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務派遣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務派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結算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無效,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與義務。
2、乙方需在離職時,妥善處理所有工作移交和歸還公司所有物品等離職手續,甲方在乙方辦完離職手續十天內付清其所有款項,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元。
3、乙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內容,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__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3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簽字或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
乙方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5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務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務協議(退休返聘協議)關系。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入甲方公司工作,任職崗位為:_______,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3、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妥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或提供使用的.工作物品并共同書面確認。
4、本協議為對解除雙方勞務關系的最終處理,解除關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責任,或因此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如有違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甲方所承擔損失金額的三倍違約金。
5、乙方離開甲方的公司后,乙方對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開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如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因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雙方于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就解除勞務服務關系一事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服務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務關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解除,雙方附屬于勞務協議的權利義務同時終止。
2、乙方保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辦理甲方所要求的離職手續。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雙方確認因勞務關系而產生的任何經濟關系已經全部凍結。
4、乙方同意在勞務合同解除后仍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乙方所掌握的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名、加蓋指印):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雙方于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就解除勞務服務關系一事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服務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務關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解除,雙方附屬于勞務協議的權利義務同時終止。
2、乙方保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辦理甲方所要求的.離職手續。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雙方確認因勞務關系而產生的任何經濟關系已經全部凍結。
4、乙方同意在勞務合同解除后仍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乙方所掌握的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加蓋指印):
經辦人:
身份證號:
日期: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為期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
(簽字或簽章)(簽字或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第三十六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務派遣合同】相關文章:
勞務派遣合同06-16
派遣人員的勞務合同12-01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01-30
勞務派遣公司合同10-27
解除勞務合同02-05
勞務派遣協議范本02-14
勞務派遣合同(精選4篇)12-16
勞務派遣合同(15篇)03-07
勞務派遣合同15篇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