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應急預案1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xx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接應工作:xx
負責向縣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應急預案2
為應對冰雪天氣影響我鎮農村公路通暢、安全的突發情況,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現結合我鎮農村公路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遵循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確保鄉村道兼顧,除雪除冰工作應先重點做好道路交口、橋梁、陡坡、彎道等區域,鄉道、村道融雪除冰工作由鎮路長辦、各村具體負責。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鎮域范圍內發生的降雪天氣,用于農村公路防抗雨雪應急行動。
三、應急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
鎮成立農村公路安全指揮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張天天鎮長
副組長:程偉 黨委委員
成 員:汪盛胡吉明劉立紅
王光興畢賽男鮑繼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路長辦,程偉兼任辦公室主任,胡琦為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全鎮農村公路安全應急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重大方案與措施的審定。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救災工作,具體負責現場組織指揮,人、財、物調度,組長不在時,代行組長職責。
3、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況,制定應急方案,掌握動態。
4、成員單位:
安全辦:負責交通工具安排,應急物資儲備。
路長辦:負責交通安全的日常監管,做好搶險預案和公路、橋梁等基礎設施被毀的.恢復規劃。并做好轄區內道路交通檢查、排查、信息收集上報情況。
衛生院:負責抽調醫生參加搶險,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正常秩序,依法打擊破壞搶險的犯罪分子。
民政辦:負責做好群眾的優撫安置,保證群眾生活供給。
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參與搶險,成立搶險預備隊。
財政所:負責搶險資金的落實,購買搶險物資的準備。
四、融雪除冰應急啟動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三級響應:在入冬前,接近0℃時,啟動三級響應。各村負責人上崗,成員到位,儲備足夠的融雪劑、防滑沙;備齊清雪工具、車輛,隨時待命。除雪、除冰實施采取各轄域包干的形式,各村為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域內農村公路除雪、除冰任務,各村負責人為各責任單位負責人,落實材料貯備、車輛、人員具體實施等各項工作。
二級響應:當氣象局發布24小時小雪預報時,啟動二級響應。各村應派人上路調查雪情、路況,并組織人員、設備的集結、調配;各村對道路的重點路段、道路交口處、橋梁、陡坡、彎道進行小劑量的撒融雪劑(30克∕平方米)和防滑沙處理。
一級響應:當氣象局發布24小時中到大雪預報時,啟動一級響應。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立即上崗,成員立即到位。各村立即著手準備上路實施融雪除冰作業,當白天發生強降雪時,要在雪停后兩小時或在當天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劑播撒任務;當夜間發生降雪時,要在早晨7:00前全部上崗進行道路清雪、融雪工作,時限要求在8:00前完成;全面消除積雪積冰不超過48小時,道路應維持安全通行狀態。
五、工作要求
1、要立即成立融雪除冰搶險小組,明確主要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落實好應急搶險物資、車輛、清雪工具,確保配備到位。
3、嚴格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任何單位、個人在搶險中,必須無條件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對在融雪清雪作業時形成的沙土、廢渣等融雪垃圾進行清運,時限要求在雪融后48小時內完成。
5、融雪工作完成后20分鐘以內,各村要將責任范圍內工作情況報鎮農村公路融雪除冰應急辦公室。
交通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交通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為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于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系,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匯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并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系,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啟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啟動相應的級別。
4.3啟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簽后啟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啟動。
4.4響應措施
當啟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啟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后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后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匯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布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范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并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后,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為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布、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交通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保障公路暢通。以及為應對其他突發事件中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滿足有效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運城市轄區內的:
1.3.1由各類突發事件引起的國道、省道等干線公路以及公路主樞紐出現交通運輸中斷或較長時間阻塞,需及時疏通;公路、橋梁、隧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1.3.2由各類突發事件引起交通運輸異常并對運輸產生嚴重影響,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調配運輸力量,以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及災民和傷病員疏散的應急行動。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條塊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為主
切實履行交通部門的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高度重視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做好有效應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本預案確定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上下聯動,充分發揮各級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的作用。
1.4.3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明確應急管理機構職責,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和響應程序,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加強與其他部門密切協作,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依法果斷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和損失。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運城市交通運輸局成立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應急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安全監督處、綜合運輸科、法規科、運管處、道路處、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廳關于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組織全市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研究、解決和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的重大問題,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發布。
2.2領導組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處。由局安監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承擔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領導組的指示和部署;
(2)組織協調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及事后調查評估工作;
(3)協調領導組成員單位、縣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之間的工作;
(4)匯總、整理信息,及時向領導組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
(5)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研究突發事件情況和發展趨勢,提出對策;
(6)制定、修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應急工作規章制度;
(7)指導有關縣(市、區)交通運輸局修訂、編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組織全市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演練;
(9)組織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的信息發布。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組下設八個工作組,分別是:綜合協調組、公路搶險(通)組、傷員救助組、運輸保障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調查監測組、信息報道組。
2.3.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安全監督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的綜合協調、保證搶險救援工作有序開展,保持與應急工作組各成員單位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收集、分析和匯總應急處置工作情況;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領導組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廳和相關部門報送應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搶險(通)組
牽頭單位:道路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跨縣(市、區)應急隊伍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調配;擬定跨縣(市、區)公路繞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險(通)工作;鑒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程度,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2.3.3傷員救助組
牽頭單位:運管處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事故現場傷員的救助及協助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并及時報告人員傷亡和傷員醫療救治相關信息。
2.3.4運輸保障組
牽頭單位:綜合運輸科
成員單位:市運管處、公交總公司,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2.3.5安全保衛組
牽頭單位:交通綜合行政執法隊
成員單位: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事發地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設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事發地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3.6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辦公室
成員單位:財務科、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通信保障、經費保障、生活保障、保險賠付、善后處理等工作。
2.3.7調查監測組
牽頭單位:安全監督處
