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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情況
藝術教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x年6月6日在xx省長沙市開福區金鷹小區李先生住所召開。公司現有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公司《關于提名公司核心員工的議案》;
同意票數為3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要求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公司監事會對經董事會提名的公司核心員工名單進行了審議,與會監事以現場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公司核心員工的議案》,并發表意見如下:
為增強公司核心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對公司的認同感、歸屬感,促進員工與公司共同成長,共享公司經營成果,公司董事會提名公司員工李洲、張孝恩、肖群英、王毅潔、李旭、劉勝軍、龍卓、黃珮怡、周川鈺、郭瓊、梁素、肖延昆、周明祥等13人為公司核心員工。
上述人員提名已經x年5月31日召開的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x年6月1日至x年6月5日面向全體員工公示并征求意見。截止公示期滿,全體員工均未對提名上述員工為公司核心員工提出異議。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核心員工的認定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定程序合法有效,已表決通過認定核心員工事宜。現擬認定上述13名員工為公司核心員工。
以上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與會監事簽字確認的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藝術教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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