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村委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區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鄉轄區各村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分為工作目標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標考核。
工作目標主要考核組織領導、機構建設、責任制落實、預防措施、安全投入、應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處理、宣傳教育、專項整治、隱患治理、落實和執行上級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產日常監控等。事故控制指標主要考核安全生產各類事故起數、事故死亡人數等。
第四條鄉政府年初向各村下達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或簽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村委會必須按照責任目標承諾的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層層分解安全責任,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事故控制指標。
第五條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分為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由鄉安委會統一組織,鄉安委辦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
第六條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項對照考核標準打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同時實行一票否決。
1、年度內被鄉安委會通報批評三次的;
2、村轄區有非法采礦的;
3、村轄區有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未及時上報的;
4、未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的,發生火災等其他事故,村未積極組織救援,未能消滅初期火災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轄區年度內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產事故1起;或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第七條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納入村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績考核內容。
制圖制度制造制度前廳制度
員工制度呼叫制度咨詢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2
為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政策,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現手續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委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紀委規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紀委和鄉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督檢查。
3、重大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統一請款報帳制度
1、全鄉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長進行審批后由鄉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大額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委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經管站審查備案。
七、違反財務管理的處罰辦法
為規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反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貪污公款的,除追回貪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貪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貪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反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并處以本息金額10-15%的罰款。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貪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大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九)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1000-4000元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心200-500元的罰款。
1、不用統一規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不按規定的項目和要求按時公布財務的,對報帳員和村主管領導處以20-100元的罰款。
(十三)違反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十五)違反財經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從重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反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反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反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3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展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經濟開發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置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方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標準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回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定手續的付出發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票的一律憑正式發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開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方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蹲點領導以及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5
為了做好我鄉村級財務工作,規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現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委會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鄉三資辦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九龍村村民委員會。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民委員會設置存款日記賬。
2、鄉三資辦設置總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鄉三資辦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村三資辦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鄉三資辦要嚴格財務手續,會計和報賬員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現坐支現金,鄉三資辦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季度必須到鄉三資辦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做到鄉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清。報賬時間:最遲在下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以前。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財務監督小組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駐村干部簽字。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鄉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鄉三資辦支取,支取小于1000元以內,由村主任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村財務監督小組和駐村組長審核,5000元以上由鄉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財務監督小組,由三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村級財務監督小組審核監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不保留周轉金,所有資金全部上交鄉三資辦管理,村收入現金必須存入村三資賬戶。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鄉三資辦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從鄉三資辦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定如下:
1、村集體發包農業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鄉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鄉三資辦人員、駐村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鄉三資辦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具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縣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鄉三資辦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實行“雙代管”制度
鄉村兩級財務人員,鄉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6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基本建設,資源開發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政府按標準統一發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必須在監交人監督下進行,監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交人為鎮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7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標準村級財務“村帳鎮代管”制度,結合我鎮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工程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承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承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村集體資金要及時上交鎮專戶管理。
(2)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及時將現金繳到鎮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立性支出、公益事業建立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
(4)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
(5)購置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建立性支出要簽訂施工合同,施工完畢后由施工方開具發票,提供與發票中施工方一致的賬號,轉賬處理。
(6)勞務用工費支出,應召開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會議,審核通過并附參會人員簽名的會議記錄。
(7)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視管理工作。
(8)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簽字,加蓋理財專用章。
(9)民主理財小組在監視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展處理。
(10)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先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后加蓋村民理財小組專用章,再由村主任和村支部書記審批報銷(村書記主任一人兼任的必需兩人以上簽字審批)。
(11)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通過前方可實施。
(12)500(含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財小組審核同意簽字蓋章→村主任和書記審批→交鎮經管站審核簽字→分管領導和片長審核簽字→鎮長審核簽字→轉賬付款。500元以上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理賬鄉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鎮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回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缺乏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包收入、企業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標準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9、市、鎮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10、但凡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工程建立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視,事后有結算,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承受群眾監視,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8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鎮代管”由鎮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理財制度
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
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硰,實行“村帳鄉鎮記”、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
(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
(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貢秡的15%、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xxx。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xx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總人口在150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xx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審用A集體綃兡,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攡據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A昡統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A期桱桱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桰朡;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團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能夠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景下能夠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1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標準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視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設立村帳鎮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承受鎮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務指導。
3、鎮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承受村民監視。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定辦理交結手續,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標準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2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審聯簽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一帳戶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后張榜公布,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并責令退款。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社區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社區居委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副主任或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職業社區工作者兼任出納。社區居委會主任不得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各社區要建立鍵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主任、書記三人以上簽字(社區居委會主任、書記一人兼的,在經辦人、主任簽字的`基礎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xx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xx元以上開支除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外,還必須由社區黨委書記簽字。x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或臨時召開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經街道辦事處分管主任同意,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居委會應成立社區居務監督小組(社區居委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居務監督小組每季度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街道辦事處備案;街道辦事處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督察小組,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要督促社區居委會及時糾正。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居委會正、副主任和職業社區工作者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村級財務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XXXX年X月。
行駛公里數:XX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123萬元;大寫壹佰貳拾叁萬元整。
買方應于XXXX年X月X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地址:地址: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 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及時記帳,編報 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集體資產變價收入;回收債權收入;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鎮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鎮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必須嚴格執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農業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鎮農經站,專項用于規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XX)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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