成員單位:運管處、道路處、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2.3.8信息報送組
牽頭部門:辦公室
成員單位:安全監督處、運管處、事發地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現場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按照領導組提供的權威信息進行宣傳報道。
2.4各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及職責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成立相應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和指揮;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應急管理與信息監測責任制,及時上報公路交通應急信息;
(3)根據事件的狀況啟動應急響應;
(4)應急響應啟動后,在事發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運輸信息報告制度,完善預警監測機制。要貫徹“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收集整理和監測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3.2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交通運輸的影響和需要的運輸能力分為四級預警,分別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預警)、Ⅱ級預警(嚴重預警)、Ⅲ級預警(較重預警)、Ⅳ級預警(一般預警),依次用紅、橙、黃、藍表示,Ⅰ級為最高級別。交通運輸部和省廳負責Ⅱ級以上預警的啟動和發布,市交通運輸局負責Ⅲ級預警的啟動和發布,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Ⅳ級預警的啟動和發布。
預警級別主要依據已經發生或潛在的公路運輸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對車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等確定。
3.2.1Ⅰ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省高速公路、國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線交通運輸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需要48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全省大部分地區;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協調有關地方、部門或軍隊、武警部隊共同組織援救;或需要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Ⅰ級預警。
(1)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地震應急預案、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省級專項應急預案發布Ⅰ級預警或響應時;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過警戒水位,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暴雨引起重大山體滑坡,突降暴雪或長時間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省內高速公路、國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線嚴重毀壞、中斷;
(3)省內發生6.5級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橋梁、隧道中斷,或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需組織實施國家緊急物資運輸救援;
(4)省內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劇毒品運輸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使區域生態功能喪失,對相關地區正常生產、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響、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破壞;
(6)影響大,波及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出現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響和危害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
(7)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全省范圍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8)需要發出Ⅰ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2Ⅱ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市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主干線,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線交通運輸中斷,處置、搶修時間預計在48小時以內、24小時以上,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省兩個或兩個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揮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Ⅱ級預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泛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省內高速公路,國道、省道主干線,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斷;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地震;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大范圍嚴重毀壞的持續大范圍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圍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需要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揮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需要發出Ⅱ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3Ⅲ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市范圍內干線公路交通運輸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24小時以內、12小時以上,通行能力的影響范圍在本市內;或急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Ⅲ級預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泛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本市范圍內干線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區4.0級以下地震;震級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較大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嚴重毀壞的持續大范圍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300萬元以上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處置的;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本市內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因收費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運輸,交通運輸執法引起較大規模武力斗毆等事件;
(8)需要發出Ⅲ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2.4Ⅳ級預警
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導致或可能導致本縣(市、區)公路交通運輸中斷,處置、修復時間預計在12小時以內,通行能力影響范圍在本縣(市、區)內;或急需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或交通運輸防疫措施時,擬發出交通運輸Ⅳ級預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過警戒線,堤防出現重大險情或決口,水庫出現重大險情或垮壩,洪水泛濫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鎮受淹,發生暴雪或濃霧等惡劣天氣,可能造成本縣(市、區)范圍內公路交通運輸中斷;
(2)人口密集地區4.0級以下地震;震級未達上述標準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影響的地震;
(3)可能導致山洪暴發或嚴重內澇,帶來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造成公路毀壞的持續強降雨過程;
(4)公路建設工程、道路運輸、客貨運站可能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災難;
(5)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下或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縣(市、區)的救援力量可以處置的;
(6)因市場商品短缺及物價大幅波動可能引起本縣(市、區)內的搶購和市場混亂事件,急需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緊急物資運輸;
(7)因收費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運輸,交通運輸執法引起較大規模武力斗毆等事件;
(8)需要發出Ⅳ級預警的其他特殊情況。
3.3預警信息系統
3.3.1應急值班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設立應急值班室,公布值班電話。
3.3.2預警信息通報
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在發現事發地車站、公路、危險貨物運輸、公路施工建設和社會安全穩定以及自然災害等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風險源信息和監測預警信息時,要及時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
3.4預防預警行動
3.4.1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
Ⅱ級以上由省交通運輸廳通過相關渠道發布和解除,Ⅱ級以下由市、縣(市、區)應急領導組發布和解除。
3.4.2市、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并根據各自職責迅速做好應急救援準備,防止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危害。
3.4.3預警啟動程序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預警時,市交通運輸局按如下程序啟動預警: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應急工作領導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Ⅲ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如同意啟動,則正式簽發Ⅲ級預警啟動文件,并向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Ⅲ級預警啟動文件簽發后1小時內,由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向縣(市、區)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下發,并電話確認接收;
根據情況需要,由應急領導組決定此次Ⅲ級預警是否需面向社會發布;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并根據應急領導組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局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公路搶通組和運輸保障組開展應急物資的征用準備。
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考Ⅲ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編制;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本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應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議提高預警等級。
3.4.4預警終止程序
Ⅲ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情況下,市交通運輸局采取如下預警終止程序:
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Ⅲ級預警啟動標準,需降級轉化或撤銷時,向應急領導組提出Ⅲ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應急領導組在同意終止后,正式簽發Ⅲ級預警終止文件,明確提出預警后續處理意見,并在24小時內向市政府上報預警終止文件,局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如預警降級為Ⅳ級,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1小時內通知Ⅳ預警涉及的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12小時內啟動預警程序,并向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報送已正式簽發的Ⅳ預警啟動文件;
如預警直接撤銷,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在24小時內向預警啟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發送預警終止文件;
