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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銀行新規支付寶回應
作為2016年的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天,12月1日銀行新規落定,從今天起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次數將受到限定,也就是說今日起支付寶和微信不可以隨意轉賬了!下面pincai小編收集整理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一天好多通騷擾電話,有的還是讓我們去ATM轉賬,仔細想想就不對勁。”近年來,詐騙案件多、受眾廣、涉案資金龐大,而且類型多,讓人防不勝防。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焦點一 個人ATM轉賬資金在24小時后到賬
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設備)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資金轉賬24小時內,個人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該舉措為了最大限度阻斷詐騙分子誘導受害人進行資金轉賬和贓款變現。
針對該措施,有持卡者表示不理解。轉賬24小時后才能到賬,不太方便而且萬一遇到緊急用款情況,怎么辦呢?
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了ATM外,還可以使用網銀和銀行柜臺轉賬。而且這個24小時對于遇到詐騙的持卡者來說,這是追回資金的黃金時間,對保護資金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央行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銀行和銀行卡清算機構將進一步研究提高自助柜員機轉賬安全性的技術措施。
焦點二 微信、支付寶等支付機構要限制轉賬筆數
也有持卡者認為,相對于ATM轉賬來說,其實使用微信、支付寶以及網銀等第三方支付的人也很多,這些渠道由于不能面對面接觸收付款方,很難確認賬戶的實際操作人是否為賬戶持有人。而且,手機丟失后出現的支付寶、微信等賬戶上的錢“不翼而飛”現象,也令人頭痛不已。
針對第三方支付情況,本次《通知》 采取了三項措施阻斷異常交易。第一,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與客戶事先約定支付限額和筆數。第二,強化安全驗證方式。第三,大額交易提醒。
焦點三 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
記者注意到,在《通知》中明確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但當記者在瀏覽購物網站時發現,目前仍有眾多商家銷售POS機。在與網上賣家交流中,對方稱其POS機是規避風險的,都是比較安全的。
《通知》中明確,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對全部實體特約商戶進行現場檢查,逐一核對其受理終端的使用地點。對于違規移機使用、無法確認實際使用地點的受理終端一律停止業務功能。同時,《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特約商戶信息管理系統和黑名單管理機制。
12月1日銀行新規明日執行 微信支付寶單日轉賬限100筆? 央行近日發布公告,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個人銀行賬戶分類。
今后個人在銀行所開設的賬戶將被分為I類、II類、III類三個等級。I類賬戶權限最高,擁有傳統銀行賬戶所有功能,每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擁有一個I類賬戶,II類賬戶和III類賬戶都是電子賬戶,主要用于支付繳費。
其中,III類賬戶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因為按規定,此類賬戶單次消費金額不得高于1000元,而每日的累計交易金額也被控制在5000元以下。這被一些媒體解讀為今后微信支付和支付寶也將受此額度限制,用戶無法進行大額支付。
那么,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此次央行所提出的三類賬戶劃分都只針對銀行內部,是為了方便用戶賬戶管理和資金安全,不涉及第三方支付平臺。
也就是說,用戶的支付寶或微信支付是否存在額度限制完全卻決于所綁定銀行賬戶類型等級。
如果你的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綁定的是I類賬戶,那么將擁有沒有任何支付限額限制,而如果你綁定的是II類或III類賬戶,那么則會被迫受到對應賬戶類型限額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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