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問題
最近新去一個單位工作,試用期為3個月,但是發現合同時間卻是從2007年9月19日-2009年2月28日。試用期在合同內,這個我自己知道,所以對這個超過1年的合同產生了疑問當即詢問了單位人事部門,得到這樣的答復:該單位每年在2月底3月初進行員工工作考評,所以合同時間到2月底。我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想單位也沒必要為了一點錢而欺騙我,但總覺得不是很放心,所以想詢問一下,單位這樣的理由是否合法,我是否該簽這份合同。謝謝!
【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問題】相關文章:
有效談判技巧09-06
團隊有效溝通技巧12-29
有效溝通技巧心得07-13
有效的合同04-08
教育隨筆:有效表揚05-09
殺蟑螂最有效的方法08-06
鍛煉腹肌最有效的做法02-20
進行有效聽課評課08-11
學習有效教學模式有感10-11
最實用有效的請假技巧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