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參考Ⅲ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編制;
Ⅲ級預警在所對應的應急響應啟動后,預警終止時間與應急響應終止時間一致,不再單獨啟動預警終止程序。
4.信息報送
4.1信息報告和處理
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在接到預警信息,經核實后確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應立即向市交通運輸局和縣(市、區)政府報告。對于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機構在處置的同時,應及時向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
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縣級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情況簡報,分別上報應急領導組、市政府和省廳,并通報各應急工作組。
4.2信息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名稱、聯系方式、事件類型、傷亡情況、影響范圍和程度、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級響應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事件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3.1響應措施
(1)市應急工作領導組啟動應急預案后,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應急解除前實行24小時值班,并與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機構保持聯系,收集整理突發事件的信息,傳達應急領導組的指令,及時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運輸廳上報有關信息;
(2)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趕赴現場;
(3)指揮協調公路交通運輸部門對受損公路進行加固、搶修、保通;
(4)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5)發布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傷人員,應首先予以救助。
(7)根據事態的進展,決定是否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解除應急狀態。
4.3.2先期處置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應急領導組要立即調度應急物資和社會資源,指揮和派遣相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果斷控制事發現場,全力控制事件事態,嚴防次生、衍生危險發生。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現場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要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基礎上,依法采取積極處置措施,并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和市政府備案。
超出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縣級行政區域、跨領域的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協調實施。
4.3.3特別重大、重大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啟動一級(在國家公路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指導下)、二級應急響應。
(1)領導組辦公室立即向領導組報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前期處置情況;
(2)由領導組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并召集成員單位(部門)、相關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通過電話或視頻會議通報情況,由領導組負責向社會發布;
(3)開通與事發地應急領導組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動態,指導督促事發地應急領導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局領導率有關部門赴現場指導公路交通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組成員單位(部門)根據領導組的指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根據職責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按規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視情況請求省交通運輸廳支援。
4.4現場應急處置
4.4.1總體要求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由事發地領導組按照分級響應的要求,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協調事發地有關部門做好運力調度、應急運輸、道路搶通、災民轉移、人員隔離等應急處置工作。
4.4.2現場控制與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型、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及周邊環境的敏感性,事發地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現場組織車輛、運管機構根據本地區發生的突發事件實施響應的處置措施。組織疏通礙路、礙車物件,控制危險貨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搶救遇險及中毒人員,疏散受危害人群,保護環境敏感資源;協調事發地公安交警部門對事發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加強事件及其危害的監控;調動應急隊伍、應急車輛、應急設備、應急器材,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立即進行應急處置。
4.5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提供不同類型突發事件救援人員安全防護裝備。
4.5.2群眾的安全防護
在實施救助行動中,應根據現場與環境情況組織做好遇險群眾與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員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護措施,及時調集搶險救援人員和防護器材、裝備、藥品。
4.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根據事發地的實際情況和突發事件特點,明確動員的范圍、組織程序、決策程序,在專業救助力量不能滿足救助需求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4.7信息發布
公路交通發事件的信息發布,由領導組按照以人為本、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發布信息,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發布信息。
4.8應急結束
4.8.1應急結束的條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險情排除,車站發車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經恢復;
(3)應急現場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包括人員搜救、處置、火災和爆炸險情或危險隱患的排除)已經結束;
(5)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大規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排除;
(7)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經安全運返原居住地。
4.8.2應急結束(解除)的程序
(1)經現場指揮部確認,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報請啟動批準機構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總指揮宣布響應結束;
(2)根據領導組的決定,由現場指揮部向所屬各工作組下達應急結束命令,解除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領導組根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置意見,并報市人民政府。協調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2社會救助
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5.3調查報告與后果評估
公路交通運輸應急狀態解除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公路交通突事件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要盡快做出客觀、公正、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調查報告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事件處理的結果、經驗教訓、災后恢復和重建的建議等。調查報告經應急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應按照要求協助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開通報警電話,縣(市、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應設立通信網絡和聯系機制,確保應急通信暢通。
6.2物資裝備保障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在對救援物資進行整合的基礎上,要加強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儲備,尤其是專業救援物資和裝備的儲備,提高救援資源的科技含量。
6.3專業應急隊伍保障
6.3.1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構建以公路、運管機構為主體的公路交通應急救援隊伍。
6.3.2公路交通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1)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市運管處負責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平急結合、分級儲備、擇優選擇、統一指揮”的原則在本轄區內建立應急運力儲備,選擇達到一定標準的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通過協商簽訂突發事件運力征用協議,明確納入應急運力儲備的車輛及其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運輸人員和車輛管理的要求、應急征用的條件和程序、征用補償的標準和程序以及違約責任等,通過協議規范應急運輸保障行為,并保障參與應急運輸企業的利益。
(2)運輸裝備及技術狀況
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的技術等級要求達到二級以上技術標準,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或行駛里程不超過15萬公里。建立應急運輸車輛技術檔案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應急運輸車輛所屬單位負責保持應急運輸儲備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并強化應急運輸車輛的日常養護與保養工作。
(3)應急運輸人員
市運管處和執行應急運輸保障的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定從事應急運輸的人員,包括現場管理人員、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員。應急運輸人員年齡原則上控制在20-55歲之間,身體健康、業務熟練。
應急運輸人員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配發相應的證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應急運力的備案管理
市運管處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運力儲備檔案,包括運力單位、車輛及其噸(座)位數、類型及人員數量等,并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備案。每年針對儲備運力的技術狀況、單位及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審查,對運力儲備進行調整或補充時,要上報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更新備案。
6.4宣傳與演練、培訓
6.4.1應急宣傳
縣(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公布接警電話和部門;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互救等常識。
6.4.2人員培訓
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原則上,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公路交通應急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6.4.3演練
市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每三年至少組織一次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縣級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結合轄區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7.附則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市交通運輸局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和完善。
