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現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自 年 月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費元于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元保證金于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于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
6、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雙方協商的賠償金以及相關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經濟賠償金支付至乙方的工資卡賬戶(開戶行:,卡號:,戶名:),乙方應于收到款項后1日內向甲方出具收條。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根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簽訂以及雙方履行完相應的義務后,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所有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3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年齡XX,住址XXX。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XX,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 證件號碼: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年10月01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 10月 31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同意并放棄就其他勞動關系問題提起仲裁或訴訟等的權利,彼此不再追究雙方責任。
二、 因是甲乙雙方協議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需要向 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根據離職前12個月所得工資的平均工資計算,共計:3000 元人民幣。工資結算至20xx年10月31日,結清應得所有工資共計:3529元人民幣,合計:6529元,大寫:陸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意接受 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方式。
三、 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xx年 10月31日止。
四、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 3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 乙方負責賠償。
六、 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
七、 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對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與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方因 自愿提出與 方解除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方同意與 方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議定如下事項: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按協議各自應履行的義務要在三日內主動履行完畢,否則要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以后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任何有關與原勞動合同關系的要求。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6
xxx:
您于20xx年x月x日與本公司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因您有下列第項原因,根據雙方勞動合同之約定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認真研究,公司決定于20xx年x月x日解除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C、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D、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人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F、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G、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J、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K、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請您于20xx年x月x日前到公司部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自行持本通知書及個人檔案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7
用人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月日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終止日期: 年月日本單位工作年限: (其中依法合并計入的年限為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條第款第項 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用人單位停業
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
簽 收 人:
簽收日期: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8
《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辭職 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的解除必須依法進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一百零二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影響很大,用人單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勞動者解除合同應當提前通知,使用人單位有所準備,安排新人來接替工作,以免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損失。
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此外,用人單位要聘用勞動者,必須確認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方可與勞動者訂立新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規定的目的是保證勞動者能夠真正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招用了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且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此“連帶賠償責任”的含義是:原用人單位可以向現用人單位和違約勞動者中的任何一方請求部分或全部的賠償。因此,原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可獲得更有保障的補償。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9
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月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個人原因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協商一致解除:□單位原因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10
實踐中,要是你遇到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那么你可以要求單位對你進行賠償。至于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相關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做闡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一、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在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即: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為了保障處于特定情形下勞動者的權益,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應當按照本條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在出現上述三種情形時,用人單位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程序,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仍屬于本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應當按照本條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
(一)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二)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計算;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年限超過十二年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仍不超過十二年;
(三)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倍的數額支付;
(四)還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稱勞動者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的賠償金從什么時候起算?
應該分兩段來計算賠償金,從用工之日起到20xx年1月1日應是經濟補償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的賠償金,另一段從20xx年1月1日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11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12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身份證號xxxxxx,住址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因xxx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x年x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主動提出解除雙方于______年___ 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自______年___ 月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_____年___ 月___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 ),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14
關于與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勞動者姓名) (勞動保障卡號: ),
于 年_ 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 )。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 年_ 月_ 日至 年 月_ _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 三十七 條款(款項摘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
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注:1、證明內容應當填寫準確、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其中勞動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勞動者本人,一份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其
中非本市戶籍人員選擇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存入個人檔案中的一
份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
解除勞動合同15
xxx同事:
鑒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xxxx年xx月xx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為xxxx年xx月xx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20xx年xx月xx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xxxxxx公司
20xx年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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