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深圳市員工病假工資
㈠病假期間您的單位仍應當支付您法律所規定的工資,其計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②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③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④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⑤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2、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前述計算基數的40%;
②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50%;
③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60%。
病假工資的計算,先按休假時間(以6個月)為標準劃分,再按職工連續工齡劃檔。
具體計算方式為: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疾病休假工資計算:
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
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
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工資按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值得注意的是,連續休假期內,若有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予以剔除。職工患病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疾病救濟費計算:
連續工齡<1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40%計發;連續工齡≥1年且<3年者,
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50%計發;連續工齡≥3年者,病假期間工資按職工月工資收入的60%計發。
應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個月以上的職工,如領取疾病救濟費低于本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40%者,應按40%的標準計發,但不能高于該職工月工資。
【深圳市員工病假工資】相關文章:
深圳市病假工資201506-28
深圳市病假工資計算06-29
深圳市病假工資規定06-29
員工休病假工資06-28
員工請病假工資06-29
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06-29
員工病假工資的規定07-03
企業員工病假工資06-29
員工病假工資規定07-03
2016年深圳市病假工資如何計算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