縣級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報市局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8.預案制訂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運城市交通運輸局修訂并負責解釋。
交通應急預案6
根據黨的群眾踐線教育實踐活動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梳理出網上輿論引導應急預案,旨在加強對網絡輿論的及時監控、有效引導,以及對網絡輿論危機的積極化解,為交通運輸局發展營造良好的網上輿論環境。
一、總則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網絡上出現的關于我局發生任何級別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或論壇、博客、微博客貼子。
(二)工作原則
按照“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方針,強化事件的權威報道和快速反應能力,做好網上熱點敏感問題、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輿論引導工作,爭取第一時間準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
二、組織機構
(一)網絡輿情領導機構
成立交通運輸局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全局網絡管理和輿情應急指揮的非常設領導機構。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宣傳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局屬各單位信息員組成。
(二)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織交通運輸系統有關人員集中辦公,統一對外口徑,確定對外發布內容,通過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付建菲同志具體負責網絡輿情的監管、搜集、整理工作。
三、分級響應
(一)特別重大網絡輿情
根據需要,經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局主要領導請示,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開展應急工作。
(二)重大或較大網絡輿情
由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三)一般網絡輿情
經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請示,由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開展應急工作。
(四)影響較小的網絡輿情
由輿情內容涉及的相關部門在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應急工作。
四、工作機制
(一)網絡輿情監控
1.日常監控
將網絡輿情監控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不間斷進行,隨時掌握網絡輿論的導向、特點和趨勢。一旦發現不利于社會穩定的負面輿情或重大的虛假輿情,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為有關部門提供社會輿情方面的'決策支持。
2.突發事件監控
當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時,組織對網絡輿情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給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二)網絡輿情預警
1.制定危機預警方案,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制定比較詳盡的判斷標準和預警方案,以做到有所準備,一旦危機出現便有章可循、對癥下藥。
2.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保持對事態的第一時間獲知權,加強監測力度。
3.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即與輿論危機涉及的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并建立和運用這種信息溝通機制。
(三)網絡輿情應對
1.針對網上出現虛假不實報道,會同宣傳部門及時采取措施,與刊登不實消息的相關網絡媒體進行溝通,積極主動消除不利消息。
2.針對突發事件產生的網絡輿情,及時匯集、整理、分析,及時與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對策,及時做好與相關網絡媒體溝通工作,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官方聲音,有效引導輿論,最大限度縮小突發事件產生的不良影響。
3.根據網絡輿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時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對于特別重大網絡輿情,由局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權威消息;對于重大或較大網絡輿情,由事件處置的部門組織新聞發布會。新聞發布的主要方式有:新聞發布會、新聞通報會、向新聞媒體發放新聞通稿、組織集體采訪及在網站登載新聞信息、向新聞媒體發表談話和接受媒體專訪等。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工作
網絡輿情應急處置結束后,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負責關注網絡上相關事件的輿情趨勢。
(二)總結評估
網絡輿情應急處置結束后,互聯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考評,表彰先進,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領導和個人的責任。針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以及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工作方案。
交通應急預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低溫雨雪天氣防范應對專題會議精神,積極防范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對交通運輸通行造成的惡劣影響,保障公路安全暢通,運輸安全有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全員參戰,確保全市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保障客運班線、城市(鄉)客運、水上運輸、危貨運輸安全有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成立交運局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工作領導組
組長:周明寶
副組長:程紹忠、張宏友、周毅芳、鄭照起、任先澤
成員:劉宏勝、潘繼平、王徽、寧浩、陳華、周懇新、陳松
領導組下設四個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程紹忠
成員:周墾新、陳松、孫力
工作職責:負責掌握雪情、冰凍等災害動態情況,及時上報災情、救災、車輛運營情況,落實上級會議決策部署,加大部門之間工作協調。
(二)應急搶險組
組長:任先澤
成員:劉宏勝、方善勇、潘繼平、汪慶、殷少田
工作職責:按照“快速高效、科學應對、即時響應”原則,對重點路段開展搶通保暢,及時清理路面積雪結冰,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1、國道G233、G329
總負責人:任先澤
G233片區負責人:劉宏勝
現場負責人:王智芳
甲路鎮分管負責人:張波
胡樂鎮分管負責人:劉本念
搶險人員:10人(楓樹嶺5人,蜀洪嶺5人)
重點區域:G233楓樹嶺,G233蜀洪嶺(含G330胡樂大橋、梅樹下)
G233楓樹嶺機械物資安排:工業鹽1噸,鏟車1臺,駕駛員1名
G233蜀洪嶺機械物資安排:工業鹽1.5噸,鏟車1臺,駕駛員1名
G330胡樂大橋工業鹽1.5噸,梅樹下工業鹽1.5噸。聯系人:陳美元
G329片區負責人:方善勇
現場負責人:馮勝寶
中溪鎮分管領導(S104):劉凡
搶險人員:5人
重點區域:G329千秋關
G329機械物資安排:工業鹽1噸,鏟車1臺,駕駛員1名
2、省道S104
總負責人:任先澤
S104片區負責人:方善勇
現場負責人:馮勝寶
云梯鄉分管負責人(G329):王詞銀
搶險人員:5人
機械物資安排:工業鹽1.5噸,鏟車1臺,駕駛員1名
3、城區片區(含虹竹路)
總負責人:任先澤
片區負責人:劉宏勝
現場負責人:王智芳
竹峰街道分管領導:梁鳴
霞西鎮分管領導:王田
搶險人員:3人
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及虹竹路
機械物資安排:鏟車2臺,駕駛員2名
4、西片縣級公路(皖南川藏線、寧港路、汪港路、長高路等)
總負責人:程紹忠
現場負責人:汪慶、殷少田
施工機械負責人:張成根
青龍鄉分管領導:趙國華
方塘鄉分管領導:李文進
西津街道分管領導:陶良明
港口鎮分管領導:汪輝
重點路段:鳳板路東風橋段、庫區段、板橋段
西片機械物資安排:鏟車11臺(其中雙橋鋪工區2臺、青龍鄉4臺、方塘鄉5臺),工業鹽9噸,應急隊伍70人(雙橋鋪工區10人、方塘鄉30人、青龍鄉30人)。
工業鹽存放點:青龍村1.5噸,龍閣村1.5噸,西林村1.5噸,雙村村1.5噸,方塘村1.5噸,葛村村1.5噸,鏟車駕駛員若干名
5、東片縣級公路(寧南路、中萬路、橋梅路等)
總負責人:鄭照起
現場負責人:潘繼平
施工機械負責人:高輝
南極鄉分管領導:朱軍
萬家鄉分管領導:張春燕
寧墩鎮分管領導:張勤
梅林鎮分管領導:郭晨
重點路段:寧南路馬頭嶺段、橋梅路將軍嶺段
東片機械物資安排:鏟車6臺,小型車輛3臺,工業鹽4噸,應急隊伍70人(寧墩工區10人、寧墩鎮20人、萬家鄉20人、南極鄉20人、梅林鎮20人)
工業鹽存放點:南極鄉放置1噸,寧墩鎮放置1.5噸,萬家鄉放置1.5噸。交運局另安排2噸工業鹽給各交警中隊應急使用。鏟車駕駛員若干名
6、鄉村公路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鄉鎮(街道)負責轄區內鄉村公路的搶險保通保暢工作,交運局及時發送預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對鄉村公路搶險保通保暢通給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組
組長:張宏友
成員:王徽、寧浩、孫力
工作職責:根據應急情況,及時調配客貨運輸車輛;對客運班線、城市(鄉)公交、水上運輸、危貨運輸制定改線、改道、改班方案以及停運(航)措施,加大停運車輛、停駛船舶監管,嚴防道路(水上)安全事故。加大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公路巡查檢查,及時發送道路通阻信息;對通知停運(航)的.企業開展執法監督,堅決防止冒險運營現象;對非法營運和擅自運營車輛嚴厲打擊。在每個搶險現場安排2名執法人員,開展現場引導。
(四)后勤保障組
組長:周毅芳
成員:陳華、周墾新、陳松、胡潭
工作職責:加大對交通在建、續建工程開展監督檢查;準確回復城鄉公交、客運停班、道路通阻、游客滯留等網絡輿情;每天按要求向宣城交運局,寧國市委督察室、政府督辦室、應急局報送信息數據;做好搶險車輛、物資、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體人員要提高站位,克服麻痹心理,各組對應急搶險人員進行“清點”,確保應急搶險人員能“吹哨到崗”、“有需必到”。
(二)對應急設備、物資及時補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應對標準,采取自行購置、社會化租賃和協議儲備等方式,進一步完善儲備,制定補充方案,確保儲備充裕,并趕在大雪來臨前將應急設備、物資提前運送到陡坡、橋梁、隧道等重點部位,確保快速調用、及時到位。
(三)按照搶險工作要求,做好防范應對準備,加強自身安全保障。同時,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國省干線和縣級公路暢通搶通保暢力度,積極開展巡查檢查和車輛引導,確保不發生長時間的滯留。
交通應急預案8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增強事態控制、善后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由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集中管理,并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實行分級負責制,分級發布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及指揮權限。
2.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以事故發生地為主進行,按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
3.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由距事故現場最近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作出反應,迅速調派人員、裝備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助行動,需要時可征用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工具參與救助;事故的有關情況應按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報告。
4.相互協作,整合資源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充分調動公安、交通、民政、衛生等部門和保險機構的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及時化解險情,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參與處置工作的相關部門。
5.平戰結合,軍民結合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加強平時應急反應演練,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反應快速、處置有效,并根據救援的需要協調武警、民兵與公眾參與救助。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道路交通事故現狀與趨勢
我縣屬山區高原地形,公路通行條件較差,道路周邊環境較為惡劣,加上道路交通流量不斷增大及道路運輸企業擴展,交通事故致死率相當大,呈現死、傷嚴重等重大交通事故高發的特征。
(五)風險分析
1.風險車輛。主要有營運性客、貨車輛,旅游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等。
2.風險時間。主要包括元旦節、春運、清明、五一節、中秋節、國慶節、趕場天等。
3.風險道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省道、縣鄉道路、安全防護設施缺乏的公路。
