責人審核、鎮長審批。財政所網上申報縣財政局“一卡通”打卡發放。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政所設立票據專管員,負責財政票據的領取和繳銷,經管站負責村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票據的領取發放和繳銷,財政參與監督。所有稅費收繳必須使用財政票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票據只供村級和社區使用,不能作財政非稅收入票據使用。
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由計生辦結算員在縣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局領取,計劃生育終止妊娠保證金收取票據在鎮財政所領取,由計生辦派專人負責領用、解款、繳銷票據,鎮屬其他部門站所及群眾工作站不能在財政所領用財政票據,如有特殊情況需在財政所領用票據的單位,必須征得財政所長同意,方可由單位財政結算員領取,領取定額收費票據必須票款與財政所兩結清,所收款如需返回的再按財務審批程序報批。
個人或單位在上級爭取的項目經費需財政開具票據的,先由經手人按開票金額打出借據,誰開票誰負責資金到賬,待資金到帳后再返回借據。
嚴禁開票人弄虛作假開票,大頭小尾開票,財政票據必須保管好,嚴禁丟失,如丟失票據嚴格按縣非稅局的票據管理辦法處理。
第六章其他配套管理
第二十八條 對上級安排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公共設施工程、設備購置、公路建設、重點工程建設等專項資金,實行專項管理,明細核算,并按鎮財政資金審批程序審批。
第二十九條 民政雙定補助、五保戶經費、低保補助等,由民政所按規定時間造冊,由財政所統一發放。臨時性救濟、困難補助,由民政所收集情況,派人核實按鎮制定的規定執行,一般臨時性救濟一年會審報批一次,緊急性救助一個月會審報批一次(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會審人員由主管民政的負責人組織民政所長及有關人員進行,簽署意見后報鎮長審批后再發放。
第三十條 各單位的支出嚴格按預算執行,財政原則不予追加支出指標,由于工作變動,單位負責人調離本崗位的,支出指標報到離崗月份止,未報的費用由原單位負責人負責,不允許結轉下屆負責人,財政也不追加支出指標。專項支出事先必須書面請示,造具預算,報主、分管領導、財貿負責人、鎮長審批后再實施,重大支出必須經鎮理財小組集體研究,對擅自支出或超支的由經辦人員和單位負責人負責。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通過集中采購。
第三十一條 凡屬鎮管公房、會議室、機關食堂等固定資產,由機關事務辦派人管理。各單位的辦公用具屬政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擠占挪用,由機關事務辦統一調配使用,并建立保管臺帳,丟失及人為損壞由誰保管誰負責。辦公室每年清理登記一次。門面出租,實行協議租賃,按時繳納租金,由對口管理單位負責。
第三十二條 單筆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由經費審批領導小組研究,由鎮長審批(報銷時有經辦人、單位負責人、財政所所長、分管財貿領導、鎮紀委書記、鎮長簽字),支出憑證審核后3個月未報銷的,須重新報批,審核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離崗離職的審批所有支出無效。結算起點8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或支付給個人的各種津、補貼由出納支付現金,超出現金使用范圍的,必須使用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支付,或由縣鄉鎮財政管理局直接支付。
第七章加強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
第三十三條 嚴格“審批人”、“審核人”、“監審人”、“證明人”、“經辦人”的責任,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證明誰負責,誰經辦誰負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監督管理,不管在哪個環節出的問題,都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具體由鎮紀委、監察室開展不定期抽查,監督本規定的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經黨政成員聯席會議研究通過,從20xx年6月1日起執行。以前所制訂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黨委書記簽字。x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村級財務的管理制度【經典】08-09
村級財務的管理制度07-15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0-02
[熱]村級財務的管理制度08-08
村級財務的管理制度(熱)08-09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06-29
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09-07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03-25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05-21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經典)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