(六)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本縣境內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七)事故級別認定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嚴重程度、涉及范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I級)、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Ⅱ級)、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1.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傷3—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及其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事故。
2.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傷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及其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事故。
3.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及其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千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組建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專門負責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參照本預案建立相應的專門指揮部和日常工作機構,制定一般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安監局、縣公安局、交通局、縣民政局、縣衛監局、縣農業局、縣電信局、保險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任。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指揮部成員做相應調整。
(二)主要職責
1.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終止道路交通事故縣級應急預案;組織力量處置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檢查督促各鄉鎮、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地、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制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助力量、裝備、設施的發展規劃;根據需要,協調武警和民兵支援,動員社會力量救助。
2.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指揮部決定。對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接警和受理,發布預警信息,確定事故性質和救援要求,制定并適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報告事故最新情況,總結評估應急救援行動。
3.相關部門職責:
縣安監局:協助公安部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組織對責任事故涉及的有關人員和單位進行調查。
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所需交通工具的征集調度保障,應急救援工具所經道路、水域交通路線的暢通,負責調度指揮附近船舶對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失蹤、遇難)人員進行搜尋、救助、打撈。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確保救援行動和善后處理正常進行,負責現場勘驗、調查取證、疏導交通、追捕責任事故逃逸人,對事故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核實等工作。
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建立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
縣民政局:負責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獲救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協助對遇難人員進行善后處理。
縣農業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及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等農用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保險機構:在第三者保險賠付最高額度內,負責做好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傷員的搶救治療費用的墊付工作。
縣通信企業: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有線通訊網絡的暢通。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如實報告事故初步情況,保障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和生活所需條件。
三、預警機制
(一)信息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后,要核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后,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并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二)預警發布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監測分析結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類分級及處置規定,依托公安指揮中心應急平臺,報請指揮部發布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響應程序
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在1小時內報告有關部門。
2.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啟動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再向上級報告,請求救援。
3.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響應狀態。
4.發生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外事部門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處置程序
1.接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警后,要認真記錄報告內容,組織開展處置,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
2.啟動預案。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決定啟動預案后,立即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成員單位處置隊伍進入現場,并調派所需裝備,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3.值班。預案啟動后,立即實施24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收集、匯總事故動態情況,做好值班記錄,隨時保持與事故現場聯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根據需要緊急調度應急處理所需人員、裝備和物資,如事態擴大難以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應急救援指揮長請求實施擴大應急。
4.解除預案。
肇事車輛或人員等事故對象已脫離險境,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經全力救助無結果并經科學評估后認定進一步的應急反應已無必要,可宣布解除預案,并將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的全過程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指揮和協調
1.根據本縣道路交通事故特點,應急指揮應充分體現“就近救援、快速反應”的原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快速調動各種資源,或組織事發地社區、農村基層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及時控制事態,努力降低或減少損害。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并將本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處置決策及時傳達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2.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人員清查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技術組等處置工作組,本預案啟動后,各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3.處置工作組牽頭部門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指揮部領導綜合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綜合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制定處置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在處置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后勤保障工作,即落實應急物資、通迅、生活等保障措施;負責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
人員清查組:牽頭單位為縣公安局。其主要職責是:對死亡、失蹤、受傷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整理人員名單,進行戶籍處理。在處理緊急事故時,可以歸并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控制。
醫療救護組:牽頭單位為縣衛生計生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機構對傷員提供搶救、轉移和收治,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事故調查組:牽頭單位為公安局交警大隊。其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違法行為,判明事故責任,評估事故損害后果,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形成事故成因分析報告。
善后工作組:牽頭單位為縣民政局和保險公司。其主要職責是:妥善做好死亡(失蹤)、受傷人員善后處理有關事宜。縣民政局負責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死亡人員尸體處理,并對特別困難,符合救助條件死亡人員家庭提供臨時生活救助;保險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理賠,協助現場指揮部做好現場搶險救援和社會穩定工作。
技術組:牽頭單位為縣安監局。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或技術人員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咨詢。
(四)擴大應急
當道路交通事故在各鄉鎮難以處置時,由事發地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擴大應急。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由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當事態特別嚴重且本縣力量難以勝任時,及時向州、省報告,并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向州、省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五)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參與事故應急處置行動救援人員,應由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備(如:參與油類泄漏或化學危險品搶險行動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提供防護裝備等),并在作業時穿戴。
(六)社會力量動員
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薄弱不能勝任時,縣人民政府動員民間力量參與救助。
(七)新聞報道
新聞報道體現知情、客觀的原則。道路交通事故由縣人民政府統一發布重大以上事故相關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般為事故經過、事故原因、損害后果及救助情況。一般以上事故報道,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重大事故報道,應經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報道,應經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批準。
(八)應急結束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處置情況,經過核實后,可以宣布解除應急預案。
五、信息共享和處理
(一)信息采集
1.以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樞紐,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信息管理系統,連接縣鄉兩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現全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2.常規信息采集。利用有線或無線傳輸方式,對車輛所有人、經營人、乘客或通過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采集有關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原因及道路、損失、救援情況等信息。
3.現場信息采集。利用詢問、錄音、照相、錄像等設備,以及法律允許的手段,通過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有關車輛行駛記錄、資料及其他的原始文書資料,檢查車輛及有關設備的證書、人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車輛的行駛狀態、技術狀態,檢查車輛及貨物的損害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勘查事故現場并搜集物證,進行技術鑒定等采集信息。
(二)信息處理
1.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收集整理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對動態信息進行研判和處理,并根據事故性質、程度及影響范圍的判斷,及時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向有關部門報送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縣內發生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接報和處理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并隨時續報現場采集的相關動態信息。
3.信息交流
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相關行業的,還應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1)遇到火災、爆炸導致的交通事故,及時向消防部門通報。
(2)遇到事故車輛墜入江河的,及時向海事部門通報。
(3)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失蹤人員涉及港澳臺胞或外國人員的,及時向外事部門通報,由外事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程序和要求處理。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員的遺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負責承擔相應善后事宜。
(二)社會救助
社會所捐款物,由縣民政局統一管理,審計局監督使用。
(三)保險
所有機動車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鼓勵車輛所有人或經營人參加機動車輛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事故車輛或人員參加保險的,由其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及時理賠。
(四)調查和總結
負責事故調查的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結束后,依據事實和證據做出調查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制作事故綜合報告,提出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
七、保障措施
(一)裝備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裝備包括交通工具、急救藥品、器材、通信工具等。縣人民政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需要調動時,保證可用、適用。縣公安、衛生、交通部門和通信企業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并及時更新和補充。
(二)資金保障
各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救援物資及預付資金儲備制度,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眾防護及殯葬死者的需要,儲備物資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
(三)醫療保障
醫療部門組織和參與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要指揮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迅速進入事故現場,維持治安秩序,保障搜救、調查、善后等工作有序開展,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通信保障
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要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為處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進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文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應遵照執行,各鄉鎮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專用術語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救援。是指利用現有人力資源和裝備,確定事故位置,開展拯救人員活動,為其提供醫療或其他服務,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點的行動。
(三)預案調整修訂
本預案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勢變化,主管部門或協作部門職能調整等因素修訂。
(四)獎懲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有重大過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六)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應急預案9
(一)預防措施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準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準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后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盡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采取和準備采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辦公室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交通應急預案10
為預防我校學生發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陳X
副組長:xxxx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xxx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xxx
責任任務:迅速了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匯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系電話。
c、機動應急組:xx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xx
d、總指揮:xx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盡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盡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應急預案11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交通應急預案12
為充分發揮公路發展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確保轄區國省干線公路快速、安全、暢通,充分發揮其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限度減少路政管理突發性事件造成的財產損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員熟練掌握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國家有關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及上級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們路政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了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與原則
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公路管理部門與路政人員應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及時疏導,處理得當,救援及時。全體路政人員應站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為人民、對單位、對公路高度負責的態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給公路管理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組織分工
為了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確保應急預案順利實施。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大隊長任組長,副大隊長任副組長,各中隊長為成員。路政大隊長為實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第一負責人,路政執法中隊長具體負責,組織指揮路政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有關單位共同救援。遇有惡劣天氣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報告。及分析總結經驗,寫出調查報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小組。
三、程序與時限
公路路政發生突發性事件,責任路段管理負責人立即向路政科匯報,路政科在接報告按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的同時,5分鐘內上報局領導,10分鐘內上報濟寧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臨時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報,公路局協調各單位實施并在十分鐘內將應急救援結果上報濟寧市公路局路政科。
預案救援
(一)對暴風雨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遇有暴風雨天氣,路政管理人員在間隔放行的同時應及時提醒駕乘人員,注意天氣變化,發現車輛技術狀況差及運送危險品的車輛要提醒其在適當場所停車,待暴風雨結束后再繼續行駛。
路政巡查車要及時開啟示警燈,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巡查中發現天氣異常要及時匯報,并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匯報,以便上級做好準備工作,將暴風雨信息通報相關路段。
(二)大雪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巡查時發現雪天影響車輛正常通行,要及時上報路政科及局領導,并提醒車輛大雪路段安全行駛,勸告需整修的車輛分道行駛或及時停駛在附近區域。
備勤人員和車輛應做好準備,隨時待命出發,巡查車輛在巡查時要開啟示警燈。必要時向上級提出禁止通行的請求,接到上級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后,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對重點路段采取二十四小時監控措施,對特大橋、危舊橋、公鐵立交橋、急彎陡坡、山區公路路側險要等重點危險路段,實行專人看管制度。發現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并逐級上報。根據危險程度控制車輛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時請示當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養護處提前備好備足溶雪劑,要及時撒沙防滑,撒鹽除雪,組織人員和機械立即清除積雪。并對公路采取間隔放行,車輛疏導,固定專人指揮繞行等措施,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行。
(三)大霧天氣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有霧和流動霧團時要目測出霧的能見度,同時記錄大霧的時間,位置及移動方向,立即通知上報路政科和局領導。
對于霧天影響車輛通行,要采取間隔放行措施,并向車輛講明霧情,提醒小心駕駛。路政執法大隊應根據霧天情況,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時向局領導匯報有關情況。
霧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與雪天救援預案相同。
(四)路面結冰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路面結冰現象,應立即匯報路政科及局領導,匯報要講清楚結冰地點、結冰面積、結冰程度。
公路局應設置路面結冰警示標志,路政人員向駕駛員說明情況并間隔放行,提醒小心駕駛,并及時協助養護人員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交通事故造成阻塞,應立即向有關單位發出信息并按照程序逐級上報,匯報中應講清楚事故的概況,以便上級根據事故所處位置采取措施。
現場路政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現場,做好救助,配合疏導交通。并及時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反映現場動態,以便采取相應措施,必要時實施禁止車輛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設備、施工車輛、施工人員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員要加強對施工路段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施工單位加強管理,設置齊全明顯的標志,對標志設置不規范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發生事故或道路嚴重阻塞,應立即按程序上報.
根據施工單位報審材料中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分流疏導交通。
(七)路政、超限檢測執法現場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因超限檢測、路產賠補償或其他情況,超限檢測站、路政服務大廳現場遭到尋釁滋事、聚眾圍攻、阻擾或擾亂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與路政、超限檢測人員發生糾紛致使路政、超限檢查人員受到威脅、傷害;以及逃避檢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較大規模的交通擁堵等嚴重情況時,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單位負責人接報后應在第一事件迅速趕往現場同時,組織指揮所屬人員,在努力方式事態惡化,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協調公安部門安排調度警力、疏通交通、調查取證、盡快恢復工作秩序。如10分鐘內無法恢復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應立即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公安部門匯報;如2小時內無法恢復交通和正常秩序,應立即向市局主要領導匯報,請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態,防止惡化,盡快恢復通行。
超限檢查站應加強檢查的'監控和管理,及時調度、妥善處置各種突發情況。超限檢查站監控實時錄像,特別是在發生突發情況時,及時調整監控鏡頭,拍攝不法行為,跟蹤重點任務進行錄像,為案件處置提供真實的證據。
超限檢查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參照《山東省公路系統治理超限超載期間突發事件處置預案》貫徹執行。
路政管理人員在轄區內依法查處路政事案時,應隨車攜帶攝像機和照相機等相應的取證設備,及時拍錄抗法、圍攻、無理取鬧、抗拒檢查等緊急情況,取得有效的證據,以維護路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危險化學品車輛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大隊應加強對路政人員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使其了解、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類別、性質、危險特征和包裝容器,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使用特征和正確的防護處置方法并適時演練。
發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公安、衛生等部門報警,嚴禁擅自處置,主動配合有關部進行現場交通封閉和擺放標志。
事故現場的救援人員,要嚴格按照《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常識》的處置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
要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到實處,應當具有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扎扎實實的工作作風,切實可行的組織計劃和有關單位的相互配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涉及眾多單位和部門,只有強化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統一步調,統一指揮,才能對發生的特殊情況采取有效的預案實施措施。
五、預案管理
1.應急事件處置后,各單位要及時對應急處置進行分析總結,做出評估,并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2.本預案由濟寧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負責解釋。
交通應急預案13
高考是全國教育統一考試,涉及到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安全穩定,具有標準高、要求嚴、時效強的特點。為確保我縣高考工作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高考期間的突發事件,確保我縣高考順利進行,維護高考期間的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通榆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我縣高考工作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必須提高高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要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
1.4.3依法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對高考期間的違法破壞行為,要依法采取果斷措施,做出快速反應和處理,確保高考順利進行。
2、組織體系
⒉1領導組織
成立通榆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顏景茂局長兼任。
2.2工作職責
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對高考期間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果斷處置,保證考試順利進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對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時,對有關考試的問題做出決定;負責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通報考試的重大突發事件。
3、事件處置基本程序
3.1如發生突發事件,考點主考要在第一時間向縣高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時間、事件起因、波及范圍、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斷及采取的相應措施,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應急預案一旦啟動,有關部門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市高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
4、處置措施
4.1考試期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把高考情況列入值班值宿關注的重點事項。縣教育局和各考點要設立值班室,并配備值班人員。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及時處理與本轄區、本部門有關的突發事件。
4.2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招生考試部門適時跟蹤試卷的安全保密情況。一旦發生試卷泄密、被盜、損毀、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現場,防止擴散,并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向省教育考試院報告。
4.3縣公安局要積極協調做好試卷押送和考場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各類高考信息搜索研判;交警部門要在考場附近及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實施交通管制,開辟高考專線,在交通要道設立值班崗,及時處理交通擁堵。
4.3.1對于出現交通堵塞可能性較大的路口,要提前設計疏導方案,當出現問題時,要及時保證道路暢通,保證接送考生的車輛優先通行,積極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4.3.2要預防治安案件發生,重點開展對各考點、各高考考生食宿點、異地監考教師住宿點及周邊環境的排查,一旦發現苗頭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監考教師、涉考人員和高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案件,公安人員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受傷人員及時由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
4.3.3高考期間,要做好警力、消防車、消防器材及執勤車輛調度等項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備勤工作。
4.3.4加強對高考期間信息搜集和研判,密切關注社會各界的不同反響,采取相應措施,有效預防群體性的事件發生。
4.3.5加大對高考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及車輛的保護力度,確保無線信號監測設備安全使用。
4.4高考網上監控巡查系統一旦遭到破壞或出現故障,系統管理員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考報告,主考向考區主任報告,系統管理員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為破壞的,公安部門要立即介入偵破案件,打擊破壞行為。
4.4.1聯通公司要保證考試期間網絡安全暢通,如出現網絡故障,要在最短時間內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網絡暢通;一旦出現通信光纜遭到切割等破壞情形,必須保證在3小時內對架空光纜、4小時內對地下光纜搶修完畢,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試期間要保證聯通公司機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關備用通信器材,并單獨提供高考專用路由設備,設專人管理,保證24小時高考專用通信網絡暢通。6月3日前完成高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專用通信設備及線路的預檢、預修,并做好應急演練。派出專人、分區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門做好高考專用通信線路巡查工作。聯通、移動、電信部門在高考期間要密切監督有關影響高考的不良信息,如發現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4.4.2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高考專用地下通信光纜的巡護,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嚴禁途經路段(聯通公司——百貨大樓——團結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為破壞,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進行全天候巡護。
4.4.3公安部門要加大對考場附近居民互聯網用戶的監督力度,負責做好考場周邊治安防范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對易于發生群體性的事件信息研判,特別是加大考點大門檢查通道的巡視監督工作,做好防范及相應準備、實施工作,嚴禁圍攻事件發生。要加強對架空通信光纜的巡查,從6月6日14:00時起至高考結束,要安排專人對高考專用通信光纜途經地段(財政局——第一中學;文化大廈——實驗高中——進修學校)進行全天候巡護,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嚴禁沿路通過超高車輛、嚴厲打擊破壞通信光纜行為。
交通應急預案14
1、組織機構(包括交通事故工作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疏散引導組)
(1)交通事故工作組組長:xxxxxx
組員:xxxxxxxxxxxx
(2)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xxxxxx
組員:xxxxxxxxxxxx
(3)疏散引導組組長:xxxxxx
組員:xxxxxxxxxxxx
2、交通事故工作組接警組織程序:本市場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交通事故工作組統一處理。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聽取說明,調查原因,同時向交通事故委員會委員咨詢對策,盡量避免駕駛者和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在事故現場,事故責任者與對方交涉,如賠償在100元以內可由當事人自行處理,但事后須提交相關報告。所有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果,都要由當事人簽名。
3、安全防護組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查看是否有人員傷亡,如果有嚴重受傷者,應立即與附近的醫院進行聯系,并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現場救護,救護時必須謹慎、小心,以防因救護不當加重對受傷者的創傷。同時維護好現場秩序,制止任何人對受傷者進行不正確的救護,并繪制現場圖及攝影(肇事車輛長、寬及其輪位與路面各點、線邊和剎車痕長度同遺落在現場的各種碎片和塵土及血跡物等正確的位置與距離)。
4、疏散引導組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組應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圍觀,疏散交通,保護現場。并監護事故雙方人員,記錄下雙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雙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和出生年月,以用于事后聯系,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住址、姓名、聯系電話。
5、交通事故預警方案。每月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演練時應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交通應急預案15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二、工作原則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任組長,教導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宣布啟動本預案,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工作。
必要時,大隊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應急指揮、交通運輸、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值班長
人員: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 長: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兩客一危一校”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配合上級有在部門開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 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30人):一中隊2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一中隊、治超組和辦公室提供。
三梯隊(3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中隊以外的另外三個中隊各5人,車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員:法宣股安排。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訪組
組 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 員: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 務:負責督查預案落實;協助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調查追究責任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 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1.統一交通和通訊器材的分配、管理、調度,保障無線通訊聯絡暢通、車輛調配及時;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輔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四、預案的執行
(一)啟動程序
發生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大隊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開展相關工作,事發地中隊和現場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報告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值班大隊領導和值班長做好指揮調度,辦公室收集相關情況信息,判明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認為有可能升級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按預案發布進入相應等級應急狀態的命令,開展交通應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處置
大隊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如實施交通管制,要向社會發布車輛繞道通行和路況等信息,如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組織實施救援,并迅速啟動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處置程序
1、惡劣天氣應急處置
①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接報后,根據受惡劣天氣影響程度,向縣應急辦和市局交警支隊報告,向受影響的區域發布預警。(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部交管局《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要點》的要求,協調公路建設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檢查清點橋梁、彎道、坡道等重要節點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情況,公路經營管理部門停止施工作業,增設警示標志和燈具,擴大預警距離,確保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齊全有效。(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調動和組織下,調配警力、裝備、器械、通訊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發地增援。(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④根據惡劣天氣對交通的影響,向社會發布惡劣天氣信息及惡劣天氣駕駛注意事項。(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實時掌握惡劣天氣變化和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能力、車流量、車輛積壓情況,迅速采取有關工作措施。(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
⑦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督導隊屬單位應急勤務落實情況;收集廣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凍霧霾等惡劣天氣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做好對外宣傳。(督查信訪組、宣傳報道組)
2、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時,現場處理組應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明經過、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況,并迅速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同時報告大隊辦公室。大隊應急指揮部評估事故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經大隊領導同意后,立即先口頭報告市局交警支隊、縣公安局、縣應急辦,隨后書面報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門協查的,現場處理組應做好登記向分管大隊領導、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并將線索報送相鄰交警大隊和市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確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規定呈報。(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大隊應急指揮部根據本應急預案,協調各單位、各工作小組分頭開展工作。發生VI級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發生III級以上交通事故,大隊主要領導、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一次受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現場。由事發地中隊受理的,安宣股應協助事發地中隊做好事故處理、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宣傳報道組要及時收集、整理、發布交通事故處理的真實準確信息,防止發生炒作。
④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消防、衛生急救等部門赴現場進行搶險救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做好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引發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現場傷亡情況和事故初查原因,向應急管理指揮部報告,上報支隊指揮中心、縣應急指揮中心。
3、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①接報后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車輛是否載物,所載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險程度,是否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燃燒、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況,并立即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經大隊領導同意后,口頭報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縣應急指揮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過電臺、廣播、電子誘導屏、微博和微信等媒體,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③收集有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④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門、應急、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了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包括危險化學品種類、是否泄漏、死傷人員及周邊河流、村莊是否受到污損等情況;劃定警戒區域,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在事故現場吸煙、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等行為;控制肇事者和當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發生;加強路面秩序管理,確保消防、醫療、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經環保、應急等部門及公安消防機構監測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指揮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
4、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應急處置
①接到報警后,迅速了解災害具體情況,立即向當日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大隊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后,組織警力裝備開赴受災地域(應急救援組、信息聯絡組);
②根據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情況,采取相應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現路面堵塞,對通向受災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③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交通廣播等方式發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預案進行分流(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應急救援組)。
④封閉道路分流后,采取帶離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滯留車輛;如主要道路出現堵塞、毀損,協調交通部門根據現場情況調度施救力量,清理現場、修繕道路,確保盡早恢復交通(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重大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重大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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